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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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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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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 I J I N G │ S H A N G H A I │ S H E N Z H E N │ H A N G Z H O U │ G U A N G Z H O U

K U N M I N G │ T I A N J I N │ C H E N G D U │ H O N G K O N G

国浩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北京北京))事务所事务所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证字[2009]第037号

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出席了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该次董事会会议中形成的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形成的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题及议案。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资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主体与召集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提议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也于2009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为适应网络投票的需要,2009年6月6日,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中刊登了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根据《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地点、会期、会议方式、会议议题、表决注意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报名登记办法等,公司告知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该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时间、召集方式及会议通知中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情况

1、本所律师证实: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符合《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所律师证实: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董文标先生主持,该等行为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的4名董事、4名监事,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情况及人员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出席本次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电子数据方式传来的截止2009年6月12日交易结束时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公司股份4,768,082,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3%,出席会议股东的姓名、股东卡、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各自持股数量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及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董事、监事、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均系公司依法选举及依法聘任所产生,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经本所律师的核查,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对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进行修改,也没有增加新的提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由召集人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事项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

经验证,出席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

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1、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方式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的公告

2009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事项发布了公告。

4、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资料的统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72人,代表股份2,731,382,4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1%。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资格和发行条件;(2)发行种类;(3)发行时间;(4)发行方

式;(5)发行规模;(6)定价方式;(7)发行对象;(8)发售原则。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

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入表决的议案全部为特别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为发行方案事项,因此,该项议案实施了分项表决,经计票核对,所有发行条款均已获得了有表决权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经计票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九项议案也都获得了有表决权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为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此签字盖章页仅用于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经办律师:陆绮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张丽欣

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3、有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规定的注册资本;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就是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发展融资性担保业的实际需要,由当地监管部门来决定,但任何地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都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合格的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7、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及流程、收费情况(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1、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⑴贷款担保。 ⑵票据承兑担保。 ⑶贸易融资担保。 ⑷项目融资担保。 ⑸信用证担保。 ⑹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⑴诉讼保全担保。 ⑵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⑶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⑷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⑵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4、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吸收存款。 ⑵发放贷款。 ⑶受托发放贷款。 ⑷受托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2、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3、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资信评估部、复议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填《担保费认缴单》 6、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2012北京国家金融信息大厦

北京国家金融信息大厦(精装修)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作者:中国工程网来源:中国工程网发布时间:2011-10-17 北京:北京国家金融信息大厦(精装修) 北京丰台区丽泽路南侧 兴建一幢90层高的综合办公楼,设有一个四层的地下室,总占地面积约为133,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13,000平方米,包括: *咨询采集中心 *数据中心 *研发中心 *办公室 *地下车库 *国家金融信息大厦是新华社与北京市政府开展金融信息服务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成果.国家金融信息大厦建成后将成为金融信息平台新华08的 资讯采集中心,数据中心及研发中心 *国际金融信息大厦的建筑高度将达到360米.建成后,将超越330米的北京第一高楼国贸三期,并成为整个丽泽金融商务区内的地标建筑 项目阶段:项目于2011年10月中旬处于方案设计阶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为一家单位。 主体结构:框剪结构, 外墙材料:未确定 空调系统:大型中央空调, 门窗系统:未确定 电梯系统:直梯, 供暖系统:未确定 主体结构: 未采购|外墙材料: 未采购|空调系统: 未采购|门窗系统: 未采购|电梯系统: 未采购|供暖系统: 未采购 装修情况:精装修 工程造价(RMB): 500 百万元 开工日期:3月2012 . 竣工日期:12月2014 . 政府负责机关Xinhua News Agency of Cooperatives Holdings Limited (新华社中经社控股有限公司) Contact Mr Yun-Shou PEI (Director - Complex Operation Department / 主任- 综合办) (裴云寿先生) 86 10 63076205 WebSite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7876520.html, 57 Xida Street,Xuanwu District,Beijing 100803,China, 中国北京宣武区西大街57号(100803) Contact Mr Mao LI (Chief Engineer / 总工程师) (李茅先生) 86 10 88051929 WebSite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7876520.html,

上海嘉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嘉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 上海嘉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你我贷),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上海陆家嘴金融区东方国际科技大厦,是一家专注于P2P网络借贷领域的创新型企业,成功运营了国内大型投融资信用借贷平台-----“你我贷”网络借贷平台。公司股东及管理层都是专业从事IT及民间借贷的行家里手。 你我贷网络借贷平台旨在为个人投资者、创业者与消费者打造一个快捷、便利的融资渠道,实现创业者(消费者)、投资者、网站的共赢。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发展,你我贷平台目前已成为全国微金融行业具有领先实力和巨大市场影响力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上海市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试点企业。上海嘉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你我贷)还在2012年7月份率先获得由上海市政府亲自下批颁发的“金融信息服务”资质牌照,领跑这个P2P网络借贷行业。在过往两年间,上海嘉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你我贷)相继获得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会员单位、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会员单位、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理财周刊颁发的“最受欢迎理财服务奖”等众多荣誉。

上海嘉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秉承“和诚信者为伴,与你我同行”的理念,通过你我贷产品实现助工、助商、助学助农的巨大社会价值,让信用真正成为实现价值的载体,让客户拥有改变命运的机会。公司秉着“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创新、敬业、协作”的原则,厚德善业、志存高远、防范风险,确保我们每个客户资金链的安全、规范、协作地运行。 你我贷作为中间服务商,承担着信息汇总和信息真实性验证角色,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基础信息、信用情况、相貌、学历、社保、公积金、直系亲属、工作单位和网络痕迹等。借出者可根据你我贷汇总和验证的资料对介入者的资信做一个甄别和选择,以减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你我贷通过投标机制的设计,让每笔借款自然分散给若干借出者,降低借出者的集中度风险;通过强制性每月分散还款,可及时追踪介借入者的财务状况,最大限度保障借出者的利益。 2011年你我贷网站荣获“2011年上海金融博览会最受欢迎理财服务奖”

金融工作思路表格

202021年金融工作思路表格 20XX年区金融办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好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配套落实工作为重点,以促进重点金融机构落地为主线,以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以机制建设推动融资创新为保障,全面提高金融工作服务水平。 (一)借助各方力量,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出台,为我区下一步开展科技金融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区将抓住有利的条件,利用各方力量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1.联合市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一是加强与中关村管委会沟通,我区与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共同起草落实方案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明确我区地位和作用。二是加强与市金融工作局沟通,跟踪市局在创新试点的调研和方案制定,争取创新政策在我区先行先试。

2.推动金融功能区建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一是积极维护中关村西区业已形成的科技金融业态和金融资源聚集优势,以中关村PE大厦和金融大厦为核心,不断拓展辐射范围,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二是启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研究,以西直门外科技金融商务区和中关村西区等重点地区为基础,分阶段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拓展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空间。 3.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推动四板市场建设 一是积极支持四板市场在我区开展业务,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二是联合保荐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宣传,加快培育首批在股权中心挂牌的企业,提高交易活跃度。 4.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一是落实区政府“1+10”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机构吸引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三是加大金融机构走访力度,变财政招商为服务招商。 (二)搭建融资服务对接平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一是配合北京市经信委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建设,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3号)2010030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10年第3号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 二○一○年三月八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北京市金融办:以服务促进金融管理

北京市金融办:以服务促进金融管理 2010年6月29日 11点33分来源:上海金融报 目前,我国不少省市政府设立了金融办,以更好地促进地方金融和经济的发展。省市政府在促进本地金融发展的同时,如何妥善处理与中央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如何与中央监管部门各地派驻机构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合作?各地如何结合地缘优势,实现差异化定位,避免过度同质化竞争?地方金融办如何促进效率提升和创新实现,而非加大行政成本?我国金融是否应该形成两级管理的体制,在坚持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前提下,一部分金融业务主要由地方政府监管? 近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红说,政府的职能主要由四大部分构成: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金融是中央集中管理的产业,因此地方政府更多地通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来支持金融产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各个地方成立了金融办这样的专门机构,来支持金融产业的发展。 北京在2009年3月成立了金融工作局。金融业是目前北京市第一大产业,其中有将近80%的机构来自于中央单位,因此金融工作局的主要工作是服务于两级的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包括一行三会。我们既不是监管部门,也不是金融机构,也不是企业,但我们可以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辖区的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市民之间,就金融事务做全方位的沟通和协调。 工作内容主要有几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通过服务促进金融的管理,一是支持中央在京的各类金融管理部门,履行政府的公共职责。二是支持辖区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原则和政策,及时反馈机构的意见,并进行协调。三是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一些案件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 第二个层面是寓管理于服务。对于VC、PE等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我们虽然没有监管的职责,但会加以指导。第三个层面是实质性的监管。目前授权给地方政府监管的只有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 在工作中,我们跟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了政银企沟通交流机制、上市服务联动机制、风险排查惩治联动机制等共九项联动工作制度,很好地融合了双方的工作。 此外,我们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合作,合力推动金融产业的发展。我们和监管部门一起下发了关于金融服务文化创意、金融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等意见。在此过程中,我有三点体会:第一,可以把管理部门的原则及时转化为地方金融工作的具体实施措施;第二,对于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在金融服务方面进行前瞻性的专业指引,能使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地参与地方建设;第三,通过合作,能帮助地方政府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详细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助力打造地方金融生态圈控风险,稳金融,助服务,创新篇 业务背景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业快速发展,P2P、小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各类金融公司快速涌出,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融资、贷款、理财渠道日益丰富,各种新商业模式、创新平台更是层出不穷,极大满足了中小企业、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人的金融需求,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但是随着金融创新极速推进,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涉及到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甚至是国家金融安全的问题。 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要求,要求各地人民政府承担监管重任,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但是由于地方金融企业种类繁多、数量众多、风险更大,单靠人防的传统监管模式已无法应对当前严峻形势,普遍存在发现难、研判难、决策难、控制难、处置难。 在这样的形势下,中软融鑫借助22年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国家级监管机构服务所积累的丰富监管系统建设经验和成熟产品,以及在金融办积累的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建设经验,特别推出统一监管产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旨在汇集“7+4”种行业监管,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结合中软融鑫自有业务优势,帮助监管机构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运行状况、行业发展的统计分析,实现科技监管、智慧服务。 建设价值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将会助力地方金融监管单位,一方面通过“监管”稳定地方金融市场、另一方面通过“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共建服务于地方金融监管和普惠金融服务的良性运转的“地方金融生态系统”。 面向未来,做到: ●服务监管部门,把控金融风险; ●服务金融企业,减少资金风险; ●服务广大群众,实现安全理财; ●服务实体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金融局年度金融工作总结

金融局年度金融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以“推动粤东西北地区金融跨越发展”为目标,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园区扩容提升为抓手,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扩大金融开放,激发金融活力,确保我市金融工作稳中求进。 一、今年工作总结抓金融业各项指标的增长为了促进金融指标达到既定目标,分管金融工作的熊万鹏副市长在对人行、银监、工、农、中、建、人保财险等金融机构调研的基础上立即召集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座谈部署工作,提出落实责任要求,推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截至今年10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存贷比%,同比提高个百分点。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交易额亿元,同比增加%。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总收入亿元,同比增长%。金融业增加值增长%,比去年同期多增2个百

分点。抓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是引导企业参与股权交易,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与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挂牌融资。截至目前,共有7家中小企业进行了股权挂牌,为我市中小企业探索了新的融资渠道。二是继续推进发行企业集合票据或私募债融资工作。加强与安信证券、海通证券等中介机构的联系与沟通,推荐了鸿源实业等9家优质企业发行私募债,其中一些企业引起了投融资机构的关注,并表示将以其他融资方式为企业融资。三是继续引导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对优质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摸底,按照企业发展状况和现有情况,将28家优质企业列入了我市改制上市后备资源库。目前,鸿伟木业有限公司已完成股份改制,上市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力争年内在香港挂牌上市,金友集团将于近期启动股改,我市企业改制工作将实现新的突破。抓银行信贷及其各项工作一是积极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那么,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 互联网金融就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 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数字货币 除去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阿里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余 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互联网

2018年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8年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概述 (2) 二、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2) 1、终端类型 (3) 2、服务内容 (3) 3、运营支撑 (4) 4、数据分析 (5) 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 (6) 四、项目必要性分析 (6) 1、公司网站升级换代,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6) 2、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更丰富的功能和内容有助吸引客户 (7) 3、平台用户数据库的构建和分析是新技术背景下的行业趋势 (8) 4、为股票软件升级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平台支持,形成联动效应 (8) 五、项目可行性分析 (9) 1、“互联网+”模式及大数据技术等迅速发展 (9) 2、公司具备平台建设的技术基础 (10) 六、项目实施方案 (10) 1、建设进度 (10) 2、主要设备配置情况 (11) 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12) 八、项目环保情况 (12)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涉及互联网、证券期货、基金等领域,借助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等技术,结合公司现有的业务及资源,打造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带给用户全新的体验,激发公司现有业务的潜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本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未来业务的稳定发展。 二、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利用信息技术的进步带来的成果,为用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服务和更便捷的服务体验,公司拟优化现有网站资源,提供一站式多样化的服务内容,支持对PC和各种移动终端的访问,让用户随时随地都能享受高品质服务,并确保服务的便捷性和时效性。 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是一种借助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等技术手段,通过终端电脑、手机、微信平台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包括基金服务、视频播放、财经资讯、信息搜索、客服咨询、在线交流等多种金融信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该平台是“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时代背景下,公司综合采用以上信息技术构建的客户沟通和服务平台,同时也将其打造成企业战略实施平台。 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模块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行金融稳定工作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地方金融创安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全省金融系统性风险;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和授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承办其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并参与其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组织推动金融创安工作。 根据总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金融业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监测、评估全省系统性金融风险,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获取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管理机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信息。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和授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承办其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并参与其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组织推动全省金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协调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二)评估中国金融系统风险,研究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实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 (三)协调金融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

(四)实施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机构的检查,并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 (五)负责对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六)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和评估。 (七)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八)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 (九)评估和研究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负责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研究存款保险制度。 (十)指导分支行金融稳定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金融稳定局内设业务综合处、金融体制改革处、金融稳定评估处、银行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证券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中央银行资产处、存款保险制度处,共9个处。人员编制41名,局领导4名,业务综合处4名,金融体制改革处4名,金融稳定评估处4名,银行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证券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4名,中央银行资产处5名,存款保险制度处4名。 三、各处职责 (一)业务综合处(综合处) 基本职责: ⒈协助局领导组织金融稳定局日常办公,处理有关行政事务;组织局务会、全局大会等会议;负责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事宜。

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详细介绍

【摘要】互联网金融持续火爆的今天,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做一个清晰的界定,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从2012年开始,通过持续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深度解析互联网金融相关资讯,并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现象进行认真研究,最终系统梳理出了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本文将逐一为您解析。 当“互联网”与“金融”这两个当下社会最热、几乎平均薪酬最高的行业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将发出何种火星撞地球的碰撞?这是笔者在2012年下半年时的思考,但是当进入2013年秋季之时,才发现金融已经完全从一个高贵、专业、远离大众的行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已经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并持续占据着诸多媒体重要版面。 “屌丝理财神器”余额宝上市两周就吸金66.01亿元;互联网门户巨头新浪也已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开始发行“微博钱包”;京东商城刚对外宣布经成立金融集团,融360的3000万美金融资案例让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业者心动不已,苏宁银行、阿里银行或真或假的传闻一再牵动人们的神经……一个未来金融的新格局正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逐渐成型。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几乎各大金融网站、杂志、金融论坛都在谈它的前世今生,都在猜测它会何去何从。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在此种模式下,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能够通过网络直接对接,交易成本大大减少。 对于这样一个新兴概念的出现,大多数人是激动的、狂喜的,以至于把任何带点互联网和金融表象的事物都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金融的讨论很多,却很少有人站出来将其做一个系统的分类。虽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在其2012年8月主笔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中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三个核心部分进行详细分析,但也仅主要分析了手机银行和P2P融资模式。最近业内也有人将众筹、比特币、余额宝等都作为互联网金融单独的模式,并有不同的分类说明。但随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不断创新,以及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不断加深,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定义及模式分类还是难以全面覆盖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态。 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做一个清晰的界定,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从2012年开始,通过持续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深度解析互联网金融相关资讯,并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现象进行认真研究,最终系统梳理出了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并由罗明雄于2013年4月21日举办的“清华金融周互联网金融论坛”上首次提出。 基于最近互联网金融火爆现象,为了更好的将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研究成果与业界进行交流探讨,笔者将基于

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话术

投资、担保公司客户经常提问的问题 1,万一公司跑了怎么办? 这个你放心,我们公司经陕西省工商行政局批准的合法企业,门面装修费用也要近xx 万。可以投诉,不会跑。 2, 有些公司为什么会跑? 分俩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恶性的,它的本意就是集资后逃跑,第二种是项目方供不上利息,投资公司本金收不回来,导致资金链断裂,投资公司被迫偷跑。 3,公司资金走公户还是私户? 项目方指定的账户。 4,公司是否参与项目方的实际经营情况? 有专门的监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去考察,项目方的运营情况。 5,同行业相比较,为什么公司的利率比较低? 高利率伴随着高风险,投资的前提,就是要保证资金的安全。 6,我们把钱投到这,你们公司有什么保障? 1如若项目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按时付利息,我们公司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把本金加利息如数归还。签的合同也是三方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可以起诉。 2我们公司注册资金xx千万,也是经工商局批准的合法企业。 7,很多公司每月能按时返息,但是到最后没钱给本金,你们会不会赔了也是这样? 会跑的公司之所以会跑就是所投项目没有按实际的承诺给予回报,资金链断裂,没有变现力强的资产作抵押,以至于无法偿还本金,我们公司的项目方实力雄厚,安全稳健,承接风险,履行合同,确保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8,你们的实体店在哪里,可以去参观吗? 我们项目方的实体在xx,总部在xx,随时都可以去考察。 9,你们公司在银行有没有资金? 这个肯定有,我们公司注册资金xx千万,当然在银行也有资金,这是国家规定的。 举例:公司如果没有资金,员工薪水,水电费,物业费,从哪里来? 10,投资公司那么多,你们有什么优势?我在你们这投资,有没有什么东西抵押担保? 首先我们公司有稳定的项目方,实力雄厚,营业几年来声誉好/有抵押。 11,你们的项目方是不是在非法融资? 投资管理的营业执照是非常难办的,,如果是非法的话,早就被查封了。 12,今天下有没有抵押物在你公司? 第一信誉抵押,经营xx年,实力雄厚,实体就在xx,定期实体勘察,关注经营情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具体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1) 企业申请 (2) 担保受理 (3) 项目初审 (4) 项目评审 (5) 签订合同 (6) 抵押登记 (7) 担保收费 (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 (10) 代偿和追偿 (11) 担保终结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 -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 资信评估部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是负责统筹丰台区金融业发展的区政府组成部门,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 年底,共有行政编制20人,实际18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离退休人员0人;临时工4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122.80万元,同比2018年增加3522.09万元,增长586.32%,其中:财政拨款4122.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 万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122.80万元,比2018年增加3522.09万元,增长586.3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5.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597.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68万元,教育支出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3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金融监管项目费用; 3、金融安全宣传费用; 4、金融办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博士后(青年英才) 创新实践基地人才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 5、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 6、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36.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其他事项说明 无。

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第七章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是连接各金融业务子系统,对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分析和传递,为管理者提供及时、准备、全面的信息及各种信息分析工具的核心系统。它主要包括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和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两大部分,它的建设和完善,对全面提高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也是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第一节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 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一般包含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客户信息评估系统、信贷业务管理系统、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企业理财的智能化服务系统工程以及金融监控与预警系统等内容,是一个建立于庞大业务信息系统与金融基础交易数据上的复杂管理信息系统。一、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是所有金融电子系统的信息和数据来源,其规范的业务处理流程是建立金融信息分析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金融监控系统等的基础。有效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要把信息采集渠道直接延伸到每一个金融业务系统中去,使金融信息分析处理系统能采集到准确、完整、实时的数据,并及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才能为金融宏观决策和金融信息服务提供高价值的信息。因此,完善金融业务处理系统是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系统的必要前提和条件。 以我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为例,它的综合业务系统应做到以下几点: (1)采用国际银行通用的会计方法,有效减少业务处理的沟通成本。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应该与国际接轨,采用国际银行通用的会计方法,如多币种记账,多支行核算等。系统将自动按银行的行政结构,按统一的业务品种、业务类别的会计核算科目及其币种,汇总产生综合核算数据和报表。 (2)建立与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管理体系。新一代劳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应通过采用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一方面右以提供更好、更多的客户服务品种;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客户的账户和资金管理,综合反映客户在银行各项结算业务的信息,为银行建立客户风险管理体系,避免或降低银行的信贷和信用风险,使银行的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3)建立新型的业务架构,合理划分应用系统。现代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是按业务种类和业务特性划分应用子系统、统一本外币的处理,不再区分公司存款和对私储蓄系统,不再区分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系统,提供多种多样的本外币业务系统的计息方法,支持各

融资性投资担保公司运营框架

融资性投资担保公司运营框架 一.融资担保业务的特征: 1. 担保人承担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并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比率的担保费用; 2.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 3. 而贷款人为了获得贷款资金,提升贷款信用,寻找担保人为其担保。 4. 属于短期借贷行为,货币市场诸多业务之一。 二.开展融资担保的意义: 1. 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拉动投资需求。 2. 通过担保将风险转嫁,降低贷款门槛,满足借款人需求。 3. 可以拓宽企业发展的筹资渠道。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利用其特殊身份广泛接纳社会各阶层参与入 股,统筹、聚集一部分社会闲散资金;接受一部分国内外机构和社会团体的资助等,增加和拓宽企业的筹资渠道,形成聚集社会各方资金来帮助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短缺提供了保障,从而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4. 可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通过多方筹资和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可以直接向中小企业提 供资金支援或通过为企业承担担保责任向金融机构实施借贷,为地方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和信用上的担保,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暂时资金困难,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地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5. 可以加大对企业的有效监督。融资担保机构通过直接或间接为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担保活动,可 以直接对实施担保的企业的资金使用和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企业债务风险,更有效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担保对象、担保收费 担保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经营业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用等级高、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产品有市场、成长性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与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的各类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法人单位及个人。担保业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或根据担保种类、金额多少、期限长短、风险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 四.运营框架 五.业务程序 基本程序:客户申请——业务经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行业专家评估——业务部门审查/反担保设计/合同设计——公司风险评估委员会审查——业务部门和客户签订合同——风险管理部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补充规定

银保监发〔2018〕1号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以下简称四项配套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于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地方金融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完成以后实施。 二、《条例》施行前发生的保本基金担保业务,存量业务可不计入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但应向监督管理部门单独列示报告。 三、各地可根据《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出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符合《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的规定和原则,且只严不松。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将本通知发至辖内有关单位和融资担保公司,请各银监局将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式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填写说明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4月2日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监督管理部门对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促进融资担保公司依法经营,维护融资担保市场秩序,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特许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法律文件。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换发、吊销、注销等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金融信息服务资质初探

金融信息服务资质初探 金振朝 有媒体报道,某在线金融产品导购和销售平台正式对外宣布已获得国内首张金融信息服务牌照,这也意味某金融超市已获得央行、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认可,成为全国首家获得金融信息服务牌照的互联网金融公司。 更为吸引眼球的是,该报道还声称该平台获得的金融信息牌照,是由央行、银监会、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多家政府机构核准颁发。该牌照获取难度相当大,目前全国范围内,获得此一资质牌照的只有该平台和另外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 那么,究竟什么是金融信息牌照?如何能获得该牌照?颁发该牌照的机构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对此类问题,笔者进行了一些探寻。 经了解,一般认为,金融信息服务业是金融行业的核心成分与新生力量。其有三个大版块组合而成:金融资讯、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关于什么是金融信息服务资质,笔者未见到有关权威定义,也未见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笔者在baidu上输入金融信息服务资格证搜索,除了一些个人金融相关从业资格,亦未发现该种资质证书。(见图1)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法

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确实存在所谓的金融信息服务资质,并且该资质属于行政许可性质,则必然前提为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宜设定这类行政许可。笔者尚未见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出台规定诸如P2P网络借贷机构的设立必须具备金融信息服务资质。 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制度自1994年开始实施,是以行政管理为核心的金融监管制度下建立起来的,该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强化了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也增强了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意识。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该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并未包括金融信息服务业。并且,该办法规定,金融许可证的颁发、更换、吊销等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上述职权。可见,金融许可证与所谓的金融信息服务资质无关。 2009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所称金融信息服务,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可能影响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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