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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附件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根据人民法院委托,为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对相关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本指导意见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服务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封面应注明“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目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遵循

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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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资产的特点,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导致评估程序履行或者评估资料收集受限的,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

第七条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开展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前,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报备相关业务收费标准。

第八条本指导意见未作规定的事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以及其他资产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评估委托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及时通过专用系统接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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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评估委托书,并根据评估委托书、财产清单,以及人民法院查明的财产的权属、权利负担、占有使用、欠缴税费、质量瑕疵等相关资料,与人民法院明确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等评估基本事项。

第十条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一般为市场价值。

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接收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后,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提出不承接委托评估申请: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与当事人或者评估财产有利害关系;

(二)资产评估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依法不能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根据《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资产评估机构申请不承接委托评估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不承接委托评估申请的,视为接受委托。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发现评估基本事项与评估委托书载明的事项存在差异,或者评估委托书遗漏需要明确的评估基本事项的,应当与人民法院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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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对差异事项或者遗漏事项予以反馈,由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第四章评估操作要求

第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承接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后,应当及时确定资产评估师,并通过专用系统将资产评估师的信息发送给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及时接收人民法院提供的资产评估相关材料,包括扫描上传至专用系统的电子材料以及图纸、账册等无法扫描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协商现场调查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场调查由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调查的进行,但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人民法院沟通见证人见证事宜。现场调查需要当事人、协助义务人配合的,由人民法院责令其配合;不予配合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保留现场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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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照片等资料,以书面形式记录现场调查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等,并要求当事人或者见证人予以确认,当事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确认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告知人民法院,并在评估报告中对此事项予以披露。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不应当考虑评估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情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应当视为没有查封、未设立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财产进行评估,并在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中予以说明。

第十八条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师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的过程中一般不考虑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交易税费等财产处置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十九条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认为评估程序受限、评估资料不完整等客观条件限制导致无法进行评估或者影响评估结论的,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人民法院通知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现有材料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中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披露。

第二十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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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财产的特点、可获得的评估资料等因素,选择一种适当的评估方法,或者条件允许时选择多种评估方法,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方法选择的理由。

第二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与预估评估费交纳通知书一并通过专用系统发送给人民法院。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期限为收到评估委托书和相关材料后的三十日内。从专用系统收取材料的,以专用系统提示成功发送的时间为起始日;线下收取材料的,以资产评估机构签收的时间为起始日。分批收取材料的,以专用系统最后一次提示成功发送或者资产评估机构最后一次签收的时间为起始日。

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从前述期限中扣除。

预估评估费应当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以及评估机构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报备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二十二条资产评估机构认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五日前通过专用系统发送书面的延期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不能按期完成评估的原因,以及申请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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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延长期限内,资产评估机构仍不能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应当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对于司法执行财产情况复杂、区域分布广泛、评估工作量较大的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与人民法院另行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期限。

第二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未能根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期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退回委托评估的材料。人民法院另行委托下一顺序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财产的类型、评估程序履行的情况,以及所选用的评估方法等因素,将从人民法院接收的材料、现场调查的资料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整理形成评估工作底稿。

第五章披露要求

第二十五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目的是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服务。

第二十六条资产评估报告声明中应当说明“本资产评估报告是根据人民法院及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出具,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对评估结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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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依据同一标的资产的其他资料或者信息可能得出与本报告不一致的评估结论”。

第二十七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披露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包括:(一)评估基本事项与评估委托书载明事项存在差异的情形以及相关处理方法;

(二)是否进行现场调查,以及现场调查过程中相关当事人的配合情况;

(三)人民法院提供材料的欠缺情况,以及评估资料缺失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形成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评估财产涉及的当事人欠缴与评估财产相关的税费等事项,以及评估结论是否予以考虑;未掌握相关情况的,应当予以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结论形成、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以及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提醒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第二十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将以下材料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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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委托书和评估财产清单;

(二)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三)资产评估机构和签名资产评估师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对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的要求,资产评估师已经收集到的其他材料也应当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三十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具体评估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实施情况,合理确定资产评估报告的格式和详略程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指导意见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资产评估报告封面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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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封面参考样式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目的资产评估报告

A人民法院拟xx涉及的xx

资产评估报告

xx评报字(20xx)第xxxx号

(共x册,第1册)

xx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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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信用评估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与目的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交有关的信用评级资料,填写有关的信用评级表格。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基础上,结合乙方的实地调查情况,对甲方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向甲方提交信用评估报告。 3.根据浙江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乙方应及时将评级结果上报浙江省信用中心,并在浙江省企业联合征信网站上进行公告,乙方授予甲方信用等级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自公告之日起在未来一年内有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进行信用评估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填写有关的表格,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交所有的资料和表格。 5.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的表格的真实、有效和完整,资料需加盖公章。如提供资料不准确,致使评估结果出现重大偏差,乙方有权降低或撤消所评信用等级,解除协议,由此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的现场调查与核实工作,并如实、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的各种情况。 7.甲方不要求乙方评价何种信用等级。若甲方对评定的信用等级有异议,在收到信用评估报告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权向乙方书面提出复评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复评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复评结论并通知甲方,作为最终评定结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乙方应认真做好资料审查、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基础上,结合乙方的实地调查情况,对甲方的信用进行分析和评估。 9.乙方应在甲方按要求提交了所有资料和填写了所有表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甲方的信用等级评估,并向甲方交付信用评估报告书。 10.凡本评估所涉及的材料,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外界传播。 11.乙方在为甲方完成信用等级评估后一年内,有权对甲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如发现甲方的报评资料虚假或遗漏,或甲方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乙方应视情况对甲方的信用等级重新进行评定,甲方应对此给予充分配合,否则乙方有权撤回对甲方的信用评级。 四、委托评估费用 12.椐浙江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统一核定的评估费用。 a、认证评估费用:人民币圆整。 b、支付方式:。开户名称:; 开户行:;帐号:; 五、违约责任 13.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自身的义务。 14.以下违约行为属于对本协议的根本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a、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b、甲方逾期交付有关费用或乙方逾期未完成信用等级评估工作,超过7天的; c、其他使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失去意义的违约行为。 六、其他 1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事宜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委托乙方作为评估机构,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业务约定书。 一、评估目的 二、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 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者 甲方、报告使用机关、资产评估主管部门、其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 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甲方应在乙方指导下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并提供乙方评估所需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______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正式《____________》。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本约定书约定的期限除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评估必须资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开展评估工作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一律不予顺延。

六、评估报告提交方式 乙方直接向甲方书面提交《____________》,乙方应确保《____________》的真实性、合法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准确性等。 七、评估报酬及支付方式 1、评估费用 根据此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本项目评估工作的繁简程度,甲乙双方协商本次资产评估收费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该费用包括评估费、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税金等乙方完成本约定书全部义务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差旅费用(包括乙方人员往来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需要乙方返工,或修改评估基准日,给乙方增加工作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增加相应评估费用。 2、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出具正式的《______________》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大写)(¥元)。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本协议因甲方原因终止的,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已经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评估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 2、向乙方及时提供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清查评估明细表、经济行为的批文、产权证明文件、经济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作为评估程序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甲方的前述责任。 3、密切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特别是在乙方进行现场勘察及其他资产抽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专业人员配合。

资产评估报告书(示例)

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项目名称:F公司收购L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编号:S整评报字(01)第XXX号 评估机构:S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005年10月22日 目录 摘要 (2) 正文 (4)

F公司收购L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S整评报字(01)第XXX号 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 评估目的:F公司收购 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系截止2004年12月31日L公司所拥有的整体资产。 评估结果:L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9,823.7万元,账面负债总额为43.12万元,账面净值9,780.58万元,经评估L公司整体资产价值为214,827.07万元(大写:贰拾壹亿肆仟捌佰贰拾柒万柒佰元整),增值205,046.49万元,增值率为2096%。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服务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S评估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总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 注册评估师: 中国北京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F公司收购L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S整评报字(01)第XXX号 S评估事务所接受 F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F公司收购L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环境、整体资产的使用效果、获利能力和企业的发展进行了客观、全面、科学的预测、核算,对该整体资产截至2004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概况 委托方:F公司 资产占有方:L公司 注册地址:M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万万元整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经营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的建立,完成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集成、参加地面数字电视的业务营运、进行数字电视系列产品的研制和生产。 1、公司的历史沿革 L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法院评估项目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法办发[2007]5号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委托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并进行监督协调的司法活动。 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 第四条涉及到举证时效、证据的质证与采信、评估基准日、拍卖保留价的确定,拍卖撤回、暂缓与中止等影响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事项由审判、执行部门决定。

第五条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对外委托名册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部门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以下简称《名册》)的编制和对入册专业机构、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章收案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部门在工作中对需要进行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的,应当制作《对外委托工作交接表》(格式表附后),同相关材料一起移送司法辅助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需要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的,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第七条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时,应当移交以下材料: (一)相关的卷宗材料; (二)经法庭质证确认的当事人举证材料; (三)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的材料; (四)既往鉴定、检验、评估、审计、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报告文书; (五)申请方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六)与对外委托工作有关的其他材料。

委托信用认证及评估协议书新编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委托信用认证及评估协议书新编正式版

委托信用认证及评估协议书新编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意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中所涉基本定义 1.政府采购供应商:是指具备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参与政府采购的生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认证:是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提交之证明其合法身份和信用状况的基本资料(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核实和甄别。

委托资产评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委托资产评估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股份公司总部和部分地区公司的资产评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价值等评估的中介服务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填写说明: 1、填空条款按提示直接填写,选择填空只能选一项。 2、不采用或不填的条款应删除此条款,或在相应空格处划“/”。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

目录 1.资产评估项目名称和目的 (1) 2.资产评估服务范围和期限 (1) 3.资产评估依据及验收标准 (1) 4.资产评估服务人员 (2)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7.评估服务费及结算 (2) 8.违约责任 (3) 9.不可抗力 (4) 10.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4) 11.争议的解决 (5) 12.通知 (6) 13.其它约定 (6)

单项资产评价报告-司法拍卖(20210131082157)

单项资产评价报告-司法拍卖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4委评字第322号 司法鉴定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浙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0393号 (共一册,第一册)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目录 声明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4)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6)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6) 二、评估目的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 (8) 五、评估基准日 (8) 六、评估依据 (8) 七、评估方法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 九、评估假设 (12) 十、评估结论 (1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3)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15) 十四、签名盖章 (1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7)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附件 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根据人民法院委托,为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对相关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本指导意见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服务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封面应注明“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目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遵循 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 1

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资产的特点,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导致评估程序履行或者评估资料收集受限的,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 第七条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开展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前,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报备相关业务收费标准。 第八条本指导意见未作规定的事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以及其他资产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评估委托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及时通过专用系统接收人民 2

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103-53 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证管理办法》和《贷款通则》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资信透明度,为金融部门对企业贷款提供参考依据,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正确的投资信息,乙方委托甲方对乙方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评定信用等级,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概况。 2、_____年度和_____年度经主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年审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情况。 4、本企业经营与管理情况。

5、本企业今年来的主要业绩和社会效益情况。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甲方遵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甲方制定的企业信用德基评估指标,由评级专家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为乙方严守商业秘密。 三、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失实一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评估费用。 五、甲方经过对乙方的资信状况评估论证后,需向乙方出具资信评估报告,并向乙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乙方如需将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告,甲方将视公告方式和媒介种类向乙方收取公告费。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名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协议书

附4 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为提高公司资产评估质量,防范资产评估失准而带来的授信风险,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公司资产评估及咨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1条甲方选择乙方为甲方授信业务的资产估价合作机构,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委托方及甲方提供合格的估价服务。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资产估价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2条本协议所称的资产估价活动,包括为甲方授信业务提供抵、质押的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机械设备、船舶、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各类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评估。

第3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符合甲方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具评估报告的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签字样本等必要的文件。 3.1.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的资产评估服务。 3.1.3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资产评估活动有关的所有资料。 3.1.4 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活动情况和财务情况。 3.1.5 有权监督和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3.1.6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2 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3.2.1 甲方对已知悉的乙方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2 甲方向授信业务的抵押人推荐乙方作为授信业务资产评估的估价机构。 第4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有权承接甲方推荐授信业务(包括公司授信和个人授信)中资产的评估。 4.2 乙方的义务

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什么是单项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是指评估对象为单项可确 指资产的评估。通常机器设备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商标权评估、专利权评估等均为单项资产评估。由于单项资产评估的对象为某一类资产,不考虑其他资产的影响,通常由具有某一方面的专业评估人员参加即可完成资产评估任务。 单项资产评估的一些看法 (A)、现金。除了对现金进行点钞核数以外,还要通过对现金的多少来分析与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所需资金量,判断企业未来经营中是否会发生资金短缺困难,以及短期偿债能力。 (B)、应收账款及预付款。从企业财务的角度,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都构成了企业的资产。而从企业资金周转的角度,企业的应收账款必须要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 (C)、存货。存货本身的评估并不十分复杂,但通过对存货进行评估,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D)、机器设备与建筑物。机器设备与建筑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以及拥有"获利能力"的基本物质基础。按照机器设备及建筑物对企业获利能力的贡献评价它的现时价值,是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运用加和法评估企业单项资产的显著特点。 (E)、无形资产。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多寡,以及研制开发无形资产的能力,是决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决定性因素。在评估过程中,

要弄清每一种无形资产的应有潜力,以便为企业收益预测打下坚实的基础。 案例: xx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单项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xx评报字(20xx)30xx号 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xx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xx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已抵押的设备偿还银行贷款本息项目而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现将本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内容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xx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已抵押的设备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提供价值依据。 评估范围:xx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已抵押的37台(套)设备。 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评估基准日:经与委托方协商为20xx年9月30日。 经评估截止20xx年9月30日xx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已抵押的设备帐面原值为81,078,761.89元,调整后帐面原值为81,078,761.89元,评估原值为93,072,1xx.00元,原值增值11,993,339.11元,增值率为14.79%;帐面净值为48,710,245.35元,调整后帐面净值为48,710,245.35元,评估净值为50,394,791.00元,净值增值 1,684,545.65元,增值率为3.46%。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的管理,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委托评估工作;个案评估中评估机构的选定,一律通过摇珠的方式选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需对外委托评估的,应当经合议庭讨论并层报审批。 第五条审判、执行部门向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移送对外委托评估的,应当移送下列材料: (一)《法院司法委托评估移送表(见附表1)》; (二)简要案情材料(如起诉书、判决书等); (三)经质证或合议庭认可的有关评估的材料; (四)属于重新委托评估的,应提供重新委托评估的依据,并附评估报告书; (五)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收到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审查移送手续是否齐全; (二)审查、核对移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三)进行移送登记; (四)对手续不完备、材料有欠缺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通知案件承办人及时补充。 第七条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应在收到审判、执行部门移送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提出初审意见。符合对外委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不具备委托条件的,报司法委托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并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将移送的材料退回审判、执行部门。 第八条移送案件符合对外委托条件的,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应在受理后的3个工

作日内填制《法院司法委托审批表(见附表2)》层报审批。 第九条通过摇珠程序选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摇珠前3日在本院外网或广东法院网上公告相关事项。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的财产属本辖区范围内的,应从委托法院所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定评估机构;不属本辖区范围内的,应从委托法院所属中级人民法院或评估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定评估机构。 第十一条个案委托中评估机构的选定活动,由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承办人、纪检监察室代表、评估机构代表组成摇珠小组实施。 评估机构代表从《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中产生,按代码顺序轮流选定三家评估机构各派一名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参加摇珠的,应持有本机构的授权证明。 第十二条摇珠活动由司法委托管理部门承办人主持,纪检监察室代表现场监督、评估机构代表操作摇珠。 摇珠活动开始前,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应向参与摇珠的机构代表、监督人员发放与摇珠相关的资料,展示摇珠设备,尤其是每一个珠粒上的号码,并演示摇珠动作。 第十三条摇珠结果应经摇珠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并填写《法院摇珠选定机构确认表(见附表3)》。 第十四条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是委托评估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 第十五条在每一轮司法委托评估摇珠活动中,经摇珠被选定的评估机构不再参加本轮此后的摇珠;当全部评估机构均被摇中后,再全部进入新一轮司法委托评估的摇珠。 第十六条因评估类别特殊、且名册中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不超过2家,需指定评估机构的,应填制《法院司法委托审批表》,并说明指定理由层报审批。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的,应向评估机构出具《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委托书(见附表4)》。《司法委托评估委托书》应包括案由、委托事项、委托要求、评估基准日、评估期限等内容。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向评估机构出具《司法委托评估委托书》时应一并移送有关评估材料,

流动资产评估

流动资产评估 一、单项选择题 1.流动资产根据形态的不同,可分为货币形态的流动资产、可在短期内出售的存货和近期可变现的债权性资产、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准备耗用的物资。根据其变现快慢的排序是()。 A.可在短期内出售的存货和近期可变现的债权性资产、货币形态的流动资产、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准备耗用的物资 B.货币形态的流动资产、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准备耗用的物资、可在短期内出售的存货和近期可变现的债权性资产 C.货币形态的流动资产、可在短期内出售的存货和近期可变现的债权性资产、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准备耗用的物资 D.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在制品及准备耗用的物资、货币形态的流动资产、可在短期内出售的存货和近期可变现的债权性资产 2.企业的应收账款评估值的一般计算公式为()。 A.应收账款账面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 B.应收账款账面值 C.应收账款账面值-已确定坏账损失 D.应收账款账面值-预计坏账损失 3.在采用市场法评估产成品及库存商品时,其中工业企业的产成品评估一般以()为依据。A.卖出价 B.买入价 C.中间价 D.成本价 4.企业持有一张期限为一年的票据,本金为40万元,月息率为1%,截止评估基准日,离到期日还有两个半月,则该应收票据的评估值为()。 A.43.8万元 B.40万元 C.48万元 D.以上答案都不对 5.与其他长期资产不同的是,评估流动资产时无需考虑资产的()因素。

A.功能性贬值 B.经济性贬值 C.实体性贬值 D.功能性贬值和实体性贬值 6.对某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余额为36万元,根据前五年的有关数据可知,前五年应收账款总额为50万元,坏账发生总额为2.5万元,并预计企业应收账款的催讨成本为0.3万元,则企业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A.180 000元 B.352 800元 C.342 000元 D.339 000元 7.某企业有一期限为10个月的票据,本金为50万元,月利息率为10‰,截止评估基准日离付款期尚差三个半月的时间,则该票据的评估值为()。 A.532500元 B.500000元 C.517500元 D.以上答案都不对 8.某被评估企业截止评估基准日止,经核实后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46万元,该企业前五年的有关资料如下表: 某企业前五年应收项目坏账情况单位:元 年份处理坏账额应收项目余额备注 第一年180,000 1,200,000 第二年50,000 1,480,000 第三年100,000 1,400,000 处理坏账额中不包括体制 变动形成的坏账额 第四年80,000 1,600,000 第五年200,000 1,520,000 合计610,000 7,200,000 根据上述资料,确定该企业应收账款的评估值为()。 A.1 336 620元 B.7 200 000元

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范文】.doc

合同编号: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Word模板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

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证管理办法》和《贷款通则》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资信透明度,为金融部门对企业贷款提供参考依据,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正确的投资信息,乙方委托甲方对乙方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评定信用等级,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概况。 2、________年度和________年度经主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年审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情况。 4、本企业经营与管理情况。

5、本企业今年来的主要业绩和社会效益情况。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甲方遵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甲方制定的企业信用德基评估指标,由评级专家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为乙方严守商业秘密。 三、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失实一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评估费用。 五、甲方经过对乙方的资信状况评估论证后,需向乙方出具资信评估报告,并向乙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乙方如需将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告,甲方将视公告方式和媒介种类向乙方收取公告费。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名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评估合同协议书范本 最新版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委托,乙方受理对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位于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进行评估,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评估目的、范围和基准日 (一)评估目的:为甲方向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范围: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位于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详细见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评估明细表所列示的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的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采用正确的评估方法和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照约定的评估目的、范围和评估基准日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评估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资料提供给甲方以外第三者。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有关人员应对乙方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会计记录、财产物资清单、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甲方应指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单位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条件。甲方应对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会计记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地方司法规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的管理,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委托评估工作;个案评估中评估机构的选定,一律通过摇珠的方式选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需对外委托评估的,应当经合议庭讨论并层报审批。 第五条审判、执行部门向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移送对外委托评估的,应当移送下列材料: (一)《××法院司法委托评估移送表》; (二)简要案情材料(如起诉书、判决书等); (三)经质证或合议庭认可的有关评估的材料; (四)属于重新委托评估的,应提供重新委托评估的依据,并附评估报告书; (五)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收到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审查移送手续是否齐全; (二)审查、核对移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三)进行移送登记; (四)对手续不完备、材料有欠缺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通知案件承办人及时补充。 第七条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应在收到审判、执行部门移送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提出初审意见。符合对外委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不具备委托条件的,报司法委托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并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将移送的材料退回审判、执行部门。 第八条移送案件符合对外委托条件的,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应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填制《××法院司法委托审批表》层报审批。 第九条通过摇珠程序选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摇珠前3日在本院外网或广东法院网上公告相关事项。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估的财产属本辖区范围内的,应从委托法院所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定评估机构;不属本辖区范围内的,应从委托法院所属中级人民法院或评估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定评估机构。 第十一条个案委托中评估机构的选定活动,由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承办人、纪检监察室代表、评估机构代表组成摇珠小组实施。 评估机构代表从《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中产生,按代码顺序轮流选定三家评估机构各派一名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参加摇珠的,应持有本机构的授权证明。 第十二条摇珠活动由司法委托管理部门承办人主持,纪检监察室代表现场监督、评估机构代表操作摇珠。 摇珠活动开始前,司法委托管理部门的承办人应向参与摇珠的机构代表、监督人员发放与摇珠相关的资料,展示摇珠设备,尤其是每一个珠粒上的号码,并演示摇珠动作。 第十三条摇珠结果应经摇珠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并填写《××法院摇珠选定机构确认表》。 第十四条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是委托评估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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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证管理办法》和《贷款通则》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资信透明度,为金融部门对企业贷款提供参考依据,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正确的投资信息,乙方委托甲方对乙方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评定信用等级,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概况。 2、________年度和________年度经主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年审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情况。

4、本企业经营与管理情况。 5、本企业今年来的主要业绩和社会效益情况。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甲方遵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甲方制定的企业信用德基评估指标,由评级专家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为乙方严守商业秘密。 三、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失实一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评估费用。 五、甲方经过对乙方的资信状况评估论证后,需向乙方出具资信评估报告,并向乙方颁发信用等级证书。乙方如需将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告,甲方将视公告方式和媒介种类向乙方收取公告费。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名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公司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为提高公司资产评估质量,防范资产评估失准而带来的授信风险,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公司资产评估及咨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甲方选择乙方为甲方授信业务的资产估价合作机构,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委托方及甲方提供合格的估价服务。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资产估价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2条本协议所称的资产估价活动,包括为甲方授信业务提供抵、质押的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机械设备、船舶、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各类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评估。 第3 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3.1.1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甲方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具评估报告的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签字样本等必要的文件。

3.1.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的资产评估服务。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资产评估活动有关的所有资料。 3.1.3 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活动情况和财务情况。 3.1.4 有权监督和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3.1.5 3.1.6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 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2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甲方对已知悉的乙方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1 3.2.2甲方向授信业务的抵押人推荐乙方作为授信业务资产评估的估价机构。 第4 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有权承接甲方推荐授信业务(包括公司授信和个人授信)中资产的评估。 4.1.1 乙方的义务 4.2 4.2.1乙方须在受理资产评估申请后十日内出具初评报告,如甲方和客户同意采用,应尽快出具 正式报告。 4.2.2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估价报告,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估价报告由乙方出具,加盖乙方公章,并有至少二名持有合法有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估价师签字。估价报告中须附有估价师在估价对象现场的照片。 (2)评估报告应当包含估价的依据、原则、方法、相关数据来源与确定、相关参数选取与运用、主要计算过程等必要信息;全面、详细地界定估价对象的范围和在估价时点的法定用途、实际用途以及区位、实物、权益状况。 (3 )估价对象内外部状况资料应当作为估价报告的附件,资料缺失应当在估价报告中予以披露。 (4)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应当就以下内容提示甲方: 1. 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因时间变化对房地产抵押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房地产抵押价值未来下跌的风险,对预期可能导致房地产抵押价值下跌的因素予以分析和说明。 2. 在抵押期间可能产生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关注点。 3. 合理使用估价价值(5)估价报告中必须说明不选用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已公布报酬率、资本化率、利润率等估价参数值的理由。 (6)估价报告中应当披露假设和限制条件,并说明其对估价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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