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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建筑艺术中的法律精神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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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艺术中的法律精神

这是一个灯火阑珊的夜晚,喧闹、迷离、躁动与激情充斥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闪烁的霓虹映在城市路人的脸上,伴着几许郁闷忧郁的神情,夹杂着几许发泄欲望的冲动。

我也是这样一个城市人,但却偏偏选择了寂静与孤独。

驻足湘江之畔,徜徉岳麓之颠,静静地看着城市的灯火,感受着现代城市建筑的艺术魅力,并不知不觉由此伸发开去,将混乱的思绪游走于建筑的艺术与法律的精神之间,试图在感性与理性间找到一个契合点,将其二者融合。

在此种比较的视野中,妄图在法学研习之路上另辟蹊径,寻找一种新的视角来审视法律内在的逻辑平衡和结构价值。

一、凝固中的运动说到建筑的美,人们常常以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一语冠之。

的确建筑的形式语言和音乐十分的相似,他们在时空上都强调对称性。

建筑立面上的门和窗是音乐的节奏和音符,建筑的形式语言和音乐的语言一样,在表意上都强调一种朦胧的状态,而非直露的表白。

但是建筑本身却并非凝固之状态,建筑的存在,建筑的功能,以及建筑的审美,在更高的层次上具有自身的精神向度,呈现出一种四维空间复变的态势,一种拓扑结构。

建筑艺术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不断地获得新的生命。

在人类对艺术的鉴赏和诠释下,看似凝固的建筑重新被激活,古老的巴提农神殿、精美的黄鹤楼也在此种激活中具有了新的时代的意义和价值。

这种凝固中的运动价值与法律的价值有着惊人的相似。

篆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汉谟拉比法典》距今已有2700多年,但是如今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我们依然对于这部人类早期的行为规范赞赏有佳。

《法国民法典》颁布已有200年,但是其基本的原则和精神并没有因为凝固的法典文字而被禁锢,而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在法律的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

二、在开放与闭塞之间建筑作为一门艺术和工程相结合的学科,其自身内部是无法达到一种自给自足的完满状态的,其必须有结构力学和人文精神双重支柱的支撑才能不断的深入发展。

随着人类科技的突飞猛进,近年来诞生了一些新的建筑学名词,诸如建筑经济学、建筑生态学、建筑论理学、绿色建筑等。

其中美国设计室奈特设计的流水别墅和美国皇家女子学院教学楼钢架与山坡融合的设计堪称新时代生态与绿色建筑的代表之作。

反观法学又何尝不是此番景象呢?法学研究在开放与闭塞之间徘徊。

有的法学家认为法学自身的方法论和价值取向就完全可以解决法学研究中的一切问题。

这种思想在法学的历史发展中长期以来都占有极其显赫的地位。

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与更新,人类的思想意识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交流与融合的思想观念融入每一个现代人的大脑。

随着经济学、社会学、生物学等等学科的兴旺发展,法学本身正在一步一步地被这些学科所介入,由此便诞生了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等等分支学科,以及这些学科所具有的独特的研究方法。

其间的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法经济学专家理查德??波斯纳法官、法社会学者庞德教授,德国的柯茨教授等。

三、民族与地域的差异德国文学家歌德认为凡是把许多灵魂团结在一起的就是神圣的。

自古以来,每一个民族都有他们的精神支柱使人们团结在一起。

中国是文明古国,建筑经历了几千年的改革和发展,在世界上独树一帜,具有独特文化的传统。

在秦帝国时期修建的万里长城,蜿蜒于峻岭之上,千百年来抵御着异族对中华民族的入侵,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

在遥远的北欧,一些传统的建筑多为尖顶,这与冬天当地积雪有关。

受当地建筑材料的制约,用木材构筑的屋顶承受不了积雪的重压。

所以屋顶有大坡度使得积雪不至于在房顶较越积越多。

虽然今天在建筑材料领域早已经有了坚实的新材料,但是北欧人依然保留着他们建筑的这种固有风格。

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世界各国家之间在经济、文化、艺术、法律、科技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将有可能导致世界范围内

的趋同。

后现代主义的建筑思潮强调国际型建筑。

但是俗话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

在法学领域中,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萨维尼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其语言、文化、民俗和习惯一样具有民族特征,并随此民族的存在而存在,消亡而消亡。

法学的发展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历史演进过程。

从法学诞生之初她就一直带有浓厚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的情节。

而作为建筑这样一门神圣的艺术,这种民族的特性越发突显其重要性。

地球上存在多种民族和文化。

便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与精神向度,不可使用统一的建筑理念来统一全球建筑。

四、建筑散发出的法治精神每当漫步于清华园中,都不由得将眼光游离于各色的西洋建筑之上。

有德式的清华学堂,有美式的大礼堂和图书馆,苏式的主楼还有各个院系的系馆。

在所有这些建筑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清华大学的明理搂。

明理搂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院楼,共有10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明理搂的建筑以方与圆作为基调,在建筑物的顶部和大厅内均有方圆组成的标志性图案。

明理搂的正面有8根很粗的准罗马柱,象征着法律的神圣与威严,同时也寓意法律是整个社会行为秩序的支柱和保障。

每一个来到法学院的人,不论您是平凡的百姓还是著名的学者,甚至国家主席,只要到法学院都必须上十几级台阶,以表示对法律的敬畏。

明理搂的设计,散发着一种民主与学术的气息,每个老师都有一间专属于自己的办公室,在一方狭小的书斋中,潜心研究法学的真谛,传播理性的思维,阐述正义的理念。

建筑中散发的法治精神不仅仅表现于法学院的建筑中,同时也体现在各级法院的办公大楼之中。

近年来,由于国家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任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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