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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放行条模板

公司物品放行条模板
公司物品放行条模板

公司物品放行条模板篇一:物品放行条

物品放行条

福尔园建实业有限公司

兹有我司先生/小姐,于年月日将

物品搬离21栋福尔园建商务中心,请贵司给予放行。

公司盖章确认:

年月日

物品放行条

福尔园建实业有限公司

兹有我司先生/小姐,于年月日将

物品搬离21栋福尔园建商务中心,请贵司给予放行。

公司盖章确认:

年月日

品放行条

福尔园建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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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司先生/小姐,于年月日将

物品搬离21栋福尔园建商务中心,请贵司给予放行。

公司盖章确认:

年月日

篇二:车辆、物品放行条

南宁市鑫瑞强管材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物品放行条

来访单位: 来访日期:年月日

放行条办理出场手续。2、值班人员按相关规定检查车辆与物品符合后签名放行,此放行条交办公室存档。

南宁市鑫瑞强管材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物品放行条

来访单位: 来访日期:年月日

放行条办理出场手续。2、值班人员按相关规定检查车辆与物品符合后签名放行,此放行条交办公室存档。

篇三:园区物品放行条(模板)

物品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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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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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园区物品放行条(模板)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园区物品放行人秩序,确保园区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现值班人员对需运出园区的物品必须登记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在核对属实后,方可开出《物品放行条》。 二、所有物品出入,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到场,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上签名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员必须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物品、车辆及人员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在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后予以登记放行。 四、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必须收回《物品放行条》,并妥善保管,每日交回人力资源部保管。 五、运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时,“由相关负责人检查并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否则当值保安必须扣留相关人员及物品。 六、对出入物品无相关放行手续欲强行带入带出人员,巡查保安或出入口岗位保安必须截留可疑人员及物品,做好解释工作,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处理。 七、项目相关物品搬运,必须由负责人签字核实,方可放行。 八、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搬出园区时必须由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入口岗位核实无误登记后,方可放行。 园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一、公司当值保安人员未按规定核对出入人员有效证件及开出的《物品放行条》,造成物品流失的,当值人员须按价赔偿,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二、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仔细核对《物品放行条》内容,造成物品流失的,按价赔偿,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出入口岗位当值保安不能收回放行条或因存放不当造成流失的,按情况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四、出入口当值人员不能对可疑人员及物品进行详细询杳,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五、集团本部的物品若未按规定填写物品放行条出入园区,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园区公共物品(包括设施、设备及工程材料)未按规定搬出园区,执勤岗位将按50元/次进行处罚。

物资出厂放行管理办法

物资出厂放行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物资出厂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物资包括成品、材料、废料、工具以及员工私人物品出厂时均按本制度执行。 3. 作业办法: 3.1成品出仓: A.成品出仓填写出仓单,出仓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提货、第三联客户、第四联财会 、第五联门卫。 B.发动机出仓:仓管员签名、主管审核、动力部经理批准、加盖发动机成品仓专用章、及注明运输车车号、司机签名门卫核实后放行。 C.整车成品出仓 财务填写出仓单,注明整车型号规格、数量,填写货柜号、封条号、车牌号以及司机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3.2自带物品进出厂: 外来车辆及人员送货公司或施工时,有自带物品的,于进厂时在门卫填写《自带物品进出厂登记表》。经当班门卫核实后签名,第一联留存 第二联交客户,客户离厂时应将客户联交接待部门签名确认后,在出门时交门卫查验签名放行。 3.3内部调拔 公司内部旧厂与新厂,及中山之间配件及有关生产物料调拔,填写《内部物资调拔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调拔单位 第二联交门卫 第三联存底。仓管填单签名,主管批准加盖仓库章。 3.4退货及样品出厂 填写物品出厂证,一式两联:一联存底、 一联交门卫验证出厂。 A. 退货出厂审批程序: 盖仓库章 仓管填单 → 主管签准 → 供应商签名 → 门卫查验放行 B.样品出厂审批程序:

C.新产品样品同经办人填单 → 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 → 总经理(董事 长)批准 → 门卫验证放行。 D.其他车架等样品由经办人填单 → 部门经理批准 → 门卫验证放行。 3.5委外加工:委外加工的各类物品(含维修),出厂时填写《委外加工发货 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委托加工单位,第二联交门卫验证发行,第三联存根,仓管员填单并签名,直接主管审核签名,提货人签名加盖仓库章。 3.6公司新厂、旧厂国贸部之间设备办公家俱等固定资产内调,以及边废料 出售,填写《物品出厂证》由人事行政部经办人填单签名,经理批准加盖人事行政部章。边废料出售另附过磅单并加盖财务章。 3.7因公携带工具等物品出厂及员工搬出行李,由具体经办人填写《物品 放行条》直接主管签名,门卫查验放行。 3.8车辆出厂凭《派车单》,行政课长开具派车单并签名(特殊情况,部 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名) 4. 所有放行单据,在人事行政部签名领取,由发放经办人登记所发单据数量及号码。 5. 门卫要仔细核对单据,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规范填写的单据一律不得放行。放行后的所有单据每月分类汇总交文控室存档备 查,保留一年。 6. 对弄虚作假蒙混出厂的,一律按偷盗论处。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制订,呈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 规定 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 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 “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 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 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

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 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 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 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 了解,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 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 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 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 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 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 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若有属于个人之鞋类管理书籍、 各种系统管理资料、生产流程、设计图片及相关软盘、光盘等物品放行的,在后勤部助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时,须详细列出品目清单,经本 部门主管审核(相关电脑软盘光盘等资料经资讯部检查签字) ,总经 理室行政助理核签准后。保安按照“物品放行”上清单逐一核对盘查无误后放行。 5.2.10若是属于公司之任何资料(划线版/工艺资料及其它资料),同样须在 放行条上列清单,拿实物给本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后 由保安严格核对放行。凡未履行以上手续者,保安拒绝放行,并追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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