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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及定性

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及定性
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及定性

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常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要结合当前中央关于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财务收支中的问题

1、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等税金XX万元。

2、未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3、违规用“其他应收款”列收列支。

4、违反规定出借资金XX万元,并导致损失XX万元。

5、挤占挪用项目资金XX万元。

6、无计量清单(或无依据)支付工程款XX万元。

7、违规预付工程款XX万元。

8、违规支付工程款XX万元(或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合规,支付合同工程外的款项)。

9、未按规定足额预留工程保留金XX万元(如15-20%审计准备金)。

10、未按规定取得工程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涉及金额XX万元,导致偷税XX 万元。

11、罚款XX万元未冲减成本,长期挂账,其中XX万元发放奖金等。

12、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XX万元。

1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收费XX万元(如标书等)。

14、购买设备XX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15、建设项目资金XX万元来源不符合有关规定。

16、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

17、工程未进行验收就返还保函XX万元。

(二)工程造价中的问题

18、多计工程造价XX万元。

19、多付勘察设计费XX万元。

20、多计项目监理费XX万元。

(三)工程质量中的问题

21、项目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2、项目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XX万元。

23、部分质量不合格,未进行返工补救。

(三)工程管理中的问题

24、建设项目未进行开工前审计。

25、未进行招标投标合同金额XX万元。购置设备未进行政府采购。

26、未按规定进行评标、定标,使得不应中标单位中标。

27、低价中标后,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单价,或追加工作量。

28、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施工、监理)与投标书中的人员不符。

29、未按规定进行交竣工验收。

30、交竣工验收后,现场纠正补做的问题没有完成。

31、擅自变更设计,或上级未及时批复设计变更,影响工程造价的审核。

32、工程资料严重缺失,真实性无法认定。

33、违规委托无资质的设计、监理单位。

3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计划(扩大投资超概算、改变项目)

39、无资质施工队挂靠施工单位承揽工程(转包)

40、不严格履行合同,且肢解工程进行分包XX万元。

41、少交、未交各类保证金、保函XX万元。或收取空头支票作为保证金。

42、违反规定提前退还施工单位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

43、对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44、征地中违反土地法规的问题。

45、工程项目违反环境法规的问题。

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处罚处分的规定

1.对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的问题,可按下列条款处罚处分。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2.对擅自处置罚没财物或赃款赃物、未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未及时缴入国库、未将非税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公安税侦和税务机关未将涉税罚没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未将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缴入国库、国有土地使用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违规退库、占用、挪用预算收入或者将预算收入存入过渡性账户、混淆级次,挤占截留预算资金、执收、执罚单位坐支行政性收费或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坐收坐支预算外收入的问题,可按下列条款处分。

三、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对擅自减免非税预算收入、将预算内收入转为预算外或将本年度收入转为下年度收入和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可按第三条处分。

4.对编制预算时,隐瞒、少列预算收入、超越权限调整预算、虚列预算支出和未经批准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的问题,可按第七条处分。

5.对财政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经批复的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用款单位,国库代理银行延解、占压税款,可按第五条处分。

6.对用款单位违规使用预算资金;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补贴;挤占、挪用或置换国债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包括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政单位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事业单位支出超范围、超标准(除第六条加第十五条);挤占、挪用、违规使用事业费和专项资金,可按第六条和第十五条处分。

7.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不合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可按第八条处分。8.企业和个人隐瞒收入;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劳保基金。可按第十三条处分。

9.国家建设项目超计划、超标准、超规模;违反建设程序越权审批,搞“三边工程”(边勘察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挤占建设项目成本,虚列建设项目支出;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向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未及时转交付使用财产;勘察设计单位超标准收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可按第九条处分。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中共党员违反财经法规的处理规定

1、非法占有财物和报销费用(第七十二条)

2、占用公物超过六个月(第七十三条)

3、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第七十八条)

4、贪污财物(第八十三条)

5、行贿(包括回扣、手续费等)(第九十三条)

6、挪用公款(第九十四条)

7、非法占有财物(第九十八条)

8、挪用单位资金(第九十九条)

9、挪用财政和专项等资金(第一百条)

10、违规经商办企业(第一百零五条)

11、应缴未缴税款(第一百零七条)

12、违反增值税等发票管理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13、隐瞒、截留、坐支、私分财政收入(第一百一十三条)

14、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者补贴(第一百一十四条)

15、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第一百一十五条)

16、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第一百一十六条)

17、公款私存(第一百一十七条)

18、因公接受礼品不上交(第一百一十八条)

19、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第一百一十九条)

20、违规处理查封等物品(第一百二十条)

21、违规提供担保(第一百二十一条)

22、国有资产流失(第一百二十二条)

23、违反“收支两条线” 、国库集中收付和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24、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25、财务收支与管理中违反会计法规(第一百二十五条)

26、财经方面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第一百二十六条)

27、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二十七条)

28、企业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二十八条)

29、立项和严重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第一百三十一条)

30、乱收费、乱摊派(第一百三十五条)

五、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

(一)对单位的处理处罚:

1、收缴应当收缴的资金;

2、罚款;

3、要求限期自行纠正;

4、移送工商、税务、银行、财政、计委(物价)等部门进一步查处;

5、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

(二)对个人的处理处罚:

1、收缴应当缴纳的资金;

2、罚款;

3、建议单位或上级部门追究党政责任;

4、移送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的纪检部门作进一步的查处;

5、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具有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重要作用。随着政府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对政府投资审计关注越来越高,认真履行好政府投资审计职责,保障审计质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努力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招投标审计。随着工程招标计价方式逐步由费率招标、工料单价招标向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模式转变的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一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准确、不完整,缺项、漏项丢项,容易造成工程结算时产生较多的变更及纠纷,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某大型钢结构建筑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钢构件没有列入对防火涂料的描述,也没有单独列防火涂料的分项,在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防火涂料增项变更,涉及金额300多万元。清单工程量描述不准确、不完整是造成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审计中需要对招标标代理机构、工程量编制单位加强监督,通过审计及主管部门规范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特别是装修工程由于材料价格差异较大,工程量清单必须正确、完整、合理。二是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在审计中发现一些投标文件工程

量清单分项、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随意删增减分项,修改工程量,仍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如某农业设施项目,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删除部分清单子目和修改工程量低价中标,在施工中,利润没有达到施工单位预期,提出了增加删减子项和增加投标修改减少工程量的变更。按照《清单规范》规定对于没有填人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按照《合同法解释》投标文件属于邀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视建设单位接受了一个不合理的邀约,按照合同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矛盾,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就会在结算审计中会造成极大的争议,而这种情况本应在评标的时候解决。在审计中应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到尽责,是否按评标办法认真履职,加强对评标委员会不负责行为的追究,建议主管单位加强评标人员素质的管理。理顺招投标计价过程。三是先开工后招标的结算。对于先开工后招标的工程结算,应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如某项目先开工后招标混凝土价格远远高出一般情况报价。通过收集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的详细组成,发现招标控制价单价编制错误,虽然责任不在施工单位,但是存在先开工后招标的程序问题,报价是否有效是存疑的,通过审计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建设资金安全有效。

对内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48456122.html, 对内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 作者:姜航校 来源:《活力》2009年第02期 2008年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开展了同级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审计及离任审计。围 绕内控及风险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基建管理、反洗钱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同级职能部门在内控制度、业务操作、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从五个层面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一)内控机制层面上 一是建立内控制度意识上时效性方面不够强,没能及时根据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健全相关的内控实施办法和细则。二是随着职能的调整和业务的发展,部分内控制度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 需要,缺乏操作性,但未及时进行修订,没能跟上业务发展的步伐,形成内控制度的滞后性。三是部分岗位调整,责任人未做相应调整,责任未落实到人,岗位职责未界定、职责不完整,仅制定出各岗位人员在操作流程中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未对出现差错时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四是部分凭 证、工作记录簿及登记簿内容记载不全,收款单位名称和账号不符。四是会计主管、经办员漏 签字和盖章,容易导致内部控制上的漏洞,从而形成内控管理风险。 (二)核算操作管理层面上 一是县(市)支行对商业银行办理大额资金汇划业务,未能按照《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操作规程》由会计主管签批后办理大额汇划业务。二是业务操作人员口令密码未密封统一管理,可能产生越权或跨网点、跨专柜办理业务,账务处理“一手清”等问题,导致责任不清、推诿扯皮和违规操作的发生,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作案便利,而造成资金损失。 (三)会计财务管理层面 一是个别原始发票金额涂改,未填写日期。二是个别工程款无主管领导审签。三是未能根 据业务发生情况序时记账。四是以现金结算方式对单位办理大额结算业务。五是未达账项调整不及时,未及时编制未达账项余额调节表,导致会计基本制度执行不严,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从而形成操作上的风险。 (四)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层面 一是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公文传输操作系统操作员用户名称、口令密码未更改,易造成 多人操作密码共享,形成风险。二是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双备 份介质放置在同一防磁柜中,重要信息系统备份介质未异地存放,易导致不安全隐患发生。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结合集团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集团为了保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实现集团经营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 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 (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 (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 (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 (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 (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 (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 为规范审计人员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行为,完善实施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滨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验收阶段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其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监督投资管理、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防止建设资金流失和舞弊行为发生,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和改善管理;全面、真实地掌握投资和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结论和评价;在监督的同时,体现服务功能,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审计信息。促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建设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推动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 第二条本部门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时,应按照本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省级以上审计机关下达或授权的跟踪审计项目,有统一操作规程的,按其执行;没有统一操作规程的,参照本规程办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以本市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同时,依据法定程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应以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法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规章、决定及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不违反现行法规的,可以作为审计参考依据。 第二章审计程序 第六条根据我市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结合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年度跟踪审计项目计划。上年度已列入计划,项目实施期跨年度的项目,应作为“续审”项目,列入当年跟踪审计项目计划。 第七条根据跟踪审计项目计划,指定审计组组长、主审,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必要时,审计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加。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审计组应当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作为实施某一具体跟踪审计项目的作业依据。 (一)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到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审前调查,详细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审前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立项及可行性报告批准情况; 2.项目概算或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 3.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4.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到位情况;

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

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 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该怎么处理 对于审计发现问题一定要慎重 1、所有发现,除了舞弊发现,都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并 协助改进,对于重大的、整改中需要增加资源或其他部门协助的应 重点报告。 2、拟报告的审计发现要事实清楚,并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解释和 已经进行或拟进行的改进工作。 3、内部审计也不是什么发现都要报告,必须有重点的反应问题,应该要有职业判断和风险概念。 4、对于该审计经理已经造成的影响要立即设法消除。可以先与 老板沟通,告知审计发现问题不假,但目前的处理程序有些瑕疵, 请老板稍安勿躁,将相关问题再作核实,并落实被审计单位意见、 了解其改进措施,然后再报告。 5、被审计单位的安抚也要进行,他们是你将来还要持续监督和 服务的对象,因为程序问题,得罪他们,真的很不值,将来的审计 配合将变成带着敌意和猜忌的,将影响以后的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6、如果问题特别重大,甚至舞弊,则不要担心,这样的报告可 能也是适当的,但要收回对其他子公司的影响,向他们宣传一般审 计的程序,明确告知对特定子公司采取这样的报告方式是因为该子 公司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需要按此处理。 7、如果子公司没有重大问题,对内部审计也不必有过多顾虑, 他们人心惶惶也许是因为有更多问题,对内部审计究竟是什么定位 还缺乏了解,特别是因为该审计经理这样的报告方式又产生了新的 误解。所以你们还要注意审计职能定位的宣传,让大家了解、支持 内部审计。

8、内审的目的也是规范企业管理,不是来搞某个人,不要把政 治斗争的一套用到企业管理上。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别人,结果 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 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何定性? 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审计发现。每一个审计发现代表特定程度的实际或潜在的损失或风险。因此内部审计师在将审计报告提 交管理层前应仔细考虑该缺陷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损害的程度。通 常审计发现分成三类:无关紧要的、次要的和重要的。 1无关紧要的审计发现 一项无关紧要的审计发现-例如所有组织都经历过的抄写工作中 的笔误,并不能让人觉得需要采取正式的行动。事实上,在正式的 审计报告中写上这种审计发现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因为这会分散内 部审计师寻找重要审计发现的精力,而且这还会暗示着内部审计师 没有能力分清一个小斑点于一大片污迹之间的区别。此外,这还会 给人留下一个不良的印象:内部审计师是个吹毛求疵者。 对于无关紧要的审计发现,我们既不应掩饰,也不应忽视。以下是可以接受的做法:①与该事项的负责人进行讨论;②确定该情况已 得到纠正③在工作底稿中记录该问题④不将该细微的'偏离写入正式 的内部审计报告。 在这里并不是建议所有偶然的笔误都不用报告。如果这些错误属于严重问题的征兆,进行报告则是适当的。这些错误可能表明员工 缺乏培训、监管不到位和书面指引不够清晰等问题。在这些情况下,这些控制缺陷构成了审计发现。偶然的错误有时证明缺陷的存在, 需要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2次要的审计发现 次要的审计发现需要报告,因为它比偶然的人为错误严重。如果不加以纠正,它会继续下去或造成坏的影响;尽管它可能不会阻碍组 织主要经营目标的实现,但其重要性足以引起管理层的注意。有些 次要的审计发现最好以《致管理层函》的形式报告。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10月12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全额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项目;政府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第六条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审计计划 第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明确审计项目、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及审计期限。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将批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及其有关资料同时抄送同级审计机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发展改革部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同级审计机关。 第十条

20060120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废止)

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审投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

行审计监督,依法对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或调查。 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包括检查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真实和合规,评价投资效益情况,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将拟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入本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加强计划协调,避免重复监督。 第六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七条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补发审计通知书,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省财政项目跟踪审计投标方案

某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跟踪审查方案、质量控制制度及服务承诺 目录 第一章组织实施方案 一、全过程跟踪审查的目的及意义 二、全过程跟踪评审的依据: 三、全过程跟踪评审的内容: 四、财政投资项目跟踪评审的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二)、施工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评审 (三)、工程设计变更、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评审(四)、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五、评审小组获取的项目评审资料的内容 六、投资评审业务的基本程序 第二章人员安排计划 第三章、项目实施组织机构 第四章、负责人业绩与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进度保证及措施 第六章、跟踪审查工作标准与要求 第七章、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预案第八章、质量控制制度及保证措施、优质服务承诺

(一)组织保证 (二)严格按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工作流程开展跟踪审查(三)、实行岗位职责制度 (四)实行工程造价会审制度 (五)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及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六)实行会签制度 (七)实行审核质量考核制度 (八)实行执业廉政制度 (九)咨询档案完整、规范的保证措施 (十)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职业道德制度及审核现场人员管理、考勤制度 (十一)、技术设备保障措施 (十二)、服务承诺 第九章、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之间的协调机制 第十章、对参加合作的造价、会计咨询人员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实行岗位职责制度 (二)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职业道德制度及审核现场人员管理、考勤制度 (三)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及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四)实行执业廉政制度 某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跟踪审查方案、质量控制制度及服务承诺尊敬的招标人: 感谢对我公司的信任,邀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跟踪审查方案并在咨询过程中实施,是我公司的投标意愿。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质量控制制度、服务承诺。 第一章组织实施方案 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了某省财政投资项目跟踪审查的工作包括:全过程跟踪审查。 一、全过程跟踪审查的目的及意义 全过程跟踪评审,是指从项目前期论证、立项审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环节和阶段资金运用与财务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通过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手段,达到合理控制项目投资概算、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服务的一种评审方式。 二、全过程跟踪评审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项目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勘察设计、经济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及招投标法、建筑法、政府采购法等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关于如何做好企业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探索与研究

关于如何做好企业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的探索与研究 [摘要] 审计整改是内部审计闭环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主要的原因包括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标准界定难、审计整改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不健全以及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不够等。要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我们应。 [关键词] 内部审计;审计整改;审计监督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审计工作的不断重视,审计工作目前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挥着尖兵利剑的作用。对于企业内部审计来说,很多情况下困难不是如何发现审计问题,更多的是如何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定性以及如何切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整改是实现审计意义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做好审计整改的闭环管理工作,才能切实提供企业内部审计水平,从而促进公司管理更加规范化。 1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背景分析 (1)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难。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审计问题,对审计问题的定性直接影响到该问题的重要性,因此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为审计后续处理提供了直接基础。但在面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时,我们的被审计单位一般都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向审计人员解释,有的认为是客观原因导致,有的认为是历史遗

留问题,总之想法设法让审计人员将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变轻。一旦定性不准确,将直接影响到审计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 (2)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标准界定难。审计监督多为事后监督,即对已经完成的经济事项进行监督评价,这就给实际整改带来了困难。例如,在工程建设中发现多支付了工程款,审计发现该情况时,相关的支付已经完成,有些工程款支付给了私人承包商,回收的困难较大;有些企业决策存在错误,但相应的管理行为已经发生,再去纠正当时的行为已无可能。面对这些情况,如何界定这些已成为既定事实问题的整改标准就成为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难题。 (3)审计整改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目前审计力度的加大,企业内部审计频率、深度、广度都不断在加大。但目前来看,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很多情况下只是就事论事,没有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导致一些问题年年审,年年犯,屡审屡犯的情况突出。如果审计成果得不到充分运用,审计的权威性以及审计整改效果都不能得到最大化,审计成果就会成为停留在审计报告上的空谈。 (4)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不够。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数量、质量要求很高,但对审计整改的后续跟踪要求却很低。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于体制机制的问题,缺乏相应的独立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要求过软,这些情况都导致审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2 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建议 (1)上级业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督促下级单位的整改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监督和评价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促进单位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储备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审计内容 1、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财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适应单位对财务业务的需要;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 4、计算机核算的管理权限和控制制度是否认真执行。 (二)对会计凭证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金额是否一致; 2、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 3、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清晰明了,凭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对会计账簿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账簿设置是否完整、全面; 2、账簿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3、账簿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四)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收入是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漏缴,是否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五)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假开支和以领代报等问题; 2、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3、各项支出有无会计失真现象; 4、各项支出有否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有无浪费现象。 (六)对货币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象; 2、有无长期挂帐问题,对长期无法收回及支出项目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核销手续是否完善; (七)对负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各项负债是否进行分类管理; 2、负债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结算是否及时,帐务处理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上级补助投资、债券、由区政府承诺还款的贷款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指定审计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审计局应对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不 足3000万元,但属于区政府指定或社会特别关注的政府重

点投 -2- 资项目,区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第六条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积极协助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支出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情况; (二)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合法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完整版

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 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审计跟着政府资金走,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不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一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工程中部分项目甩项,采取议标,发包给指定施工单位,规避招标;二是设计、监理不进行招投标,由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直接指定;三是非法围标。 2、工程项目分(转)包,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承接工程。如某服务中心楼、校舍加固工程等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多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分包单位基本无施工资质,部分包工头因自身无能力又分包给其他无资质工程队或个人,层层分包,层层抽取费用,增加投资又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完整。 1、水电安装、装饰、零星附属工程未签定合同,有的在实质性内容改变时也不按规定重新签合同。 2、合同条款签订有明显将风险转嫁给建设单位的现象,如:工程实行清单计价招标的,但在合同条款签订时,又表明材料价差按照同期简讯价结算,同时合同又注明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政策性调整等按实结算,违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三)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不严。 1、概算编审不严,多处超概算支出和投资。一是概算漏列建设期项目;二是管理费用控制不力,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超概算大; 2、工程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变更,增加规模。 3、变相搭车,增加项目,超预算。如:购置办公用具等。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设计、监理履职不到位,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 如某服务中心楼,设计考虑不周,出现土建工程完工后,重新设计和施工、“建了拆,拆了建”现象,造成工程资金的浪费。 2、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部分签证随意性较大。 3、材料和设备价格未充分市场调查,购进成本偏高,造成浪费。 4、工程验收不及时,工程资料收集不全,工程竣工后没有绘制竣工图。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细化招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对所有投标单位都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格管理程序,防止管理失控,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选择业绩好、信用好、技术高的施工单位,严禁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发生。依法签定和执行合同、保持批准概、预算的严肃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中标公司、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2、建设单位要做好材料询价的市场调查工作,参照省、市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内容把关;要细化合同内容,通过合同约束各类经济签证的执行标准。严格把好变更签证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需要变更部分,在征求原勘察、设计等部门意见后,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后再进行施工。同时对设计单位实行招标制和责任追求制,避免粗劣设计因素造成损失浪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 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 (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 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 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审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 划。 3.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 1.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 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 公司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等。项目名 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三)审计事项时点或期间。此项目是为了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 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是指实施审计时纳入审计范畴的具体审计事项,如:现金、银 行存款等。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的行为,加强项目结算审计流程内部控制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协审单位接受项目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以下简称审计中心)报送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对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审计中心负责人一份。(表一)第二条项目联系人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与项目的现场踏勘,对现场踏勘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总结材料(附现场记录签证单)报送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一份给分管局长。(表二) 第三条送审资料中如存在变更情况,建设单位需在送审时填写变更事项的理由和原因,协审单位在项目《审计事项说明》中填写已查明的工程变更理由和原因。(表三、四、五) 第四条协审机构对项目初步审计完成后,初审结果必须经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复核无误后,将初审报告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并在审批表情况说明中提出拟定的工程对账时间和待定的工程量造价核减内容。 第五条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根据初审报告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工程造价对账事宜。 第六条协审机构在具体的项目对账过程中,认真做好

项目对账记录,项目对账结果经过技术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对账结果(附项目对账记录)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将项目对账结果(附件项目对账记录)向审计中心负责人抄送一份,并对协审机构下达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通知。(表六)第七条在工程造价对账过程中,遇到需要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项目联系人应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提交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申请,申请获得通过后,由分管局长或审计中心负责人委派审计员负责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协调完毕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整理会议纪要,并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各抄送一份。(表七) 第八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资料不齐全且影响审计报告结果的情况,协审机构应先向审计中心提出补充资料的申请,申请由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其补全项目资料。(表八) 第九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漏报工程量且需核增工程造价的情况,应及时向审计中心提交工程量核增申请,申请经项目联系人复核确认后,报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分管局长审批。(表九)第十条协审机构提交的《审计情况说明》必须通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再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确认。如果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发现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在《审计情况说明》中详细阐述,应予以退回。

[投资项目,政府]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是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拟定投资额、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且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对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因其投资效益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而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对于这些投资是否用到该用的地方、是否有中间截留、使用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照原定的计划执行等问题,只有通过审计工作才能揭示。因此,如何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已成为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国家审计面临的重要课题。 传统的审计组织模式基本上是项目竣工后的决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这使得审计人员脱离了具体的建设过程,即使审计发现了问题,损失也往往已经造成。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一般规模巨大,项目建设期也较长,一般需要经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诸多环节,为贪污腐败、损失浪费等问题的产生提供了众多机会,这些特点决定了为了有效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需要克服原有习惯和方式的制约,不能简单地使用传统的审计组织模式,而应在传统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加以拓展,采用跟踪审计的组织方式。 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内涵 跟踪审计,是指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均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采取全过程跟踪的方式进行的效益审计。跟踪审计的特点是审计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监督,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促论文联盟使被审计单位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得以规范、有序和有效进行,从而取得最佳效益。从阶段上划分,跟踪审计可以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三个阶段。 事前审计,是审计人员在被审计项目实施之前进行的审计。事前审计可以起到预防作用,有助于尽早发现项目计划、预算以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减少失误,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效益不高等问题的产生。事中审计,是审计人员对正在实施中的被审计项目进行的审计。开展事中审计,有助于从中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错防弊,改善管理,保证最终目标的实现。事后审计,是在重大投资项目完工后进行的审计。事后审计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以后的投资管理工作。通过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最终结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事后审计的不足。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事前审计的主要内容。事前审计主要对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决策有关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预算等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的审计。科学的投资决策是一个投资项目能够产生预期效益的前提条件。一旦决策失误,即使投入了足够的资金、采用了最合理的管理方式、配备了最优秀的管理人员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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