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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

工作指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2016年4月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制定的《直接投资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和指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投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被投资企业符合管理公司及****基金的投资标准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投资业务人员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投资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投资业务人员还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对于涉及到足以影响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应进行详尽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项目小组应严格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完成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详实撰写尽职调查工作报告,充分披露目标被投资企业各项风险。如出现无

法完全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完成尽职调查的情况,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理由。

第五条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全面负责,对项目成员合理分工,逐项完成尽职调查相关内容。

第六条项目小组应编制项目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进行重点调查。如果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聘请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协助完成尽调工作。项目小组应对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合理质疑。项目小组在引用该等专业人士的意见时,应对所引用的意见负责。

第一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调查

第八条调查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一)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访谈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分析公司财务报表等方法,评价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二)通过公司管理层访谈,结合公司行业属性和公司规模等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盈利模式、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市场竞争地位等),分析判断公司经营的主要风险及对未来的影响;对已经或即将发生经营模式转变的,应予以重点核查。

第九条调查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

(一)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了解公司过去几年的业务发展状况。

(二)在上述基础上,与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目标、发展计划、实现目标和计划的主要措施,评价业务发展目标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第十条调查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访谈、搜集比较行业及市场数据等方法,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关注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自身竞争优势及劣势,以及采取的竞争策略和应对措施等。

第十一条调查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

(一)与公司管理层及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访谈,走访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查阅、分析公司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是否存在对上下游的严重依赖,评价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及存在的经营风险。

(二)访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或技术顾问,分析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可替代性、核心技术的保护,评价公司技术优势;分析公司的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情况、研发费用投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自主技术占核心技术的比重,评价公司的研发能力。

第二节公司财务状况调查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有效执行的调查。

(一)通过考察控制环境等基本要素,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员工交谈,和查阅相关公司资料文件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实施并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第十三条财务风险调查: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计算调查期间公司各期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长短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及获取现金能力,综合评价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判断公司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各项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偏离的,或各项财务指标及相关会计项目有较大变动或异常的,应分析原因并进行调查。

2、查阅公司应收账款等相关资料,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和业务收入状况等因素,评价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变动是否合理。如有需要抽查大额应收账款,调查其真实性、收回可能性及潜在的风险。查核公司是否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提取是否充分。

3、查阅公司存货等相关资料,结合生产循环特点,分析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余额、比例及变动是否合理。如有需要实地查看存货,评估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分析比较公司存货库龄,评价库龄是否合理,了解是否有库龄较长的存货,查核公司是否按规定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是否充分。

第十四条调查公司的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一)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相关材料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二)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会计机构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交谈、查阅相关材料调查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内容,例如:

1、决策是否按照公司章程或其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定价是否公允,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是否有较大差异,如有,应要求管理层说明原因;

3、来自关联方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向关联方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是否较高;

4、对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分别占公司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比例是否较高,关注关联方交易的真实性和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5、关联方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否较高;

6、关联方交易有无大额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关注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非关联化的情形,例如,与非正常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偶发性或重大交易,缺乏明显商业理由的交易,实质与形式明显不符的交易,交易价格、条件、形式等明显异常或显失公允的交易,应当考虑是否为虚构的交易、是否实质上是关联方交易、或该交易背后还有其他安排;

8、关联方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第十五条调查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性。

通过分析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动趋势、比例关系等,比较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情况,评价公司收入与成本、费用,成本、费用与相关资产摊销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配比或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如明显缺乏合理的配比或勾稽关系,应查明具体原因。

第十六条调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计算公司非经常损益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对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的,应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判断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十七条调查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查阅审计报告,核实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对于公司最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小组应通过咨询会计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法,调查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情况等。

第十八条会计政策稳健性调查。

通过查阅资料、询问会计人员等方法,对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做出合理判断。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交谈,了解公司投资的决策程序、管理层对投资风险及其控制的态度,重点关注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

第三节公司治理调查

第十九条调查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组织结构,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有关文件,了解三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和职责,关注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

第二十条通过查阅公司资料和访谈相关责任人员,调查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调查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

查阅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询问管理层和会计人员,调查公司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查阅公司股权结构图、股东名册、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询问公司管理层,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二十二条调查公司的独立性。

(一)查阅公司组织结构文件,结合公司的生产、采购和销售记录考察公司的产、供、销系统,分析公司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

(二)通过计算公司的关联采购额和关联销售额分别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和销售总额的比例,分析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方交易,判断公司业务独立性。

(三)查阅相关文件,调查公司是否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判断其资产独立性。

(四)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了解高层管理人员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判断其人员独立性。

(五)通过与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交谈,查阅相关文件判断其财务独立性。

(六)实地调查、查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关于设立相关机构的记录、查阅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了解公司的机构是否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是否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是否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等,判断其机构独立性。

第二十三条调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通过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查阅营业执照,实地走访生产或销售部门等方式,调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范围,从业务性质、客户对象、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判断是否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对存在同业竞争的,要求公司就其合理性作出说明,关注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调查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方交易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与管理层交谈,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查阅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决议和重要合同,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方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责分工,对该事项的表决是否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程序,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五条调查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等,确定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与管理层、人事部门负责人交谈,了解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锁定情况,最近二年上述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公司为稳定上述人员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评价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第二十六条调查公司管理层的诚信情况。如果需要可以聘用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背景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最近是否因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2)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3)最近是否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的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4)是否存在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5)是否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

第四节公司合法合规事项调查

第二十七条调查公司设立及存续情况。

(一)查阅公司的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年度检验等文件,判断公司设立、存续的合法性,核实公司设立、存续。

(二)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查阅公司整体变更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判断公司整体变更的合法合规性;查阅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调查公司变更时是否以变更基准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股本总额是否不高于公司净资产。

(三)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调查公司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如发生变化或变更,判断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四)调查公司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是否发生变化。查阅公司设立及最近二年股权变动时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核对公司股东名册、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对公司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作出判断,核查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是否发生变动。

(五)调查公司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等转让限制情形、以及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诉讼。

第二十八条调查公司主要财产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他争议。

第二十九条调查公司的重大债务。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谈,查阅相关资料,调查公司债务状况,重点关注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债务;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

第三十条调查公司的纳税情况。

询问公司税务负责人,查阅公司税务登记证,关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例如:查阅公司的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报告等资料,关注公司是否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形,是否受过税务部门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调查公司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公司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是否受过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调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第三十三条调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咨询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已生效的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性文件,判断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询问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档案,向税务部门等查询,了解公司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

第三章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十四条项目小组应按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模板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指引由****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对本指引的补充、修改亦由****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三十六条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手册

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手册 1、概述 本工作指引作为尽职调查工作的参考性文件,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调查人员的工作经验进行分析使用。 本工作指引需配合尽职调查相关工作表格一起使用,包括会计科目分析底稿、关联交易及往来统计表、或有事项统计表以及土地房产统计表。 2、公司基本情况 2.1 设立与发展历程 设立的合法性 取得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资协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其设立程序、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 历史沿革情况 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工商年检等资料,了解其历史沿革情况。 股东出资情况 了解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是否一致。 关注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以及其亲属在公司的投资、任职情况。 查阅股东出资时验资资料,调查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

核查股东是否合法拥有出资资产的产权,资产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出资资产的产权过户情况。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对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查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主要股东情况 了解股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 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调查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查阅与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称“三会”)有关文件以及政府批准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核查公司历次增资、减资、股东变动的合法、合规性。 核查公司股本总额、股东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重大变动。重大重组情况 了解公司设立后发生过的合并、分立、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置换、重大增资或减资、债务重组等重大重组事项。

股权投资业务流程指引

股权投资业务流程指引 1、项目搜集 创业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1)依托创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购兼并业务、国际业务衍生出来的直接投资机会,投资对象为准三板企业、准二板上市企业、准主板上市企业。它的特点是贴近资本市场,退出渠道畅通,资金回收周期短,回报较为丰厚;(2)及国内外创业投资公司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3)派出专门人员跟踪和研究国内新技术以及资本市场的新热点,通过项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电话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编写《投资价值初步分析报告》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签署保密协议 如有需要,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及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及之签署保密协议。4、立项申请及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由研究员

编写《项目前期调研报告》,并由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一同报公司项目考评会批准立项。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5、尽职调查 立项批准后,组织尽职调查团队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及项目,项目组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一般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代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及信函两种工作方式,投资项目应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简单多数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及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所有内部审查工作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在项目投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遇到及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7、签订投资协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及合作对方签署《投资协议》。

北京乐投科技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

北京乐投科技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北京乐投科技有限公司尽职调查资料浙江新俊逸 1北京乐投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资料 特别提示: 本资料包含北京乐投科技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和资料仅限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使用,使用人应避免将本报告的全部及部分予以复制、传递、 泄露给他人,特别是行业内竞争者;善意使用人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对本报告所提供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本报告不适用于除北京乐投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战略 投资者以外的任何商业用途。浙江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北京乐投科技有限公司尽职调查资料浙江新俊逸 2目录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4 一公司发展历程?4 二公司组织架构?6 三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7 四公司最近受过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情况??7 五公司主要业务与主要产品介绍7 六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8 七公司已签协议及专利获得情况9 八关联交易14

九可能存在的收购以及资产剥离计划?14 第二部分公司组织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14 一公司主要组织机构??14 二公司重大投资的决策程序??15 三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15 四公司企业文化?15 五培训机制和执行情况?16 六公司主要奖罚制度??16 七员工的薪酬、福利、退休计划17 八晋升政策和激励措施?17 九公司劳动合同范本??17 十公司员工分部门人数、技术骨干名单及员工学历构成??17 十一技术骨干和员工流失率情况以及对应防范措施?23 第三部分整体市场分析和公司竞争策略?23 一移动互联网市场分析?23 二移动终端发展趋势分析24 三操作系统发展趋势??26 四国内市场机会分析??27 五国内市场容量预测??28 六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模式分析??31 七公司的战略规划32 第四部分产品与技术33 一公司产品矩阵?33 二内容与应用服务模式?33 三公司核心产品介绍??34四公司新产品研发能力和研发费用的投入标准 36 五公司合作伙伴?3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操作全流程详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操作全流程 一、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 (一)项目选择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出以下要求: 1、优质的管理,对不参与企业管理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尤其重要; 2、至少有2至3年的经营记录、有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潜在的成长性、并有令人信服的发展战略计划; 3、行业和企业规模(如销售额)的要求,投资者对行业和规模的侧重各有不同,金融投资者会从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角度来考察一项投资对其投资组合的意义。 4、估值和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由于不像在公开市场那么容易退出,私募股权投资者对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比较高,至少高于投资于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回报率。 5、3-7年后上市的可能性,这是主要的退出机制。 6、另外,投资者还要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引资企业是新兴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双方在项目考查过程中会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二)可行性核查对于PE,选择投资的目标企业,是整个基金投资行为的起点,这一“淘金”的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足够多

的项目可供筛选,二是用经济的方法筛选出符合投资标准的目标公司。(1)项目来源项目中介:拥有大量客户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投资银行、行业协会等等,PE也会积极主动的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或目标公司),例如,帮助其在海外的投资组合中的公司寻找在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 (2)市场调研在获得项目信息后,PE团队中得分析员会着手进行调研,行业研究的首要工作是精确的定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从大行业到细分行业,再到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乃至目标客户,通过对产业链、市场容量、行业周期、技术趋势、竞争格局和政策等方面的分析,获得对目标公司所在行业的初步、全景式了解。 (3)公司调研主要包括: 1、证实目标公司在商业计划书中所陈述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 2、了解商业计划书没有描述或是无法通过商业计划书表达的内容,如生产流程、员工精神面貌等; 3、发现目标公司在当前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将成为PE前期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4、增进对行业的了解,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重新评价; 5、与目标公司管理层近距离接触,观察管理层的个性、价值观、经营理念、经验与能力,通过沟通建立相互之间的了解与信任,以及就投资额与股权比例等事宜交换意见。 (4)条款清单条款清单是PE与企业主就未来的投资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条款清单中约定了PE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春晖投行在线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主办券商做好对拟与退市公司进行股份置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主办券商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主办券商还应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中涉及的、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主办券商认为必要时,可附加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主办券商应针对每一公司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小组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至少为三人。 项目小组成员均需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律师资格的人士和行业分析师至少各一名。

上述行业分析师应具有公司所属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持续关注该行业,并在最近六个月内发表过行业研究报告。 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成为项目小组成员。 第六条主办券商应在项目小组中指定一名负责人。 负责人需具备三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且具有主持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项目,或者参与推荐公司挂牌项目任意两个以上的经历。 第七条项目小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 第八条项目小组成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主办券商、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九条尽职调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交谈; (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三)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四)实地察看或监盘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五)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六)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七)听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顾问以及有关员工的意见;

PE投资尽职调查最关心的18个维度

PE投资尽职调查最关心的18个维度 PE 开展尽调工作是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尽调人员的工作经验进行的,为了保证尽调前期工作和中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为自己的团队做出一些工作的指引,同时也希望和大家交流分享。 以下并不是工作开展的顺序,而是工作必须做到的提示! 1 设立与发展历程 1、设立的合法性: 取得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资协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其设立程序、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 2、历史沿革情况: 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工商年检等资料,了解其历史沿革情况。 3、股东出资情况 了解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是否一致: ?关注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以及其亲属在公司的投资、任职情况。 ?查阅股东出资时验资资料,调查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 ?核查股东是否合法拥有出资资产的产权,资产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出资资产的产权过户情况。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对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查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4、主要股东情况: 了解股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 ?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 ?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 ?主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 ?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调查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查阅与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称“三会”)有关文件以及政府批准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股权转

全国律协《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讨论稿)》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讨论稿) (一)引言 (1)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现风险、判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基本规范 (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委托人、目标企业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服务的专业能力,包括必备的法律专业素质及企业并购运作、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指引的要求,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指派具备要求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成相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严禁建议或协助委托人或目标企业从事违法活动或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委托人要求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委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委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谨慎判断怀疑是伪造或虚假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7)对于委托人要求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服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拒绝并向委托人说明情况。 (8)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向委托人披露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并做出适当的法律分析与评估,不得故意隐瞒、遗漏主要信息或做虚假陈述。 (9)律师应当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密切配合,通过专业分工协作和充分的业务沟通,共同保障受托法律业务的顺利进行。 (10)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调查所取得的文件、资料、证明的分类归档及查阅制度,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制作的内部审核制度,以及内部质量保障制度。 (11)律师应当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就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在工作中获取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谈话等资料制作工作底稿。 (12)律师应当对承办尽职调查业务过程中重要的往来电子邮件和电子版式的法律文件进行书面备份。 (13)如涉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分析与评估等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可以建议委托人聘请在该司法管辖区域具备相应资格,且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具有

高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模版

x 高新x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尽职调查 工作指引 (x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x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制定的《直接投资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和指导xx 创新投 资 管理有限 公司及 x 高 新 x 股权 投 资 基金 (有限 合 伙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x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尽职调查是指投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被投资企业符合管理公司及x 基金的投资标准的过程。 第三条 本指引是对投资业务人员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投资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投资业务人员还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对于涉及到足以影响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应进行详尽调查。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项目小组应严格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完成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详实撰写尽职调查工作报告,充分披露目标被投资企业各项风险。 第五条 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全面负责, 对项目成员合理分工,逐项完成尽职调查相关内容。 第六条 项目小组应编制项目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 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 对相关风险进行重点调查。如果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聘请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

私募股权投资(PE)尽职调查指引

私募股权投资(PE)尽职调查指引 一、尽职调查的目的 简单讲,尽职调查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融资方的情况只有通过详尽的、专业的调查才能摸清楚。 1、发现项目或企业内在价值 投资者和融资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业的内在价值,往往会出现偏差,融资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业的内在价值。因为企业内在价值不仅取决于当前的财务账面价值,同时也取决于未来的收益。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和考量必须建立在尽职调查基础上。 2、判明潜在的致命缺陷及对预期投资的可能影响 从投资者角度讲,尽职调查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因为任何项目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融资方过往财务账册的准确性;投资之后,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融资方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融资方运营或财务运作出现问题的因素。 3、为投资方案设计做准备 融资方通常会对企业各项风险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资者则没有。因而,投资者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投资者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投资活动。 二、尽职调查的流程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一个重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立项—成立工作小组—拟定调查计划—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内部复核—递交汇报—归档管理—参与投资方案设计。 1专业人员项目立项后加入工作小组实施尽职调查2拟订计划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和目标企业组织架构基础上3尽职调查报告必须通过复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三、尽职调查的方法 1、审阅文件资料

私募基金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私募基金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要点 私募基金内部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的指引,包括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尽职调查主要内容、档案管理、尽职调查监督。附有尽职调查报告格式。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公司投资团队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 信、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取得相关 各方的资料,据此形成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的过程。其目的是掌握项目的第一手 材料,确保提交公司风控部和投资决策相关委员会审批的材料真实、简洁、明 晰,为其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二章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 第二条各业务投资团队负责尽职调查工作。每一个项目至少包括一名投资团队 负责人以上人员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项目AB角色双人参与制。 第三条尽职调查工作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 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以及独立聘请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等。具体形式可 为: 3.1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或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谈; 3.2查阅、收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3.3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3.4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3.5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3.6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3.7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 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第四条尽职调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用款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证人、资金运用项目及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共6篇)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共6篇)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共6篇) 第1篇: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清单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调查(BasicInformation)说明:企业尽职调查是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和企业上市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价值评估和项目的运作,请务必保证提供所有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尽职调查涉及企业各方面内部信息,是企业最高级的调查,请相关参与人员严格保守企业机密。 一、公司背景(panyDescription)1、公司成立(1)历史沿革。请提供公司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公司主要股东背景,情况。 (2)请提供公司成立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及历次变更的验资报告、相关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证明;2、公司简介(1)请提供公司对外的正式的公司介绍资料,包括企业经营宗旨、企业愿景、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构想等等;(2)请提供公司发展沿革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3、部门设置(1)请说明公司目前部门设置及人力资源的配置;(2)请提供公司各主要业务部门的职责描述、核心业务介绍和1经营目标。 4、公司管理(1)请提供公司正式的组织架构图;(2)请提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主要成员背景资料(股东出资、股权占有情况及股东、董事简历/背景介绍);(3)请提供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的背景资料(简历、经营业绩/评价);(4)请提供公司现有的外部支持(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健康顾问/投资顾问等)。 二、产品/服务(Product/Service)1、请提供公司现有产品/服务项目的介绍资料(名称、介绍、服务对象、价格);2、请说明公司现有核心产品/服务的优势、特点,以及经营成绩;3、请提供公司正在开发的产品/服务项目的介绍资料,以及这些产品/服务项目的开发时间计划表;4、请说明公司现在是否有知识产权开发,如有,请具体说明;5、请提供公司现有无形资产资料(商标/知识产权/专利)。 三、市场分析(MarketAnalysis)1、请说明公司经营产品/服务属于哪一种行业,国家、地方对此行业的政策是鼓励的还是限制的,有无相关的文件或资料说明?2、请说明公司目前经营产品/服务的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并请注明资料的出处或来源;3、请说明公司是根据什么,如何设定目标市场的?24、请说明公司提供产品/服务的经营是否受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_

尽职调查指引

直接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直接投资项目经理对目标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投资经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投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公司经营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投资经理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项目经理还应对足以影响公司管理层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可以视情况需要组成项目小组。 第五条项目小组成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项目经理、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尽职调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交谈; (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三)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四)实地察看或监盘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五)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六)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七)听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顾问以及有关员工的意见; (八)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九)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工商部门、税 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广泛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十)取得公司管理层出具的、表明其提交的申请挂牌文件内容属实且无重大遗漏的声明书等。 第七条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小组应对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合理质疑,比照本指引所列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判断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是否充分。项目小组在引用专业人士的意见时,应对所引用的意见负责。 对于认为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不够充分的、或对专业人士意见有疑义的,项目小组应进行调查。 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八条尽职调查时,项目小组成员应对尽职调查内容逐项分工,明确职责。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尽职调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工作底稿的纸制与电子文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第十条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章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调查 第十一条调查公司所属行业是否属于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范围。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内容和流程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内容和流程 一、公司背景调查 1、公司成立背景及历史沿革; 2、公司章程;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3、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主席、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成员的简历和参与情况; 4、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5、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6、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管理事项调查 1、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描述,各业务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重要性; 2、公司的主流产品;公司产品系列,产品结构,产品零部件构成细分及明细; 3、主要业务近年来增长情况,包括销量、收入、市场份额、销售价格走势,各类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中各自的比重;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 5、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企业目前的营销手段; 7、企业品牌建立与保护措施; 8、公司在业务中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及其他辅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9、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10、进出口、进出口退税、进出口结汇状况; 11、企业过去三年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12、企业过去三年的纳税状况; 13、公司收入、利润来源及构成; 14、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15、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16、对公司未来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17、公司目前执行的各种税率情况; 18、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债权,该债权形成的原因; 19、公司目前主要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贷款;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 工作指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2016年4月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制定的《直接投资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和指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投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被投资企业符合管理公司及****基金的投资标准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投资业务人员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投资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投资业务人员还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对于涉及到足以影响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应进行详尽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项目小组应严格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完成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详实撰写尽职调查工作报告,充分披露目标被投资企业各项风险。如出现无

法完全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完成尽职调查的情况,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理由。 第五条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全面负责,对项目成员合理分工,逐项完成尽职调查相关内容。 第六条项目小组应编制项目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进行重点调查。如果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聘请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协助完成尽调工作。项目小组应对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合理质疑。项目小组在引用该等专业人士的意见时,应对所引用的意见负责。 第一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调查 第八条调查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一)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访谈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分析公司财务报表等方法,评价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二)通过公司管理层访谈,结合公司行业属性和公司规模等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盈利模式、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市场竞争地位等),分析判断公司经营的主要风险及对未来的影响;对已经或即将发生经营模式转变的,应予以重点核查。 第九条调查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 (一)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了解公司过去几年的业务发展状况。

房地产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太阳城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1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 1.1项目背景 河北卓达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达太阳城”)是隶属于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达集团”)的子公司。卓达太阳城在紧邻河北石家庄南三环附近开发建设卓达·太阳城项目群。该笔投资资金将用于卓达·太阳城项目群中青年城一期项目和阳光国际项目的开发建设。 卓达太阳城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其中卓达集团出资16000万元,占股80%,河北卓达山水园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股20%。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栾城县冶河镇呈上村东西大街,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平,经营范围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交易结构 总募集资金规模5亿元,期限两年,募集资金用于对卓达太阳城进行股权投资。该公司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亿元,实施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将增至7亿元,其中合作资金方持有卓达太阳城%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原股东以其原出资额持有卓达太阳城%的股权。信托资金将专项用于卓达·太阳城项目群中青年城一期项目和阳光国际项目的开发建设。 本次投资到期时,合作方可对外转让标的股权,卓达集团因其股东身份享有受让合作方所持卓达太阳城股权的优先权。自合作方成立起,卓达集团承诺每季度向合作方支付优先权维持费。如未来青年城一期项目和阳光国际项目的销售进度未达到预期目标,合作方投资的卓达太阳城股权未达到预期价值,卓达集团有义务按照约定价格收购合作方持有的全部卓达太阳城股权。 卓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投资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威海星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旺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星际”、“威海星河”、“威海腾飞”、“威海旺都”、“威

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

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 (课件?纲) 专题?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总论 ?、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作流程; ?、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法; 三、法律尽职调查的的信息来源; 四、法律尽职调查的程序性事项; 五、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规程(通用); 六、法律尽职调查的特殊问题处理。 专题?历史沿?的尽职调查 ?、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 ?、收集及审核?件; 三、对比审核的主要要点; 四、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分析; 五、该部分尽职报告的撰写与?作底稿的处理。 专题三出资及主要运营资产的尽职调查 ?、出资及主要运营资产尽职调查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出资及主要运营资产尽职调查的搜集及审核?件; 三、出资及主要运营资产尽职调查的对比审核主要要点; 四、出资及主要运营资产尽职调查的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分析; 五、出资及主要运营资产尽调报告的撰写与?作底稿的处理。 专题四股东、股权与控制权的尽职调查 ?、股东、股权与控制权尽职调查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股东、股权与控制权尽职调查的搜集及审核?件;

三、股东、股权与控制权尽职调查的对比审核主要要点; 四、股东、股权与控制权尽职调查的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分析; 五、股东、股权与控制权尽调报告的撰写与?作底稿的处理。 专题五业务及运营状况的尽职调查 ?、业务及运营状况尽职调查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业务及运营状况尽职调查的搜集及审核?件; 三、业务及运营状况尽职调查的对比审核主要要点; 四、业务及运营状况尽职调查的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分析; 五、业务及运营状况尽调报告的撰写与?作底稿的处理。 专题六重?合同及业务结构的尽职调查 ?、重?合同及业务结构尽职调查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重?合同及业务结构尽职调查的搜集及审核?件; 三、重?合同及业务结构尽职调查的对比审核主要要点; 四、重?合同及业务结构尽职调查的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分析; 五、重?合同及业务结构尽调报告的撰写与?作底稿的处理。 专题七??资源及??政策的尽职调查 ?、??资源及??政策尽职调查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资源及??政策尽职调查的搜集及审核?件; 三、??资源及??政策尽职调查的对比审核主要要点; 四、??资源及??政策尽职调查的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分析; 五、??资源及??政策尽调报告的撰写与?作底稿的处理。 专题?融资借贷和对外担保的尽职调查 ?、融资借贷和对外担保尽职调查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融资借贷和对外担保尽职调查的搜集及审核?件; 三、融资借贷和对外担保尽职调查的对比审核主要要点; 四、融资借贷和对外担保尽职调查的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分析; 五、融资借贷和对外担保尽调报告的撰写与?作底稿的处理。 专题九关联关系尽职调查

并购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并购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目录 一、尽职调查所要达到全然目标 (4) 二、尽职调查的范围及需了解的内容 (4) (一)尽职调查差不多内容 (4) (二)反映并购双方行业情况的内容 (6) 1.目的 (6) 2.需要注意的问题 (6) 3.资料搜索指南 (6) (三)反映并购双方业务进展情况的内容 (7) 1.目的 (7) 2.需要注意的问题 (7) 3.资料搜索指南 (8) (四)反映并购双方财务信息情况的内容 (8) 1.目的 (8) 2.需要注意的问题 (9) 3.资料搜索指南 (10) (五)反映并购双方法律和监管环境情况的内容 (11)

1.目的 (11)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1) 3.资料检索指南 (12) (六)反映并购双方人情况况的内容 (13) 1.目的 (13)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3) 3.资料搜索指南 (13) (七)反映并购交易事项的专门内容 (14) 1.目的 (14)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4) 3.资料搜索指南 (15) (八)反映公司环保情况的专门内容 (15) 1.目的 (15)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5) 3.资料搜索指南 (16) 三、尽职调查清单 (16) (一)差不多情况 (16) (二)财务信息 (19) (三)经营协议 (20)

(四)人事治理 (21) (五)行政规章与环保 (22) (六)法律事项 (22) (七)并购交易事项 (23) (八)其他重要信息 (23) 附件:并购业务的一般流程 (25)

一、尽职调查所要达到全然目标 1.弄清晰兼并或操纵目标公司对收购方的股东来讲是否具有长期的利益; 2.了解目标公司价值如何; 3.推断收购方是否有能力进行此次收购。 二、尽职调查的范围及需了解的内容 (一)尽职调查差不多内容 1.深入了解并购双方的合法性、合法名称,公司能够合法存续的期间。通过阅读公司章程和公司的会议记录了解是否有与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是否包含限制公司经营活动的条款。即首先确认公司是否是一个合法的法人组织,公司的章程是否合法,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多大,以确定预备收购的是一家能够合法正常经营什么业务的公司及并购双方的大致业务对接性。 2.了解并购双方拥有和发行各种股份(一般股、优先股或可转债等)的全部历史和现状。即深入了解并购双方股权结构的演化情况,以清晰地把握公司股份发行、转让、注销及交易的全过程,清晰地了解公司在发行股票的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投资管理 股权投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2016年4月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资本投资制定的《直接投资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和指导******投资管理及******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投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被投资企业符合管理公司及****基金的投资标准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投资业务人员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投资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容进行调查外,投资业务人员还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对于涉及到足以影响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应进行详尽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项目小组应严格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完成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详实撰写尽职调查工作报告,充分披露目标被投资企业各项风险。如出现无法完全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完成尽职调查的情况,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理由。 第五条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对目标被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全面负责,对项目成员合理分工,逐项完成尽职调查相关容。 第六条项目小组应编制项目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进行重点调查。如果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聘请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请尽量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方面的资料 1、公司概要(公司简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企业资质和荣誉,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公司历史沿革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请附上有关的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5、其他关联公司情况 6、公司重要产权情况 6.1 商标情况,请附商标证书复印件, 6.2 土地、房产情况,请附土地使用权证、租房协议等复印件, 6.3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如有请附上, 7、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机制 8、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东名称、投资金额、股权比例以及历年资本的变动情况 9、公司员工情况 9.1 法定代表人简历 ,请附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2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及本次融资业务具体经办人员的简历 二、关于企业产品和市场情况方面的资料 1、主要产品分析,销售收入、销售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的变化趋势, 2、营销策略、广告方案、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和销售优势区域

3、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书情况,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5、前10大客户的年度销售额、所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回款情况 6、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 ,请附供应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 7、外销,出口,的渠道、主要市场和趋势 ,请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8、公司重大的合同或协议 ,请附上复印件, 三、生产及质量管理 1、主要的生产设备数量、质量状况、先进程度、产能负荷度 2、未来的主要技术改造和设备投资规划 3、生产计划的制定、协调质量管理获得的认证、质量管理的体系、涉及的领域、质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关键检测设备的数量、先进程度 4、产品因质量问题退回及折让的历史与现状 四、技术及研发 1、技术研发人员的数量及专业素质 2、近3年新品每年研发的品种数量、新品的销售数量、销售收入以及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 3、企业产品和竞争对手的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 4、研发的技术设备配备情况 5、研发资金的投入金额 6、研发的方式,技术合作、技术交流、自主研发, 7、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 8、当前和以后三年的技术开发及研发项目一览表~并分析其先进性及效益 五、行业和市场情况的资料 1、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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