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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金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4月编制

目录

1.各类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1)

2.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3)

3.各类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7)

4.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9)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10)

6.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查询 (11)

7.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事项业务流程图 (12)

8.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表格填写说明 (15)

9.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补(换)领和撤销 (20)

10.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变更 (22)

11.机关群团赋码业务流程图 (23)

12.机关群团赋码事项表格填写说明 (24)

12.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 (26)

13.中文域名注册流程图 (27)

14.咨询途径 (28)

各类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6〕108号)。

二、审批条件

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有稳定的场所;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登录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sdjgl/)或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的“登记管理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并经网上审核通过。

(二)申请单位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网上通过的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应字迹清晰,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印章;网上申请材料打印后形成的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单位将符合要求的设立登记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当场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单位将符合要求的设立登记纸质申请材料送达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邮递送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人也可在准备好纸质申请材料后通知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实地核查方式上门复核,通过后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办理时限

受理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

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十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二、审批条件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申请材料

同时有多个变更事项的,在网上提交时在同一申请书内同时选择多个事项的变更,并提交相应的材料,重复的材料只需提供一份(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登录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sdjgl/)或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的“登记管理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并经网上审核通过。

(二)申请单位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网上通过的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应字迹清晰,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印章;网上申请材料打印后形成的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单位将符合要求的变更登记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当场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单位将符合要求的变更登记纸质申请材料送达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邮递送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单位可在准备好纸质申请材料后通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上门核对后,颁发变更登记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单位可通过将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邮寄变更登记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办理时限

受理通过后五个工作日。

各类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二、审批条件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登录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sdjgl/)或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的“登记管理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并经网上审核通过。

(二)申请单位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网上通过的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应字迹清晰,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印章;网上申请材料打印后形成的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单位将符合要求的注销登记纸质申请材料和单位印章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或申请单位将符合要求的注销登记纸质申请材料和单位印章送达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

申请人可在准备好纸质申请材料后通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实地核查方式核对后,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

五、办理时限

受理通过后五个工作日。

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

二、办理要求

事业单位应按《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公示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登录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sdjgl/)或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的“登记管理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并经网上受理通过。

(二)申请单位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年度报告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网上通过的书面材料。网上申请材料打印后形成的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经登记管理机关现场核对后,在网上公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

申请单位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在网上公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一、办理要求

事业单位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时可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后申请证书补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登录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sdjgl/)或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8822863.html,/)的“登记管理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并经网上审核通过。

(二)申请单位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证书补领申请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网上通过的书面材料。网上申请材料打印后形成的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经登记管理机关现场核对后,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单位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对后,邮寄补领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办理时限

受理通过即办。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查询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国事登发〔2012〕3号)

二、办理要求

按所需信息分类的不同,需提供不同的凭证。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申请表》,提供相应的材料,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受理。

(二)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在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登记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事项业务流程图一、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事项流程图

二、年度报告公示流程图

三、登记档案查询流程图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表格填写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在表格封面和相应栏目中,填写本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所有名称,不得填写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多个名称的事业单位,应将主要名称填写为“第一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括起。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住所:填写本单位所在地的市、区(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

举办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填写申请成立该事业单位的单位;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如有多个的,按举办单位承诺事项证明中明确的顺序刊载前两个。

经费来源:按照本单位经费来源情况,如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自理、经费自筹等。

开办资金:填写事业单位用于设立登记的资产数额(含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其他资金)。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名称及账号。尚未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的单位,暂不填写此栏目。

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填写机构编制部门,并填写其批准成立机构文件的文号;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非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填写批准成立该机构的有关部门及批准文件文号。

执业许可证书: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业务需要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填写其执业许可证书的名称及证书号码,其他事业单位不填。

机构规格:指由审批机关批准的机构规格;不定规格的,此栏不填。

人员编制:经机构编制部门核批的事业单位直接填写批准的编制员额;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

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分支机构简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内设机构)。

宗旨和业务范围: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和业务服务项目,一般按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任务内容或批准成立文件有关职责内容填写。要求语言精练,用词规范,一般不超过150字(含字符)。

(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本申请书所填写情况属实”,并亲笔签名或加盖(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同意”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联系人:填写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经办人11位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填写经办人单位所在地邮编。

表格其他项目不用填写。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曾用名:填写法定代表人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如无则不填。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按XXXX年XX月XX日格式填写,如“1975年03月16日”。

身份证号:填写法定代表人18位身份证号码。

民族:填写法定代表人的民族,如:“汉族”。

现任职务:填写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有兼职的填写XXX兼XXX。

技术职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四选一填写。

政治面貌:填写党派名称,如中共党员、无党派人士、群众等。

文化程度:填写最高学历,如: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等。

所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全称。

家庭住址:填写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填写户籍所在地,按户口簿填写。

本人简历:详细填写参加工作后的个人经历。按单位、职务分项填写。

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填写“同意”,负责人签名,盖举办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填写法定代表人11位手机号码。

三、《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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