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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岩土工程勘察图式图例——【建筑工程 符号图例】

12岩土工程勘察图式图例——【建筑工程 符号图例】
12岩土工程勘察图式图例——【建筑工程 符号图例】

第十二章岩土工程勘察图式图例

一、地层、岩石

1、地层的地质年代符号及在平面图的着色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地层与地质年代符号及色标

2、第四系地层成因类型符号及在平面图上的着色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沉积岩、变质岩、岩浆岩的符号应分别符合下表1、2、3的规定。沉积岩和变质岩在平面图上应按其地质年代着色,岩浆岩在平面图上着色应符合下表3的规定

表1 沉积岩符号

表2 变质岩符号

表3 岩浆岩符号及色标

二、图例、符号

1、沉积岩应根据岩性采用下列图例:

2、岩浆岩应根据岩性采用下列图例:

建筑施工图常用符号及图例

房屋的建造一般需经设计和施工两个过程,设计工作又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但对一些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工程,还应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增加技术设计(或称扩大初步设计)阶段,以此作为协调各工种的矛盾和绘制施工图的准备。不同的设计阶段对图纸有不同的要求,施工图是要求从满足施工要求的角度出发,提供完整翔实的资料。所以,我们把按照“国标”的规定,用正投影方法画出的一幢拟建房屋的内外形状和大小,以及各部分的结构、构造、装修、设备等内容,并达到能够指导施工的图样称为房屋施工图。 建筑方面的施工图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施工图(简称“建施”),主要表示建筑物的总体布局,外部造型、内部布置、细部构造、装修和施工;另一类是结构施工图(简称“结施”),主要表示承重构件结构的布置、构件类型及构造和做法等。在这两类图纸中又各自分成两种表达形式:一种是表示整体的图纸,以此来反映建筑物的全貌;另一类则是表示局部,反映各个细部的具体做法。 建筑施工图表示整体的图纸有:总平面图、施工总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表示局部的图纸有建筑详图,如楼梯详图、门窗详图等。 结构施工图中,表示整体的图纸有:基础平面图、楼层结构平面图、屋顶结构平面图等。表示细部的图纸有:基础详图、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结构详图、屋架详图等。 在房屋建造中,一套完整的施工图,根据其专业内容或作用的不同,包括如下内容:

(1)图纸目录。 (2)设计总说明。 (3)建筑施工图。 (4)结构施工图。 (5)建筑装修图。 (6)设备施工图(简称“设施”),本书不做讨论。 阅读施工图时,应按先整体后局部,先文字说明后图样,先图形后尺寸等原则依次仔细阅读。 一、房屋的组成及其作用 房屋建筑一般可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大类。各种使用功能的房屋,尽管他们在使用要求、空间组合、外形处理、结构形式、构造方式以及规模大小各有特点,但其基本的组成内容是相似的,构成他们的基本构配件通常有:基础、墙(柱、梁)、楼板层和地面、屋面、楼梯和门、窗等。如图3-1。 基础是房屋最下面与地基相接触的承重构件,起着支撑房屋的作用,并将整个建筑物荷载传于地基。 楼房的第一层称为首层(或称一层或底层),往上称二层、三层……顶层,这是由楼板分隔而成的。屋面、楼板是房屋的水平承重构件,它将楼板上的各种荷载传递到墙或梁上去,再由墙或梁传给基础。屋面是房屋顶部的围护和承重构件。

常用图例符号解析

常用图例符号 第一节 常用仪表、控制图形符号 根据国家标准HG 20505-92《过程检测和控制系统用文字代号和图形符号》,参照GB2625-81国家标准,化工自控常用图形及文字代号如下。 一、图形符号 1.测量点 测量点(包括检出元件)是由过程设备或管道符号引到仪表圆圈的连接引线的起点,一般无特定的图形符号,如图1(a )所示。 图1测量点 图(a) 图(b) 测量点 测量点 若测量点位于设备中,当有必要标出测量点在过程设备中的位置时,可在引线地起点加一个直径为2mm 的小圆或加虚线,如图1(b )所示。必要时,检出元件或检出仪表可以用表2所列的图形符号表示。 2.连接线图形符号 仪表圆圈与过程测量点的连接引线,通用的仪表信号线和能源线的符号是细实线。汉有必要标注能源类别时,可采用相应的缩写标注在能源线符号之上。例如AS-0.14为0.14MPa 的空气源,ES-24DC 为24V 的直流电源。 当通用的仪表信号线为细实线可能造成混淆时,通用信号线符号可在细实线上加斜短划线(斜短划线与细实线成45°角)。 仪表连接线图形符号见表1。

表1 仪表连线符号表 气压信号线6 电信号线或 短划线与细实线成45°角,下同 导压毛细管8液压信号线 9电磁、辐射、热、光、声波等信号线(有导向)10电磁、辐射、热、光、声波等信号线(无导向)11内部系统链(软件或数据链)1机械链 13二进制电信号 14二进制气信号 15 当有必要区分信号线的类型时 3.仪表图形符号 仪表图形符号是直径为12mm (或10mm )的细实线圆圈。仪表位号的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较多,圆圈内不能容纳时,可以断开,如下图2(a )所示。处理两个或多个变量,或处理一个变量但有多个功能的复式仪表,可用相切的仪表圆圈表示,如图2(b )所示。当两个测量点引到一台复式仪表上,而两个测量点在图纸上距离较远或不在同一图纸上,则分别用两个相切的实线圆圈和虚线圆圈表示,见图2(c )所示。 其他仪表或功能图形符号见表2 4.表示仪表安装位置图形符号 表示仪表安装位置的图形符号见表3

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2012

关于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的规定江苏万安建筑勘察设计院

目录 1、总则 (1)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1) 2.1地质年代 (1) 2.2土的图例 (2) 2.3 岩石的图例及符号 (4) 2.4、第四系分层及成因符号 (7) 2.5 地层代号 (7) 2.6 勘察工作图例 (8) 2.7 地质图例 (10) 2.8 常用地形图图例(1:500、1:1000、1:2000) (13) 2.9 工程建(构)筑物及常用建筑总图图例 (14) 3、岩土工程勘察图示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图例图示 (18) 3.3 平面图图示 (19) 3.4工程地质剖面图图示 (23) 3.5、柱状图图示 (27) 3.6动力触探成果图表图示 (30) 3.7 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31) 3.8钻孔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31) 3.9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 (32) 3.10 线路工程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 (32) 附录: A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B 工程地质剖面图

C钻孔柱状图 D探井展示图 E动力触探成果图表 F抽水试验成果图表 G压水试验成果图表 H 线路工程纵断面图 I 桥工程地质纵断面图J 隧道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1、总则 1.0.1 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质量,统一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计算机制图,其它工程勘察可参考使用。 1.0.3 本规定适用于绘制岩土工程勘察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以及其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图表。 1.0.4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除应符合本规定以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本规定以外的图例图示可在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手册中查找采用。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2.1地质年代 2.1.1 在岩土工程勘察图件中地质年代应表示到组或段,系的第一个字母使用正体大写,其下标数字表示统,其后小写斜体字母表示组,组后的数字上标表示段,如:J3n(侏罗系下统南园组组)、J2s1(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第一段) 2.1.2 地质年代符号表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1.概述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 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 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 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施工图常用符号及图例大全(收藏备查)

施工图常用符号及图例大全(收藏备查) 一、识图 1、先读首页图:从首页图中的图纸目录中,可以了解到该套房屋施工图由那几类专业图纸组成、各专业图纸有多少张,每张图纸的图名及图号。 2、阅读设计总说明:从中可了解设计的依据、设计标准以及施工中的基本要求,也可了解到图中没有绘出而设计人员认为应该说明的内容。 3、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顺序逐张阅读。 4、在各类专业图纸阅读中,基本图和详图要对照阅读,看清楚各专业图纸表示的主要内容。 5、如果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发生矛盾,应以结构施工图为准(构件尺寸),以保证建筑物的强度和施工质量。 二、建筑符号 1、定位轴线 (1)作用 定位轴线是施工中墙身砌筑、柱梁浇筑、构件安装等定位、放线的依据。 规定:主要承重构件,应绘制水平和竖向定位轴线,并编注轴线号;对非承重墙或次要承重构件,编写附加定位轴线。 (2)定位轴线的编号 横向定位轴线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自左向右顺序编写; 纵向轴线编号用拉丁字母(除I、O、Z),自下而上顺序编写;

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与左侧,在两轴线之间,有的需要用附加轴线表示,附加轴线用分数编号; 对于详图上的轴线编号,若该详图同时适用多根定位轴线,则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如下图所示:

2、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详细表示某些重要局部,需要另绘制其详图进行表达。 对需用详图表达部分应标注索引符号,并在所绘详图处标注详图符号。 3、标高符号 标高是标注建筑物高度方向的一种尺寸形式,以米为单位。 绝对标高:以青岛附近黄海平均海平面为零点测出的高度尺寸,它仅使用在建筑总平面图中。 相对标高:以建筑物底层室内地面为零点测出的高度尺寸。 建筑标高:指楼地面、屋面等装修完成后构件的表面的标高。如楼面、台阶顶面等标高。

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20040912

关于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的规定 2004年9月20日稿

目录 1、总则 (1)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1) 2.1地质年代 (1) 2.2土的图例 (5) 2.3 岩石的图例及符号 (6) 2.4、第四系分层及成因符号 (9) 2.5 地层代号 (9) 2.6 勘察工作图例 (10) 2.7 地质图例 (12) 2.8 常用地形图图例(1:500、1:1000、1:2000) (15) 2.9 工程建(构)筑物及常用建筑总图图例 (16) 3、岩土工程勘察图示 (18) 3.1 一般规定 (18) 3.2 图例图示 (20) 3.3 平面图图示 (20) 3.4工程地质剖面图图示 (23) 3.5、柱状图图示 (26) 3.6动力触探成果图表图示 (28) 3.7 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29) 3.8钻孔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30) 3.9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 (30) 3.10 线路工程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 (30) 附录: A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B 工程地质剖面图 C钻孔柱状图 D探井展示图 E动力触探成果图表 F抽水试验成果图表 G压水试验成果图表 H 线路工程纵断面图 I 桥工程地质纵断面图J 隧道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1、总则 1.0.1 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质量,统一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计算机制图,其它工程勘察可参考使用。 1.0.3 本规定适用于绘制岩土工程勘察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以及其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图表。 1.0.4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除应符合本规定以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本规定以外的图例图示可在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手册中查找采用。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2.1地质年代 2.1.1 在岩土工程勘察图件中地质年代应表示到组或段,系的第一个字母使用正体大写,其下标数字表示统,其后小写斜体字母表示组,组后的数字上标表示段,如:J2s(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1(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第一段) 2.1.2 地质年代符号表

201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1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共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由于新分类造成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

常用的建筑材料图例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自然土壤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夯实素土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毛石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钢筋混凝土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毛石混凝土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木材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玻璃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普通砖、硬质砖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非承重的空心砖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砂灰土及粉刷材料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砂砾石及碎砖三合土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瓷砖或类似材料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多孔材料或耐火砖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混凝土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纤维材料或人造板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防水材料或防潮层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金属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水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新设计的建筑物例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原有的建筑物 例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计划扩建的建筑物例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例 拆除的建筑物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例 道路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例 公路桥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例 砖石、混凝土围墙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例 铁丝网、蓠笆等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例 河流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例 等高线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例 边坡 常用建筑总平面图 例 风向频率玫瑰图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 新设计的墙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墙上预留洞口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土墙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板条墙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 入口坡道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底层楼梯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中间楼梯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顶层楼梯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单扇门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双扇门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 双扇推位门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单扇双面弹簧门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双扇双面弹簧门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单层固定窗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检查孔(地面、吊顶)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烟道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空门洞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单层外开上悬窗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单层中悬窗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水平推拉窗 常用建筑配件图例平开窗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 变电所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 杆上变压器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 移动变压器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控制屏、控制台 配电室及进线用开关 柜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电力配电箱(板) 画于墙外为明装、墙 内为暗装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工作照明配电箱(板) 画于墙外为明装、墙 内为暗装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多种电源配电箱(板) 画于墙外为明装、墙 内为暗装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单极开关 (1)明装(2)暗装 (3)保护或密闭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 刀开关断路器(低压断路器)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双极开关 (1)明装(2)暗装 (3)保护或密闭 电气工程常用电气 图例三极开关 (1)明装(2)暗装 (3)保护或密闭

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

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关于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的规定 2006年11月20日稿

目录 1、总则 (1)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1) 2.1地质年代 (1) 2.2土的图例 (5) 2.3 岩石的图例及符号 (6) 2.4、第四系分层及成因符号 (9) 2.5 地层代号 (9) 2.6 勘察工作图例 (10) 2.7 地质图例 (12) 2.8 常用地形图图例(1:500、1:1000、1:2000) (15) 2.9 工程建(构)筑物及常用建筑总图图例 (16) 3、岩土工程勘察图示 (18) 3.1 一般规定 (18) 3.2 图例图示 (20) 3.3 平面图图示 (20) 3.4工程地质剖面图图示 (23) 3.5、柱状图图示 (26) 3.6动力触探成果图表图示 (28) 3.7 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29) 3.8钻孔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30) 3.9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 (30) 3.10 线路工程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 (30) 附录: A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B 工程地质剖面图 C钻孔柱状图 D探井展示图 E动力触探成果图表 F抽水试验成果图表 G压水试验成果图表 H 线路工程纵断面图

I 桥工程地质纵断面图J 隧道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1、总则 1.0.1 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质量,统一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计算机制图,其它工程勘察可参考使用。 1.0.3 本规定适用于绘制岩土工程勘察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以及其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图表。 1.0.4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除应符合本规定以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本规定以外的图例图示可在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手册中查找采用。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2.1地质年代 2.1.1 在岩土工程勘察图件中地质年代应表示到组或段,系的第一个字母使用正体大写,其下标数字表示统,其后小写斜体字母表示组,组后的数字上标表示段,如:J2s(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1(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第一段) 2.1.2 地质年代符号表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9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标准只规定常用建筑材料的图例画法,对其尺度比例不作具体规定。使用时,应根据图样大小而定,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图例线应间隔均匀,疏密适度,做到图例正确,表示清楚; 2 不同品种的同类材料使用同一图例时(如某些特定部位的石膏板必须注明是防水石膏板时),应在图上附加必要的说明; 3 两个相同的图例相接时,图例线宜错开或使倾斜方向相反(图9.1.1-1); 4 两个相邻的涂黑图例间应留有空隙。其净宽度不得小于0.5mm(图9.1.1-2)。 9.1.2 下列情况可不加图例,但应加文字说明: 1 一张图纸内的图样只用一种图例时; 2 图形较小无法画出建筑材料图例时。 9.1.3 需画出的建筑材料图例面积过大时,可在断面轮廓线内,沿轮廓线作局部表示(图9.1.3)

9.1.4 当选用本标准中未包括的建筑材料时,可自编图例。但不得与本标准所列的图例重复。绘制时,应在适当位置画出该材料图例,并加以说明。 9.2 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9.2.1 常用建筑材料应按表9.2.1所示图例画法绘制。(以下所列学会辨认即可)

注:序号1、2、5、7、8、13、14、16、17、18图例中的斜线、短斜线、交叉斜线等均为45°。 10 图样画法 10.1 投影法 10.1.1 房屋建筑的视图,应按正投影法并用第一角画法绘制。自前方A投影称为正立面图,自上方B投影称为平面图,自左方C投影称为左侧立面图,自右方D投影称为右侧立面图,自下方正投影称为底面图,自后方F投影称为背立面图(图10.1.1)。

10.1.2 当视图用第一角画法绘制不易表达时,可用镜像投影法绘制(图10.1.2a)。但应在图名后注写“镜像”二字(图10.1.2b),或按图10.1.2c画出镜像投影识别符号。 10.2 视图布置 10.2.1 如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若干个视图时,各视图的位置宜按图10.2.1的顺序进行布置。 10.2.2 每个视图一般均应标注图名。各视图图名的命名,主要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或断面图、详图。同一种视图多个图的图名前加编号以示区分。平面图,以楼层编号,包括地下二层平面图、地下一层平面图、首层平面图、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用途分区

土地用途分区主要是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规划内容而存在,是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派生出的分区,将区域土地资源根据用途管制需要、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和管理目标,划分出不同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通过用途变更许可制度,实现对土地用途的管制。当前,我国的土地用途分区主要应用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开垦区、一般耕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以及其他用地区等。 土地利用分区 发表时间:2011/8/2 11:33:26 作者:来源:浏览:1530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根据东兴市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适宜性和规划需要,将全市土地划分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用地区、林牧综合用地区、风景名胜和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区等七类土地用途区,并明确各类分区土地主导用途和管制规则。 【城镇建设用地区】 1、规模范围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918.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32%,包括东兴中心城区、江平镇区、马路镇区和国有火光农场场部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2、土地主导用途 该区是为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城镇和依托城镇的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 3、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建筑电气施工图实例图解图例符号含义汇总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 第十五章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 第一节电气工程施工图 一、电气工程施工图的组成及内容 其组成主要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例材料表、系统图、平面图和安装大样图(详图)等。 1.图纸目录:图纸目录的内容是:图纸的组成、名称、张数、图号顺序等,绘制图纸目录的目的是便于查找。 2.设计说明:设计说明主要阐明单项工程的概况、设计依据、设计标准以及施工要求等,主要是补充说明图面上不能利用线条、符号表示的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线路、材料及其他注意的事项。 3.图例材料表:主要设备及器具在表中用图形符号表示,并标注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方式等。 4.平面图:平面图是表示建筑物内各种电气设备、器具的平面位置及线路走向的图纸。平面图包括总平面图、照明平面图、动力平面图、防雷平面图、接地平面图、智能建筑平面图(如电话、电视、火灾报警、综合布线平面图)等。 5.系统图:系统图是表明供电分配回路的分布和相互联系的示意图。具体反映配电系统和容量分配情况、配电装置、导线型号、导线截面、敷设方式及穿管管径,控制及保护电器的规格型号等。系统图分为照明系统图、动力系统图、智能建筑系统图等。 6.详图:详图是用来详细表示设备安装方法的图纸,详图多采用全国通用电气装置标准图集。 二、电气施工图的一般规定 1.电气图面的规定 幅面尺寸共分五类:A0~A4,见表15-1。 基本幅面尺寸(mm)表15-1 幅面代号A0A1A2A3 A4 宽×长(B×L)841×11 89 594×84 1 420×591 297×42 210×29 7 边宽(C)10 5 装订侧边宽25 绘制电气图所用的各种线条统称为图线。常用图线见表15-2。 2. 图例符号和文字符号 电气施工图上的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敷设均是用图例符号和文字符号来表示,识图的基础是首先要明确和熟悉有关电气图例与符号所表达的内容和含义。常用电气图例符号见表15-3。 图线名称图线形式图线应用图线名称图线形式图线应用 粗实线 电气线路, 一次线路点划线控制线 细实线二次线路,双点划线辅助围框线

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2012

关于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的规定 万安建筑勘察

目录 1、总则 (1)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1) 2.1地质年代 (1) 2.2土的图例 (2) 2.3 岩石的图例及符号 (3) 2.4、第四系分层及成因符号 (6) 2.5 地层代号 (6) 2.6 勘察工作图例 (7) 2.7 地质图例 (9) 2.8 常用地形图图例(1:500、1:1000、1:2000) (11) 2.9 工程建(构)筑物及常用建筑总图图例 (13) 3、岩土工程勘察图示 (14) 3.1 一般规定 (14) 3.2 图例图示 (16) 3.3 平面图图示 (16) 3.4工程地质剖面图图示 (19) 3.5、柱状图图示 (22) 3.6动力触探成果图表图示 (24) 3.7 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25) 3.8钻孔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26)

3.9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 (26) 3.10 线路工程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 (26) 附录: A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B 工程地质剖面图 C钻孔柱状图 D探井展示图 E动力触探成果图表 F抽水试验成果图表 G压水试验成果图表 H 线路工程纵断面图 I 桥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J 隧道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1、总则 1.0.1 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质量,统一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制定本规定。1.0.2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计算机制图,其它工程勘察可参考使用。 1.0.3 本规定适用于绘制岩土工程勘察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以及其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图表。 1.0.4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除应符合本规定以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本规定以外的图例图示可在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手册中查找采用。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2.1地质年代 2.1.1 在岩土工程勘察图件中地质年代应表示到组或段,系的第一个字母使用正体大写,其下标数字表示统,其后小写斜体字母表示组,组后的数字上标表示段,如:J3n(侏罗系下统南园组组)、J2s1(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第一段) 2.1.2 地质年代符号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 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 8 类,二级分 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图例与符号汇总

建筑给水排水 一、图线 建筑给水排水常用线型图例表。 二、比例 。 三、标高的标注 1、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当无绝对标高资料时,可标注相对标高,但应总图专业一致。 2、压力管道应标注中心标高;重力流管道和沟渠宜标注管(沟)内底标高。标高单位以m计时,可注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3、标高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下图中的方式标注; 平面图中管道标高标注法 (2)平面图中,沟渠标高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平面图中沟渠标高标注法 (3)剖面图中,管道及水位标高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剖面图中管道及水位标高标注法 轴测图中管道标高标注法 (5)建筑物内的管道也可以按本层建筑地面的标高加管道安装高度的方式标注管道标高,标注方法应为H+X,XX,H表示本层建筑地面标高。

四、管径 1 、管径的单位应为mm。 2、管径的表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或非镀锌)、铸铁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工程直径DX壁厚表示; (2)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等管材,管径宜以外径DX壁厚表示; (3)钢管、薄壁不锈钢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公称Dw表示; (4)建筑给水排水塑料管材,管径宜以外径dn表示; (5)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管,管径宜以内径d表示; (6)复合管、结构壁塑料管等管材,管径应按产品标准的方法表示; (7)当设计中均采用公称直径DN表示管径时,应有公称直径DN与相应产品规格对照表。 3、管径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根管道时,管径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单管管径表示方法 (2)多根管道时,管径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多管管径表示方法 (3)当建筑物的给水引出入管或排水排出管的数量超过一根时,应进行编号,编号宜按图的方法表示。 给水引入(排水排出)管编号编号表示法 (4)建筑物内穿越楼层的立管,其数量超过一根时,应进行编号,编号宜按图的方法表示。 立管编号表示法 4、在总图中,当同种给水排水附属构筑物的数量超过一个时,应进行编号,并符合下列规定: (1)编号方法应采用构筑物代号加编号表示; (2)给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上水源到干管,再从干管到支管,最后到用户; (3)排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上游到下游,先干管后支管。 5、当给水排水工程的机电设备数量超过一台时,宜进行编号,并应有设备编号与设备名称对照表。 五、管道图例 管道类别应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管道图例宜符合表的要求。 六、管道附件图例 管道附件的图例宜符合表的要求。 七、阀门图例 阀门的图例宜符合表的要求 八、给水配件图例 给水配件的图例宜符合下表的要求

200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共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由于新分类造成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问题,对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乃至国家宏观管理和决策具有重大意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从2000年开始筹备,于2002年列入国家标准计划正式启动。2005年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经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召开土地分类协调会议,最终形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图例及符号

第五章《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图例及符号 一、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图例及符号 1、常用线型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图可采用的线型包括实线、虚线、单点长划线、折断线、波浪线、点线、样条曲线、云线等,各线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名称线型线宽一般用途 实线粗 b 1、平、剖面图中被剖切的主要建筑构造和 装饰装修构造的轮廓线; 2、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立面图的外轮廓线; 3、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构造详图中被剖切的轮 廓线; 4、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详图中的外轮廓线; 5、平、立、剖面图的剖切符号 (注:地平线线宽可用1.5b,图名线线宽可用 2b) 中0.5b 平面图、剖立面图中除被剖切轮廓线外的可见 物体轮廓线 细0.25b 图形和图例的填充线、尺寸线、尺寸界线、索 引符号、标高符号、引出线等 虚线中0.5b 1、表示被遮挡部分的轮廓线; 2、表示平面中上部的投影轮廓线; 3、预想放置的建筑或装修的构件; 4、运动轨迹 细0.25b 表示内容与中虚线相同,适合小于0.5b的不 可见轮廓线 单点长划线0.25b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折断线0.25b不需要画全的断开界线 续表 3.2.2 波浪线0.25b 1、不需要画全的断开界线; 2、构造层次的断开界线 点线0.25b 制图需要的辅助线 样条曲线0.25b 1、不需要画全的断开界线; 2、制图需要的引出线 云线0.25b 1、圈出需要绘制详图的图样范围; 2、材料标注 与比例大小,先选定基本线宽b,再选用表3.2.3中相应的线宽组。 线宽比线宽组(mm) b 1.0 0.7 0.5 0.35 0.75b 0.75 0.53 0.38 0.26 0.5b 0.5 0.35 0.25 0.18

施工图常用符号、图例大全

施工图常用符号、图例大全 一、定位轴线 1、作用 定位轴线是施工中墙身砌筑、柱梁浇筑、构件安装等定位、放线的依据。 规定:主要承重构件,应绘制水平和竖向定位轴线,并编注轴线号;对非承重墙或次要承重构件,编写附加定位轴线。 2、定位轴线的编号 1)横向定位轴线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自左向右顺序编写; 2)纵向轴线编号用拉丁字母(除I、O、Z),自下而上顺序编写。 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与左侧。在两轴线之间,有的需要用附加轴线表示,附加轴线用分数编号。 3)对于详图上的轴线编号,若该详图同时适用多根定位轴线,则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如下图所示。

二、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1)详细表示某些重要局部,需要另绘制其详图进行表达。 2)对需用详图表达部分应标注索引符号,并在所绘详图处标注详图符号。 三、标高符号 标高是标注建筑物高度方向的一种尺寸形式,以米为单位。 绝对标高:以青岛附近黄海平均海平面为零点测出的高度尺寸,它仅使用在建筑总平面图中。相对标高: 以建筑物底层室内地面为零点测出的高度尺寸。 建筑标高: 指楼地面、屋面等装修完成后构件的表面的标高。如楼面、台阶顶面等标高。 结构标高: 指结构构件未经装修的表面的标高。如圈梁底面、梁顶面等标高。

四、引出线

五、其他符号 1、连接符号: 对于较长的构件,当其长度方向的形状相同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绘制,断开处应用连接符号表示。 连接符号为折断线(细实线),并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 2、折断符号 1)直线折断:当图形采用直线折断时,其折断符号为折断线,它经过被折断的图面。 2)曲线折断:对圆形构件的图形折断,其折断符号为曲线。

常用地质图例及符号

地質圖元符號常有助於鑽探資料的記錄與解讀,本規範「工程地質圖元符號」主要是用在鑽孔柱狀圖上,以「目視判別」的結果為主。目前國內各相關單位現 行所使用之「工程地質圖元符號」並不一致,為建立一致之共識,並爭取廣泛的 支持,本規範「工程地質圖元符號」乃依據我國中央標準局所制訂之國家標準 「CNS6589」、「CNS6590」、「CNS 6591」等編訂之。本次工程地質圖元符號之修 訂工作,期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製圖手冊加以整合(如對照表備註所列),而使「國土資訊系統自然環境基本資料庫分組—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更能得到 政府機關及工程實務界之支持與使用。 本規範將地質圖元分為「土壤或沉積物」、「沉積岩」、「變質岩」及「火成岩」 等四大類,再將每一類圖元區分為「基本型」及「混合衍生與變異型」兩個類別, 並將其分別表列。對於某些業務,如果「基本型」之地質圖元符號即已夠用,那 麼「混合衍生與變異型」之圖元符號,即可將其視為「備而不用」,如此將可有 助於相關作業的簡化。 為了方便使用者選用圖元符號,我們也配合設計了分類代碼表。「0」代表粗分類,如果相關資料只需記錄其為岩石或土壤,則可採用此粗分類記錄方式。「奇數字首」的代碼,代表「基本型圖元」,「偶數字首」的代碼為「混合衍生及變異 型圖元」。因此,本規範「工程地質圖元符號」共可分為以下九大類: 0、粗分類(基本型)

1、土壤或沉積物類(基本型) 2、土壤或沉積物類(混合衍生與變異型) 3、沉積岩類(基本型) 4、沉積岩類(混合衍生與變異型) 5、變質岩類(基本型) 6、變質岩類(混合衍生與變異型) 7、火成岩類(基本型) 8、火成岩類(混合衍生與變異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

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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