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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设计

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设计

2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菜市场

3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

4 招标内容和范围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7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递交形式:现金)

8 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 履约担保金人民币贰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5 年5月21 日14时30分

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紫荆花社区4楼会议室(学田公园)

13 开标开标时间:2015 年5月21 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紫荆花社区4楼会议室(学田公园)

14 招标人招标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刚电话:133********

15 招标代理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董庆华

电话:180******** 传真:0513-********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概况

⑴项目名称: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设计

⑵项目地点:崇川区学田菜市场

⑶项目规模: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

1)南平台增加两台自动扶梯;

2)北平台改造一处楼梯和增加两台自动扶梯;

3)对一层西、北、南出入口处玻璃顶进行改造;

4)二层北侧屋面改造约500平米、内部改造约1000平米;

5)原钢结构屋面改造,内增加过街钢结构廊2处;

6)外墙翻新,屋面防水改造;

7)室外排污改造。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参加投标的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的资格条件满足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00元;

3.2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除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发放方案补偿费用外,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4.1.1投标须知

4.1.2评标办法

4.1.3 合同条款

4.1.4投标文件表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获取招标文件 1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5.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1 日内向招标人

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时);

8.3投标函;

8.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8.5企业拟定从事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9.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9.3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章印。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有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是在完成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配合费、施工配合服务(从中标人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的全部费用。

10.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规模和设计工作量,在规定的相应设计费取费标准范围内报价。

10.3本工程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报价。设计收费=施工标底价*固定费率。

10.4有效报价范围:固定费率低于4.00%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固定费率等于或高于4.00%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递交方式为现金),各投标人在递交

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3.4.1 放弃中标项目的;

13.4.2 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4.3 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14. 现场踏勘

14.1投标单位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14.2 投标单位应充分利用现场踏勘机会了解任何足以影响设计图纸的因素。任何因忽略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延长设计时间的申请将不被批准。

14.3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帮助投标单位了解项目现场情况的资料和数据。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或结论概不负责。

14.4经招标单位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投标人应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投标文件应在密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单位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

18.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办法详见第二章。

19. 开标

招标单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单位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0.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0.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0.2投标文件中凡要求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的;

20.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20.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20.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0.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0.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1. 评标、定标

21.1、评标、定标工作在南通市崇川区纪委通知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组织认为需要,在南通市崇川区纪委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授予合同

2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合同协议书签署前 3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认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并拒绝签订合同,中标人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章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二、投标人投标文件及资格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报价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固定费率低于 4.00%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固定费率等于或高于4.00%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确定中标单位

各有效报价中固定费率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固定费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1.2国家、省及南通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

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崇川区学田菜市场改造

2.2工程项目的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菜市场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总投资约400万元。

2.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

设计单位需完成中选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三阶段设计。主体工程包括:;配套工程包括:。

设计单位需在方案确定后两日内,向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提出勘察要点及勘

孔布置图。

编制符合南通市崇川区规定的估算、概算,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造价和技术咨询等一切工程费用均列入估算、概算,其中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不列入估算、概算。概算材料价格按当期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市场询价。概算须经南通市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工作包括:设计必需的现场察看及测量、效果图及方案多媒体汇报材料制作、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组织方案及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会审直至审查通过、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计单位要求的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

2.7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

具体标准按现行有关专业规范,强制性条文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红线、设计要点和有关设计批复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提交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

1

2

3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交付设计文件名称阶段份数提交时间备注

1 方案设计 6

2 施工图设计10

3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本1份

4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费为施工标底价的 %,

施工标底价以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标底报告为准。

5.2支付方法为: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开展情况支付设计费,完成单项工程施工工程量的50%支付相应设计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支付至相应设计费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一次性付清。

付款基数=单项工程施工标底价* %(固定费率)。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要求重新确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甲方应对需变更的设计内容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

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6.1.5甲方负责将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应用。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甲方有权对乙方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的行为进行索赔。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乙方权利和义务:

7.1.1乙方应使用经前置性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乙方应根据规划部门的方案审批文件进行初步设计,依据市建设局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

7.1.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1.3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各阶段设计成果经评审或审查需要设计调整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调整后的设计成果,并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7.1.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7.1.5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7.1.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7.1.7 乙方所有的设计变更和补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条其他

8.1甲方应按法规规定要求,设计文件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审查出的有关问题作出修改,直至满足要求。

8.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8.4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8.5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8.6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8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8.9其他约定事项:

8.9.1工程设计文件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深度要求,如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设计质量要求,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9.2施工中遇到的需要乙方进行变更或补充设计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书面变更或补充设计手续。设计变更或补充设计手续应规范、完整,并符合审图机构的要求。设计变更程序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8.9.3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全责造成的设计变更,乙方以该变更相应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意甲方从合同设计费总额中予以扣除。由于乙方部分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乙方应按不超过该变更相应工程造价的1—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意甲方从合同设计费总额中予以扣除。(设计费扣完为止)

8.9.4 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承担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随时解决出现的设计问题,且双方不再另行签订相关合同,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交工程设计总结,参加工程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1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其中报送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8.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业主代表: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2015年月日 2015年月日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封面)工程设计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设计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若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任务(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配合费、施工配合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

(二)设计收费为施工标底价*固定费率 %(固定费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图、工程概算等相关资料。

(三) 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四)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担保。

(五) 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企业拟定从事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序号姓名

职称

资格证

书/专业

从事

本工

作时

从事咨询专业/典型业务情况

本项目拟负责专业

及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及电子

邮件)

18

五、企业近三年从事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委托单位名称备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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