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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户基本情况及农民收入构成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户基本情况及农民收入构成状况

的调查报告

县委、县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在宝鸡调研时关于“必须弄清农民收入的构成”的讲话精神,全面了解我县农村基本情况及农民的生产、收入、消费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差距,为县委、县政府掌握农村经济形势、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局在县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的配合下抽调16名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从8月5日开始至9月25日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县12个乡镇的12个行政村共1933户农民的2007年家庭人口、劳动力及文化程度、住房面积、生产条件、牲畜存栏、收入构成及外出劳动力等55项指标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法

调查采取整群抽样调查的方式,即全县每个乡镇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低排队各抽选一个中等水平的村作为调查点,共抽选12个行政村,对抽中调查村的所有农户采取与乡、村、组干部及村民座谈了解、询问调查户、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调查。在乡村干部的配合下,先后到县城、延安、靖边、

定边、西安、甘肃、宁夏等地对调查村内488户全户外出户,采取外出跟踪或电话询问的方式进行调查。

二、基本情况

(一)农村人口及劳动力。

本次共调查了12个乡镇的12个行政村,走访农户1933户,其中全户外出488户,占总户数的25.2%,总人口8498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8213人,占总人口的96.6%,常住人口5731人,占总人口的67.4%,全户外出人口1799人,占总人口的21.2%。共有劳动力4405人,占总人口的51.8%,其中外出从业1682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8.2%。在劳动力总数中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396人,占9.0%,初中文化程度1358人,占30.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2651人,占60.2%。(见表1)

(二)住房面积及农业生产情况。

2007年我县农民人均占有住房面积25.7㎡,人均占有耕地面积2.6亩,人均占有人工草地面积0.6亩,人均占有果园面积

0.1亩,人均占有粮食325公斤,其中薯类(折粮)161公斤,户均大牲畜、猪和羊子的存栏数分别为0.5头、0.9头和1.8只。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及构成状况。

调查结果表明,我县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655元,扣除新型民居建设补贴和土地征用补偿人均5742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931元,占33.7%;家庭经营纯收入2368元,占41.2%;财产性收入40元,占0.7%;转移性收入1403元,占24.4%。如果再扣除退耕还林补贴人均纯收入为4518元,较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4140元、2645元和2845元分别高出378元、1873元和1673元,高9.1%、70.1%和58.8%,其中工资性收入1931元占42.7%;家庭经营纯收入2368元,占52.4%;在家庭经营收入中第一产业纯收入1237元占27.4%;二、三产业纯收入1131元占25.0%;财产收入40元,占0.9%;转移性收入179元,占

4.0%。(见表2)

(四)农村住户生活消费及构成情况。

2007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03元,扣除新型民居建设支出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33元,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253元,占31.1%;衣着消费支出317元,占7.8%;居住消费支出344元,占8.5%;家庭设备及用品支出174元,占4.3%;交通和通讯支出426元,占10.5%;文化教育及娱乐支出697元,占17.3%;医疗保健支出656元,占16.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6元,占4.1%。(见表3)

三、现状分析

(一)总户数及外出户状况。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农户认为我县农村自然条件差,发展困难多,为了增加经济收入,尽快脱贫致富,纷纷举

家外出进城创业,还有部分农户由于受集中办学的影响,进城打工,以便供孩子上学方便。在调查的1933户农民中,全家外出的有488户、共1799人,占总户数的25.2%,扣除退耕还林和新型民居建设补贴及土地征用补偿人均纯收入7355元,较在家农户人均纯收入3756元高出3599元。从外出户情况分类来看:1、从外出原因看有62.7%的户是由于在家收入低,为了外出创业致富,有20.5%的户是为了供孩子上学方便,有16.4%的户是随亲外出,有0.4%的户是其他原因外出。可以看出,外出户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为了脱贫致富,其次是为了供孩子上学。2、从外出的地点看,有9.2%的户在本乡镇范围内,有65.0%的户在乡外县内,有13.1%的户在县外省内,有12.3%的户在省外,有0.4%的户情况不明。这就说明外出户的主要地点是县内,占外出户的74.2%,其中有83.4%户在县城。这主要是因为这些户一方面为了供孩子上学方便,另一方面便于经营二、三产业或找零活打工,同时还由于我县近年来对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增加,使农民得到了不少的实惠,因而使一些外出户不愿意离开本县境内,有些外出离开本县多年的户已经开始返回。3、从外出从事的行业看:有6.6%的户从事农业,有14.3%的户从事运输业,有13.9%的户从事商饮业及服务业,有47.2%的户依靠体力劳动打工,有17.4%的户是职工及家属,有0.6%的户情况不明。可以看出外出户从事的行业主要是打工,占总户数的47.2%,这就说明外出户缺乏一定的劳动技能,没有一技之长者较多。4、从外出的时间看:有

30.1%的户在1998年以前外出,这主要是一些职工及家属和一些由于自然条件差、生活困难的户,且他们外出的地点大都到了省外和一些自然条件好的县外。有69.9%的户在1999年以后外出,这些户主要是退耕还林后外出的,他们一部分是2002年以后由于实行规模办学,为了进城供孩子上学方便,一部分是抓住了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为了尽快创业致富外出的。他们外出的地点大都在本县境内。5、从外出户的收入来源及构成看。外出户人均纯收入7355元(不包括土地征用补偿、退耕还林及新农村建设补贴),其中工资性收入4210元占总收入的57.2%,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主要来源。其次是二、三产业收入,占纯收入总额的30.8%。6、从外出户的收入水平看:人均纯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户占6.8%,收入在10000—20000元的户占27.3%,收入在5000—10000元的户占36.2%,收入在1000—5000元的户占28.0%,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户占1.2%。可以看出,外出户大部分已经摆脱贫困,但是还没有走向富裕。同时还有29%的外出户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常住户的平均纯收入水平,这主要是随亲家属和没有收入的老人。7、从外出户的生活消费状况看:2007年进县城农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45元,较农村常住户高2712元,高出67.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276元,占33.7%,衣着消费支出638元,占9.5%,居住消费支出942元,占14%,家庭设备及用品支出425元,占6.3%,交通和通讯费支出625元,占9.3%,文化教育及娱乐支出988元,占14.7%,医疗保健费支出

737元,占10.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5元,占1.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外出进县城的农民虽然他们的收入高于农村常住户,但他们的生活消费支出也远远高于农村常住户。造成进县城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大的原因,除正常的生活消费外,用于教育、医疗、居住等消费的支出也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中在居住消费中的房屋租赁费就占到生活消费支出的8.8%,年人均达到594元。在调查的182户进县城农民的居住消费情况中,自有住房的48户,占26%,借住的15户,占8.2%,依靠租赁房屋居住的119户,占65.4%,房屋租赁户年均房租费支出3587元。这就说明房租费也是加重进县城农民生活负担的一个主要原因。8、从外出户的收入结余情况看:虽然在182户进县城农民的调查中,人均年收入净余额达到3307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仍有26户占到调查户14.3%的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大于年纯收入,依靠举债为生。(见表4、表5、表6和表7)。

(二)劳动力及外出从业人员的状况。

由于退耕后土地面积的减少和封山禁牧的实施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村的发展已满足不了他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一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纷纷外出务工创业。在调查的4405个劳动力中,有外出从业的1682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8.2%,外出从业人员的人均纯收入32521元。1、从外出劳动力的年龄构成看,30岁及以下的占39.4%,31岁—40岁的占25.6%,41岁—50岁的占23.4%,51岁及以上的占11.6%。这就是说外出从业劳动力以40岁以下的青壮年为主,他们形成

了劳动力转移大军的绝对主力。2、从外出劳动力的文化程度看,以小学及以下的居多,占总数的46.4%,初中文化占总数的39.5%,高中及以上文化占总数的14.1%。这主要是由于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的原因。但从外出劳动力文化层次在全部劳动力文化层次中所占的比重来看,高中及以上文化的占全部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的59.8%,初中文化占全部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的48.9%,小学及以下文化的占全部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的29.5%,这说明,外出从业的劳动力与文化程度的高低有绝对的关系,文化程度越高,外出从业人数越多,文化程度越低,外出从业人数越少。3、从外出劳动力所从事的职业看,外出从业的劳动力主要以打工为主,占总数的33.1%,其次是有一技之长的占总数的21.0%,家务劳动占总数的21.2%,职工占总数的11.4%,商饮业占总数的9.1%,农业占总数的3.3%,情况不明的占0.8%。4、从外出从业的地点分布来看,外出从业的劳动力主要在县内,占总数的74.6%,这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临时外出从业的,大部分在本乡内,占总数的11.4%,一部分是长期外出从业的主要在乡外县内,占总数的63.2%。其次在省外的占总数11.5%,在县外省内的占总数10.2%。5、从外出从业劳动力的性别看主要以男性为主,占总数的65%以上。6、从外出从业的组织形式看,主要以自发性外出为主。(见表8和表9)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县外出从业劳动力有以下几个特点:1、依靠出卖体力劳动是外出从业者的主要职业,虽然打工收入在外出从业的劳动力中收入最低,人均仅有12220元,较外出从业劳动力的平均纯收入少20301元,低62.4%,但由于这项职业是无本生意,只要有劳动能力就行,不需要专业特长,而我县劳动力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劳动技能,外出劳动力大部分没有专业特长,又比较贫穷,所以干的都是一些苦、重、脏、累的活。 2、二、三产业收入在外出劳动力中所占比重较大。虽然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只有153人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仅有9.1%,收入却占到外出从业劳动力纯收入的41.7%,人均收入94584元。3、

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对外出从业人员的收入影响较大。文化程度越高,收入水平越高。从上表可以看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外出劳动力人均纯收入46832元,初中文化程度人均纯收入23028元,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均纯收入10806元,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较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均纯收入高出36026元。从事二、三产业和有一技之长的外出劳动力收入明显高于依靠体力劳动和从事农业的外出劳动力,而且收入差距较大。调查表明,从事商业及服务业的外出劳动力人均收入94584,分别较从事打工和农业的收入高出82364元和81017元,有一技之长的外出劳动力人均收入22757元,分别较从事打工和农业收入高出10537元和9190元。

(三)农村居民住房状况。

农村居住条件改善,农户住房质量较高,据调查2007年我县农民人均住房面积25.7㎡,其中砖石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砖石接口)住房比重占90%以上。

(四)农业生产状况

2007年我县人均占有耕地2.6亩,由于耕地荒芜和种植油料、蔬菜、瓜类、水果、牧草等多种用地,致使实际种植粮食的面积人均不到1.5亩,加之2007年由于受干旱和霜冻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人均占有粮食只有325公斤,其中薯类(折粮)161公斤,因而使农民的口粮自给严重不足,有30%的农户家里基本没有余粮,人工种植牧草面积人均不到0.6亩,据此推算全

县近8万亩,主要分布于庙沟、铁边城、吴仓堡、白豹、长官庙一带,林草混种面积不足40万亩,现在利用率不足20%,且草地退化严重,利用率不高。果园面积人均不到0.1亩,全县近1万亩,分布零星、分散、布局杂乱、管理粗放、品种老化,没有形成规模,整体收益不高,但个别果农仍有一定的收入。如周湾镇杨家湾村村民藏国兰,2007年仅出售杂果一项收入6000多元,村民宋红山、刘步宽等出售杂果收入均在3000元以上。

(五)牧业生产状况

由于退耕还林使耕地面积大量减少,加之基本农田的普及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使原来的大牲畜存栏也大幅度的下降,据调查推算2007年底全县共有大牲畜存栏1.2万头,生猪和羊子的饲养虽然县、乡对发展草畜产业的扶持力度没有改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草畜产业的鼓励政策,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差,信息闭塞,饲料饲草不足,草畜产业劳动力缺乏以及受石油产业的冲击和以粮代赈政策的影响,畜牧业生产规模下滑幅度较大,发展趋缓。据调查,2007年度,我县生猪存栏2.3万头,羊子存栏4.6万只,这与我县将草畜产业作为农村主导产业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尽管如此,由于受市场价格带动及农户养殖技术的提高,仍然出现了一些养羊、养猪、养鸡专业户。如五谷城乡桐寨村村民庄生兵,2007年底养猪存栏351头,全年出栏320头,销售收入50万元,纯收入15万元。白豹镇李桥村村民王殿新2007年底存栏130头,全年出栏110头,销售收入18万元,纯收入4

万元。庙沟乡米渠村村民温仲海,2007年底羊子存栏35只,全年出栏23只,销售收入12000元,纯收入8000元。王洼子乡狼儿沟村村民赵正佐2007年羊子存栏42只,全年在没有出售羊子的情况下,仅羊绒毛和羊羔纯收入达4000多元。五谷城乡桐寨村村民张彦财,2007年底养鸡存栏20000只,全年出栏20000只,销售收入50万元,纯收入10万元。这不但增加了农民收入,也有力的带动了草畜产业的发展。

(六)农民收入来源及构成状况。

1、农民收入来源及构成。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18元(不包括土地征用补偿及新型居民建设和退耕还林补贴)。其构成:①工资性收入。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1931元,占总收入的42.7%。其中,乡村干部及职工收入人均366元,占总收入的8.1%,外出从业收入人均1565元,占总收入的34.6%。②家庭经营纯收入。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2368元,占总收入的52.4%,其中,农民家庭从事第一产业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237元,占总收入的27.4%,在第一产业中,种植业纯收入占总收入的20.2%,牧业纯收入占总收入的7%,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131元,占总收入的25%,占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47.8%。③财产性收入。农民财产性收入人均40元,占总收入的0.9%。④转移性收入。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人均179元,占总收入的4.0%。

2、农民收入的特点。

①外出从业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07年农民外出从业收入人均1565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4.6%,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工从政策上给予了好多优惠,加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劳动力价格的大幅提高,激发了农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使农民外出务工的人数不断增加,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由于石油开发使部分农民离土不离乡,依靠服务石油产业增加收入,如新寨乡齐湾子村郑掌组全组212人,为石油开发供应生活用水人均年收入3000多元。②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一产比重下降,二、三产业比重上升。由于农业生产规模的下滑,农产品产量大幅度下降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致使第一产业经营纯收入人均仅有1237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52.2%,比重较历年有所下降,与此相反,经营二、三产业的人均纯收入达到1131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47.8%,比重高于历年水平,且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又一亮点。③政策性收入大量增加,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2007年农民得到的土地征用补偿,退耕还林补贴及政府对农民的新型民居建设,草畜产业开发,粮食直补、教育、医疗、养老、低保及扶贫救济等各项补贴人均收入2332元,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政府补贴农民的政策和农民得到的实惠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

3、从农民全部收入水平看收入差距。2007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在1000元以下的户占1.1%,这部分户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退耕还林补贴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补贴,除此以外无任何收

入。1000元—3000元的户占20.7%,这部分户基本上没有外出从业和经营二、三产业收入。3000元—5000元的户占26.9%;5000元—10000元的户占33.3%;10000元—20000元的户占14.4%;20000元以上的户占3.6%,这部分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经营建筑业和商饮业收入以及一些土地征用补偿数额较大的户。以上可以看出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平均水平以下的户较多,占总户数的63%,这就说明收入集中在少部分农户中,大部分的农户还没有达到富裕程度,有的甚至没有摆脱贫困。(见表10)

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进行5等分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2007年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为2136元,较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低4519元,中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为3476元,中等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5177元,中高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为7681元,高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为15742元,较调查户人均纯收入高出9087元,这就说明我县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差距较大,低收入农户较高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相差13606元。(见表11)

(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状况。

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33元,主要是食品消费支出,占31.1%。其次是文化教育及娱乐支出占17.3%。这说明农民对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在子女的教育上舍得花钱,有的为了供孩子上学,倾家所有,甚至不惜债台高筑。医疗保健支出占16.2%,这也是农民消费支出的一个主要部分,同时也是农民返贫的一个主要原因。调查发现,凡是医疗支出较大的农户,收入一般都很低,他们一方面无钱购买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又无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所以生活比较困难。如薛岔乡雷坡村东渠组村民曹元兵,家有4口人,2个劳动力,其中儿子曹正东因病,2007年医疗费支出51000元,全家年纯收入仅有14000元。

2007年我县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1.1%,较全国、全省、全市43.1%、36.8%和34.8%,分别低12.0、5.7和3.7个百分点,说明我县农民的生活水平高于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

四、存在问题

1、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面临诸多难题。

①耕地面积不能充分利用,是影响粮食生产能力的根本原因。耕地是粮食生产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据调查2007年我县人均占有耕地面积2.6亩,由于近年来农资价格上涨,粮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种粮效益低,有的甚至亏本,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生产积极性,加之新修的农田更是投入高、效益低,有的农民认

为种粮不如打工,所以一些有文化、懂技术、年轻有为、体力强壮的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种地农民多为妇女、老人和病残人员,耕地被闲置和撂荒的达30%以上,加之主导产业和其他农作物用地,实际种植粮食的耕地人均不足1.5亩。

②投入不足和粗放经营使有限的粮食生产能力难以发挥。要发展粮食生产,就要靠政策、科技和资金的投入。近年来,虽然国家在粮食产业的发展上提出了好多优惠政策,但由于农民靠种植业的收入较低,对粮食生产的预期收益不高,认识不足,所以投入十分有限,经营粗放,科技含量低。

③自然灾害日益频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受到威胁。我县的粮食生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程度较为突出,据调查2007年我县粮食产量较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受干旱和霜冻的影响。

2、草畜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①草场退化严重,草畜矛盾尖锐。据调查截至2007年底我县人工种植纯草地面积不足6万亩,且80%都在山坡地带,产量较低,林草混种面积40万亩,现在的利用率不足20%。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羊子产业的饲草需求量。许多养殖大户面临有畜无草状况,一些靠近县境边远山区的养殖大户往往都要靠偷牧散牧来解决这一问题。

②发展草畜产业劳动力不足。由于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使农村劳动力结构趋向老、弱、

病、残,草畜产业劳动力严重不足,制约了草畜产业的发展。

③受石油产业的冲击和以粮代赈政策的影响,部分农民养成等、靠、要和好吃懒做的依赖思想,缺乏勤劳致富的精神。

3、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导致了农业内部劳动力质量的下降,消弱了农业生产能力,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①农村劳动力外出后,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以女性、老龄、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口为主,农业内部劳动力质量大大降低,消弱了农业生产能力。我县当前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科技水平还比较低,劳动强度大,因此精壮劳动力大量外出,明显的影响了农业生产。

②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文化素质较低,思想保守落后,接受新观念和新知识的能力减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推进。

③农村人口结构产生了缺少男性、青壮年、较高文化人口的断层,老人的赡养和子女的教育问题趋于突出。

4、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低,专业技能差。

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否走出去,稳得住,有发展,关健在于素质和劳动技能。据调查,2007年所调查的1682个外出劳动力中有33.1%的劳动力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只能从事苦、脏、累、险的简单劳动,且收入较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平均低10537元,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46.4%,人均收入较高中及以上文

化程度的低36026元。

5、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差距大

据调查2007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在调查的1933户农民中,在平均水平以下的户占总数的63%,在纯收入水平5等分分组中,低收入户的人均纯收入是2136元,较高收入户相差13606元。收入水平两极分化较为严重,纯收入集中在一小部分农户手中。

五、几点建议

1、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种粮,制止耕地撂荒现象。要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首先要对各项扶农政策和与农户的利益关系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真正地把政府鼓励粮食生产,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农民增收的有关政策措施传达到每家每户,引导农户恢复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其次要向农户宣传粮食生产的重要性,使农民从根本上认识到粮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物质资料,民以食为天,而耕地又是粮食生产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从而使农民能够将有限的耕地充分的加以保护、管理和有效利用。再次,建议政府可以根据农户对耕地荒芜时间的长短采取处罚或组织农户无偿耕种及收回承包经营权等措施,杜绝将耕地荒芜的现象发生。

2、在草畜产业的发展上,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要结合生产实际,因地制宜的制定一系列符合我县草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办法,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3、要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特别是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劳动技能培训,根据每个外出劳动力的职业和需要,分期分批培训,力争使他们外出从业都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使他们外出务工尽快地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提高劳动效益。

4、要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地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和创业平台,不仅使农民工能够得到一定的工资性收入,还能使农民工创造的“剩余价值”留在本地,促进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良性循环。

5、要保护和解决好农村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大力倡导“平等互助”、“扶弱济贫”的精神,要鼓励低收入户农民,在提高种养业收入的同时,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努力增收,力争缩小农民的强弱、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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