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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浅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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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经济无法自行解决的自身缺陷逐步暴露,作为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这种经济矛盾进行适度干涉,使之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超脱性无法实现;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当;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职能交叉不利于执法;事前、事中监督效果不佳;腐败为行政执法设立障碍,削弱了行政执法力量;整体行政执法队伍不能适应当前行政执法需要等问题做了详细论述。并从要建立科学的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让大家掌握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全员素质;加强领导,确保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落实到实处保证执法质量;要考虑建立工商警察队伍;要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其他市场执法机关无法比拟的人员、资源等优势,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省以下市场执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要赋予工商行政管理行使职能所需要的权力,这几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想法。

关键词:工商行政执法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自身具有的无法自行解决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朱镕基总理明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历行法制,加强监管和提供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1]在行政执法监管中,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产业政策的执行都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避免了市场的外部不经济性。但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存在着什么问题,又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从基层工商行政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执法

政策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就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办公设备,监管新的领域,但目前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离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1、基层干部学习条件差。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已确定为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没从块块管理的年代跳出来,尤其是经费体制仍是靠本单位、每个工商干部的收费罚没收入来支撑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因此收费工作重于一切。一个基层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收费指标的完成情况,精力主要放在收费上,对法律、法规、新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本来就不高,交通、通讯、计算机等硬件配置又差,再加上许多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也落在工商所头上,造成基层工商所人员没时间也没心思加强学习。

2、县级局培训条件差。由于经费紧张,县局主抓的工作也是收费、罚没,有利又好操作的就积极去抓,没利又不好操作的就少抓或不抓,收入抓得硬,培训抓得软。基层所学习气氛差,县局机关也不太浓。组织开展培训对多数县级局而言是一件经济效益不明显的事,因而积极性也不高。即使组织了培训也往往因为师资经费等原因,培训方法简单,内容单调,重形式,轻效果,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太理想。

3、知识的观念得不到及时更新。管理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成熟的管理工作

重在事前的预防性监管。我国加入WTO后,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迫切需要更新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掌握网络经济规律等新时代产物,以期有超前的管理水平。但因这些东西与县级局目前的中心工作------收费有一定距离而迟迟未被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和认知。时至今日,许多县级局中尚有大量未接触过计算机等新兴网络知识的执法人员。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新生事物的来势是无法以常规思路对待的,没有充分准备,新事物一旦来临就会使我们措手不及,造成监管滞后、秩序混乱,给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因为学习不够,财会、金融法理等基本功不扎实,遇有复杂的案件往往不能胜任,大量精力放在易操作、标的额大的案件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体现权威的大法的执行效果不佳,执法难以形成震慑力。

(二)、超脱性无法实现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很强的超脱性才能保证严肃、公正执法,但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却使工商机关难以超脱起来。

1、无法超脱地方利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秩序,在此前提下兼顾地方利益,因而在执法中与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工商机关驻在地方,许多事情要依靠地方,正如个别地方领导所言“除非你们不喝地方的水,不用地方的电,不吃地方的粮”,言外之意不言而喻。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表现在:一是没有与法制理念相适应的思维,习惯行政命令。习惯于行政手段,轻视法律、法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刑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在工作中搞默许、纵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给行政执法设立“篱笆墙”。再加上工商部门执法手段所限,执法活动遇阻不能正常进行时,常常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一般情况下不敢得罪地方,当然不易超脱地方而独立执法。

2、执法时无法超脱公安、法院。工商机关需要很强的超脱性、独立性(不依赖性)。但由于执法手段所限,我们常常不得不依赖公安和法院。因为遇到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之类的事件只有依靠公安,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警力不足,部分干警有特权思想,不能积极作为的缘故致使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司法是行政的后盾,人民法院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但现在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尚无可操作性很强的规定,工商部门的许多行政处罚因执法权限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法。这样工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协调公安和法院,有时就可能以牺牲我们维护的国家利益为代价,日常工作中也不敢轻易得罪为违反工商法规分子讲情的的公安、法院人员,对公安、法院的违法行为也不宜查处。那么,暴力非暴力抗法分子就得不到应有的惩处,执行工作难以到位,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有效执行,难以维护国家、人民利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难以超脱公安和法院(当然这种超脱不是超脱正常的监督)。

(三)、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当

法是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履行职能的机关,本身体现的是国家权威,但具体工作要通过国家赋予我们一定的执法手段、强制措施等国家强制力来实现。

我国近几年的立法工作比较侧重于对当事人保护,这是大势所趋,是民主化进程加快的表现。但有当事人要么不学法,要么只学权利,不学义务,法律一知半解,断章取义,你只要不触及我的利益就得,否则就不行。而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工商局又不能采取得当的行政强制措施,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2001年6月《中国工商报》第三版《直击暴力抗法》一文中列举的暴力抗法案件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段与肩负的重任严重不相符,责权不一致,暴力抗法者的嚣张气焰令人发指。有关统计表明,工商执法人员伤亡人数仅次于公安,处理结果远逊于公安。这种情况导致许多由工商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都因执法手段所

限而无法到位,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一部《商业银行法》使工商机关查询、冻结、划拔违法行为人银行存款的执法权成为昨日黄花(即使在有这些执法权时,银行也不好好配合),另外可以行使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法规也少得可怜。

在执法实践中,调查取证是第一难,当事人拒绝接受调查及邮电、铁路、银行、医院等部门不配合工商调查,是因为工商没有传唤(对人)权,对其没有约束力。取证定案后,处理决定的执行是第二难,因为工商部门少有可变卖的物资,也没有暂扣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路径又不太顺畅,效果也不甚理想。即使有扣押权的法规,在执行中也不易到位。如不构成犯罪的假冒伪劣商品案,因假劣商品的价值低,有的又不能变卖,只能销毁,依靠工商部门自己执行根本无法重伤违法者利益,甚至有时为了取得罚没收入而将假劣商品退还当事人,为了使处罚决定得到执行,不得不与当事人讨价还价等情况也偶有发生。行使扣押权在愚昧的法盲、半法盲面前往往也显得苍白无力,当事人煽动一些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人或不明真相的人,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抢夺违法物资,暴力抗拒执法,而工商局又没有拘留权。事后,他们的抗法行为也往往因种种原因难以依法处置到位。在一些非经营主体致使执法活动难以进行、暴力抗拒执行公务的事件中,这些违法人、犯罪嫌疑人甚至以抗法为荣,对他们的处理往往因为其身份不明,丧失战机而更难以处理到位。

“不能执行的法比没有法的危害性更大”,2]罗干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工商行政执法也无从下嘴,这都严重影响了工商权威和国家法律尊严,造成工商机关有法不能依、有法不能执、行政不作为、责权不对应的尴尬局面。

(四)、权力制衡机制尚不完善

违法行为的发生多种多样,工商行政执法点多面广,查处违法违章工作是家常便饭。但案情发现多集中在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手中,瞒案不报、私下处理、敲诈勒索现象也夹杂其中,数量虽少,影响却大。虽然目前我们的办案工作采用了调查、核审、审批三权分离的方式,但仍有部分案件象大家形象地比喻那样水流在第一关(发案阶段)就已干涸,后边的监督机制只能是形同虚设;定案时,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及家属频繁接触也容易对执法公正产生影响。这里的根本问题就是权力缺乏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缺乏具体规定。缺乏监督的权力容易膨胀,但监督太过则会导致萎缩—国家的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实施,市场经济秩序不能正常良性运行,工商机关失职渎职,致使职能弱化,建立有权威的市场执法机构成为空谈。

(五)、职能交叉不利于执法

按现行体制,对市场有执法权的要有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部门。这些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现象较为严重,而且它们的执法手段都无法满足其职责需要,势必导致有利抢上前,无利退后边的推诿扯皮现象。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力之争有时会造成企业无所适从、负担沉重,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驰名商标后国家质检总局认定原产地名称一例看就应属权力之争的表现。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本身就不规范,很难使市场走向规范,很难准备充分地迎接加入世贸的挑战。

(六)、事前事中监督效果不佳

由于我国现在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法律、法规建设没有成熟的模式,也是在摸索前进,多数情况下滞后,有个别太超前。以致于一些想管的事可能无法可依,有法可依的可能不能管,造成执法机关和群众无所适从而严重影响执法权威。以认定工商部门公路“三乱”为例,工商部门负有对营运车辆进行登记、监管的职责,营运车辆属流动性质,不在路上找车的监管难度很大,有关公路“三乱”文件规定工商机关上路即为“三乱”,并把公路的外延扩大到公路边停车场、商店、加油站,使工商监管营运车辆的力度大打折扣。在目前的体制转换时期地方保护等有碍公正执法的因素仍然存在,工商行政执法手段不足,又不能在路

上查处,许多接举报的违法行为都不能查处,除执法权威受损外,似乎还有失职渎职之嫌。

工商办案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当前制作询问笔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逻辑混乱,含糊不清。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无计划、无目的的开展询问,前言不搭后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不能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二)相互矛盾,繁琐不清。制作询问笔录时,所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有些甚至虎头蛇尾,自我否定,给案件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概念模糊,粗枝大意。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比如违法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等环节没有作必要询问;有些在询问时对重点违法事实一带而过,致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违法事实不清,给证据收集带来一定难度。 (四)提问不精,方法简单。不善于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发问,导致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违法情节及事实,无法用精练的语言将其准确记录在案,造成日后在行政诉讼、复议时授人以柄。 (五)主观臆断,疑案从有。一些办案人员在接触当事人时,不善于通过人证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而仅凭滥用执法权力和主观判断的结果定案,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正当权

利,显失执法公正。比如:有些在询问笔录开始时,就直接问“你知道工商部门找你是什么事”?只要当事人稍一停顿,就说:“你这个人不老实,想通了再来”;有些在询问笔录结束时习惯记一笔:问“你违反了工商法规,我们要对你作出处罚,你是否接受?”等等语句。在询问调查阶段,就将案件终结的结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程序违法。 针对以上制作询问笔录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分析其原因,除了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关联之外,关键一点,是目前工商部门强调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之后,办案机构在如何规范办案程序方面做文章,而忽视对证据调查中的人证收集的研讨和学习,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导致整体办案水平不高。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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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因此司法行政的地位逐年提高。但是,随着室所分离、角色转换、职能转变等情况的改变,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全部转出司法所,人员普遍减少。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镇的普遍合并,司法所的门口的牌子已从过去的两块增加到现在的八九块之多,并且还有增加的可能。目前要逐行落实这些牌子上的职能,仅靠2—3人是很难正常开展,只能应付面上的工作,与过去相比,形式上看似乎加强了力量,实质上削弱了力量。 2、工作存在需要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从司法所门口的 牌子看,大多是这“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这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余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中心”、“委员会”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的,难在可操作性。如何开拓创新工作机制,有时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还缺少指导性意见,所以有时只能各镇各做,做了再说,缺少规范。

浅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浅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经济无法自行解决的自身缺陷逐步暴露,作为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这种经济矛盾进行适度干涉,使之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超脱性无法实现;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当;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职能交叉不利于执法;事前、事中监督效果不佳;腐败为行政执法设立障碍,削弱了行政执法力量;整体行政执法队伍不能适应当前行政执法需要等问题做了详细论述。并从要建立科学的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让大家掌握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全员素质;加强领导,确保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落实到实处保证执法质量;要考虑建立工商警察队伍;要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其他市场执法机关无法比拟的人员、资源等优势,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省以下市场执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要赋予工商行政管理行使职能所需要的权力,这几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想法。 关键词:工商行政执法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自身具有的无法自行解决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朱镕基总理明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历行法制,加强监管和提供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1]在行政执法监管中,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对市场进行综合性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产业政策的执行都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避免了市场的外部不经济性。但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存在着什么问题,又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从基层工商行政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执法 政策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就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办公设备,监管新的领域,但目前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离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1、基层干部学习条件差。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已确定为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没从块块管理的年代跳出来,尤其是经费体制仍是靠本单位、每个工商干部的收费罚没收入来支撑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因此收费工作重于一切。一个基层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收费指标的完成情况,精力主要放在收费上,对法律、法规、新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本来就不高,交通、通讯、计算机等硬件配置又差,再加上许多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也落在工商所头上,造成基层工商所人员没时间也没心思加强学习。 2、县级局培训条件差。由于经费紧张,县局主抓的工作也是收费、罚没,有利又好操作的就积极去抓,没利又不好操作的就少抓或不抓,收入抓得硬,培训抓得软。基层所学习气氛差,县局机关也不太浓。组织开展培训对多数县级局而言是一件经济效益不明显的事,因而积极性也不高。即使组织了培训也往往因为师资经费等原因,培训方法简单,内容单调,重形式,轻效果,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太理想。 3、知识的观念得不到及时更新。管理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成熟的管理工作

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的五种理念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的“五种理念”心得 体会 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的“五种理念”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担负着为审判工作服务和司法政务管理的繁重任务,为完成使命,确保“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司法主题的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应树立以下五种理念。一是科学发展的理念。科学发展是现阶段确定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方法。司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都必须遵循科学规律去办事。司法行政人员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主题为统领,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超前性和协调性。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是服务和管理,重点是协调。对内主要是协调审判工作与基层法庭业务庭等部门,在它们之间寻求平衡;对外主要协调党政办公、财政、等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要科学地编好经费预算,合理争取公用经费,保证审判工作正常运转;在装备物资管理上,要履行实物登记,提高利用率,防止资产流失、损毁。科学进行后勤管理和基础建设,为当事人诉讼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法院干警享受一个优雅、舒适的办公条件。 二是“四个服务”的理念。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职能就是服务,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天职,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法院是审判机关,为审判服务可以说无时不有、无时不在。为基层服务,通过掌管资金、财物,保证审判运行的命根子,多角度体现出服务的职责和途径。为干警、为领导服务和为当事人

服务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化,更重要是要为来法院诉讼的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真正让当事人在一个优雅、传的环境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争的端。三是勤俭节约的理念。当前,党和政府审时度势,根据基本国情和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出了要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决策,建立节约型法院是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及司法行政人员更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关键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同时,通过完善各项财务制度,教育全院干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做起养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重点是利用现代办公设备,实行计算机办公网络,减少诉讼文书、纸质文书的印发;坚持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注意办公用品、审判备品的使用、分发和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财务的作用,使全院上下形成营造资源节约的良好氛围,形成崇尚节约的良好风气。 四是甘于奉献的理念。最高法院领导曾评价司法行政工作者是“审判工作背后的无名英雄”这就是要求我们司法行政人员要胸怀大声,耐得住寂寞,树立有为有们的思想,自尊、自信、自强,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要树立爱岗敬业思想,勇于奉献不讲个人得失,要树立爱岗敬业思想,专心本职工作,要树立认真负责思想,求真务实,脚踏实是,认真对待每项工作,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开拓创新。要树立不甘人后的思想。 五是勤政廉洁的理念。司法行政人员负责装备、财务、采购、机关行政管理、基础建设等项事务,可以说每件事情都与物资、基础建设等项事务,的社会再现和金钱页,必须时刻预防各种错误思想倾向的侵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各位领导: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到**关心、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县XX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XX年度重点工作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一、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逐步构建起县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居、社区)工作室、组(小区)联络点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止XX年年底,全县已建成10个公共法律服务试点村,不断拓展和规范了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开创了“一健全、二延伸、二覆盖、三创新”的“1223”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并用于指导实践。XX年,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703件;二是公证业务工作。XX年全年共受理公证业务197件,出证197件,与XX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件。三是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出“531”人民调解工作法,并利用工作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全年共成功调解纠纷1109件。XX年,仅公证和诉讼援助,就为受援群众节省费用51.87万元。 (二)法治宣传教育创下新成果。一是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为全面启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选送2个节目参加**第二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比赛,分别荣获歌舞说唱类二等奖和曲艺类的三等奖;三是牵头组织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完成8部法治微电影的拍摄,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效果;四是**村、**村、**村成功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双语普法”进村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电大工商行政执法专题试题及答案全套知识讲解

一、问题分析题 1.分析工商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1、分析工商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答:工商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工商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1.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指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它是行政活动合法性要求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处罚法定原则包括三个基本要求: (1)处罚依据必须法定。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在确定相对人是否构成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时,必须要有法定的依据,而且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本身应合法。 (2)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法定。工商行政处罚的实施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工商所则可在法律、法规法定授权的范围内或者受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授权后实施行政处罚。 (3)处罚程序必须法定。作出处罚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做到程序完备、合法。 2.分析工商行政检查调查行为的法律特征。 2、分析工商行政检查调查行为的法律特征。 答:(1)工商行政检查调查的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授权的组织。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法律规定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主体,授权的组织是法律授权其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所。 (2)工商行政检查调查权是一种行政强制权。它是工商行政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与行政职权相伴的行政权。当工商行政执法人员进入到检查场所履行职务时,相对人必须配合。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督检查部门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3)工商行政检查调查行为是一种对相对人有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检查人员对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包括其工作场所、工作制度、账簿等进行全面了解,相对人必须给予更大的帮助和协助,这势必对相对人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影响。这就需要对检查行为的规范操作作出明确的规定。 (4)工商行政检查行为是通过执法人员来实现的活动。工商行政监督检查人员是指法律规定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人,或者指法律授权其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人。 3.工商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时应符合哪些条件? 3、工商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时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违法事实确凿。即违法行为确已发生,且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无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第二,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题目整理

一、单选 1.对管理最准确的理解应该是( D ) A、对人员配置和组织结构所进行的整体安排 B、对财务经营状况的协调和控制 C、对经营行为的一种纪律约束 D、对管理对象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社会活动 2.在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 A) A、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 B、明确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 C、确定工商行政管理的人事制度 D、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 3.商标所有人申请续展注册的,提出申请的时间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的( C ) A、2年内 B、1年内 C、6个月内 D、3个月内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权限划分,选择分权还是集权的主要依据是( A ) A、管理的效率高低 B、管理的内容多少 C、管辖的区域大小 D、管理政策的统一性 5.某企业在其产品展示会期间,对到会的采购人员表示凡订货量达到一定数量可给予相 应的折扣,后经采购人员要求改为把相应的折扣款给企业采购人员作为中间人佣金,大部分采购人员都是私营企业派出的职员。针对上述事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 A.该企业一开始给予的折扣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改变后的属不正当竞争行为B.该企业一开始给予的折扣就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c.改变后给予的“中间人佣金”不属于商业贿赂 D.采购人员要求中间人佣金是正当行为 6.我国商标取得采用的原则是( B )。 A.使用在先原则 B.注册原则 C.混合原则 D.使用原则 7.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客体的特定条件是( A ) A.在市场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必须要有一定资金数额的财产 c.有合法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管理与执法中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这是从( D )来分析的。 A.管理领域 B,管理内容 C.管理对策 D.管理手段 9.营业登记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B )。 A.企业法人资格 B.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

(会议管理)武泉副市长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刚过去的2004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三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5.3亿元,同比增长32%;完成财政收入17.55亿元,同比增长45.8%;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农牧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5%和21.9%。同时,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得到新的加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结果,也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是分不开的。一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保障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队伍和作风建设也取得了新成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政府向全市广大司法 行政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赢得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之年,是承启“十五”和“十一五”、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市委、政府年初提出加快“三化”进程、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三大目标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并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改革开放,优化经济结构,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关注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

新时期工商行政执法问题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新时期工商行政执法问题调研报告正式版

新时期工商行政执法问题调研报告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核心部分,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

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产业政策的执行,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但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执法 政策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作为一名工商干部必须一专多能,既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但目前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与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23起,调解成功1963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2010-06-12 09:25 阅读次数: 浅谈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兆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负有重要职责。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由于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领域越来越宽,执法任务越来越重。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日趋增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克服或减少办案中的差错和失误,提高办案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办案要求,结合近年来笔者在案件评查和案件指导工作中的实践,现就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办案激情不高。随着“两费”的取消,工商系统人员工资待遇得以保障,昔日困扰着每个人的沉重经济目标任务一下子如释重负。因而在职能转型期,办案人员在感受“吃皇粮”的美好时普遍抱着“喘口气”的心态,导致办案激情锐减。同时,由于部门预算未定,奖励机制不明,影响了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办案领域不宽。突出表现案件类型比较单一。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在全县系统办结的437起案件中无照经营类案件就有389起,且有90%为无照经营农资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仅有11件,商标案件5件,产品质量案件24件,广告案件4件,登记类案件3件,其它类型案件结1件。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网络交易等案件为零。 (三)办案证据不全。一是证据不充分,取证不完整。突出表现在把当事人的陈述

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区委、区政府: 今年我局紧扣司法系统改革轴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保证和服务我区“打造两个平台,推动两个跨过”的进展战略,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0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差不多情形 通过对全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形进行梳理,总结如下: 1、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律六进”、“普法讲师团”巡回讲法、“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创新流淌红旗”评比、“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一村(社区)一师(律师)”等活动为载体,注重理念创新和普法宣传,如形成《金水区法治城区建设工作测评指标体系》。注重普法形式创新和载体选择,如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为普法平台,以手机为载体,以“五五”普法知识、有用性法律条文为内容,定期将普法短信发送给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居民群众。注重思路创新和工作落实,如7月组织的“流淌普法宣传车万里行”活动,以“五五”普法验收年为契机,以“领导干部、干部、农民、企业、青青年、解决民生”为重点,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前开展各类法制讲座33 7场、解答法律咨询2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0余份、宣传海报2

850余份;完成新闻宣传报道59篇,其中国家级6篇、省级35篇、市级1 8篇。 2、围绕中心工作,在作为中找地位。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目前,一是法律服务中注册法律服务所10个,法律服务工作者69人次;受理诉讼代理托付277件,非诉讼代理托付93件,为辖区解决疑难调解纠纷253件,同意法律咨询197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30件。二是公证业务中办理各类公证1027件,接待来访6722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326余人次,预约和上门服务共计77件,折迁共免费办理继承权公证26件。三是律师工作中接待信访工作中涉法咨询24件76人;同意指派援助案件63件;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91件;摆放展版10余块,设置法律咨询台20个。四是法律援助工作中设法律援助受理点19个。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共1900多人次,受理民事援助案件112件,刑事援助案件96件,共计213起,支付补贴50730元;收回结案卷宗184件,为群众挽回缺失2203万元。 3、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前期预备工作。为确保下步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展开,在全区进行了社区矫正对象摸底调研活动,确定马林村、富田社区、张庄社区、牧专社区为社区矫正的试点单位。目前有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3 8名。 4、强化规范化建设,爱护社会稳固。一是利用国债资金使用的契机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检查组的认可。二是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民调解网络,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244个,其中区级指导委员会1个,镇(街道)调委会16个、村(社区)调委会215个,行业调委会4个,个人调解室8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39名, 兼职理想者和信息员约4千余人。各级调解组织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化解矛盾,切实履行职能。目前调解矛盾纠纷8163起,调成7505起(包括各联调室调解矛盾纠纷数)。派驻区法院调解室调解案件996起,调成410起,调成率达41%;警民联调工作室共同意托付调解案件1384起,调成1361起,调成率98.3%。三是先后与郑州市石佛劳教所、白庙劳教所、齐礼阎劳教所等单位签订了联合帮教协议书,

2020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 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20__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__年被 省委省政府评为“依法治县先进县”、20__年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县”,*县司法局20__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近五年来,* 县司法局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次、全县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次。 一、“十三五”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一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筹备并组织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总结及“七五”普 法启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七五普法”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统筹推进依法治 县工作。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制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 作规则、依法治县办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拟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 要点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工作要点,于20__年*月筹备组织召开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标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等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抓实法治宣传工作。 20__—20__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万余件,发

送法治宣传手机短信*万余条。三是全面完成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举措、狠抓监督落实等措施,同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用法、社会法治。*县于20__年*月被命名为*省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 法性审查。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件,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 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二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改革以来,共收到行 政复议申请*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起,依法审结案件*起。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积极组织全县*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以上。四是扎实完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积极动员部署、严格资格审查、严控 选任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人、人民监督员*人,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及人民 监督员选任工作。 (三)创新方法,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精确做好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教。建立起功能齐全、设备完整的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录社区矫正专 职工作者、引入定位手环精确定位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 20__~20__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人,解除矫正*人,目前在矫*人,无一例重新犯罪。二是深化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截止20__年底,全县共建各类调委会*个,其中专职调委会*个,乡镇人民调委会*个,村级人民调委会*个,人民调解员*余名,建立驻所调解室*个;20__~20__年共排查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三 是全面完成指挥中心建设。于20__年投入*余万元,建成了集行政会议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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