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20.40 ICS
B 61 DB 23
江省地方标准黑龙DB23/T XXXX—XXXX
水曲柳轻基质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XXXX - XX - XX局理管督监场市省江龙黑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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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XXXX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黑河市草原服务站、黑龙江省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新立林场、
黑龙江省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东风林场、黑龙江省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新立林场、五常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五常市林业工作总站、五常市胜利林场、黑龙江省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宾西示范林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卫星、王庆成、苏晓莉、张云龙、韦庆钰、马常钦、刘茂霖、刘春玲、刘春峰、
于航、高航、李晓彬、李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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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XXXX水曲柳轻基质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曲柳(Fraxinus mandshurica Rupr.)轻基质容器苗的容器类型与规格、基质类型及配制、种子处理及催芽、苗期管理、苗木调查、苗木出圃及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水曲柳轻基质容器苗培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章节)适用于本文件。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GB 7908-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表
LY/T 1671-2006 水曲柳林人工培育技术规程
DB21/T 2097-2013 水曲柳造林技术规程
3 容器类型与规格
3.1 容器类型
选用可降解聚丙烯纤维无纺网袋,网孔直径为0.01mm~0.05mm。
3.2 容器规格
易选用直径10cm~12cm、高10cm~12cm圆柱形有底网袋,或长?宽?高为10cm?10cm?12cm的长方体有底网袋。
4 基质组成及处理
4.1 基质材料
宜选用基质材料为蛭石、废弃木耳菌渣、落叶松松针腐殖质、发酵玉米秸秆或发酵玉米穗芯。
4.2 轻基质准备
轻基质分别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a)废弃木耳菌渣:将废弃木耳菌渣堆放于蒸锅内,水沸腾后蒸40 min,冷却至室温,装袋常温保存备用;
b)落叶松松针腐殖质:将落叶松林下松针和腐殖质分别粉碎成0.2mm~0.5 mm颗粒,然后按1:1体积比混合,常温保存备用;
c)发酵玉米秸秆或发酵玉米穗芯:分别将玉米秸秆或穗芯用粉碎机粉碎成0.2 mm~0.5 mm颗粒。按体积比1:500加入有效活菌数≥0.50亿/g的乳酸菌、酵母菌和光合细菌复合菌群发酵剂,充分混合,加水使基质含水量保持在50%~60%,装入塑料袋内常温封闭发酵7d,常温保存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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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XXXX—4.3 基质配比
宜选用如下配比:
a)废弃木耳菌渣:落叶松松针腐殖质:蛭石=2:2:1;
b)发酵玉米秸秆:落叶松松针腐殖质:蛭石=2:2:1;
c)发酵玉米穗芯:落叶松松针腐殖质:蛭石=2:2:1。
4.4 基质消毒
在播种前7d用3%硫酸亚铁消毒基质。
4.5 基肥
3均匀混入基质中。肥料使用应符2.8kg/m比为19:5:20。按宜选用氮磷钾复合肥,其中N:PO:KO252合NY/T 496之规定。
4.6基质装袋
每袋装入3/4体积基质,基质质量约为350g。
4.7 容器袋摆放
易将无纺布容器袋苗放置于直径10cm的侧面和底面镂空的塑料育苗盘中,育苗盘底部距地面不低于10cm。
5 种子选择与处理
种子选择符合GB 7908-1999之规定。种子处理符合LY/T 1671-2006之规定。
6 播种
手工播种。每容器内播种3粒~5粒,覆土0.8cm左右。随播随浇透水并覆盖薄膜至子叶出现。
7 播后管理
7.1 温湿度控制
播种后室温控制在18℃~20℃,早、中、晚3次雾喷加湿。出苗后室内白天温度控制在20℃~25℃, 夜间温度控制在15℃~18℃,透光率为70%左右,湿度控制在70%~75%,保持容器内土壤湿润(土壤含水量宜在40%~60%之间) 。
7.2 间苗
当幼苗长出3片~5片真叶, 苗高1cm~2cm, 主根长5cm左右, 形成侧根时, 进行第1次间苗。每袋保留1株~2株苗木。
当幼苗长出5片~6片真叶, 苗高2cm~4cm,主根长9cm左右, 有4个~5个一级侧根时,进行第2次间苗,每袋保留1株幼苗。
7.3 除草
适时人工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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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XXXX—7.4 施肥
视苗木生长情况喷施叶面施复合肥1~3次。宜采用N:PO:KO为19:5:20复合肥。将混合肥料配225制为1:1000的水溶液后施用。
7.5 水分管理
基质含水量少于30%时浇水,一次浇透。在地上部分达到30cm左右,形成顶芽后停止浇水。
8 苗木分级及出圃
8.1 苗木分级
苗木地径、苗高按DB21/T 2097-2013之规定测量并分级。
8.2 苗木出圃
当苗木地上部分生长停止2周后连同容器一起装入纸箱出圃。出圃时应在包装上系标签,注明苗木名称、种源(良种编号)、苗龄型、等级、数量、苗圃名称等。未能及时出圃的苗木可自然冷藏越冬。
9 生产档案
应建立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容器类型与规格、基质组成及处理、种子选择及处理、播种、播后管理、苗木分级与出圃、生产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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