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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实验室保密制度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

1、与HIV/AIDS相关检测项目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包括送检单与检测记录的保管,报告单的发放和工作人员年度采血检测等。

2、HIV 初筛实验室所有人员应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归定的保密制度的各项要求。

3、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检验结果,要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

4、对初筛疑似阳性感染者不能告诉受检者本人,更不能到处乱讲。

5、对初筛证实的阳性结果要以机密程序上报主管领导机构,并对本人做好保密教育。

6、初筛实验室的有关检验资料,档案、结果记录其他人不得翻录查阅,修改和销毁。

7、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能在非正式场合对外提供任何结果、数据。

8、保密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情况修订保密制度。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篇2

1.目的

严格管理实验结果和相关记录,防止受检者隐私泄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HIV筛查实验室人员对HIV抗体检测患者信息的保密。

3.职责

3.1初筛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HIV筛查实验室保密制度。

3.2科主任负责全科质量管理和督促检查HIV筛查实验室保密制度执行情况。

4.该SOP变动程序

本标准程序的变动,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员提出,,并报经下述人员批准签字:专业组长、科主任。

5.实验室保密制度

5.1从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有关信息,及病人姓名、地址等情况。工作人员必须为客户的隐私保密。

5.2 检测实验室,实行专人专管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档案,并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单位,提供任何情况。

5.3 初筛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送上级部门做进一步确认,初筛检测实验室不得出具Anti-HIV阳性结果报告;

5.4 初筛实验室检测的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进行确认实验,不能将初筛阳性结果告知受检者本人;

5.5 筛检实验室接到Anti-HIV阳性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受检者,告知检测结果时,要先做好法律、医学、生活等方面的咨询。

5.6 经确认试验证实的HIV抗体阳性,按统一表格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确认对象不属本辖区内,确认报告应同时抄送感染者户口所在地的省级HIV 抗体确认中心。

5.7 阳性标本,包括留存标本,应送Anti-HIV确认中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保存,不得擅自处理。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篇3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的隐私权。

3、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将咨询者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情况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4、咨询者所有咨询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5、咨询者在咨询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

6、受检者有权知道检测结果信息,但也有改变自己不安全行为的道德义务。

7、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样本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1、本实验操作人员必要经省艾滋病初检技术培训学习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样本采集、保存制度;样品运送解决制度;遵守实验室操作、检 验成果报告解决和保密、实验室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工作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 3、积极参加上级实验室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必要参加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未尽事宜按科室实验室按科室工作制度和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HIV抗体检测程序及其流程 1、血液标本验收合格后,用初筛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映,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 2、初筛检测成果呈阳性反映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复检时用两种不同初筛检测试剂复测; 3、如两种试剂复检成果均呈阴性反映,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映,或有一份阳性,该标本需送上级实验室加以进一步证明。送检时应将重新采集该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血液标本一并送检。 4、检测成果鉴定和解决 对HIV抗体阳性者应做好征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对HIV抗体阴性者,如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史、吸毒史、受血史,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状况,为排除窗口期也许,建议每3个月复查一次,持续2次。对HIV抗体可疑对象要做好征询和随访工作。5、、反馈与报告程序 (一)初筛检测中发现HIV抗体阳性反映标本,应尽快(城区普通规定在48小时内,农村规定在96小时内)将血样连同原始实验资料(涉及厂家批号、试剂种类、有效期,如ELISA实验应附上阴性、阳性对照值,Cut off值及样品OD值)和送检化验单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确认实验室,或直接送至HIV抗体确认实验室。送检化验单必要由初筛实验室一名直接实验操作人员和一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负责人员签名。初筛实验室不得向受检者宣布初检阳性反映成果; (二)做好标本收集与检测登记工作,每月5日按统一表格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检测状况,如无HIV抗体中心实验室,则直接向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报告。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1 / 13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

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

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 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4 艾滋病现在仍是我们人类医学上的一大难题,做好预防和控制是关键,那你是否对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有所了解呢?下面宝岛优品小编整理了一些有关艾滋病疫情的通报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范文一 我市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 连续5年来,我市均有学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病例报告,学校艾滋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近日,市卫计局下发通知,决定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 上报疫情将明确职业分布 据介绍,近年来,东莞学校艾滋病疫情呈现上升趋势,5年来每年均有学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病例报告,传播途径以男男同性性传播为主。 学校艾滋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此,市卫计局联合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的艾滋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各镇街(园区)将建立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制度,疫情通报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通报个案信息。 市疾控中心将根据疫情情况,每半年向市卫计局报告全市学生艾滋病疫情情况,同时向疫情所在的镇街(园区)疾控中心通报疫情情况。镇街(园区)疾控制中心接报后,将尽快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疫情所在的学校通报学生艾滋病疫情。在艾滋病疫情上报时,各部门应明确1524岁年龄段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的职业分布,职业为学生的还应明确其所在的学校等相关信息。 初中学段需落实专题教育 根据要求,各镇街(园区)要认真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高校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讲座时间。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 1、与HIV/AIDS相关检测项目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包括送检单与检测记录的保管,报告单的发放和工作人员年度采血检测等。 2、HIV 初筛实验室所有人员应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归定的保密制度的各项要求。 3、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检验结果,要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 4、对初筛疑似阳性感染者不能告诉受检者本人,更不能到处乱讲。 5、对初筛证实的阳性结果要以机密程序上报主管领导机构,并对本人做好保密教育。 6、初筛实验室的有关检验资料,档案、结果记录其他人不得翻录查阅,修改和销毁。 7、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能在非正式场合对外提供任何结果、数据。 8、保密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情况修订保密制度。 hiv实验室保密制度篇2 1.目的 严格管理实验结果和相关记录,防止受检者隐私泄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HIV筛查实验室人员对HIV抗体检测患者信息的保密。 3.职责 3.1初筛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HIV筛查实验室保密制度。 3.2科主任负责全科质量管理和督促检查HIV筛查实验室保密制度执行情况。 4.该SOP变动程序 本标准程序的变动,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员提出,,并报经下述人员批准签字:专业组长、科主任。 5.实验室保密制度 5.1从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有关信息,及病人姓名、地址等情况。工作人员必须为客户的隐私保密。 5.2 检测实验室,实行专人专管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档案,并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单位,提供任何情况。 5.3 初筛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送上级部门做进一步确认,初筛检测实验室不得出具Anti-HIV阳性结果报告; 5.4 初筛实验室检测的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进行确认实验,不能将初筛阳性结果告知受检者本人; 5.5 筛检实验室接到Anti-HIV阳性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受检者,告知检测结果时,要先做好法律、医学、生活等方面的咨询。

艾滋病检测点制度(参考Word)

三十六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1、在安排工作人员的进入实验室区域时,要根据其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试剂,对实验室环境做好安全检查。 2、进入HIV或其他生物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带防护眼镜,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不用带手套的手触摸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 3、实验人员正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4、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感染性材料之后,脱去手套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实验室内不许进食、喝水、抽烟、擦拭眼睛、化妆和储藏食物。 7、如接触物传人性危险大,可戴双层手套(两副)以增加保护。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8、实验室的柜厨或冰箱内不允许储藏食物。 9、严禁用嘴吸加样或取样,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10、利器处理需严格按照利器处理规范进行。

11、实验操作中,有感染性物质溅出后,对工作面必须及时消毒。对大量溅出的浓度高的传染物在清洁之前应用1%次氯酸钠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 12、对用于病原体消毒的消毒剂需要有标记。 13、感染性废弃物在移出实验室(或一次性处理)之前,必须高压灭菌消毒(121℃,15磅,30分钟)。 14、每次检测工作完毕,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工作台面应当用0.1%~0.2%次氯酸或含氯消毒溶液消毒。用消毒液消毒后要干燥20min以上。 15、需要在实验室以外消毒的材料必须放在坚固的、不渗透的密闭容器进行转运。做好实验室内部的防鼠防虫工作。 三十七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 (一)、个人防护及保健 1、防护服 (1)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2)离开实验室是,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3)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如塑料)围裙。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相关制度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相 关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艾滋病自愿咨询室设在单独的场所,提供保密性咨询,有关资料要用保密文件柜保存。 二、咨询室环境安静舒适,室内张贴工作制度、保密制度、注意事项等,并备有宣传资料、安全套和有关咨询登记表。 三、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咨询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交流能力。 四、咨询员在从事咨询服务前,须接受艾滋病咨询培训后上岗工作。 五、HIV筛查实验室必须是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评定认可的。 六、规范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

一、咨询环境安静、无打扰、能够做到保护隐私。 二、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 三、咨询资料(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存放在能加锁的柜子内,专人保管;需录入的信息资料由咨询员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并做好计算机信息资料的管理与上报工作。 四、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接受对有关求询者感染情况的调查。 五、未经求询者同意不得将其姓名、检测结果和有关个人、家庭、工作、治疗、求助、转介等情况透漏给他人。 六、在咨询门诊(室)的环境布置、咨询过程、检测报告、转介服务、档案记录和计算机信息等各个管理与服务环节中未做好保密,泄露隐私,对求询者造成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注意事项 一、所有检测结果必须认真核对、妥善保管,由接诊医生或咨询员向求询者告知。 二、不能将HIV抗体检验单(无论结果如何)随意放在化验室由求询者自取。 三、阳性检测结果必须经确认检测后,方可当面告知本人。四、如果求询者曾经做过检测前谈话,应认真复习谈话的资料。如果求询者没有进行检测前谈话,在通知检测结果前应先对求询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 五、向求询者传播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并鼓励其改变高危行为,降低感染风险。 六、通知阳性检测结果时,应有两名咨询员在现场,对求询者的心理反应要积极应对,必要时可提供职责范围内的转介服务。 七、对不确定结果的咨询,要向求询者解释造成的可能原因,建议一定时间后再次复查,同时提供在等待复检期间预防艾滋病的基本技能。

(工作规范)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我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明确资质认定的范围和形式;保证资质认定工作规范及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提高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可供全省各级验收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和评审员使用。也可供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在申请资质认定准备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参考。 3引用文件及技术资料 1)《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2)《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3)《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 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 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2:2006/ISO 15189:2007)》 7)《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发<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相关操 作规程及检测工作记录(试行)>的通知》 4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类型:分为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两类,后者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三种。

5 组织管理 5.1湖北省卫生厅是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资质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和发证工作。 5.2各级验收工作组 5.2.1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省验收工作组”)设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全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筛查中心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初筛实验室安排现场评审。 5.2.2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市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本辖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艾滋病检测点安排现场评审。 5.2.3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县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县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辖区内艾滋病检测点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 5.3 评审组 5.3.1 评审员管理 5.3.1 评审员的基本条件:从事艾滋病相关管理人员;从事与艾滋病检测相关的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热爱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者。 5.3.2 评审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5.3.2.1 熟悉《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实验室生物安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信息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 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二、管理目的 规范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信息资料管理程序,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三、管理要求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每月5日将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3、各级医疗机构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要求及时填写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 5、县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各医疗机构的月报和个案卡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6、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护人员 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密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 播保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预防艾滋病、梅毒 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项目办公室 保密制度 一、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安全有效进行。 二、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得公开阳性感染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1、门诊接诊医师要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认真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咨询和宣传。严格保管产前咨询、门诊登记等原始资料。 2、检测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在整个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与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有关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包括检测送检单、检测记录的保管,报告单的发放等。 3、信息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建立档案,树立保密意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三、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话、普通邮件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将保密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对违法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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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的隐私权。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4.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所有病案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5.涉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的电子信息必须加密保存,不得在网上随意传送相关电子文件。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在咨询与诊疗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7.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8.如果违反保密制度,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信息泄露,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艾滋病防治工作保密

有效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协议内容: 一、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 (三)不经患者同意不得将患者姓名、住址、检测结果和有关个人、家庭、工作、治疗、求助、转介等信息情况向外界或无关人员公布、传播。 (四)所有患者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五)按要求随访、免疫功能检测及提供结核病筛查转介服务。 (六)提供转介时与患者签订信息披露同意书。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定期对乙方工作进行技术督导 三、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 医疗服务工作保密承诺书 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确保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信息安全,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1999]第164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245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程序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程序 1.目的:为HIV实验室各技术人员规范实验安全操作程序, 保证检测技术人员人身生物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HIV实验室技术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4年5月31日颁布,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4 实验室安全防护 4.1 个人防护及保健 艾滋病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1.1 防护服 4.1.1.1 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4.1.1.2 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

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4.1.1.3 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性的(如塑料)隔离衣。 4.1.1.4 当发现防护服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4.1.2 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及冲洗眼睛的装置。 4.1.3 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实验室专用的工作鞋,鞋面覆盖足背,鞋底防滑。 4.1.4 个人保健 4.1.4.1 高标准的个人保健对于减少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的危险。皮肤的任何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1.4.2 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4.1.4.3 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如果接触物传染危险性大,则应戴双层手套和防护眼镜。 4.1.4.4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4.1.4.5 严禁在艾滋病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4.2 实验室管理要求 4.2.1 建立安全制度 4.2.1.1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性应符合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的隐私权。 3、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将咨询者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情况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4、咨询者所有咨询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5、咨询者在咨询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 6、受检者有权知道检测结果信息,但也有改变自己不安全行为的道德义务。 7、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宜州市石别镇中心卫生院 2015年1月5日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省有关艾滋病防治法规文件,切实加强我院艾滋病疫情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以保证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的诊治数据及疫情上报管理,制定本制度。 1、全院职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 2、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首诊医生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并且留存足量血清后立即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时上报市卫生防疫站,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复筛后阴性者及时向医院反馈结果,阳性者上报宜州市疾控中心确认。 3、各有关部门必须将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死亡者的详细资料报送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时准确向市防疫站上报。 4、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管理按照“HIV病人管理规定”执行。重点要求:(1)各种表格、病历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项。(2)住址要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或“某小区(某单位)某楼号某单元门牌号”。(3)联系方式等。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 2、从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病人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3、咨询者在咨询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的隐私权。 5、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6、医疗卫生机构违返上述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私自干私活。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5、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6、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大方。 7、HIV筛查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分工职责明确,事事有人负责,立足本职,团结互助,相互协调,保证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2、HIV筛查实验室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 3、牢固树立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保证血液质量及医疗安全。 4、交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须核对实物和记录,对工作一般情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应进行具体交待,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5、职工临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工作委托给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否则,发生问题由原担任该项工作者负责。

6、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未熟悉和掌握工作前不能独立工作不能顶岗位,在确能掌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7、建立HIV筛查实验室专用的精密仪器和重要设备专责岗位制,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擅自乱改设置。 8、凡是一物多人使用的,除共同负责外,应指定一人为该岗位责任制负责人,负责指导正确操纵,定期安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该负责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和有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9、人员职责分工: 每日正班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接收,执行检验任务,做好检验记录,填报检验数据,签发报告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副班人员负责协助正班人员做好实验室的所有日常工作,并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验报告的复核、发放,结果的解释,实验室室内消毒以及每日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检验资料的归档保管(计算机)工作。 三、标本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艾滋病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唾液或尿液有时也可作为测试样品。常用的血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如下: 1、血清样品采集和处理 (1)、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 2h,待血液 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2)、如用滤纸片采样,则手指或耳垂局部严格按常规进行消毒,在刺破皮肤后,迅速把滤纸片沾上,切勿让血液滴落在其它物体表面造成污染。采血后要待血样干燥后再包装送检。 2、抗凝血样品采集和处理

某年艾滋病保密制度.doc

某年艾滋病保密制度 某年艾滋病保密制度 不随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姓名、身份、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下面我和大家分享某年艾滋病保密制度文章,提供参考学习,欢迎大家阅读。 制度一 根据《xxx传染病防治法》、xx院《艾滋病防治条例》、《xxx区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管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个人隐私以及艾滋病疫情信息安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应遵循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不随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姓名、身份、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除卫生行政部门已公布的疫情信息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未公布的

艾滋病疫情信息向外泄露(包括发表论文、申报成果、培训教学等),更不得擅自向媒体公布。 3、妥善保管涉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随意暴露于公共和公开区域。 4、对所使用或保管的工作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经常更新杀毒,不随意安装有安全隐患的软件。使用各类移动储存介质(u盘、移动硬盘)前,先查杀病毒。不用自带电脑处理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数据。 5、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汇报本单位领导,不迟报、谎报或瞒报。 6、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不当行为造成的泄密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0xx年艾滋病工作制度 1、明确职责、确定任务、细化指标、团结协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氛围。 2、抓好工作的协调运转,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规范。 3、制订年度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一)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及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1、人员条件 至少由3名医技人员组成,其中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名。负责筛查试验的技术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工作经验,接受过省级以上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2、建筑条件:实验室或检测区域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 3、仪器设备条件 配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所需设备,至少包括酶标读数仪、洗板机、普通冰箱、水浴箱(或温箱)、离心机、加样器(仪)、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实验室恒温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生物安全柜。 (二)艾滋病检测点。 1、人员条件:至少由2名经过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 2、建筑条件:需有艾滋病检测区域或专用实验台,能开展简便、快速检测。 3、设备条件:需配备快速试验所必须的物品,包括普通冰箱、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一次性消耗品、安全防护用品。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职能 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设在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可设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1、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职能。 (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配合艾滋

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 (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协助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2、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4)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艾滋病检测点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4)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及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资质认定评审标准 1 组织和管理 1.1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经省卫生厅批准设置,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2管理层应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维持及改进,包括: a)为所有人员提供履行其职责所需的适当的权力和资源; b)制定政策和程序,确保机密信息受到保护; c)明确组织和管理机构以及实验室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 d)规定所有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1.3有艾滋病检测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 1.4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体系文件。

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与保密制度

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与保密制度 为了做好对HIV抗体受检者的咨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制定本规定。一、结果报告 (一)血清标本经筛查试验,呈阴性反应者可出具“HIV抗体阴性”报告。 (二)初筛试验呈阳性反应者不能出具报告,可出具“HIV抗体待复查”报告。须进行复检试验。检验科负责 对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筛查试剂重复检测。如两种试剂复测均呈阴性反应,则报告HIV抗体阴性;如均呈阳性反应,或一阴一阳,需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 二、结果的保密 (一)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情况。艾滋病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 (三)艾滋病实验室应妥善保存检测记录和各种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艾滋病病毒(HIV)初筛实验室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事故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 2.暴露的方式、受伤部位、伤口深浅、暴露程度、污染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以及其中含艾滋病病毒(HIV)的情况。 3.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 4.是否采用暴露后药物预防,如果是,应详细记录用药的情况,包括首次用药时间,服药方案和毒副作用。 5.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二、检测 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同时抽血检查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暴露一年内要定期检测。 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检测同前。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SOP文件 适用部门:检验科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1 - 实验室工作制度- 1 -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 1 - 艾滋病实验室保密制度- 2 -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常规消毒清理工作制度- 2 - 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3 - 报告单签发审核制度- 3 - 设备管理制度- 4 - 试剂管理制度- 4 -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5 -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 6 - 第二部分标准操作规程- 8 - 第二章样品采集与处理- 8 - 第二章标准操作程序- 9 - 一、北京金豪- 9 - 二、上海科华生物- 10 - 三、英科新创- 11 - 第三章结果报告与注意事项- 12 - 第三部分设备SOP文件- 14 - 一、多功能自动酶标仪RT-2100C- 14 - 二、KHB ST-36W洗板机- 16 - 三、电热恒温水箱- 18 - 第四部分流程图- 20 - 一、HIV抗体筛查流程图- 20 - 二、暴露级别的评估- 21 - 附件:血清加样表- 22 -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各种仪器设备要安装适当,器皿试剂摆放整齐,标志 清晰,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2.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制服,保持衣帽整洁,试验过程中应专心致志、 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闲谈,保持实验室安静,下班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并关好水、电、门、窗等,注意实验室安全。 3.认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仪器设备应定期保养,有温度记录,检测标 本的保存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4.实验室不得放置与测试无关的物品,水、温、湿度、光照、防震、防尘、防 噪声等,环境必须符合实验室的工作要求。 5.实验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措施,并定期检查保养。 6.对不同属性、品种和含量水平的试样,应有足够的试验区域,予以分离检验, 尤其是已知具有生物危害的试样必须分离检验。防止损害工作人员健康和污染环境。 7.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在办公室接待。 8.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和用品,对染菌带毒的器具废弃物应严格 进行消毒无菌处理。 9.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用餐和进食。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 1、采样前和接收标本时应核对病人身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采血时应戴好手套、帽子、口罩。 3、HIV标本采集应建立详细的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送检单位、病人姓名、 门诊号、数量、种类(血清)、送样者、接收者或采集者。 4、采集后,应将HIV样本单独分装,勿与其它项目共用。

艾滋病防治科保密制度

XXX 艾滋病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艾滋病疫情有关规定.公布本地的艾滋病疫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 二、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个人资料属保密范围,未经本人同意,个人不得公开和泄密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个人及家庭情况。违反规定,由泄密者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三、艾滋病实验室HIV确认报告属于个人隐私,不得泄漏,艾滋病检测结果列为机密级资料管理。 四、从事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咨询、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有关信息。 五、本科室艾滋病资料由专人保管。 六、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查阅艾滋病疫情有关资料。

XXX 检验科登记制度 1.各种检验结果是我们科学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可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健全登记制度。 2.设立以下登记本: 血常规、大小便、输血、淋病、结核、免疫、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 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 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XXX艾滋病咨询管理制度 一、咨询员应按照有关表格记录咨询内容,并开具化验单;检测员将检测结果记录到化验单上,再由咨询员将检测结果记录到所对应的记录表上。 二、认真记录和填写表格,保持完整性。一般应包括咨询内容和检测结果,并及时保存在抽屉中。 三、HIV记录和报告资料均由科专人管理,对于涉及到个人的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四、每年将HIV资料分类装订成册,保存HIV资料的档案柜应加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和索取VCT记录资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公开求询者的资料。 XXX

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与保密制度

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与保密制度 为了做好对抗体受检者的咨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结果报告 (一)血清标本经筛查试验,呈阴性反应者可出具“抗体阴性”报告。 (二)初筛试验呈阳性反应者不能出具报告,可出具“抗体待复查”报告。须进行复检试验。检验科负责 对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筛查试剂重复检测。如两种试剂复测均呈阴性反应,则报告抗体阴性;如均呈阳性反应,或一阴一阳,需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 二、结果的保密 (一)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情况。艾滋病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 (三)艾滋病实验室应妥善保存检测记录和各种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一、事故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 2.暴露的方式、受伤部位、伤口深浅、暴露程度、污染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以及其中含艾滋病病毒()的情况。 3.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 4.是否采用暴露后药物预防,如果是,应详细记录用药的情况,包括首次用药时间,服药方案和毒副作用。 5.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二、检测 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同时抽血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暴露一年内要定期检测。 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检测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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