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析传销模式资金分配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传销奖金分配制度:五级三阶制
"五级三阶制"(简称"五三制")这是目前中国本土非法传销组织中最常用的一种奖金分配制度,非法传销人员鼓吹说这个制度是目前世界上最人性化的直销制度,对每一个加入者都是最公平的,最适合老百姓操作的制度。不论你有没有文化,从事什么职业,处在哪个阶层,只要你交纳了3900---2800元不等的入会费,你就可以从事这个"暴富"的事业。并喧嚷成为A级代理商后,每个月的工资都有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记者经过很长时间实地的接触与了解,发现这套制度中漏洞很多,并不是象每个人想象的那样,简单的找到两名下线,然后两年后就能每月挣到几十万,其实这都是前人所编制的"谎言",这是一条由"海市蜃楼"衬托出的、虚幻的"成功"之路。
五级三阶制、无限代累积制、出局制!
传销组织是靠新加入者交纳的高额入会费来赚钱的!每个加入者在受骗后,又用花言巧语骗来他人加入,以回收投资,维持其发展。
由于传销组织的不同,交纳的入会费一般在3900元到2800元不等,近期有一些传销组织改为2450元或2340元不等,但是大同小异,我们就拿"爱博美娜"采用的2900元来做举例吧
"五级"是奖金制度的五个级别,即E级会员、D级推广员、C级培训员、B级代理员、A 级代理商(如图一)。
"三阶"即加入者晋升的阶段
1.从E级会员升为C级培训员为第一个阶段,当你人数达到当时就晋升。
2.C级培训员升为B级代理员为第二个阶段,当你人数达到在下个月的一号晋升。
3.B级代理员升为A级代理商为第三个阶段,当你人数达到也在下个月的一号晋升。
"新朋友"在交纳2900元成为会员E级后,当你达到相应的点数后就会晋升相应的级别,你个人只要发展两个人就可以了!这样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八呈几何级数倍增的形式壮大。
(图一)
级别点数
E.会员70点--200点
D.推广员300点--900点
C.培训员1000点--6400点
B.代理员6500点--39200点
A.代理商≥39300点
三名直属下线是B级需51600点、
两名直属下线是B级需77000点。
五级三阶制里有四种奖金分配制度:
1.直接销售奖、E:15%、D:20%、C:30%、B:42%、A:52%。
2.级别差额奖、共有十个,是用上一级的直接销售奖减去下一级直接销售奖所得出的金额。
3.辅导或育成奖、只有C级培训员和B级代理员能拿到的奖励,是当你的下线和你同一级别的时候,你所拿的奖励,当你是C级培训员的时候,你的下线也晋升为C级培训员的时候,可以拿到4%的辅导或育成奖98元;当你是B级代理员的时候,你的下线和他的下线都晋升为B级代理员的时候(算你三线B),可以拿到3%73.5元和2%49元的辅导或育成奖(当你只有一线B或超过三线B的时候,这种奖项就拿不到了)。
4.福利或分红奖、7%171.5元,这个是别的级别拿不到的,只有第一代A级代理商能拿到,当你的下线在有一个晋升为A级代理商的时候,你就拿不到了。
2900元交上去之后,要减去所谓的"税收"450元,其实这个"税收"是没有的,稍后我们再讲这个"税收"到那里去了。
E级会员拿走15%367.5元的直销奖,剩下的被上面的人层层拿走,D级推广员拿走
5%122.5元差额奖,C级培训员拿走10%245元差额奖,B级代理员拿走12%294元差额奖,A 级代理商拿走10%245元也是差额奖,但是A级代理商还要拿走7%171.5元的福利或分红奖,A级代理商一共要拿17%416.5元,还有1%24.5元被留做海外旅游用。还有980元就被幕后的总代理商拿走,这个总代理商只拿出200--300元左右来购买传销所用的产品,剩下的就揣进自己的腰包了。
这个总代理商就是整个网络的幕后操纵者--也就是"网头",在网络中只有极少数高级别的人能见到他和知道他的行踪,一般"网头"是经常更换居住地和手机号码的,都是单线联系。
这四种奖金分配表面上看起来非常的合理,而且奖金支出率高达69%其实不然,伴随的只有一个接着一个的谎言。
1.产品分大套小套,讲课按大套3900元讲,运做按小套2900元,并只给累计70点,表面讲课说只要发展超过393人就可以晋升A代理商,其实不是这样的,要想晋升A代理商必须达到相应的点数,因为每套产品2900元只给累计70点,所以有四名直属下线是B级,39300点须562人才可以晋升A级;三名直属下线是B级,51600点须738人才可以晋升;如果只有两名直属下线是B级,77000点那就得发展到1100人才能晋升A级代理商,这个一般在加入后你发展了下线,开到工资的时候才会知道,但这时你已经投入了,并把自己的亲戚、朋友带入进来,所以只好昧着良心做下去了。
2.表面上看奖金的支出率是69%,其实只有60%
我们来看看第三种奖金辅导或育成奖吧
当你是C级培训员的时候,你的下线也晋升为C级培训员的时候,你可以拿到4%的辅导或育成奖98元;其实这个钱不是公司或网头给的,是从他的上一级别B级代理员所拿12%的级差奖中扣除4%,奖励给C级培训员的,也就是说实际B级代理员只能拿到8%196元。
当你是B级代理员的时候,你的下线和他的下线都晋升为B级代理员的时候,可以拿到3%73.5元和2%49元的辅导或育成奖,这个也是从他的上一级A级代理商所拿10%的级差奖中扣除5%,奖励给B级代理员的,也就是说实际A级代理商只能拿到5%122.5元。
这些是不对B级代理员以下的人员讲的,只有晋升为B级代理员后才能了解。
3.在每一位传销人员的每月工资超过800元时,要交纳20%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国家是没有收到这个税收这个税收也根本没有交!在最早的武汉新田时代,这20%的"个人所得税"是偷着奖励给B级代理员的(B级以下的人是不知道的),现在运做正在"五三制"的"个人所得税"都没有往下发,而是被黑心的"网头"揣进自己的口袋了。
4.另传销组织为了迷惑人心,让新加入者必须向所谓的"公司"交纳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送到"公司"去存档。但记者了解过几位在传销组织已经做到A和B级的人,一般都是B级代理员去接钱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的,这个在拿来之后就被他们偷着撕掉或扔掉了,上面根本不要这个,只是做给下面人看的。
5.新加入者所交纳的钱,一般都滞留在B级代理员的手中,在月末的时候,由上面的人通知,这些B级代理员带着这个月所上来的钱,从各个地方汇聚到通知的城市和地点,交给上面的A级代理商,在把上个月的工资和业绩单带回去给下面的人开工资。每个月汇聚的城市都不同,只有到月末的时候才知道去那里,组织非常的严密,下一级绝对不知道上一级的事情。一般这个时候才能看到A级代理商和网头。
6.在传销组织中还有一个极具有吸引力的奖项,也就是他们所鼓吹的美好结局"出局制"。
只要交纳2900元入会费成为会员后,依次发展下线晋升级别,一直到晋升为A级代理商。成为A级代理商后,如果一条线的下面有4个人再升为A级代理商,你就可以"出局"了,这时你会拿到一个叫"五三二奖"52万的奖励,由于最少必须有两名下线才能晋升A级代理商,所以离开网络的时候,"出局"一项就能拿走104万,之后就无钱可赚了。这也就是他们所说的皇帝轮流做,谁都有钱可赚。
如果你有三名或三名以上的下线,"出局"的时候还能拿到一个叫做"中心发货奖"的奖项,每条线给50万元,那么加上上面的"五三二奖"52万,一条线就能拿走102万,三条线也就能拿走306万。
(图二)
A(你)
1.A50元
2.A30元50元
3.A20元30元50元
4.A20元30元50元
5.A20元30元50元
6.A20元30元
7.A20元
那么"出局"这个钱是那里出来的呢
是出自那所谓的"税收"450元!
450元中要扣除一个叫"代理员费"的200元,这是给第一代B级代理员的奖励(你的下线如果在有一人晋升和你同一级别,你就那不到了)。因为B级代理员是要经常到各个地方去"分享"的,所以给这么一个奖项作为补助(这是"爱博美娜"的一种奖法)。在新田时代是第一代B级代理员只给100元,当你下面有三线B拿不到育成奖的时候,在给那100元的"
代理员费",在有一人晋升B级代理员时,你就什么也拿不到了,只有等待点数晋升A级代理商了!这个也是B级代理员以下的人员所不知道的!
剩下的250元是留给"出局"用的,200元是五三二奖,50元是中心发货奖。
"五三二奖":当你的直属一条线(串线)产生四个A级代理商,这是你就开始出局,拿出局奖中一个叫"五三二"的奖项,在你直属第一个A级代理商的另一条小线或几条小线(串线产生A级代理商的这条线叫"大线"),从即日起每加入一个人提50元;在第二个A级代理商的另一条小线或几条小线,从即日起每加入一个人提30元;在第三个A级代理商的整体下面,从即日起每加入一个人提20元。
当你在直属A级代理商的下面提够"五三二奖"52万的时候,从即日起他的下面在加入新人你就拿不到钱了,应该你的直属下线来拿"五三二奖"了。
加入一人最多提50元,最少提20元。所以,从你开始拿出局奖的时候,需要这条直属下线的整体下面加入一万---两万的新人,你才能拿够这个52万,最少也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由于"五三二奖"在交纳的2900元之中是出自所谓扣除的税收的,只留有200元,所以最多只能10个A级代理商一起拿。但是,一万--两万的新人加入,最少还得产生30个A级代理商那么如果你是第30个晋升的A级代理商,你就得等三四年以后才能开始拿;这时你的下面最少也得产生90个A,如果你是第90个晋升的A级,你就得等十年以后了。
"中心发货奖":当你有直属三条线以上,每条线除了五三二奖之外,另每条线给50万的中心发货奖。450元的税收中还剩50元,就是留给它的!(一条线出局得最少一万人,每加入一人50元)
"五三制"中存在很多弊端,就导致这些年"五三制"群体中产生一种现象----"裂变"!
开始的陷阱被识破后,很多人都还可以接受,因为在他们的心中、在不远的将来,还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就是这个"出局"!但是很多人承受了很多、失去了很多,曲曲折折的走到
最后,发现这个美好的结局离他很遥远。于是为了对自己进行弥补和满足自己的私欲,这些人铤而走险,把自己的团队带出去,找一个莫须有的公司,随便找一些产品,开始另起炉灶。这些网头只把团队当成赚钱的"工具",根本不考虑下面人的死活,是极其不稳定的,随时都有蹦盘的危险。
最早"五三制"在东北只有三个整体,1.以"扬玉勇"为领导人、2.以"杜长海"为领导人、3.以"陈如义"为领导人!但是在短短的几年间,在东北就已经最少"裂变"出超过500个群体。值得政府及主管部门注意啊!
表面上看,传销组织的规则是极其严密的,似乎每一个加入的人只要按照规则去做,简单的发展两个下线,就可以坐享其成,在一两年后就能成为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但事实却远非如此。传销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骗局,它的成功率只有2%,骗术其实是有限的,谎言也总有被识破的时候,但加入者似乎只看重金钱,当"新朋友"交钱入会以后,即使识破骗局,也并未幡然醒悟,很多人也都被金钱和虚幻的未来冲昏了头脑,蒙蔽了良知。产生对金钱"扭曲"的追求,而不断的去钻研"骗人"的技巧,把自己的亲人、朋友一一骗入进来。维护自己的一己私利,也维护着深藏在幕后"网头"的利益,这也正是非法传销"永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终于出现了,非法传销从业者的心态一旦扭曲,就很难在简单的说服教育上改变他们了,所以需要我们管理者、研究者、每一个人做坚苦卓绝的努力,来拯救这些"可怜"的人!
真正的直销是一个改变人、创造人的行业,没有一个直销行业的成功者不改变就成功的!很多人来到
直销行业中,首先改变自己的观念,然后改变自己的自身素质,增强自己的生存能力!
但是这些非法传销的从业者学到什么了呢他们整天学习怎么样编织所谓的"善意的谎言"!整天做的就是怎么维系这个谎言不被识破。但当他们走到最后的时候会发现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美丽的陷阱"!
他们根本就不掌握真正直销的生存技巧,到以后国家不会淘汰他们他们之中决大多数的人,自己就把自己淘汰了!
在他们所谓美好事业里成功率只有2%,1100人只有一两个人是A级,十几个人升到B 级以上,成功的人越多,那下面垫底的人也是随之增加的,这是不变的规律!98%的人只是去完成给那2%的人累计点数的任务!说白了就是那2%成功路上的一块垫脚石,赚钱的一个"工具"而已!
正在非法传销旋涡中挣扎的每一位朋友,你现在有必要停下来好好想一想----你会是那2%成功的人!还是那98%失败里的!看看你身边还有几个人在坚持真的是每个人都得到改变了吗?真的是每个人都赚到钱了吗?真的每个人都无怨无悔吗?
当你们满身伤痕累累的走过这满是"荆棘"的成功之路的时候,你们会发现所谓的"成功"、"金钱",只不过是前人留下一个又一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当初冲动的选择,就已经注定你们悲惨的结局了!
中国传销现状分布图 目前在中国有两大传销组织,分划于长江以南,以北。长江以南主要以“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为主。长江以北主要以“三商法,五三制”、“武汉新田”、“青岛旭日”、“假天狮”、“香港山霸”、“蝶贝蕾”,两大传销组织有着不同点,以北主要以“趴地铺”“吃大锅”上午集体上课,下午“串网”。传销有三种表现形式:“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主要类型包括以下三种:有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网络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振兴东北”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传销(异地邀约,俗称‘老鼠会’);有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网络电话”、“网赚”、“基金”、“网络教育”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网上传销;有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以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的传销公司。在这三类传销模式中,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传销(简称‘异地传销’)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
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看电视、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传销人员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毫无诚信,破坏了人与人的信任资源,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导致很多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传销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传销违法犯罪‘经济邪教’的本质日益凸现,打击传销已迫在眉睫! “异地传销”从业人员正在从农民、下岗工人、大学生、退伍军人这些传销的主流群体扩展到国家公务员、退休干部、演艺人员、记者、律师、甚至研究生、博士生、教授,参与人员不分地域,沿海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老板、白领,北京人、上海人、天津人,都趋之若鹜。现在全国除了西藏外,所有省份都活跃着“异地传销”的身影,目前全国参与“异地传销”的人员至少上千万,数目触目惊心。全国传销猖獗的省市有:广西、河北、山东、天津、河南、安
10个传销和变相传销典型案例 1、重庆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 2004年3月,重庆市工商、公安等部门发觉在查处的传销案件中,在校和毕业学生占有相当比例。据了解,去年10月以来,传销组织打着所谓“欧丽曼(香港)亚太有限公司”的幌子,在重庆市渝北区传销“欧丽曼”化妆品。通过调查,发觉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邀人入伙,再通过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属之间进展下线,形成多层次传销网络。要紧集合在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龙溪街道和双凤桥街道等地的民房内,生活条件十分窘迫。传销人员中,80%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分不来自湖北、河南、江西、山东、云南、四川、河北等地院校。在传销组织的操纵下,有的明知上当受骗,却不得不按照“上线”的要求进展人员;有的明知违法,为挽回缺失,仍去骗自己的亲朋好友;有的为了生存,甚至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重庆市工商、公安等部门与渝北区委、区政府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工作力度,并成立了渝北区集中整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商、公安、教委、街道办事处、民政等部门联手开展行动。 按照举报,工商、公安执法人员一举捣毁了位于渝北区龙昌街的一个传销窝点,挽救出53名参与传销的湖北院校学生,并联系在渝的湖北省公安厅、教育厅工作组,将受骗学生护送返鄂。随后,渝北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全面展开。重庆市工商机关与市、区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通过“发动群众、摸清情形;公布电话、扩大线索;集中力量、分头行动;发觉一
起、查处一起”等方式和开展拉网式清查。共捣毁传销窝点143个,审查涉嫌传销人员456人,抓获传销组织者5人,暂扣传销款38万余元。 2、山东泰安查处青青年被骗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案 2004年6月,山东省工商行政治理局接到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批转的举报信后,迅速行动,一举查获了山东泰安的一个传销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的非法组织。该组织以诱骗青青年为主,对其进行精神和暴力双重操纵,每骗到一个新成员,团伙头目就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反复“洗脑”灌输“成功”理念,然后扇动其加入或向家里骗钞票加入,逼迫其进展下线,连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 具体做法是:每人须缴纳2900元购买一套所谓的“化妆品”,取得加入资格并可进展他人加入,每进展一个下线可得300元的“奖励”,除从直截了当进展的下线人员获得“奖励”外,还可从下线进展的人员获得间接“奖励”。在整个运作中,全然没有产品,实际上确实是“拉人头”诈骗,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属于传销和变相传销。 山东省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对该组织进行了严格打击,并主动挽救被骗的青青年。现已捣毁传销窝点2个,挽救被骗人员1 0余名,查获用于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存折等一批物品,将5名传销骨干分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山东省工商、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线索,抓捕头目,扩大战果,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报告目录
五、 (16)
六、报告附录 (17) 报告联合编制机构简介..................................................................................................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 (报告正文) 一、报告介绍 调查背景 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网购”、“网赚”等词汇在互联网上炙手可热。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致使大量网民受害者深陷泥潭。 为此,我国最早创办、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以研究与传播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己任的第三方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China e-Business Research Center),通过联手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启动了“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利用行业监测、问卷调查、用户反馈、专家座谈、案例研究等多种途径,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网络传销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并最终撰写了这份报告。 调查内容 本报告主要针对以“电子商务”名义进行非法网络传销的企业展开调查,主要内容包括网络传销现状与特征、网络传销组织运作模式、目前网络传销企业的发展现状等方面。 调查目的 本报告通过对网络传销的概念、网络传销运作模式、网络传销用户群体、网络传销的现状、特征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能够警醒广大网友,避免被迷惑;也希望能够为工商执法部分提供参考资料,协助他们及时查处网络传销组织。另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呼吁:全国广大网民与广大受骗者,及时揭露身边的网络传销组织,促进电子商务与合法直销的健康发展。 调查对象 本报告主要针对打着“电子商务”旗帜的网络传销组织。传销分子将传统传销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利用网络发展下线。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中国传销地图出炉 传销遇上反传销 这是一栋再普通不过的3层小楼。几乎每一个进入这里的人,都曾怀揣一个伟大的梦想。可是在这里转一圈后,很多人的梦想就破碎了。 8月中旬的一天,来这里的几个人,抽着几块钱一包的香烟,或靠在沙发上,或直立身子挥舞手臂,描述着动辄千万元的项目,论证着“自动赚钱机制”的奥妙。 当别墅里的志愿者介入后,有人抱着家人痛哭,有人低下头苦笑,还有人呆呆地站在原地,像丢了魂。他们终于明白,他们是传销者,怀揣的梦想,不过是一场骗局。 这栋3层小楼,是一个反传销组织的所在地,在北京西南四环外的一个小区里。从去年开始,几乎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10点,争吵声、叹息声、哭泣声,就会在这栋小楼里回荡。 “我们就是要帮助来这里求助的传销者完成救赎。”该组织的发起人李旭严肃地说。据他介绍,该协会每年约救助2000名受害者。 在李旭团队绘制的“中国传销地图”上,越来越密集的红点汇成一片,淹没了大半个中国>> 刘卫军笔直地站在门外,尽管刚从空调房间走出来,他的额头还是挂满汗珠。 “太紧张,在里面受不了。”他捂着胸口说。房间里,女儿正在接受反传销志愿者的辅导,有心脏病的刘卫军听不下去。 来北京求助是刘卫军能够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曾在部队立过二等功,也曾在生意场上叱咤过,“从没怕过什么”。但提起卷进传销的妻子和女儿,这个身高1.85米的东北汉子忽然抽泣起来。 “传销太害人了。”刘卫军攥紧拳头,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他不敢相信,平时谨小慎微的妻子才离开家十几天,就整天嚷着要“3年内成为千万富翁”。 为阻止妻女继续疯狂,刘卫军曾拿着刀架在岳父脖子上,威胁电话那头的妻子:“再不回家就杀人。” 愤怒的刘卫军并不知道,刚进入传销组织的新人往往都不愿回家:在传销团队,有人帮铺床、有人帮盛饭、有人给洗脚,甚至连握手时都会低下头表示尊敬。
在校大学生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例分析 近几年,一度沉寂的传销向学校渗透发展。大学生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但是欠缺社会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和煽动,这就绐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以下为我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学生参与传销工作案例。 一、案例介绍 张某某,男,21岁,为计算机控制技术06级的学生。张某某性格外向,和同学关系处理的不错。由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大爆发,给身为2009届应届毕业生的张某某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由于张某某家在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在校3年学习期间有2年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因此该生急于寻找理想的工作,在2009年4月份即将毕业前被其高中同学以介绍高薪工作为名拉入传销组织,骗至三门峡一传销窝点洗脑,在被传销组织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后,开始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二、解决方案 我作为毕业班的辅导员,在学生请假离校找工作前就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联系体制,通过定期的电话联系了解毕业班学生的工作动态。而在与张某某的联系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反常现象,其手机经常无法接通,好不容易联系上后询问该生当前的工作状况,该生支支吾吾,不能说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单位。随后我便与其家长联系,了解该生的情况发现该生已经长时间不与家长联系,而且在春节过后返校前谎
称要偿还贷款,跟家长索要了8800元。但是该生并未向我提出还款申请,且之前的种种反常迹象让我觉得不对劲。经过与张某某同班同学的联系,以及与该生家长的沟通,通过电话、QQ等方式最终确定该生被其高中同学骗至三门峡参与传销组织。随后我陪同该生家长到三门峡市报案,与公安机关一起几经辗转找到张某某所在的传销窝点将其解救出来,并带回学校。返校后,经过我与该生的多次沟通和耐心开导,张某某清楚的认识到传销的危害,以及自己所范的错误,并作出深刻的检讨,从而端正了心态,在毕业前顺利找到工作,并与2011年考上家乡所在地的公务员。 三、案例分析与启示 (一)案例分析 通过与张某某的深入谈话,该生也知道传销是骗人的,但是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身为2009届毕业生的张某某深感就业压力空前加大,急于找到一份待遇好的工作以实现所谓的人生抱负,并偿还在校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该生之所以被骗,我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在起作用:首先,该生接触社会面较狭窄,涉世未深,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缺乏社会经验、识别陷阱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传销组织的欺骗性、隐秘性和危害性认识不够,这次受骗就是因为经不起同学的蛊惑而上当受骗;其次,由于该生家庭比较困难,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快速致富,尽快使家庭脱贫。这种急功近利心理导致他对传销鼓吹的一夜暴富的神话具有浓厚的兴趣,把传销当成了实现理想的阶梯,难以抵御所谓的高薪引诱和一些不切实际的“糖衣炮弹”
传销有三种表现形式:“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主要类型包括以下三种:有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网络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振兴东北”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传销(异地邀约,俗称…老鼠会?);有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网络电话”、“网赚”、“基金”、“网络教育”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网上传销;有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以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的传销公司。 在这三类传销模式中,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传销(简称…异地传销?)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看电视、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传销人员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毫无诚信,破坏了人与人的信任资源,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导致很多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提起传销的坏处,大家几乎都知道,但是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那是现在的很多都在怀揣发大财的梦想,而这中了传销分子的下怀,所以传销才会天天打击而又天天存在。在我国可以说传销是无处不在,不过据了解有几个地方可是重灾区传销很疯狂。 传销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传销违法犯罪…经济邪教?的本质日益凸现,打击传销已迫在眉睫! “异地传销”从业人员正在从农民、下岗工人、大学生、退伍军人这些传销的主流群体扩展到国家公务员、退休干部、演艺人员、记者、律师、甚至研究生、博士生、教授,参与人员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执法行动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西曹××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6月4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侦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交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案发,发展吉林、广西、甘肃、青海等地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二:台湾温××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公安部指挥广西公安机关,联手台湾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破获引诱台湾人到广西从事传销的特大传销犯罪组织,共抓获温××、陈××为首的台湾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广西抓获36名,在台湾抓获41名。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温××、陈××等人歪曲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设东盟自贸区政策,以旅游、考察广西房产开发和“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房产投资”为幌子,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采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引诱台湾民众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三:王××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A级头目64名。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2010年8
月,王××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截至案发,共发展黑龙江、山东、江西、重庆、甘肃等20个省份参与传销人员近9000名,涉案金额19亿元。 案例四: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共同破获亮碧思公司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名。侦查查明:近年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销售香薰油、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为幌子,以组织大量内地人员到香港、澳门参加“培训”为掩护,采用“拉人头”和按层级返利形式,引诱内地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多个省份,涉案金额数亿元。 案例五:重庆大足明×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23日,重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明×、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8月,重庆、广西、四川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该案,抓获传销组织A级头目41名。侦查查明:2012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明×、郑××等人以“1040工程”、“纯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交纳7万元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鼓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最高可获返利1040万元,同时规定每人必须发展3个直接下线,并按照发展人员和交纳“入门费”的多少确定级别,获取相应比例的返利。截至案发,共发展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案例六:上海城商城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4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海城商城公司刘××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截至8月底,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采取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826名。侦查查明: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
传销是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其实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国家领导人引进它肯定是有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 当时我国是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为了加速经济发展,从国外引进很多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传销就是其中之一,国家看到传销确实能解决就业问题,经济上也能得到很大的发展,还可以增加一部分税收,于是在94年重新审批了40多家公司,这几十家公司在国家严密的监控下运行得非常好,就拿安利来说。 虽然安利在中国投资不到2个亿,但是每年在中国就能赚走高达100亿。当时国家领导人看到国外的公司,在中国运行的这么好,为什么我们自己人不能做呢?俗话说得好:肥水还不流外人田!于是在96年的时候把审批权由国家工商总局,层层下放到各省、市、县,直至小小的工商所。由当时的40多家一下猛增到98年的几千家,从业人员高达2000多万,发展的这么快,管理肯定跟不上。 就在传销在中国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令国家领导人意想不到的后果。首先就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形成了一种变相传销,当官的和做传销的勾结在一起,利用职务之便、行政之便参与传销,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其次就是层层加价,由于传销在中国形成了炒作,在利益的驱使下,故意把商品价格抬高来获取钱财,当时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
深圳生产的“爽安康”牌摇摆机。 它的出厂价只有260元一台,传到福建福州是4000元左右一台,传到新疆的时候高达8000元一台。这样就严重违背了价格的规律学,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最后就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特别是那些高端阶层,利用一些不法厂家,生产假冒产品,以假乱真,严重的偷税漏税,侵犯了大中型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扰乱了社会的市场秩序;最为严重的就是我们老百姓谈传色变的非法传销,也就是地方上的一些黑恶势力和一些非法勾当利用传销这个模式,从事非法勾当,控制了人身自由,无形中形成了绑架勒索,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不稳定因素,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我们出门在外,人身安全肯定是最重要的。如果说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话,那我们赚再多的钱也没用。就在这种环境下,真假传销鱼目混珠,让老百姓无法分辨,纷纷上当受骗,形成了社会的不稳定,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状。在这种大趋势下,国家只能忍痛割爱,只好实行好坏一刀切,于是就在98年的4月21号,朱镕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一次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传销暂时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暂时予以取缔”,在一夜之间,将所有的传销公司全部封杀,那么前面领导人说到的两个暂时这就需要我们去反思了。 那么传销在国外能够运行的那么好,为什么在我国会失败呢?它肯定是有原因的。
传销犯罪案件的特点与侦查对策 [论文摘要]传销犯罪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更有效打击传销犯罪,《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在司法实务中,侦办传销犯罪案件仍面临着不少困境,文章通过分析当前经侦部门在办理传销犯罪案件时面临的难题,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论文关键词]传销犯罪侦查难点对策 传销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具有较强的经济破坏性和思想毒害性,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随着我国打击传销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犯罪活动已由公开转入地下,不断变化犯罪形式,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大大增加了打击传销犯罪的难度。 一、办理传销犯罪案件难点分析 传销犯罪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经侦部门在侦办传销犯罪案件中主要遇到“五大难题”,即立案难、抓捕难、取证难、追缴难和处理难。 (一)立案难 首先,对传销的主观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传销犯罪立案工作的进行:有的地方认为传销牵涉人员众多,查处不利于当地的稳定;有的地方分不清非法传销与合法直销的区别,认为是合法的市场经济活动;有的地方甚至认为传销活动对当地的经济有促进作用,进行地方保护等。其次,传销的犯罪手段多样,多以代理商、加盟店等形式出现,迷惑性强,而前期获取的证据又非常有限,使得经侦部门对某些行为难以定性并及时立案,容易错失最佳打击时机。再次,传销的窝点所在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等通常不一致,并且为了逃避打击,频繁迁移犯罪窝点,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常引发管辖争议。此外,虽然我国已明确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立案标准——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但实际操作中,这两个条件很难界定。 (二)抓捕难 由于传销组织的头目行踪诡秘,多异地、幕后、单线遥控指挥,且经常更换联系方式、居住地和“卡账”账号,反侦查意识强,极易“人间蒸发”。所以,在不少案件中,虽然传销窝点被取缔,传销商品被收缴,但主要犯罪嫌疑人漏网,甚至无迹可寻,被抓获的大部分是“小鱼小虾”。另外,要将传销犯罪人员彻底抓捕归案,也并非易事。有的传销窝点以公司、连锁店等形式作掩护,更多则采取“家庭式”管理,这类窝点多设在城乡结合部等较为偏僻、人口流动量较大的区域,不易引起注意。通常一个传销组织有多个窝点,分布广泛,甚至跨县跨市跨省,且每个窝点都有“家长”,一旦某个窝点被取缔后,其他窝点的人员便会闻风而逃。 (三)取证难
直销业的发展现状 一、中国目前直销业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期,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公司(Japan Life)“偷渡”进入中国改革的前沿阵地深圳,并开始按直销制度来销售床垫。虽然这家日本公司没有取得直销的经营许可,但是由于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对市场化的商品如何分销还处于空白和探索阶段。这家日本公司又是第一家登陆中国大陆的国外公司,所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没有太多去干预而是给予了这家公司更多的宽容和忍让。这家公司首先从深圳开始,然后进入广州发展,当时其发展速度之快之迅猛,连这家日本公司自己都深感震惊!不长的时间内很快就有很多的地下直销公司相继出现。 1990年11月14日,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标志着直销以合法的身份正式踏入中国市场。随后,直销业风起云涌、泥沙俱下,非法传销借此东风行骗大江南北。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当属福田公司,它以广东淡水为基地,诱惑内地人们进行非法传销,据报载被骗到淡水做非法传销的大量内地民工竟有数十万之多!一夜之间爽安康摇摆机成了“老鼠会”的代名词,福田公司成为了中国国内最具破坏力和影响力的非法传销公司。1993年、1995年、
1996年非法传销横冲直撞,手段之狠,气焰之猖,不仅破坏了中国良好的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政府官员言之已经到了“祸国殃民”的地步,不处之不足于平民愤! 经多次治理无效后,中国政府终于下定决心,1998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 10号)和《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 外经贸资发第 455号),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200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 55号);去年(2002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简称三部委)又联合发出的《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31号文》强调∶“……转型企业不得将雇佣的推销人员以部门、团队、小组等名目组成网络……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的产品金额计提报酬,不得以介绍加入等名目为由计提任何报酬……”,并强调该《31号文》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从此直销业被彻底打入“冷宫”,此后至今中国直销业步入低谷。 根据中国入世协议,中国政府官员承诺要在3年(2002--2004)之内要为无店铺经营立法,中国政府官员的承诺使得有的人和有的直销公司以为---“曙光已在前头”!其实并非如此。中国是一个大国,是一个政治度很高的国家,悠悠历史和中华民族魂都使它不会轻易受外部一切因素的左右和干涉。无论是中国国内的,还是已经在中国投资或准备投资的国外直销
摘要传销犯罪具有传播快、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近年来,传销类犯罪改头换面,以更具有迷惑性的手段卷土重来,遏制传销犯罪抬头的趋势,一方面公安机关需要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应对新型传销犯罪进行分析,揭露其犯罪本质,使全社会对其犯罪手段、方法和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形成共同抵制防范的共识。 关键词传销资本运作金钱游戏网络传销 中图分类号: d9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9-0592 (2013)06-195-02近年来,网络传销愈演愈烈,传播速度极快,欺骗性极强,社会危害极大。为了全面掌握网络传销的特点、演变趋势,探索查处网络传销的对策,笔者根据真实案件,从实证分析的角度从网络传销的形式、特征以及发现、取证、查处等环节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提出了现阶段传销的新对策。 一、主要特点 1.用时尚名称掩盖违法本质。同以往的传销手段相比,近年来的传销都有一个时尚新鲜的名称,如资本运作、金钱游戏等,为不法的敛财行为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但其本质仍然是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的传销行为。在孟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孟某“ 2010年3月份在湖北省宜昌市的一个县里参加了一个关于‘资本运作’方面的聚会,那里的人交现金入会,发展下线从中挣钱”;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李某以“资金游戏”高额回报返利为诱饵,大肆发展下线,被发展对象交纳一定钱款,继续发展下线获得返利。 2.不再以在购买商品、服务等经营行为作为掩护,直接以继续发展下线做为返利依据。
在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称此项目: “无需运营实体,不用做项目,发展下线就能挣钱”;一名参与传销者称: “该组织没有实体经营,是纯资本运作,其实就是发展会员,每名会员可以投资入会”。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一名参与传销者称: “我加入的是一个传销公司,但这个传销公司什么物品也不卖,就是发展下家来挣提成。” 3.发展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王某进行的“资本运作”每单是580元,最多投入21单。算上直接返点,实际上交纳8932元,仅 2010年3月至11月,王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204人,涉案金额高达元。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加入人需出资是50800元可成为三星会员,然后发展三人,凑足65份即可成为四星会员,凑足600份同时自己的三个下线都是四星,就可以成为五星。会员一共分为9档,三星两档、四星三档、五星四档,李根供述自己是五星第二档,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至少为600人,其涉案金额为304800元。 二、原因分析 1.传统传销衍生的新模式,群众对此认识不足。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传销传入我国沿海地区,主要采用以高昂的价格购买产品或服务,再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下家从中获得返利的方式进行传销、国家对此坚决取缔、严厉打击。多个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传销的案件引起的社会的广泛关注,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深入腹地的曝光使传销落入人人喊打的境地。而现今的传销更多的以光鲜积极的面目出现,组织传销人员将传销解读为高收益的新兴投资方式、将自己包装成善于抓住机会的实干家。现今广大社会浮躁、拜金风气盛行,加之对新时期的传销活动认识不足,不能看透其违法的本质,自然落入了传销的圈套。 2.传销活动多从熟人入手,采用谎言邀约的方式令其放松警惕,之后采用固定的套路和说辞,由谎言邀约、洗脑授课、实例展示、网络宣传等步骤环环相扣,使被邀约人难以识破。
揭秘传销组织真相 犹如温水中的青蛙一样,在缓慢、渐进、周密,甚至“ 科学”的洗脑流程之下,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之中,在一股庞大的无处不在的“气场”的影响下,经过无数次的“洗脑攻心”后,仅仅在传销组织内呆一个月,便能让一个人发生他自己也想不到的变化。 文/ 夕曦 温暖的“陷阱” 2009 年4 月末的一天,家住四川省农村的刘师傅被自己侄子以做工程的名义骗到广西柳州市传说中的“柳来开发区”时,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去的这个“柳来开发区”是传销组织凭空杜撰出来的一个名词。其真实的地点并不在柳州市,而是在邻近的来宾市。 在民间反传销人士的口中,来宾被称为是“曾经的传销之都,‘连 锁销售'的革命圣地”。2007 年5 月,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 目曾经以“广西来宾缘何成为传销天堂?”为题,对这个地区的传销形势予以了曝光。尽管总遭打击,但以民间“反传销联盟”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广西省内的传销现象有愈来愈烈的趋势。在反传销志愿者建立的QQ 群内,每天都有受害者加入。以至于从广西省的传销魔窟中逃出来的人,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如果有人叫你去广西做事,很好赚钱的话,那70%就是骗你去做传销;如果说叫你坐车到广西柳州那就90%是搞传销;如果广西来宾的话,那就是100%的传销!”当然,从来没有上过网的刘师
傅是不知道这些的。 刘师傅刚到柳州火车站,所感受到的是一种这辈子从未感受过的“温暖”:来接自己的侄子等人一见面就热情的打招呼,还二话不说,将自己的行李搬到了一辆出租车上驶向来宾,下车时还抢着付车钱;刘师傅刚掏出烟,便有人抢着举起打火机来帮他点;到了住处之后吃饭时,刘师傅必须是第一个动筷子的人,而且好酒好菜的进行招待;起床后,立刻会有人主动来叠被子;衣服刚一换下,马上有人拿去洗;甚至还有人主动帮他洗脚、洗袜子;最夸张的一次是,刘师傅不小心打了一个喷嚏,竟然立刻就有七八条手绢递了过来,没有一个惧怕自己染上H1N1甲型流感……侄子和他“同事”们的所作所为,让刘师傅骤然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亲情,和一种家庭般的温暖。“这真是一些好娃娃啊”,他不由的放松了警惕,开始在“娃娃”们的带领下,不时的出去逛逛,同时也跟他们一起聊天做游戏。偶尔会遇见一些新的同事,这些人会不时的跟刘师傅谈人生、谈理想、谈生活, 但闭口不谈公司、产品和制度。尽管刘师傅心中有很多疑惑,但侄子和大家都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只是说,不久后他就都会明白。从陆续的聊天过程中,刘师傅得知:侄子他们在从事一种“连锁销售”的新型“资本运作”的伟大事业。 不过,刘师傅还是对自己被骗到这里来心里感到很不舒服,于是侄子他们便开导他:“谎言是有善意和恶意之分的, 我们只不过用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你来开拓一个赚钱的事业而已。所以善
从“亿霖”传销案的分析看传销与正规销售渠道的区别 管研0801 尹萍学号2008000862 一、亿霖敛财手段 1、穷尽心思对公司进行包装。亿霖集团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料齐全,公司在互联网上建有网站,选择北京高档写字楼作为其营业场所,并找社会名人作形象代言人。这使其传销林地的经营活动具有极强的欺骗性。 2、虚假宣传高额回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这些极具蛊惑性和煽动性的宣传语曾经蒙骗了很多人。同时,亿霖集团还利用广告、授课、宣传画册等形式,大肆宣传托管合作造林有“五大利润增值”和“六重保障”,故意夸大亿霖集团的实力和资质,夸大种植速生杨生长量及收益,编造森林资源状况和市场走势,虚构林业专家观点,并利用林业专家的影响虚假夸大投资林业的回报率。亿霖集团还设置了专业讲师,讲师的负责人按分公司销售金额提成。 3、以招聘之名,行传销之实。亿霖集团传销人员为了追逐高额的提成,从上到下都细心研究社会各阶层的投资意向和心理特点,并制定针对不同阶层,尤其是针对离退休人员的说服策略,管理层还不时组织传销人员交流销售经验,不断“总结”骗人伎俩。赵鹏运等人在经营中打着招聘的幌子,通过各种媒体刊登招聘员工广告,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方式,给前来应聘者洗脑,片面夸大投资林地的收益,引诱城市零散投资者购买林地。 4、空头许诺,不实际履约。亿霖集团在销售林地时虚假承诺银行监管,承诺在合同生效后,即将收取的管护费交银行进行监管。实际情况是,亿霖集团在销售林地时按每亩500元至800元收取购林者管护费,累计收取约3.2亿余元,但是只支出了1400余万元用于管护,其余被挪用于购买林地、对外投资和挥霍,并没有实际履行管护义务,致使大部分林地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自然、人为损毁非常严重,根本达不到其所宣传的高收益、高回报。 二、亿霖传销“金字塔”模式 亿霖集团销售林地的营销模式具备传销 犯罪的各项特点,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 其销售人员共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为销售代 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部长。北京 的各级销售人员都归入各分部进行管理,各 分部下设若干销售部长,每名销售部长以下 设若干名销售经理,每名销售经理以下设若 干名销售主管,每名销售主管以下又设若干 名销售代表。各级销售人员均无固定工资, 其收入全靠从被发展的城市零散投资者的购 林款中按不同比例提成,业绩越高提成比例 越高,上级以下级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获 取报酬。亿霖集团规定,销售人员必须自购 林地10亩以上才可以介绍他人购林并获得从 中提成的资格,以此方式收取入门费。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典型案例分析 第2期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红盾 “双反”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5月25日—1— 简报 第37期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红盾 “双反”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5月21日 省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中原红盾集中 整治“五个周边”市场成果展暨中原红盾“双 反”行动集中宣传日工作 5月21日上午,省局局长、党组书记周春艳主持召开党组办公会,听取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办公室关于中原红盾集中整 治“五个周边”市场成果展和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集中宣传日汇 一起从事非法传销典型案案列分析 河南省信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杨行强吴长风 线索发现 2011年底,信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接待了 一名前来咨询的杨某,杨某介绍他正在接触一个某品牌水处理 机销售的直销行业。其直销公司有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批
准直销区域为广东省,河南非其直销区域。该直销模式为以开办直营店加盟公司经营,然后通过发展下线方式进行经营,即每个人发展A、B两个人作为两条线,A、B两个人再分别各自发展A、B两个人作为两条线两条线,以此类推,来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络,其结构类似于金字塔结构,经营利润是以各自网络发展人员所购买产品多少进行计算和获取。直营店分为两种:开办四星店须交21600元,购买10台纯水机;开办三星店须交13600元,购买5台纯水机。该直销公司每月在信阳中天商务酒店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期2天半,会议内容有些听的懂,有些听不懂。杨某感觉这门生意赚钱快,但拿不准,来咨询这门生意是否能做?执法人员听后感觉杨某提供的信息可能是一条涉嫌传销案件线索,随即向支队领导作了汇报,支队决定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杨某工作,由杨某配合,深入该直销公司网络内部进行秘密调查取证。 做法与分析 执法人员通过杨某了解到该直销公司每个月在月中和月末的星期五、星期六举行两次会议。该直销公司在信阳营销组织者分别叫常浩和王传美,两人系夫妻关系。每次会议都有营销网络成员介绍新人加入。于是执法办案人员一方面携带秘密录音、录像设备参加了直销公司举办的“某品牌健康人生研讨会”,另一方面与线索提供人杨某一起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取证,取得了大量的录音、录像等证据。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这个组织的真实情况,办案人员又先后三次前往光山县白雀镇与某传销B 级人员接触,搞清了其具体操作流程,并获取其笔记本。笔记本保存有其传销人员网络图,发展人员的姓名、电话、网店号、密码、身份证号等资料,执法人员对笔记本保存证据进行照相固定。通过以上工作,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打着某品牌直销的名义而实际确是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为了进一步获取其资金流向的证据,信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又拿出13650元现金以执法人员杨XX个人的名义加入其传销组织,并获取了其资金先
非法集资案例分析 【篇一:非法集资案例分析】 原标题:非法集资:你要高息我吞你本金 尽管非法集资骗术花样翻新,但总有一些共同之处,市公安局经侦 支队梳理了集中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大家一定要警惕。 没有明确标的的虚拟理财;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打“养老”旗号诱导老年人加盟非法集资……昨日上午,市公安局联合金融办、海关、工商、质检、烟草专卖等50余家单位在台东三路步行街启动“2016年青岛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市公安局经侦支 队梳理了六大典型非法集资骗术,请大家警惕。 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范风险、护航发展”。记者看到,活动现场 集中展示2015年来我市打击经济犯罪的成果,重点围绕涉众型经济 犯罪,结合典型案例,宣传识假防假常识,介绍非法集资、传销、 假币、信用卡、发票等犯罪常见作案手段,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实 物展示区,展示假币、假发票、假烟、假酒、假包、假服装、假肥皂、假兽药等假冒侵权商品,以及pos机、信用卡等办案中缴获的 赃款、赃物及作案工具。现场还设立经济犯罪咨询、举报台,现场 接受群众提供经济犯罪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线索,接受案件举报。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犯罪成为主流犯罪的 趋势日渐明显,同时呈现出智能化、职业化、涉众化、复合化、新 型化的特点。全市公安机关也将进行重点打击,公安经侦部门将开 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有效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 无明确标的的虚拟理财 “月收益30%”“一万元一年变23万元”……一家名为“mmm金融互 助社区”凭借高额收益,曾一度吸引投资者趋之若鹜。2015年来,与之类似的虚拟理财相继出现。此类虚拟理财多以“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以高收益、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p2p平台编造项目融资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不 久前曝出的“e租宝”案,非法集资达500多亿元、涉及90万名投资人。此类非法集资案的特点: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采用借新还旧的 庞氏骗局,为平台母公司或相关企业融资;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