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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贸易协定与组织

7国际贸易协定与组织
7国际贸易协定与组织

7 国际贸易条约、协定与组织

要点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世界贸易组织(WTO)、WTO的机构设臵、WTO的框架协议、WTO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GATT、WTO、WTO的基本原则

内容

7.1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7.2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7.3 世界贸易组织(WTO)

7.4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贸易可以说是全球最大的博弈之一。我们知道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Player-博弈的参加者;

●Information-博弈信息;

●Choice-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

●Order-博弈的次序;

●Benefit-博弈方的收益。

中国历史上引以自豪的“博弈经典”,是孙膑导演的“田忌赛马”的故事,稍加分析就应该可以判断出这只是后人虚构的一个故事而已,从博弈的抉择和次序来讲都是不合理的,赛马欠缺游戏规则Game Rule。

就像体育比赛需要竞技规则和裁判员、城市交通需要交通规则和交警一样,在国际贸易的舞台上,各成员国也不可以为所欲为,需要有“裁判”出面,依据“规则”主持公道,维持贸易秩序,这样才能保证参与国际贸易的各国,能够在一个适宜的环境里,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获得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博弈论的常识告诉我们:成员的数量越多、成员的差距越大,达成共识和获得共盈的几率越小。不可臵疑,时常也会有一些客观或主观的原因,导致成员方的“承诺”无法兑现,如:遭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外汇收支严重不平衡、贸易逆差过大、发生高失业率等,这时规则又提供所谓“免责条款”供成员方选择使用,这就是“GATT”或“WTO”的灵活性所在,否则如何会有如此多的国家聚积在WTO这个国际大家庭中。

7.1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国际贸易作为国际间行为,它关系到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影响到世界经济的环境,因此,国际社会对各国的国际贸易行为进行规范的协调和进行必要的约束。

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签署以及对这些条约和协定具有管辖权的国际贸易组织建立,就是这些协调与约束的表现。

7.1.1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treaty & agreement)按照内容不同,可分为通商航海条约、贸易协定、贸易议定书、支付协定、国际商品协定等。

a.通商航海条约

通商航海条约,又称友好通商条约,是指全面规定缔约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并需要经过缔约国立法机构批准才能生效的国际条约。其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到缔约国经济、贸易、航海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关税的征收及海关手续的规定、船舶航行与使用港口的规定、缔约双方的公民和企业在对方国家所享受待遇的规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进口商品征收国内捐税的规定、铁路运输和过境的规定、仲裁裁决的规定等。

b.贸易协定

贸易协定是缔约国间为调整和发展相互间经济贸易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c.贸易议定书

贸易议定书是缔约国就发展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议定书往往是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解释或修改而签订的。

d.支付协定

支付协定大多为双边支付协定,是规定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方法的书面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清算机构的确定、清算账户的设立、清算项目与范围、清算货币、清算办法、差额结算办法的规定等。

e. 国际商品协定

国际商品协定是某项商品的主要生产国(出口国)和消费国(进口国)就该项商品的购销、价格等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政府间多边协定。

7.1.2 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中所依据的法律原则

在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中,所依据的法律原则有2个,即: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

a.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是贸易条约和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其涵义是: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兔,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其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方享有或可能享有的待遇。表明:某一成员方给予另一成员方的某种优惠待遇,应“立即”、“无条件”扩展到所有成员方。

b.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就是缔约双方相互承诺,保证对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其基本要求是:缔约一方根据条约的规定,应将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享有的权利和优惠扩及缔约对方在本国境内的公民、企业和船舶。

7.2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简称关贸总协定)是在世界范围内,协调和处理成员方有关关税与贸易关系的一个“多边协定”和“临时组织机构”。

关贸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共同构成了当代国际经济

的三大支柱。

关贸总协定最初产生于1948年,由美国牵头起草,由于其签署过程、内容、地位和身份的特别之处,后来围绕它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监督、执行的组织机构,所以不妨又称其为一个“组织”。它的常设秘书处设在日内瓦。此外,该组织机构完整,有成员方、宗旨、章程、理事会等,下设二十个专业委员会,如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关税减让委员会、反倾销委员会、纺织品委员会等分别负责各种专门问题事务。

这个组织机构本来也是应该正式成立于1948年的,美国人连名字都给取好了,叫“国际贸易组织”即ITO,如不发生意外,就没有今天的WTO了,但恰恰又是由于美国的原因(后面讨论),致使该组织流产、胎死腹中。

该组织从成立的那天起,就注定了它只能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原因后面讨论),GATT在1994年年底的47岁生日前夜“体面下岗”了,将“多边协定”和“组织机构”这一“双重身份”的“接力棒”传给了WTO,此后两者过渡性共同运行了一年。

GATT从1948年1月诞生到1995年1月被WTO所取代,共经历了47年的历史,其创始国从最初的23个发展到移交时117个成员方(含观察员共128个),成员方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85%,GATT为国际贸易自由化,建立国际贸易新秩序,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7.2.1 关贸总协定的产生

故事要从头说起: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发生,世界经济陷入严重困境,各国经济贸易普遍衰退,工业生产急剧下降。与危机前相比:

●GDP缩减:美国55%、德国52.1%、法国36.2%、英国23.8%;

●全世界国际贸易量下降70%,其中:德国下降76%、美国下降70%、法国下降

66%、英国下降40%;

●资本输出从1905年的10亿美元降为1930年的10万美元;

●货币方面,黄金大量外流,客户纷纷向银行提取存款,整个银行信贷体系濒于

崩溃;

●生产停顿、大批企业破产、失业严重。世界范围内盛行保护贸易,国际贸易秩

序混乱。

二次大战结束后,为解决复杂的国际经济问题,特别是维护国际贸易秩序,成为各国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1944年7月,在推崇自由贸易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F. Roosevelt 1882-1945,民主党,毕业于哈佛大学,1932年就任总统,1936年、1940年、1944年获4届连任,1945年63岁时死于脑溢血)的建议下,44国在美国召开了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即著名的布雷顿森林会议(Bretton Woods Conference),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与会国家建议成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成立于1945年12月,后于1947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

构之一);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WB成立于1944年,后来也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

之一);

●按罗斯福总统的设想,设立一个处理国际贸易与关税的专门组织,以铲除贸易

限制和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调节世界经贸关系,推动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

1945年 4月罗斯福总统逝世,杜鲁门继任美国总统(1945-1953年)。

1945年10月,在罗斯福的积极倡议和推动下,联合国成立。

1945年11月,为了重建国际贸易秩序,美国提出“扩大世界贸易与就业方案”,建议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TO 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作为贸易领域中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相呼应的国际组织,以补充布雷顿森林会议决议。

1946年2月,美国正式拟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并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联合国将《ITO宪章草案》向各国散发。

就在《ITO宪章草案》起草、讨论的过程中,美国国内的政治天平开始倾斜。1946年底,美国总统换届后选举的新国会,以推崇贸易保护的共和党在席位上占优,这为以后注定《ITO宪章草案》流产埋下伏笔。

1947年4月至10月,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委会23国在日内瓦召开会议,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拟定完成《ITO宪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一部分在“ITO”成立之前,先就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限制等问题进行双边谈判。

在双边谈判的基础上,并进行多边关税减让协议的制定。

然后,再把《多边关税减让协议》与《ITO宪章草案》中有关贸易政策的部分加以合并。为了把《多边关税减让协议》与各国的双边协议加以区别,会议将合并后的协议称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它的大部分内容将在《ITO宪章草案》被各国通过后纳入其中。

美国代表建议:由于该协定生效日期尚不确定,所以提议改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

1947年10月底,筹委会在日内瓦结束,与会的23个缔约方签订了《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这是我们称之为关贸总协定的原版1.0版,为适应情况的变化和发展,以后又多次加以修订,最高的版本是1995年1月前移交的关贸总协定的5.0版)。

按照国际外交惯例,《国际贸易组织宪章》需要各国的立法机构批准才方可生效,而《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的生效不需各国国内立法机构批准,而总协定确如期于后来的1948年1月开始临时实施。直至1995年1月移交WTO,做了历时47年的“临时工”。

1947年11月,56个国家的代表团聚集哈瓦那,参加联合国《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还在兴师动众地、认认真真地讨论和修改着《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由于各国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经过了4个月的讨论,经参会者各自让步,于1948年3月结束,53个国家(包括当时的中国政府)签署了使《哈瓦那宪章》生效的提案。

草案后经联合国《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通过,但还需经各国的立法机构批准方可生效,然而这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实际上美国早在一年前就决定了《哈瓦那宪章》的命运,而其他各国还蒙在鼓里。

1948年1月1日,关贸总协定开始实施,直至1995年1月1日被世贸组织所取代。其总部设在日内瓦,并根据总协定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此后,关贸总协定的有效期一再延长,竟长期存在和发展起来,充当着国际贸易组织的重要角色。于是,“关

税及贸易总协定”便成为确立各国共同遵守的贸易准则,协调国际贸易与各国经济政策的惟一的国际多边协定。当初谁都没有想到关贸总协定就这样一直“临时”存在了47个年头。成员最后发展到128多个。其成员方分为三个层次,即缔约方国家、事实上适用关贸总协定国家和观察员国家。

虽然是美国政府自己提出的宪章,但在美国国会形成了反对的强大力量。民主党与共和党对于《哈瓦那宪章》无法达成一致。3年后,杜鲁门总统收回了议案,至此《哈瓦那宪章》终于胎死腹中,美国政府同其他23/53国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1955年3月,曾在日内瓦召开过一个有关修改关贸总协定以及建立一个“贸易合作组织”(OTC Organization of Trade Cooperation)的会议,考虑由OTC来管理关贸总协定。时任艾森豪威尔总统提交议案,请求国会批准美国在OTC中的会员资格,国会仍按兵不动。1956年,艾森豪威尔总统曾对国会施压要求通过美国在OTC中的会员资格,但并未奏效,因此OTC也因没有美国的参与而搁浅。

尽管ITO和OTC都没有得以正式成立,而关贸总协定又是作为临时性议定书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实施,它在国际范围内为调整国际贸易关系制定了一整套规划、措施和程序,并对缔约方之间的多边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在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几经修订和充实,“扮演”了一个“事实上”的全球经济贸易组织。

7.2.2 关贸总协定的作用

关贸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临时实施至1995年1月1日,其内容及活动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缔约方不断增多,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加强,对于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促进了国际贸易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

●建立了一套国际贸易政策体系;

●缓和了缔约方之间的贸易磨擦和矛盾;

●对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7.2.3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宗旨是:通过彼此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提高生活水平。它以贸易自由化为基本目标,将“贸易自由化

原则”做为其9大基本原则之首。

关贸总协定主要有8个方面的原则,分别是:

●贸易自由化原则(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取消或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磋商调解原则;

●市场准入原则;

●透明度原则;

●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

●豁免和实施保障措施原则(例外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散见于不同版本的《GATT》的各处,所以不同的教材也有不同的表达,比如陈宪教材p.268/p.274介绍了7/6个,盛教材p.93介绍了7个原则,而且都有一分为二。后来的WTO关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GATS)也传承了关贸总协定的这些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将在WTO的基本原则一并说明。

7.2.4 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

关贸总协定在1947-1994年的47年中总共主持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这8轮谈判:●使全体缔约方的平均“关税”从20世纪40年代末的40%左右,下降到90年代

末发达国家的4%和发展中国家的13%左右;

●使许多“非关税壁垒”的应用受到了约束,从而排除了国际贸易发展轨道上的

众多障碍;

●使关贸总协定“管辖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商品范围扩大,而且还从商品贸易

扩展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领域。解决了“一揽子的多边贸易体制”问题。

从每一轮谈判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来看:

●第1-6轮是以“关税减让”为主;

●第7轮是以“削减非关税壁垒”为主;

第8轮是以“一揽子解决多边贸易体制”为主。

可以看出其逐步渐进、升级的作用。从第五轮开始时间越拉越长,长达2-8年,因此也被称为“××回合”(如:第八轮谈判历经8年,称为乌拉圭回合-The Uruguay Round)。

a、以关税减让谈判为主的阶段

关贸总协定的前6轮谈判是以关税减让为主的谈判。

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47年4月至10月在瑞士的日内瓦举行。23个缔约方在7个月的谈判中,共达成123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达成45000项商品关税减让。第二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安纳西举行,这轮谈判除在原23个缔约方之间进行外,又与丹麦、多米尼加、芬兰、希腊、海地、意大利、利比里亚、尼加拉瓜、瑞典和乌拉圭等10个国家进行了加入谈判。共达成147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共达成5000项商品关税减让。

第三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的托奎举行,共有38个国家参加,共达成150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共达成8700项商品关税减让。

第四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进行,共有26个国家参加。美国认为,前几轮谈判,美国的关税减让幅度明显大于其他缔约方,因此对美国政府代表团的谈判权限被国会进行了限制,英国的关税减让幅度最大。共达成3000项商品关税减让。

第五轮关税减让谈判-于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共有45个国家参加。这轮谈判由美国副国务卿道格拉斯〃狄龙倡议,后称为“狄龙回合”。这轮谈判使占进口总值20%的商品的进口关税水平平均降低20%。但农产品和一些敏感性产品被排除在协议之外。欧洲经济共同体(EEC)6国的关税水平平均降低6.5%。

第六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共有54个缔约方参加。这轮谈判又称“肯尼迪回合”。美国提出缔约方各自减让关税50%的建议,而欧洲共同体则提出“削平”方案,即高关税缔约方多减,低关税缔约方少减,以缩小关税水平差距。这轮谈判使关税平均水平降低35%。

b、以非关税壁垒谈判为主的阶段

第七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是以非关税壁垒谈判为主的阶段,共有73个缔约方和29个非缔约方参加了谈判。因发动这轮谈判的贸易部长会议在东京举行,故称“东京回合”,也称“尼克松”回合。取得的主要成果有:

●实行按既定公式削减关税,关税越高,减让幅度越大。从1980年起的8年内,

关税削减幅度为33%,减税范围除工业品外,还包括部分农产品;

●产生只对签字方生效的一系列非关税措施协议(称“东京回合”守则),包括补

贴与反补贴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进口许可程序、政府采购、海关估价、反倾销措施等协议;

●通过了对发展中缔约方的授权条款。允许:1、发达缔约方给予发展中缔约方普

遍优惠制待遇(GSP)。2、发展中缔约方可以在实施非关税措施协议方面享有差别和优惠待遇。3、发展中缔约方之间可以签订区域性或全球性贸易协议,或相互减免关税,或减少或取消非关税措施,而不必给予非协议参加方这种待遇。

c. 一揽子解决多边贸易体制问题阶段

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86年9月至1994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从开始到最终签署协议,共历时8年,参加这轮谈判的国家最初为103个,到谈判结束时有117个。这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最后一轮谈判。因发动这轮谈判的贸易部长会议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Punta del Este)举行,故称“乌拉圭回合”-The Uruguay Round。“乌拉圭回合”的谈判内容包括传统议题和新议题:

●传统议题涉及关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服装、农

产品、保障条款、补贴和反补贴措施、争端解决等;

●新议题涉及:服务贸易-签署了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签署了TRIPS、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签署了TRIMS等。

“乌拉圭回合”中,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产生了如下三个协定(被称为“乌拉圭回合”的3个主要创新)和做出了一个决定:

●《关于服务贸易的总协定》(GATS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这是乌拉圭回合的主要创新之一,它提供了对服务贸易的有关规制。一些服

务范围的覆盖面包适:金融,电信,航空,专业(如会计,建筑,工程),商业(如广告,计算机,市场研究),营销,教育,环境,保健以及旅游服务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这是乌拉圭回合的另一个主要创新,它第一次确立了规则要求签约国对专利、版权、工业设计、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地理标志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物品等最低限度水平的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 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这也是乌拉圭回合的另一个主要创新,《TRIMS》规定禁止在成员国内实行某些限制的投资规则,旨在抵制一些国家假借投资管理而对自由贸易实施限制的行为。

●“乌拉圭回合”做出的一个重大决定就是完成了历史使命,结束了自己47年临

时性地位,以WTO取代自身,并签署了《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AEWTO(框架性协议)。

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组织下,47年时间里所取得的成就是十分显著的。对形成一个比较自由的国际贸易环境做出了巨大贡献。关贸总协定在很大程度上符合世界大多数国家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大于由此带来的损失,所以它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以致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从创立时的23个增加到移交时的128个。

关贸总协定建立了一套有关国际贸易的政策规章,推动了世界经贸信息交流,提高了国际贸易管理的透明度,缓和了各缔约方之间的贸易纠纷,对世界贸易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7.3 世界贸易组织

7.3.1 世贸组织产生的原因

7.3.2 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本质区别

7.3.3 世贸组织的宗旨、管辖范围、职能、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和机构设臵

世界贸易组织(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世贸组织),是由关贸总协定发展而来,依据乌拉圭回合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而设立,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国际经济组织。是当今世界上惟一的规定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关系的国际组织。是当今国际贸易领域参加成员最多,管理范围最广的国

际组织。它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多边贸易协议框架为基础。它是当今世界多边经济体系中三大国际机构之一。

世贸组织的主要作用在于规定贸易规则,调解或仲裁贸易纠纷,审议贸易政策,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就世贸组织现有的职能和协调的范围而言,其作用大大超过了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堪称“经济联合国”。

7.3.1 世界贸易组织产生的原因

虽然关贸总协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由于:

●GATT毕竟只是一项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生效的临时多边

协定,各国的立法机构没有通过,并不是一个正式生效的国际条约。从传统的法律和国际组织来看,GATT是众多国际机构中级别较低的一个,没有自己的组织基础,仅是一个政府间行政协议。因此,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它缺乏适当的组织框架,其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它对贸易争端的解决主要采用协商方式,因此,它制定的规则并没有得到普遍遵守;

●GATT仅仅管辖货物,并且农产品、纺织品、服装还不受其约束,被作为例外来

处理。当前世界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转变,GATT已无法适应国际经贸环境的巨大变化,尤其是无法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GATT第8轮谈判-乌拉圭回合中,许多国家感到GATT难以把乌拉圭回合的

各项协议(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付诸实施,必须变革和扩大GATT体制的职能和作用,有必要建立一个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来协调、监督和执行乌拉圭回合的成果;

●GATT中的某些国家同意临时接受关贸总协定,即“在不违背国内现行立法的最

大限度内临时适用总协定”,在违背GATT的有关基本原则时,以国内立法或行政措施做掩护,削弱了关贸总协定的权威性。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发展,也对GATT的某些原则造成破坏;

●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做出决策时,要求所有缔约方“完全协商一致”,即只要

有一个缔约方不同意争端解决小组的仲裁结果,则该争端解决专家组报告不能通过,即“一票否决制”。因此,使GATT很难在公正、客观基础上,按GATT本身的规则,就缔约方之间的贸易争端做出裁决,而降低了GATT的权威性和削弱

了它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

●新的机构与GATT相比,将克服GATT在法律地位、职能范围、管辖内容和运行

机制等方面的局限性,具有法律地位健全、组织体制统一、管辖内容广泛、运行机制有效、加强全球协调、参加成员更广的特点。

1990年初,由意大利提出“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建议,经过磋商,得到了各国的赞成。1993年12月《建立多边贸易组织(AEMTO)协议》形成。次年,又根据美国的提议,把其中的“多边”(multilateral)改为“世界”,而成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即:《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AEWTO 。

该协议于1994年4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的部长会议上被104个国家授权代表签署获得通过。根据该协议,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并行运行1年,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移交时有128个的缔约方,在中国2001年“入世”时,共有142个缔约方,我国成为第143个缔约方,成为特殊的“一国四席”的代表(台、港、澳作为独立关税地区加入)。

7.3.2 WTO与GATT的本质区别

GATT在WTO未建立时,代为起到了维持国际贸易秩序的组织的作用。WTO是GATT 的延续,WTO继承了GATT的合理内核,包括其宗旨、职能、基本原则及规则等。GATT 有关条款仍然是WTO中规范各成员间货物贸易关系的准则。如:WTO的《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但WTO与GATT之间也存在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机构性质不同-关贸总协定以“临时适用”的多边贸易协议形式存在,从未得到

成员方立法机构的批准,因此不具有法人地位,而世界贸易组织是永久性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

●管辖范围不同-关贸总协定只处理货物贸易问题;世界贸易组织不仅要处理货

物贸易问题,还要处理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问题,其协调与监督的范围大于关贸总协定;

●争端解决机制不同-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协商

一致同意),对争端解决没有规定时间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采取“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协商一致反对-在争端解决和机构审议有关事项时,只要不是所有参加成员协商一致反对,则视为通过)。同时明确了争端解决和裁决实施的时间表。因此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裁决的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更高。

7.3.3 WTO的宗旨、管辖范围、职能、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和机构设臵

WTO作为国际贸易领域,仍至世界经济中成员最广泛、作用最重大的国际经济组织,主要是通过《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及其附件,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管辖范围、职能、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和机构设臵。

7.3.3.1 WTO的宗旨(tenet)

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AEWTO的序言部分,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和目标,具体可归纳为如下主要的几点: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大幅度和稳步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持久地开发和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

●缔约方达成互惠互利协议;

●大幅度削减关税和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增加了:

●拓展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采取措施保护和维护环境;

●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较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

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

为了有效地实现上述宗旨和目标,世贸组织强调协调“管理贸易”,规定了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以协调各成员间的贸易政策,共同管理全球贸易,把世贸组织建成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7.3.3.2 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教材遗漏的重要内容)和职能(不一样,首都书)

WTO为其成员在涉及到有关WTO的协定、规则时,提供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作为WTO 的管辖范围。AEWTO作为一个世界性经济与贸易组织的条约,用其正文和附件详细规定了“管辖范围”。

AEWTO除了正文以外还包括1-4个附件,而在附件1、附件4中又包括了若干个协议,在协议中又包括若干个附件:

a.附件1包括3个协议:

协议1-就是所谓的《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其中又包括13个有关协议(其第一个即:GATT 1994 5.0),他们分别是:

●《关税与贸易贸总协定》 GATT 1994年 5.0版本

●《农业协议》

●《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的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贸易技术性壁垒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 位臵不对

●《反倾销协议》

●《海关估价协议》

●《装船前检验协议》

●《原产地规则协议》

●《进口许可证协议》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保障措施协议》

协议2-就是所谓《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协议3-就是所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b.附件2《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是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有关协议及程序。

c.附件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负责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法规是否与世贸组织相

关协议、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相一致。

d.附件4是对那些不属于“一揽子”协议项下的多边贸易协议,由附件4执行管理。如《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等,

(附图AEWTO)

7.3.3.3 世贸组织的职能

为了有效地实现WTO的“目标”和实施WTO的“管辖”,在AEWTO第3条规定了WTO 履行如下的“职能”:

●努力为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提供保障措施。

●组织贯彻实施各项贸易协定、协议,为成员提供处理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

●解决各成员间发生的各项贸易争端和纠纷。

●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进行定期审评。

●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

决策的统一制定。

●为发展中成员方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

7.3.3.4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WTO为了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规范各国的国际贸易行为,在框架协议中规定了有关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各成员方都必须遵守的,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WTO是传承GATT的基本原则,其基本原则散见于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建立世贸组织协议-AEWTO。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原则既适用于货物贸易,也适用于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领域。主要的基本原则可归结为以下8个:

●贸易自由化原则(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取消或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透明度原则;

●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

●市场准入原则;

●磋商调解原则;

●豁免和实施保障措施原则(即:例外原则-免责条款)

a.贸易自由化原则(陈宪教材p.274缺关税保护,盛教材p.94需3合1)

贸易自由化原则是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取消其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方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扩大市场准入)。WTO允许各成员方采取渐进的方法实现贸易自由化,而且发展中国家可能需要的时间相对要长一些。

贸易自由化是WTO的旗臶,WTO是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取消和限制非关税壁垒来实现贸易自由化的。

贸易自由化原则转化为以下两个具体原则来实现:

●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在WTO中,缔约方只能使用关税措施实行保护,而不

能使用非关税措施进行保护;而且进口关税只能降不能升。

WTO允许关税壁垒作为保护的措施存在。因为相对而言,关税壁垒的透明度高,同时关税壁垒的保护程度已经被GATT减少到最低程度了,并且各缔约方之间容易就关税措施进行谈判。

WTO要求缔约方将通过“关税减让谈判”达成的逐步降低的关税税率列入《关税减让表》,且不得单方面变更。可见《关税减让表》中的税率是上限,而且只能逐步降低-只降不升。

●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数量限制是各种非关税壁垒的措施中最为普遍的。具

体形式包括进口配额(被动配额)、进口许可证、自动出口限制(主动配额)。

b.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指每个缔约方必须平等地对待其他缔约方的贸易,给予其他成员在经济贸易方面无差别待遇,并享受与本国公民同等的待遇。

非歧视原则是WTO最主要的原则,通过贯彻三个更具可操作性的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来实现,即: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约一方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把现

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待遇,也给予缔约对方。表明:某一成

员方给予另一成员方的某种优惠待遇,应“立即”、“无条件”扩展到所有成员方。

最惠国待遇的实质是保证:在国际贸易中,任何成员的市场竞争机会均等,没有受到歧视性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的提

供者、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的提供者、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具体包括:公民、企业、船舶、商品、投资和税收等待遇。以防止其他缔约方的待遇因歧视性的国内规章而被削减,确保缔约方间的平等竞争;

●互惠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是指缔约方之间优惠、利益、特权或豁免的相互

让与,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缔约方之间确立贸易关系的基础。如: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在修改《关税减让表》时互惠互利,当新成员加入时,要求新成员必须缴纳“入门费”,即:申请方表示互惠的“承诺”,开放商品和服务市场,作为享受其他成员方给予优惠的先决条件。我国加入WTO也必需承诺逐步对其他成员开放金融、保险、交通、能源、通讯、商业、农产品等市场。

c. 公平竞争原则

WTO认为,各国在国际贸易中不应该采用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竞争,尤其是不能采取倾销和补贴等不公平竞争的贸易方式出口本国商品,而造成对进口国的损害。为此,WTO授权缔约进口国如果遇到其他国家的商品倾销或补贴,就可以采取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措施予以抵制。

而美国对于不公平竞争采取立法的手段(如:1974年的贸易法中301条款和402条款、1930年的海关法中307条款和337条款等)进行保护。而且将不公平竞争的范围扩大化,远远超出WTO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范畴。

d. 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指缔约方应公布所制定的贸易政策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未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

此外,缔约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其他国际协定也在公布之列,如缔

约方与他国签订的与贸易有关的双边或多边协议。

公布的目的在于接受其他缔约方对其政策、法规的检查、监督和纠正,以保证缔约方有关法规、政策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同时,也使各缔约方政府及贸易商对其加以熟悉,以保证公平竞争。

e.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原则

WTO高度重视发展问题,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履行义务的灵活性和特殊需要,WTO延续了GATT的相关条款,并在WTO的相关协议中加以了完善。关于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界定,WTO与GATT、UN都有所不同,将发展中国家成员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最不发达国家,其判断依据是按1995年WB的标准(UN采用),是指年

人均GNP低于765美元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49个,其中29个是WTO的成员;

●第二类是年人均GNP低于1000美元的国家,这类国家有:玻利维亚、喀麦隆、

埃及、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摩洛哥、尼加拉瓜、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塞内加尔、斯里兰卡和津巴布韦等;

●第三类是“其他发展中国家”,除第一、二类以外的发展中国家。

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关贸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关税减让、出口补贴、保障措施、服务贸易、农产品贸易等许多方面不同于发达国家要求的优惠待遇。如:

●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普遍优惠制(GSP)待遇;

●允许发展中国家履行义务时可以有较长的过渡期;

●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减让不必对发达国家实行对等的减让;

●允许发展中国家进行有限的出口补贴;

●对最不发达国家可享受一切权利,而不必承担任何义务。

在WTO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改革,WTO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关税减让、出口补贴、保障措施、服务贸易、农产品贸易等许多方面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优惠待遇。如: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GSP待遇是其中突出的例子;允许发展中国家履行义务时可以有较长的过渡期(如:关税下降幅度、市场开放速度)。

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WTO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关税减让、出口补贴、保障措施、服务贸易、农产品贸易等许多方面不同于发达国家要求的优惠待遇。如: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GSP待遇是其中突出的例子;允许发展中国家履行义务时可以有较长的过渡期(如:关税下降幅度、市场开放速度)。

f.市场准入原则

市场准入是指一缔约方对其他缔约方的货物、服务、资本自由地进入本国市场和平等地参与本国商品竞争的程度。各缔约国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改善本国市场准入的条件,采取逐步开放国内市场,不断加大市场的开放程度,从而达到各国的货物、服务和资本的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准入原则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体现是不同的。在货物贸易领域,体现在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取消等方面;在服务贸易领域,体现在开业权、许可经营、资格认证等方面。

如服务贸易,我国的金融、保险业采取逐步开放的方式,加入WTO后的5年内,在广东、上海等地可以建立外资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只能是合资的形式,且外资的股份不得超过49%。

g.协商调解原则(贸易争端协商处理原则)

贸易争端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不可避免的,贸易争端的解决程序和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要体现公正、平等的原则。WTO强调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调解和仲裁制度、建立上诉机构、确定“通过”与“否决”的表决机制。

在国际贸易的商事活动中,按照国际惯例解决双方的纠纷与争议,一般可以采取:磋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渐进程序加以解决。往往是采用或协商、或调解、或仲裁的方式,一般不会轻易采取诉讼的方式。而在我国,许多企业和业主往往不懂得如何利用调解和仲裁的方式,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协商无果的时候,就习惯说:法庭上见!或者说:同我的律师谈!言下之意就是要打官司-提请诉讼。

h.例外原则(即:豁免和实施紧急保障措施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对于上述原则又制定了许多例外,当出现这些例外时,不必承担和履行那些承诺的义务,可以采取一些紧急保障措施,提高关税、实施数量限制等,紧急保障措施的时间1-2年,长的可达4-5年。主要例外如下:

自由贸易区(区域一体化例外)例外原则-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优惠可不

最新的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最新的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1】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

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

项目单元7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二)

复习 主要回顾了国际贸易合同的支付条款 新课教学 项目单元7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二) 第一节基本知识 一、运输条款 ★货物运输方式 ★装运条款 (一)、装运时间 (二)、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四)、装运通知 (五)、滞期、速遣条款 (六)、其他装运条款 ★主要运输单据 按照运输方式不同,运输单据有: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货运单、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等。 巩固练习 1、常用的运输方式有哪些? 2、如何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 小结 本次课程主要介绍了合同中运输的各项条款,要求学生明确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分批装运等相关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 作业 1、简述分批装运和转运的规定 2、装卸时间怎么规定?

复习 主要回顾了装运港和目的港以及分批、转运的概念 新课教学 二、保险条款 (一)、风险与损失 (二)、保险费用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charges)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三)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1、基本险别 (1)平安险(FPA) (2)水渍险(WPA ,WA) (3)一切险(All Risks) 2、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起讫 (1)仓至仓(W/W)条款的含义 (2)不同价格术语影响W/W的责任起讫点 3、附加险别 (1)一般附加险别 (2)特殊附加险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投保 二、取得保险单据 三、保险索赔 四、赔偿金额的计算 巩固练习 1、海损的类型和特点? 2、基本险和附加险的类型? 小结:本次课程主要介绍的海上运输的各种风险和海损以及针对各种情况的险别 作业 1、案例分析: 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轮在 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 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修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 问:以上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2、案例分析: 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乙方(居间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提高收购量,在各个国家需要寻找适当的供应商。乙方愿意介绍客户给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成交事项,甲方愿意支付相应报酬。乙方与客户间报价的差价之部分归乙方所有。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寻找的供应商,并促成甲方与该供应商签订有关的购买事宜。

第二条居间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条佣金/差价计算方式、支付期限与支付办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为甲方找到了合适的供应商,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或直接交易,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该报酬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差价:甲方公司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号,客户名称: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销售价格每吨元,乙方即获取价格每吨元的差价. (2)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公司发出订单后,与客户签定合同后,以该合同上规定客户发货时间和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准,往后计算三天,在该三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部分。 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支付办法为: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壹千元人民币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客户的有关资料;

国际贸易合同(标准版)的主要内容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编号:FS-DY-20826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 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

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 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 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法。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069-45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国际贸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 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 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 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 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 名法。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 凭文字与图样法。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 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 衡制度法。 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

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 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 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 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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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 课题题目:《浅谈外贸合同条款》姓名: 学号: 所在院系: 日期: 联系方式: 目录

(一)摘要 2 (二)贸易条款 3 (三)质量 4 (四)包装 5 (五)价值 6 (六)运输7 (七)保险8 (八)付款9 (九)商品检验条款 10 (十)争议解决条款 11 (十一)不可抗议条款12 (十二)参考文献13 摘要:一个贸易交易的进行必须有一系列的合同条款加以规范和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一个相对公平且能有规矩

的贸易。尤其是外贸,如果不是有着成型的外贸合同条款,恐怕外贸很难有着当今这样的繁荣之状。下面我来简单谈谈自己对外贸合同条款的认识和了解。 1、贸易条款 (一) 工厂交货( EXW)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三)船边交货(FAS)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四)船上交货(FOB)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c&F) 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七)运费付至(CPT)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边境交货(DAF) 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

国际贸易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

编号:FS-DY-69398 国际贸易合同 其他合同范本由提供,请详细参考;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_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____国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___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____(地址),(以下称_____)。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___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___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____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___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

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定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

2020年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The contract is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2020年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合同作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下载后可以修改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

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经典版国际贸易合同(通用5篇)

经典版国际贸易合同(通用5篇) 经典版国际贸易合同(通用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典版国际贸易合同(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经典版国际贸易合同1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第六章 贸易条约与协定

第六章贸易条约与协定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贸易条约和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通常可以分为() A.单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B.单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C.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D.单边贸易条约与多边贸易协定 2.下列不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组成部分的是() A.序言 B.正文 C.结尾 D.附加条款 3.现在的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一般都适用() A.有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 B.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 C.美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 D.普惠制条款 4.WTO中最惠国待遇的含义是() A.一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同等优惠的进口关税待遇 B.一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同等优惠的关税与非关税待遇 C.一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与国内商品同等待遇 D.WTO的所有成员给予所有非成员同等的进口待遇

5.对于同种产品的进口,某国对一些国家实行高关税政策,而对另外一些国家实施低关税政策,这种做法不符合() A.普惠制原则 B.特惠制原则 C.国民待遇原则 D.最惠国待遇原则 6.()要求一切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处于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受歧视待遇。 A.最惠国待遇条款 B.国民待遇条款 C.通商航海条约 D.公平竞争原则 7.首先采用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澳大利亚 D.印度 8.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又叫() A.非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B.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C.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D.亚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9.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也称() A.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B.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C.亚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D.非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10.以下不属于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例外情况的是() A.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各种捐税 B.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国际贸易)第六章贸易条约与协定

(国际贸易)第六章贸易条 约与协定

第六章贸易条约和协定练习题 壹.单项选择题 1.贸易条约和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通常能够分为() A.单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和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B.单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C.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D.单边贸易条约和多边贸易协定 2.下列不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组成部分的是() A.序言 B.正文 C.结尾 D.附加条款 3.当下的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壹般均适用() A.有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 B.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 C.美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 D.普惠制条款 4.WTO中最惠国待遇的含义是() A.壹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同等优惠的进口关税待遇 B.壹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同等优惠的关税和非关税待遇 C.壹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和国内商品同等待遇 D.WTO的所有成员给予所有非成员同等的进口待遇 5.对于同种产品的进口,某国对壹些国家实行高关税政策,而对另外壹些国家实施低关税政策,这种做法不符合() A.普惠制原则 B.特惠制原则 C.国民待遇原则 D.最惠国待遇原则

6.()要求壹切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处于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受歧视待遇。 A.最惠国待遇条款 B.国民待遇条款 C.通商航海条约 D.公平竞争原则 7.首先采用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澳大利亚 D.印度 8.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又叫() A.非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B.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C.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D.亚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9.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也称() A.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B.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C.亚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D.非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10.以下不属于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例外情况的是() A.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各种捐税 B.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C.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 D.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11.国民待遇条款壹般适用于() A本国公民或企业经济权利B.外国公民或企业经济权利C.发达国家公民或企业经济权利D.世贸组织成员国经济权利 12.俩个或几个国家之间调整它们的相互贸易关系的书面协议称为() A.贸易协定 B.通商条约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介绍

第6章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学习目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容直接影响到一笔进出口业务的完成和安全收汇,本章从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物出发,介绍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 通过本章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国际贸易合同的交易条件、容。 2.理解国际贸易价格术语的含义和种类。 3.了解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和国际结算的规定。 【先行案例】 一起国际贸易实务操作中价格术语、运输及保险的纠纷案例日本A公司与中国C公司于2000年7月3日订立CIF()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保一切险。随后,A公司与马来西亚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2000年7月2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已履行完应尽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 A公司代理人未接受货物,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到B公司所在地提取货物。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

A公司将货物悉数交与承运人,承运人欲出具不清洁提单,A公司为顺利结汇,便出具保函,许诺承担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A公司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至C公司手中。 C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被保险公司拒绝,其声称港口仓库就是C公司在目的港的最后仓库,故保险责任已终止。 此案例涉及了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当中三方面的知识。首先,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签订FCA 合同, Incoterms 2000明确规定了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时,卖方负责装货;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之外时,卖方不负责卸货。 在本案中,交货地在B公司所在地,其将货物装箱并存放后,并未履行完交货义务,此前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仍应由B公司承担。 其次,为顺利结汇,A公司出具保函,此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但对收货人无效,C公司有权选择是追究托运人还是承运人的责任。本案中C公司选择追究承运人的责任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承运人应赔偿因其签发不清洁提单给C公司造成的损失,之后再通过保函从A公司处获得补偿。 最后,按本案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起迄是负“仓至仓”责任。本案中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仅3日,堆存于港口所属仓库,处于“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可见,尚未提取的货物仍在保险责任期限。由于C公司投保的为一切险,海潮属一切险围,对尚未提取并因海潮受损的200吨货物,保险公司有责任赔偿。 6.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标的”(subject of matter)就是进入国际市场的有形商品,即货物。 6.1.1 商品的品名 商品的名称,或称“品名”,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1.列明品名的意义

国际贸易合同模板

国际贸易合同模板 International trade contract template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国际贸易合同模板 前言: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销售合同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文档根据销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买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电报: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 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 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 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 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 5、包装: 6、装运期: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 8、保险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的、跟单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转让的、循环的、对开的、(不)允许分期装运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方式d/p、承兑跟单汇票、汇票期限为()后(),按即期付款交单(d/a日)方式经买方承兑后]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教案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一、教学目的 1.了解货物买卖合同涉及的各条款的含义和法律意义 2.掌握各条款在合同中的表示方法 3.学会正确表达商品交易中涉及的各条款的贸易含义 4.学会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5.能够正确签订贸易合同 二、教学重点 国际货物买卖中各条款在合同中的表示方法。 三、教学难点 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 四、教学时数 2+2+2课时 五、教学内容参考 在国际贸易中,依据国际惯例,买卖双方应在交易磋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确认书,将双方确认的交易条件、权利、义务明文规定下来。国际贸易交易的标的物不管有多么繁杂,我们总可以用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去概括。无论是有形商品的交易还是无形商品的交易,一份合同涉及的条款我们可以将其归类为三部分,即货物(或技术)部分的条款、商务部分的条款及法律部分的条款。我们在这里只介绍货物交易的条款。 【第1次课】 任务1:合同中货物部分的条款 【任务情境】 一份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编织花篮”,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编制,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绝,主要理由是: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采用手工;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看样品成交的,并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品的品质一致,在这种情境下,你觉得责任在谁?该如何处理? 【知识学习】 1-1品名、品质条款 1.概念 品名条款(Name of Commodity Clause)是买卖双方对具有一定外观形态并占有一定空间的有形商品达成共识的一种文字描述,又称标的物条款。 品质条款(Quality Clause)是买卖双方对交易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素质的共识描述。 2.品质条款的标示方法 (1)用实物来表示出口商品的品质 ①看货买卖。②凭样品成交。 (2)用文字说明来表示商品的品质 ①凭规格买卖。②凭等级买卖。③凭标准买卖。④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⑤凭商标、牌名或产地名称买卖。

国际贸易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第8章 贸易条约与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圣才出品】

第8章贸易条约与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 8.1考点难点归纳 1.贸易条约与协定 贸易条约与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缔结的书面协议。贸易条约与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其中,前者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缔结的,后者是由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共同缔结的。 2.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 (1)贸易条约 这里所指的贸易条约,是狭义上的概念,又称为通商航海条约,是全面规定缔约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贸易条约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到缔约国经济、贸易、航海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关税的征收及海关手续的规定、船舶航行与使用港口的规定、关于缔约双方的公民和企业组织在对方国家所享受待遇的规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关于进口商品征收国内捐税的规定、关于铁路运输和过境的规定、关于仲裁裁决的规定等。通商航海条约是以国家元首的名义签订的,有效期较长,双方代表在条约上签字后,还须按有关缔约国的法律程序完成批准手续方可生效。 (2)贸易协定 贸易协定是指缔约国间为协调和发展相互间经济贸易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定。其特点是:与贸易条约相比,贸易协定所涉及的面比较窄,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往往规定得比较具体,有效期较短,签订程序也较简单,一般只需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即可生

效。 (3)贸易议定书 贸易议定书是指缔约国就发展贸易关系中某些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议定书往往是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解释或修改而签订的,内容较为简单,如用来规定有关贸易方面的专门技术问题,或个别贸易协定中的某些条款,有时也用来规定延长条款或协定的有效期。在签订长期贸易协定时,关于年度贸易的具体事项,往往通过贸易议定书的方式加以规定。也有在两国尚未达成贸易协定时,先签订贸易议定书,暂时作为进行贸易的依据。贸易议定书有的是作为贸易协定的附件而存在;有的则是独立文件,具有与条约、协定相同的法律效力。贸易议定书签署程序比贸易协定更为简单,一般经签字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 (4)支付协定 支付协定大多是双边支付协定,是指规定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关系结算方法的书面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清算机构的确定、清算账户的设立、清算项目与范围、清算货币、清算办法、差额结算方法的规定等。 (5)国际商品协定 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项商品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国就该商品的购销、价格等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政府间多边协定。国际商品协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稳定该项商品的价格和购销,消除短期和中期的价格波动。 3.贸易条约与协定中所依据的法律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是贸易条约与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其涵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其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

国际贸易合同模板标准版7篇

国际贸易合同模板标准版7篇 Standard vers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ontrac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国际贸易合同模板标准版7篇 前言: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文档根据贸易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国际贸易合同文档标准版 2、篇章2:国际贸易合同例文通用版 3、篇章3:国际贸易合同范文基础版 4、篇章4:国际贸易合同模板(标准版) 5、篇章5:国际贸易合同文档 6、篇章6:国际贸易合同模板 7、篇章7:国际贸易合同文档(2021版) 篇章1:国际贸易合同文档标准版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定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张锡嘏《国际贸易》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第十一章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 11.1 复习笔记 一、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概述 1.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含义 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2.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类型 贸易条约和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1)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所缔结的贸易条约和协定。 (2)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共同缔结的贸易条约和协定。 3.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关税、非关税等贸易措施的区别和联系 (1)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关税、非关税等贸易措施的区别 许多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是由主权国家的政府以立法或行政措施来制定的,因而属于国内法范畴。而贸易条约和协定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进行协商达成协议,所以,它受到国际法规范的约束。 (2)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关税、非关税等贸易措施的联系 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其他对外贸易措施之间又有着密切关系和相互配合的作用。这些国内立法和行政措施往往是一个国家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进行贸易条约和协定谈判的基础。当一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个国家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同其他国家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发生利益上的冲突时,就必须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采取协议的方式进行解决。当一个国家立法和行政措施的某些规定转变为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条款或规定时,缔约国一方的政府就应承担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义务。 二、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1.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含义 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两个主权国家为了确定两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以及为了实现这一关系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所需采取的具体措施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它是国际条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特征 (1)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一般特征 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作为国际条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当然应具备国际条约的一般特征: ①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由两个主权国家所签订的 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而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国家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达成的有关协议,无论其内容或性质何等重要,都不能成为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组成部分。 ②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应以国际法为准,即必须符合国际法 这是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合法性的根本标志,否则,其就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成为判断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否平等、是否具有权威性的基础。 ③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同其他国际条约一样规定了国际法主体间在某一问题或某些问

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第六章:贸易条约与协定 考核要求: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1、识记: (1)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贸易条约与协定是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贸易条约和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2)最惠国待遇;其基本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最惠国待遇包括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3)国民待遇;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国民待遇条款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经济权利。但是,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将本国公民或企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都包括在内 2、领会: (1)最惠国待遇; 答:(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含义。其基本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最惠国待遇包括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2)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可以适用于缔约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在贸易关系中某几个具体问题上适用。在签订贸易条约和协定时,缔约双方往往对最惠国待遇的范围加以列举。 (3)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和例外。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是指适用范围限制于若干具体的经济和贸易方面。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例外指某些具体的经济和贸易事项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在现代的贸易条约与协定中最常见的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有 一、边境贸易、 二、关税同盟、 三、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 四、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五、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六、区域性特惠条款等。 七、其他例外。 (2)国民待遇; 答:国民待遇条款的基本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国民待遇条款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经济权利。但是,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将本国公民或企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都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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