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企业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

企业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

企业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
企业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

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广大员工工作热情,发挥全体员工的集体智慧,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中心管理,不断提高管公司运营水平,增强内部活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上级及主办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本部。

第二章合理化建议内容

第四条合理化建议是指职工围绕本岗位改进和完善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改进和革新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内容,以“自己提出改善的课题、改善的措施和办法,自己组织力量完成改善工作为全过程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一)生产、基建中人身或设备安全性的提高;

(二)油、电、水、原材料等的节约和更有效的利用;

(三)产品或工程质量的提高,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老设备,老产品的改造;

(四)生产工艺、操作方法的改进,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改善;

(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公司

(六)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七)对公司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的措施和办法。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由公司综合办主任为主管领导。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口公司综合办,具体负责合理化建议

的组织、发动、上报、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合理化建议征集审议

第七条合理化建议,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八条合理化建议的征集须由建议人填写《职工合理化建议表》,必要时应附相关资料。

第九条《职工合理化建议表》由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汇总、评审.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组织研究,做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以书面形式返回给合理化建议的提出人。对于不能具体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如有可行性的,帮助组织完善;对于可以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上报**工会,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列入科技、基建、大修、更改、安反措等计划,给予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章评审奖惩

第十条合理化建议实行二级评审制。公司各部门向公司综合办上报合理化建议具体内容,由公司综合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上报主办单位工会参加评审。合理化建议提出者须填报《**合理化建议成果申报表》,公司综合办于次年1月10日前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合理化建议汇总后于10日内报主办单位工会。

第十一条合理化建议每年评审一次,除主办单位工会奖励外,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公司另外予以一定奖励。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各部门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表:

上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成果申报表单位:日期:

上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情况统计表

单位:

上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制年月日

上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统计表单位:年月日

职工合理化建议表

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