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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说明:

1.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是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等级。

2.A类、B类、C类是根据不同职业(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和教学实验学时的不同耗费划分的工种类别。

3.上述收费标准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不含技能考试中消耗的原材料费用。所需原材料费用按实际进价另外计收,自带原材料的免收。

职业(工种)分类表

注:以上87个职业(工种)是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工种)。表中未列职业(工种)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比照此表进行核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考评员级别和职责 考评员任职条件 考评员资格申报和审批 考评员管理 (一)考评员级别和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分初级考评员、中级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初级考评员负责对中级以下技术等级的考核,中级考评员负责对高级技术等级的考核,高级考评员负责对技师(含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 各级考评员可以承担社会性通用的工种(专业)职业技能资格的鉴定。 (二)考评员任职条件 1、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本地区、本行业工种(专业)中有较高威信。 3、有本工种工龄8年以上,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操作技能。其中:初级考评员必须具备高级技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中级考评员必须具备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高级考评员必须具备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确有技术专长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可以不受工种工龄限制。 4、经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合格,取得《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考评员的职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规程、方式、方法、技术等级标准(技师任职条件)、评分标准、工作守则,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知识。 考评员资格培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实施。 (三)考评员资格申报和审批 1、申报程序。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或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名,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填写《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批表》,经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送省劳动保障厅批准。

2、申报材料。本人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证书、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成绩;以及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技术革 新等方面的贡献和成果的材料。 3、核准权限。根据申报的材料由省劳动保障厅审查核准。 4、资格证书。经批准取得考评员资格的,由省劳动保障厅发给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 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胸卡。资格证书、胸卡由省劳动保障厅按劳动保障部统一样式印制。 (四)考评员的管理 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直接领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 考评员档案,加强综合管理。 2、考评员要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核规程、考场规则。 3、考评员有权对考核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省劳动保障厅会同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每年应对考评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的表现作出评价。对优秀的应予表扬奖励;对长期不参加考评工作或考评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由省劳动保障厅取消其考评员资格,收回考评员资 格证书和胸卡。 [详见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管理规定》等七个规定的 通知(1994年12月27日陕劳培发[1994]405号)]

职业技能鉴定(含级和技师高级技师)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鄂鉴指〔2013〕3号 各市、州、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省直管鉴定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经管,提高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现就2013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一)2013年度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经管师(二、三、四级)、物流师(二、三、四级)、理财规划师(二、三级)、工程经管师(二、三、四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三、四级)、企业培训师(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时间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按《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执行。 (二)2013年度秘书(含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采购师(一、二级)、磨工(一、二级)、摄影师(一、二级)、镗工(一、二级)、装配钳工(一、二级)、中式烹调师(一、二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一、二级)、车工(一、二级)、工具钳工(一、二级)、机修钳工(一、二级)、美发师(一、二级)、商务策划师(一、二级)、中式面点师(一、二级)、会展策划师(一、二级)为、人力资源经管师(一级)全

省统考职业,暂定鉴定时间为10月19日。已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人社部门商定具体鉴定方案后执行。 (三)各通用工种的三、四、五级职业技能鉴定安排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见《统考日时间安排表》(附件3)。 (四)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采取智能化考试平台开考,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数控程序员6个职业统一使用仿真系统平台组织考试。 二、考务经管 (一)申报和受理 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各用人单位职工、军人、个体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根据相应的申报条件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全国统一鉴定职业须提前40天、申报全省统一鉴定职业须提前30天、申报通用工种鉴定需提前15天。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按表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工作单位盖章。职业技能鉴定所对鉴定对象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通过考务经管系统生成考生数据信息文件,同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附件4),一并报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报名数据,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 各市、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中心提交《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和考生信息,经省鉴定中心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考试,审核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 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省公司各直属单位、各省专业公司: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对全业务经营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将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增加认证范围 继续开展通信业务营销员、通信营业员、客服代表,线务员、宽带终端安装维护员,交换、传输、电源、IP、无线网络优化、基站维护等各类机务人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在此基础上,新增企业信息化类信息应用开发与维护、信息数据管理、信息业务支撑[计费结算])等四级岗位技能认证。集团公司岗位技能认证新增项目,根据集团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企业信息化类信息应用开发与维护岗位认证对象为从事应用开发的需求分析与管理、开发商管理、应用系统的开发、测试、实施推广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信息数据管理岗位认证对象为从事数据管理的需求分析、数据架构设计、数据标准与程序、数据存储与备份、数据安全、批量

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等工作的人员;信息业务支撑(计费结算)岗位认证对象为从事计费、结算系统的规划、工程建设、专业管理、系统运营等重要环节的工作人员。 二、加大高等级的技能认证力度今年加强高技能人才 队伍建设工作是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 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高技能人才队伍分为销售技能型、服务技能型和维护技能型三类,分为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三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是通过岗位技能认证(职业技能鉴定)、劳动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多种选拔评价手段,培养一批技能高,解决一线实际问题能力突出,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能够满足全业务运营和转型业务发展的一线销售、服务和维护工作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因此,各单位在岗位技能认证工作上要加大高等级的认证力度,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加高等级的认证培训和认证考 核,逐步增大高等级证书的持证率。 三、加强外包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外包从业人 员的技能水平,直接影响到外包业务的服务质 量。根据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各单位要指导外包公司加强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定有效管理措施。要将外包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督促

职业技能鉴定日常工作表现考核评分表

职业技能鉴定日常工作表现考核评分表姓名:鉴定工种:等级: 考核项目标准 分 考核内容分项分 实际 得分 备 注 工作业绩安全 生产 30分 三年内无安全、技术、设备事故10-15分;有一 般性安技、设备事故5-9分;发生管理技术、安 全设备事故0分。 15 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流 程操作。优6-10分,良2-5分,差0分。 10 获得安全生产荣誉称号。有5分;无0分。 5 工作 能力 40分 解决本工种岗位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很强7分; 较强4-6分;一般1-3分;差0分。 7 正确、及时处理生产、技术、设备事故。很强7 分;较强4-6分;一般1-3分;差0分。 7 参加或担任重大工程项目、设备运行调试。主要 人员4-7分;次要人员1-3分;无0分。 7 组织或参加编写重要技术规范、规程。主要人员 4-7分;次要人员1-3分;无0分。 7 技术比赛获奖。国家级6分;自治区级5分;公 司级4分;厂级3分;车间级2分;无0分。 6 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起到作用。优秀6分; 良好3-5分;一般1-2分;无0分。 6 职业道德30分工作中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很强8分;较强5分;一般2分;差0分。 8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 服从分配。优6分,良4分,一般2分,差0分。 6 对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努力钻研技术、开拓创 新。很强8分;较强5分;一般2分;差0分。 8 工作保障设备人身安全、工作场地、设备整洁。 优8分,良5分,一般2分,差0分。 8 评分部门分数合计 申报人所在单位 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申报人的考核者填写。 2、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主要以取得职业资格后为准。

【精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项目

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项目油气管线安装工 高 级 中国石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油气管线安装工高级试题目录 试题一、制作异径偏心正接三通法兰(管道预制组对40%)试题二、预制异径偏心60°斜接三通(管道预制组对40%)试题三、预制异径偏心75°斜接三通(管道预制组对40%)试题四、阀组预制质量控制(质量控制30%) 试题五、泵房工艺安装质量控制(质量控制30%) 试题六、脱水站场区管网质量控制(质量控制30%) 试题七、压缩空气管道吹扫 (工艺管道吹扫、试压、试运30%) 试题八、脱水转油站供热系统试运 (工艺管道吹扫、试压、试运30%) 试题九、中间站管道水冲洗 (工艺管道吹扫、试压、试运30%) 油气管线安装工高级试题组合目录 组合一: 1、制作异径偏心正接三通法兰(管道预制组对40%) 2、阀组预制质量控制(质量控制30%) 3、压缩空气管道吹扫(工艺管道吹扫、试压、试运30%)组合二:

1、预制异径偏心60°斜接三通(管道预制组对40%) 2、泵房工艺安装质量控制(质量控制30%) 3、脱水转油站供热系统试运(工艺管道吹扫、试压、试运30%) 组合三: 1、预制异径偏心75°斜接三通(管道预制组对40%) 2、脱水站场区管网质量控制(质量控制30%) 3、中间站管道水冲洗(工艺管道吹扫、试压、试运30%)

试题一、制作异径偏心正接三通法兰1、准备要求 (1)材料准备: (2)设备准备: (3)工具、文具准备:(考生自备)

注:未带考试用工具及文具、未穿戴劳保用品不得参加考试。 2、操作考核规定及说明 (1)操作程序: 1)样板制作; 2)组装。 (2)考核规定及说明 1)如操作违章,将停止考核; 2)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项目得分按试题比重进行折算。 (3)考核方式说明:该项目为实际操作,考核按评分标准及操作结果进行评分。(4)测量技能说明:本项目主要测量考生对管道预制组对的操作能力。

(完整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负责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以下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是: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作能力。(二)具有申报从事鉴定职业(工种、专业)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其以上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 说明:1、“个人情况”由申报人填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培训考核情况”由省鉴定中心填写。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省鉴定中心、主管部门、工作单位存档。 3、交表时须交同底版照片2张和相应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篇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总结 考评员工作总结

自本人担任眼镜验光员及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以来,积极配合培训站进行眼镜验光员及眼镜定配工的培训鉴定工作,过去三年来,共考评高级验光员三期,培训鉴定高级验光员158人,考评高级定配工两期,中级定配工一期,共培训鉴定高级眼镜定配工193人,中级眼镜定配工108人,培训鉴定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是衡量一个劳动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的一种特殊考核形式,它对高职院校实现培养目标与社会职业的对接,对于促进就业及学校本身与社会经济的联系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从一般意义上说,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某一职业和要求,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认证的活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有多方面的重要的意义,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为技能人才培养开辟广阔道路实行职业技能鉴定,不仅可以改变和克服教育培训中出现的单纯注重理论、轻视操作,注重知识、轻视技能,注重学历文凭、轻视工作经验的导向,更重要的是,对于解决我国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中间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有重要作用。 第二,促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发展职业资格证书逐步成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用人的依据,成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三,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有利于加强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及鉴定工作管理制度 一、考评人员登记表(此表在国家林业局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具有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获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间根据本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需要,可参与具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工种考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确定。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要填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报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

二、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站管理员保管) 三、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胸卡。 3、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 5、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监督。 6、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有事不能到场考评,应提前与组长请假。 7、履行职责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小组长同意方可离岗。 8、保守鉴定试题秘密和鉴定成绩的秘密。 四、监考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2、考生及入考场后,先核查照片御准考证是否一致。 3、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4、对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先警告,严重者,报告下组长处理,填写考场记录。 5、考场内不得吸烟、读书看报、不准说话,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号顺序装订试卷。 7、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场干扰考试。 8、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了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 2、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 3、考生要服从鉴定站以及考评员、监考人员安排,并接受监督、检查。 4、参加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 5、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或指定的地点。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7、考生不得替考,不准将《准考证》借与他人。 六、考场规则 1、考场应整洁、明亮,材料设备齐全,仪器符合要求。 2、考试前一天标示出考场编号,考生编号,张贴《考生须知》。 3、考试时考生将《准考证》放到桌子上,以便核查。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考试只允许将必要的考试文具代入考场,其他无凭一律不得带进考场。

关于做好2018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安排,今年我省继续 组织参加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实施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全国统考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考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保安员、电工、 铸造工、车工、钳工、焊工、铣工、磨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等13个职业(工种)。 鉴于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全国统考职业 和秘书、创业指导师、养老护理员、信用管理师、汽车驾驶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镗工、花卉园艺工等10个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健康 管理师未列入人社部门鉴定范围,今年起,不再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认证,智能楼宇管理师、保 育员、育婴员等3个职业不列入2018年全省统考范围,因此,5月对以上职业去年参加全国、 全省统考并具备补考条件的考生,安排一次收尾性质的补考。 二、统考时间 全国统考(含补考)时间为是5月19、20日和11月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2),全省统考时间 为5月19日,9月22日和11月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4)。全省统考补考日期定于5月19日,补考职业的鉴定时间、考核方案等,按《关于做好2017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2号)相应职业考核方案执行。

各地要按照统一安排,按时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统考。各地在规定的鉴定范围内选择其他职业、等级组织本地区统考,应集中安排在部规定的“统考日”进行,本地区统考计划请于3月30日前 填写《统考日工作安排表》(附件5),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备案。 三、考务要求 (一)全国、全省统考的组织办法、工作规则、技术文件、收费事项等按以往有关规定实施。原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技师资格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6〕111号),第三条申报条件、第四条破格申报条件暂停执行,技师申报条件以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规定为 准。 (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并按省中心《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资料保密工作的通知》(职技鉴〔2010〕5号)要求,规范设置试卷存放场所,做好统考资料保管、流转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 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确保统考资料安全。 (三)全国统考补考管理。鉴于全国统考补考人数总体不多,各市分布不均匀,多数市不足以设 立考场。今年5月全国统考收尾性质的补考,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实施。全省设置省直、合肥、蚌埠、芜湖4个补考考区,其中,省直、合肥考区负责安排本辖区范围内的考生补考,蚌埠考 区负责安排本市和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六安7个市的考生补考,芜湖考区 负责安排本市和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6个市的考生补考。补考考生在本人2017年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区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及时受理 补考考生报名,规范办结报名手续,及时、统一将考生信息、补考费用等转交相应考区。补考 考区应在本考区相关市受理补考报名之前,向相关市提供考务事项和要求,由相关市将补考考 务事项和要求告知考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考考生和新考考生按原管理模式报名考试。 (四)严格规范考点管理。各地要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点要求》和考培分离的原则,统筹规划、严格选点,并根据每次统考工作需要和考点工作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考 点的数量、位置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切实执行鉴定规章和发生违规事件的考点,要停止对 其工作委托或合作,在2年内不得安排承担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有计划地对考点监考人 员进行考务规则和业务的培训,对监考人员实行建档、上岗、动态管理,对监考不负责任或有 作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不得再安排上岗执考。统考实施前30天,将《全国全省统考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省中心备案。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word版本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 第一章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发展历程:P11

二、职业技能P3 1、技能:是人在意识支配下所具有的肢体动作能力,人在劳动时肢体动作能力主要对工具操作,因此技能也称操作技能。 2、职业技能分类:两大类即语言技能和肢体技能 3、职业技能的特点是: ①技能一定要在工作实践和实际操作中训练培训 ②技能一旦掌握不易忘却 4、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 决定该项技能中包含智能成份比例大小 决定该项技能所使用工具或手段复杂程度,技术含量 决定该项技能掌握的难度程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P5 1、职业技能定义:按照国家规定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的活动。 2、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和国家资格证书制度特点: ①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属国家证书制度,以政府的力量来批行,由政府授权的鉴定机构来实施。 ②第三方认证规则。 ③标准参照模式考试。 ④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的内容体系。

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思想P29 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公益性社会工作。 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原则。 牢固树立为劳动者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要把是否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 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 是否方便企业和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P20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水平的证明,是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进入就业岗位的凭证。 2、职业资格:它是根据某一职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这一职业的人员提出必备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3、职业资格可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4、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①是建立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动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的需要。 ②是引导教育方向特别是职业教育的需要。 ③促进、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需要。 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 P17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 制度 1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规章制度目录 一、鉴定所简 介 .......................................................... .1 二、职业资格证鉴定流 程 ...........................................2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4 四、财务管理制度 (8) 五、鉴定工作流程...................................................13 六、档案管理制 度 .................. ..............................15 七、考务规 则 (17) 八、考场规 则 (19) 九、考评员守

则 (21)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度 (29)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 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清远市佛冈县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年鉴定能力5000人。 佛冈县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凡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劳动者,均可与我所联系报名。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507室联系电话:4278129联系人:李老师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定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取得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知识、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和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职责范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和评审;高级考评员负责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他各级别的考核和评审。 第四条【工作规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培训、考核、认证制度,遵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开展鉴定考评工作。 第二章考评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独立实施考评权】考评人员应在考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考评活动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条【独立处置权】考评人员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终止考核,考评人员对可能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毁损的行为有采取紧急处置的权力。 第七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利。考评人员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第八条【核查考场义务】考评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按照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对不符合职业标准或不能满足鉴定要求的,应通知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予以调整或更换场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不予采纳的,考评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考评任务,并在考评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九条【评分义务】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评分任务,填写考评记录。 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第十条【回避义务】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人员与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1或其他利害关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试题

考评员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50分) 1、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 C ),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 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的活动。 (A)职业标准,通过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B)岗位规范,通过集团公司批准的企业鉴定中心 (C)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 (D)技术等级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 2、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五级,其中高级技师为( A )。 (A)一级 (B)五级(C)三级 (D)特级 3、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是( C )。 (A)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理论考试为主要依据,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 (B) 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 (C) 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 (D) 以职业标准为导向,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 4、职业是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下面不属于职业的是 ( C ) (A)教师 (B)车工 (C)钻井柴油机工 (D)电工 5、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工艺技术的特征或服务活动的特 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下面不属于工种的是( C ) (A)磨工(B)常减压装置操作工 (C)钻井司钻 (D)仪表工 6、操作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的人员,下面不属于操作人员的是 ( D )。 (A)钳工 (B)化验工 (C)装卸工 (D)餐厅服务员 7、下列工种中是技术工种的为( A )。 (A)汽车驾驶员 (B)搬运工 (C)清洁工 (D)收发员 8、下列人员中为服务人员的是( C )。 (A)搬运工 (B)描图员 (C)中式烹调师 (D)清砂工 9、目前操作技能考试常见的方法有()。 (A)现场操作观察法、现场模拟法、口试法、叙述法 (B) 仿真操作法、现场操作观察法、口试法、笔试法 (C) 现场操作观察法、现场模拟法、笔试法、叙述法 (D) 现场操作观察法、现场模拟法、笔试法、叙述法 10、考评员应具备( D )资格。 (A)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B) 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C)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D)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1、为确保鉴定公平、公开、公正,国家规定考评员执行考评任务时实行( A )制度 (A)轮换 (B)集训 (C)回避 (D)督导 12、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试卷初、中级工为()道题,选择题为()道,判断题为()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规程 一、鉴定前的准备阶段 (一)主考提前1小时,召集考评人员、工作人员召开考前会。 1、检查考评人员、工作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胸卡的佩带。 2、主考宣读《考评人员职责》。 3、主考宣布当日鉴定项目评分标准及有关注意事项。(二)副主考在开考前30分钟,召集应试人员开考前会。 1、监考检录应试人员。 2、副主考宣读《实际操作考核规则》。 3、安全员进行考前安全教育。 4、副主考主持应试人员抽号,决定人员分组和入场应试的先后顺序。 (1)监考按花名册顺序点名。 (2)副主考监督应试人员抽号。 (3)监考在花名册上记录应试人员所抽号码,最后填在考核记录评分表上。

(三)考评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核工位,熟悉所负责的鉴定项目,根据鉴定项目进入对应工位做考前准备。 1、领取鉴定项目所需技术标准。 2、领取和检查鉴定所需的总成件、零部件、消耗材料等。 3、领取并检查本项考核所需的工具、量具等。 4、检查鉴定中所需的辅助设施。 5、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完毕,即向主考报告。 二、鉴定阶段 (一)组织应试人员进入考场。 1、监考到副主考处领取应试人员鉴定评分表。 2、监考到指定的应试人员休息地点叫号、点名,5分钟后仍未到达者,按应试人员自动弃权处理,并作好记录。 3、监考对应试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进行验证,杜绝替考。 4、安全员对应试人员劳保用品穿戴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应试人员说明,并要求立即改正。否则,禁止进入考场,并做弃权处理。

5、经过上述验证、检查符合要求后,随即组织应试人员进入指定工位。 (二)应试人员在操作工位做5-10分钟的准备工作 1、考评人员向应试人员宣布鉴定项目,并简单介绍鉴定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2、应试人员检查设备、工具、材料等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考评人员报告。 (三)鉴定正式开始 1、考评小组长宣布鉴定正式开始。 2、考评人员观察应试人员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对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互不商量。 3、考评人员在应试人员实际操作期间,应避免交谈行为,以免影响应试人员的正常操作。 4、应试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提出更换设备、工具或材料要求,只要实际需要应允许,由考评人员通知工作人员代领。

关于开展 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水电工种职业资格培训 鉴定工作的通知 厅属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提高水电工种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桂社劳字﹝2000﹞87号),现将开展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种(职业)和申报条件 考核工种(职业)为水电类,具体工种(职业)及等级见附件。申报条件为: (一)取得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升级考核。 1、取得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可申报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考核。 2、取得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的技术从业人员,可申报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考核。 (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参加本等级技能考核。 1、具有本工种3年工作实践或学徒期满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可申报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考核。 2、具有本工种8年生产工作实践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可

申报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考核。 3、具有本工种13年生产工作实践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可申报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考核。 二、培训 培训前,用人单位统一填报《广西水利系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报名表》,同时对参加培训人员有关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进行验印。申报人员经水利厅人教处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每期培训周期为一个月,分两个阶段,先发教材资料自学,后集中培训一周。培训将依照有关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采取就地集中培训的方式,减少工学矛盾,提高培训效率。培训过程中,培训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培训,严把培训质量。 三、考核、发证 水利厅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时间为1天,其中半天理论知识考试,半天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地点在各集中点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经考核合格者将报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及培训考核费用 (一)报名时间:从2011年4月下旬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第一章总则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 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 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 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 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所)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站(所)长负责制。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 (一)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条件是: 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二)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其发给《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如何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

如何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 我于2008年12月参加了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考评员培训,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平装混合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做一名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谈几点认识: 一、掌握本职业新知识、新技能 知识的不断更新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做好技能鉴定工作,对我们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能操作考核更是如此。如果业务能力一知半解,肯定无法保证鉴定考评的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现有的知识结构。随着印后加工工艺技术的不断发展,本工种的考评,也将面临着一些新的变化,这就要求考评员首先要改变已有的观念,不断学习新的工艺技术和评定方法。 因此,为了提高自身的专业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也为更好地进行教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就要积极学习本专业的新知识、新技能,熟悉和掌握现代印后加工的一些新工艺、新知识和新技能。 二、遵守职业道德及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 在考评工作中,我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一心一意地为发展本行业、本职业服务。明确考评时的服务对象,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次考评工作和每一个参加考评人员,在过程中决不徇私舞弊。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要求,明确权利和义务,为更好的考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由于鉴定考评行为直接决定着鉴定的质量,决定着技能人才的质量,考评员工作的成败决定着能否真正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我认为,只有时刻保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标准,不怕困难,尊重技术,严守规范,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考评员。 三、公平公正,廉洁自律,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 为保证考评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考评过程中,根据平装混合工鉴定标准,统一考评要求,规范考评技术,确保考评质量。主要做法包括: (一)认真学习考评人员的基本职责 1.按照国家测绘局劳资管理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定的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对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考评,并负责填写有关记录,提出有关意见。 2.负责对鉴定考核所需使用的设备、工具、量具、材料考核场地及其他必备条件进行检验。 3.严格鉴定考核纪律,负责对违纪鉴定对象视情节分别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在考核记录上认真进行登记。 4.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 5.按照国家测绘局劳资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的安排,参与相关工种、等级鉴定考核的命题工作。 (二)严格遵守考评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通知

通知 各矿井、分公司: 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知,2017年度劳动技能资格鉴定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申报初级(五级)职业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申报中级(四级)职业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6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三级)职业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两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 二、申报职业资格人员材料: (一)个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单位开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一份,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 (四)纸质版照片4张(两张一寸,两张两寸); (五)电子相片:240*320像素,大小≤20KB。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申请技能鉴定人员将所需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职称办理部门,由单位审核工种及其他信息后汇总花名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于2017年9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到:yanke0537@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7216480.html,。 四、鉴定类别及鉴定费用: 四、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济宁市人社局文件要求,自今起经人社部门申报、鉴定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职工可申请领取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和高级(三级)2000元。 联系人:闫轲 咨询电话:8610108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19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19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具有考评人员资格并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派,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承担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他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鉴定项目内容及相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考评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检测、评分任务,如实填写考评记录并签章。 考评人员具有独立判分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小组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第六条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考生个人违纪行为,考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录在考评记录和考评报告中。对集体违纪行为,由考评组长请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后,给予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录在考评记录和考评报告中。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必须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益。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诉。 第八条考评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按照任务单的要求,负责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如不符合职业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满足鉴定要求的,应通知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予以调整或更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不予采纳的,考评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考评任务,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并在考评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九条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人员与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①或其他利害关系②的,考评人员应主动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回避。 第十条考评人员应妥善保管考评人员证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并以文字形式公开声明。 考评人员执行考评任务,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证卡,并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 第十一条考评人员应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所考评职业和考评技术方法的学习研究,严把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关。 第十二条考评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廉洁自律、公平公正,自觉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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