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刑诉法视野下自侦办案模式转变研究

新刑诉法视野下自侦办案模式转变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36980367.html,

新刑诉法视野下自侦办案模式转变研究

作者:邱刚梁艺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2期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传统的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新刑诉法对侦查工作的要求。本文认为,应该彻底改变以往“由供到证”的侦查办案模式,逐渐走向以证据为中心运用多种侦查方法查办职务犯罪的新型办案模式上来。这种新型侦查模式的建立主要依靠侦查理念的革新、侦查机制的调整及侦查手段的应用来实现。

关键词自侦办案模式特点转变路径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121-02

一、我国自侦办案模式的特点

自侦办案模式是指检察机关按照管辖规定对自身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侦查活动所形成的基本方式的总和。实践中,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模式基本上沿用的还是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其表现是自侦部门在发现犯罪线索后,便着手讯问犯罪嫌疑人,然后根据其供述为线索收集其他证据。如果新发现的证据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不相符,就继续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证据直至案件的侦破。这种带有明显职权主义特征的自侦办案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一)侦查结构封闭

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可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但检察机关的侦查活动全由检察机关自己决定并由自己实施,缺乏第三者的制约,因此检察机关的侦查结构呈现封闭性的特点。

(二)过分依赖口供

由于获取口供是获取其他证据的基础和源泉,因此侦查人员在想方设法获取口供后,尔后再获取其他证据将变得即快捷又省事,因而导致实践中案件的破获十分依赖口供的获取,特别是在贿赂犯罪案件中,整个案件活动全部围绕如何获取行受贿双方的口供来进行。

(三)忽视程序正义

在这种侦查模式中,由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开展特别依赖口供的获取,为了急于破案,导致部分干警在办案中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期羁押等违反程序正义情形的时有发生。

二、刑诉法修改对检察自侦工作的影响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