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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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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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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财政部世界银行司于1991年组织编写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范本》(以下称“范本”)一套三册共九种文本,供各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试用。1993年5月,财政部与世界银行(以下称世行)决定根据试用的情况对“范本”进行修订,并组成了新“范本”编写组。在文本数量上,除原有的九种外,新增加了《大宗商品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计算机系统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单个咨询专家咨询合同》以及《标准评标报告格式》等文本,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1995年1月,世行对其“采购指南”进行了修改,出版了新版“采购指南”。随后世行根据新“指南”编写了“标准招标采购文件(SBD)”,并要求其借款国在世行项目的采购中必须使用SBD。经过深入研究,我们认为世行的SBD确是其半个世纪采购经验的结晶,采用SBD的主要条款有利于我国利用世行贷款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和采购管理经验,我们认为仍有必要根据中国特有的情况对世行的SBD加以补充。经与世行充分协商,世行方面理解我们的看法,并同意继续修订和保留中国的“范本”,但要求其主要内容与SBD保持一致。这就对“范本”的修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范本”编写组已先后完成了各主要文本的修订工作。世行也已完成对这些“范本”的终审,同意正式出版发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从1996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世行贷款项目中每次货物和土建工程的国际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负责编制的相应的“范本”作为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范本”的标准条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同时还规定新“范本”的版权归财政部所有,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打印、翻印,也不得使用盗版复制的“范本”。

下面把新“范本”的主要特点作一简要介绍:·

1.新“范本”体现了世行新版“采购指南”规定的经济性、效率性和增加透明度的原则。它保留了世行SBD中的投标人须知和合同通用条款,而这些条款在世界各地世行贷款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中都是一样的,这就增加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业主与承包人,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利益和风险的平衡,为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了公平的竞争机会。新“范本”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考虑了标准化和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对我国利用世行贷款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促进国内制造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新“范本”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一般)条款”和财政部统一编制的标准合同专用条款是不能随便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单位只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范本”中的格式编写“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招标资料表)、合同专用条款其它需编制的附表(如货物需求

一览表)。如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实需要对以上“投标人须知”和“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则只能将修正或增加的条款放入该两部分相应的前附表/资料表中.土建工程国际招标文本的专用条款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标准合同专用条款”,由财政部编制,不可更改,第二部分是“合同特殊条款”,由项目单位或招标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货物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中没有合同专用条款,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进行。这些自行编制的部分在向投标人发售前应按规定报国内有关部门和世界银行进行审查。“范本”的标准条款则不必报审。

3.根据世行新版“采购指南”的要求,新“范本”中对投标人及货物合格性、投标报价、投标货币、运辖,投标有效期、国内优惠、争端解决等条款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和增加了履约保函、检验、唛头、装运条件,装运通知、保险、交货及证明文件、支付、质量保证、索赔、不可抗力、税费、争端解决等条款,这样就使新“范本”更加严谨完整并更切合实际。新“范本”还规定在国际招标中如国内投标人中标,可以签订中文合同,土建工程国际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时规定合同执行期间支付外汇所使用的汇率,这些方面反映了对合同双方而言,新“范本”比老“范本”具有更多的灵活性.4.新“范本”的条款更加标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各文本中的不可抗力、争端解决、税收、履约保证金和反欺诈反腐败条款都是一致的.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废弃了老“范本”中过于复杂的FIDIC条款,代之以比较简单易懂,更具可操作性的合同条款。

5.合同文本更加专业化。老“范本”中适用于咨询服务的只有人月费加可报销费用合同文本。新“范本”中则包括四个合同文本:人月费加可报销费用合同、一次总付合同、长期单个咨询专家合同和短期单个咨询专家合同,以适应不同情况的需要。财政部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行业采购工作的需要,编制相应的“范本”的。

6.考虑了采购工作中比较敏感的反欺诈和反腐败问题。新“范本”中增加了反欺诈和反腐败条款。如在投标人须知中增加“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其向与该投标有关的代理支付佣金的情况”;“如确定投标人参与了欺诈和腐败活动,将拒绝对其授标,并宣布该投标人无限期地或在规定期限内无资格参加世行资助合同的投标或获得合同”;“如买方判定卖方在为合同进行竞争或在合同执行中有欺诈和腐败活动,可使用违约终止条款终止合同”等等。

为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套新“范本”,我们编制了相应的《使用者手册》供大家在使用新“范本”时参考。

财政部世界银行司

总目录

前言

招标邀请书 (1)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2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3)

第3章合同格式及履约保证金格式 (37)

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43)

第5章技术规格 (47)

附件1 图纸(如果有的话) (50)

第6章投标函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 (51)

第7章投标报价表 (57)

附件1 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 (60)

第8章资格证明文件 (61)

编后记 (75)

编写说明

本招标文件范本修改稿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编制并经过世界银行审查,供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实施机构在通过国内竞争性招标(NCB)采购货物时使用。本范本的早期版本于1992年3月发行。本修改稿即根据世界银行采购指南和1992年版本使用3年多的经验而编写。根据1996年1月和8月修改重印的1995年1月版“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由世界银行贷款支付的项目都必须使用本范本,本范本具有强制性使用的要求。

为了加快招标文件的编制,缩短审查进程,在使用范本时对本范本中的“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二章合同条款”的标准文字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如果根据具体的货物采购确实需要对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则修改和补充只能通过相应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条款前附表进行。

招标机构在发出具体的招标文件时,应该填写“招标邀请书”、“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第五章技术规格”中的全部空格和内容,如果有增加的内容,也应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招标机构应仔细审阅投标人须知(第二十五条)所述的评标标准和各种评

标方法,具体每次采购所选用的评标标准应该按要求在前附表或技术规格中详细列出。根据具体采购特点,如果范本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不适用时,应该在前附表相应的每一栏中加注“不适用”或"NA”的字样而不要省略/删去前附表中相应的内容。

每次采购时,如果几个合同包捆在一起招标,则应做好合同分包的安排,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货物需要一览表”中说明是分包投标和授标还是整包投标和授标等规定。

项目单位在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时可参考财政部编写的“范本使用手册”。

有关范本的反馈意见或使用中的问题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世界银

行业务司反映或垂询。

招标邀请书

日期:

贷款/信贷号:

招标编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向/从世界银行申请/获得一笔以多种货币计算的贷

款/信贷,用于支付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贷款/信

贷的资金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所有符合世界银行采

购指南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买方)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投标: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从年月日起每天(公休日除外) 时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元人民币/

美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费每

套元人民币/美元。

4.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 (固定金额或投标金额的某一百分

比)的投标保证金,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

时前递交到(地址)。

5.兹定于年月日北京时间

时,在

(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买方: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电话:

电报挂号:

传真:

联系人:

房间号:

投标人须知

目录

一、总则 (11)

1.资金来源 (11)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11

3.投标费用 (11)

二、招标文件 (12)

4.招标文件构成 (12)

5.招标文件的澄清 (12)

6.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三、投标书的编制 (13)

7.投标的语言 (13)

8.投标书构成 (13)

9.投标函格式 (13)

10.投标报价 (13)

11.投标货币 (14)

12.证明投标人合格资格的文件…………………………………………………

14

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14定的文件…………………………

14

14.投标保证金 (15)

15.投标有效期 (15)

16.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6)

四、投标书的递交 (16)

17.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6

18.投标截止日期 (17)

19.迟交的投标书 (17)

20.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7)

8 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7)

21.开标 (17)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8)

23.投标书的澄清 (18)

24.投标书的初审 (18)

25.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19)

六、授予合同 (20)

26.合同授予标准 (20)

27.资格后审 (20)

28.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0)

29.买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0)

30.中标通知书 (20)

31.签订合同 (20)

32.履约保证金 (21)

33.腐败和欺诈行为 (21)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容

l 1.1 项目名称:

贷款/信贷号:

贷款/信贷金额(美元):

2 3.1 买方名称:

买方地址:

3 1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元人民币,或总投标价的 %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二十八(28)天内保持有效.

4 15.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天

5 16.1 副本的份数:

6 17.2 投标书递交至: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7 21.1 开标日期:时间:

地点:

8 25.3 其它的评标因素和评标方法:

交货地点:

9 25.4 年利率:

10 28.1 数量变更: %

ll 31.2 合同签字地点:

适用于本合同的额外的修改

序号条款号列出的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以多种货币计算的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美元金额的贷款/信贷,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贷款/信贷的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只有中国提出申请,经世界银行批准,并且各个方面都符合贷款/信贷协定的条款和条件,世界银行才会根据贷款/信贷协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该款项,除非世界银行另行同意,除中国以外,任何其它方均不得从贷款/信贷协定中取得任何权利或对贷款/信贷资金提出任何要求。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1 凡是符合世界银行现行采购指南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2.2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买方在本投标邀请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拥有的企业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并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才可以参与本合同的投标。

2.4 投标人不应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世界银行根据第33.1条的规定宣布为不合格。

2.5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为符合世界银行现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2.6 本款所述的“来源地”是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7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何,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章节

招标邀请书

1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2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 合同格式及履约保证金格式

4 货物需求一览表

5 技术规格

附件1 图纸(如果有的话)

6 投标函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

7 投标报价表

附件1 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

8 资格证明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24.3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四(14)天以前按招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传、电报、传真等通知买方,买方对投标截止期十四(14)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买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买方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投标书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第9、10和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

(2) 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

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

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按照第14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函格式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国内供应的货物报工厂交货价、仓库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国外

供应的货物报CIF到岸价或CIP价即运费保险付至 (指

定目的地),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报价都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

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

(3)合同条款前附表上所列的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

10.3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0.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买方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0.4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按第24条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投标货币

11.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来自符合世界银行现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来源国。

12.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

(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

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 如果投标人在中国没有营业地点,投标人应由或将由(如果中

标的话)一家在中国营业的机构代理。该代理机构应有装备,并

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卖方所承担的

维修、保养、修理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12.4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

13.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2)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两年

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

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逐条对买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

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附件一规格

响应表。

13.4 投标人在阐述L述第13.3(3)时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买方满意。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井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由下列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a)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

(b)在投标前由买方认可的任何一家外国银行

(2) 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现金。

14.3 在开标时,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4.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按照第15条买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或在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28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l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32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 下列任伺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 所投的标应从第21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买方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买方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5.3 如果是固定价合同而授标的时间又超过原来的投标有效期56天,合同价将按“延长投标有效期通知”中所述的系数进行调整。

16.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1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6.4 投标人应按投标函中的说明,提供与本投标和中标后合同实施有关的已支付和要支付给代理机构的佣金或报酬的情况。

四、投标书的递交

17.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个外信封中。

17.2 内外层封套均应:

(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注明的地址发致买方;和

(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注明的标志字样,以及注明

“根据第21条规定的时间和日期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3 内层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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