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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制度

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制度

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制度

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是教学管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此学校要加强考核管理。

1、注重平时的考核。教师可通过课堂口头提问、书面考核、能力考核,及时、准确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每次考核教师要有考核记录。

2、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克服偏育、偏科、偏分的错误倾向,取消期中考试。

3、每学期期末对各学科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考核成绩要记入学籍簿。

4、考核后,教师要对考核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交教导处审核、归档。

5、根据国家减负要求,学生考核成绩不排班级名次。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30’]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20’]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10’]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及评分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加强学生组织内部团结,规范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全院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院学生工作更好地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概述 1.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考核对象:外国语学院全体党员之家干部、社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部。 3.考核落实:党员之家由督察组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和社团由组织部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班委会由班级组织委员负责具体实施。 4.考核周期:两个月考核一次,一学期考核两次。 二、考核流程 1.学院党总支、分团委下发考核通知,考核小组向各位学生干部发放《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和《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 2.各位学生干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在评分表上给出自评分; 3.考核小组将两张表收齐后,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在评分表上给出考核小组评分; 4.考核小组将两张表交给相应指导老师(党员之家:程俊老师;学生会:徐慧敏老师;班级:班主任),由指导老师在评分表上给出教师评分; 5.最终考评分=自评分*20%+考核小组评分*30%+教师评分*50%,最终考评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0分(含)至85分的为良好,60分(含)至7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6.学院党总支、分团委将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是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学期末,院学工办对考核分数前30%的学生干部授 予“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是否撤销其学生干部身份。 三、考核细则 1.思想品德考核。 作为一名学生干部,首先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干部有责任注意各位同学的思想动态,如发现异常,及时通过谈话等方式进行开导。 2.各项能力考核。 较好的组织能力、处事能力、判断分析和创新能力是学生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另外,要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勇于创新,带领青年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态度考核。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制度

亭湖小学教育集团登瀛校区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制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进一步改进、改革教学,促进学生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考核的目的 充分发挥考核的预测、诊断、反馈、评价的正面功能,树立正确的考核观,将素质教育观念核心课程评价理念内化到考核中,把正确的考核操作作为素质教育的载体,始终体现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和谐、主动发展的目的。 二、考核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全体性原则。面向全体学生,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3、激励性原则。保护和激发学生的白尊和白信,关注个体的处境和需要。 三、考核的内容 考核分考试学科和考查学科。 考试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考查学科包括:音乐、体育、艺术、美术、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写字、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 考核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以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命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同时,要注重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与学习的过程与方法的考核。 四、考核的方式、方法 考核分为平日考核和期末考核。平日考核以考查为主,包括观察、了解、口头提问、作业检查、书面检测、单元检测等;期末考核,考试学科的考试可采用口试、笔 试(开卷或闭卷)、试验操作、实践活动等方式进行;考查学科进行愉悦性检测、实

践性考核,可以通过撰写调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表演、操作等形式检测。 五、考核的时间安排 平日考核以课堂教学为主。期末,考试学科进行期末考试,考查学科进行期末考核。教导处和教研组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的次数。 六、认真搞好质量分析 考核结束,要从多方面分析、总结教与学的情况,找出教学中的得与失、经验与教训,切实研究加强和改进教学的措施和方法。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进行白我质量分析,并逐步提高白我分析、反思、总结的能力。 七、关于成绩的评定 1、每次考核都要制定具体而明确的评定标准。 2、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分为A、B、C、D四等,A表示优秀,B表示良好,C 表示一般,D表示较差。 3、学期成绩评定重平日,将平日成绩和期末成绩按 0.6与0.4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学年成绩评定重发展,将上学期和下学期的成绩按0.4与0.6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4、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补考。 5、评定成绩要按时、准确记录在学籍簿和学生手册中。

学生成绩评价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学生成绩评价标准 The standards of stud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2013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第2页 为贯彻《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 行动计划(2004—2007)》的精神,并根据市教委开发并制定语文等六门基础学科及汽车运行与维修等50个专业教学标准的要求,特此制定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学生成绩评价标准。 教学评价是教学目标的价值回应。传统教学评价习惯以考卷为评价工具,以教师提供的“正确答案”为评价标底,鼓励学生记忆知识,评价结果却略了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评价和反馈。现今,就业市场对中职毕业生的最大不满表现在职业能力与职业态度方面。用人单位普遍希望中职毕业生能够懂得知识有机整合,能够掌握专业领域的最新技术、工艺和方法,良好的职业诚信,沟通合作能力,以及如何在实际环境中将任务付诸实现的综合职业能力。 为此,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教学全过程评价为基础,以职业能力测试为重点,采用灵活多样的评价机制,将知识评价与能力评价相结合,目标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突出形成性评价,结合课堂训练、课堂比赛、模块考核等手段,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强调目标评价,即强调课程结束后总结性评价,注重考核学生的职业素养及职业能力已成为符合职业教育的新评价标准。 第一章 引言 学生成绩评价标准 1 引言 2 公共文化课程 3 体育与健康课程 4 德育课程 5 专业课程(知识型) 6 专业课程(技能型) 7 专业实训课程 8 考查课程 学生成绩评价标准 第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教学全 过程评价为基础,以职业能力测试为重点,结合课堂训练、课堂比赛、模板考核等手段,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的新评价标准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 为不断推进我校的教学改革进程,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在总结多年来我校学生评价实施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制定并实施《西渠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1、以等级评价代替分数评价。 以往我校采用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主要是采用学生的考试分数进行评价,并把各科考试成绩简单累加后得出最后的学业成绩评定。这样的评价办法常常受到试卷难易程度的影响,并产生诸多问题,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产生消极影响。等级评价能够比较准确地衡量学生在同一年段学生群体中的学习水平,帮助教师和学生确定下一阶段教和学的策略、目标;有利于模糊分数的些微差距,消除分数评价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有助于师生保持正常的心态,专注于教学改革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等级分为学科等级和学业成绩综合等级两项。 2、从本校学生实际出发,设定学科等级比例。 从学生群体来看,学生学业的差距客观存在,并且呈橄榄形分布。合理的比例是能够相当准确地衡量一个学生在一个群体中的大致学习水平的。 3、把等级转化为学分,按照比例评价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 从学生个体来看,客观存在多数学生科目学习成绩不均衡的状况,单纯的学科等级评价不能准确地衡量学生的总体学习水平,把学科等级量化为学分再进行第二次等级综合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操作办法 1、等级设置。

欢迎阅读 学科等级和学业成绩综合等级(简称“综合等级”,下同)均为四个等级,即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或A、B、C、D。缺考和零分不计等级。 2、学科等级评定。 (1)学科等级四个等级的比例分别为:优良20%、良好35%、合格35%、不合格10%。学科等级人数为该年段学生总数乘以等级比例。 (2)评定办法。 以下两种办法结合使用,评定时只需满足A或者B两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一般以A办法为主评定。 A、学科等级评定时,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比例数评定等级。优良、良好两个等级出现分数并列,以致超过该等级比例人数时,均按优良或者良好高等级评价,其下一个等级比例人数仍旧保持不变,即最后减少不合格等级人数。 B、考试卷面成绩达到90%以上(含90%),记为优良等级;考试卷面成绩达到80%以上(含80%)、90%以下,记为良好等级;考试卷面成绩达60%以上(含60%)、80%以下,记为合格等级;考试成绩低于60%的,记为不合格等级。 三、其它规定 1、采用等级评价后,学生的考试成绩按照等级记载。 2、年段或者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题难度要适中,卷面分大体要达到80%的及格率;既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又要测试学生的学科学习能力;题型要多样化,要有一定比例的开放性试题,可以设计分值不同的选做题,供不同基础的学生选做。考试结束,各备课组要进行试题命题分析,改进命题方法,提高命题质量。 3、本暂行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水平,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促进我区各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发挥中层干部的带头作用,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 结合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80%,平时民主测评占20%。 (一)德:思想政治素质 1、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情况。 2、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的有关决议,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3、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沟通。为人师表,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教师、学生服务。 (二)能:组织领导能力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完整的工作档案,实行科学管理。 2、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有思路有创新,能胜任并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能独当一面,抓好本部门日常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

4、制定好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检查落实规章制度,协调好本部门工作及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氛围。 5、具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解决处理果断,不推、不让。 (三)勤:工作作风 1、工作具有主动性,能认真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向上推诿。 2、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含工作研讨会)。 3、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接受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开拓创新,不守旧,敢于承担责任。 4、爱校爱生,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工作效率高。 5、工作中有全局观念,能较好地处理下属机构、同志之间的关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树立威信。 (四)绩:工作实绩 1、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完成中层干部自身素质建设要求,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得到改进和提高。 2、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3、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部门及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廉:廉洁自律 1、无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现象,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滥用,造成工作失误现象等; 2、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参与赌博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1、平时测评:学校将在每学期的期末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每学期10分,测评结果满意率在90%以上者得10分,满意率80-89%之间者得8分,满意率在70-79%之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十.关于考试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根据新余司法警官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列入学生成绩考核管理之中,学生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和定级。 1.考试:每个专业每学期考试科目,可分别采取笔试、或实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并在教学计划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2.命题是考试的重要环节,由教务处协同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由教研室负责,于考试前1周完成。命题的基本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 3.试题的深度、广度适度,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有适当的量。既要考核学生全面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要有一定难度的题目,以考核学生掌握重点、难点的程度。试题要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现死记硬背的题目。试题应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以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学科,考试题由教务处统一抽定。尚无的学科,由任课教师拟定两套以上试题,由教务处选用。试题拟定后,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拟定的试题要经过试做。由教务处审查、选定.毕业考试由教务副校长审定。命题工作开始后,任课教师即可停止辅导,只进行答疑,不允许划复习范围、重点和出复习题。 4.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应在考试前1周对考试做出安排,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印发执行。

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有两位教师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无法克服困难不能参加考试时,按规定请假。经队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5.考场规则 ①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准备,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除应试必须的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存入。 ②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 ③有试题不清时,可以要求监考教师回答,不得提出其它问题。答卷应使用钢笔、圆珠笔。答卷应力求整洁、字迹清楚。学生应独立完成考试。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传递、夹带、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除该门成绩按0分计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结合以校纪处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弊者,不论主动与被动,均按作弊处理。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正面朝下放于课桌上离开考场。 6.教考教师职责 ①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十五分钟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号安排座次,清点学生人数,宣布考试纪律。考试开始时分发试卷。 ②监考教师可以更正试卷上的差错,可以回答学生关于试卷字迹不清的问题,不回答有关试题答案内容的问题。

校外实习考核表

校外实习考核表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校外实习考核表 院(系):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山东技师学院教务教研处制

山东技师学院 学生校外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学习单位的双重指导,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学习单位为主,学院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二、成绩考核评定 1、考核分三部分:一是学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50%;二是学院学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检查及学习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三是学生在实习期间习讯云软件签到及周日志提交情况,占总成绩20%。 2、学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校外实习工作可以在同一单位同一部门或岗位进行,也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生校外实习考核表(实习单位考核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3、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的考核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个实习单位每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岗位实习总结,学院实习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实习过程检查情况和实习报告及时进行统计、检查、批改、并给出评价成绩,填写《学生校外实习考核表(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考核用)》、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

山东技师学院学生校外实习纪律 校外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一名员工,因此,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做到: 一、开始实习的第1周,及时向学院的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通报实习单位的信息,由学院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将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地址,实习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实习车间(部门),车间(部门)主任及联系电话,实习岗位,师傅姓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联系电话,食宿情况通知到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将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地址,实习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实习车间(部门),车间(部门)主任及联系电话,实习岗位,师傅姓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联系电话,食宿情况通知到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当实习岗位、联系人、本人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实习期间,主动与学院的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保持联系,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 二、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分配,按时作息,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 三、注重自身的职业道德培养。做一个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文明员工。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注重资料积累,按照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独立完成实习报告。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6年3月修订) 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 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 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 一、德育成绩测算: (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 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 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 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 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制度

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制度 成绩考核是评定学生成绩,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认真组织和实施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学生学习成绩。通过考核,了解学生学习和运用知识技能的情况,研究改进教学工作。 一、考试、考查(含测验) 1、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采用笔试、口试、操作三种方式进行。笔试可以分为闭卷和开卷二种。 2、每学期各门课的考试、考查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考试科目,每学期一般安排3━4门,教务科在开学初通知任课教师。 3、考试课规定进行期末考试一次,考查课不得在期末二周内进行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以免影响期末的统一考试,加重学生负担。 4、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病或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经班主任同意,报教务科批准方可缓考。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若学生无故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次数达该课程作业总次数的三分之一者,取消学生参加考试资格,若属考查科目者,则该科学期总评成绩不能高于30分。 5、每门课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如确因课程性质和考试方式特殊,需延长考试时间的,须经教务科批准。 6、同一科目的任课教师在不同班级的测验中,如统一试卷,必须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如测验时间不同,应使用不同试卷,避免学生利用时间差互通信息,影响测验效果。 7、考查科目的课程,如有不同教师任课,在一学期内一般应至少有一次由教研组组织的统一测验(统一测验的时间,任课老师应在授课计划中列出),通过统一测验,检查教学效果。 8、考试科目每学期一般测验2次,一学期总课时达54节的考查科目一般每学期测验不少于3 次。 二、命题 试题内容对学生学习方向和学习方法有很大的影响,拟命题是考试的重要环节,在组织考试时,首先应重视组织命题工作。 1、命题的基本要求是: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等)都要进行学期考试或考查,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试或考核。 第三条凡本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依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考核的形式 第五条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平时考核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主要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践环节、平时测

验等综合评定成绩。平时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终结考核。 阶段测验不得事先通知学生,一般每次不应超过1学时。 第六条课程考核可采取笔试(闭卷)、口试、机试或另加操作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需采用开卷考试、口试的课程应充分作好准备,经院(部)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由院(部)组织实施。 凡在同一学期内采用同一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课程实行统一考核,统考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笔试。 考试课程一般不安排期中考试。 第七条考查课程应在课程结束后,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验、小测验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等级(分数)。也可采用笔试方式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考查通常安排在最后一次课中进行。 第三章课程考试的过程管理 第八条为提高考试的有效性,确保考试质量,检测教学效果,发挥考试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必须对考试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试题(卷)库建设、命题、印制试卷、考场安排、监考、评分等过程提出严格要求。 第九条所有考试课程都应建立试卷库(每门课程10套以上试卷及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有条件的课程要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网教院[2012]15号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教育的教学体系,加强学生的过程学习监控,根据网络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结合四川大学网络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组成 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35%,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65%。 1、形成性考核成绩 形成性考核成绩是对学生平时课程学习过程的考核和评价。根据我校网络教育的实际情况,形成性考核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课程网上作业成绩: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25﹪; ②网上学习行为积分: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10﹪。 ③课程学习小组讨论和参与课程网上月导学:教师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加分(最高分为5分)。 2、期末考试成绩 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是按照该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65﹪计算。 二、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评定方式 (一)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 1、课程网上作业成绩:为了帮助学生平时的课程学习,达到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四川大学课程教学教师将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课程教学学期内将该课程作业分次布置在网上。每个学生按照时间要求直接在网上完成,网上提交,由系统自动评阅判分。 2、网上学习行为积分: ①点击学习资源时间连续在线5分钟积0.1分,10分钟积0.2分,以此类推。累计不超过6分。 ②点击学习资源次数点击1次资源积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③课程论坛参与每个有效帖积0.5分,精华贴积1分,无效贴不加分,累计不超

过2分。 3、课程学习小组讨论成绩: 学生自学小组的学习是远程教育的一种重要学习形式。学生参加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和安排的自学小组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其形成性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并由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负责学生的签到及考核工作(见附件一,存留备查)。 4、课程网上月导学和实时答疑成绩:课程教学老师根据学生参加网上导学和答疑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网上成绩,并按照加分(最高分为5分)计入该门课程学习总成绩。 (二)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由阅卷教师或阅卷小组根据期末考试试卷阅卷要求及评分细则给分。 三、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及时完成课程网上作业。 2、各校外学习中心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网上学习和课程论坛讨论。 3、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学生自学学习小组,并组织和安排学生自学学习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和学习交流活动,同时作好相应的学生签到及成绩考核评定工作(见附件一)。 附件一:《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习小组学习讨论签到表》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远程教育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印发

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方式 1、村(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述职向镇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述职承诺和大会集中述职两种形式,每年开展两次,年初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书面述职承诺,年终召开大会,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集中述职。 2、述职大会由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3、集中述职一般按五个环节进行:一是述前准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照本地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撰写述职报告。 二是述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首先汇报年初书面述职承诺的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述中点评。镇领导当场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方向和要求。四是党建测评。与会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镇党委组织部针对县领导点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采取下发督办卡、印发整改通知书、集中检查等形式,跟踪督查述职者整改落实情况。 二、述职内容 1、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投入时间和精力,研究确定村(社区)

党支部党建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情况。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建责任制细化分解,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建设情况,组织员专职专责、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党支部班子的配备、教育、管理,特别是支部书记的配备,整顿三类班子或后进党支部情况。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情况。后备干部培训教育,解决干部后继乏人问题情况。 4、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推行党员承诺制,培育党员示范户,创建示范基地,强化党员“双带”效应,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集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重点倾斜政策落实情况,流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情况,基层党组织关心和服务党员及群众工作的服务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 5、基层组织工作创新情况。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党建新经验、新做法情况。坚持抓点带面,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联系点的培养、建设情况。 6、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加强学习,抓班子带队伍,民主集中制执行及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决策情况,个人分工负责制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做好的工作。 三、强化措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班级:姓名: 学号:填表时间: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1.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2.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开卷或闭卷,部分开卷或部分闭卷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提出并由系主任决定。 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期末进行一次系统考试,每次不超过3小时。测验只能随堂进行。是否对学生进行平时测验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和安排。 考查课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参加听课、完成作业、实验、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出勤等情况综合评定。 3.体育课为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重修。但不计人留级课程门数。评分时应结合学生平时锻炼、课堂纪律、身体素质、基本技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向任课教师申请。经系主任审核,送教务处同意备案,可以缓考,并在成绩报告单中注明“缓考”字样,缓考学生均在下学期开学前与补考学生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按正常记分,如缓考不及格,可再补考一次。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参加考试未交卷者,其成绩按“0”分记载。 5.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均可补考一次。补考按规定时间进行,补考成绩只记“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字样,无故不补考

的以零分计,并要重修。 6.凡考试舞弊者,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试题一般由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两题。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内容、同一进度的课程,教研室负责人组织有关教师统一命题。 试题应反映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考核学生的分析、理解与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智能,内容要全面,难易要适宜,方法要灵活,不出偏题,不出怪题。 期末考试的范围是本课程全学期的教学内容。 一门课分几个学期讲授的,每个学期都应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考核,每学期均按一门课计算。 8.要严格考试命题手续。考查课不得在期末考试周进行。考试成绩的评定,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卷可采用百分制,然后折算到五级分制。 百分制和五级分制的换算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各科考试学期成绩总评,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考试课的平时成绩是指学生的平时测验、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堂讨论、期中考核,以及平时听课表现、出勤等情况的综合评定。 9.学期末考试成绩及总评由任课教师填写在学生成绩记分册上,并由系主任签字后,于考后一周内将成绩报告单送教务处、班所在系

第一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最新版】

第一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实行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科学评判“第一书记”驻村实绩,严格兑现奖惩,激发“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二)考核内容 1、“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以县“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为主。 2、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五个好”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后进村整顿、“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开展、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培养、“三会一课”、廉洁自律等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情况作为任期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优秀格

次一般不超过全县“第一书记”总数5%。 2、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县扶贫局、县委农工部等部门配合,成立专门考核组,对考核内容同步进行考核。其中,“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占80%,以县“双包双促”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结果为主;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占10%、群众民主测评占10%,以县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主。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优先推荐参加中省市县评优树模活动,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或任期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优先提拔使用。 2、“第一书记”考核结果与其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其所驻村主要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3、对日常工作不负责任、成效不突出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统揽全局能力差、驻村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责任心不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在“两委”班子及群众中评价差的,确定为较差格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公开问政。对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免去“第一书记”

小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仓头二xx等级积分制实施办法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完善小学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的改革特制定《小学生等级积分制实施办法》。 一、实行等级制的目的 1、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使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成长。 2、积极引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3、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办学方向上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4、大力改变社会、家长对学生片面的期望,创设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等级制评定的内容 1、评定的范围包括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活动课侧重参与程度及效果。 三、等级制评定的形式 1、小学一、二年级取消考试;其他各年级取消期中考试。小学升初中取消考试,实行就近入学,对口直升。 2、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学业成绩评定采用 A、B、 C、D四等。 3、加强平时学生学习过程的作业检查和单元检测,针对作业和检测结果评定等级并写出指导性评语。

4、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口(耳)试与笔试结合、笔试与操作结合、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结合、知能考试与行为考核结合,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查结合等形式。 5、期末终结性考试,学生要求重考,学校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再重考一次。 四、等级制评定的操作 操作原则及程度: 判断正误,综合权重,评定等级,附加评语。 1、命题考试。依据市统一制定的《考试标准》,各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按B: B:C的比例构成。 2、评卷定等。由学校按市统一制定的评卷定等标准评定等级。 首先,对卷面考查判断正误。按正确率90%以上为 A、80%以上为 B、60%以上为C,其余为D的标准,评定出每部分的等级。 其次,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部分的等级为基准,兼顾综合能力部分的等级,评定出卷面等级。 最后,以期末终结性考试的等级为基准,兼顾平时单元检测和“三动”操作考核,评定出学科学业等级。 一、二年级以平时考查为主,考查的主要开式是课堂提问和课外作业,每学期至少考三次。以平时考查为主,兼顾“三动”操作的考核等级,评定出学科学业等级。 教师在学生的考卷和作业上不仅要评定等级,还要作出诊断性评语、指导性评语和鼓励性评语。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 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制度 成绩考核是评定学生成绩,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认真组织和实施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学生学习成绩。通过考核,了解学生学习和运用知识技能的情况,研究改进教学工作。 一、考试、考查(含测验) 1、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采用笔试、口试、操作三种方式进行。笔试可以分为闭卷和开卷二种。 2、每学期各门课的考试、考查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考试科目,每学期一般安排3━4门,教务科在开学初通知任课教师。 3、考试课规定进行期末考试一次,考查课不得在期末二周内进行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以免影响期末的统一考试,加重学生负担。 4、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病或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经班主任同意,报教务科批准方可缓考。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若学生无故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次数达该课程作业总次数的三分之一者,取消学生参加考试资格,若属考查科目者,则该科学期总评成绩不能高于30分。 5、每门课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如确因课程性质和考试方式特殊,需延长考试时间的,须经教务科批准。 6、同一科目的任课教师在不同班级的测验中,如统一试卷,必须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如测验时间不同,应使用不同试卷,避免学生利用时间差互通信息,影响测验效果。

7、考查科目的课程,如有不同教师任课,在一学期内一般应至少有一次由教研组组织的统一测验(统一测验的时间,任课老师应在授课计划中列出),通过统一测验,检查教学效果。 8、考试科目每学期一般测验2次,一学期总课时达54节的考查科目一般每学期测验不少于3 次。 二、命题 试题内容对学生学习方向和学习方法有很大的影响,拟命题是考试的重要环节,在组织考试时,首先应重视组织命题工作。 1、命题的基本要求是: (1)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试题的深度、广度适当,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2)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一般要求在学期授课内容的70%以上,要求效果好,难度适中,区分度强,分布合理,题量适中。 (3)试题要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只靠死记硬背回答问题的题目。 (4)试题要考虑基本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公式、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基本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运用综合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者的比例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为6:3:1,尽量做到命题科学化。以客观题(如判断题、填空题,选择题)和主观题(如计算题、问答题、论述题等)有机配合为宜。 2、试题(A、B卷)拟定后,由教研组审阅修改。 3、各科试题应于考前两周送教务科打印。教务科应在考试前做好印刷、分卷、密封、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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