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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一、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保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二)、用人单位自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之内(以办理社保停保手续之日为准),于每月5-1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1、失业人员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移交花名册一式2份,填写《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2份,各贴一张一寸照片,登记表左下角加盖原单位公章;

3、本人名下开通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

4、职工个人失业档案【包括:①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②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式2份】。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方法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没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失业人员在提交申请次月的18日(节假日顺延),本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我中心报到并签字。我市现在每月发放失业保险金为1376元(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郑州市最低工资为1720元/月)。

2、失业人员免费享受职业培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职业培训的停发失业保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机构按最低工资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得缴纳养老保险。

5、失业保险金由我中心委托银行在月底将失业人员每月申领签字后的失业保险金划入失业人员本人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上。

6、失业人员因患疾病等特殊原因致使本人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失业人员的《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失业科代理签字。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再就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8、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中心核准,发给一次性的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其住院生育费用的70%,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注意:应先填写住院申请表后住院生育,如急诊住院,请于3日内来补申请表,必须在出院前办理。)

9、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0、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非本人主观原因确实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中心核准后,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其标准为原失业保险金的80%,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标准为,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介绍的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及以上不来签字申领的。

郑州市社保局郑东新区分局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1、人事档案管理基本要点 保密管理:人事档案为公司机密,公司由人力资源部同事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动态管理:随着员工在公司的变动情况和个人情况变更,例如结婚生育、岗位调动、薪酬调整、个人联系方式变更…只要员工的信息有变更,员工档案就应该实时更新,否则就失去员工档案的意义,没法给公司工作提供价值。 2、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规定: (1)保卫制度:设立专人管理档案柜钥匙和维护档案柜清洁等,档案柜保持清洁和干燥卫生,有相应的防火防潮措施,档案柜不准放无关物品。 (2)归档制度:所有员工人事档案要及时归档,入职新员工要新建档案袋,档案袋上贴员工姓名、入职时间、工号等,员工档案要分部门和时间管理,以便在需要时快速查找。公司设立人事档案管理清单,里面注明档案袋统计数量、人员清单、使用登记等等。 (3)审阅制度:公司领导或者相关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需在借阅表格上填写审阅人、审阅理由、到期归还时间等,再由审阅人员的领导签字并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手续齐全,可以给予审阅并借出人事档案。在归还时间快到时,管理人员要检查人事档案是否已经完整归还,是否有损坏等情况。 (4)出具证明材料:公司、部门、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出具证明材料时,例如工资证

明、婚育证明等等,需要求使用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例如用于贷款、买房、报销费用等等,人事部门结合档案材料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还需人事部门检查是否合适,再给予盖章、使用。 (5)检查制度:公司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检查文件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完备。如果遇上公司突发事故,还需对员工档案进行抽查,检查是否有损坏和遗失。 (6)销毁制度:如果档案袋满足销毁要求,需在销毁登记表上注明销毁原因、销毁时间、审核人签名。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表格非常实用精修订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表格非常实用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内部平急XXXX【人】字(2012)第23号签发人:XXX 关于XXXX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公司: 为规范XXXX人事档案管理,保证人事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档案管理 1.电子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员必须在员工入职(含新入职人员、离职返聘、实习人员)当天及时对其所有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初始录入,部分暂未收集到位的资料信息需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星期之内全部录入EAS人事系统。 2.电子信息更新: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对其电子信息进行更新。 二、纸质资料管理 (一)收集 档案管理员在收集人事档案资料时,要仔细核对资料信息,保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资料收集齐全后须及时整理归档。 (二)整理 1.人事档案分类 人事档案纸质资料大致分为基本档案资料、其他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三大类;其中基本档案资料和其他档案资料属于在职期间的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员工离职时需要办理的资料。 (1)基本档案资料 ①管理人员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实习期资料(校园招聘大学生)、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五类;

员工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四类; (2)其他档案资料 ①其他档案资料是指除了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这部分档案资料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 ②其他档案资料分类 累积类资料:是指不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需要累积存入人事档案中; 更新类资料:是指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仅需用新版替代旧版存入人事档案中即可(旧版抽出,新版存入)。 ③管理人员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总结资料、管理干部履历表及干部直系家属工作情况登记表、任免类文件、调动交接资料共四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共两类。 员工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资料、调动交接资料两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资料、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两类。 (3)离职档案资料 离职档案资料是指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填写、上交、归档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组卷、存放规定 1.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设立专用的档案室,办公条件不足以设立档案室的,应当设立专用的铁质档案柜。档案存入箱柜时排列要系统,重要档案要专柜存放。 2.每位员工的人事资料使用人事档案袋,档案袋一面贴上《基本档案目录》并注明档案内的资料,必要时可统一使用(长)32cm×(宽)6cm×(高)22cm的档案盒存储档案。 3.档案盒背侧应当贴有统一的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档案盒内首页应当设置档案索引表。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青岛人事档案流程

青岛人事档案流程 处室/部门名称人事档案中心负责人肖颖 处室/部门简介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中心于2011年10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市人才市场加挂牌成立。人事档案中心按照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着力打造管理体制统一、服务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健全的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环境。目前,已对流动人员档案、退休人员档案、失业人员档案、在青就业的外国人档案等在青就业的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档案中心先后制定了《档案工作人员守则》、《保管保密制度》、《查阅借用制度》、《鉴别整理制度》、《收集送交制度》、《转递统计制度》等规范的管理制度。人事档案中心将不断探索,构建起社会化管理的人事档案与人事人才发展的桥梁,努力打造“档案连心”的服务品牌。 职能 人事档案中心主要负责人事档案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统一存放和日常服务工作。 办事流程/指南 一、人事档案接收 (一)审核办理手续材料 提供人事专员身份证,人事专员证,《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二)审核档案情况 1.存档事由 2.档案封口、签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档案内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三)登记档案材料 1.登记档案材料明细 2.送档人填写《人事档案材料明细表》相关内容 3.送档人在《综合登记簿》登记 (四)录入信息系统 将档案人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系统,获取档案编号 二、人事档案借阅 (一)借阅手续材料审核 提供人事专员身份证,人事专员证 (二)借阅使用范围:办理退休、人才引进、工龄审核、预备党员转正等 (三)借阅档案办理

1.登记档案材料明细 2.借阅人在《借阅登记本》登记 3.将借阅信息录入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四)借阅档案封签 档案密封签章 ◆借阅的档案需在15个工作日内由审档单位密封签章后归还 (五)借阅档案归还 1.审核档案封口、签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核对档案材料明细 3.还档人在《借阅登记本》登记 4.将归还信息录入人事档案信息系统 三、鉴别收集材料 (一)提交存档材料 提供人事专员身份证,人事专员证 (二)鉴定存档材料 工作人员按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鉴别规定,鉴定能否存档 (三)登记档案材料 工作人员在管理系统中登记归档材料明细 (四)入库归档材料 工作人员将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存档材料收集工作基本要求 ◆全面。要将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全部收集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及时。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后,应一个月内集中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 扣留归档材料 ◆真实。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档案人的本来面貌 ◆准确。收集的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经组织审定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材料存档材料鉴别工作基本要求 ◆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 ◆必须手续完备。凡规定应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等,须经本人签字 ◆档案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一、《就业创业证》发放对象: 1、进行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2、《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3、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4、学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视填写情况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5、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持常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就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录用人员:

1、劳动合同(原件); 2、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时间要求:企业在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1、属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 2、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灵活就业申请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登记时间要求:实现就业后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本人 受理机构:就业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四、失业登记范围和需提供的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凭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

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流程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 2)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3)登记职务及工资变动情况; 4)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情况及有关材料; 5)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6)办理人事档案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执行保密守则,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员工人事档案内容;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条例,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考核、审批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培训内容、考试成绩以及“培 训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指入党入团、应征入伍等各类政审材料及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参加及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入党入团志愿书、

申请书、转正报告,取消预备党员及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团材料,中国共产党党员 登记表,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技、业务及政治等方面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及个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材料;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含劳动合同书)、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 第八条:整理员工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档案材料认真鉴别,分类准确,材料齐全,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达到每卷档案完整、真实、条理、精练、 实用的要求。 第九条:每卷档案材料应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上编写类别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写页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2013版)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2013版)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3-01-31 字体:大| 小 (2013年1月修订)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签发) (一)高校毕业生集中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审核就业方案后,按照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办结。 办理程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全省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要求,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完成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就业方案报送工作后,按照就业派遣时间安排,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我办统一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 (二)延迟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已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②毕业证书原件;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2、未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三)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1、离校前:参照高校毕业生集中派遣执行。 2、毕业离校后: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根据需要向我局申请。 (1)办理时限:经审核相关材料及生源信息正确后,到省属和中央在闽企业以及市、县(区)属单位就业的,即时办结;到省属和中央在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2个工作日办结。 (2)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个人申请;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④《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结。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毕业生就业派遣 (1)对象范围: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招收,并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毕业生。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办理就业登记 须知

办理就业登记须知 按照市局新工作的要求,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初次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自签订劳动合同日期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携带: 1、《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3、招用本市人员需携带《就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劳动合同》; 5、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 6、《招聘简章》、《个人求职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一式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 持以上材料先到⑨号窗口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再到仲裁科办理合同鉴证。 二、用工单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两寸彩照一张;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 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登记表。 三、已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为新录用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需要带以外,其余手续同上。 四、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市劳动者的,签订劳动合同后,需携带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外省市劳动力就业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就业、劳动合同登记花

名册》(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再到仲裁科办理合同备案。 五、续订劳动合同的请直接去仲裁科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办理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需如实填写《就业、劳动合同登记花名册》(津劳登字6号),表内所列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填写内容不完备的,不能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待补齐后再予办理。 联系电话:⑨号窗口:仲裁科: 注:仲裁科地址: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1-3-17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⑶《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⑷劳动者《失业证》; 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需提供); ⑹从事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的劳动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⑺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还应提交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⑻招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 ①招用派遣期内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或《派遣证》; ②招用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应提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收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招用自主

择业城镇退役军官的,应提交《军官转业证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军官转业证书》上加盖就业备案专用章; ③招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交《青岛市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 ④招用国家退役运动员的,应提交选招运动员的有关文件。 二、劳动者已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就业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应如何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需补办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时,应持单位书面申请、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被招用人员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补办就业登记期间工资原始凭证原件或依据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下达的法律文书等。 三、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除审核用人单位申请补办材料是否属实外,还应通过计算机系统核对申请人在补办期间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是否在其他单位就业等情况。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1、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申请人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摊位费补贴)后不足2年的; 3、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在其他单位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形,应进行就业登记变更? ㈠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经营地址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持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变更手续,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更改相应

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人事档案接收管理办理流程 一、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 1.履历材料; 2.自转材料; 3.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 4.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及工人总结; 5.审计材料: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学历学位材料; 7.培训材料; 8.政审材料; 9.职业(任职)资格材料; 10.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11.反映科研技术水平的材料; 12.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际、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等材料; 13.表彰奖励材料; 14.涉纪渉法材料; 15.录(聘)用材料; 16.辞退、罢免材料; 17.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 18.工资、待遇材料; 19.出国(境)材料;

20.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体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21.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22.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材料; 23.治丧材料; 24.其他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一)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人事档案材料,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坚决做到干部人事档案经审核不合格的不接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归档,查阅不符合规定的不提供,做到档案管理“三防”(防丢失、防涂改造假、防失密泄密)。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三)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

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模板】

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为了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后正确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提高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效率,现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到中央直属单位、河北省直属单位、河北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在每月的15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学校统一按月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二、到河北省设区市、河北省直管县市(**市、**市、**市、宁**县、**市、怀**县、平**县、**市、**县、**县)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河北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到河北省内县(县级市、区)属单位就业的、河北省内未就业回原籍的均可直接到生源地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再需要到社区市级人社局报到。 四、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在每月的15 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改派手续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六、考博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请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升学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证明或未录取证明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个人申请提交到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毕业生需持相关材料(学院开具的丢失证明、持证明到河北日报登的遗失声明以及个人申请),可又学生本人或由学校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报到证补办手续。遗失补发后的就业报到证不能调整改派。 八、档案转寄事项说明

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1 ?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流程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意见后z将《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相关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童 将协议书交学院(日禹地就业)或就业中心(异地就业)审核盖童 《就业协议书》黄色一联由学生交至用人单位、白色一联(由学院统一交就业中 心)粉色一联交至学院、淡蓝色一联自留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凭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到北京、上海、厦门、广州、深圳工作的,在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同时,需同时提交当地人事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方可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7月1日前到所在学院(7 月1日后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2 ?遗失补办《就业协议书》流程

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办就业协议书的书面申请 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出具《就业协议书遗失证明》,证明中应汪明原协议书编号、姓名和是否空白遗失,并加盖学院公章 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遗失证明》到《今晩报》(或《天津日报》、《城市快报》等报刊媒体)广告办理登报遗失手续 遗失声明刊登一周后z毕业生持报纸原件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协议书,并到学院备案 3?《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毕业生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补办报到证申请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童

毕业生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童的补办报到证介绍信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 业指导中心(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办理补发报到证手续 4 ?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原协议签署单位办理书面解约函(盖并退回全部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单位公章), 毕业生持解约函和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学院副书记签署的同意解约证明,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发新协议书 与新单位重新履行签约手续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签发) (一)高校毕业生集中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审核就业方案后,按照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办结。 办理程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全省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要求,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完成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就业方案报送工作后,按照就业派遣时间安排,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我办统一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 (二)延迟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已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②毕业证书原件;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2、未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三)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1、离校前:参照高校毕业生集中派遣执行。 2、毕业离校后: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根据需要向我局申请。 (1)办理时限:经审核相关材料及生源信息正确后,到省属和中央在闽企业以及市、县(区)属单位就业的,即时办结;到省属和中央在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2个工作日办结。(2)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个人申请;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④《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结。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毕业生就业派遣 (1)对象范围: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福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及分支机构 3.人事档案分类 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以下四大类: 3.1入职档案 3.1.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 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 3.1.2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补充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3.2培训档案 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心得。 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培训服务协议。 3.3职位档案 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任命书。 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3.4薪酬考核档案 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试用期总结表。 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 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调薪/降薪记录。 3.5其他档案 个人党、团相关资料。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 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谈话记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 其他补充协议。 4.人事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5.人事档案的核查核对 检查和核对时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档案室环境是否良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6.人事档案的转递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为了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后正确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提高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效率,现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到中央直属单位、AA省直属单位、AA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在每月的15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学校统一按月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二、到AA省设区市、AA省直管县市(AA县)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AA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到AA省内县(县级市、区)属单位就业的、AA省内未就业回原籍的均可直接到生源地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再需要到社区市级人社局报到。 四、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在每月的15 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改派手续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考取AA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HR-9新员工入职办理流程及员工档案资料清单

一、新员工入职办理流程 第1步:新员工报到,人事专员接待(谁招聘谁办理)。 第2步:人事专员先收集:员工应提供的资料,核对并复印。 第3步:人事专员提供我方应准备的资料: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告知函、人事制度等,给新员工学习,并讲解,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第4步:告知其薪酬为面试时的约定,一周内由财务来核定其薪酬如何切分。 第5步:员工签订相关资料后,用手机钉钉通知IT部,开通邮箱/钉钉等权限,开通后由IT部发到其钉钉上。 第6步:人事讲解公司基本考勤制度。 第7步:人事介绍公司/部门/岗位基本情况。 第8步:人事协助员工安装钉钉,并讲解基本的钉钉使用技能。 第9步:引领员工,认识主要部门负责人,并熟悉公司环境。 第10步:引导员工:到IT部领取电脑设备,到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 第11步:引导员工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并安排好办公桌。 第12步:邮箱发送新员工报道通告,员工档案转交。 第13步:员工入职报到流程结束。 二、员工基本档案资料 员工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般为最高学历),公司核对原件, 留存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上岗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原件,留存复 印件; 4.上家公司离职证明(原件); 5.上家公司劳动合同,公司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体检报告:最近三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证明原件; 7.银行卡复印件(标配光大银行卡,入职一个星期后收取); 8.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海户籍员工);

9.公积金账号; 人事专员准备资料: 10.个人简历; 11.员工求职/入职信息登记表; 12.面试评估表(给入职者看薪资); 13.劳动合同(需签收); 14.保密协议(需签收); 15.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Q/CT 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TGL-XX-009-2014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2014-03-20发布2014-04-01实施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档案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管理职责、归档范围、归档内容、操作流程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均可参照本管理规范实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员工档案:员工档案是指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3 职责 3.1公司党政办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所有员工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党政办人事专员(档案管理人)负责,由党政办完成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更新工作。 3.2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必须是分管副总以上(含)的领导在其所属员工晋升、奖惩、异动、了解基本情况时方有权调阅。部门经理仅限于查阅本部门(职位低于本人)的员工人事档案,任何人不许以任何方式复印人事档案资料及将其带出办公室。 3.3档案管理员的职责:由党政办人事专员负责管理员工档案,整理、收录档案资料,保证原始资料和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查阅方便。 4 归档范围 公司员工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离职档案、变动档案、劳动工资、委托书、合同及保密协议、竞业协议、通知等与个人有关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5 归档内容: 5.1员工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 (2)员工人才登记表(含面试评估表); (3)员工入职登记表;

(4)个人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等); (5)原单位离职证明; (6)合同及协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协议)。 5.2培训档案: (1)培训合同、协议; (2)培训相关资料及获取证书复印件。 5.3 员工变动档案: (1)员工转正申请表; (2)员工转正考核表; (3)岗位异动申请表; (4)奖惩文件。 5.4 员工离职档案: (1)辞职申请表; (2)辞职交接清单; (3)离职工作交接单; 5.5 其他资料档案: 劳动工资、委托书、合同及保密协议、竞业协议、通知等与个人有关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6 操作流程: 流程描述: 6.1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确定员工入职后,办理员工入职手续并收集新入职员工基本资料,核对无误后,建立员工档案,并放入所在部门的档案范畴;如档案有所缺失,限期内补全资料。 6.2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根据员工资料变动情况,如《岗位异动申请表》、《调薪通知单》等,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信息。 6.3员工离职时,应及时整理员工入职资料、在职资料及离职资料,并将此离职员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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