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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1、动产经过流拍两次、不动产流拍三次并经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意承受或者依法

不能接受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致使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变现的(含已裁定终本案件),法院能否决定再次拍卖和变卖?答:为了实现债权债务清偿最大化,在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又重新申请启动拍卖、变卖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启动再行评拍卖、变卖程序。其中,在拍卖财产原评估报告有效期内申请的,仍以原评估报告确定价格的保留价进行拍卖、变卖,降价幅度分别依照传统拍卖或网络拍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重新确定;在原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后申请的,应当重新评估后再依法启动再行拍卖或者变卖程序。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载明的期限确定。进入拍卖程序后,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后续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程序的继续进行,但是拍卖时间过长或者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评估报告已过期,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以参照该评估报告确定拍卖保留价。为提高执行效率,重新评估应以委托第一轮拍卖时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原则,双方约定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的除外。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拍卖时,原执行拍卖标的

物已经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启动之前应当先查封或者扣押。

对于变卖的价格,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该约定价格包括第三次(动产第二次,下同)流拍的价格;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对于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但是,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变卖、拍卖程序的,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依据】民事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申请执行人经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以实现,在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使申请执行人的上述权益得以实现前,被执行人就负有继续履行其所负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被执行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形下,被执行人就负有以其全部财产继续偿还债务的责任。这里的“全部”财产当然也包括“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而处置不成的财产”。故对于“经三次拍卖一次变

卖而处置不成的财产”,经过一定的时间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法院予以处置,或者法院依职权予以处置,可以尽最大可能实现该财产或财产权的价值,实现债权债务清偿最大化的立法目的,符合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基础。

关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确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重庆中侨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重庆中侨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康信置业有限公司等信用证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2016)最高法院执复20号] 、《张淑杰、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安信用社等与张淑杰、樊文生申诉案执行裁定书》[2014]执监字第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华旅汽车运输公司出租车牌照持有人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执行异议案的复函》[(2001)执监字第232号]第三条。另,依照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2006年3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规定,房地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变卖的价格确定,应当依照《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拍卖、变卖规定》)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关于拍卖之前必须先行查封扣押,参见《拍卖、变卖规定》第一条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该法条是查封优先处置

的体现。

当然,依照《拍卖、变卖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流拍、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因此可以认为,申请执行人能否再次申请人民法院对原拍卖、变卖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法律没有明确其请求权的规范基础,只是明确可以主张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进行处置;同理,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或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直接变卖或重启拍卖、变卖程序,法律没有授权,也没有明确禁止。但是,该法条立法本意,并非查封、扣押财产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后仍无法处置的,就只能退回给被执行人或其他义务人,就不能再进行处置,而是一个“阶段性”的规定,意即相关财产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后,又不适合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只是相关财产的“拍卖程序”就告一段落,而整个执行程序仍在继续。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就《执行拍卖、变卖规定》答记者问时就提到“将拍卖财产返还被执行人后,对该财产的拍卖就告一段落。当然,如果将来该财产升值,可以考虑重新启动拍卖程序进行拍卖。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因此,相关财产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后,重新拍卖和变卖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

最后,再行拍卖、变卖如果违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可

能导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

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

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二)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竞买资格的;(三)违法限

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

公告的;(五)其他严重违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

买人利益的情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请求撤销变卖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2、动产经过流拍两次、不动产流拍三次并经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意

承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致使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变现的,但是执行当事人双方同意继续变卖的,法院能否决定再次变卖?

答:首先,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只要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对于变卖的价格,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该约定价格包括第三次(动产第二次)流拍的价格;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

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对于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执行拍卖、变卖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分析依据】《拍卖、变卖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3、在房地产的公告、拍卖(变卖)期间,执行双方当事人以拍卖标的物的权状性质、用途、容积率等情况发生变化为由,请求重新评估拍卖的,如何处理?

答:房地产等不动产原则上应当按不动产登记的原状进行拍卖、变卖。在房地产的公告、拍卖(变卖)期间,拍卖标的物的权状性质、用途、容积率等情况发生变化未经变更登记或者重新审批,执行双方当事人以此为由请求重新评估拍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执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按变化后的不动产现状进行拍卖、变卖的,由当事人向不动产原国土资源及房产管理等登记或审批部门申请备案,并由该部

门出具执行当事人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的证明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执行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公告、拍卖、变卖。对于划拨土地的拍卖、变卖,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执行当事人依法办理相关出让手续后才能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分析依据】依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这是物权公示法定基本原则。物权的排他性决定了物权的变动会产生排他的效果,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物权的变动规定公开的行为方式。因此,凡是权利人以及物权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只有在办理物权变更登记公告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有状态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同理,关于商品房住宅小区等的容积率,应以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记载许可的标准进行判断,在建设过程中未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容积率等事项并依此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修订)第八条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不动产登记薄应记载以下事项:(1)不动产的坐落、截止、空间界限、面积、

用途等自然状况;(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间、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4)其他先关事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颁布实行)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拟予登记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拟予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3)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4)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对于当事人双方已就执行拍卖财产的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

见并向国土资源及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则意味着当事人已就变更内容提出变更登记请求,在此情形之下,如果国土资源及房管部门愿意出具证明,则可视为其对变更登记内容的认可,发生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对于容积率的改变由当事人向建设规划许可部门申请变更获得批准的,则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划拨土地的拍卖问题。依据法释[2003]6号《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于划拨土地无处分权。但是依据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将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4、司法解释对“唯一住房”执行问题作了规定,但由于没有细化执行条件和标准,实践中该如何执行?

答: “唯一住房”是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唯

一可居住房屋。关于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执行问题,因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并不完全等同于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根据唯一住房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执

行内容,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针对金钱债权的执行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这两种情形对“唯一住房”执行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但操作上对如何把握执行条件和标准,实践中还是有难点。外省对此有相应的规定,可以借鉴。

对“唯一住房”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执行,可以从以下情形判断: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

的居住房屋;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或拟执行的“唯一住房”所在地农村享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或被执行人享有小

产权房等权属上有瑕疵而无法自由流转的住房的;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系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当交付的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

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对“唯一住房”是否超出“生活必需”,可原则上参照以下标准判断: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

房保障面积的150%的,可以判别为面积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

且房屋单价达到当地(县级市、县、区范围)住房均价的150%的,可以判别市场价值过高。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

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

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

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

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

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

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执行“唯一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5、同一案件中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该如何执行?

答:实践中,债权人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常常会综合利用多种担保方式,由此会产生同一债权上多种担保同时存在的情形,即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对于这种“混合共同担保”,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抵押人及保证人应承担担保责任情

况下,应按照当事人约定实现债权。如果“混合共同担保”时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应区分二种情形。一是当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二是当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既可以执行抵押物,也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

【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

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6、被执行人提出超标的查封异议的,如何审查处理?

答:执行实施案件中对是否存在超标的之情形,应当先行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被执行人在执行异议中主张超标的查封的,执行法院应当对案涉财产(房屋)进行委托评估,根据评估价格进行重新审查后,再行认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情形。即应分两步走:(1)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2)原则上要对查封标的物价值进行评估。

【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南创新书店有限公司

执行复议案执行裁定书》([2015]执复字第54号)。本案例提供了对是否超标的查封的审查办法。我们讲的超标的查封,是指明显超标的查封,因为金钱债权的标的额往往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如利息罚息等不断计收、逾期履行加倍利息的计收、违约金的计收等都会导致执行债权金额的增加,所以少量超标的并不一定需要纠正。另外,根据《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21条规定,拟查封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

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即使该财产价值明显超过金钱债权标的,也可以整体查封。需要注意的是,对房屋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整体查封,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

问题的通知》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以分割处理的房屋应当在执行标的额的范围内分割查封,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整体查封。

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意见》精神,于11月2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法[2016]401号)。通知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要严格遵守相应的适用条件与法定程序,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相应价值部分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影响其他部分财产权益的正常行使。实践中,应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谨慎把握查封范围。7.对房产查封有无超标标的额查封应如何确定和掌握?

答: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确保实际变价处分时债权能够得以足额受偿。当然,为避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21条也对查封财产的价额作出了限制,即以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查封标的物是不动产的,因不同于存款等具有明显价额的财产,若涉案房产未经评估,故无法精确计算其价值,执行法院仅能根据已成交房产的价格情况,结合

周边同类房产的实际成交价格,并考虑市场需求量及价格波动等因素,综合估算查封房产的价值。因此,对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明显超标的额”的限制,应当从宽掌握。另外,实践中,如果被查封的不动产上设置了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还应当考察担保债权的标的额及范围,以免导致无益拍卖。

法院执行工作局庭长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执行工作局庭长先进事迹材料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法院执行工作局庭长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悟: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青铜器上,而是刻在人们的心中。外在的法律让人恐惧,内在的法律才让人敬畏。我们用法律和规矩制划方圆,在所有人的内心放置一把记刻灵魂的标尺,用人性善美呼唤良知回归,让迷失的亲情、友情、夫妻之爱、同业之谊重归正道,共建和谐家园。 ,男 ,汉族,1968年6月生,市阎良区人,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通过公开招录进入阎良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院办公室、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工作局工作,近年来主要从事民事经济审判和执行工作,现任阎良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同志一贯注意加强个人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领会政治理论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实际,能牢固树立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顾全大局,明辨是非,始终坚持扑下身子干工作,兢兢业业干事情,连年来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工作成绩。被评为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个人,公务员考评中,被单位推荐评定为优秀公务员,并向市中院报请个人三等功;撰写的调研文章《从议论性文体写作规范看民事裁判文书的论理方法》被市中院推荐参加“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深入贯彻和谐司法理念扎实推进法院执行工作》参加了第十五次全国部分城区法院司法协作会议交流。、连续两年审判、执行结案率均为100%,无改判、发回案件,无上访案件。LOCAlHOST 兢业克己、尽职尽责、人民满意首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材料(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材料(法院执行局副 局长) 蔡xx,女,藏族,1979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国家分数线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现任xx州中级人民法院党总支组织委员,xx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该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以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认同。“4.14”抗震救灾中,由于表现突出,被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抗震救灾期间WW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2011被在xx州宗教活动场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同年被xx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4年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一、爱岗敬业,公正司法 蔡xx同志在xx州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从事审判工作期间,审理案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邻居纠纷、债务纠纷、伤害赔偿等平凡琐碎的小案件,但她明白案件虽小却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

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仔细审阅每一份案卷,总结各类案件的难点、突破点,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 努力拓宽知识面,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整理读书笔记和阅卷材料。发挥自身是少数民族法官的优势,加强藏汉双语在庭审中的运用学习,奠定扎实的理论功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2010至2014年共主办民商事案件120件,其中调撤84件,调撤率为70%,坚持调判结后,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精力、经济等方面的负担的困难。所审理的案件质量较好,程序公正,调解率和实际执行率以及服判息诉率达90%,申诉上访率低,无超审限案件和违法违纪审判案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仅1件。 二、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服务重建大局 随着xx灾后重建工作的深入,重建中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民事案件不断增多,案件数量上升的同时,复杂疑难案件也在不断增多。加之,当地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不高,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公正高效的办案质量始终在办案一线勇挑重担,及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在审判过程中把好事实关、法律关。同时,十分重视对当事人的说服工作,在法律政策上做好解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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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起。如在已截肢右脚的少年孟灿与曾美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曾美满将经营的乡镇加油站转让,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在案件承办人办公室,他要求曾某提供还款方案,否则,当即对其实施拘留,迫于压力,曾某的亲戚当天筹措了2万元,第二日,又送来了9000元执行款,孟灿的姨妈感激地在其办公室下跪。其实,他更像一个士兵,5月29日,得知苦苦寻找半年的被执行人沈宏华在某人民医院食堂现身后,承办人向其汇报,要求调派警力对其控制,他喊上在家的三位干警,将被执行人堵在食堂内,在对其实施拘留的过程中,当事人负隅顽抗,他和闻讯赶来的主管院长沈新文一起,合力将其制服,拖上警车,对其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当警车走远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臂出血受伤。 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面对空调白判,面对当事人无奈的眼神,他几乎没有休息时间,下班了还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基本成为常态,他笑道,“也许,全**法院的接待工作量,除了院长外,应该是我。”今年来,该院执行局共清理旧存积案80余件,如在执行**市城南乡王禾村5万元借款纠纷案中,该案**年立案执行,申请人早已去逝, 而23年来,法院仅从村账目上扣划了1.2万元,申请人的近亲属来访后,他带领承办人去城南乡找书记、乡长和挂点领导分别汇报,要求其重视并督促村委负责人解决此案。不久,在协调无果后,他决定将村主任司法拘留,在送其拘留的过程中,思想汇报范文乡镇领导分别打电话求情,碍于村委会换届选举,该拘留暂缓,当天,村委会派人送来了2万元,余款及迟延履行利息双方在端午节前协商并履行完毕。用挂点万副乡长的话讲,“都像你陈局长一样,法院就没有了积案,即使你执行了我们,村委会再困难,我们也佩服。” 为了加大执行力度,他创新执行方法,在**市银盛百货大楼租用显示屏,公布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和照片,召开涉民生案

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某某同志先进事迹

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某某同志先进事迹 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简春刚同志先进事迹 一、刻苦钻研政治业务理论,不断适应时代和工作需要 简春刚同志除了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把努力学习与审判 工作相关知识,刻苦钻研政治业务理论作为自己长期的目标任务孜 孜以求之。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日新月异的工作,加强自身政治业务 素质,他坚持边工作,边利用课余时间自学,认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运行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审判知识和 理论,学习相关知识,夯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功。多年来,他还注意把所学的知识同审判实践结合起来,努力使自己成为审判 工作的行家里手,把所办的各类案件办成铁案,树立案件精口意识,增强认识问题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石龙区法院的审判工作贡 献自己的力量。 二、不畏艰险,知难而进,努力克服和缓解“执行难” “执行难”是当前各级法院普遍存在的现象,被执行人在败 诉后千方百计逃避执行,有的隐匿财产,有的铤而走险,暴力抗法。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我院的“执行难”显得尤为突出,当时积案很多,执行干警人心涣散,以往的积案变成死案,所收的案件又转成积案,形成恶性循环,领导不满意,群众不信任。二0xx年院党组决定由简春刚同志任执行庭副庭长,在到执行庭前,他就暗下决心,一定要

加大清理积案,加大力度执结新案,要克服“执行难”这个老大难,改变执行工作被动挨打的局面,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为此他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配合庭长对执行案件进行了摸 底排查,逐案制定了执行措施,努力调动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变过 去被动执行为主动出击。他身先士卒带领庭里的同志,加班加点, 放弃节假日,早出晚归,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大胆果断及时的采 取强制措施,通过查封、扣押、拘留、搜查、拍卖等法律手段执结 了一大批遗留的“钉子案”、“骨头案”。 三、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执行艺术。 审判方式改革是当前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简春刚同志根据 本院实际,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改革。他首先提出了执行措施决定权 与实施权分离制度,这样不但把好了程序关,同时也防止执行人员 滥用执行权,又连续出台了《债权凭证制度》、《申请人举证制度》、《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强制执行措施申请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加强了执行程序,他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若干规定》制定了执行时限的规定,明确时限,严于法律规定,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执行案件也随之逐年增多, 加之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存在和个别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使 执行工作变得更加困难。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执行法官,牢记为 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办案,秉公执行,不循私情,坚决有力地抵 制吃请、送礼等不正之风,树立了法官公正无私的高大形象。如我

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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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较讲究办案的方法,艺术。同志对待当事人既严肃执法,又能热忱服务,能耐心细致地向其明晰法律,讲清利害,并关于根据案件的特点,重点解决案件的根源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执行方法和执行经验。针对继承案件和权属案件矛盾尖锐突出的特点,总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当事人既解决了纠纷,也化解了心中的疑团,融洽了双方的关系,针对劳务合同和劳动争议案件,总能用事实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双方最终能握手言和,作出妥善处理。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保护了双方的利益,也受到了当事人的依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很好的统一。努力工作成绩卓著同志是一位从事执行工作多年的法官,多年来,他将司法为民的思想落到实处,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好地完成了人民赋予法官的命,在他十分热爱的执行工作岗位上秉公执法,处理了一大批疑难案件,使得一个个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及时的法律帮助,使得一对对反目成仇的亲朋好友和好如初,也使得一个个讨要说法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近年来,他确定了自己的总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办好每一案件,把每一案件办成铁案,达成‘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志除了超额完成全年的执行工作任务处,还多次赴案件现场进行了实是考察,同时在法律咨询,协助拆迁等方面都为莲湖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同志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他常说:我们执行的每一案件,虽然很普通,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事,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诉讼一次,一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人民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同志多年来一直用严格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严于律

人民法院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人民法院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县人民法院占地面积余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现有干警51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9人,占全院总人数的%,其中研究生4人。党员共34人,占全院总人数的%。有副科级以上审判员、执行员21人。法院设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立案、执行、审监和纪检监察、办公室、政工科、法警大队、泾渭法庭共11个工作部门。我院所担负的主要任务包括: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更新司法理念,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二、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搞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三、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四、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和提高司法水平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五、加强基层建设,积极探索健全司法保障机制,改善司法环境;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全县工作大局,贯彻“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创新机制、优化管理、素质强院、质量立院的方针,使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稳步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至今,全院先后荣获表彰奖励30余项,连续四年荣获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执行、调解工作先进法院,被省、市、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档案管理通过陕西省aaa级认证,通过市级文明单位考察,荣获市优秀少年法庭

称号等等。30人(次)先后获省、市级先进个人、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泾渭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庭”、“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级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五好法庭”、“省、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执行工作被评为全省“清理积案工作先进法院”和“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一、创新审判理念,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为此,我们改变审判工作中的坐堂问案方式,采取灵活多样为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把司法为民烙印在我们的脑海里,落实在我们的行动中。首先按照“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的工作思路,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实行“立审监执”分立制度,实行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立案、管辖、回避、审限、强制措施等,建立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使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设置科学合理。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庭前证据交换、扩大简易程序范围等方式,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审判质量与效率。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限期予以纠正,对责任人严查深究,严厉处罚,决不遮丑护短。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75件,结案843件,结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79件,结案866件,结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2件,结案1116件,结案率达%。上半年共受理各

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先进事迹材料.doc

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言:认真的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渗透到今后的工作中,落实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行动中去。 手中的执行权是党和国家、人民赋予主持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权力,在各项执行工作中,必须始终代表党和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坚持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 感和使命感来行使神圣的执行权,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态度,在“三个至上”思想的指引下,审慎行使手中的执行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同志在工作当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效率’,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主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以始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 秉公执法热情服务 对一名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来说,工作方法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果,不让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 在执行工作中,同志正是以良好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实现了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 同志力求公正,又能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又比较讲究办案的方法,艺术。 同志对待当事人既严肃执法,又能热忱服务,能耐心细致地向其明晰法律,讲清利害,并关于根据案件的特点,重点解决案件的根源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执行方法和执行经验。 针对继承案件和权属案件矛盾尖锐突出的特点,总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当事人既解决了纠纷,也化解了心中的疑团,融洽了双方的关系,针对劳务合同和劳动争议案件,总能用事实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双方最终能握手言和,作出妥善处理。 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保护了双方的利益,也受到了当事人的依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很好的统一。 努力工作成绩卓著 同志是一位从事执行工作多年的法官,多年来,他将司法为民的思想落到实处,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好地完成了人民赋予法官的命,在他十分热爱的执行工作岗位上秉公执法,处理了一大批疑难案件,使得一个个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及时的法律帮助,使得一对对反目成仇的亲朋好友和好如初,也使得一个个讨要说法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近年来,他确定了自己的总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办好每一案件,把每一案件办成铁案,达成‘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同志除了超额完成全年的执行工作任务处,还多次赴案件现场进行了实是考察,同时在法律咨询,协助拆迁等方面都为莲湖经济的发

法院执行部门工作汇报

法院执行部门工作汇报 ***法院执行局在市中院执行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院其他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局执行局干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一流法院”为载体,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意识,积极调动执行人员的工作热情,狠抓执行工作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指标,为九里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法律服务。现根据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将全年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行工作管理 执行局由两个执行实施庭和一个执行裁决庭组成,实施庭负责办理全院的诉讼、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执行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所有案件经本院立案庭移送本局后,由综合处登记,并及时将案件通过领导签办,批交执行实施会议庭承办。在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委托评估拍卖、以物抵债、债权凭证发放、延期、暂缓、中止、终结、结案、采取制裁性强制措施、股权转让和拍卖、优先受偿权利的确认等均经过合议庭讨论决定。裁决庭负责办理执行裁决、执行异议审查及执行局综合工作。执行工作管理遵循细化流程、分工负

责、分权制约、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强化实施、细致裁决的原则,共同促进执行工作的提升。 二、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执行条线制度,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 为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需要,执行局全面推行流程管理,建立并落实了执行进度公告制,增强执行人员的期限意识,完善执行案件信息,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实行“四告知”,从执行案件受理到结案,执行过程和实施情况都完整、准确地记录在卷宗中,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完善便民服务继续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联系电话,在通知当事人到庭时,将法院地址、乘车路线、执行局长联系电话、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完善执行进程告知制度,将执行进程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完善执行款物交接管理制度,设立执行款交接台帐,实行执行款专户专用,严格审批划转手续,做到执行款项收付清晰,强化了执行监督。通过成立执行裁决组,对执行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实现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完善了执行局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0XX年九里法院执行局以下工作的落实和完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起了积极作用。建立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根据区委政法委制定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联联席会议规则,全面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于重点、疑难执行积案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及时与党委

执行局先进事迹材料

执行局先进事迹材料 篇一:法院执行局先进人事迹材料 情系百姓无悔人生**同志1990年调入法院,1996年任城川法庭庭长,20xx年任执行庭庭长,现任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在16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1996年城川法庭荣记集体三等功,1997城川法庭荣记集体二等功,1998年城川法庭荣获盟级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执行局从20xx年至20xx年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而他的个人的荣誉则数不胜数,多年被旗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法官、被旗委评为"十佳"执法标兵在荣誉面前,**同志没有陶醉,他反复告诫自己,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我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他深知,执行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去年在执行某公司与某某一案时受阻,法院领导派**同志前往执行。执行人员在执行现场指挥时,该案被执行人的亲戚邻居以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围了个水泄不通,强行阻止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几人将**同志架住并撕毁了他的上衣。在人格受到侮辱,人身权利受到践踏时,**同志冷静面对,没有与闹事工人发生激烈冲突,而是反复宣讲法律,

稳定了众人的情绪,并对带头闹事的人实施拘留,事件得以平息。当有人问他怎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时,他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谩骂、围攻,是我执行生涯中平常的事。我们必须忍耐,因为他们不是敌人,是同我一样的群众,我怎么会去对付自己人呢?”短短的几句话,道出了**同志朴素的无产阶级感情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干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他到法院工作之初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在法院工作的十几年中,他一直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着。在组织上任命他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后,好多人说:“你现在是院党组成员了,就可以轻松一下了”。但他总觉得,党组织任命他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不是让他去享受,而是更好地开展工作;不是让他去摆架子、搞特权,而是让他把执行工作抓的更好。到执行局工作一星期后,他在理顺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进入角色,找执行局的干警挨个谈心,了解他们对工作的看法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执行局缺乏系统的规章制度对干警进行管理的现状,他开始着手对执行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他看到当时执行局的分案制度不尽合理,大胆地提出改变以往随机分案的做法,而是根据执行标的额和当事人的地域、案件难易程度,综合分流,分片负责;实证明这种做法不仅杜绝了随意分案的弊端,而且避免了在一个乡镇的案件分到两个执行员手中做无用功过多的弊病,节省了人力、物力,他的建议也很快得到了党组的肯定和干警的拥护。在此基础上,他起草、制定了《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执行员、书记员职责》和《执行款物款管

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个人事迹

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个人事迹 不坐法庭同卫法共托明镜比青天虽然不能身坐审判庭,但却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后的实现,并以此作为自己孜孜不倦地努力和追求,去长年累月在执行岗位上默默工作;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但却已执行了千余件案件,最好的希望和寄托就是以实际行动当好一名实实在在的执行法官,这就是XX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XXX同志的理想。[本-] 在这个理想的激励下,XXX同志自1996年到执行局工作后,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断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年年被评为执行工作的先进个人。一、严格执法、刚柔并济。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人的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有相当数的法盲存在,相当一部分案件的义务人不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空调”、“白判”怨声此起彼伏,执行难成为了一个时代热点,引起社会长期关注。 身为执行法官的XXX同志是这样的结合自己所担负的实际工作,用自己的青春和活力,努力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 一执法必严,执行不畏官。 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XXX同志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执行。如在执行市XXXX公司诉成都XX集团经济纠纷一案中,因被告负债累累,有多家法院同时来执行,此类案件的执行难度就更加增大。XXX同志和同事们既不被困难吓倒,又严格依法办事。鉴于被告法人代表正当任人大代表的实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当地人大常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书,由当地人大常委会督促该法

人代表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最终追回全部欠款103万元,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该案成为异地执行的成功案例,大大鼓舞了执行人员。 二执行不畏难,越难越善战。 在执行市工商银行、市信用合作社及XX装饰公司、XXX煤矿诉市XX大酒店债务纠纷一案中,XXX同志积极配合该案主要执行领导开展工作。以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出发,通过向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请示、做好债权人工作,采用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案,根据众多债权人的申请,将负债累累的XX大酒店,通过委托方式,公开拍卖了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获款426万元,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最终使该案成功执行,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创新了执行工作方法。三执行法官终为民,说是“无情”实有情。 在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涉及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中,教育局局长曾经是XXX同志高中时的老师,此情无论如何不可能对XXX同志不产生压力,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因素,案件执行难度又倍增。此情此境之下,XXX同志非但没有退缩,而且还积极向市里有关部门领导反映,又十分耐心地给教育局领导讲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宣传国家对民工工资的有关政策,最终依然使这批案件得到圆满地解决。 四在严格执法中不忘合理又合情。 在执行工作中化解纠纷,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的需要,也是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及“文明执法”的重要体现。由于我国教育较落后,人口素质较低,民众的法治、道德观念淡漠,致使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案外人,甚至于被纠集起来的群众,公开抗法,严重妨碍执行,既成为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人身风险之源,也是执行工作中的白刃仗。为使这种风险最小化,XXX同志坚持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在办案中努力做好当事

2019年法院执行局年终总结范例(二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2019年法院执行局年终总结范例(二篇)目录: 2019年法院执行局年终总结范例一 2019年法院法官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二

2019年法院执行局年终总结范例一 一、部门所取得成绩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中院和我院岗位目标为基准,面对“执行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共收新执行案件。 二、部门工作所具特色、亮点 1、重点排查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确认范围即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军事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包括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案件),并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2起。 2、为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做到涉执信访案件矛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针对全院涉执信访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共清理涉执信访案件件,并要求做到涉执信访案件件件有执行预案。该院要求涉执信访案件预案均要由承办人形成报告,包案领导在实施强制之前,要约见申请执行人,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信任和支持。要询问被执行人,打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念头,尽力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院涉执信访案件已化解件。目前,该院执行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 3、严格执行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整体素质。要解决执行难,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一是加强执行人员的理念教育。我局针对个别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情绪,开展了爱岗敬业法官职业教育;针对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粗暴,进行换位思考教育。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按照法

院《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律》“五不准”,切实抓好每位执行人员的廉政建设。今年针对执行队伍在委托评估、拍卖中,执行款物管理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评估、鉴定、拍卖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一套执行款领取报告、审批、告知制度。三是加强执行干警的业务学习。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法律有关执行方面的规定;二是积极参加本院以及上级法院组织的执行方面的培训;三是按照法院有关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学习;四是通过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增加了执行干警责任感和业务学习积极性;五是认真总结执行经验,搞好信息调研,改变了执行干警动笔少,不愿学的不良习惯。 4、根据安排,我局全体上下共同做好省法院的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检查验收、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检查及涉执信访督办检查等三项工作,顺利通过并取得好评。 三、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打算 1、“执行难”问题依旧凸显。执行改革力度不大,“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彻底地得到缓解。 2、少数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个别执行案件程序不准,少数执行案件存在超期限执行;少数执行人员对执行工作有畏难、厌烦情绪。 3、少数执行人员对当事人冷、横、硬、推、执行作风简单、粗暴。 4、少数执行干警廉政意识不强,存在着吃请现象。 5、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今后的努力方向为:

法院执行局执行中队中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执行局执行中队中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XX,男,汉族,XX年X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XX年进入XX县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因工作需要于XX年8月调入法警队驻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任执行中队中队长。在工作中本人能坚持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渗透到工作中去,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让每一个执行案件都能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各项执行工作中坚持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从一名执行“菜鸟”转变成执行办案能手,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在2013年本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至XX年8月以来共收案件897件(其中民事执行案件721件,非诉执行案件94件,委托执行案件9建),执结率达到94%,并且做到每个案子执行措施到位,执行行为规范,案件质量较高。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走上执行工作岗位后,本人能热爱执行工作,平时多学习执行法律知识,积极向老同志学习办案技巧,查阅老同志的办案手册、办案卷宗,从他们的办案点滴入手,吸取养分,提到自己的办案能力。2014年8月接收了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执行案子,在通过审判法官的了解后,双方当事人都已结怨已深,本人通过多次上门走访、耐心说教、细致引导被执行人王

某某,使被执行人王某某认识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和其名声受到损害的不良后果,终于攻破被执行人心理防线,主动履行了部分法定义务,从而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也冰释前嫌,睦邻友好。 二、公正无私、永不动摇 从事执行工作三年时间,本人始终把“便宜不沾,送礼不收,关系案不办”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始终紧绷“五个严禁”这根弦,对自己严格要求,对于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吃请邀请委婉拒绝,对当事人强送的小礼品也及时向领导、纪检部门汇报始终把廉洁公正作为自己工作的首要准则,时刻不放松廉政这根弦。认真学习党的有关廉政方面的理论,不断增强自己的公仆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2013年申请人江某某与金某某民间借贷案件为本人所承办,案件刚刚接手,申请人江某某就托他的朋友请吃饭,要求赶快处置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后在把案件执行完毕后。为表示感谢江某某强行拿了三张超市卡往本人身上塞,本人并没有被利益驱动所诱惑,在拒绝接受超市卡后,当面教育了江某某,得到了申请人江某某的肯定,连连称赞法院干警廉洁清廉。 三、恪尽职守、冲锋在前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本人在重大的刑事审判中参与押解、值庭,保障开庭顺利进行,严格按照“五严制”的工作方法,参于

有关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有关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法院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尤为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 郑**,男,1966年12月5日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郑**同志多年来被评为我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后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在庭多次被院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优秀审判庭。 郑**同志在我院审判岗位工作近21年,先后从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 近几年来,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

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秉公执法、树立行政审判权威 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和制约,是法院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又是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部门。因此,行政审判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尤为重要。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这是他做人准则,也是他的工作作风,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坚持以事实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在承办案件中他能排除各种干扰,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保障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合法。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六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所审结案件无上访,无超审限。 在办案中,他做到一身正气,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经常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全庭同志,团结协作,忠诚履行职责。XX年在审理本市城中村折迁案件中,行政庭先后受理4起市房管局申请执行新字村4户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参与拆迁户人数众多,涉及面广,而且拆迁户与行政机关多次对立冲突,拆迁户成群结队多次到省、市、中央上访,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酿成重大恶性事件。为此,郑**同志受理案件后,

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郑**,男,1966年12月5日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郑**同 志多年来被评为我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后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 政法干警”,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在 庭多次被院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优秀审判庭”。 郑**同志在我院审判岗位工作近21年,先后从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他始终怀 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 近几年来,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 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 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司 法为民,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 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 官的神圣职责。

一、秉公执法、树立行政审判权威 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和制约,是法院 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又是树立法院权 威的重要部门。因此,行政审判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 业务素质尤为重要。“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 最讲认真”,这是他做人准则,也是他的工作作风,在 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坚持以事实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努力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在承办案 件中他能排除各种干扰,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保障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合法。从事行政审 判工作六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所审结案 件无上访,无超审限。 在办案中,他做到一身正气,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经常主动办理疑难复 杂案件,带领全庭同志,团结协作,忠诚履行职责。 2005年在审理本市“城中村”折迁案件中,行政庭先后 受理4起市房管局申请执行新字村4户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参与拆迁户人数众多,涉及面广, 而且拆迁户与行政机关多次对立冲突,拆迁户成群结队 多次到省、市、中央上访,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酿成

法院执行局工作报告

法院执行局工作报告 __*法院执行局在市中院执行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党组的正 确领导下,在院其他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局 执行局干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和“****”重 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一流法院”为载体,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意识,积 极调动执行人员的工作热情,狠抓执行工作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指标,为九里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 法保障和优良的法律服务。现根据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将全年的 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行工作管理 执行局由两个执行实施(合议)庭和一个执行裁决庭组成,实施庭负责办理全院的诉讼、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执行案件和 非诉执行案件。所有案件经本院立案庭移送本局后,由综合处登记,并及时将案件通过领导签办,批交执行实施会议庭承办。在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委托评估拍卖、以物抵债、债权凭证发放、延期、暂缓、中止、终结、结案、采取制裁性强制措施、股权转 让和拍卖、优先受偿权利的确认等均经过合议庭讨论决定。裁决 庭负责办理执行裁决、执行异议审查及执行局综合工作。执行工 作管理遵循细化流程、分工负责、分权制约、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强化实施、细致裁决的原则,共同促进执行工作的提升。

二、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执行条线制度,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 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 为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需要,执行局全面推行流程管理, 建立并落实了执行进度公告制,增强执行人员的期限意识,完善 执行案件信息,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实行“四告知”,从执行案 件受理到结案,执行过程和实施情况都完整、准确地记录在卷宗中,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完善便民服务继续向社会公开执行 局长联系电话,在通知当事人到庭时,将法院地址、乘车路线、 执行局长联系电话、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完善执行 进程告知制度,将执行进程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完善执行款物 交接管理制度,设立执行款交接台帐,实行执行款专户专用,严 格审批划转手续,做到执行款项收付清晰,强化了执行监督。通 过成立执行裁决组,对执行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实现 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完善了执行局内部监督制约 机制。 20__年九里法院执行局以下工作的落实和完成,为切实解决 执行难问题起了积极作用。(一)建立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根据区委政法委制定的执行工作领导 小组联联席会议规则,全面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对于重点、疑难执行积案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及时与党委和上级领导机关保持 沟通。(二)建立与九里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八家联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以实现

法院执行局先进人事迹材料

情系百姓无悔人生**同志1990年调入法院,1996年任城川法庭庭长,20xx年任执行庭庭长,现任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在16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1996年城川法庭荣记集体三等功,1997城川法庭荣记集体二等功,1998年城川法庭荣获盟级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执行局从20xx年至20xx年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而他的个人的荣誉则数不胜数,多年被旗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法官、被旗委评为"十佳"执法标兵在荣誉面前,**同志没有陶醉,他反复告诫自己,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我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他深知,执行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去年在执行某公司与某某一案时受阻,法院领导派**同志前往执行。执行人员在执行现场指挥时,该案被执行人的亲戚邻居以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围了个水泄不通,强行阻止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几人将**同志架住并撕毁了他的上衣。在人格受到侮辱,人身权利受到践踏时,**同志冷静面对,没有与闹事工人发生激烈冲突,而是反复宣讲法律,稳定了众人的情绪,并对带头闹事的人实施拘留,事件得以平息。当有人问他怎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时,他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谩骂、围攻,是我执行生涯中平常的事。我们必须忍耐,因为他们不是敌人,是同我一样的群众,我怎么会去对付自己人呢?”短短的几句话,道出了**同志朴素的无产阶级感情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干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他到法院工作之初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在法院工作的十几年中,他一直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着。在组织上任命他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后,好多人说:“你现在是院党组成员了,就可以轻松一下了”。但他总觉得,党组织任命他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不是让他去享受,而是更好地开展工作;不是让他去摆架子、搞特权,而是让他把执行工作抓的更好。到执行局工作一星期后,他在理顺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进入角色,找执行局的干警挨个谈心,了解他们对工作的看法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执行局缺乏系统的规章制度对干警进行管理的现状,他开始着手对执行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他看到当时执行局的分案制度不尽合理,大胆地提出改变以往随机分案的做法,而是根据执行标的额和当事人的地域、案件难易程度,综合分流,分片负责;实证明这种做法不仅杜绝了随意分案的弊端,而且避免了在一个乡镇的案件分到两个执行员手中做无用功过多的弊病,节省了人力、物力,他的建议也很快得到了党组的肯定和干警的拥护。在此基础上,他起草、制定了《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执行员、书记员职责》和《执行款物款管理规定》,等,对执行工作流程、任务指标、办案时限、职责权限、款物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严格规定,加大了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他又提出实施执行合议制,疑难案件由合议庭讨论决定,意见不一时报审委会决定,充分运用集体智慧,破解执行难建立了一道有效的制度屏障。这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统一了执行人员的思想,明确了责任,凝聚了人心和斗志,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执行工作的突出成绩,受到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与百姓打交道,主要看你是否心诚,能否解民忧、解民困,你心中是否始终装着老百姓,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CHAOBA同志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赢得了民心。去年元月,该院受理X申请执行X等赡养一案,法院判决X的子女每月每人给付100元的赡养费。在执行中,他了解到X与其子女因家庭琐事反目成仇,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为使七十余岁的X能安度晚年,又能消除母子之间的仇恨,他三番五次地到被执行人家做疏导教育工作,同时也指出X的不足,最终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每月按时将赡养费送到XX手中。母子间的仇恨化解了,X晚年生活有了着落,脸上也挂满了笑容。为了感谢朝院长、执行局的全体同志,在去年八月X及其子女向执行局赠送了锦旗。为百姓办实事,是**同志最大的心愿。在日常工作中,最让他心痛而又最难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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