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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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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公司章程二〇一五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公司 (3)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5)

第四章股东会 (7)

第五章董事会 (8)

第六章监事会 (13)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14)

第八章财务、会计、审计及税务 (16)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18)

第十章附则 (21)

[签署页] (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机制,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界

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公司取得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三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资产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及责任。自公司成立日起各方以各自认缴的注

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按其实缴的注册资本的比例

分享利润。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负责PPP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投资、融资、建设(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立交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

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及运营维护(含道路工程、桥涵工

程、立交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

程)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

登记注册的为准。

第八条除特许经营协议、合资协议及本章程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外,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公司合作期届满。

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运营期内,如果项目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与本项目运营维护有关(含重置或更新,如有)的

关联交易,其单项交易或单项合同超出伍拾万人民币或一个完

整年度累计交易金额或累计合同金额超出贰佰万元人民币的

(本处所述关联交易是指项目公司和下列任一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交易:1)*******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同受*******

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下属子公司;3)

******的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则该等事项应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且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经一方提议,且经股东会全体一致表决通过的,可以适当延长项目公司的经营期。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1.3107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393亿元,投资总额和项目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

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乙方自行通

过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

额及时到位。甲方不承担相应的股东贷款或补充提供担保等补救或

增信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0000元(大写:陆仟万圆)整。

甲方和乙方认缴的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如下:

(1)甲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6000000元(大写:陆佰万圆)整,占项目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十[10%];

(2)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54000000元(大写:伍仟肆佰万圆)整,

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九十[90%]。

(3)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甲乙双方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以增

加资本公积的方式同步注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股东各方名称如下: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双方承诺将根据适用法律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缴纳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由甲乙双方

在项目公司成立三月内按照各自认缴的持股比例同步缴纳到

位,且必须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的要求。

特许经营协议附件之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确保在本章程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完成后两(2)年之内(含),不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

股权,除非转让为适用法律所要求,由司法机关裁定和执行。

自交工验收完成后两(2)年之后,经区政府事先书面同意,则

任一方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方

应当事先向另一方和项目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合理叙述拟进行

的股权转让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权的数额、受让方拟

支付的对价以及受让方基本信息。另一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

十(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若另一方不同意转让,

应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对前述拟

转让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如果该另一方在收到前述书面

通知后三十(30)日内未行使该等优先购买权,则视为该另一

方已书面同意前述通知中叙述的股权转让并且放弃优先购买

权。若属甲方对外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的,乙方同

意并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低于5%的股权比例范围内放

弃相应的优先购买权。无论是否有其他相反约定,受让方皆应

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

并已经以书面形式明示,在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后,督促并确

保项目公司继续承担合资协议及本章程项下的义务。

第十五条

尽管有第十六条的约定,自交工验收完成后两(2)年之内,经

国土城建或区政府同意仍允许*****【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向

******【联合体牵头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

权。(联合体投标适用)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公司拥有的使用土地的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行为;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股东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

议;

(11)经营期限的延长;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3)决定公司的融资限额及负债规模;

(14)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5)其他各股东一致同意应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上述第(1)、(2)、(4)、(6)~(14)项,需经过代表100%表决权的

股东同意方生效;其他事项,需经过代表五分之四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同意即生效。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1] 名。四[4]名董事由乙方提名,一[1]名由甲方提名,董事长由乙方提名,并报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每届任期三[3]年,可连任。第一届董事的任期自董事会成立之日起算。如果在任董事的职位因其退休、辞职、生病、伤残、丧失工作

能力或死亡等而空缺,则由原委派方委派新董事继任其余下的任期。

任何一方均可经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对方和董事会撤换由其委派的

任何董事会成员。

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该方均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登记管理机

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董事长;

(4)拟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5)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8)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决定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商与运营维护

商;

(9)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10)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决定公司的员工薪酬、福利及奖励制度;

(14)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5)决定公司除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之外的其他一般担保事项;

(16)决定公司的具体组织机构及对应人员职责、管理模式;

(17)制订公司的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则;

(18)其他股东会授予的职责或者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

项;

(19)决定授予董事长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董事会行使职权时需要董事会表

决的,第(3)~(5)、(7)~(10)及(14)~(15)、(18)~(19)项

决议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通过后生效。其他由董事会拟定或决定

的事项经过全体董事五分之四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即生效。

第二十二条甲方委派的董事对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主要包括如下事项:

(1)转让、出租、质押经营权或处置、抵押项目设施的;

(2)停业、歇业计划,会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3)可能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经营活动,会严重影响公众利

益的:如正常运营阶段擅自开挖等可能给周边居民和公众出行带来

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对城市水、电、气、水源地等具有破坏性的

生产经营计划。

(4)可能导致项目公司被相关部门做出歇业、停业等严重处罚的违法经

营行为;

(5)违反获得经营权时所做的承诺,情节严重的;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特许经营协议附件之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经任何一[1]名董事提出要求,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应当对其所作出的任

何决定或行为向董事会作出解释并解答任何董事就此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职权如下: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报告,对执行情况

提出意见及建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董事会决议的做法,

有权下令制止;

(4)签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文件;

(5)经董事会授权,对外代表公司处理有关问题,对内代表董事会

签署有关文件;

(6)经董事会授权,公司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对公司事务

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由其他董事代为履行职责,但中国法律规定必须由董事长行使的职权除外。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权力。未经董事会授权,不得用合同约束公司或代表公司采取其它行动。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五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等,且

应当在会议召开的十五[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和监事。

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包含甲方董事在内的三[3]名或以上的董事出席

方能有效举行,否则无效。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如果该名董事

同时受其他董事委托作为授权代表的,则该名董事同时享有作为授权

代表的相应的投票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双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如董事在接到正式通知后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可授权委托一名董事或其他第三人

(授权代表不必是公司董事)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授权代表不具有

转委托的权利。授权书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由作出授权的董事签字,

该等授权书的原件应以挂号邮件寄给或由专人递送或由该等授权代表

面交公司。

第二十九条该等授权代表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中的投票在所有情形下均将被视为作出该等授权的董事的投票。授权书可以适用于一次特定的董事会会议,

也可以适用于不超过十二[12]个月的一段特定期间内举行的所有董事

会会议。委托董事撤销授权代表需事先书面通知公司。

第三十条委托董事辞去或丧失董事资格时,其所委托的授权代表亦同时终止和解除作为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职责。

第三十一条如果一方所委派的董事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派授权代表出席会议,致使公司董事会无法有效召开的,公司将延迟召开

该次董事会并书面催告该董事,经公司催告后仍未出席的,则视为该

董事已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且对本次董事会所表决事项投弃权票。

一方所委派的某位董事在一年内两[2]次不参加董事会会议(包括董事

会临时会议),也不委托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

更换该董事,委派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更换,并委派新任董事。

第三十二条除非本章程另有规定,经全体董事会成员(不包括其授权代表)事先一致书面同意,董事会可以不召开会议而采取董事会书面决议方式决定事

项。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书面决议应由全体董事(不包括其授权代表)各自在就该项决议事项的书面决议案(包括在该书面决议案的多个副本或影印本)上签署

并:

(1)写明对每一项决议案是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及

(2)写明其签署日期,并且第一个签署的董事及最后一个签署的董事

的签署日期相隔不超过三十[30]日,方为有效。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决议应以中文写就,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若为董事会书面决议案,则只需提交经全体董事签署后的书面决议

案)。董事会决议(包括董事会书面决议案)一式八[8]份,其中四[4]

份交由公司归档保存,其余各两[2]份分发给本合同的双方。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指定相关人员以中文完整和准确地记录所有董事会会议上所作出的决定、决议以及所处理的事项。出席会议的任何董事(或授权

代表)若对会议记录有任何异议,应立即将该等异议提交董事长,董

事长经与其他出席会议的董事磋商后,决定是否对该等会议记录作必

要修订。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或授权代表)应在收到无异议的董事

会会议记录后的十[10]内签署并返还该等会议记录。上述会议记录的正

本须加载公司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册内,其存放于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三十六条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监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向股东会负责。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任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

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应拥有如下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是否符合中

国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3)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该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或办法

等明确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监事签

署后置备于公司。监事若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九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2 名(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

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

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项目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乙方提名,报经董事会通过后聘

请。甲方有权提名一位财务副总监,经董事会通过后聘请。甲

方提名的财务副总监参与对项目公司的预算、会计核算及财务

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的拟定,并表达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可上

报董事会审议),及享有对项目公司财务支出及会计账簿、运营

相关财务数据的知晓权与查阅权。该名财务副总监可根据实际

情况,将发现的问题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财务副总监每届任期三[3]年,可以连任。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组织及领导公司的日常营运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职权:

(1)履行合资协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职权及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

(2)拟定公司的主要规章制度、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

提交董事会批准;

(3)组织起草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

营计划、年度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资建议、

资产收购或处置方案、公司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清

算计划、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等,提交董事会考虑

及审批;

(4)聘任和解聘除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外的其他人员;

(5)依照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处理对外关系、签署经济

合同和其他公司文件;

(6)拟定公司的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7)批准员工培训计划;

(8)拟订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能划分方案;

(9)其他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四十三条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对总经理负责,但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当同分管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因故不

能行使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分管副总经理代为行使总经理的

职权。总经理未明确授权且不能行使其职权时,由分管副总经

理代为行使相应职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审计及税务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在开展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应与总经理协商。

第四十五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自营业执照签

发之日起,于当年度的12月31日结束;公司的最后一个会计

年度自公司终止年度的1月1日起至公司终止之日结束。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有关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其会计政策和准则,并依法妥善保存其财务和会

计数据、报表和其他信息。

第四十七条在至少提前两[2]个工作日给予书面通知公司的前提下,股东均有权要求检查和复印公司的会计记录及作帐凭证。

股东有权依法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但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并说明目的,公司依法予以配合。

股东还可以在合理要求的范围内获得有关公司财务和运营状况

的其它资料。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至少每月或按适用法律要求向各方提供根据中国通行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中国法律规定而编制的财务报告,以便各方

能够根据该等财务报告不断了解项目公司的运作状况,该等财

务报告至少应包括:每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税收及财务情况断了解公司的运作状况,该等财务报告至少应

包括:每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税收及财务

情况。

特许经营协议附件之公司章程

第四十九条公司的年度审计由董事会委托一家在中国注册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账册和记录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

计,由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将年度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

第五十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专项事务进行审计。

第五十一条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应在该等审计报告作出后一个月内将相应的副本提交给双方股东。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根据税收相关的中国法律规定进行纳税,但在履行了相关的法定手续后,可享有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向公司批准的减

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股东按照各自

持有的实缴股权比例分配。

第五十四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规定,向住建委、统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填报统计报表。

公司将前款所约定的统计报表以及按照公司统计制度填制的统

计报表报送甲乙双方。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事由出现时;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第五十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

分之十(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五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五十九条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甲方委派的一[1]名代

表与乙方委派的[3]名代表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

算。

第五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通知、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十(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45)日

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六十条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

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六十二条公司财产用于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 缴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公司债务。

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届时各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

配。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四条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五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标准版)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某公司章程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设执行董事)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 1、。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注:1、工商部门不再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标准。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 发布。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66341402.html,/),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GB/T4754_-2011))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评估作价。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范本

正文: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 甲方:_______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协商: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在香港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___ 际集团有限公司向香港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资料: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 ;服务收费总金额:( ________ 港币)全包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条款 a)到香港公司注册署查册确定公司名称;

b)核实注册资本、股东数目以及股份比例;

c)确定首批股东、秘书、董事和董事会主席委任及呈报; d)准备所有的文件和法定的申报表,安排股东签署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e)在注册处代申请人宣誓成立公司,代付注册资本登记; f)申领公司股份证明、股份分配文件及代付印花税; g)申领公司注册证书,代付注册费; h)申请税务局商业登记,代付登记年费; i )向政府印务局申印公司组织大纲、公司章程________ ,法定记录和公司股票各一本,代付费用; j )制作公司钢萤签字章、圆胶章各一枚,代付印章费; k)免费提供第一年的电话、传真、地址和秘书服务费。 三、甲方保证现成公司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若出现纠纷完全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不会利用已注册之公司作非法用途,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公司全套注册手续_______ - _______ 个工作日完成,签署合同时乙方需付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作为定金。余款在交接全套手续时全部付 清。

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XX区xxx路x号 邮政编码:5210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商务信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两个,分别是: 1、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姓名。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2、王永锋。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1%的违约金。 2、股东承诺出资期满后三个月内仍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0元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认缴出资额。 (五)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

有限公司章程(XX版)

***有限公司章程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 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林开发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身份证号码: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身份证号码: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

香港公司章程样本

公司條例(第三十二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 ?ch? ?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章程大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本公司的名稱為“香港........”。 第二: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三: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是有限的。 第四:本公司的股本為港幣10,000.00元,分為10,000股,每股港幣1.00元。公司有權增加或減少上述股本及發行原本或經增加的股本的任何部份,不論該等股票是否附帶優惠,優先權或特權,或是否受制於權利的延遲行使或任何條件或限制,以致(發行條件另有明文公佈除外),每次股票發行均須受制於上述所指權力,不論所發行的股票是否被公佈為優先股票或其他股票。 我/我們,即列具姓名或名稱及地址的簽署的股份認購人,均意欲依據本組織章程大綱組成一間公司,我/我們並各別同意按列於我/我們姓名或名稱右方的股份數目,承購公司資本中的股份。 簽署的股份認購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及描述簽署的股份認購人所承購的股份數目

日期﹕二OO年月日 上述簽署的見證人﹕ 公司條例(第三十二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h? ?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章程細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首 1. 除非本章程細則明確地將公司條例(第三十二章)的第一附表“A表”,(下稱“A表”)所列出的規則排除或修改,否則“A表”所列出的規則適用於本公司。假如“A表”所列規則,與本章程細則,內容互相違背,則以本章程細則內容為標準。 2. 本公司為私人公司,據此- a) 公司的成員人數(不包括受僱用於公司的人,亦不包括先前受僱於公司而在受僱用期間及在終止受僱之後,一直作為公司成員的人)以50名為限。但就本條而言,凡2名或多於2名人仕聯名持有公司一股或多於一股的股份,該等人仕須視為單一名成員;

公司章程范本

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第三条公司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裕兴路东侧雪绒花商务宾馆对面底商 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 | 第五条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运输。(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经营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详细版

有限公司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

股东实行分期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出资 第一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五章公司股东姓名 第八条 凡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或持有公司所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 司股东。 第九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 股东的出资额; 3、 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财务会计报告; 2、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人民币 万 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某某养殖有限公司章程

XXX养殖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 XXX养殖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XXX市 XXX 职工创业园。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期限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家禽养殖、销售;养殖技术服务。 公司营业期限:30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表: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四)本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公司股东有权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进行检举;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公司终止时,依法分得剩余资产。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公司章程; (二)足额按时交纳公司认缴的出资金额; (三)公司注册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认缴的出资; (四)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五)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一)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次年3月30日前召开。 (二)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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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登记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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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No. [*****]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32 A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 Holdings LIMITED] (Adopted by special resolution passed on [?] 2013) Preliminary 1.The regulations contained in Table A in the First Schedule to the Ordinance shall not apply to the Company, but the following shall, subject to repeal, addition and alteration as provided by the Ordinance or these Articles, be the regulations of the Company. 2.In these Articles, unless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et out below: these Articles means thes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s from time to time altered by Special Resolution; Auditors means the auditors of the Company; Business Day means a day (other than a Saturday) on which banks generally are open in Hong Kong for a full range of business; clear days in relation to the period of a notice means that period excluding the day when the notice is given or deemed to be given and the day for which it is given or on which it is to take effect; Director means a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and Directors means the Directors or any of them acting a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dividend means dividend or bonus; $ or dollars means Hong Kong Dollars; the holder in relation to shares means the members whose name is entered in the Register as the holder of shares; Hong Kong means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Hong Kong; in writing means written, or produced by any visible substitute for writing, or partly one and partly another and "signed" shall be construed accordingly; month means calendar month; Office means the Registered Office of the Company; Ordinance means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32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including any statutory re-enactment or modification thereof for the time being in force; paid means paid or credited as paid; Register means the Register of members of the Company; Seal means the common seal of the Company or any official seal that the Company may be permitted to have under the Ordinance; Secretary means the secretary of the Company or any other person appointed to perform the duties of the secretary of the Company, including a joint, assistant or deputy secretary; year means year from 1 January to 31 December inclusive; 3.In these Articles: Construction (a)unless expressly defined in the Articles, words or expressions that are defined in the Ordinance bear the same meaning as in the Ordinance but excluding any statutory modification of the Ordinance not in force when the Articles become binding on the Company; (b)references to a document being executed include references to its being executed under hand or under seal or by any other method;

集团公司章程XX

集团公司章程XX 公司章程,是现代公司进行经营行为所必须遵循的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企业集团法规、条例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集团经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本 集团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集团)。 第三条本集团的核心企业为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集团成员必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集团的宗旨 第五条集团的宗旨是:充分发挥专业化和协作化的优势,进行规模化经营。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模式,对企业进行优化组合,同时不断地、有效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去开拓市场不断地提高集团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从而使每一个集团成员都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集团的组织结构 第六条本集团是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由多个独立法人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组成的企业联合组织,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本集团由核心企业(母公司)、紧密层企业(子公司)、半紧密层企业(参股公司)三部分组成。 (一)核心企业(母公司):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二)紧密层企业(子公司):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三)半紧密层企业(参股公司):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第四章集团核心企业的主导作用与功能 第八条核心企业应制定本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投资计划、年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盈余分配方案,并对其子公司、参股企业有关人事、经营、财务和投资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 第九条核心企业应成为企业集团的投资中心、财务结算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内部监控中心和服务中心。 第十条核心企业经其子公司股东大会或全体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可与子公司签定支配性合同,直接行使原应由子公司行使的部分权力。 支配性合同中应有保障子公司中其它股东利益的条款。支配性 合同须用书面形式。核心企业与其子公司签定支配性合同的,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核心企业及其子公司承包、租赁的其它公司,在承包、租赁期间视为企业集团中的子公司。 核心企业可设立非法人的分公司。 第十二条核心企业作为其子公司,参股企业的股东,应通过子公司、参股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对子公司、参股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使股东权利。

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2010

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2010

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LIMITED 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7月29日 香港 第…….号 [复印] 公司条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谨此证明 KCHAINENTERPRISES LIMITED 锦程工贸有限公司 於本日在香港依据公司条咧注册成为有限公司 本证书於2010年7月29日签发。………………………………………….. 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 香港

注意: 公司名称登记与公司登记处不接受任何关于公司名称或其任何部分的商标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条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位于香港。 三:本公司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四:本公司的股本为港币$10,000.00,分为1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1.00元,公司有权增加或减少上述股本及发行原本或经增加的股本的任何部份,不论该等股票是否附带优惠,优先权或特权,或是否受制于权利的延迟行使或任何条件或限制。 我/我等,即列具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的签署的股份认购人,均意欲依据本组织章程大纲组成一间公司,我/我等并各别同意按列于我/我等姓名或名称右方的股份数目,承购公司资本中的股份。 签署的股份认购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及描述签署的股份认购人所承购的股份数目

1 承购股份总数 1 日期:2010年7月22日 上述签署的见证人: 女士 总代表 九龙,香港 公司条例(第32章)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绪言 1.公司条例(第32章)附表一A表中之规例应适用于本公司,但本章程具体排除者或与本章程所含条文不符合者例外。特别是,但无论如何并不限制上述之通用性,A表第11、24、25、49、55、81、86、91到99(包括在内)、101、108、114及136条并不适用或在以下出现时经过修改。

(完整版)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市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市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 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十万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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