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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招商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招商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网银端网银端用户手册用户手册用户手册

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规则 (3)

第二章第二章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 (4)

一、出票信息登记业务处理 (5)

(一)出票人发起出票信息登记的处理 (5)

二、出票人提示承兑业务的处理 (8)

(一)出票人发出提示承兑的处理 (8)

(二)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的处理 (9)

三、出票人提示收票业务处理 (12)

(一)出票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的处理 (12)

(二)收款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处理 (13)

四、电子商业汇票未用退回的处理 (15)

(一) 出票人发出撤票申请的处理 (16)

五、批量出票信息登记业务的处理 (17)

(一)出票人发起批量出票信息登记的处理 (17)

第三章第三章 通用撤销业务处理通用撤销业务处理 (21)

一、票据行为撤销的处理 (22)

(一)原票据行为人发出行为撤销申请的处理 (22)

第四章第四章 转让背书业务处理 (24)

一、背书人发出转让背书申请的处理 (24)

(一)背书人发出转让背书申请的业务处理 (24)

二、被背书人回复转让背书申请的处理 (26)

(一)被背书人回复转让背书申请的业务处理 (26)

第五章第五章 质押业务处理质押业务处理 (28)

一、质押的处理 (28)

(一)出质人发出质押申请的处理 (29)

(二)质权人回复质押申请的处理 (31)

二、质押解除的处理 (33)

(一)质权人发出质押解除申请的处理 (33)

(二)出质人回复质押解除申请的处理 (35)

第六章第六章 贴现业务处理贴现业务处理 (36)

一、贴现业务的处理 (37)

(一)贴出人发出贴现申请的处理 (37)

二、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的处理 (40)

(一)原贴出人回复回购式贴现赎回申请的处理 (40)

第七章第七章 保证业务处理 (42)

一、保证业务的处理 (42)

(一)被保证人发出保证申请的处理 (42)

(二)保证人回复保证申请的处理 (45)

第八章第八章 提示付款提示付款 (46)

一、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48)

(一)持票人发起提示付款的处理 (48)

(二)承兑人回复提示付款申请的处理 (50)

二、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52)

(一)持票人发起逾期提示付款的处理 (52)

(二)承兑人回复逾期提示付款申请的处理 (55)

第九章第九章 追索业务处理 (57)

一、追索通知业务的处理 (58)

(一) 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的处理 (59)

二、追索同意清偿业务处理 (61)

(一)被追索人发出追索同意清偿申请的处理 (61)

(二)追索人回复追索同意清偿申请的处理 (62)

第十章第十章 客户协议管理 (64)

一、客户协议管理的处理手续 (64)

(一)客户协议管理的处理 (64)

(二)客户协议维护撤销的处理 (65)

(三)客户协议维护查询的处理................................................................................................66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信息类业务处理. (67)

一、支付信用信息查询查复业务的处理手续 (67)

(一)查询人发出支付信用信息查询的处理 (67)

二、票据信息查询的处理手续 (69)

(一)票据信息查询的处理 (69)

三、票据业务撤销的处理手续 (70)

(一)票据业务撤销的处理 (70)

四、票据交易综合查询的处理 (71)

(一)票据交易综合查询的处理 (71)

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规则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主体分为以下类别: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以下简称接入行,本手册所指接入行为招商银行);

(二)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

(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被代理行);

(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

(六)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五、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是指出票人记载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出票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拒绝付款日是指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

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行为的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追索清偿等行为的发生日是指相应的签收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六、每个业务环节都历经提示、签收:对每一笔业务的发起,均需对对方做“提示”;对每一类、每一笔业务的接受或拒绝,均需做“签收回复”。

七、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八、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本用户手册根据网上企业银行版本6.5.0.37制作*

第二章第二章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未用退回处理六个业务子流程。其中出票人提示保证、承兑人提示保证业务处理详见保证业务处理。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其他的出票业务子流程由票据当事人视情况选择使用;

出票定制类型包括:“无定制”和“出票、承兑、收票三合一”。“无定制”是指出票人按照上述业务流程逐一操作;“出票、承兑、收票三合一”是指出票人出票登记后,系统自动代替出票

人发送出票登记后的提示承兑报文请求、提示收票报文请求,无需出票人逐一操作。

3、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票据的未用退回;

4、出票人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5、承兑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6、出票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自身的评级信息,并对记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7、承兑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自身的评级信息,并对记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出票信息登记业务处理

一、出票信息登记业务处理

出票人发起出票信息登记的处理

(一)出票人发起出票信息登记的处理

操作步骤:

出票人登录“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人行企业电子票据业务”,选择“出票登记申请经办”

出票人应自行填写出票申请信息。出票申请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 电子票据种类:商承/银承;

(2) 票据金额;

(3) 出票人名称;

(4) 出票人账号;

(5) 客户定制类型:无定制/出票、承兑、收票三合一;

(6) 不得转让标记:可再转让/不得转让;

(7) 交易合同号;

(8) 发票号码;

(9) 承兑人名称;

(10)承兑人账号;

(11)承兑人开户行行号;

(12)收款人名称;

(13)收款人账号;

(14)收款人开户行行号;

(15)出票日期;

(16)票据到期日;

(17)期望日。

出票人可将贸易背景资料如贸易合同等通过附件上传。

出票人可通过点击选择收款人行号及承兑人行号:

出票人还可选择填写“票据信息备注”项和“出票人评级信息”项。出票人评级信息包括:信用等级、评级机构、评级到期

日。

出票人提示承兑业务的处理

二、出票人提示承兑业务的处理

出票人发出提示承兑的处理

(一)出票人发出提示承兑的处理

出票人发出提示承兑的业务处理

1、出票人发出提示承兑的业务处理

出票人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时,向承兑人提示承兑。操作步骤:

出票人登录“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人行企业电子票据业务”,选择“出票提示承兑经办”

出票人点击,可通过“人行电子票据号”、“出票到期日起始日”、“出票到期日结束日”、“最小票据金额”、“最大票据金额”等条件进行查询

选择单张票据即可查看“票据正面信息明细”及“票据背面信息明细”

出票人选择要提示承兑的电子商业汇票,应填写提示承兑信息。在填写提示承兑信息时,如已获取交易合同和发票,则必须填写交易合同编号、发票号码。若无交易合同编号,则登记交易合同名称。若有多张发票且难以在“发票号码”项中全部注明的,应在“出票人备注”项中补全。

出票人在填写提示承兑信息时,可选择填写“批次号”和“出票人备注”项。

出票人还可通过“修改业务参考号”功能将业务参考号进行修改成为符合自己使用习惯的参考号,方便在票据综合查询中进行查询。

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的处理

(二)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的处理

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的业务处理

1、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的业务处理

操作步骤:

承兑人登录“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人行企业电子票据业务”,选择“通用回复经办”,业务类型选择“提示承兑回复”

承兑人点击,可通过“人行电子票据号”进行查询

选择单张票据即可查看“经办业务明细”、“票据正面信息明细”和“票据背面信息明细”

承兑人可以在“回复标记”选择对提示承兑“同意签收”或

“拒绝签收”。

承兑人根据需要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选择填写“回复人备注”项、“承兑协议编号”项和“承兑人评级信息”项。承兑人评级信息包括:信用等级、评级机构和评级到期日。

出票人提示收票业务处理

三、出票人提示收票业务处理

出票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的处理

(一)出票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的处理

出票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的业务处理

1、出票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的业务处理

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时,可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

操作步骤:

出票人登录“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人行企业电子票据业务”,选择“出票提示收票经办”

出票人点击,可通过“人行电子票据号”、“出票到期日起始日”、“出票到期日结束日”、“最小票据金额”、“最大

票据金额”等条件进行查询

选择单张票据即可查看“票据正面信息明细”及“票据背面信息明细”

出票人在填写提示收票信息时,可选择填写“出票人备注”项。

收款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处理

(二)收款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处理

收款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业务处理

1、收款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业务处理

操作步骤:

收款人登录“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人行企业电子票据业务”,选择“通用回复经办”,业务类型选择“提示收票回复”

收款人点击,可通过“人行电子票据号”进行查询

选择单张票据即可查看“经办业务明细”、“票据正面信息明

细”和“票据背面信息明细”

收款人可以在“回复标记”中选择对提示收票申请“同意签收”或“拒绝签收”。

“支付信用信息查询”操作详见第十一章:信息类业务处理第一节:支付信用信息查询业务

收款人根据需要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选择填写“回复人备注”项。

电子商业汇票未用退回的处理

四、电子商业汇票未用退回的处理

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信息登记成功后,收款人对提示收票申请进行回复前,可以对票据状态处于“出票已登记”、“提示承兑已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作未用退回处理(ECDS称撤票)。

(一)出票人发出撤票申请的处理

出票人发出撤票申请的处理

操作步骤:

出票人登录“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人行企业电子票据业务”,选择“撤票经办”

出票人点击,可通过“人行电子票据号”、“出票到期日起始日”、“出票到期日结束日”、“最小票据金额”、“最大票据金额”等条件进行查询

选择单张票据即可查看 “票据正面信息明细”和“票据背面信息明细”

出票人必须在电子商业汇票上填写“撤销原因”项。

五、批量出票批量出票信息登记信息登记信息登记业务的处理业务的处理业务的处理

(一)出票人发起批量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发起批量出票信息登记的处理的处理的处理

出票人可以通过ecxel 表批量导入票据信息,节省逐笔录入开票要素的时间,提高出票效率。

操作步骤:

出票人登录“网上企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人行企业电子票据业务”,选择“批量出票经办”

票登记申请经办”相同;

也可先点击导出批量出票的excel表首行数据的列名,一张新增票据应包含以下信息:

出票人可在excel表中依次编辑相关信息,然后通过将多笔票据要素批量导入

系统支持xls、xlsx、txt、csv、etxt、ecsv等文件格式,

对于excel,可支持不同的sheet表单。点击

出票人可选中单独一列,然后在“对应列”中选择列名,勾选“首行数据是列名”,系统可自动将表单首行数据作为所在列的名称;勾选“自动过滤非法数据”,可自动过滤非法字符等不符合系统要求的数据,再点击即可将预先编辑的多笔票据要素导入系统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题库-修订20151020

单选题 1.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付款人和收款人如都属于交通银行 机构或客户的采用(B)算方式。 A. 线上清算 B. 线下清算 C. 以上都是 D. 2.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基层营业机构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 务应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申请。当地人民银行同意后,分行 应使用(A)易进行基础参数维护。 A. “公共管理-参数” B. “公共管理-查询” C. 公共管理-扫描 D. 以上都是 3.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利时效,自清偿 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B)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4. 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 (C)。 A. 5千万 B. 1亿 C. 10亿 D. 20亿 5. 电子商业汇票获得承兑前,保证人作出保证行为的,被保证 人为( C )。 A. 承兑人 B. 背书人 C. 出票人 D. 被背书人 6. 以下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 A.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B. 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50亿元。

C.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由我行机构承兑。 D. 票款对付又称为线下清算方式,其他方式又称为线上清算方式。 7. 以下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说法错误的是(D ) A. 出票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包括评级机构、信用等级、评级到期日等内容的自身评级信息,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B.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不得为同一人。 C. 背书人背书时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 D. 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票据行为方式。 8. 9.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利时效,自清偿 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A)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10.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利时 效,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B)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多选题 1.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交行持票人可对持有的票据在企业 网银进行背书转让操作。操作时应填写()等信息。 (ABCD) A. 被背书人开户银行 B. 被背书人账号 C. 被背书人全称 D. 是否允许再次转让 E. F. 2. 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说法正确的是(CD) A. 电子商业汇票可以转换为纸质商业汇票,但纸质商业汇票不能转换为电子商业汇票。 B. 我行相关系统保存的电子商业汇票最终信息如与人行电子商业汇票信

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申请交易,必须强制落地审批。银行客户经理/柜员审批通过后,将数据信息发送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处理。 ?客户可与开户行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发起以下一项或几项业务并代理签章: ①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②背书转让申请的回复; ③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单笔出票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票据出票日期不得超过当前申请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 ?签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0”;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承兑人的账号。 ?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时,开户行行号项输入账户开户行的大额行号。 (2)提示收票申请 Ⅰ.功能简介 出票申请成功,承兑人回复签收后,出票人通过该功能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提示收票申请发出后,出票人等待收款人的提示收票签收回复,将该电子票据交付收款人。只有收款人提示收票回复签收后,出票人才成功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及承兑业务。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出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电票系统实操手册

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Draft System,简称ECDS)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指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服务、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2、电票票面要素

电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票面的承兑日期等于或者晚于出票日期。 票据正面及背面存在转让标记表明该票据是否可再转让。 电票在流转过程中,不同的交易行为都会以背书的形式在票据背面记载。例如,发生背书转让行为时,会留下转让背书;发生贴现行为时,会留下贴现背书等。背书

记录内容包含交易类型、交易对手方名称、转让标记及交易日期。 电票号码分为5个部分,共30位,全部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结构如下:(1)票据种类标识为两种:1为银行承兑汇票,2为商业承兑汇票。 (2)支付系统行号为出票人开户行的支付系统行号。 (3)出票信息登记日期是票据信息成功登记到ECDS的工作日。 (4)当天流水号为ECDS系统当天唯一的流水号。 (5)校验码为ECDS系统自动生成,用于防止录入错误。 票据正面右上角的票据状态为电票特有要素。企业客户在票据流转过程中主要会遇到以下几种票据状态: (1)出票已登记 (2)提示承兑待签收 (3)提示承兑已签收 (4)提示收票待签收 (5)提示收票已签收

(6)背书待签收 (7)背书已签收 (8)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9)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10)提示付款待签收 (11)提示付款已签收待清算 (12)票据已结清 3、企业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功能 企业需在已接入ECDS的银行开户并开通网银功能,企业向银行申请在网银中开通电子票据功能模块,开通后即可开展电票业务。 4、电票系统功能 企业客户主要使用的电票系统功能包括票据签发(出票信息登记、承兑业务、提示收票及收票)、背书转让、贴现业务及提示付款这四项。 5、电票流转过程

2016人行电票系统问卷测试题库

填空题 1.行内电票系统记载的票据信息以(ECDS的记录)为准,通过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机额度控 制,以对账方式保证与ECDS及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储存的信息相符。 2.(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行内电票系统的清算方式分为(线上清算)和(线下清算)两种方式。 4.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提示付款业务可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方式。 5.信用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单张出票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 6.行内电票系统运行时间原则上支持(7*12小时),每日运行时间从(8:00-20:00) 7.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利率统一使用(年利率)为利息计算的标准利率。 8.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9.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是对纸质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登记方式分为(手工录入)和(自动采集)登记。 10.公开报价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贴现公开报价及相关报价信息的查询,报价方 式包括(定向发送)和(全部广播)。

11.出票人向信用社申请承兑时,应先做(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票 据的(未用退回)。出票人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12.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是),“存款账户”栏位填写签约账户。转贴现业务单一 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否)。 13.客户发起贴现申请,信用社发起再贴现申请时,清算方式只能采用(线下清算)方式。 14.撤票申请只有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和(承兑已签收)时,由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 15.各会员单位在办理纸票承兑、未用退回、贴现、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止付解除等业务后,应按要求将 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纸票登记查询)模块。 16.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特点。 17.行内电票系业务主体应本着(合规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出票据行为。 18.行内电票系统操作坚持(保密性)、(真实性)、(及时性)、(稳定性)原则。 19.票据当事人对票据信息有异议的,应通过接入机构向票据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票据业务管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填空题

+填空题 1.行内电票系统记载的票据信息以(ECDS的记录)为准,通过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机额度控制,以对账方式保证与ECDS及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储存的信息相符。 2.(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行内电票系统的清算方式分为(线上清算)和(线下清算)两种方式。 4.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提示付款业务可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方式。 5.信用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单张出票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 6.行内电票系统运行时间原则上支持(7*12小时),每日运行时间从(8:00-20:00) 7.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利率统一使用(年利率)为利息计算的标准利率。 8.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9.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是对纸质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登记方式分为(手工录入)和(自动采集)登记。 10.公开报价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贴现公开报价及相关报价信息的查询,报价方式包括(定向发送)和(全部广播)。 11.出票人向信用社申请承兑时,应先做(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票据的(未用退回)。出票人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12.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是),“存款账户”栏位填写签约账户。转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否)。 13.客户发起贴现申请,信用社发起再贴现申请时,清算方式只能采用(线下清算)方式。 14.撤票申请只有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和(承兑已签收)时,由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 15.各会员单位在办理纸票承兑、未用退回、贴现、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止付解除等业务后,应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纸票登记查询)模块。 16.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特点。 17.行内电票系业务主体应本着(合规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出票据行为。 18.行内电票系统操作坚持(保密性)、(真实性)、(及时性)、(稳定性)原则。 19.票据当事人对票据信息有异议的,应通过接入机构向票据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最终由(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向票据当事人作出解释。 20.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21.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2.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24.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25.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26.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27.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8.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29.如果接入机构未对票据申请信息和签收信息进行审核,造成背书不连续引起纠纷的,由(未按规定进行业务处理)的一方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30.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31.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32.客户开展电子商业汇票活动时,其签章所依赖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向接入机构指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注册审批机构申请。 3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在(承兑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34.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 35.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并交由(金融机构)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 (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 (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 (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2.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票据信息查询 (77) §2.5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 (79) §2.5.1纸质商业汇票登记 (79) §2.5.2纸质商业汇票查询 (86) §2.6公开报价功能 (87) 第三章系统运行时序及信息核对 (88) §3.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时序 (88) §3.1.1 日间处理阶段 (88) §3.1.2营业截止阶段 (88) §3.1.3日终处理阶段 (89) §3.1.4营业前准备阶段 (89) §3.1.5系统运行时序及控制流程图 (90) §3.2年终的处理 (90) §3.3业务信息核对 (90) §3.3.1每日业务信息核对 (91) §3.3.2每月业务信息核对 (91) 第四章差错处理 (93)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由于接入机构和被代理机构中均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且中国人民银行也参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所以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可以细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 (二)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 (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 (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 (六)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应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接入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应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二、客户可与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以下统称开户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开户金融机构代为发起以下业务并代理签章:(一)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二)转让背书申请的回复; (三)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按规则及时回复提示付款申请时,其开户金融机构应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则代为回复并代理签章。 三、票据当事人(接入财务公司或通过接入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企业除外)收款时,入账应遵循以下规定: 付款方应按票据记载的收款方的开户行行号、账号(贴现入账应使用贴现入账信息)、名称向收款方汇划资金。 四、根据电子商业汇票所处的流转阶段,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电子商业汇票分为如下状态: (一)出票已登记; (二)提示承兑待签收; (三)提示承兑已签收; (四)提示收票待签收; (五)提示收票已签收; (六)票据已作废; (七)背书待签收; (八)背书已签收; (九)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十)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待清算; (十一)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已排队; (十二)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十三)回购式贴现待签收;

电子商业票据网上银行操作手册

目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三、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五、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是指出票人记载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出票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拒绝付款日是指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行为的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追索清偿等行为的发生日是指相应的签收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六、每个业务环节都历经提示、签收:对每一笔业务的发起,均需向对方做“提示”;对每一笔业务的接受或拒绝, 均需做“签收”。 七、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八、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2、注册杭州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专业版,并做好相应的操作员权限、授权模式设置;

3、在我行柜面签署《杭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第二章出票及承兑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撤票六个业务子流程。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其他的出票业务子流程由票据当事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3、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撤票; 4、出票人必须在票据逾期前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5、承兑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出票及承兑简要流程: 1.出票登记-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2.等待银行审核并办理手续; 3.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若票据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收款人无法收票,操作步骤如下: 1.撤票-撤票授权; 2.出票登记(填写正确的票据信息)-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3.等待银行客户经理重新办理手续; 4.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从业人员资格试题题库

“保证金台账/分户账”要素包括但不局限于(A、B、C、D). A、承兑协议编号、承兑协议金额;B、承兑汇票号码、票面金额、到期日;C、保证金账户账号;D、保证金收取比例,每笔存入的金额及日期,保证金支取、退还的金额和日期 办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需具备的柜员包括(ABC )。A营业部经办、授权、B公司经办、授权、C授信经办、授权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复业务时,查复行应作到(A B C D E):A、承兑协议编号、承兑协议金额; B、承兑汇票号码、票面金额、到期日; C、保证金账户账号; D、保证金收取比例,每笔存入的金额及日期,保证金支取、退还的金额和日期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复业务时,查复行应做到(ABCDE) A、应确认查询书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清晰;B、收到邮寄方式的查询书时,还应确认查询书是否加盖查询行结算专用章及经办签章;C、根据查询书内容与原承兑汇票第一联核对无误后,当日向查询行发出查复信息;D、在查复信息内注明“真伪自辨”和查询次数;E、受理实地查询时,应要求提供承兑汇票第二联、查询人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公函(介绍信)及查询查复书等。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复业务时,查复行应做到(ABCDE) A、应确认查询书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清晰;B、收到邮寄方式的查询书时,还应确认查询书是否加盖查询行结算专用章及经办签章;C、根据查询书内容与原承兑汇票第一联核对无误后,当日向查询行发出查复信息;D、在查复信息内注明“真伪自辨”和查询次数;E、受理实地查询时,应要求提供承兑汇票第二联、查询人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公函(介绍信)及查询查复书等。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时,查询行应做到( AB ) A、于受理查询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发出查询信息;B、接到查复行回复信息后,对所查询问题得到明确答复的,在查复书第一联上注明查询情况和本行处理结果与原查询书合并保管,并在查复书第三联上加盖结算专用章交持票人;C、因本行业务需要或持票人要求,需到实地查询的应陪同持票人前往,证实书要密封保管带回。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时,查询行应做到(AB) A、于受理查询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发出查询信息;B、接到查复行回复信息后,对所查询问题得到明确答复的,在查复书第一联上注明查询情况和本行处理结果与原查询书合并保管,并在查复书第三联上加盖结算专用章交持票人;C、因本行业务需要或持票人要求,需到实地查询的应陪同持票人前往,证实书要密封保管带回; 被追索人行使再追索权时请求其他票据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有(A C D)A、已清偿的全部金额B、已清偿金额的50% C、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D、通知书的费用 不得以(B、C、D)等形式缴存承兑汇票保证金。A、存款B、现金C、汇款D、贷款 CDS系统中,可用于查询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情况的交易码包含以下哪几项?(A B C)A、E35212保证金账户信息查询B、E35213 单笔承兑汇票保证金信息查询C、E35214保证金账户当日/历史查询D、E35215保证金调整交易 CDS系统中可用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解付的交易包含以下哪几支?(A B)A、E35203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解付到期票款处理B、E35204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柜台付款解付处理C、E35243付款行付款 参与电子商业汇票需具备的条件包括(ABCD)。A系统参与者需拥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B具备组织机构代码、C开办承兑业务的权限、D办理电票业务权限的柜员 查询查复业务工作必须遵循(A、B、C、D )的原则A、有疑必查B、有查必

2018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第十条接入机构应按规定向客户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并保证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存储的相关信息相符。 第^一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十三条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电子商业汇票知识点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运行,是我国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基本建成,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对促进电子商务和票据市场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电子票据业务提供安全高效、互联互通、标准统一、方便快捷的多功能、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与现行纸质商业汇票相比,其最大的特性就是签发和流转都采取电子化方式,以数据电文来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将从根本上解决纸质商业汇票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风险较大等问题。 其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对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和票据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对企业来说,电子商业汇票不仅提供了纸质票据的所有功能,更重要的是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资金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资金周转效率明显提高。对商业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不但使电子票据能够实现实时、跨地区流通使用,而且节省了纸基票据业务的人工成本,节约票据印制成本,降低票据保管成本,规避票据遗失风险,增强了业务的安全性,加快了结算速度,从而有效提高银行的金融服务效率。对中央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将使中央银行成为电子商业汇票市场的一个经常性交易主体,未来可能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一个主要手段,增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弹性和力度,提高中央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央银行能够全面监测商业汇票各种票据行为,准确了解资金流量流向,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企业如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答:与纸质商业汇票一样,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必须遵守《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但是,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性,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二是必须是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比如,应当是商业银行的网银企业客户等;三是所选择的开户银行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并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备上述条件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了。 五、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出对企业有何好处? 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为全国性的电子商业汇票推出提供了基础条件。企业在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过程中能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效率大大提高,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畅通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提升了企业的融资效率。电子商业汇票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票据,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确保了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的安全性,大大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欺诈风险。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最长为一年,更是增强了企业的短期融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短期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对商业银行有何影响?

金融票据知识题库

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杯 金融票据业务知识宣传普及问答题库 一、关于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5分) 1、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的宗旨(A) A、自律、合作、创新、服务 B、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2、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依法接受(A)和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A、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金融办 3、河北金融票据网是由(A)主办的。 A、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 B、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C、河北省金融办 4、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有(C)家发起行申请发起。 A、8 B、9 C、10 D、11 5、目前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会员单位有(B)家。 A、23 B、33 C、32

二、关于票据业务类(50分) 1、加强票据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应严格执行(A)“三分 离”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操作全程控制和相互监督。 A、操作、审批、核算 B、审验、核算、保管 C、营销、操作、保管 D、调查、审查、管理 2、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C)。 A、6个月 B、9个月 C、1年 D、2年 3、不同票号的增值税发票之间,其密码区应(A) A、不同 B、相同 C、最后两行相同 D、前两行相同 4、一年内发生(B)次以上故意压票、无理拒付,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其开办商业汇票的资格。 A、2 B、3 C、4 D、5 5、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可以从相关财务报表中反馈,其中贴现量应与(B)项目相匹配。 A、吸收投资 B、销售收入 C、购买商品 D、交易性投资 6、下列关于转贴现后资金流向的叙述,正确的是(C)。 A、划入转贴现申请行在转贴现经办行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

【精品】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 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银行承兑汇票题库二150324

银行承兑汇票题库(二) 一、单选题 1. 商业承兑汇票为( )签发,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A、出票银行 B、出票人 C、承兑人 D、承兑银行 2.商业承兑汇票体现了( )之间信用关系。 A、企业与银行 B、银行与银行 C、企业与企业 D、银行与第三人 3.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商业银行不是商业承兑汇票( ),不受理商业承兑汇票挂失止付申请。从维护票据市场秩序及客户关系考量,对于依据法院出具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办理司法止付的业务申请,我行应采取必要的内部风险防控措施,但不得向客户、司法部门公开宣传。 A、付款人 B、收款人 C、承兑人 D、保证人 4.申领人购买商业承兑汇票应填制(),并加盖预留印鉴。柜员应按业务规定核验其预留印鉴、申领人身份证件以及其他手续后办理。 A、收费凭证 B、空白凭证领用单 C、进账单 D、转账借贷方转票 5. 商业承兑汇票需依据申领人申请数量按份出售,原则上一次不超过()。经领用机构负责人审批同意,总行级和省行级重点客户,以及综合贡献度高的客户,可根据申领人实际业务需求合理核定购买商业承兑汇票数量。 A、10份 B、20份 C、1本(25份) D、2本(50份) 6.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天,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其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A、5天 B、10天 C、30天 D、2年 7.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开户行的付款通知日的次日起( )日内(法定休假日顺延),付款行仍未接到付款人书面付款通知,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A、1天 B、3天 C、5天 D、10天 8.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客户操作手册

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客户操作手册

1.业务申请 客户在我行申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须办理以下几项业务: A.开通公司网上银行 B.签订《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C.填写《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申请表》 D.正式在网银端开通电子票据业务 2.出票业务操作 2.1出票(三功能联动)信息录入及审核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为方便各现代投资网络经销商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我行向各经销商提供一项个性化功能“出票(三功能联动)”,即客户通过该功能,可实现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功能的联动。即在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后,我行系统自动向票据的承兑人发出提示承兑申请,在承兑人签收后,我行系统自动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

经办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信息登记” =》“出票(三功能联动)经办”菜单,进入界面录入要素。 注: a)出票人信息:“出票人帐户”为经销商在银行开立的结算帐号;“出 票人名称”为各经销商名称;“出票人开户行行号”、“出票人开户行”根据经销商实际开户行填写。 b)票据信息:“出票日期”为向ECDS发送出票登记的日期,如为未 来日,则必须使用预约办理;勾选“可再转让”。

c)收款人信息:“收款人名称”为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首次出票时需录入,首次出票后再次出票可“从以存列表中选择” 来选择收款人;“收款人帐号”为7381010182400012496;“收款人开户行行号”为302521038101;“收款人开户行”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保存标识”请勾选。 d)承兑人信息:“承兑人是否为中信银行”选择是;“承兑人名称”根 据经销商实际承兑行填写,首次出票时需录入,首次出票后再次出票可“从已存列表中选择”来选择承兑人;“承兑人帐号”为0;“承兑人开户行行号”、“承兑人开户行”根据经销商实际承兑行填写; “保存标识”请勾选;“时效”选择时,出票日期若为当日请选择立即办理,若为未来日,则必须选择预约办理(请各经销商注意,此处的出票日期指的为实际出票日期,而不是业务提交日期,经销商若想提前进行票据信息登记,请选择预约办理)。 经办人在完成“出票信息登记”的录入后,选择提交,由审核人进行审核。审核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信息登记” =》“出票(三功能联动)审核”菜单,选出待审核的票据,按“同意”或“拒绝”进行审核。双击票据信息可查看详情。由于在此阶段登记信息尚未发送至ECDS,因此“电子商业汇票号”不显示。

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doc

电子商业汇票 1.业务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企业信用程度的提高以及直接融资需求的增强催生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商业汇票是企业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具有直接融资功能。为促进我国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发展,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人民银行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2008年1月做出建设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以满足境内商品及劳务服务、金融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对安全高效商业汇票支付结算与融资服务的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票据市场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假票”和“克隆票”难以禁绝等问题,使我国票据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取得突破性发展。 商业汇票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商业汇票系统包括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将以商业汇票系统为核心,以电子化手段帮助

企业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商业汇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专业术语: 1.电子商业汇票 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两个突出特点。 2.出票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背书转让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4.贴现 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融通资金,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向金融机构转让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为贴现行为的贴出人,接受持票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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