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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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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大兴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清查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区和镇、街道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专项清查的组织领导

大兴区成立由谈绪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李春亭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纠风办)、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教委、区科委、区科协、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区人口计生委、区文化委、区妇联、区民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粮食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分

设、水资源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

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

一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

三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

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7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

成立大兴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要及时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区级领导小组统一设计的表格进行填报。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

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区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室。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街道和检查方式,组成重点检查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面不得低于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总数的50%。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迎接北京市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区级领导小组按照市级检查组的要求,积极配合对我区的检查工作。

(三)迎接中央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区级领导小组按照中央检查组的要求,积极配合对我区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

各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根据自查自纠、抽查和市级重点检查反馈的情况和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政策制度和资金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于10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室,区级领导小组于10月底前将整改工作总结报市级领导小组。

五、专项清查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有益尝试,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清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区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清查工作的指导,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成

员单位、各镇、街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

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清查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

三是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上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上报区级领导小组。

(四)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街道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大兴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大兴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及职责

附件1:

大兴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谈绪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春亭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郑怀志区财政局局长

李尚贤区监察局局长

郭金江区审计局局长

王凤龙区纠风办副主任

谷振环区发改工委书记

汪宝国区农委主任

李达区教委主任

王自学区科委主任

刘月娥区科协主席

许玉增区市政市容委主任

李学元区住建委主任

甘连义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王健区文化委主任

张伟区妇联主席

杨秀华区民委主任

张桂海区交通局局长

张丽英区商务委主任

田守信区民政局局长

石国钧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赵建华区国土分局局长

李文影区环保局局长

张春才区水务局局长

黄文明区动监局局长

董玉峰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刘华区卫生局局长

李强区经管站站长

陈殿玉区种植业中心主任

孙广春区农机中心主任

尹艾琳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主任:郑怀志(兼)

副主任:李尚贤(兼)

王凤龙(兼)

尹艾琳(兼)

成员:史雪洁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赵丽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马国岩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张宝玲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张新琳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方志军区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李庆军区纠风办执法室科长

李景芳区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乔菁娟区农委综合计划科科长

高峰区市政市容委办公室主任

曲燕区住建委建材办主任

宋晓莹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振东区教委财建科科长

王培奉区科委办公室主任

刘丽玲区文化委办公室主任

刘颖区妇联办公室主任

易艳平区民委民族宗教科科长

赵雪梅区科协财务科科长

王亚南区审计局办公室主任

程爱民区交通局行业监督科科长

曹振宗区商务委财务科科长

陈曦区民政局财务科科长

郭卫红区人力社保局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李启岭区国土分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孙广尧区环保局规划财务科主任

冯维区水务局财经科

马士江区园林绿化局财务科科长

陈立新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李都鹰区动监局财审科科长

李秋红区经管站办公室主任

孙朝明区种植业中心财务科

侯春凯区农机中心财务科科长

附件2:

大兴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及职责

为切实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区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作如下规定。

一、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由大兴区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发改委、农委、教委、科委、科协、交通局、人口计生委、市政市容委、住建委、文化委、妇联、民委、商务委(粮食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分局、环保局、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卫生局、动监局、经管站、种植业中心、农机中心等部门组成,谈绪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李春亭副区长任副组长。

区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具体工

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郑怀志担任。

二、区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镇、街道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召开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区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镇、街道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区监察局、区纠风办: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情况督查。

区审计局、发改委、农委、教委、科委、科协、文化委、妇联、民委、人口计生委、市政市容委、住建委、商务委(粮食局)、交通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分局、环保局、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卫生局、动监局、经管站、种植业中心、农机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和区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四、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

会议纪要;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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