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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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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鲜为什么不可以拥有核武器,国际社会制裁的依据是什么

从大国政治的层面来分析,有史至今世界的政治和军事格局从来是有大国来主导的。而对核武器以及核武器的最佳载具洲际战略导弹的绝对垄断,是二战后代表不同阵营的大国之间政治和军事斗争的核心部分。一旦有国家试图拥有核武器,如果它不是与某大国拥有相同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就必然会受到大国的一致强烈反对,最终都很难成功的拥有核武器。例如:成功拥核的隐性核国家有,以色列(美国的核心盟友)、印度(美、苏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巴基斯坦(中国的核心盟友)。而企图拥有核武器而最终失败的例子最具代表性,伊拉克(核设施被以色列摧毁)、叙利亚(核设施被以色列摧毁)、利比亚(核设施被美国摧毁)以上国家都不是大国的核心盟友,又积极发展核武器触犯了大国间核垄断的默契,终于被其反对势力用武力摧毁其核设施导致核武器计划的最终流产。

朝鲜的核试验和洲际战略导弹试射无一例外的触犯了包括中国在内各大国核垄断、核不扩散的核心利益。而朝鲜又没有能够诱使某大国倾全力保护和支持他的共同核心利益。因此朝鲜受到包括中、俄在内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国际社会制裁的依据是《核不扩散条约》,它以1967年为界限,之前有核武器的国家可继续拥有。朝鲜曾经签订了该条约,后来又宣布退出,除联合国安理会五常外的其他国家,除个别国家外都自愿或迫与国际压力而加入了《核不扩散条约》。即使个别国家不参与该条约,也无法最终逃脱受条约限制的结果,因为国际社会并不承认其它国家拥有核武器的一切努力和其最终的合法性。

2,菲律宾对南海争端提起仲裁的依据,如何评价可能的结局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菲方不顾中方反对,单方面强硬推进仲裁程序。

2012年4月10日,菲律宾军舰在黄岩岛附近水域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被赶来解救的中国海监制止。菲方军舰与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黄岩岛海域对峙。此间,菲方扬言要到国际海洋法法庭与中国打官司。中国外交部表示,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不存在提交国际诉讼的问题。菲律宾也知道以岛礁主权问题为由寻求国际司法机制解决行不通,于是避开岛礁主权和海域划界等文字表述,试图绕开中方保留事项,将南海相关问题包装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相关条款的“解释和适用”问题,利用《公约》附件7下的强制仲裁程序,试图将中国强行拖入国际司法程序。

然而,早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政府就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书面声明,明确表示对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和军事活动等争端,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发表这一声明是中国依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行使的一项权利。

中国为何不应诉

中菲争议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中菲之间的南海争端,从其形成到发展至今,涉及到复杂的历史、法律和地缘政治等诸多因素,不是单纯的《公约》条款的“解释和适用”问题。《公约》不是规范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国际条约,也不是裁判此类争议的依据。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有关争端的根源是菲方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引发的领土主权争议。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菲外长于1月22日发表声明,称菲方提起仲裁案的目的是为中菲南海争端获得一个永久的解决。菲所提诉求,包括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关岛礁等的法律性质等,旨在确定两国管辖海域的范围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实质上与以下两个问题紧密相关:一是菲方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而引发的岛屿主权争议;二是两国因在南海主张的管辖范围重叠而引发的海洋划界争端,而领土争端和海域划界是中国依据《公约》第298条声明排除强制管辖的事项。

菲方仲裁通知存在诸多错误和不实之控。菲在提交强制仲裁前,未尽《公约》第283

条规定的“交换意见的义务”以及第295条规定的“用尽当地补救办法”等义务,对中国提出的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和双边谈判妥善处理的主张置若罔闻。中菲从未明确提出过各自主张海域的确切范围,也未就此进行过详尽磋商。菲仲裁通知中关于中国在南海的主张的指控存在多处不实之处,且存在严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

中国一贯主张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南海争端。中国主张依据国际法,尊重历史、尊重事实,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处理与邻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争端,中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倡议。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公约》等国际法,中国作为主权国家有权利选择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谈判解决有关海洋争议,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达成的共识。在《宣言》中,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

菲为何能单方推动仲裁程序

依据一般国际法,进行第三方裁决,通常需要获得双方的同意。如《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明确规定,国际法院对国家间诉讼案件的管辖权,需基于争端当事方的同意。与此不同的是,《公约》在第15部分第2节规定了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若争端各方未接受同一程序解决争端,除另有协议外,争端国可单方诉诸附件7规定的仲裁。菲律宾正是利用了这一程序。鉴于中国已依据《公约》第298条作出声明,对涉及领土归属、海洋划界等问题的争端排除了强制管辖,菲律宾将南海问题包装成“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岛礁法律地位”等诉由,在中国不应诉的情况下,单方面推动强制仲裁程序的进展。

按照《公约》附件7的规定,菲律宾向中国发出书面通知,即视为启动仲裁程序。仲裁庭应由5名仲裁员组成,当事国可各提名一位仲裁员,另外三位仲裁员由当事各方以协议指派。菲律宾提名了德国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吕迪格·沃尔夫鲁姆。按照程序规定,中方在收到通知的30天内,可指派一位仲裁员。因中国不应诉,没有指派仲裁员。菲律宾在该期限届满的14天内,提出了指派仲裁员的请求。根据附件7的规定,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庭长须在收到请求后的30天内作出必要的指派,且指派的仲裁员应属不同国籍,不得是争端任何一方的国民。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正是依据上述相关程序规定被指派的第二位仲裁员。

事情还会怎样发展

接下来,如菲继续一意孤行,庭长可能将依据相关程序规定指定另外3位仲裁员。如果组成了仲裁庭,该庭首先面临的是它有无管辖权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以下因素是不能回避的:南海争端实质上是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根本不是什么《公约》条款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中国已于2006年声明排除关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的司法管辖;中国与菲律宾等东盟国家在《宣言》中已达成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南海争端的共识;菲方有关照会及所附通知在事实和法律上存在严重错误等。下一步将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作者密晨曦工作单位为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链接:强制仲裁是怎么回事

《公约》第15部分就缔约国间关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的解决作了规定。该部分强调缔约国要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包括谈判、协商等政治方法和司法机制裁判的法律方法。《公约》尊重缔约国自行选择和平方法解决争端,自行选择和双方协议始终处于优先的地位。在缔约国已采取了《公约》第15部分第1节规定的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但仍未能解决争端的情况下,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争端解决程序才能适用。

《公约》在第15部分第2节规定了4种争端解决机制,分别是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按《公约》附件7组成的仲裁法庭和按照《公约》附件8组成的特别仲裁法庭。以上4种方法由缔约国采用书面声明的方式自由选择。若争端一方未就此作出选择,或是争端各方未能作出一致选择,有关争端国可不经另一争端国的同意,单方面提交附件7规定的仲裁。依据附件7成立的仲裁庭,如果争端一方不出庭或不进行辩护,不妨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可继续进行程序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法律拘束力。菲律宾正是利用了这一程序。《公约》同时允许缔约国以提交书面声明的方式,对有关争端,可排除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争端解决程序的适用。

国际法(第2版)-在线作业-1

国际法(第2版)-在线作业-1

国际法(第2版)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8-05-24 18:26:17 一、单选题 1. (5分)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联合国成员国。针对此事态,如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只有甲、乙两国中的一国把该事项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才有权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 B. 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若获得全体理事国中1/2多数的同意,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该决议即被通过 ? C. 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不妨碍该决议的通过 ? D. 只有得到甲、乙两国的分别同意,安理会通过的上述决议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 9 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2.

(5分)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 B.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 C.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量,以公平原则确定优先适用 ? D. 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 13.3 条约的遵守、适用及解释 3. (5分) 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成多人死亡;同时詹氏曾在丙国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 双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A. 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 ? B. 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丙国 ? C. 丁国有权拿捕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2017年最新电大 国际法作业 (1)

1. 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BC B. 中国与美国的关系 C.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 2.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事件包括( ABD ). A. 威斯特伐里亚和会的召开 B. 《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 D. 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3. 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BCD)。 B.国际惯例 C.一般法律原则 D.国内判例 4.国际法的特征包括ABD A.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B. 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特别是国家间的协议 D. 国际法依靠国家采取单独和集体措施得到强制执行 5.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ACD ) A 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 C 国际法优先说 D.国内法优先说 6.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ABC )。 A. 格老秀斯派 B.自然法学派 C.实在法学派 7.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 BD )。 B. 社会连带学说 D. 规范法学说 8.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自然法学派提出( AC )。 A.社会连带学说 C. 规范法学说 9.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 BCD )。 B. 奥本海 C.李斯特 D.宾刻舒克 10.各国在使国际法在其国内适用的方式上一般采用的方法是( AC )。 A. 采纳 C. 转化 11. 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 ABCD )。 A. 严格履行国际义务 B. 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条约优先 C. 条约与宪法不一致时宪法优先 D. 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12.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ABCD ) A.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 B.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C.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D.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13. 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 ABC )。 A. 国际条约 B. 国际习惯 C. 一般法律原则 14. 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几种说法是正 确的( ABC )。 A. 于1945年通过并生效 B. 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 截至2001年它有189个缔约国 15.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ABC )。 A. 各国必须遵守 B. 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 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16.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因为 ( ABC )。 A. 国家有国际法上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力 B.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调整对象 C.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创造者 17.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ABC )。 A. 国家 B.争取独立的民族 C.政府间的国际 组织 18.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 BCD )。 B.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C. 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D. 有国际求偿能力 19. 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 ABCD ) A. 居民 B. 领土 C. 政府 D. 主权 20. 下列属于复合国的国家有(AD ) A. 美国 D. 前苏联 21. 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有(CD). C. 中国 D. 俄罗斯 22. 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 AC ) 。 A. 瑞士 C. 奥地利 23.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 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 AB )。 A. 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 B.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 位的主要依据 24. 下列权利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有: ( ABCD ) A. 独立权 B. 自卫权 C. 平等权 D. 表 决权 25. 国家边界的形成有哪几种情况: (ABC ) A. 历史形成边界 B. 条约划定边界 C. 继承原国 家边界 26. 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 BCD ) 方式解决。 B. 谈判 C. 国际仲裁 D. 国际司法程序 27.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BCD ) B. 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C. 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 D.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28. 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下列哪些 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ABCD A. 立法机关 B. 行政机关 C. 司法机关 D. 军队 29. 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 ABC )的 义务 A停止不当行为 B承诺并保证不重犯 C.补偿 损害后果 30. 下列属于排除一国国际行为不当性的情况 有(ABD ) A. 同意 B不可抗力 D自卫 31. 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AB )。 A. 国家 B. 联合国 32. 国际习惯形成所具备的要素包括: ( ABCD ) A. 国际法主体接受为法律 B. 国家接受为法律 C. 有一般实践和通例存在 D. 经过系统编纂 33. 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 列情况得到( ABC )。 A国家的内部行为 B国家的外交实践 C国际组 织的实践 34. 关于国际法的“一般法律原则”,下列那种 说法是正确的( BC )。 B. 它是国际法的渊源 C. 它是各国法律体 系中共有的原则 35. 可以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 ( ABCD )。 A. 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B. 国际仲裁庭的裁决 C. 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 D. 国际组织的决议 36. 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 AB )。 A. 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B. 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37.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 (AB ) A. 国际主权平等原则 B. 不干涉内政原则 38.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ABC )。 A各国必须遵守 B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适 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39.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 项原则 ( ABCD ) 。 40. 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 的方式有( ABCD )。 41.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CD )。 C. 全民投票 D. 恢复领土主权 42.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领土变更方式是现代国 际法所承认的?( ACD ) A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 C中国恢复对澳 门行使主权 D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 主权归属 43. 下列哪几项属于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 ( AD )? A. 共管 D. 国际地役 44. 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 AB )。 A. 国家领土割让 B. 国家领土合并 45. 在被继承国灭失的情况下,被继承国参加 的哪些条约一般不自动地拘束继承国( AB )。 A. 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 B. 政治性的条约 46.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 BD )。 B. 地方债务 D. 恶债 47.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 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 AB ) 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 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20.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 极进行( BD ) 。 B. 自由考察 D. 建立科学研究站 1. 各国军舰在公海可拿捕( ABC ) A. 海盗船 B. 从事非法广播的船舶 C. 无国 籍船 2. 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包括( AB ) A. 正常基线法 B. 直线基线法 3.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 件的规定,外层空间( CD )。 C. 探索和利用自由 D. 是人类共同财产 4. 下列属于我国内水的有(ABD)。 A. 琼州海峡 B. 渤海湾D. 上海港 5. 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 公约包括( BC )。 B. 大陆架公约 C. 公海公约 6. 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 ( ABCD ) 。 A. 《领海与舭连区公约》C. 《公海公约》D. 《捕 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作业国际法

作业国际法(LSY版) 第一讲国际法是什么 1、论证国际法的法律性 答:国际法之所以成为法律,这是因为①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应受高于国家意志的国际法的拘束。②世界各国政府毫无例外地承认国际法是对国家有拘束力的法律。③在国际实践中,遵守国际法是原则,违反国际法是例外。 ④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会受到惩处。 2、结合我国实践分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有不同理论主张:①国内法优于国际法②国际法优于国内法③国际法与国内法各自独立、平等。我国一般观点:二者可被看成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但两者之间又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又相互补充。 我国在立法实践中处理国际法的适用问题,可归纳为三种方式:①直接将国际条约的规定或国际习惯规则在国内法加以明确规定。如1990年我国颁布的《著作权法》就是参照《尼布尔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制定的。②对国际法的适用问题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3款,分别对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在我国的使用做出了原则性决定。③根据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及时对国内法做出相应的补充或修改,如199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后,在1992年修改了《专利法》,1993年个修改了《商标法》。 而国际法在国内法上的效力表现又大致归结为以下三点:①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除声明保留以外,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②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不一致时,国际条约在国内使用中处于优先地位。③国际习惯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只有在缺乏条约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方可在国内适用国际习惯,所以,国际习惯仅起补充作用,其效力在国际条约与国内法之下。 综上可知,我国无论在理论或实践上都没有一味信奉国际法优先或国内法优先,在我国,国际法与国内法互相交融,互相补充,自然调整,共同形成为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而服务的法律体系。 第二讲国际法上的国家 1、为什么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答:国家之所以成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主要取决于: ①国家在现代国际法律关系的结构中处于最主要地位和起着最重要的作 用。②国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③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国家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有:①独立权②平等权③自卫权④管辖权。 3、结合我国驻南使馆被炸,阐述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 答: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了我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造成使馆人员严重伤亡,馆舍严重毁坏。众所周知,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和有关国际法准则,驻外使馆是主权国家的代表机构,是这个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的延伸,是受到《维也纳外交公约》和有关国际法准则严格保护的。一国或一个军事集团轰炸一个主权国家的使馆,是外交史上罕见的,粗暴违反国际法准则的野蛮行径。通过此事件的发生,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①该行为违背了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②该不法行为应当被视为国家行为,国家责任应归咎于该行

农大国际法作业

国际法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05-30 15:51:12 一、单选题 1. (5分)庇护是国家从它的()引申出来的权利。 ? A. 域外法权 ? B. 民族自决权 ? C. 属地优越权 ? D. 属人优越权 2. (5分)1789年英国哲学家和法学家边沁在其()一书中首次使用国际法这一名称。 ? A. 《道德及立法原理诸论》 ? B. 《国际法原理》 ? C. 《万国公法》 ? D. 《战争与和平法》 3. (5分)()是双方当事国通过交换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照会,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国家间协议。 ? A. 换文 ? B. 双边协定 ? C. 议定书 ? D. 盟约 4.

(5分)对多边条约提出的保留要在保留国与同意国之间生效,接受保留的国家应有()。 ? A. 2/3缔约国 ? B. 1/2缔约国 ? C. 所有缔约国 ? D. 至少一个缔约国 5. (5分)甲国因故驱逐了乙国驻甲国使馆中的一名外交人员,后乙国也驱逐了甲国驻乙使馆中的一名外交人员,乙国的行为是()。 ? A. 反报 ? B. 干涉 ? C. 制裁 ? D. 报复 6. (5分)如果父母国籍不同,父母各自国家采取血统原则,他们在采取出生地原则的国家新生子女,一出生就具有()。 ? A. 随父的国籍 ? B. 双重国籍 ? C. 三重国籍 ? D. 无国籍 7. (5分)()是国家在对外关系上的最高代表。 ? A. 国家元首

? B. 外交部长 ? C. 总理 ? D. 驻外大使 8. (5分)当事国不服国际法院的判决,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释或申请()? A. 复核 ? B. 撤销 ? C. 重审 ? D. 复议 9. (5分)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 A. 秘书处 ? B. 联合国安理事会 ? C. 国际法委员会 ? D. 联合国大会 10. (5分)()是前往接受国赴任的使馆馆长携带的外交信件。 ? A. 议定书 ? B. 国书 ? C. 换文 ? D. 全权证书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

2014年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1: 一、不定向选择题 1.最先把国际法着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 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C) A.国际习惯B.国际条约C.一般法律原则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 3.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 A.和平友好条约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 4.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原则是(ABC)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优惠待遇原则 D.互惠待遇原则 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 A.提出引渡请求B.执行引渡C.被请求国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 二、填空题 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到里程碑作用的两件大事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老秀斯的巨着《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 2.确定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如下特性: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约束性、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和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4.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人、主权、领土和政府。 5.拒绝引渡的理由有强制性理由和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 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答: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答: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4.庇护答: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或外庇护。 四、简述题 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论述题 1.论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答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讲,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

《国际公法》第二次作业题库(案例)

《国际公法》第二次作业题库:案例讨论题 1.北海大陆架案 1966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争端。欧洲北海自1959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的重视。 1963—1966年,北海5个沿岸国(英国、挪威、丹麦、荷兰、联邦德国)先后公布了本国关于大陆架的法令,并陆续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划界活动。其中,联邦德国与荷兰、丹麦的大陆架划界拖得最久。 虽然联邦德国与荷兰在1964年12月1日,与丹麦在1965年9日分别订有双边协定,但只解决了两国间近海岸部分的大陆架分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海里至30海里之处的分界线,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而这些点之外伸向北海中心的分界线则无法达成任何协议。产生僵局的原因是:丹麦和荷兰坚持整条边界线应采用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的等距离原则划出。他们认为,不论德国与该公约的关系如何(德国不是该公约缔约国),德国有义务接受以“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为基础划界,因为该方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 与此相反,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线这样的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它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德国的海岸线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交叉,这将使德国的大陆架成为一个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1966年3月31日,荷兰 1与丹麦就它们之间的大陆架分界线达成协议。该分界线以等距离原则为基础,始于一条将英国的大陆架与北海东半部分离的疆界上的一点,延伸至联邦德国海岸外的一点,这样就阻止了联邦德国将其大陆架展至北海中部与英国的大陆架界线相接。1967年2月,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和荷兰订立特别协定,将划分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这两个协议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这三个国家的北海大陆架的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在此之后按照法院指明的原则和规则划界。

国际法作业之五

国际法作业之五 一、单选题 1、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在通过领海时从事活动属于无害通过。 A.为救助遇险或遭难的人员而停船 B.进行研究及测量活动 C.干扰沿海国通讯 系统 D.捕鱼 2、以下关于专属经济区说法正确的有?( ) A.专属经济区不需国家以某种形式宣布建立并说明其宽度,是国家的一种自然权利 B.专属经济区制度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律地位 C.其他国家在这个区域享有航行、飞越、建造人工岛屿的权利 D.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可以采取登临、检查、逮捕措施 3、W因为沿海国,V国因其未发表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并且未在大陆架上进 行任何活动,在W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W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A、根据海洋科研自由的原则,V国行为合法 B、因W国从未提出大陆架的主张,V国行为合法 C、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但无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D、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说法错误的是() A.大陆架不属于沿海国的领土 B.沿海国有权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 C.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 D.国家对大陆架及其资源、上覆水域享有主权 5、下列哪个选项符合国际海洋法关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悬挂船旗的规则?() A.如果船舶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船旗,可视为多国籍船舶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登记,应当悬挂两国的船旗 C.如果船舶在航行中遇到外国军舰,可悬挂军舰国船旗 D.如果船舶未悬挂任何船旗,任何国家军舰均有登临权 6、甲国“天网”号海船未经允许在中国领海外附近海域捕鱼,被正在附近执行巡游任务的中国军舰“东方”号发现,该军舰拟行使紧追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东方号只能从中国领海开始紧追 B.东方号应向天网号发出停止信号后才可开始紧追. C.东方号只有连续不断的追逐天网号,进入公海后才可继续追逐 D.天网号若逃逸至第三国领海,则东方号应立即终止追逐

国际法作业

伊拉克战争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影响 关键词:伊拉克战争不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人道法国际法制 摘要: 美英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对国际社会提出了一系列值得认真思考的国际法问题。本文着重探讨这场战争对国际法基础的冲击以及违反联合国宪章规定非法使用武力问题,探讨在国际武装冲突中实施国际人道法面临的困境。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国际法加强治的若干建议。 一、伊拉克战争的历史背景 中东地区素有世界油田之称。据不完全统计,中东地区已经探明的石油储量,约占世界石油总量的40%。该地区因其丰富的石油资源而成为大国竞相掠夺的对象。二战以后,中东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伊拉克人也赢得了国家独立,走上了建设新国家的道路。在萨达姆执政以后,因石油利益纷争和边界争端等问题,先后引发了两伊战争和海湾战争。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非法入侵和占领科威特。针对伊拉克的国际不法行为,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下,由美英等三十四国组成的多国部队,使用武力驱赶了侵占科威特的伊拉克军队,恢复了科威特的国家独立和主权。海湾战争结束以后,美英等国以保护伊拉克境内的少数民族为由,在伊拉克南部和北部划定了“禁飞区”。与此同时,联合国也开始对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情况进行核查。 1991年4月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687号决议,决定建立对伊武器核查机制,核查的内容是核、化学和生物武器,同时禁止伊拉克拥有射程超过150公里的弹道导弹。同年5月,在联合国特委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领导下的武器核查人员进入伊拉克境内,利用一切高科技手段进行核查。截止1998年底,7年多的时间里,武器核查小组共进行了400多次核查。据当时特委会的负责人里特估计,武器核查解除了伊拉克90%至95%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1998年10月31日,伊拉克宣布彻底中止同特委会任何形式的合作,联合国武器核查小组于一个半月后全部撤离伊拉克,美英在12月17日凌晨发动了“沙漠之狐”空袭行动,对伊武器核查工作此后中断。2002年底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1441号决议,一方面谴责伊拉克未按照687(1991)号决议的要求准确、充分、彻底、完全地透露其发展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方案,另一方面决定继续处理此案。尽管包括中国、法国、俄罗斯和德国等在内的多数国家强烈要求核查工作仍应继续进行,同时应给予伊拉克一定的时间与监核会保持密切合作,消除可能存在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从而避免使用武力,以便在联合国框架内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但美英等国将1441号决议对伊拉克的警告“伊拉克如继续违反义务将面临严重后果”,解释为可以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在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发动了对伊拉克的军事打击行动。因此,这场战争虽然与海湾战争有联系,但与海湾战争的性质有明显区别。 二、伊拉克战争对国际法的影响 1. 伊拉克战争严重地冲击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一般说来,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和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1]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为整个国际法体系的法律基础,属于“强行法”的范畴,必须得到绝对的执行和遵守,也就是象施瓦曾伯格所

[东北大学]20秋学期《国际法Ⅱ》在线平时作业2-资料答案

[东北大学]20秋学期《国际法Ⅱ》在线平时作业2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国际法上的“史汀生不承认主义”是针对() [选项]A.1920年的捷克斯洛伐克 [选项]B.1932年的伪“满洲国” [选项]C.1960年的塞内加尔共和国 [选项]D.1971年的孟加拉国 【正确答案是】:B 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 [选项]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 [选项]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 [选项]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正确答案是】:B 甲国公民在乙国抢劫丙国公民并将其杀死,后逃入丁国。如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要求引渡,下列选项正确是( ) [选项]A.丁国应将其引渡给甲国 [选项]B.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乙国 [选项]C.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丙国 [选项]D.由丁国自己决定将其引渡给哪个国家 【正确答案是】:D 第一次正式使用国际强行法概念的是() [选项]A.《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选项]B.《联合国宪章》 [选项]C.《世界人权宣言》 [选项]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正确答案是】:D 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选项]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选项]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是】:D 6.第一次正式地、全面地将国际法著作介绍到中国的是( )

国际法作业一

《国际法》作业一 得分: 一、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1.被誉为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____________的名著是_____________。 2.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有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3.国家构成的要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除________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外,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也具有国际法的主体资格。 5.政府间对国际的编纂始于_________世纪。 6.国际争端的外交解决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二、选择题(共30分,每小题3分。请将你选择的答案用A、B、C、D填入空中)1.确立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基本法律性文件是_____。 A.联合国宪章 B国际法原则宣言 C.南极条约 D海牙公约 2.以下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_____。 A.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B不干涉内政原则 C.谈判原则 D司法解决争端原则 3.根据《南极条约》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_____。 A.进行军事活动 B主张领土 C.自由考察 D建立军事基地 4.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有_____。 A.租借 B先占 C.共管 D割让 5.战争受难者有_____。 A.战俘 B交战国 C.平民 D中立国 6.以下实体可请求国际法院就有关问题发表咨询意见:_____。 A.联合国大会 B安理会 C.中国 D任何个人 7.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以_____为准缔结的书面协议。 A.美国法 B联合国宪章 C.国际法 D欧盟法 8.在联合国体系中对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的机关是_____。

国际公法作业题目及答案分解资料

国际公法作业题目及 答案分解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1: 一、不定向选择题 1.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 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C) A.国际习惯B.国际条约C.一般法律原则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 3.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 A.和平友好条约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 4.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原则是(ABC)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优惠待遇原则 D.互惠待遇原则 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 A.提出引渡请求B.执行引渡C.被请求国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 二、填空题 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到里程碑作用的两件大事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老秀斯的巨著《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 2.确定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如下特性: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约束性、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和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4.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人、主权、领土和政府。 5.拒绝引渡的理由有强制性理由和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 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答: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答: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4.庇护答: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或外庇护。 四、简述题 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

国际法作业3

第五章冲突规范(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识别的依据,各国法院都普遍采用()A法院地法说 B准据法说 C分析与比较法说 D个案识别说 2.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首先碰到的国际私法的基本问题是() A识别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先决问题 3.一个住所在意大利的英国公民未留遗嘱死亡,死后留有动产在英格兰。按照英国的冲突规则,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但意大利冲突规则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对这笔动产的继承如果英国法院最终依其本国法来处理,即构成()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4.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的福尔果案是关于()A识别的案件 B反致的案件 C公共秩序保留的案件 D先决问题的案件 5.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确定,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一般主张() A依主要问题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B依法院地的冲突规则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C依先决问题与法院地法还是主要问题准据法何者关系更为密切,来决定适用何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D依第三国的冲突规则来确定准据法 6.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对鲍富莱蒙案的判决是关于() A先决问题的典型案例 B法律规避的典型案例 C反致的典型案例 D公共秩序保留的典型案例 7.关于外国法的性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多认为是() A事实 B法律 C既非事实,亦非法律 D特殊的法律事实 8.当外国法无法查明时,大多数国家的作法是() A类推适用内国法 B直接适用内国法 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D适用一般法理 9.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外国法无法查明时,应当() A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B适用一般法理 C适用我国法律 D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10.提出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法概念的是() A萨维尼 B孟西尼 C布鲁歇 D斯托雷 11.法院国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如该外国法本身的规定与法院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即可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主张被称为公共秩序中的() A联系说 B结果说 C主观说 D客观说 12.对于违反公共秩序的实际标准,我国采用了() A主观说 B客观说 C联系说 D结果说 13.在根据公共秩序保留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许多国家的立法与实践是() A以法院地法取代本应适用的外国法 B拒绝审判 C适用于外国法有较密切联系的另一外国法 D适用一般法理 14.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明

《国际法》作业参考答案

《国际法》 作业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国际条约国际习惯 2.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 3.领空底土4.国际海底管理局平行开发 5.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6.政权组织主权 7.不超过十二海里 8.《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 9.合并、分离、分立 10.国际不当行为损害行为 11.时效 12.12 13.属人管辖权(属人优越权) 14.属地管辖权(属地优越权) 15.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盟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 二、判断题 1.错 2.对 3. 对 4.错 5.错 6.对 7.错 8.错 9.错 10.对 11. 错 12.对 13.错 14.错 15.错 16.对 17.错 18.对 19.错 20.错 21.错 三、单项选择题 1B 2B 3C 4C 5C 6D 7C 8C 9C 10D 11B 12C 13D 14B 15D 16C 17D 18D 19B 20A 21C 22A 23D 四、名词解释 1.国家主权,指国家统治的权力。它包括对内最高权和对外独立权。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对其内外事务行 使最高权力,对外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国际法原则,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而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它体 现为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经济自主。 2.国际罪行指违背对于保护国际社会根本利益至关紧要的国际义务,以致整个国际社会公认违背该项义务 是一种罪行的行为。 3.引渡,指一国应有关国家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而被外国通缉或判刑的人,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 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4.庇护是指国家对于遭受追诉或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他引渡给另一 国。庇护的对象,主要是政治犯,也包括从事科学或创作活动而受迫害的人。 5.条约的保留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之片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 的在于摒弃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6.反报指一国以同样或类似的行为对待某国的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的行为。反报所针对的不是违反法律 的行为,因而反报本身也不是违法行为,只要该行为不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反报是可以允许的。一旦对方改变了 它的不正当的做法,反报就应停止。 7.指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 8.登临权是指各国的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根据被认为犯有国际罪行或其他违反国际法行为嫌疑的商船 时,有登临和检查的权利。 9.国籍的抵触包括积极抵触和消极抵触两种。国籍的积极抵触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 籍。国籍的消极抵触指一个人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 10.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表决时,程序性事项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 定;非程序事项,以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同意票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即所谓的“五大国一致原则”。 五、简答题

国际法读书笔记-(法硕作业)

国际法读书笔记-(法硕作业)

中国对国际法的接受与适用 ——兼论南海争端问题 本学期课余时间,笔者阅读了一些国际法专著论文,对国际法上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究,在相关问题上有了更深入的感受和想法。其中,笔者主要关注国际法在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本文即就国际法理论在中国的接受与适用发展过程展开论述,并试图从国际法的视角来探讨现今愈演愈烈的南海争端问题。 一、古代、近代中国与国际法 (一)古代中国与国际法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一些共同遵守的国际规范。如国家之间互通使节,订立同盟,缔结条约,召开国际会议以及斡旋、调停、仲裁等解决争端的制度。关于战争的规则,还产生了谴责非正义战争、优待俘虏等原则和规则。①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围的国家都成了藩属,向中国进贡,受中国册封。在这种“一统天下”的情况之下,很难产生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规则和制度。汉代以后,中国与邻国和遥远的外国曾经有过世界往来和通商贸易的关系,例如,汉代张骞通西域,不仅加强了与中亚各国的政治关系,而且打通了商品贸易的“丝绸之路”。唐代中国与日本的交往达到了高潮,日本遣唐使者纷纷来华,中国鉴真等人也络绎东渡。到了明代,郑和七下西洋,曾到过许多国家,最远到了东非索马里,到了清朝初期,中国与俄罗斯以及西方国家进行过交往,例如,1789年英国曾派马格尔尼出使中国,与乾隆皇帝会晤。② 关于古代中国国际间交往的史实,学者们并无异议。而在古代中国是否存在国际法这一点上,存在争议。孙玉荣教授在其著作《古代中国国际法研究》一书中即认为中国古代存在国际法,他指出:“古代中国国际法作为古代东方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是断无疑义的。但古代中国国际法有它自 ①参见端木正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版,第16页。

南大网络学院国际法作业

南大网络学院国际法作业

一、单选题(共 35 道试题,共 70 分。) 1. 依血统原则取得国籍,一般是指() A. 依据父亲国籍确定国籍 B. 依据母亲的国籍确定国籍 C. 依据父母的国籍确定国籍 D. 依据血统关系取得国籍,但也需考虑出生地 满分:2 分 2. 日内瓦四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订于() A. 1949年 B. 1956年 C. 1963年 D. 1977年 满分:2 分 3. 下列关于承认与建交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承认不等于建交 B. 建交不必有承认 C. 承认后必须建交 D. 承认和建交都是单方面的行为 满分:2 分 4.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 A. 国家所有的航空器 B. 国家经营的航空器 C. 国家批准的航空器 D. 用于国家公务的航空器 满分:2 分 5. 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A. 共有物

B. 无主物 C. 公海 D. 领海 满分:2 分 6. 近代国际法产生的标志是() A. 独立主权国家的兴起 B. 威斯特伐里亚和会 C. 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 D. 资产阶级革命 满分:2 分 7. 就“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而言,一战后,在西方国际法学界中出现的“新自然法学说”包括( ) A. “社会连带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 B. “社会连带法学派”和“规范法学派” C. “规范法学派”和“折衷法学派” D. “实在法学派”和“折衷法学派” 满分:2 分 8. 在国际法的历史上,反对以战争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宣称“废除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重要公约是() A. 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 B. 1945年《联合国宪章》 C. 国际联盟盟约 D. 日内瓦公约 满分:2 分 9. 国际法学史上有名的著作《海洋自由论》的作者是() A. 霍尔 B. 格老秀斯 C. 瓦泰尔

国际公法作业答案

国际公法 作业1 一、选择题: 1、C 2、 D 3、ABCD 4、BD 5、ABC 6、ACD 7、D 8、AB 二、填空 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 4、18;19。 三、简述题 1、国际法有哪些特征?它的效力依据是什么? 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率的依据。 传统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三种观点: (1)格老休斯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为自然法和国家的一般同意; (2)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唯一依据; (3)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实际存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现代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两种观点: (1)新的自然法学派提出了社会连带学说和规范法学说:社会连带学说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国际社会的连带关系;规范法学说则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来自于最高的规范即是人类的正义感或法律良知。 (2)新实在法学派:提出了权力政治说和政策定向说。 2、国家承认有哪些法律效果? 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 (2)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程度和内容取决于承认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3)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内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四、论述题 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与国家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所享有的具体权利不同,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每一个国家给予自己作为国家存在于国际社会的这一事实而当然享有的对于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独立权。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2平等权。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义务的权利。 3自卫权。是指国家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的权利。根据这一权利,一国在本国受到外国实际的武力攻击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以采取适用的武力措施进行防卫,即单独自卫,也可以请求别国以适当的武力措施协助本国进行防卫,即集体自卫。 4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他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五、案例分析 答:(1)台湾当局不具有独立的国际地位,它不能代表中国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政府继承的法律效果,原国民党政府的国际主体地位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 (2)日本法院不可以受理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诉讼。因为根据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的发表和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日本政府既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就有义务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果。必须承认中国前国民党政府已经消亡,在日本的国际关系上该政府已不再存在。因此,日本政府不得将台湾当局作为代表中国的实体对待,不得与其进行官方交往,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支持台湾当局以就政府的名义在日本或其他场合进行活动,包括在日本的诉讼活动。 (3)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的最初判决是符合国际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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