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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管理,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债券分类,可撤销合同

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功能:增加销售、减少存货

二、应收账款的成本

1.机会成本(应计利息):因将资金投放于应收账款而放弃其他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1)计算公式

i.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资本成本

ii.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

iii.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日赊销额×信用期或平均收现期

=年赊销额/360×信用期或平均收现期

=年赊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

iv.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年赊销额/360×信用期或平均收现期×变动成本率×资本成本=年赊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成本率×资本成本

2)使用中注意问题

i.若题目中给出赊销比例,则应按照赊销额计算应收账款机会成本。

ii.在题目中没有给出平均收账天数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现金折扣,一般采用信用期作为平均收账天数;如果有现金折扣,用加权平均数作为平均收账天数。

例如,信用条件2/10,N/30,若有80%的客户享受折扣,即在折扣期满(10天)时付款,20%的客户在信用期满(30天)付款,则平均收账期为:

10×80%+30×20%=14天

iii.在某些情况下,若信用政策变动引起存货变动,还应考虑存货的机会成本,即:

存货增加而增加的占用资金应计利息=平均存货增量×每件存货变动成本×资本成本

iv.若同时考虑存货增加引起的应付账款的增加,则需要考虑营运资金节约而减少的机会成本(应计利息)。

2.管理成本:进行应收账款管理所增加的费用。

3.坏账成本: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而发生损失,通常按照“年赊销额×坏账损失率”估计。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者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重分类。

3.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将其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通常比例为10%),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的基本账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记)

注意:遇到以下情况时,不需重分类: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比如因金融危机、政策法规变化等等因素引起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到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产生背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产生及其核算特点(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是相关各方利益博弈、妥协的结果。

企业取得一项债券投资,如果管理层的持有目的是只要获利,随时可出售,则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如果管理层明确表示将持有至到期,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则一般应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如果管理层持有意图尚未明确,持有时间不确定,则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注意:两类限售股权

1.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股权:(1)重大影响之上,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2)重大影响之下,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2.对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含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1)重大影响之上,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2)重大影响之下,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A公司于20×9年7月1日从证券市场购入B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15 000股作为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每股支付价款10元,另支付相关费用5

000元。20×9年12月31日,这部分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60 000元,A公司20×9年12月31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为( )元。

A.0

B.收益10 000

C.收益5 000

D.损失5 000

答案:A

解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类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4)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企业所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的基金等。

关于贷款和应收款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贷款和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B.贷款和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

C.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D.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答案:AD

解析: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债券分类

按是否能够转换成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分为担保债券和信用债券。()。

答案:错

解析:本题考核债券的分类。按是否能够转换成公司股票,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按有无特定财产担保,分为担保债券和信用债券。

可撤销合同

关于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B、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D、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或有负债概念

关于或有负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或有负债一定是企业的现时义务

B、或有负债只能是企业的潜在义务,其结果只能由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

C、或有负债一定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D、或有负债不能确认为负债,但要按相关规定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或有负债的概念。或有负债既可能是潜在义务,也可能是现时义务,因此选项A、B不正确;选项C,或有负债的特征在于该义务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更多信息资料来源于: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9098567.html,/zjkj/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与编号

合同的分类与编号 第一条各公司存档的所有书面合同均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员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和编号。 第二条合同分类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区分公司主要业务为原则,兼顾合同保管的方便; (二)合同原则上实行三级分类。 (三)因主合同的变更、解除而订立的补充协议,按主合同分类编号。 第三条公司合同分类如下(扩号内为简称):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项目-) 1、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项目-) (1)(直接通过与政府部门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项目-协议)。 (2)(先通过与被搬迁改造企业协议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再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即拆迁安置补偿合同(项目-拆迁)。 (3)(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项目-竞拍)。 (4)(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项目-投标)。 2、土地使用权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项目-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土地-)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 (1)(直接通过与政府部门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协议)。 (2)(先通过与被搬迁改造企业协议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再与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拆迁)。 (3)(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拍)。 《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归档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处理。 (4)(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投标)

土地投标标书竞投成功的,标书(包括招标文件等附件)在归档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处理。 2、(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受让)。 (三)建设工程类合同(工程-) 1、主体工程合同(工程) (1)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 (2)施工合同(工程-施工) 2、监理合同(工程-监理) 3、安装合同(工程-安装) 4、装修合同(工程-装修) 5、主体配套施工合同(工程-配套) 6、室外环境合同(工程-环境) (四)广告类合同(广告-)(不包括招聘合同) 1、房地产类广告合同(广告-房地产) 2、物业管理类广告合同(广告-物业) 3、公司整体形象宣传合同(广告-形象) (五)销售类合同(销售-) 1、房地产买卖合同 (1)房屋认购书或预订合同(预定) (2)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预售) (3)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现售) 2、委托销售合同(托售) 3、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按揭) (六)采购类合同(采购-) 1、建材采购合同(采购-建材) 2、固定资产采购合同(采购-资产) (七)物业管理类合同(物业-) 1、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 2、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

合同的分类及意义

合同的分类及意义 篇一:浅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 浅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 合同又被称为“契约”,英文中称“contract”。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立法和学理上对于合同概念的解释与分类均有分歧。这并不妨碍它的使用,合同作为一种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有合同的“身影”。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由《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法合一而集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两部法律为合同的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且做出了规范。在日常生活中,订立合同的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存在任何侵害他人,集体,国家合法权益或者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内容,这份合同都是自始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双方的权益都不会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比如高利贷,不可否认,高利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私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的,高利贷合同中的债权人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因而,在订立重要合同时,务必参照《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

出去购物,是许多人周末休闲的方式,我们在与店家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一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过程既是一次合同订立和达成合同的过程。与店家讨价还价的过程是合同内容订立的过程,价格双方都满意时,便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便是双方履行合同。《合同法》中称之为买卖合同,而学理上归类为 有名合同或者诺成合同。为什么还要提及学理上的合同分类呢?因为立法和编撰法条的局限性使它无法完全符合社会实际和普通人的理解水平,所以在学理上初略的了解对于理解和适用具有专业性的法律条文大有益处。有名合同又被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已经明确它的名称,对其已有相关规范的合同,除了上述所提及的买卖合同,在《合同法》还规定运输,保管,委托,仓储,建设工程,租赁等15类合同都属于此。而诺成合同,顾名思义,即当时人意思表达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也就是“一诺即成”,它的典型代表就是同学间的借款,出于信任,同学间口头达成几百元的无息贷款协定,除此以外还有客运合同,保管合同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生光顾美容院或者养生馆时订立的美容合同或者会员合同在法律上尚未明确其名称,相对于有名合同,学理上称其为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在法律中未作具体规定,但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当事人也是可以订立的,如旅游合同,连锁店合同

合同的解除条款

一、意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类型不同,各种类型的合同解除自有不同的解除条件。本节拟从意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解除类型出发,分析合同解除的条件。 前一节已经指出,意定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只要不违背法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将任何情形约定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则属于立法者的判断,需要明确并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废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2]"在性质上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安排、调整和分配。"[3]事实上,协议解除条件也属于意思自治范畴,与约定解除不同者,协议解除是以新合同(新协议)解除既有合同。因此,解除协议须具备合同有效要件,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法定解除的条件 法定解除有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别法定解除之分。因此,法定解除条件也有一般法定解除条件和特别法定解除条件之别。前者是适用于所有合同的解除条件,后者是适用于特定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一般法定解除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下列法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现象,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4]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合同应该消灭。但通过什么途径消灭,各国立法并不一致。德国法系是采取合同当然且自动消灭的原则。基本上由债务人承担风险,而不是通过合同解除的方式。这种立法表面上不拖泥带水,解决问题干脆利落,但实际上却没有顾及当事人如何采取救济措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有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之嫌。英美法系采取合同落空原则解决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问题,确认合同解除。但这种解除不经过固有意义上的程序,即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而是由法官裁决。[5]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途径解除合同。对此,《合同法》第94条第1项明文规定。总之,当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合同失去继续存在的意义,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将合同解除。 2.拒绝履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拒绝履行,又称为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拒绝履行的行为又称为预期违约。[6]所谓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在我国《合同法》上主要有两种类型。[7]一是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2项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8]对方当事人得取得法定解除权。二是根据《合同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 本规范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任何以格润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的涉及公司经营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3、职责 3.1 总经办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公司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和总经办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管理。 4、方法和标准描述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公司以太阳能组件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1.2 与公司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管理相匹配的分类方法; 4.1.3 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三类:采购类合同、销售类合同和综合类合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用“-”进行连接。 4.2.2 合同编号方法:(按四级编码) 4.2.2.1 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公司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2 二级编码:为合同类别分类,二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合同类别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3 三级编码:为合同物品具体分类,三级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合同物品具体类别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4 四级编码:为合同签订年份和月份分类,四级编号代码由年份后两位数和月份两位共同表示,共思维阿拉伯数字。 4.2.2.5 五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类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三位阿拉伯数字,从001自999。 5、合同/协议编号方法: XX - XX - XX - XX XX XXX 公司缩写合同类别物品具体类别签订年份月份顺序号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6、合同具体编写 6.1.公司缩写:代号两位 GR 6.2.合同类别缩写:代号两位采购类CG、销售类XS、综合类ZH 6.3.综合类细分类缩写: 1)、财务类:CW 2)、工程类:GC 3)、人事类:RS

一般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2015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一般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根据2015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目第一章第一讲的考试内容要求为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的种类和用途,分四个方向,即一般合同、工程合同、货物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作为教材和考试内容重点。小编根据考试大纲规定整理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在教材出版前对应考人员的备考复习奠定基础。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其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消灭原法律关系。 三、合同的种类《合同法》把合同分为十五类 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1、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三种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A)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您于年月日与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此前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月日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B)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年月日与您提出协商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您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您相当于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元。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2、;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月日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适用于企业单方解除的情形)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关系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过失性解除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贸易合同的种类

贸易合同的种类 篇一: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贸易合同的种类)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 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 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范本_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范本_劳动合同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x年x月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篇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 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

5篇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

5篇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 5篇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5篇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2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 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a) 月份工资:共计¥元 b) 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元 c) 经济补偿金:共计¥元 d) 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元; e) 其它:共计¥元; f) 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 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年月日 4. 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

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20xx 年 xx月 xx 日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三种类型的范本)

解除《商品房(车位)买卖合同》协议 (范本一:双方模式)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商品房(车位)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榕房购字第< >号),标的物座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座/幢______层_______单元,现因 <1>合同第______条(出卖人/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 <2>合同第______条(出卖人/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 <3>其它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乙方退购上述房屋,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已付甲方购房款(包括定金等):(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甲方同意退还乙方以下款项:(1)购房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2)其他款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接受该款项作为退房的总价款。 2、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的退款凭证等材料,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如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无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判决的方式按照本协议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范本二:三方模式) 甲方:西安####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负责人: 乙方:乔###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同管理模块

合同管理简介: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时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名词解释 单据组:对合同管理中的所有单据模板进行分组管理,分为期初合同模板组和日常合同模板组两组进行管理。主要作用是在新增合同时,在"合同设置"——"合同单据模板组"选择设置好的模板组,可以形成不同样式的合同。 合同类型分类:将合同类型进行分组归类 合同类型:定义合同的属性:合同性质、收付方向、文本类型、控制类型及允差(控制数据权限) 合同项目组:可以设置合同项目组,来统计合同项目的收入、成本和毛利。 合同条款分类: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分类 合同条款:可以制定合同条款分类、设置合同条款内容 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因质量问 题而出现的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 大事记是记载重要活动或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 合同管理功能简介: 合同管理可以对合同进行管理,包括合同概要、收/付款计划、合同标的、合同条款、合同大事记、合同附件等信息处理,可以对合同进行生效/失效、变更、结案/弃结。 应收/应付类合同可以填制合同结算单,确定执行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通过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进行收付款和核销操作,收/付款信息回填结算单,同时合同结算单回写合同的执行数量、执行金额。 采购管理可以参照合同生成采购订单,并回写执行信息于合同工作台。合同管理可跟踪采购订单及后续的到货单、采购发票、采购入库单及付款单信息。 销售管理可以参照合同生成销售订单,并回写执行信息于合同工作台。合同管理可跟踪销售订单及后续的发货单、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及收款单信息。 资金管理进行资金与预测时,可以从合同管理中合同的收/付款计划采集数据,作为预测现金流动的一个依据。 合同管理的主要功能: 合同文本管理 ①合同导航-用来增加、

经济合同的分类

经济合同的分类 经济生活的复杂丰富性决定了经济合同的多样性。依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1.按合同形式分。有口头经济合同和书面经济合同。口头合同—般多用于可即时清结、数额不大的任意性经济交往中;书面合同多用于不能即时清结,内容较复杂,数额较大的经济往来中。书面合同在格式上又有条文式和表格式两种。2.按合同的有效期限分,有长期合同、短期合同、年度合同、季度合同等.凡期限在—年以上的均为长期合同。 3.按合同成立的程序分,有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凡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叫承诺合同。例如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凡双方达成协议后,还须交付标的才能成立的合同,叫实践合同,例如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 4.按国际关系分,有国内合同与涉外合同。 5.从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方式划分,有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凡需要履行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如需要经济签证、公证或有关机关核准登记才算成立的合同,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未履行特定方式前,合同不算成立,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6.按合同标的分,可分为转移财产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和完成工作的合同三种。转移财产的合同是一方将一定财产转移给对方,由对方付给价款的合同。一般有三类情况: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如购销合同)、财产管理权的转移(如供用电合同)和财产使用权的转移(如房屋、土地的租赁合同)。此类合同也包括无形财产的转移,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和完成工作的合同都要求一方按约定条件付出劳动,对方支付报。其区别在于,前者只提供服务,不产生新的劳动成果,例如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等;后者则最终要表现为新的劳动成果的产生,例如勘测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科研试制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7.按业务性质和内容划分。这是目前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我国《合同法》的“分则”部分把常用合同按业务性质和内容分为15类,并对其条款作了具体规定。这15类合同是: (1)买卖合同:又称购销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供电(水、气、热力)人向用电人(水、气、热力)供电(水、气、热力),用电人(水、气、热力)支付电费的合同。(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5)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9)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

推荐-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选择题

篇一: ale :第三章测试题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 姓名: 一、单选题 1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的种类分为( b )。 a.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b. 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c. 个别保险合同和集体保险合同 d. 定值保险合同和定量保险合同 2、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指定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主体是( d )。 a. 代理人或经纪人 b. 保险人 c. 保险监管部门 d. 被保险人 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果签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将导致的结果是( d )。 a. 保险合同被变更 b. 保险合同被解除 c. 保险合同终止 d. 保险合同无效 4 、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的书面要约是( b )。 a. 保险单 b. 投保单 c. 小保单 d. 暂保单 5、就合同解除形式而言,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律行为属于( d )。 a. 裁决解除 b. 自然解除 c. 法定解除 d. 协商解除 6 、在各种解释方式中,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是( d )。 a. 司法解释 b. 立法解释 c. 行政解释 d. 学理解释 7 、在保险实务中,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采用的保险合同形式属于( d )。 a. 定额保险合同 b. 定值保险合同 c. 重置价值保险合同 d. 不定值保险合同 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 c )。 a. 代理人 b. 受益人 c. 投保人 d. 被保险人 9 、我国保险实务中普遍推行的一种合同生效制度是( c )。 a. 合同成立当日零时起保制 b. 交纳保费次日零时起保制 c. 合同成立次日零时起保制 d. 交纳保费当日 零时起保制 10 、由于某种事件的发生,导致原先有效的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中止,这种保险合同属于( b )。 a. 无效 b. 中止 c. 消灭 d. 失效 11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有义务承担的主体是( c )。 a. 投保人 b. 保险代理人 c. 保险人 d. 被保险人 12 、在保险实务中,通常提出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人是( b )。 a. 受益人 b. 投保人 c. 保险人 d. 保险代理人 13 、就解释效力而言,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属于( b )。 a. 行政解释 b. 仲裁解释 c. 立法解释 d. 司法解释 14 、按照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保险合同的种类有( c )。 a. 个别保险合同、单一风险合同与集体保险合同 b.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c. 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d. 定值保险合同、定量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15 、受益人取得受益权的唯一方式是( b )。

合同(标准版)的类型分类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标准版)的类型分类

编号:FS-DY-16275 合同(标准版)的类型分类 第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第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第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Foonshion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解除合同的分类

解除合同的分类:根据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约定解除:指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的方式解除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同, 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附解除条件的解除:《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这个规定中就包括了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自解除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原来的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这个失效开始的时间是自条件成就时就开始了,不需要通知解除就生效,也就是说通知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解除条件成就,合同就自然失效。 B、协商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种解除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一个协议将原来的合同解除,是通过一个新合同代替原来的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法律没有必要干预。解除原来的合同是当事人追求的结果。这种解除是从新协议生效时开始。 C、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当约定解除的条件成就时,就产生了解除权,解除权人享有了解除的权利,那么作为权利人可以行使这个权利也可以不行使,当解除权人没有行使这个解除的权利时合同就不解除,仍然有效,而当解除权人行使这个解除权利时,合同就解除了。这种解除和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是不一样的。按照《合同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只要条件成就合同就必须解除,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而在第93条第2款这种情况下,条件成就时只是产生解除权,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这个权利也可以不行使,没有行使解除权合同就不能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解除权人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解除,所以法律上为了解决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一成就合同就解除,当事人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的问题就又规定了这个约定解除权制度。 2、法定解除:符合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而解除的就是法定解除。其特点在于: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这就是法定解除,它和约定解除最大的不同是,法定解除权成就时,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就可以,而不必征得对方同意。按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法定解除有六种情况。 A、不可抗力:当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合同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应该解除。所谓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知、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对合同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影响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就解除合同。如果对合同的影响程度不严重,没有影响到合同的目的实现时,就不能解除。这个法定解除条件实际上是在出现不可抗力以后,

常见合同划分与种类(中英对照)

常见的合同划分与种类 (2013-09-18 08:22:21) 转载▼ 标签: 分类:合同条款术语实用理论 杂谈 合同可有下列不同的标准划分: oral/parole contract and written contract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consensual contract and real contract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formal contract and informal contract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 unilateral contract and bilateral contract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principal contract and accessory contract (主合同与从合同) causative contract and non-causative contract (要因合同与不要因合同)commutative contract and independent contract (可替换合同与独立合同)express contract and implied contract (明示合同与隐含合同) divisible contract and indivisible contract (可分合同与不可分合同) entire contract and severable contract (不可分合同与可分合同) executed contract and executory contract (已履行的合同与待履行的合同)gratuitous contract and onerous contract (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 certain contract and hazardous contract (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simple contract and contract under seal (盖印合同与非盖印合同) joint and several contract (连带合同) conditional contract (附条件合同) constructive contract (推定合同) investment contract (投资合同) open end contract (无限制合同) quasi contract (准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合同的解除种类如下: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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