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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生育津贴申请表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一、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应于怀孕后12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并在天津社保医保科做备案),12周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 ⑸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住院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携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的准备材料: ⑴《医疗保险证》原件; ⑵《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 ⑸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安徽省直职工生育津贴申请表

附件2 安徽省直职工生育津贴申请表 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两份。 2.生育分娩:用人单位或职工持此表、出院小结(以上为原件),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为原件和复印件),到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手续。 3.计划生育(人流):用人单位或职工持此表、门诊病历,结婚证、计划生育的诊断手术证明和超声报告单(以上为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人流的),到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手续。

安徽省直职工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按%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分娩或流产后,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2.用人单位或职工填写《安徽省直职工生育津贴申批表》(一式两份),其中用人单位医保经办人须在“用人单位意见”栏目里注明生育津贴支付给单位或职工(支付给单位的要提供开户行和账号)。 3.生育分娩:用人单位或职工持此表、出院小结(以上为原件),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为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工伤生育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手续。已经在合肥市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待遇没有享受完的)要求提供:单位证明、合肥参保凭证及合肥市生育中心发放生育津贴的证明。 4.计划生育(人流):用人单位或职工持此表、门诊病历,门诊发票、结婚证、计划生育的诊断手术证明和超声报告单(以上为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人流的),到省工伤生育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手续。 5.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6.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每月5日前受理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对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费用,次月一次性拨付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账户。 7.用人单位欠缴或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待遇。 8、计划生育没有在省直生育定点医疗发生费用的参保职工,不能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9.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在办理职工生育津贴申请业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邮编:230061。联系电话:(0551)。

生育津贴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温馨提示: 1. “因何情形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根据实际填报,如产妇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需在生产日 期后注明死亡时间。如属于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外国(境)籍人员的,应在相应日期后 注明婚姻状况。 2. “丧失单位依托”指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三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 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个人社保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 个人申报信息 是否已在我市办理生育保险就 医凭证或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是 □否 因何情形而申领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顺产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 □生育多胞胎(分娩婴儿个数 ) 流产:流产日期 年 月 日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2个月以上(含2个月)4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手术日期 年 月 日 □取出宫内节育器 □放置宫内节育器 □实施输卵管结扎 □实施输精管结扎 □实施输卵管或者实施输精管复通 产假工资领取情况 (丧失单位依托人员填写) □未领取产假工资 □已领取产假工资 (以下为个人填写部分) 本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核对并承诺以上申报情况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日 期: (以下为用人单位填写部分) 我单位已核实并承诺以上申报情况属实,职工就业 期间已按规定支付工资。 (单位公章) 日 期: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详细说明及填表表样00

一、凡在定点医院已经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和孕期门诊检查费用的职工,到医管中心申领生育津贴时,只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共4个证件) 2、住院病历里的出院记录、分娩记录、难产及剖宫产的还需提供医院有关诊断证明及手术记录。住院费用报销结算单、孕期检查报销结算单。 3、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情况证明表一份(填写格式详见表样1)。 4、生育津贴申领表一式三份(填写格式详见表样2)。 5、由生育的职工本人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大致内容如下: 本人ⅩⅩⅩ,现委托我单位保险经办人ⅩⅩⅩ办理我的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ⅩⅩⅩ(本人签字)

表样1(凡红字部分都需要填写或盖章) 济宁市任城区生育保险职工生育情况证明表 单位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表格内容信息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填报单位负责。

表样2(凡红字部分都需要填写或盖章) 济宁市任城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

二、领款员到医管中心领款时需提供给财务科的材料: 领款员首次到医管中心财务科领款时,需提供以下1—3条资料: 1、生育保险领款员情况表(填写方式详见表样3) 2、单位授权委托书(手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内容大致如下: 任城医管中心: 我单位职工ⅩⅩⅩ为我单位保险专管员,单位授权其办理我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领款业务,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4、单位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章;(普通收据即可,每次领款必带)。

表样3(凡红字部分都需要填写或盖章) 济宁市任城区医管中心生育保险 领款员情况表 单位(章):年月日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写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写 有很多企业会帮员工购买职工生育保险,这个待遇的申请往往需要填写申请表,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希望大家喜欢!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填写要求 1.姓名 2.社保保障号:身份证号 3.个人代码:社保8位代码 4.工作单位 5.单位代码:可问负责缴纳社保的人员 6.配偶姓名 7.配偶身份证号码 8.户口所在地(配偶的,可看户口本) 9.准生证号(准生证上的编号) 10.独生子女证号码(独生子女证上的编号)《此项如有证就填》 11.分娩时间(小孩子出生时间) 12.新生儿出生证明编号(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编号) 13.接产医院(小孩子出生的医院) 14.生育情况(剖腹产为难产) 15.配偶有无工作单位是否享受生育有关待遇(去配偶户口所在

地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16.男职工单位证明(男职工单位公章) 1、申报单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 2、申领生育待遇申报材料:医院收据、诊断书、费用明细、《婴儿出生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胎的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异地生育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及生育所在医院等级证明。 3、申领计划生育待遇申报材料:医院收据、诊断书、门诊医疗手册,人工流产职工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需另持退休审批单复印件。 4、由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人统一办理。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相关规定 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 2、根据《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报销情况是这样的: A、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B、保障为——

生育津贴申请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申领单位:(盖章) 相关材料审核 注: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正常生育:(1)(2)(3)(4)(5); 2、终止妊娠:(1)(5)(6)(8)及妊娠B超单; 3、男职工配偶:(1)(2)(3)(4)(5)(7)(8)(9)(10); 4、失业女职工:(1)(2)(3)(4)(5)(7)(8)(9)(11) 上述资料中(1)(2)(3)(4)(5)(6)(11)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8)(9)(10)需提供原件。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审核人:审核时间: 此表可到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8946074.html,/下载

人生中每一次对自己心灵的释惑,都是一种修行,都是一种成长。相信生命中的每一次磨砺,都会让自己的人生折射出异常的光芒,都会让自己的身心焕发出不一样的香味。 我们常常用人生中的一些痛,换得人生的一份成熟与成长,用一些不可避免的遗憾,换取生命的一份美丽。在大风大雨,大风大浪,大悲大喜之后,沉淀出一份人生的淡然与淡泊,静好与安宁,深邃与宽厚,慈悲与欣然…… 生活里的每个人,都是我们的一面镜子,你给别人什么,别人就会回待你什么。当你为一件事情不悦的时候,应该想想你给过人家怎样负面的情绪。 世界上的幸福,没有一处不是来自用心经营和珍惜。当你一味的去挑剔指责别人的时候,有没有反思过自己是否做得尽善尽美呢? 假如你的心太过自我,不懂得经营和善待,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感受,那么你永远也不会获得真正的爱和幸福……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我们所行走的每一步都是在丰富生命的意义。我们一边穿越在陌生的吸引里,一边咀嚼回味着一抹远走光阴的旧味,一切都是不可预料,一切又似在预料之中。 人生看的多了,走的多了,经历的多了,也就懂得多了。每一份深刻的感悟大多来自一个人深刻的经历。 人生总有那么一两件重大的事情让你成熟和改变。这份错失,会让你反思自己,检讨自己,叩问自己,也让你意识到了自己真正的缺失,这或许就是一份痛苦的领悟吧! 人生可以平平淡淡,亦可以异彩纷呈。相信只要自己的德馨足够善美,上天就会把最好的一切赐予你。予人快乐,收获快乐;予人幸福,收获幸福;予人真情,收获厚意。人生的一切往来皆有因果,生活只善待有心人…… 假如你有一颗计较的心,你就会很难获得一份幸福。当一个人放下了自己内心的那份累心的奢求,你的心空就会变得更加蔚蓝干净。 宽容,不仅是一种豁达的态度,更是一种心灵的品德,是一种处事的修行,宽容别人不是低矮了自己,而是释放了自己,升华了自己。你把世界宽待在心中,世界也同样装饰了你的一份美丽。 当你简约、释然了自己的时候,你会发现另一份生命中的快乐。那快乐是发自一颗简单的心,那快乐是从心灵的草地里欢快的迸发出来,通过你温柔的眼眸和开心的笑声来传递。 所以,心宽便心悦,你人生的天空是什么颜色,往往取决于你对人生的态度和对于自己情绪的驾驭…… 世界上美好的东西那么多,有缘来到你的身旁,被你握到掌心的却又那么少。所以一切在的时候请学会珍惜,因为大多美丽的东西只会为你来过一次。你一不小心就会失落,无处找寻,增加了你人生的又一次遗憾…… 过往,终是回不去的曾经。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人总是在回味的时候才知道甜美。往事已矣,该放下的终归要放下,该忘记的一定要学会忘记。 其实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不是我们的,在人间,我们只是一场心灵的路过而已……或许唯一属于过我们的,只是生命刹那的快乐与悲伤,以及自己一颗思索的灵魂…… 站在时光的路口回望曾经,盘点每一份经历过的心情,人生有太多得不到的美好,有太多想不到的结局。终有一天,我们热望过的,贪念过的,彷徨过的,握紧过的,放手过的,都将化作尘埃随风飞去…… 人生渺如尘埃,小如露珠,寻常如泥土,从不可知处而来,到不可知处而去。我们用灵魂结伴身体,走过这短暂的一朝一夕的寒暖,踏过流年的坎坷与花香,便是在世间真正的来过了。

生育津贴申请个人承诺书

承诺书 XXXX有限公司: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申请生育津贴拨付所需材料和本承诺书第2页附件(《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内容。我清楚地知道本人有义务协助公司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并就生育津贴的拨付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本人原因造成社保经办机构拒绝拨付生育津贴的,由本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同意公司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员工签名: 日期:年月日 第1页

附件: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节选) 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第三十条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申请拨付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的生育津贴,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申请拨付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统筹地区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除应当相应提供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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