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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发展中的问题探究

云南省科技发展中的问题探究
云南省科技发展中的问题探究

云南省科技发展中的问题探究

摘要:“十一五”以来,云南科技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云南省的科技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体制机制的问题:R&D经费投入过低,投资结构失调;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薄弱,科技与经济脱节;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等。本文对尽快推进科技体制的机制改革以及云南省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指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R&D;经济;高新技术;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发达国家已达到60%—80%,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甚至高达90%以上。科技进步和创新日益成为增强国家、地区综合实力的主要途径,依靠科学技术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日益成为各国共同面对的战略选择。可以说,这一战略部署面临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艰巨任务,而必须依靠科技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的云南省而言,是机遇更是挑战。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入研究云南的科技发展状况。下面将对云南省科技发展中的问题探讨如下:

一、R&D经费投入过低,投资结构失调。

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是增加人类知识以及运用知识创造新应用的系统性活动,R&D投入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可以说,高水平的R&D投入强度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我们从《201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可以看出,2010年云南省的R&D经费投入情况为:投入金额44.2亿元,占全国投入总额7062.6亿元的0.62%,居于全国倒数第7位;R&D经费投入强度为0.61%,居于全国倒数第4位。近几年来,云南R&D经费占GDP比重都低于全国0.7个到1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仅为0.55%,比全国低0.97个百分点。[]再分别看2007年、2006、2005年等各个年度的《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可以说,云南省的R&D经费投入规模与水平在全国一直是偏低的。

再对R&D 经费结构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云南的R&D经费投入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且投入以政府为主体,处于一种投资结构失调的状态。从R&D 经费结构的活动类型分布来看:多年来,云南基础研究(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在研发经费中的比重太小,长期在5%左右徘徊,而创新型国家、地区的基础研究经费占R&D总经费的比例为15-20%。这表明,云南R&D活动绝大部分经费主要用于试验发展和应用研究,R&D活动重视研究应用性和向生产力转化。但是,决定国家竞争优势的原创性核心技术,大多源于定向基础研究。如果基础与战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对实施股权激励的资金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对实施股权激励 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云科法发[2014]33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12.25 【实施日期】2014.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对实施股权激励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 的通知 (云科法发〔2014〕33号)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发〔2013〕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对实施股权激励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25日云南省科技厅对实施股权激励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发〔2013〕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且完成股权改造,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下列企业: (一)高新技术企业; (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科研院所和高校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四)省属转制科研院所;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各州、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认识,把《若干规定》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是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把《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加强督查,营造落实《若干规定》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落实《若干规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地区、部门和学校评优、晋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认真查处。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各种行为,要严格按照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查处。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附件: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现代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全省基础教育软实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任职资质,并依法履行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事务的职责。健全基层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以及其他组织参与学校管理。 第二条 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落实教职工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成立由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社区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普通高中校务委员会,应当吸收学生代表参加。 第三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开学校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评优晋级、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及其执行结果。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开展现代价值教育。学校要以“三生教育”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现代教育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尊重师生人格,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内在需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观。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关心有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五条 减轻学生负担。学校应当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努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沟通交流的能力。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时间参加体育锻炼和发展兴趣特长,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六条

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

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突破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揭榜制是一种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通过需求征集、技术评估等方式,科技管理部门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揭榜任务,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推动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以企业和社会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科技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 第三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对科技揭榜制项目进行管理。省科技厅主要负责科技揭榜制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揭榜制项目征集、遴选立项、发榜和绩效管理等工作。省财政厅主要负责科技揭榜制项目预算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省财政每年支持技术攻关类科技揭榜制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支持成果转化类科技揭榜制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 第二章条件要求 第五条科技揭榜制项目包括发榜方和揭榜方。 第六条科技揭榜制项目主要聚焦解决云南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云南”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领域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

第七条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在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经省科技厅发榜后,由省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单位进行揭榜攻关。 第八条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是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主要为在云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第九条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方,是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人员队伍。 (二)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四)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第十条成果转化类主要由省内拥有社会公益性、行业共性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计划类别: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参加(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起止年限: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告编制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 编写说明 一、本格式适用于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时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编制,也可委

托有关中介机构(承担科技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除外)编制。 二、本报告是省科技厅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的主要材料,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项编写。其中封面“计划类别”处应填写所申报的科技计划类别。 三、本可研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及附件统一装订,不使用塑料封面。 四、本可研报告格式可以自行复制或从云南科技信息网上下载,网址: 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承担单项目起止年项目负责所属技、农、信、生物、医、矿冶材、先进制、资 领、生态环、交通能、社会发 1、其 主要参 (合作)单主要研开发内 主要实施目及考核指 预期主 1新技 2新工 3新产品(含农业新品计算机软件等 4新装 5专 6技术标 7论文论 8研究(咨询)报 9成果形其 预期获国内 知识产权情 总经自筹及其申请省科技经 (万元(万元(万元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一、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一)项目的意义1、有利于创建地方特色品牌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果品食用安全、优质、多样、均衡供应的要求与日俱增,安全、无污染的优质果品成为消费者首选食品,因此安全性已成为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项目的实施,可规范生产,提高果品的产量和质量,使广大消费者能吃到越来越多的“放心果品”,既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能增强产品的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创建地方特色品牌,逐步把地方品牌推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有利于提高农户的品牌意识2通过项目的实施,向农户灌输绿色生态产品标准化生产及生态环保统一品种、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加强土壤改良,规范生产,的理念,统一管理,并全程监控管理,减轻化肥、农药对环境的污染,能促使农生产绿色安全产品,同时提高品牌意识及环保意识,户在提高管理技术,促进高产优质,对维护生态环境也有一定的意义。、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产业结构3通过“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合作社参与的产业技术联合体,为农户进行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的服务,规范销售秩序,避免无序竞争而出现的压价,通过龙头企业的桥梁作用, 一头连市场,一头连农户,保护农户的利益,拓展农户增收空间,有效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壮大企业和协会,改善经营条件,优化产业结构,有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4、有利于优质产品开发,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第九批云南省绿色学校的决定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第九批云南省绿 色学校的决定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环通[2015]285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12.04 【实施日期】2015.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第九批云南省绿色学校的决定 (云环通〔2015〕285号)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环境保护分局、教育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云环〔2013〕11号)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我省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鼓励在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校,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九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云环通〔2015〕219号)精神,云南省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州市组织推荐的第九批云南省绿色学校进行了认真评审,决定对昆明市第十二中学等105所学校进行命名和表彰。 附件:第九批云南省绿色学校名单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4日附件 第九批云南省绿色学校名单 昆明(17) 1.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昆明市西山培奇全纳幼儿园 3.昆明市西山区福海杨家中心学校 4.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小学 5.昆明市五华区第三幼儿园 6.昆明市第十二中学 7.昆明市官渡区东华二小 8.昆明市盘龙区古幢小学 9.昆明市盘龙区东庄小学 10.昆明市第三十四中学 1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小学 12.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13.昆明市石林县长湖镇维则青联希望小学 14.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科技成果转型成功之路

科技成果转型的成功之路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门仓5号北京军区总医院科技开发办100700) 【摘要】云南白药的成功证明了一个事实:老的品牌通过产品创新,重塑消费模式,并借助适当的传播方式,不仅可以适应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还能实现突破性增长。这是云南白药的案例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在当今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也是值得借鉴并复制的商业模式。 【关键词】云南白药;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商业模式 the way to success of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the inspiration that the successful case of yunnan baiyao brought us duan miao yang han 【abstract】 the success of yunnan baiyao proved the following fact: through innovation, rebuilding of consumption pattern and utilizing proper propagation means, an old brand can not only adapt to the fierce modern market competition, but can also achieve remarkable growth. this is the greatest inspiration that the case of yunnan baiyao can give us. in the nowaday hospital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this is a commercial pattern that is worthy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面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各地各校要提前谋划,周密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全面如期开学。 (一)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20〕38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二、高三年级学(略)报到,9月1日上课;高一年级学生9月6日报到,9月7日上课。 (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执行,中职学校开学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安排执行。 (三)高校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周密安排开学工作,所有高校须于9月10日前开学(新生可在9月底前开学)。 二、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一)落实各方责任。各级教体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对辖区内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各项措施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要加大对边境地区、条件薄弱学校防控硬件条件保障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内各类风险隐患,确保防疫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防疫物资到位、防控制度落实到位。 (二)做好开学准备。开学前,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20〕18号)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一人一档”建立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信息台账,掌握师生员工暑期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高、中风险人员,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要求返校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 (三)做好入校查验。开学当天,指导师生员工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学校全面梳理所有入校通道,加强管控。在校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扫健康码、测量体温。 (四)强化日常防控。开学后,要严格日常管理,严格守好校门,严格活动管控。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清洁消毒和安全管理。继续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和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指导师生员工科学佩戴口罩。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节点、重点事”的防控,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高发时节等关键环节管理。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做到疫情在校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概述

计划类别: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参加(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起止年限: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报告编制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

编写说明 一、本格式适用于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时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编制,也可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承担科技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除外)编制。 二、本报告是省科技厅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的主要材料,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项编写。其中封面“计划类别”处应填写所申报的科技计划类别。 三、本可研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及附件统一装订,不使用塑料封面。 四、本可研报告格式可以自行复制或从云南科技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10351815.html,

项目信息表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项目的意义 1、有利于创建地方特色品牌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果品食用安全、优质、多样、均衡供应的要求与日俱增,安全、无污染的优质果品成为消费者首选食品,因此安全性已成为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项目的实施,可规范生产,提高果品的产量和质量,使广大消费者能吃到越来越多的“放心果品”,既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能增强产品的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创建地方特色品牌,逐步把地方品牌推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 2、有利于提高农户的品牌意识 通过项目的实施,向农户灌输绿色生态产品标准化生产及生态环保的理念,规范生产,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加强土壤改良,统一品种、统一管理,并全程监控管理,减轻化肥、农药对环境的污染,能促使农户在提高管理技术,同时提高品牌意识及环保意识,生产绿色安全产品,促进高产优质,对维护生态环境也有一定的意义。 3、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合作社参与的产业技术联合体,为农户进行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的服务,规范销售秩序,避免无序竞争而出现的压价,通过龙头企业的桥梁作用,

《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0)

《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0) 2020年9月27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27日起施行。为便于云南省范围内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企业等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助推器,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创新型云南、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茁壮成长是我们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全省通过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共有42家(其中国家级13家)。 2018年,科技部印发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而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还依据2007年《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云科工发〔2007〕13号),该办法已不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亟需修改完善。 根据《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云南省科技厅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工作流程,适应新的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工作。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发达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科技创新水平,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三、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23条。 第一章为总则。本章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目的意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义和分类,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工作中省科技厅、州(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由3条构成。 第二章为孵化器主要功能与建设目标。本章主要明确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功能和建设目标,鼓励建设专业型孵化器等内容,共3条构成。 第三章为孵化器认定条件。本章主要明确了孵化器认定的8个条件,在孵企业的定义、孵化时限,毕业条件和照顾条件等内容,其中8个认定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由4条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意见 云教师[2005]8号 各州、市教育局: 为配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意见》(教师[2004]4号)的精神和《关于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首批实施工作的批复》(教师司[2005]24号)要求,以及省教育厅《云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并结合云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决定在我省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制定下发《关于云南省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意见》(见附件1),请各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宗旨是: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建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认证体系,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该计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

效”的原则组织实施。从2005年开始,组织我省部分州、市、县(市、区)作为首批实施地区。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到2007年底,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使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 该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了由师范处、电教馆和招考办等处(室)共同组成的云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和计划实施专家组(见附件3),对该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组织、实施与管理,该计划项目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负责该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启动实施该计划是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等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设计,充分发挥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保证该计划的实施达到预期目的。 请我省首批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州、市级教育局根据本通知和《关于云南省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意见》的部署,结合本州、市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和项目办公室。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07年度对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发放特殊生活补贴有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07年度对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发放特殊生 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07.05.28 【实施日期】2007.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07年度对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发放特殊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04〕14号)和《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云科人发〔2004〕50号,以下简称《发放办法》)的精神,为了做好2007年度我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补贴的人员范围 (一)在云南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 (二)在岗的进入“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的人员以及进入“新世纪百千万人

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以下简称“百千万人才”); (三)在岗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及管理专家(以下简称“国突”); (四)在岗的博士生导师; (五)在岗的已获“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省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二、补贴标准 (一)“两院”院士每人每年10万元; (二)“百千万人才”及“国突”每人每月2000元; (三)博士生导师每人每月1000元; (四)“省中青年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 三、申报要求 (一)“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国突”、博士生导师及“省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必须如实填写《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1.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向各系院提供一个系院管理员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云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首页(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10351815.html,),点击“云南毕业生服务网”。 4.学生登陆点击首页右上方“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图标进入上报系统页面,选择你所在学校名称进入学生登陆页面(登录前先阅读“电子档案上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输入学号及密码(都是学号),登陆学生信息管理页面。录入推荐表、基本情况和深入了解的信息,信息填写完之后保存和上报到班主任。 5.学生电子档案上报完成后由班主任审核学生推荐表内容是否完整,信息完整后班主任审核(打勾)并上报到院系。 7.院系审核(打勾)后把数据传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可点击院系、班级页面,查看院系及班级上报审核情况,审核(打勾)后上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8.各级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到自己的管理页面后对各自内容进行修改。 9.学生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后,能修改自己的资料及密码(学生用户名为学校代码+学号,密码为用户名,登陆后可自行修改)。 注:①手机号码必填。系统会自动发送一条包含教师或学生的短信息到教师或学生手机上。教师信息有:学校、专业、班级、用户名、密码。学生信息有:学校、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密码。教师和学生的密码可登陆后自行修改。②各级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长度为6—12位,数字、字母均可。③如有疑问,请致电:0871--5121759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王敏、吴炜老师。 必须11月10号前完成,逾期后果自负! 楚雄师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人员及科技主管部门通用手册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1.概述 1.1编写目的 本文档是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阶段针对相关用户使用所编写的使用手册,本文档中根据对不通角色用户及申报业务进行详细分析,使文档读者可以了解项目申报阶段各自的权限和处理的业务范围以及各自操作的使用方法。 此阶段业务包括单位管理,用户管理及项目申报,这些模块会在以下的描述中有详细介绍。 1.2目标 使本系统的使用用户能够轻松正确的掌握此系统的使用。 2.功能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的功能分别有:注册功能,操作功能,审批功能,查询功能。 查询功能还包括监察室的监察功能。 操作用户主要有:单位注册管理员,单位用户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项目申报者,科技主管部门,大厅受理人员,项目分发人员,业务处室领导(处长),业务处室副处长,业务处室官员(项目官员)。在以下的描述中业务处室领导即为业务处室处长,业务处室官员即为项目官员。 其中: 单位注册管理员主要操作有:审核注册单位,如果通过提交给科技厅信息中心审核。 单位用户管理员主要操作有:单位用户的管理及维护。 系统管理员主要操作有: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的注册单位审核;系统参数配置;科技厅部门及用户配置;角色权限配置。 项目申报者只要操作有: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信息查询。 科技主管部门主要操作有:审核项目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信息。 大厅受理人员的主要操作有:受理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的项目;导出当天科技计划项目的受理记录并打印提交处室查看;分发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的项目到相应处室。 项目分发人员的主要操作:把项目分配给各业务处室。 业务处室领导的主要操作有:分发项目给业务处室副处长或业务处室官员,或者直接审核项目;审核经业务处室副处长或业务处室官员审核通过后的项目。 业务处室副处长的主要操作有:分发业务处室领导分发的项目给业务处室官员或自己审核项目。 业务处室官员的主要操作有:审核业务处室领导或业务处室副处长分发的科技项目。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管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部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08.09.26 【实施日期】2008.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关于印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办字〔2007〕87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已于2008年9月18日经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2.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预算表(略)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关于印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办字〔2007〕87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经费。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优化配置。要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2020)

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2020) 第一条为突破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揭榜制是一种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通过需求征集、技术评估等方式,科技管理部门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揭榜任务,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推动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以企业和社会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科技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 第三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对科技揭榜制项目进行管理。省科技厅主要负责科技揭榜制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揭榜制项目征集、遴选立项、发榜和绩效管理等工作。省财政厅主要负责科技揭榜制项目预算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省财政每年支持技术攻关类科技揭榜制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支持成果转化类科技揭榜制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 第二章条件要求 第五条科技揭榜制项目包括发榜方和揭榜方。 第六条科技揭榜制项目主要聚焦解决云南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云南”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领域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 第七条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在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经省科技厅发榜后,由省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单位进行揭榜攻关。 第八条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是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主要为在云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对“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第九条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方,是省内外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人员队伍。(二)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四)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第十条成果转化类主要由省内拥有社会公益性、行业共性技术科技成果的创新主体提出转化需求,经省科技厅发榜后,由省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 第十一条成果转化类项目发榜方,是拥有已经比较成熟且符合云南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卡脖子”的关键核心

云南省教育厅公告: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云南省教育厅公告: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作者:文章来源: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点击数:5920 次更新时间:2012-06-07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10351815.html,/chn201004051531556/article.jsp?articleId=15994590 登记编号:云府登966号 云南省教育厅公告 第 2 号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4月9日云南省教育厅第6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 月5 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和网络管理方式。 省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本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发布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系统,汇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信息。 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籍,制定指导县(市、区)工作的意见,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汇集并向省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籍信息。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籍,制定具体办法,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汇集并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籍信息。 第四条学校是学籍管理的基本单位,负责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各个环节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校学生学籍,并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地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籍信息。 学校校长是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云科基发【2009】12号 2009-07-30 昆明医学院及各附属医院: 重新修订的《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章程》、第一届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成员名单已经2009年7月2日云南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7年7月发布的《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2. 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章程 3. 第一届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成员名单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联合专项科技文件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 省科技厅办公室(共印20份)2009年7月30日印发 打印:尤泽恩校对:高阳一 附件1 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 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云南省科技厅和昆明医学院共同协商,决定设立“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联合专项)。为规范和加强联合专项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科技厅和昆明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对联合专项的投资比例原则为1:4,云南省科技厅每年的出资额不少于200万元,昆明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每年筹集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第三条联合专项主要支持昆明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开展临床医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培养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加强学科建设。 第四条联合专项项目等同于云南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并纳入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单项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2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第五条联合专项在云南省科技厅的领导下,由昆明医学院负责具体运行和管理。联合专项的日常管理由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负责,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设在昆明医学院科研处。

云南省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

云南省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一)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促进专业服务发展。建设覆盖129个县、市、区的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巩固科技信息服务子站,持续发挥州市—县—园区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作用。针对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本土企业开展科技信息推送、数据库系统培训、企业应用情况跟踪、组织专家服务企业、企业应用成果培育、应用成效采集分析等系列公益性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规范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开展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联合评估工作。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创新执法监管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机制,加强维权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搭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引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 (三)探索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自项目验收完

成之日起2年内,项目承担单位、成果完成人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转化的,由具备实施转化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项目立项部门可以授权其有偿或无偿实施成果转化。 (四)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及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激励导向,提高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坚持试点先行,在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试点,及时推广成功经验。落实院所高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支持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激发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 (五)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布国家和地方“双创”政策,形成“双创”主体线上信息发布平台、线下资源互联互通平台、创新成果转换交易平台,开辟面向本土民营企业和创客的专区,集中发布针对小微企业和创客的供求信息,加强“双创”主体互联互通协同发展。 二、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六)完善金融担保。依托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财政手段,强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导入阶段“双创”企业的金融支持。财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我省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由省财政提供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着力构建以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各级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支撑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在有条件的州、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20201111143614)

计划类别: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参加(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起止年限: 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报告编制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

编写说明 一、本格式适用于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时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编制,也可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承担科技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除外)编制。 二、本报告是省科技厅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的主要材料,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项编写。其中封面“计划类别”处应填写所申报的科技计划类别。 三、本可研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及附件统一装订,不使用塑料封面。 四、本可研报告格式可以自行复制或从云南科技信息网上下载, 网址:http://www? ynstc? gov. cn

项目信息表 总经费自筹及其他申请省科技经费

(万元)(万元)(万元)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项目的意义 1、有利于创建地方特色品牌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果品食用安全、优质、多样、均衡供应的要求与日俱增,安全、无污染的优质果品成为消费者首选食品,因此安全性已成为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项目的实施,可规范生产,提高果品的产量和质量,使广大消费者能吃到越来越多的“放心果品”,既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能增强产品的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创建地方特色品牌,逐步把地方品牌推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 2、有利于提高农户的品牌意识 通过项目的实施,向农户灌输绿色生态产品标准化生产及生态环保的理念,规范生产,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加强土壤改良,统一品种、统一管理,并全程监控管理,减轻化肥、农药对环境的污染,能促使农户在提高管理技术,同时提高品牌意识及环保意识,生产绿色安全产品,促进高产优质,对维护生态环境也有一定的意义。 3、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合作社参与的产业技术联合体,为农户进行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的服务,规范销售秩序,避免无序竞争而出现的压价,通过龙头企业的桥梁作用, 一头连市场,一头连农户,保护农户的利益,拓展农户增收空间,有效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壮大企业和协会,改善经营条件,优化产业结构,有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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