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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澄城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今年是我县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工作对建成具有地方特色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至关重要。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目标任务及绩效考核顺利完成,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源头管控的总体部署和“研究原理,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布预警”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化新要求,健全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实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综合防治;科技防灾、管控风险;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众参与、损害担当”的原则。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19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极为密切,强降雨和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全县共有地质灾害易发区3个,总面积约420.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7.82%。我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1处;按灾害类型分类,崩塌31处、滑坡7处、地面塌陷33处;按规模大小分类,大型7处、中型34处、小型30处;按险情等级分类,大型3处、中型21处、小型47处;按稳定性分类,较稳定38处、欠稳定33处。地质灾害隐患共威胁1867户7387人、7915间房、845孔窑洞、14258.9亩耕地、18.9亩林地、2500m水渠、7450m公路,威胁财产22910.31万元。

三、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经气象部门数据分析和预测,预计澄城县2020年1—10月总降水量:520~57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01成。春季第一场≥20.0毫米的透墒雨出现日期较常年正常略偏晚;初夏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早;盛夏有10天左右的轻伏旱,出现时间较常年略偏晚;秋淋出现时间接近常年,强度偏强;终霜冻出现时间接近常年,初霜冻出现时间较常年略偏迟。

根据今年降水趋势预测、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其它人为活动的影响,预计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全县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几率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为严峻。

四、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根据汛前排查结果和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从中选择71处作为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点。按照地质灾害点的险情及地质构造等因素将县域地质灾害防治划分成七种:

(一)重点防治区。该区主要分布于尧头镇锁子头至城关街道办北关以南、尧头镇曹村至蔺庄河以北及庄头镇程赵至李家河范围内,以煤矿采空塌陷为主,在城关街道办西河段发育滑坡、崩塌灾害。该区面积为77.27平方千米,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43处,其中地面塌陷29处、崩塌12处、滑坡2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中型27处、小型12处;威胁1566户6513人,房屋7376间;影响耕地12724亩、水渠3.55千米。

(二)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洛河河谷、大浴河河谷下游以及大浴河刘家河至马家河地段。区域内地形条件较差,河流切割强烈,人口较为密集,人类工程活动较为强烈,发育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该区面积为163.12平方千米,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崩塌9处、滑坡3处,地面塌陷3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中型8处、小型5处;威胁206户920人,房屋706间;影响公路1.865千米。

(三)重点防治点。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等级、危险性等,将威胁人数在30人以上、重要交通干线、动态变化大的隐患点确定为重点防治点。全县共有重点防治点9处,分别为段庄坡地面塌陷、东村地面塌陷、段庄1#地面塌陷、越家庄地面塌陷、尧头地面塌陷、张卓一二组地面塌陷、董家河地面塌陷、中社崩塌、渭清公路崩塌。

(四)重点防范村镇。根据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隐患点分布,全县确定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9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村。分别为:地面塌陷威胁的安里镇、尧头镇、庄头镇、城关街道办;地面塌陷威胁安里镇的段庄村、张卓村,尧头镇的尧头村、东村、浴子河村,庄头镇的越家庄村,城关街道办的串业村,交道镇的中社村,冯原镇的什二村。

(五)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根据交通路段的重要性,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近年来灾情和险情发生频率,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路段为澄城县西部渭清公路善化段、G342尧头辖区段等路段。

(六)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有关镇(办)要依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区分布情况和重点防范期要求,监测预警、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等防范措施以及组织保障和防治责任等内容。

(二)完善防灾制度。各有关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査制度、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资质单位进行全县地质灾害专项排查及重点镇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各镇(办)要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指派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由隐患点所在辖区有关镇(办)确定的监测人负责组织实施,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每月一次报送县自然资源局。

(四)进行地质灾害的宣传培训及隐患点应急演练。各镇(办)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节日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救灾、自救、互救知识。各有关镇(办)要在汛前完成一次镇级应急演练,6月底前完成全部应急演练的50%,8月底前完成全部应急演练任务。

(五)加强应急预警。各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要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进行升级和加快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各镇(办)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确定临灾疏散路线。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预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转移群众、第一时间报告灾(险)情、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坚决杜绝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六)完善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各有关镇(办)和职能部门要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编制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抢、撤”预案,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要结合实际,统一规划,从组织、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防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把有关镇(办)、村、组、工矿企业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

(七)加强项目监管。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内选址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在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选址的交通、水利、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自然资源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从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有效规避灾害风险的原则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核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杜绝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上将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县人武部、政府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镇(办)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刘耿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属区域化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旅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公路段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准确可靠信息,积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做好监督检查,各镇(办)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抢险队、治安保卫队、医疗救护队、后勤保障队和办公室等机构,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部门联动,强化工作落实。县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降水实况,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及抢险救灾提供可靠依据。县应急管理局要与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在汛前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镇(办)应结合实际,汛前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各项制度,汛中加强重点区域巡回检查,完善防御措施,增强突发性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值班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略)),负责对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勘查、调查,为抗灾救灾提供可行性方案,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经费,狠抓工程治理。县财政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防治工作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原则,利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进一步推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搬迁应同移民搬迁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有关政策有计划开展。同时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四)坚守制度,确保安全度汛。一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建立健全值班记录。二是严格执行险情巡查制度。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定期检查制度,坚持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重点检查灾害监测情况、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三是严格执行汛期报告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各有关镇(办)要实行“零报告”值班制度,每天下午17:40前向县自然资源局上报险点监测情况。发生灾情要在规定时限内(大灾2小时之内,中灾4小时之内,轻灾12小时之内)向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并积极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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