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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实习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篇一: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

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

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

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

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

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

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

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

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

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

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

等的培训指导,并根

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

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

工作学习情况,及时

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

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五条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

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

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六条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

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

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

表现。

第八条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

生离厂手续。

第四章实习待遇

第九条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期待遇与试用期待

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

第十条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第十二条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

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第十三条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企化

部备案。

第十四条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

格履行岗位职责,

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

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六条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

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

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

辞退。违反国(转载于: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

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

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一、公司原则上不接纳实习人员,如需接纳实习人员,应按如下标

准接纳: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公司内各职能相对口专业;

3、实习内容或课题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或缓解一定的工作量负荷。

4、实习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3)实习推荐信。

二、实习批准程序:

1、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

2、批准权应经总裁或总裁助理。

三、实习人员权利

1、实习人员可无偿乘坐班车。

2、公司为其提供午餐。

3、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中(无电脑设备)。

4、实习人员有相应的工位。

5、实习人员原则上无工资,下列情况经总裁批准可给予实习补贴:(1)能确实为部门缓解工作量负荷的,给予400元/月补贴;

(2)能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的,给予800元/月补贴。

四、实习人员义务

1、实习须签订实习协议。

2、实习人

员须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保密)。

3、实习人员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规划,并接受考核。

五、实习期考核

1、如在实习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取消实习,并不享受任何补贴。

2、实习期满,公司提供诚信鉴定。

3、考核优秀者,公司将予以录用或免予试用期。

七、实习期借用设备、工具及资料

1、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以借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实习期结束时须归还,如有损失须按价赔偿。篇二:毕业生实习管理制度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系中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一、实习安排

(一)、学生实习分短期教学实习(含见习及参观)、长期教学实习(综合性生产实习)

和毕业实习。

(二)、学生参加实习,由我系统一安排实习点,统一管理。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或

相近。

(三)、学生若自行选择实习地点,应由家长向系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可将该生实习岗位

直接转变为就业岗位,且经实习管理人员对该实习点的生产环境、实习条件全面考察后,经

系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可批准该生单独进行实习。但该生的实习检查及管理仍须纳

入系内统一管理之中,决不允许擅自改变实习单位。

二、实习纪律

(一)、学生参加实习期间,应认真遵守《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并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对于违反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实习指导(管理)教师

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及实习单位相关部门提出处分申请。

(三)、得到学院或实习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学生,学院将视情

节轻重及处分等级考虑

保留或转换实习岗位。情节特别严重或被实习单位开除、退回者,

学院将终止其实习。

(四)、对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学生,

学院将配合公安机关,

依法予以处理。

(五)、实习前曾被处分的学生,如实习期间表现良好,经本人申请,实习单位和实习指

导(管理)教师给出鉴定,学院可按相关规定撤消其处分。

(六)、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要求。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持证明。

学生因病、事,除向实习单位管理人员请假外,还必须得到实习指

导(管理)教师的批准。

学生无故不参加生产实习,按每天旷到8课时累计,按照学生学籍

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七)、未征得实习指导(管理)教师或实习单位同意,学生不得

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实

习岗位,否则按未参加实习处理。

(八)、爱护实习单位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三、安全要求

为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承受能力,学生在参加综合性生产实习或进

行较长阶段实习(实

训)教学活动之前,我系应不断强化学生安全生产生产教育,自觉

遵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

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一)、要求学生参加由学院联系的正规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保险。(二)、针对安全生产教育或实习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

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组织

学生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有记录。(三)、学生在实习中,若因个人未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或未遵

从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

生产责任事故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教学要求

(一)、参加实习的学生,应明确实习教学的意义、目的和相关要求,全面了解实习教学

的内容、实习方法及实习计划安排。

(二)、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虚心求教,理论联系实际,按时按

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

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三)、学生在参加实习期间,应认真填写实习周记,按月进行实

习工作小结。实习结束

前,学生必须认真撰写“实习报告”,交实习指导(管理)教师批阅。(四)、高职学生在综合性生产实习结束后,还须参加我系内组织

的实习答辩。

五、实习成绩

(一)、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二)、学生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鉴定)(30%)、实习

指导(管理)教师评价(鉴

定)(10%)、出勤率(20%)、实习报告质量(10%)及操作技

能考试(30%)、答辩成绩(高职)

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由实习指导

(管理)教师依照该比例计算。

(三)、学生实习出勤天数必须达到规定出勤天数的90% 以上,并

完成主要实习内容,

否则将定为不及格。

(四)、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五)、受到学院或实习单位严重纪律处分及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

故的学生,实习成绩以

“零分”处理,不予毕业。

六、其它

(一)、该实习手册要求学生妥善保管,毕业前交实习指导教师评

定实习成绩并交所在系

存档。

(二)、该实习手册必须按规定要求填写,严禁他人或无关人员填写,其反映的信息必须

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系二

零零八年三月一日篇三: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

作流程,培

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人事行政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

标、时间

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

导,组织

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

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

据实际情

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

反馈人事

行政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

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

的思想状

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五条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并

签订实习协议。办

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实习生信息表》,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六条岗前培训。人事行政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等方面培训,

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实习。人事行政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

实习。对口部门对

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事行政部跟踪考

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实习考核鉴定。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第四章实习待遇

第九条实习生为公司非正式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工资,但参照公司

正式员工的基本工

资给与实

第十条实习生食宿300元/月,公司人事行政部协助实习生解决食

宿问题。第十一条公司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第十二条公司

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实习期结束后需退回。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

缺勤。第十四条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

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事

行政部请假,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第十五条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备

案。

第十六条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八条实习期间,由人事行政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

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直接取消实习。违

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实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公司可试用;考核优秀者,公司直接录用并免试

用期。篇四:顶岗实习规章制度顶岗实习规章制度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

1. 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2.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3. 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4.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5. 顶岗实习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企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

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

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

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

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

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

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

人选。

第四条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

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

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

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

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企化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

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

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五条入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院校证明,由人力资源企化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入职手续。人

力资源企化部负责组织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实习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及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六条岗前培训。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

实习。

第七条实习。人力资源企化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

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企化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实习考核鉴定。人力资源企化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

鉴定,并办理实习生离厂手续。

第四章实习待遇

第九条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

期待遇与试用期待遇一致。其余大学生到公司实习,公司按20元/人.天给予补贴。

第十条实习期间公司免费提交供住宿,水电费由实习生自理。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

缺勤。

第十二条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

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企化部请假,由人力资源企化部通知实习部

门予以相应安排。

第十三条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

后报人力资源企化部备案。

第十四条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

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

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六条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企化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实习部门提交

报告,人力资源企化部审核后,直接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法规或公

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

偿责任。

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一、公司原则上不接纳实习人员,如需接纳实习人员,应按如下标

准接纳: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公司内各职能相对口专业;

3、实习内容或课题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或缓解一定的工作量负荷。

4、实习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3)实习推荐信。

二、实习批准程序:

1、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

2、批准权应经总裁或总裁助理。

三、实习人员权利

1、实习人员可无偿乘坐班车。

2、公司为其提供午餐。

3、公司为实习人员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中(无电脑设备)。

4、实习人员有相应的工位。

5、实习人员原则上无工资,下列情况经总裁批准可给予实习补贴:(1)能确实为部门缓解工作量负荷的,给予400元/月补贴;(2)能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的,给予800元/月补贴。

四、实习人员义务

1、实习须签订实习协议。

2、实习人员须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保密)。

3、实习人员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规划,并接受考核。

五、实习期考核

1、如在实习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取消实习,并不享受任何补贴。

2、实习期满,公司提供诚信鉴定。

3、考核优秀者,公司将予以录用或免予试用期。

七、实习期借用设备、工具及资料

1、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以借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实习期结束时须归还,如有损失须按价赔偿。

【篇三:实习员工管理制度】

实习员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产业公司的实习用工管理。

3.内容

3.1实习用工需求及职责

3.1.1因工作需要或毕业生培养需要安排实习的,需用人单位和部门

提出用人申请,填写《实习生用工申请表》(附件一)、《实习用

工审批表》(附件二),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人事总监审批、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安排。

3.1.2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甄选,

确定实习人员。

(2)组织关于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3)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沟通引导。

(4)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综

合考核。

3.1.3各用人部门职责

(1)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

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

实习效果,并进行有效调整。

(2)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专业知识培训。(3)负责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明确指导要求。

(4)负责实习生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工作质量管理及

在岗安全管理。

(5)负责实习生考评,公正、客观评价实习生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

情况,及时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

(6)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

掌握实习生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

(7)负责实习期满工作鉴定。

3.2实习生录用条件

(1)在校学生且专业与公司工作要求直接相关。

(2)学历不低于本科,特殊岗位经过审批学历要求可放宽。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在校期间无劣迹(需学校提供推荐表证明)。

(5)符合公司提倡的价值观,认同公司文化。

3.3录用实习生程序

3.3.1实习生类别

假期实习: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完成课题、个人锻炼为目的或

集团工作需要的短期实践。

毕业实习: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公司储备人才而引进的本年

度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实习。

3.3.2实习生办理程序

3.3.2.1自主申请假期实习的学生须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

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人事总监审批、集团总裁批准后办理假期实习手续,并安排到

相应岗位实习。

3.3.2.2以完成集团工作需要的实习及人才培养为目的的毕业实习生

通过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毕业实习手续,签订

《实习协议》(附件三)。

3.3.2.3毕业实习生须按公司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

推荐表(原件)、体检表、身份证、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

后方可实习。

3.3.2.4毕业实习期间,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实习生进行

鉴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录用为公司试用员工。

3.4实习生实习管理规定

3.4.1工作要求

3.4.1.1尊重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能服从岗

位安排。

3.4.1.2由部门经理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

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式(指导老师)以一对一

的形式培训实习生。

3.4.1.3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

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

考虑。

3.4.1.4公司文件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部门经理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

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

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

资料向外泄漏。

3.4.1.5实习生每天下班前填写《实习记录表》(附件四),指导老

师每周填写实习评定意见。

3.4.2实习时间的规定

3.4.2.1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3-

6个月,以取得毕业证当月为实习结束。假期实习时间视学生假期安

排为主,一般为1-2个月。

3.4.2.2实习生须按照公司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

故旷工等行为。

3.4.2.3考虑到公司工作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个

工作日,实习期间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

时间的,应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3.4.2.4实习期间请病事假累计12天(经批准同意的除外),或旷

工1天,即取消实习资格,并终止实习协议。

3.4.3实习期间补贴

3.4.3.1假期实习生无实习补贴,并应在实习结束后向公司递交一篇

完整的实习感想或论文等。根据实习生个人的情况或需要,公司可

向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

3.4.3.2毕业实习根据岗位需要,设定实习补贴标准如下,实习生不

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1)技术类岗位:本科70元/天,硕士90元/天(含设计、工程、

专业技术类)

(2)非技术类岗位:专科50元/天,本科60元/天(含行政、人事、财务、客服等岗位)

3.4.3.3实习期结束后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为公司员工者,可根据实习

期表现(优秀、好、较好)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实习

奖励。

3.4.4.除上班时间在公司实习外,在其他时间,公司对实习生不承担

任何管理责任,其所实施的一切活动及承担的责任均与公司无关。

3.5实习生的离职(实习期结束)管理

3.5.1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沟通,给予相应

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3.5.2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岗位,其所在公司应及时

报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提前结束实习期。

3.5.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立

即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终止实习协议。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

失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4.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二0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6.附件

附件一实习生用工申请表、

附件二实习用工审批表

附件三实习协议(详见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附件四实习记录表

附件一:

实习生用工申请表

备注:申请表的内容包含:实习生岗位申请原因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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