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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

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
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

《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

修正案(草案)

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归侨、侨眷的身份确认,应当经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审核办理。”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

三、第三条修改为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四条规定:“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依法申请成立侨联组织。”

第五条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市、县(区)、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

“各级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和归国华侨联合会可以推荐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候选人。”

四、第四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属于落实侨房政策范围的归侨私有房屋(含华侨私有房屋),应当退还其本人或者遗产继承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占有或者使用归侨私有房屋(含华侨私有房屋)的单位或者

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退还。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办理产权手续。

“归侨私有房屋(含华侨私有房屋)已被拆除、改建或者转让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归侨、华侨合理补偿。

“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落实侨房政策工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五、第五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归侨、华侨要求在土改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给其使用的宅基地或者房屋庭院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农村建房用地标准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或者房屋庭院地已被占用,无法退回,归侨、华侨申请另外安排建房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优先予以安排。”

六、第六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因建设需要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含华侨私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依法实施拆迁,拆迁补偿可以采取下列办法:

“(一)被拆迁人要求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拆迁人要求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在被拆迁人宅基地上建商品房或者住宅,如果对外出售或者出租,被拆迁人享有

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权。

“被拆迁人要求在拆迁地的市县内异地建房的,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第八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归侨、侨眷在本省捐赠财产兴办公益事业的,依照《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规定》办理。”

八、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归侨、侨眷的侨汇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延迟支付、强行借贷、克扣侨汇。

“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知汇兑单位没收、冻结侨汇;未经司法、公安机关或者外汇管理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无权向汇兑单位查阅侨汇凭证或者要求提供侨汇户名单。”

九、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用人单位以及归侨、侨眷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按时办理和足额支付归侨、侨眷职工依法享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归侨、侨眷,民政部门应当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对贫困归侨、侨眷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当地扶贫范围并优先给予生产经营扶持。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或者因病、因自然灾害影响而致贫的特困归侨、侨眷,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给予生活救济。归侨“五保户”应当优先安排入住当地敬老院或者福利院供养。”

十、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组织工作并在本省办理退休手续的归侨职工,其退休金、养老金低于当地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每人每月定额发给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与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华侨子女在本省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享有与就读学校就近入学的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归侨、侨眷及其子女申请出国留学的,有关单位应当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集中安置归侨农场应当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扶持,并适用相关涉农优惠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集中安置归侨农场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和本省有关部门专项分配给集中安置归侨农场的资金和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或者挪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集中安置归侨农场合理设置学校和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人员、设备、经费等

方面给予扶助。”

十三、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集中安置归侨农场使用的土地、林地、滩涂、水面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集中安置归侨农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土地等权属争议的,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集中安置归侨农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琼教师[2012]41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2.06.18 【实施日期】2012.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琼教师〔2012〕41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2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评审条件 (一)中专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琼人劳保专〔2007〕15号文件,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琼人劳保专〔2007〕14号文件。各中专、中小学申报职称认定的执行琼人劳保专〔2003〕54号文件。 (二)职称外语按琼人劳保专〔2007〕24号文件执行。计算机按琼人社发〔2012〕147号文件执行。1997年1月1日以前进入教师队伍的教师2012年暂对计算机不做要求,从2013年开始将严格按照琼人社发〔2012〕147号文件执行。 (三)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论文,要求按琼教师〔2008〕47号文件执行。对长期(15年以上)且至今仍然在少数民族乡镇、贫困乡镇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其论文鉴定为70分以上的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学校对论文的真实性要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年的论文鉴定结果今年不再使用,以往参评未通过人员,所提供的代表作须为新的论文。 (四)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五)海口市因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申报时间及评审条件另行下文通知。 二、申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8]184号)等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评议和推荐工作。对因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审核有误造成的后果,申报人和送审单位要负相应责任。 三、关于评审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1、系统登录 打开浏览器,访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访问地址:),选中“市本级”。如图所示, 已经注册过的用户,直接登录后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应用子系统的【劳动用工网上填报】,进入宁波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填报系统。 图1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注:没有单位账号的企业,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用户登录版块的【立即注册】进行企业账户注册。单位名称查询不了无法注册问题,按以下步骤即可:1.输入单位全称, 2.点击查询,3.点击确认。(请参照下图操作)

图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注册页面 图单位查询页面 1.1.社会信用代码绑定 注:首次登录宁波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填报系统的用户,需首先进行社会信用代码绑定操作: 1.用户首次登录访问劳动用工网上填报系统,系统弹出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绑定页面,输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列表操作列的【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即可跳转至劳动用工网上填报系统主页面。

如图所示。对于在此界面中无法查询,无法绑定的企业,在监察信息系统内进行修改或者新增。 图社会信用代码绑定页面 1.2.消息提醒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功能菜单栏:消息提醒,进入消息提醒页面。对企业书面审查、企业薪酬调查问卷等信息填报以及到期合同、推送消息等进行提醒。点击【现在去完成】即可跳转至对应事项页面进行填报。

1.3.劳动用工书面审查 1.3.1.申报 点击系统界面左侧功能菜单栏: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申报,进入书面审查申报页面,如图2.4.1-1所示。 注:录入并保存企业单位信息和用工信息后,才允许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图 2.4.1-1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申报页面 1.劳动用工登记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合同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乙方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最新劳动保障工作个人工作总结,医疗、养老、就业问题。劳动局工作

2011年劳动保障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如流水,在这紧张而忙碌的工作中,又过去了半年。在XXX 镇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两年来,哪里有需要那里去。认真完成领导交给我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也感谢领导给我一个提升自我能力的平台。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自己的工作做出分析评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法,以便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惩前毖后,扬长补短,为今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 一、履行岗位职责 1、日常工作 作为一名年轻工作者,对待工作我不敢有丝毫懈怠,我要求自己做到:手勤,要多做记录,尽量把工作中的得失和每次出现的问题记下来以吸取经验教训;口勤,要多问,遇到疑难问题或工作中遇到困难就向别的同事问;耳勤,多听取同事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我总结了半年来我对办事流程的改进。怎样做最优秀,先做哪个办事最效率。这对将来其他工作有了充分的准备。 2、养老保险工作和老年人补助工作 (1)从2009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开展。直到今天,业务流程已熟练掌握。截止到2011年6月1日,杨家泊镇13个自然村,共有544人参保缴费。284人已经退休领取了养老金。其中2011年上半年有36人参保缴费,有35人领取了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可以享受270元退休金。按照流程,顺利的完成每月的基本工作。

(2)城乡老年人补助方面。从09年底至今,共有1758人领取老年人补助。2011年上半年共上报34人。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领取60元补助金;年满70周岁,每人每月领取70元补助金;年满80周岁,每人每月领取80元补助金。在2011年4月份接到通知,2011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150元调整为180元。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标准: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由每月60元调整为7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由每月70元调整为8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由每月80元调整为90元。后补发的工作也顺利的完成。 3、医疗保险征缴及支付工作 (1)医疗保险征缴。回顾09年底,刚刚接手,由于时间紧迫、业务量大、办事顺序没有整理好,曾出现了问题,通过同事的帮助,领导的包容,努力改正了错误。最终以全区参保率第一名的好成绩结束2010年的业务。共参保10384人。涉及金额689115元。其中,2011年上半年,又有32个新生儿参保缴费医疗保险。若发生住院情况,即享受55%—65%的报销比例,最高报销18万元。做到全镇人民人人有保险,人人有保障。 (2)医疗报销。2010年初,随着医疗保险的参保,医疗报销的工作也接踵而至。这项任务,充分的磨练了我的意志,提高了自身的办事能力。需要心细、有耐力、态度好、肯吃苦的完成这项业务。对我是一种挑战。不服输是我的性格,战胜了繁琐、也挑战了自我。在工作中得到了领导的认可,群众拿到钱后满意的笑容也给了我莫大的信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人社发[2017]128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5.27 【实施日期】2017.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 办法》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7〕128号)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现将《海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7日

海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发挥工伤保险基金保险费征收的调控作用,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核定其适用的工伤保险费率档次。 第四条一类行业风险的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共设3档。具体标准如下:(一)1档,基准费率上浮至150%; (二)2档,基准费率上浮至120%; (三)3档,基准费率。 第五条二至八类行业风险的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共设5档。具体标准如下:(一)1档,基准费率上浮至150%; (二)2档,基准费率上浮至1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城乡群众和企业经营者学法、守法、用法能力,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普法宣传月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为手段,以优化经办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目的,强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正确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能、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6月上旬,在市中广场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宣传日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对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解答有关劳动合同、仲裁调解、工伤认定、劳动维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6月中旬,举办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重点学习《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今年局党委下发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文件,并严格落实“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数、考试考核”,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6月下旬,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职工座谈,指导企业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实行人性化管理,全面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使我市的务工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整个活动期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设置专栏,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

劳动保障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劳动保障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社会事务管理局******* *******,男,*****年*******月出生,布依族,*******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月调任*******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他虽然不满*******岁,但却十分精干,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凭着对劳动保障事业满腔赤诚和执着追求,在基层劳动保障窗口这个平凡的服务岗位上一干就是*******个春秋,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 *******同志刚调到劳动保障岗位时,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和业务知识,一时的不适应没有使他气馁和退缩,凭着“不怕苦、不服输、干一行、爱一行”的倔劲,抓紧时间勤学苦练、认真学习。通过虚心向老前辈、领导和熟悉业务的同事学习,主动参加业务学习,下班后将业务政策书籍带到家中,认真复习等,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硬是凭着自己融入劳动保障事业的满腔喜悦与自豪,尽快熟悉和掌握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技能。为了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工作需要,他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学习,并完成了贵州财院本科管理专业的学业。在日常的工作中,他就像一个上满弦的发条,勤奋务实、锐意进取,不停的工作。 积极思考,为完善开发区劳动保障政策献计献策

劳动保障事业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重大,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利国利民但又非常复杂的工作。作为基层劳动保障管理工作人员,*******同志一直清醒的认识到基层服务窗口职责的重要。在工作中,他全身心的投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思考社保政策,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为领导当好参谋。*******年,*******同志所在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整体划归*******区,开发区作为刚刚成立的新区,各项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在即,针对全区的实际情况,*******同志向领导提出了社会保障政策亟待跟进的建议,并参照其他各地的标准,结合区情,拟写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补助申办办法》,并深入乡镇实地调查了解初期工程涉及的群众人数、年龄结构、男女比例等基础数据情况,预测了开展工作所需的社保资金及相关情况报告,为区工、管委的决策提供参考数据资料。 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对服务对象尤其是困难群众怀有深厚感情,把他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全心全意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 ******年至******年在从事工伤认定工作时,由于发生伤害事故的多是建筑工地、矿山企业等高危企业的民工,他们由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不了解,在参加工作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伤害时个人及亲友又未及时到劳动部门报案,同时还未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教人[2010]44号 关于做好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2010】135号)精神,现就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研员;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工读学校教师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按岗申报 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

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今年仍然在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原则上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申报条件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仍按照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1、表格和证书 (一)驻蚌单位所属学校,须出具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见附件) 县(区)教育局、局属单位报送《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高、中、初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并将此表内容输入软盘(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见附件1),输入软盘的内容报送之前要认真校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学高级、中级须提交一式两份;初级一份。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填写《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填写《蚌埠市学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份(见附件2、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校长岗位培训和校长提高班有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均提交原件。 (五)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专题报告,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出具《破格评审通知书》后,方可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典型课例教学和答辩有关手续,合格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2、教育教学方面材料 (一)申报中学高级须根据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教育叙事一篇。 (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一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劳动用工备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关于全省实行劳动用工备案的通知 琼人劳保〔2007〕417号 各市、县、洋浦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精神,结合我省劳动用工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实行劳动用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用工备案的实施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并提交《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设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省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驻琼单位、部从驻琼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其他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一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二、劳动用工备案的程序及内容 (一)招用职工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本通知实施前已招用职工的,应在本通知施行后6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见附件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

编号:劳动合同甲方: 乙方: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签订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和签字,字迹必须清楚,并不能单方涂改。 6、本文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海南省劳动合同范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制

示范文本 编号:海南省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乙方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 业单位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

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 前台后台工作内容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前台工作: 1、信息采集:通过入户调查,采集辖区内每月新增的就业及失业人员基本信息,填写就业及失业人员登记表,确保信息的准确真实。对辖区失业人员要做到“七清”(户数清、家庭状况清、失业原因清、技能特长清、就业意愿清、就业去向清、培训愿望清); 2、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带齐相关证件到社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信息反馈:通知失业人员来领取办好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后台工作: 1、政策咨询服务:设立服务窗口,后台人员要熟悉掌握相关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证件办理: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申报材料的审核及证件办理工作; 3、建立台账和档案整理:负责建立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台账,做好信息录入、动态管理和资料归档工作; 4、报表统计:负责每月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上报和报表的数据分析工作。

(二)就业援助工作 前台工作: 1、信息采集:通过入户调查,了解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也要做到“七清”; 2、政策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社区申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零就业家庭认定; 3、就业帮扶:配合后台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服务,至少推荐岗位三次以上; 4、负责网格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零就业家庭信息的公示。 5、追踪服务:每月走访一次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追踪就业帮扶情况。 后台工作: 1、政策咨询服务:设立服务窗口,后台人员要熟悉掌握相关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落实政策: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零就业家庭认定的审核办理工作; 3、就业援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对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确保动态清零; 4、建立台账和档案整理:负责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帐、零就业家庭台账,做好信息录入、动态管理和资料归档工作; 5、报表统计:负责每月就业援助相关报表数据的统计上报和报表的数据分析工作;

海南省劳动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海南省劳动合同正式版

海南省劳动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乙方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模板

编号:FB-HT-05021 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Labor Contract of the Labor Security Bureau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x原创设计

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 济南市劳*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__)、季(__)、月(__)或周(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海南省档案局 琼人社…2011?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档案局关于表彰2008-2011年度全省档案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馆),省直各单位:党的十七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 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 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奋发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 推动了全省档案事业的进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开拓进取、创新图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我省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我省经济、文化发展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决定:授予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档案室等51个集体2008-2011年度“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姜祖坤等81名同志2008-2011年度“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档案事业的崇高思想,维护历史面貌的求实精神,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拼搏的顽强作风,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要通过宣传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激发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精神,把学习活动转化成提高素质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所获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在今后的档案工作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再创新的佳绩,为我省档案事业发展作出新的努力,为海南社会主义文化大建设、大发展、大繁荣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附件:2008-2011年度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档案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工作范围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姓名:闫波 职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政策;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区就业管理政策。 (四)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组织实施全区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管理;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承办区政府

管理的副科级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事宜。 (六)执行开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开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完善开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培训登记制度,拟订开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七)贯彻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八)贯彻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开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十)实施引进国外智力政策;负责开发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综合管理来开发区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组织开展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十一)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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