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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管理本科)考试用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管理本科)考试用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管理本科)考试用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小抄

填空题:

1.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进行(行政权)规范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2.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和监督机关。

3.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选任)由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产生行政职务。

4.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5.《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赔偿案件的管辖同于(行政)诉讼案件。7.《行政诉讼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8.《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9、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10.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1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12.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13.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折衷)规定。

14.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15. 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6;(行政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17.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18.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在我国行政职务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21.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22.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24.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25、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26、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27.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28、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29、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30、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1、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32、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33、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34、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5、依据行政行为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36、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37、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

(个别的行政指导)。

38、《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

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9、、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40、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

法行政行为两种,对这两种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41、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列举式)、(概括式)、(结

合式)等三种。

42、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4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44、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

行政机关。

45、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

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46、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47、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4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

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49、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50、(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51、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52、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

人)和(被上诉人)。

53、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

通知原告。

54、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

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55、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5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58、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表现出来的。

59、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

是(效率原则)。

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61、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

的行政机关管辖。

62、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6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

违法责任原则。

64.行政关系的(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行政法的调节对象是(行政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监督行政关系)为调整对

象。

3.在行政法律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

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

为)和(精神财富)。

7. 行政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8. 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

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关法律解释)以及(国

际条例)。

9.根据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不同,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

政法)。根据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不同,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

政法)。根据行政法的作用不同,行政法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

法)及(行政监督法)。

10.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与(立法)的双重属性。

11.依据行政立法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12.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央行政立法与地

方行政立法)。

13.根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和功能的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

与(创制性立法)。

14.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规定和办法)。

15.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级政府、省府所在地的市府、经国

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16.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和备

案)等步骤。

17.行政行为就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

为。

18.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9.根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

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20.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

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21.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

与具体行政行为)。

23.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

(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24.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即(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

和法律效果条件)。

2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

不产生法律效力。

26.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28.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

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29.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

监督)。

30.国家审判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31.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32.以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个人相对方)与(组织相

对方)。

33.以其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相接相对

方与间接相对方)。

34.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

为(抽象相对方与具体向对方)。

35.行政授权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36.行政职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故行政授权又被称作行政职

权的转移。

37.被授权组织包括三类,即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

38.被授权组织具有独立的( 行政主体 )的法律地位。

39.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40.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机关)承担。

41.国家行政机关又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

42.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所辖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按照工作权限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门权限机关)。

43.我国行政机关应当遵循适当需要、(精简、高效率)和依法设置等原则进行设置和调整。

44.我国行政机关分为(中央政府(国务院)、省级政府、县级政府、乡级政府)四个层次。

45.行政机关的主体主要有(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层次制和职能制、集权制和分权制)等几种形式。

46.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等。

47.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

48.行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

49.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50.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5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52.公务员具有(公民和国家公务员)双重身份。

53.行政职务关系是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55.公务员被降职时引起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

56.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7.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

59.行政职权有(强制性、不可处分性和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三个基本特征。

60.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同时履行(行政职责)。

6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额,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行为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6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的特殊性)的特点。

63.行政合法行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而行政合理性原则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64、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65、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包括:(20元以下罚款;事后难以执行)

66、行政许可的审核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两个方面。

67、间接强制执行包括(执行罚和代执行)两种制度。

68、相对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9、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70、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

71、行政机关执行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必须以法律明确赋予其(强制执行权)为前提,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72、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7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原被告所在地法院皆有管辖权,其中原告所在地法院包括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所在地)的法院。

74.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75.行政立法权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法规)(规章)的权力。

77.行政立法最具有实质意义的程序是(征求意见)

78.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制度中的创新包括(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或者联合办理。

79.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单项选择题: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行政法律关

系主体的变更)

2.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不停止

裁定的执行)

3.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B辞职)

4.根据我国宪法,(D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5.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错误的是(C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

交织在一起,往往共存于一部法律文件之中有你)

6.在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有(C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

起诉来解决)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具

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A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被告。

8.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C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

1.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D行政法治的原则)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D财物和人身自由)

1.(C委任),即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

2.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是(C一般行政监督)

3、(A人身罚)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行政法律关

系主体的变更)

5.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不停止

裁定的执行)

1.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

(B国家行政机关)

2.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是(C一般行政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属于(C行政许可权)

4。在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有(C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

法院起诉来解决)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

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授权性立法)

5.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

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D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

6.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B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8.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主要审查对象是(C具体行政行)

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行政法律关系)

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的划分依据的标准是(C行为是否具备一定

的法律形式)。

6.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C

代执行)

7.下列屈于行政处罚行为的是(C没收)

8.行政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C一定数额的罚款)

9.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撤诉)

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复议机关)是被告。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D

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 C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当事人。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B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

或自由选择。

4.行政法规是 B 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5.行政授权的依据是 B法律、法规。

6.下列组织中, A北京市教育局可以进行行政委托。

7.制定行政规章的行为属于 A行政立法行为。

8.公安局给予某人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属于 B行政执法行为。

9.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是 A具有普遍约束力B单方性C可以反复适用D行政性。

10.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B国务院。

11.部门规章由 B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制定并发布。

12.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起始于 C起草。

14.部长的任职方式是 B委任。

15.下列制度中不改变公务员与原单位人事行政关系的有 C挂职锻炼。

20.国务院有权制定A行政法规。

17. B撤职属于行政处分。

26、下列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行政法律关系属于行政关系。

2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立法的有 B.地方性法规。

28、下列各项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处罚。

29、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监督机关实体性权利的是 B.奖励权。

30、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采用 A.违法责任原则。

31、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违法行为在 C.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

予行政处罚。

3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C.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3、下列有关行政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C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

3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行政诉讼被告

的是 A.国务院。

35、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是 B.行政合法性原则。

4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这两种处理行政争议的途径在(C、审查对象)方面是

相同的

41、在(D、英国),行政诉讼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

42、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A、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43、人民法院在第一审行政审判程序中,应当更换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

裁定B、驳回起诉

45、人民法院以(B、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46、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D、3个月)内提起,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

47、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认为地方行政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不一的C、

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判决

48、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应当设在A、政府法制工作机

构内

49、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A、

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55.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B.一般行政法与

特别行政法)。

56.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A.行政合法性原则)。

57.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D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工商所)。

58.区公所的设立,要经(A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59.关于公务员个人身份,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D所属公务机关对其个人过错

负连带责任)。

60.下列组织中,可以进行行政委托的有(A上海市教育局)。

61.行政法制监督的不同主体中,对行政主体监督最全面、最具有权威性的是

(A国家权力机关)。

62.有权制定政府行政规章的是(D杭州市人民政府)

63.下列属于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是(C遣送出境)

64.行政合同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较,有下列特征(B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为成立要件)。

多项选择题

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物B行为D精神财富)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A时效制度B代理制度)加以实现的。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

C违法责任原则)等几种。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星魂D司法机关救济)

5. 行政相对方的义务包括(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C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D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6.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B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

7.在我国,国务院是(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B中央人民政府C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A时效制度B代理制度)加以实现的。2.行政相对方的义务包括(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C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D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有)

3.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B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

4.在我国,国务院是(A最高国家行政机关B中央人民政府C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5.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下列(B涉及个人隐私的C涉及国家秘密的D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6.下列中的(B国务院D北京市人民政府)是行政立法主体

7.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B吊销营业执照D没收非法所得)

8.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共同点有(B监督的对象相同 C监督的内容相同D监督的目的相同)

9.下列原则与规定中为行政诉讼所特有的是(A不适用调解制度C被告负举证责任)

10.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B单方解除C协议解除)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A时效制度B代理制度)加以实现的。3.行政诉讼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是(A尽可能扩大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B妥善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C人民法院在政权体制中的地位D既借鉴他国经验,又考虑自身实际)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B行政机关救济D司法机关救济)

5.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C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

7.行政赔偿的方式有(B返还财产C恢复原状D支付赔偿金)。

8.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A周某对海关的扣留决定不服C某村民对县土地局强行拆除其房屋的决定不服D张某对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

9.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A收容审查B 强制传唤 C强制戒毒D强制扣留)等。

10.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 A.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一2l: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C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

3.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有 (A强制拘留B强制传唤C遣送出境 D强制履行) 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法律C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D规章)。

1.行政相对方的义务包括(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C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D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3.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是(A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C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星)

4.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审理依据有(B法律魂论坛电C行政法规与地方

性法规 D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A.律师证B会

计师执照)

4、(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B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和人大常

委会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批准的较

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5、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判决全部撤销B判决部分撤销D判决撤销并责成被

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几种形式。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

体)

1.行政法是调整 B行政关系 D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下列机关中,A北京市人民政府C河北省人民政府D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16.下列情况中,属于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的有 C辞职D退休。

18.下列组织中,属于一般权限机关的是 A北京市人民政府D国务院。

19.下列情形中,表明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 A国务院总理

负责领导国务院工作C各部部长分别负责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21.下列行政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有 A北京市人民政府C教育部。

22.下列组织中,不属于一级行政机关的有 B村民委员会D.居民委员会。

23.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主体是B.公安派出所C.治安联防队D.居民委员会。

2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必需的当事人,包括 A.行政机关C.法律法规

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25. A行政合法性原则 D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6、审计监督的种类,按照审计的目的可以划分为 B.财政、财务审计C.财

政法纪审计 D.经济效益审计。

37、下列有关行政指导的说法正确的是 C.事实行为 D.外部行为

38、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B.国家订货合同 D.公用征收合同

39、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A.行政机关 B.行政机构C.企事业单位 D.社

会组织。

40、下列有关行政指导的法律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A.单方行为 B.外部行

为 D.适用法律优先原则。

44、(A、同级人民检察院 B、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

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建议提

出抗诉。

50、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相对人可以申请复议,这种复议属

于A、一轮复议E、非终局复议

51、日本现行行政诉讼分为A、抗告诉讼B、当事人诉讼 C、民众诉讼D、

机关诉讼

52、行政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哪项情形之

一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可停止执行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原告申请

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的

53、对于人民法院就下列哪种事项作出的行政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A、起

诉不予受理B、驳回起诉

54、在何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案件可以通过裁定移转管辖C、上

级人民法院决定自行审理原属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D、上级人民法院把自

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E、下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案

件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65.关于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

关系为基础C行政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D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调整转

为行政法律关系)。

66.行政优先权包括(A先行处置权B获得社会协助权D推定有效权)。

67.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基本级别包括( A.省(自治区、

直辖市)B.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C.县 D.乡(民族乡镇)。

68.根据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处分的是(A.警告B.记过

D.降级、撤职)。

69.关于行政相对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可以分为直接相对方与间接相对方

D相对方有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70.依据行政行为实施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A行

政立法行为C.行政执法行为)

71.行政立法的民主原则主要体现在(A.情报公开制度B.咨询制度D听证制度)

72.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

额的3%加处罚款,3%的罚款属于(B.行政强制执行C.间接强制D.执行罚)。

问答题

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

式。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定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

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提高行政效率;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

3、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答: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

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起着保证行政法制

统一、协调和稳定的重要作用,是行政法的灵魂。如与基本原则相抵触的行政

法律条文必须修改或撤消,违反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制裁。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答: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它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

原则。(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

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理性原则

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2)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

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5、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

动的组织;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

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

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它国家机关、组织区分开来。(2)行政主体是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

格,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独立采取行政措施等。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

与行政机关内部的各种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

组织区别开来。(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

组织。一个组织能成为行政主体,还应看其是否能独立对外承担行政行为所产

生的法律责任,即是否能独立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活动,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答:特征是: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

的统一性。有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

益权。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

为上的优先条件。行政优先权虽然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与行政职权密切相关,

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保障条件。行政优先权主要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

社会协助权和推定有效权。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各种物

质优益条件。

7、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答: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国家行政机关有如下特征:(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是为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完成统治阶级的国家任务而组织起来的,与其他组织相比,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权威性。(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可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或采取具体行政措施等,均是属于执行性行为。(3)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执照科学方法依法活动。

2、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8、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9、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有哪些?答: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职务关系的内容(职权、职责等)发生变化,谓职务关系的变更。主要发生于下列情况:(1)罢免。指按照法律规定,有罢免权的机关(一般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因违法失职,不宜继续担任原行政工作人员所实行的一种措施。(2)撤职。是有权机关对违法失职公务员作出的一种行政处分。(3)辞去领导职务。指公务员因某种原因,出于本人意愿,向有决定权的机关请求不再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行为。(4)免职。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当事人的职务。(5)降级。指公务员从较高的职务被调至较低的职务。(6)转职。指原职务不变,但变更职务关系的性质。(7)调职。也叫调动工作。即把公务员调到另一种岗位担任相同的职务。(8)升职。公务员依法从低职位调到高职位担任职务。10、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11、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答:(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2、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什么?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依法提出申请的权利,如申请许可证、申请抚恤金、补助金等。(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权依法参与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行政政策、行政计划的制定,如听证会、论证会等。(3)听证的权利。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方权益的行政行为之前,必须保障行政相对方有听证的权利、应当告知行政相对方有关的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给予行政相对方以充分的辩论的机会,查清事实,从而作出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4)了解情况的权利。行政相对方有权依法了解有关的行政信息,包括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制度、规则、标准、程序,与行政相对方有关的档案材料等。(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方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当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行政相对方有请求行政赔偿的权利。13、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答:(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这是行政相对

主的首要义务,主要表现为一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

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2)协助行

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行政相对方有

主动予以协助的义务。(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行政相对方在请求行政

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行政主体要求其为一定行为时,应遵循法定的步骤、手续和

时限等的要求,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答: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

内容三总分组成的。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

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以及国家机关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

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

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15、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答:(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2)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3)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4)国家机关体系以

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

16、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答: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

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

主体制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抽象

行政行为通常具有普遍性。

17、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答: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

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赋予权益是指行政相对方法

律上权能、权利或利益。剥夺权益是指剥夺行政相对方已有的法律上的权能、

权利或利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科以义务是指行政主体使行政相对方

承担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免除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免除行政相对方原有的义

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所谓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某

个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予以确认。所谓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

依法对某个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予以确认。

18、确定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答:一是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

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二是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

效地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

19、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

答:行政立法的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

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1)起草。是指列入规划的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规

和规章,由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分别草拟法案。(2)征求意见。在起草行政法

规、行政规章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公民、社会各组织的意见。

(3)审查。是指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拟定之后,送交政府主管机构进行审议,

核查的制度。(4)通过。是指法规、规章在起草、审查完毕后,交由主管机关

的正式会议讨论表决的制度。(5)签署。行政法规、规章通过后,还须经制定

机关的行政首长签署。(6)发布与备案。凡是未经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都不能认为已发生效力。备案是指将已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报法定的

机关,使其知晓,并在必要时备查的程序。

20、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

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3)

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21、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答:1)有利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实

现从直接命令的行政手段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的过渡;2)有利于维护社会

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3)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

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22、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答:(1)

实施的条件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方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为前提,而强制

预防和强制制止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和法规,为排除危害而采取的对相对方的

强制力,人们称之为即时强制。(2)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强制预防和强制

制止分别适用于危害发生之前和危害发生之中,用以预防危害的发生和制止危

害的继续;而行政强制执行一般在一行为结束后实施,以求行政处理决定的执

行。(3)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由人民法院实施,也可以由行政

机关实施;而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4)实施的程序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需要遵守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违反的程序,执行则

无效;而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由于是一种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即时强制措施,

所以,一般情况下没有严密的程序,只有不超越职权,就为有效。

23、什么是即时强制?答: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

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

的活动或制度。

24、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答:(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必须按照合同

规定的标的履行,不能变更的或用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自己履行原则。行政合同不仅要求实际履行,而且实行自己履行原则,

即相对方必须本身履行,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履行。(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是

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在任何条款上都不得违反合同

规定。

25、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怎样?答:(1)行政合同变更后,原

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行政合同解除后双

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终止,彼此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

因行政主体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对相对方进行补偿。

26、行政指导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行政

指导是种事实行为。(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

为。(4)行政指导是一种适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5)行政指导适用

法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27、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的区别是什么?答:(1)主体不同。行政领导的主

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级领导者,而行政指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2)

客体不同。行政领导是一种行政组织内部的活动,它作用的对象是行政组织中

的被领导者。而行政指导则是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政活动,它

作用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3)内容不同。行政领导是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中各级领导活动的总和。而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在管辖的事

务范围内,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或政策,用非强制性的手段取得相对方

的同意或协助而实施的管理行为。(4)效力不同。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内部的

领导活动,它有严格的组织和纪律的要求,对行政领导必须严格服从。而行政

指导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的指导活动,不具有强制力,相对方可以服从,

也可以不服从。

28、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29、答:(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处罚;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2)处罚

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3)适用

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科处。(4)适用的对象不同。罚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则是对违反行政

法律规范者的惩罚,其程度比罚金轻。

29、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有哪些内容?答:(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2)行

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3)决定罚款与收缴

罚款相分离原则。

30、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A、法律依据。是决定行政组织法是否合法的条件之一。B、隶属关系。指行政机关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以及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C、职责权限。指行政机关的主管事项和行使权力的范围。D、任职期限。指对行政首脑任职期间有明确的规定。E、机构设置。指行政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F、人员编制。指行政机关的人员定额及各种人员结构。G、其他事项。如生效条件等。

31、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相同点是什么?答:(1)监督的对象相同。都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要对象。(2)监督的内容相同。都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普遍的行政行为和个别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3)监督的目的相同。都是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32、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答:报告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备案;行政复议;惩戒。

33、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答:(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违法;(2)行政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即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中对其行使职权所要求的程序性与实体性义务的约束。(3)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行政违法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统一的过程。即在客观上有违反行为法律规范的事实,在主观上有过错。

34、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35、什么是行政救济?答: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36、行政救济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因为行政救济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对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予以救济和保护。(2)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行政争议,也就是行政纠纷,是行政管理相对方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对行政行为不服所形成的法律争议。(3)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救济的核心内容是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37、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答:(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3)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也不能申请复议。

38、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答:(1)合法性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

39、行政赔偿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职能属于国家职能,行政权也属于国家权力。(2)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3)行政赔偿的义务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实施侵权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4)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

40、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地赔偿称义务机关向受害人赔偿之前,追偿权是不存在的。(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意是指致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可能造成相对方合法权益的损害,却仍然一意孤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41、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

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原告

提起行政诉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行政争议,

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

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42、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答:(1)选择复议原则。(2)审查具体行政

行为合法性原则。(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4)不适用调

解原则。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4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答:(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排除条款,即明确规定

某些事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2)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

令提起的诉讼。(3)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对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诉讼。(4)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

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二条还列举了排除在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几种行为,即:(1)公安、

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授权实施的行为;(2)调解行为及

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4)驳回当事人对

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5)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

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44、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1)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

(2)移交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3)移交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交的人

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关系。

45、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特征?答:(1)被告只能是行使行政管理权、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被原告指控侵害合法权益。(3)以自己名义应诉,并受有民法院裁判拘束。

46、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是什么?答:(1)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

利害关系;(2)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在诉讼期参加诉讼;(4)申请参加诉讼或

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47、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答: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

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

48、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答:1)对行政

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

提供的证据为根据;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

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能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

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人民法院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

为。

49、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答:(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2)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3)

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4)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

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5)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交在

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消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50、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答:(1)提起的主体不同;提

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而有权提起上诉的则是享有上诉权

的当事人,并且当事人的上诉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2)提起的条件不

同;只有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提起审判监

督程序;而只有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不论判决、裁定是否违

反法律、法规,即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第二审程序。(3)有无期限制不同。适

用审判监督程序不受时间限制、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内都可提起;而

上诉只能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4)审理的主体不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的行政案件,既可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也可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

审理;而适用二审程序的行政案件,只能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审理。(5)审理的对象不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

定;而适用二审程序审理的则是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6)程序的性

质不同;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错误而设置的一

种特殊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是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一种事后监督和补救

措施;而第二审程序是按照两审终审的司法原则设置的,是对第一审行政案件

的继续审理。

51、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分为几个阶段?

答:(1)开庭前准备阶段;(2)出庭情况审理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4)

法庭辩论阶段;(5)评议宣判阶段。

5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实体法依据有哪些?答:(1)法律;(2)行政

法规;(3)地主性法规;(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答: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的实体法依据有:(1)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

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的其他法律。(2)行政法规。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

律,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其名称

有条例、规定、办法。(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

生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与受理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当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所适用的地方

性法规为依据。(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作为法院审理发生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的依据。

此外,《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

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

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53、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答:

(1)维持原判;(2)撤销判决;(3)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4)限期

履行判决;(5)变更判决;(6)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有你更精

54、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答:(1)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行政

诉讼法》第70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

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同等原则。又称国民待遇原则,

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

的诉讼权利和负有同等的诉讼义务。(3)对等原则。又称相互原则,是指国家

之间在对待对方公民、组织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时相互对等。(4)适用有关

国际条约原则。(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55.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

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6.简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区别.答:(1)立法的主体不同;(2)立法的来源不同;(3)立法的内容不同;(4)所立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5)立法的程序不同;(6)立法的形式不同; 7)立法效果不同。

57.简述行政复议的特点。答:(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58、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答:(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3)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

59、简述在行政诉讼中诉讼阻却有几种情形答:(1)延期审理;(2)缺席判决;(3)诉讼中止;(4)诉讼终结;(5)案件移送;(6)延长审限;(7)撤诉。

60、简述行政授权的特征答: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61、简述在我国行政处罚的分类有你答:(1)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2)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3)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62、简述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 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和调解书,决定书);(2)行政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依法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63、简述行政法的作用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有你更精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4、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答:(1)适应需要原则(2)精简原则(3)高效率原则(4)依法设置的原则

65、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

答:①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③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免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1)行政相对方的权利①提出申请的权利②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③听证的权利④了解情况的权利⑤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有你(2)行政相对方的义务①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②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③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67、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是什么?答:(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若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68、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答: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

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

院起诉。(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枸束。其中第1个特征,既是指原告的特征之

一,也是对原告资格的规定。

69、确立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答:(1)能使所制定的行政

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因为行政法规、规章的各种草案,经过

公开的讨论、听证以后,更有利于公众包括利害关系人的理解和认同。别外各

种途径的参与制度如书信、磋商、座谈、调查、采访等,能使公众有足够的机

会参与制定活动,充分表达意见和要求,使行政立法文件真正做到集思广益。

(2)这种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效地约束同级行政机关的权力。在行政

机关没有很好地遵循公开原则和制度,并有可能造成违法或侵权的后果时,能

够及时地发现,从而有效地维护国家机关及其所制定的规范的权威,更好地保

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70.行政许可的特点是什么?答:行政许可的特点有:(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

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都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行政主体并不因行

政相对方准备从事某项活动就主动地颁发行政许可证。(2)行政许可是行政主

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不同于行政

处罚、行政强制等对行政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而是免除相对方某种不作为

义务使相对方可以行使某种权利。3)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要

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并应以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不予批准

和证明。

7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

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72、《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

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73、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不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任何行

政机关、组织或个人都应遵守服从;确定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

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组

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不能再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

相关要求的行为;执行力。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相对方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

为所设定的义务。

74、被告负举证责任是由于:①行政机关有调查取证的主动权,在证据的收集

和提供方面明显处于优势。②具体行政行为大都基于行政机关的单方面的意思

表示而成立,相对人难以提供足以证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各种证

据。③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以尽可能减少行政争议及行政案件的

数量,提高执法水平。

7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理由是:①其诉讼主张是

独立的;②其主张与被告对立,与原告也彼此独立;③如果先于原告起诉,即

可获得原告资格。

76、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除满足行政诉讼的一般起诉案件以外,还应满足

以下条件:①行政诉讼已经成立;②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民事诉讼的起诉条

件;③行政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有内在的关联性;④附带的民事诉

讼必须与行政诉讼同时提起,或在行政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以

前提起。

77、缺席判决适用于如下情形:①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②人民法院裁定不准原告撤诉,如果原告拒不到庭;

③案件审理结果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或者需要其承担义务,经两次合法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78.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

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

式不同。

79.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l)任何行政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

能够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

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

旨。

80.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

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8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二大部分。(1)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不服

行政处罚的案件;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

营自主权的案件;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或者不予答复不服的案

件;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认为行政机关

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认为行

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抽象行政

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具有强制力

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82.试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1、争议主体不同。行政争议的主体之中,

一般情况下,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起码也应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

机关委托的组织。这种争议通常不可能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而民事争议无此

特殊要求。同时,绝大多数行政争议,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比相对

人年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经“命令——服从”为基本特征的

不平等关系。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即使是权利方,也不能以强制力

为依托对对方当事人直接发号施令。2、争议起因不同。行政争议由相对人不

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民事争议由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进一步

说,行政行为可以引发民事争议,民事行为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3、解决争

议的手段不同。行政争议,有相当一部分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判

等行政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途

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民事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一概诉诸法院,通过民

事诉讼程序解决。

83.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一)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

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

行政法有下列五个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

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

组成的统一体。(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

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其存于同

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84.试述行政法的法源。答:行政法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

部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

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是一切立法的依据。宪法中有关行政管理的部分,通常都是一般性的原则性的

规范,对行政法的各种具体规范起统率作用。(2)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某一项法律的法律规范及可以全部

属于行政法规范,也可以是其中一部分或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

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全部,《中华人

民共和国警察法》则属于大部分。(3)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

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部门规章则是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各部、委、行、

署和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是行政法的最主

要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地方性法

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等各方面,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到地

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和活动方式等,含有大量的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法的重

要渊源,对于完善我国的行政法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

律解释法律解释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与

行政法有关的解释即为行政法的渊源。(6)行政法的其他渊源我国政府所

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其中涉及行政管理的,也是行政法的渊源。

85.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答:(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存在,是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当事人既不能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能随意放弃权利、转让义务,只能依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首先,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一方当事人往往处于支配地位,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职权的行使。其次,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意见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总是交叉重叠的,权利与义务很难分开,从这方面看是其职权或权利,从那方面看则是其职责或义务。(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行政争议实行行政主体先行裁决制度。行政程序不同于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程序也不同于解决民事争议、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三)行政法律关系由三大要素构成:(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因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及精神财富。(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被监督的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86.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答:(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

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必须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内容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没有行政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无法确定,也就不可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没有法律事实存在,即使有行政法律规范,也不可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事实就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增加、减少或改变。(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物、行为或精神财富的变更。(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权利义务发生变化。(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包括:(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消灭;(2)权利义务内容的消灭。原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已实现或为新的内容所代替。

87.试述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行政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二)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88.试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无论是制定行政法律规范,还是实施行政管理行为、执行行政法律规范,都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1)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它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全部行政法制活动和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它是行政法中的其他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前提和基础。(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反映出行政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上述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89.试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答: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

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

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

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

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

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

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

求,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90.试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

内容。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

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

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

生和存在的。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1)行政行为的

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凡有悖于法律目的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2)行

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得违背社会

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行政机关在实施

行政活动时必须出于公心,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方。(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

合乎情理。即应符合事情的常规或规律。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

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

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91.什么是行政主体?它有哪些特点?答:(一)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

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

织。(二)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

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2)

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

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3)行

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

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92.什么是行政职权?它有哪些特点?答:(一)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

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二)行政职权具有以下

特征:(1)强制性。行政职权是法定权力,具有国家强制力。(2)不可处分

性。行政职权体现着国家意志,未经法律许可,不得转移或放弃,不得自由转

让或处分。(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一个事物的

两个方面,行使职权也就是履行职责。

93.试述行政职权的内容。答:行政职权具有多样性。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权

力:(1)行政立法权。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力。(2)行

政许可权。行政主体依法赋予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从事某种事项的权利或资格

的权力。(3)行政确认权。行政主体确定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或权利、

义务的权力。(4)行政检查权。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方履行法定义

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5)行政奖励权。行政主体依法给予模范守

法或重大贡献的行政管理相对方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的权力。(6)行政物质帮

助权。行政主体对有特殊困难或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公民,给予物质上帮助的

权力。(7)行政处罚权。行政主体依法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相对方给予某

种法律制裁的权力。(8)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主体对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

的管理相对方,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

行政主体基于执行公务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与行政管理相对方签订合同的

权力。(10)行政复议权;行政机关根据管理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

对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权力。(11)其他行政职权,包括行政指导权、行政裁

决权等。

94.什么是行政职责?它有哪些具体内容?答:(一)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

消灭而相应变化。(二)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其具体内容包括:(1)

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

滥用权力。(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

法。(3)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

95.试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答:行政主体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范围要大于行政

主体范围。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仅仅包

括行政主体,还包括相对方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不能

简单地等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以外的社会组织,如果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会拥有一定的行政职权,享

有与行政机关同样的法律地位,成为行政主体。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公务员

与国家行政机关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公务员一般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职

权,公务员的行为由行政主体负责。也就是说:公务员所实施的公务行为是以

国家机关的名义实施的,公务员只是具体的操作者;公务员的公务行为所产生

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不直接由公务员承担,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

96.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有哪些特征?

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

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

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我国的行政

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

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行政

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

色彩的组织。(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

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97.试述国务院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答: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

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国务

院是行政主体。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以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国务院作

为行政主体行使的行政职权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行政法规权;

(2)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3)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4)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行使行政

职权的方式是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国务院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

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

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98.试述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答:国务院由各部、委

和行、署、厅组成。各部、委和行、署、厅作为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或职能机关,

依法对于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国务院组成部门一

方面接受国务院的领导和监督,执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另一方

面,又可以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就自己所管辖的事项,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活

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因此,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各部、委和行、署、

厅)是行政主体。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厅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1)

制定规章权;(2)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

99.试述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答: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各部、委和行、署、

厅。直属机构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

命令和指示。因此,直属机构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职权主要

包括:(1)制定规章权;(2)行政事项处理权;(3)裁决争议权。

19.试述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答:国务

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管理某些专门事项的行政职能部门,由于其管理的

行政事务与一些部、委的职能有联系,因而就由相应的部委对其进行管理。这

些国家局在其成立时就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行使某项专门事务的行政职

权。因此,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具有专项行政事

务管理权和裁决争议权。

20.试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答: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地方各级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

我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

县、乡四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是地方国家权

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另一方面,它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在管辖的地域范围内,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事务,并依法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行政职权主

要是:(1)制定地方规章权或发布决定、命令权;(2)本区域内行政事务的

管理权;(3)领导和监督本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工作权。

21.试述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答: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该级人民政府组织与管理该区域内所有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根据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派出机关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行政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履行了—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因此,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派出机关有三种: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派出机关的职权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两项:(1)就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发布决定和命令;(2)就本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22.什么是公务员?其法律地位如何?答:(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23.试述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与属性。答:(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行政职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实为当事人之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便是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

24.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答:(一)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25.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方式有哪些?答: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主要有四种方式:(1)选任;(2)委任;(3)调任;(4)聘任。

26.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形有哪些?答: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主要发生在下列情况:(1)罢免;(2)撤职;(3)免职;(4)辞去领导职务;(5)降职;(6)转职;(7)调职;(8)升职;(9)其他情形,如轮换、挂职锻炼等。

6.哪些情况引起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消失?答:以下几种情况会引起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1)死亡;(2)丧失国籍;(3)辞退;(4)辞职;(5)开除公职;(6)被判刑罚;(7)离休、退休。

27.试述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答: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行政授权的特征在于:(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28.试述被授权组织的含义、类型与法律地位。答:被授权的组织主要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某些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被授权组织包括以下几种:(1)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2)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企业单位;

(3)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明确授予的行政职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独立承担行政责任。因此,被授权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29.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答: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行政委托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非行政机关的委托不能称为行政委托。(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3)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行政委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委托的事项是有关群众性、社会性的行政管理事务;(2)行政机关行使该项行政管理职权确实有困难,难以负担;(3)委托的职权与职责影响较小或影响程度较轻;(4)被委托组织具备一定的条件。30.试述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被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

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后果(包括赔偿和应诉)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

被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二者的区别在

于:(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

义进行活动;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活动。(2)产

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

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

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被授权组织对

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1.什么是行政相对方

?答:行政向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2.行政相对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一)行政相对方的权利(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3)听证的权利;(4)了解情况的权利;(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二)行政相对方的义务(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

务的义务;(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32.什么是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对象及内容是什么?

答:(1)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

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2)行政法制监

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

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

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3)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

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4)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

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33.试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

答: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

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是全面的,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其监督方式主要

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

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

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犯罪案件的方式进行。(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

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有较大的监督

范围。行政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审计机

关主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监督。上级行政机

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领导和监督职责,主要是通过检查工作、受理复议申请

等方式进行监督。(四)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公民、组织的

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等方式进行。

34.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

为。行政行为的特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具

有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

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

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

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35.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形成或作出。—般说来,行政行为的成立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

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是

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2)主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主

观上有凭借行政职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且显露达

到该种效果的意思表示。(3)客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

行政职权的行为,并通过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表现出来。(4)法律效果条件。

行政行为作出后应当能够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效果,即使某种行政法

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使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

36.试述行政行为的分类。答:行政行为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

类:(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行

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三类。(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

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3)

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

体行政行为。(4)以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申请为标准,行政

行为可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

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

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37.试述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

答:(一)行政行为的内容,行政行为的内容就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

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不同内容的行政行为有不同的法律效果。概

括起来,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赋予权益是指

赋予行政相对方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剥夺权益是指剥夺行政相对方已

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科以义务是指

行政主体使行政相对方承担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免除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免

除行政相对方原有的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是

指行政主体依法对于某个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予以确认;确认

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某个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及

存在范围予以确认。(二)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

效,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个人都应遵守或服从。(2)确定力;行政行为成

立后,具体不可变更力,非经法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3)拘束力;行

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的组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不能再作出与该

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相关要求的行为。(4)执行力。行政行为成立后,

行政相对方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否则,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

取一定的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38.试述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点。

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

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立法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

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行政立法的主

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

事务;其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2)

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

法律规范的活动;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普遍性、规

范性和强制性等法的基本特征;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39.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哪些?答: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包括:(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门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40.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包括哪些内容?答: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

步骤:(1)起草;(2)征求意见;(3)审查;(4)通过;(5)签署;(6)

发布与备案。

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2)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

让原则。(7)监督原则。

论述题

1.论述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答: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个

部分构成。(1)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

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其中国家权

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监督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属于

权力性监督,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所进行的监督属于汉利性监督.(2)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虽和被授权的

组织中的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3)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

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

遵纪守法。

2.论述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答:①选择复议原则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情况下,相对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简言之,在我国,复议不是进行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是否经过复议,由相对方自己选择。②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有可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认为抽象行政行为的元宝影响、妨碍或者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则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此与民事诉讼完全不同。其根据是,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的,一旦作出即应推定其为合法,亦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先定力.(4)不适用调解原则。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不适用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其行使法定职权的表现,而对于这种法定职权,行政机关不得放弃或者让步,否则即构成失职.因此,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合法,或者是违法,没有第三种可能。⑸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3、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答:(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动机正当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以执行法律的名义,将自己的偏见、歧视、恶意等强加于公民和社会组织;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如果在具体处理案件时,重者轻处,轻者重处,显然违反常规和处罚要求,不符合行政合理性的要求。

4、试述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⑷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5、论述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作用。答:①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权力失衡与变异。按照平衡论的观点,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权,必须受到立法权、司法权、公民权的监督与控制,才能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否则就失去平衡。因此,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②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员专制独裁。民主替代专制独裁的重要标志就是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因此要加强政府官员的自律教育,同时要不断强化外部系统的监督,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评价政府行为的层面,把评价方式、手段和步骤纳入法制化轨道。③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扼制腐败。为了扼制腐败,必须改革行政体制,控制个人专权,加强监督机制,适当提高薪金待遇,健全法制强化反腐力度,严明法纪。力争做到使官员们不能腐化、不敢腐化、不愿腐化的反腐机制、行政体制与法制。④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僚主义。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接受来自政府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并为监督实施创造条件,实行行政公开,让人民群众对政府活动有充分的了解,为有权机关监督提供条件。在阳光下的行政行为既可以接受监督,克服官僚主义;又可以克服办事拖拉,提高行政效率,实行勤政为民的行政目标。6.论述行政行为的特征。答: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

均须有法律依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

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

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

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既可依法自

主作出;4)行政行为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

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7.试述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基本依据答: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单方

作出的,因此由行政机关举证证明其所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符合公

平合理原则;2)依据法治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因此当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行政

机关应有责任证明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的;

3)被告行政机关的举证能力比原告强,被告因具备技术、人员等方面条件,举

证较为容易;4)与原告相比,被告行政机关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等

有更充分的了解,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原告并不完全清楚被告所作出某一具

体行政行为的原因。

8、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

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的条件。第一,行政行为的

主体应当合法。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实施

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第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

权限范围。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

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规则。行政职权的限制表现在几个方面:行政事项管

辖权的限制、行政地域管理权的限制、时间管辖权的限制、手段上的限制、程

度上的限制、条件上的限制、委托权限的限制。第三,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

适当。这是行政行为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

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包括几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幅度、

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行政行为必

须公正、合理。第四,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

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程序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因为任何行政行为的实

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9、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

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

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一)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

执行公务的人员。(二)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三)

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

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四)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作

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通报

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2)赔礼道

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

措施。(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

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返还权益,

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5)

停止违法行为。(6)撤销违法决定。(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8)履行

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纠正

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10)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

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10.试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答:(一)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国家

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行政机关的

结构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层次结构与部门结构,又称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行

政机关的层次结构(纵向结构)指的是各级政府上下之间、各级政府各组成部门

上下之间,构成领导与服从的主从关系,这种上下排列组合方式就是行政机关

的层次结构(纵向结构)。行政机关的部门结构(横向结构)指的是同级政府

相互之间和每级政府各组成部门之间,构成协调的平行关系,这种横向排列组

合方式就是行政机关的部门结构(横向结构)。研究行政机关的结构,有利于

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设置和调整行政机关,寻求和建

立适当的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保证行政机关协调地、有效地开展行政管理。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就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

展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机关结构中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

制度化的表现形式。行政机关的体制是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整体效能的一个中心

环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1)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凡将政府组织

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

制;而将该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

委员会制。首长制与委员会制各有其适用范围。一般来说,凡是执行性、技术

性与速决性一类的事务,宜用首长制,行动快,效率高;凡立法性、协调性、

倾向性一类的事务,宜用委员会制,利于集思广益,避免个人专断。(2)层

次制与职能制。层次制又称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

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

小。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

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故职能制又称分职制。通常,行政机关都是将层级制与

职能制结合起来运用,以层级制为基础,在每一层次又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

部门又由分管各种事务的若干单位组成。这既便于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又便

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3)集权制与分权制。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

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

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

事项不加干涉。集权制与分权制各有利弊,不可一概行之,而应相互结合,合

理运用,在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下级机关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试述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答: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

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根

据行政主体这个定义,结合我国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能够作为行

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一)国务院,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

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

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国务院是行政主体。(二)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国务院由各部、委和行、署、厅组成。各部、委和行、署、厅作为国务院的工

作部门或职能机关,依法对于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

限。 (三)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主办各

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各部、委和行、署、厅。直属机构具有独立职权

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 (四)国务院

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管理某些专门事项的

行政职能部门,由于其管理的行政事务与一些部、委的职能有联系,因而就由

相应的部委对其进行管理。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

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地方各级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六)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

作需要设立的承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职能部门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

格。(七)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

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该级人民政府组织与管理该区域内

所有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根据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派出机关能以自己的名义

作出行政行为并对行政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履行了—级人民政府的职

能。因此,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派出机关有三种:行政公署;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案例题〗

1、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A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现问:(1)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2)本案中B市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答:(1)本案应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B市公安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公安局扣车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追回木材款,但发出的却是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这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

(3)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B市公安局的该具体行政行为。

2、2000年6月3日,刘某雇车从某县某村张某家运输5吨“雪花”牌肠衣用盐````````市盐务局无权审查此事。

请回答下列问题:1}刘某申请行政复议是否超期限?为什么?

(2)市盐务局对于此案应如何处理?(3)刘某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1)刘某申请行政复议没有超过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但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本案中国务院所颁布的《食盐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复议期限无效,应适用60日期限,故刘某申请行政复议没有超过期限。

(2)市盐务局应当受理刘某的复议申请。

(3)刘某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1998年9月李某偷渡到韩国打工,```因此李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边防检查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问:(1)李某的理由能否成立?

(2)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答:(1)李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李某的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对他的追诉时效应当从2003年3月25日开始计算。

(2)法院应当作出维持边防检查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因为边防检查机关对刘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有法定依据,程序合法,故应判决维持。

4、某大学学生李某到学生食堂买饭时,因来得太晚而排在队尾。此时正逢学生就餐的高峰期```````因此公安处决定给予李某治安拘留2天的处罚,李某不服诉至法院。

请问:(1)大学公安处的处罚是否合法?

(2)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答:(1)、大学公安处的处罚不合法。因为该大学公安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无权以自己名义对李某实施行政处罚。

(2)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大学公安处的行为违法。(注:李某已经接受了2天拘留,故法院不能作出撤销判决。

5、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答: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6、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

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

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

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派出所属于派出组织。在我国,派

出组织有两种类型: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在行政法上,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而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派出机构不能

成为行政主体。如果法律、法规授权于派出机构,则派出机构可能因此而成为

行政主体。就本案而言,九公里派出所虽然是韶关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但《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规定,派出所有警告和50元以下的罚款权,九公里派

出所因此而具有了行政主体资格,其作出的处罚是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之

内,因而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由其独立承担责任。

7、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

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问题:1、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

权?3、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答:1、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

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

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

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2、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

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

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3、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

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

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8、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

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9月23日,某市政府法

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决定。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

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

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

政复议。

9.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市部。

```````````````````就是说还没有协商好,某甲也不知道该如何办?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

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

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

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

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10、1998年5月,A县某H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J兽药厂购迸80万单

位青霉素钾10万支。``````````````````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显失公平。

问题:1.在本案中有几种法律关系?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2.兽药门市部的理由能否成立?

答:1.在本案中存在三种法律关系:一是H兽药门市部与A县农牧渔业局因

行政处罚所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二是H兽药门市部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行政诉

讼法律关系。三是H兽药门市部与J兽药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H兽药门币部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A县农牧渔业局所处罚的行为正是向

顾客零售不合格兽药的行为,而不是批量交易兽药的合同行为。销售假冒伪劣

产品的行为引起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引起了行政法律关系。至于该兽药从何

处买来,实际上属于H兽药门市部与J兽药厂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兽药不合

格的过错在J兽药厂,H兽药门市部可以在行政诉讼结束后,另行对J厂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兽药不合格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1、1999年黄某之母病逝后,黄某欲将其埋葬于本村翁某等人承包的耕地

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一切后果由黄某承担。

问题:1.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2.现有法律中没有授予镇

人民政府强制迁移坟墓的执行权,行政行为是否无效?

答:1、该行为的内容有两项:⑴黄某负有将其母的坟墓迁至公墓区的义务;(2)

在前项内容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镇人民政府将强制迁移。

2、有效。第二项内容仅仅是第一项内容的执行,即使将这一部分除去并不影

响整个行政行为的成立,因此该部分的无效不会导致整个行政行为的无效。

12、外国人杰克从国外携带若干物品入境,我国某地海关认为属违禁物品予以

没收并处 300元罚款,````````````于是杰克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答:1.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其一,没收与罚款均属行处罚,是可诉性具体

行行为;其二,在法定期间内起诉。

2.应由原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规定从地域管辖看,由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从级别管辖看,应由中级

法院作为受理海关案件的一审法院。

3.杰克不能以两级海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因为根据行诉法规定,经过复议

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决定,由原行政机关作被告。

论坛,

4.杰克起诉后,行政处罚决定即没收与罚款决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根据《行

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

机关的决定。这是由行政行为的特点(公定力理论)决定的,除非满足法定条件。

如原告申请,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或被告决定停止执行等。

5.杰克不能委托本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来华参加诉讼,这是由我国行政

诉讼法明确加以规定的,它反映了司法主权的特点。

13、1999年10月8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

日行政拘留。`````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帮他解答以下问题:

(1)李某申请复议的期限有多长?他可以以何种方式申请复议? (2)对此案有管

辖权的复议机关是谁(哪一个)?(3)李某能否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1)李某申请复议的期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以书面

方式申请复议,亦可以以口头方式申请复议。

(2)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和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部门均有权管辖。

(3)李某不能因不服处理,不经复议就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因为《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规定了复议前置程序。《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要先行复议的;必

经遵从法律的规定。

14、张氏兄弟二人合开了一家电脑公司,经营电脑网络产品,兄弟二人为了招揽顾客,就在公司门口打出广告,凡在本公司购买商品满500元者,````````````张氏兄弟以公安机关违法收取“保证金”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便求返还财产。问题:

1、此案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

答:1.本案属于行政赔偿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公安机关收取“保证金”是否合法。

15、居民王某将其所有私房中2间出租给个体铁匠李义。因王某的私房位于一座中学的东侧.与该中学的教学楼仅一墙之隔。学校在李某的铁匠铺开张后不久,就以其声音太响,影响教学为由提出抗以议,但李某不听。```````````但法院以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为由,拒绝受理此案。

问题:

1、王某是否村有权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决定? 理由是什么?

2、法院拒绝受理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

3、王某要求赔偿损失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

答案要点:

1、王某无权请求撤梢公安机关的决定。因为:1)公安机关的决定是针对铁匠的打铁铺扰乱学校教学作出的;2)其查封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应当是李某的打铁铺,而不是王某的私房;3)王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李某的铁匠铺已搬走后解除对其私房的查封。

2、法院拒绝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能以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人为限;(2)王某是受到该行政处理决定直接损害的人。

3.王某要求赔偿损失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1) 公安机关的错误的执行行为使王某的私房处于无法使用的状态;(2) 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执行,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查封的事实行为。(3) 公安机关没有及时纠其违法行为的行为,又构成了新的侵权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贸任。

案例五:菜乡欲在其所邻的公路上修—条通往该乡鱼塘的支路,特向县林业局申请砍伐行道树若干立方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支路修好后县文通局以该乡非法采伐行行道树为由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该乡不服,诉讼至人民法院,县林业局以县交通局侵犯其行政管理权为由申请加入诉讼,法院将其列为本案第三人。问题:1、本案人民法院能否审理行政机义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 理由是什么?

2、如果本案林业局没有行道树采伐许可证的颁发权,其在本案中应当承担什么负任?理由是什么?

答案要点:1.本案人民法院可以间接审理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因为:(1)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及其基本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首要条件就是职权法定。(2)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超越职权时,必然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歧管理职权,从而有权审理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3)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的审理是通过行政诉讼间接进行的。

2、如果本案林业局没有行道树采伐许可证的的颁发权,则应当因其越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因为:(1) 由丁行政机关之间内部权限不清而使相对人蒙受的损失,应当由国家统一承担。(2) 本案原告对于其违法行为没有主观的过错,如果原告受到处出,而林业部门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话,显然不公平。(3) 由丁原告没有违法的故意,其违法行为是于林业部门越权发放许可证引起的,因此县交通局应考虑这一情节,原告因事实违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林业部门应当赔偿原告的相应的损失。16、原告某市购物中心1995年独家开办了皇宫照相馆,照相馆的全部资产归

购物中心所有,```经过审查,裁定停止执行被告市商业局的行政决定。

问题: 1、本案中购物中心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2、人民法院是否有权裁定停止执行被告的行政决定? 法律依据何处?

答案要点:

1、本案被告市商业局作山的兼并决定,对原告来说,是对其财产权的剥夺;

而对熙相馆来说,则是吊销营业执熙,由于其无法人资格,因此购物中心有权

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停止执行。

案例七:1994年3月某乡政府为解决乡机关干部及附近群众饮水的困难,作出

了《关于筹集资金安装自来水管道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乡政府所在地的

每个企事业单价交纳500元,所有工作人员交纳50元,乡政府所在地的两村

每户交纳30元,作为安装自来水管道的建设资金。乡政府的文件用书面和广

播传达到每家每户。个体户工户蒋某在外地做生意,不知道乡政府的决定。同

年9月1日他从外地回到家乡,第二天乡政府派人送去一份限其在10日内交

纳30元集资款的书面通知书。蒋不愿交纳,乡政府说不如数缴纳集资款,将

处以罚款。蒋不服,认为这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于同年12月3日向县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消乡政府让他交30元集资款的殃定。

问题:法院是否受理蒋某的起诉?

答案要点: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院受理行行政案件的范围的规定,乡政

府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抽象行政行为。因此,原告蒋某是受乡政府

决定约束的公民,她有权就乡政府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法院应当受理蒋某的起诉。

17、1998年6月9日,陈某与何某未办理渔业生产捕捞许可证,一起驾船在禁

渔区进行捕捞活动,被县渔政管理部门查扣。`````````````认为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地方性行政法规是否有权增加新的处罚种类?

(2)本案中县渔政部门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答案:(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

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因此,地方性法规只能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不得作出超越性的规定或

者增加新的处罚种类。(2)县渔政管理部门在本案中应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进行处罚,不应适用《办法》。2008年全国最大的大学生

2、A市文化局与公安局在一次临时联合稽查中,查获该市东区个体户包某从外

地运回一批价值10万元的盗版光盘。````````包某不服上述行政处罚。

问:(1)上述处罚决定,哪些需要经过听证程序而作出?为什么?

(2)包某若申请行政复议,谁为复议机关?

(3)包某若对行政拘留不服能否直接起诉?为什么?

答案:(1)罚款2万元的决定和吊销包某营业执照的处罚应进行听证。《行政处

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

对市文化局和公安局罚款2万元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省人民政府为复议机

关;对东区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

对东区公安分局委托洼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拘留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市公安

局为复议机关。(3)包某对行政拘留不服不能直接起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对行政拘留不服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3、某市规划局批准该市的税务机关在某居民小区旁建造了一栋高层办公楼,

```````````于是该30户居民将市规划局诉至人民法院。

问:(1)规划局的行为该如何认定?(2)该30户居民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

什么? (3)如果该30户居民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答案:(1)市规划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因其作出批准行为时未考虑建房的间距

问题,导致税务机关的办公楼建好后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的采光权。

(2)该30户居民有权对市规划局的批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30户居民

虽然不是市规划局批准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但其相邻权却受到了该行为的

侵害,因此与市规划局批准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

(3)法院应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措施对该30户居民所受到

的损失予以补救。因为市规划局的行为违法理应撤销,但撤销将给国家利益造

成重大损失,因此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应确认市规划局的行为违

法,同时判令作为被告的市规划局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某市A区居民李某在BIX开办了达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移动电话和

```````````````。李某仍不服,打算起诉并要求行政赔偿。

问题:(1)本案中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分别是谁?为什么? (2)何地何级法院

对此案享有管辖权?为什么? (3)本案中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分别是谁? (4)原告能否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行政赔偿?

(5)原告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区答案:(1)本案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达隆公司,其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条

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

益;是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行政相对人。被告是市工商局,因为市工商局

改变了B区工商局的处理结果,对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的,复议机关为被告。(2)B区基层人民法院或市工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

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外的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

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赔偿请求人是达隆公司,赔偿义务机关是B区工商局。(4)可以。

(5)可以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停业整顿期间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和罚款。

5、某市工商局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组成联合执法队,

检查市容。执法队发现个体户王某违法占用人行道摆摊,经劝阻仍不退出,便

联合以三机关的名义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问:(1)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如果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

提出复议申请,则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分别应当是谁?2008年(3)王某````

(4)如果王某单独就赔偿问题提出请求,则他应向哪个机关提出?

魂答案:(1)该处罚决定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行政拘留的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法》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

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因此,在本案中,对王某作出拘留10日

的处罚决定只能由联合执法队中的公安机关作出,而不能以三机关的名义作

出,否则就是不合法的。(2)如果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则

联合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

被申请人,这三个机关的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即市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3)王某可以在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共同行使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4)如果王某单独就赔偿问题提出请求,则他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根

据《国家赔偿法》第1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

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6、某市某区工商局与该区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区电器市场进行的联合检查中,认为个体户某甲销售的电器不符合质量标准,便共同署名对甲作出罚款4000元、没收所有电器的行政处罚决定。甲不服,决定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但他在区市工商局的途中不幸遇车祸死亡。甲父乙遂于第二天已该区工商局为被告,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并同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没收电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该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追加该区消费者协会为共同被告,同时驳回行政赔偿请求,要求乙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

问:⑴乙未经复议便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合法?为什么?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⑵人民法院将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列为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若不正确,消费者协会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由应是怎样?

⑶人民法院要求乙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行政赔偿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1)乙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诉讼是合法的。因为只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才实行复议倒置原则。根据本案的情况,法律、法规并不要求应先就工商局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因此乙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乙具有原告资格。本案中,乙可作为原告起诉,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而乙是甲父,属于其近亲属,因此在甲死后,乙有权起诉,具有原告资格。

(2)人民法院将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不正确的。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和非行政主体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行政主体为被告,非行政主体不能做被告。本案中,消费者协会是非行政主体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因此,人民法院将其和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错误的。消费者协会在诉讼过程中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它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人民法院要求乙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行政赔偿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一并或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的,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而在本案中,原告是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而非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因此不必先由行政机关解决,人民法院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7、公民某甲因不服县工商局对其的处罚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有1名审判员和3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其中1名审判员和3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其中1名陪审员是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县委领导曾几次要求听取了该案的审理情况,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县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判决。人民法院按县委领导的意见作出了维持的判决。在判决书送达原告5日后,县人民检察院以该案审理的程序不合法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问:本案有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答:本案中存在违反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地方有:第一,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合法。合议庭应由3人或3人以上的审判员或者3人或3人以上的审判员和陪审员的单数人员组成,而本案中审判员和陪审员共4名,不是单数。第二,违背了回避原则。作为审判人员之一的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参加对本案的审判工作。第三,违反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县委领导层几次要求听汇报且提出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这是干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行为。第四,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合法。首先,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在送达当事人15日届满而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判决尚未生效,人民检察院不能对尚未生效的判决提起抗诉。其次,县人民检察院不能对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8、外国人某甲因嫖宿暗娼被某市城区公安分局查获。区公安分局依《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对甲罚款2000元,治安拘留6天。甲不服,便向

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调查后认为原处罚过重,变更了原处罚决定,

作出罚款1000元、治安拘留3天的复议决定。甲仍不服,便在接到复议决定

的第3天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经审查于第

9日作出判决,认为此案属于涉外治安行政案件,理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后,

中级人民法院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进行了审理。

问:本案中,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

答案:本案违反《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判决是不正确的。因为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行

政争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实体判决;而对行政案件是否予以受理属于程序

问题,只能用裁定,不能用判决。

第二,区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的第9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判决”,超越

了法定的期限。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

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第三,区人民法院告知甲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是不合法的。因为《行政诉讼

法》规定,原告对裁定不予受理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四,区人民法院认为此案属于涉外治安行政案件而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也是错误的。因为依《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涉外案件并非一定要有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审理此案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本案

是经过复议的案件,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根据《行政诉讼

法》的规定,被告应是复议机关即市公安局。

9、严××的4岁女儿媛媛连续3天出现流鼻涕,咳嗽,发烧等症状。1991年

8月4日上午8时30分送县人民医院治疗。家长见女儿病重要求立即住院,因

无床位医院不准住院。40分钟后,医生才给媛媛看病,作了一般检查后,医生

说,孩子病得不轻,但还诊断不出什么病,先在观察室观察治疗。医生开了药

方,家长取药给媛媛服用后留在观察室治疗。上午11时,媛媛突然发生抽搐,

面色苍白,不讲话,值班医生立即抢救。下午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

诊断死于急性心肌炎。严××认为医院开始误诊,又抢救不力,属医疗事故,

一直反映到县卫生局。在县卫生局督促下,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媛媛

之死进行鉴定,结论是媛媛之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1991年10月6日,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鉴定结论隐瞒了事实

真相,是错误的,请求县法院撤销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

问: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

②严××不服鉴定结论该怎么办?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③若县卫生行政机关根据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不

服而起诉的,法院应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为什么?

①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

会不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而是专门负责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组织。

它所作的鉴定结论,仅对医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鉴定,并不确定病员及其家属

与医疗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所以,不属具体行政行为。

②严××不服鉴定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非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

讼,当然,严××若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可以向更权威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③当事人不服县卫生院行政机关根据鉴定结论作出的处理决定,可以提起行政

诉讼。因为县卫生行政机关以鉴定结论为依据所作的处理行为,涉及到了双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名词解释

31、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

生效的行为。

32、不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

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33、抽象行政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4、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

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

为首长负责制。

17、委员会制: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集体承担

者,称为委员会负责制。

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纵向分为基干层次,每个层次所

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9、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

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20、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

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9、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

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43、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

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44、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

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47、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

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48、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

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强制手段达

到与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49、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

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

度。

50、被追偿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57、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

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58、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

由的行政处罚。

60、财产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

61、一般行政监督: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

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

64、审计监督:它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由国家

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

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议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

秩序,促进谦政建设的活动。

69、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

的管辖法院。

70、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71、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7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76、选择复议原则: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情况下,相对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7、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78、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示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79、危险责任原则:该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84、司法机关救济: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

86、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87、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88、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决定。

89、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92、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

95、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96、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

97、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

98、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99、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居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

100、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101、诉讼阻却:是指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105、执行阻却: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导致执行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根本不能进行的特殊情况。

107、执行回转:是指执行程序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依法被撤销,或者出现其他原因,又因执行人员采取措施,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108、再执行: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执行的,称为

再执行。

109、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110、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

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116、司法机关的救济,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

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市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

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

动。

117、集权制与分权制: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

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

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

59、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

力的制裁形式。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

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

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

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

变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

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

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

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

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

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

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2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

义务关系。2008年全国最

2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

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法律行为。

23、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

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24、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2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

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26、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

律效果的行为。

27、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

具体影响。

28、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

性文件的活动。

29、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

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或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的活动。

30、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政争议的行为,行政司

法中的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

事人各为一方。

3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

法律效力。电大专科形考

36、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

当,由有权限国家机关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37、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某种法定情形而

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

38、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

行政规章的活动。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

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40、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

的国家行政机关。

41、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

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4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

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45、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

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6、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

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51、行政法律关系: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

的各种社会关系。

52、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

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

与义务的协议。

53、行政合同的变更:是指现存合同基于行政主体的权力如为满足公益的需要

而行使一定的裁量权或其他法律事实,如出现不可抗力,在不改变现存合同性

质的基础上,对涉及合同主体、客体或内容的条款作相应的修改,补充或限制。

54、行政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面履行时,当事人提前结束

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55、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

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

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管理行

为。

56、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62、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63、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65、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66、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67、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68、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80、行政先行原则: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行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

81、行政赔偿:即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82、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83、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

90、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85、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91、行政复议机构: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93、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

94、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

106、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执行,对有妨碍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111、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112、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116、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115、行政诉讼被告: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13、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行争执,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11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电大专科形考

电大行政管理学(名词解释)汇总

行政管理学(A)—名词解释B B B B 办公自动化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中,以计算机为中心,采用一系列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先进的通信技术,广泛、全面、迅速地收集、整理、加工、存 储和使用信息,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指为提高办公效率而建立的,面向特定工作部门,支持其综合办公业务的集成化信息系统。 标杆管理是指公共组织通过瞄准竞争的高目标,不断超越自己,超越标杆,追求卓越,成为强中之强组织创新和流程再造的过程。 C C C C 层级制又称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等级降低变小的组织类型。 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财政支出,也称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将筹集与集中的资金我,进行有计划的社会再分配的过程。 D D D D 地方政府体制是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采用电子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利用这个系统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方便、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政务信息。 F F F F 分离制又称多元领导制,是指一个公共组织的同一个层级的各个组织部门或同一组织部门,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共组织或行政首长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分权制是指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给予下级充分的自主权,下级可以独自进行决策和管理,上级不予干涉的公共组织类型。 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比较清楚,也有比较明确的决策目标,但是实现决策目标结果必须冒一定风险。 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要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非正式沟通是一种通过正式规章制度和正式组织程序以外的其他各种渠道进行的沟通。 法制监督,又称对行政的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 G G G G 公共组织结构,是指公共组织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是由法律所确认的各种正式关系的模式。 公共组织绩效评估是指公共组织通过一定的绩效信息和评价标准,对公共组织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测活动,是公共组织的一项全面的管理措施。 公共组织纯净评估指公共组织通过一定的纯净信息和评价标准,对公共组织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测活动,是公共组织的一项全面的管理措施。 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方法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和各种要素的总和。 公权制是指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给予下级充分的自主权,下级可以独自进行决策和管理,上级不予干涉的公共组织类型。 公文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公文管理就是对公文的创制、处置和管理,即在公文从形成、运转、办理、传递、存贮到转换为档案或销毁的一个完整周期中,以特定的方法和原则对公文进行创制加工、保管料理,使其完善并获得功效的行为或过程。 公共财政指的是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 在西方,国家公务员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员(中国)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主动地提出解除与其所服务的行政机关工作关系的申请,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辞去所担任的行政职务的制度。 国家预算制度是国家政权内部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划分财政权限并且由立法机构对行政机构的财政行为予以根本约束和决定的一种制度。 国家决算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用以反映国家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 国家财政支出也称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将短筹集与集中的资金,进行有计划的社会再分配的过程。 管理层次是指公共组织内部划分管理层级的数额。 管理幅度是指领导机关或领导者直接领导下属的部门或人员的数额。 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政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内部,依法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监察和督促的行为。 J J J J 机能制又称职能制,是指公共组织在横向上按照不同职能目标划分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 机关行政就是指综合办事机构对机关的日常事务、规章制度和工作秩序等所进行的自身事务管理。 集权制是指行政权力集中在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手中,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有决策、指挥、监督的权力,下级处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被动地位,一切行政行为要按照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的指令来行动,自主权很少。 集体决策是指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集体所做出的决策。 经验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认识与分析,以及对决策方案的选择,完全凭借决策者在长期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方式进行的决策。 具体环境具体行政环境也叫组织环境,是指具体面直接地影响和作用于公共组织、行政行为和组织凝聚力的公共组织的内部与外部环境和总和。 K K K K 考任制是指专门的机构根据统一的,客观的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程序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_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例

一、引言 1、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转移到城市或乡镇企业就业,这部分人称之为“农民工”。目前农 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主要力量,但随着科技的进步, 各单位对用工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民工因长期缺少学习,难以满足 岗位的要求。通过选择合适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了解其学习需求 从而探索电大开展为农民工服务的新途径,为农民工的培训就业和 自主创业提供学习的平台,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习需求问卷”的问题,调查了4名生 活中有接触和联系的农民工,调查对象分布在沿海及中部地区, 均符合调查规定的条件。 3、调查时间 2010年4月中旬 4、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二、调查内容 1、农民工,女,32岁,农业户口,初中学历,政治面貌群众, 已婚有子女,共有家庭成员4人,工作地域直辖市,工作单位:个体企业,税后月收入为1500-2000元人民币,愿意继续 学习,希望通过参加短期培训来继续学习,学习内容为计算机应用,学习方式当地政府组织的短期培训。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是 打工挣钱,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二是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发放;三 是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 2、农民工,男,30岁,农业户口,文化程度高中,政治面貌团 员已婚有子女,共有家庭成员5人以上,工作区域:中部地区,工作地域:地级市,工作单位:党政机关,税后月收入1500-2000元,不愿意继续学习,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是打工挣钱,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二是扩大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三是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3、农民工,男,34岁,农业户口,文化程度高中,政治面貌群 众已婚有子女,现有家庭成员4个,工作区域:中部地区,工 作地域省会城市,工作单位:民营企业,税后月收入1501-2000 元以上,愿意继续学习,希望通过参加短期培训来继续学习,学 习的内容为计算机应用及汽车维修,学习方式:电大组织的短期 培训,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是子女上学与就业;二是租购住房;三是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4、农民工,男,38岁,农业户口,文化程度高中,政治面貌群众 已婚有子女,现有家庭成员3个,工作区域:沿海发达地区,工作 1

电大本科行政管理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是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培养专业创新型人才应注重实践能力,构建行政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实践培养模式是必要且可行的。本文是电大本科行政管理毕业生范文,仅供参考。 电大本科行政管理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一 我于20xx年10月参加电大行政管理学习,在三年的学习中,我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面授,保质保量完成了各科作业,期末考试严肃认真,独立完成答卷,准备充分,答辩自如,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地完成了三年来的学业。 一、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参加面授,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成功的保证。在三年的电大学习中,我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面授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细心地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写出心得体会。在课下,我能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认真完成课任老师布置的作业,作业做到认真、工整、正确。另外我还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庞大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参与在线学习,解决学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坚持专业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做到教学相长 我坚持将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管理实践中,指导管理工作,获得了显

著的成果。通过对乡镇管理个体差异性分析、研究和总结,我撰写并成功地发表了教学论文《关于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乡镇行政管理的思考》。通过学习,我彻底地转变了旧的思想、观念,领会到新课程改革下实施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针对性的专业课程设置给我们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极为平稳的成长平台。在三年的学习中,我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合格、素质过硬的管理人员。 三年来的电大生活使我深深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坚持学习已成为我们每个人都应慎重思考的问题,而电大灵活的在职学习方式、学业考查方式给我们的专业学习提供了极大的自由选择空间,让我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文化素质。 电大,我要感谢你!我们继续成长的专业知识的加油站,是你给了我们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是你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电大本科行政管理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二 我是xx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的一名应届毕业生。 大学三年是我难忘的学习经历。在这学习时光中,我本着学好本专业,扩大知识面,并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则,大量汲取专业知识,锻炼了自己的各种能

电大行政管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行政管理学试题及答案 1、我国最早出现行政这一概念是在《纲鉴易知录》上。 2、提出管理五项职能和14条管理原则的是亨利?法约尔。 3、有些学者是从“三权分立”来界定公共行政范围,认为国家可以分为立法、行政、和 司法三种权力。 4、公共行政的首要特点是它的公共性。这是公共组织与其他私营部门的主要区别之一。 5、总统制,起源于18世纪末期的美国,是以总统既为国家元首,又为政府首脑的中央政府组织。 6、在我国,为人民服务是公共组织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这是由马列主义的意识形态决定的。 7、第一位试图建立公共行政学体系的是怀特。 8、一般来说,管理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成反比,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层次越少;相反,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层次越多。 9、政府的政治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保卫国家主权的职能和民主职能。 10、公共行政环境决定、限制和制约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必须适应公共行政环境。同时,公共行政对公共行政环境也有能动作用,它可以影响和改造公共行政环境。 11、行政领导过程本身是一个社会组织系统,这个系统是由行政领导者、被领导者和行政领导环境三者有机组成的,缺一不可。 12、行政体制的滞后性,也就是行政体制的惰性,是由其稳定性演变而来。 13、组织文化包括组织观念、法律意识、道德感情和价值观等,其中价值观是组织文 化的核心。 14、我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15级。 15、中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最大特点是中国在法律制度上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级 人民政府。 16、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政府职能。 17、国家公务员的回避一般包括公务回避、地区回避和任职回避。 18、较为常见的行政领导者产生方式主要有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四种。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社会调查报告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社会实践 题目关于公司人才流失问题调查报告 姓名教育层次本科学号 1561001259532 省级电大陕西专业行政管理分校榆林指导教师教学点子洲 二零一七年五月

关于公司人才流失问题调查报告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人才,人才的竞争成为了企业间竞争的焦点。然而,目前我国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着人才流失严重、企业效益连年滑坡的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为此,2017.4.20从不同角度深入调查人才流失的原因。 一、调查发现该企业人才流失的问题及原因 (一)人力资源观念落后。 1、该企业仅仅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为事务性的工作,如档案管理等,并没有将其提高到相应的战略高度。 2、该企业将人力仅仅视为被动的生产要素,而不是一种可以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3、该企业的管理层将工资、福利等视为成本而不是投资。在管理中,往往表现为对人力成本的精打细算,能省就省,对人力资源方面无所作为。 4、领导者视企业利益高于一切,他们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只有将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结合起来,才能有效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用人机制不合理。该企业存在着“论资排辈”和“裙带”现象,一个人坐上某个位置后,只要他不犯大的错误,一般会长期占居这个位置,直至升迁。调查发现大学生在企业里做着很一般的工作,不是他们的能力不够,而是没有他们发挥的舞台,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个人的才能得不到发挥,英雄无用武之地。 (三)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该企业的绩效考核机制缺乏合理性主绩效评价中目的不清、原则不明、方法不当,考核和评估标准较单一,不能根据不同的部门制定不同的业绩考核体系,不能将企业的人才分类(如稀缺人才、特殊的无人代替人才等),不能对不同类型的人才采用不同的考核及奖惩办法等。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补修课(行政管理学第一次作业)

行政管理学形考作业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60 分。) 1. 美国的文官委员会、日本的人事院等机构属于(B)类型。 A.部内制 B.部外制 C.折中制 D.党统一领导制 满分:3 分 2. 部外制是(D)国用法律制度把政党制度排除在政府之外而产生的一种人事行政 机构。 A.英 B.法 C.日本 D.美 满分:3 分 3. 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A)。

A.税率 B.纳税人 C.税法 D.税种 满分:3 分 4. 从20世纪(C)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开始进行行政改革,然后许多发展 中国家因为实行市场化也进行不同程度的行政改革。 A. 50 B.60 C.70 D.80 满分:3 分 5. 提出立法、司法、行政、考试和监察五权分立思想的是(D),他建立了五院分立 制度。 A.张金鉴 B.梁启超

C.康有为 D.孙中山 满分:3 分 6. 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制定和发布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章应于批准之日起(A)日内将其文本、起草说明、备案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式二十五份报国务院备案。 A.十五 B.三十 C.四十五 D.六十 满分:3 分 7. 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一种中央政府体制是(C)。 A.内阁制 B.总统制 C.半总统制

D.委员会制 满分:3 分 8. 非执政党和非国家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称为(D)。 A.社会监督 B.事前监督 C.事中监督 D.法制监督 满分:3 分 9. 下列不属于行政领导权力的来源的是(A)。 A.决策权力 B.归属权 C.合法权力 D.奖惩权力 满分:3 分 10. 据考,“法治”一词是古希腊人(C)最早提出的。 A.亚里士多德

电大本科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试题及答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行政管理学(本)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 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第一部行政学著作是( )。 A.《行政学》 B.《论译书》 C.《行政学原理》 D.<行政学的理论与实际》 2.里格斯认为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期间的一种公共行政模式是( )。 A.棱柱型 B.融合型 C.衍射型 D.分散型 3.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服务性特点首先表现在其( )上。 A.公平性 B.平等性 C.普遍性 D.非赢利性 4.典型的行政体地方政府是( )国的地方政府。 A.加拿大 B.印度 C.德国 D.英国 5.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是( )。 A.聘任制 B.考任制 C.选任制 D.委任制 6.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它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始于 )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 A.英 B.日本 C.法 D.美 7.为了实现目标而制定的方案,称为( ),这是构思和设计的主要方案。 A.积极方案 B.临时方案 C.应变方案 D.追踪方案 8.平行沟通是一种同级部门或同事之间的信息沟通,亦称( )。 A.网上沟通 B.无反馈沟通 C.横向沟通 D.纵向沟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生效的日期是( )。 A. 2003年5月1日 B.2003年1月1日 C.2002年10月1日 D.2002年1月1日 10.目标管理方法是( )于20世纪50年代,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人际关系

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管理方法。 A.伍德沃德 B.西蒙 C.德鲁克 D.菲德勒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两项以上答案 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少选、多选均不得分) 11.有些学者是从“三权分立”来界定公共行政范围,认为国家可以分为( )三种权力。 A.考试 B.司法 C.行政 D.立法 E.监察 12.下列属于文化环境要素的是( )。 A.道德伦理 B.意识形态 C.法律制度 D.价值观念 E.教育 13.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 A.廉 B.绩 C.勤 D.德 E.能 14.现代行政决策体制应该包括( )。 A.领导决策系统 B.行政评估系统 C.专家咨询系统 D.信息支持系统 E.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 15.行政组织中的沟通存在的障碍主要有( )。 A.组织结构障碍 B.信道障碍 C.心理与语言障碍 D.职位与专业障碍 E.接受障碍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6.行政区划体制 17.集权制 18.行政领导 19.行政效率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20.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哪些? 21.简述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考试单项选择试题库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 末考试单项选择试题库 2014年6月 1.我国目前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是( )。B.单一制 2.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 )。C.民定宪法 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均需具备党龄( )。 A.5年以上 4.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的是( )。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在我国所授予的勋章和称号中,具有最高荣誉等级者的授予人是( )。 D.国家主席 6.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 )。 B.国务院 7.我国的省作为一级政区的行政地位基本成形于( )。 C.元代 8.目前全国被正式确认并予以公布的少数民族有( )。 C.55个 9.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由( )。 D.行政长官任命 10.我国现在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B.二年 1.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的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的宪法、法律,以及1953年初颁布的( )。D.《选举法》 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是( )。 A.中央委员会 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每届任期是( )。D.5年 4.在我国所授予的勋章和称号中,具有最高荣誉等级者的授予人是( )。 D.国家主席 5.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 )。 D.不定期召开 6.从城市功能和能力的角度看,目前我国城市的主体是( )。 C.地级市 7.中国少数民族中,有文字的民族有()。 B.21个 8.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限一般是() C.拘留后三日内 9.中国共产党管理全国干部的核心是()。D.干部任免权 10.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C.居民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 )。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 )。 D.成文宪法 3.除中国共产党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地位的政治党派总共有( )。 D.8个 4.我国目前地方政府的层级设置最多有()。D.五级 5.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是( )。B.中央政府 6.中国国家主席的任职年龄要求是年满()。C.45周岁 7.国务院每届任期为5年,总理任职年限为()。 B.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8.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立法权主要表现为( )。 C.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9.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 )。 B.二年 10.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核心是()。B.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 1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专业详细介绍

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专业具备能力 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二、河南电大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三、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 (一)、课程介绍 课程共分为7部分,分别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二)、公共基础课详细介绍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2、选修课:大学语文(1)、大学语文(2)、英语Ⅲ(1)、英语Ⅲ(2)、学位论文指南。 (三)、专业基础课详细介绍 1、统设必修课: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2、选修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涉外经济法总论。 (四)、专业课介绍 1、统设必修课:劳动法学、合同法、法律文书。 2、选修课:证据学、婚姻家庭法学、税法、国家赔偿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法与实务、竞争法、公司法、财政金融法、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等 (五)、专业拓展课 财务管理、期货交易实务、商务谈判实务、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管理综合专题、房地产评估等。其中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与现代管理综合专题为相似课程。 (六)、通识课详细介绍 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七)综合实践课详细介绍 综合实践课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八)、补修课

电大本科行政管理入学测试答案

测试科目两门:大学语文+行政管理专业综合知识 第一部分大学语文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次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词语,恰当的一组是(A ) ①一条可与世界上最优秀的道路的城市景观大道--世界大道,在上海浦东建成。 ②今年,中国同亚洲国家的高层互访不断,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 ③由共识到计划,欧盟在军事一体化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A.媲美,加强,表明B.媲美,加大,说明 C.并提,加强,说明D.并提,加大,表明 2.填入下文横线处最恰当的一个比喻句是(B )。 熏风阵阵,一望无际的麦浪翻滚着,扑打着公路上的汽车,。 A.像铁骑驰骋在无边的草原B.像海浪涌着一艘艘的船舰 C.像正在草坪上穿梭的剪草机D.像列队正在扬帆出海的小船 3.《围城》小说的作者是(A ) A.钱钟书B.沈从文C.孙犁D.胡适 4.司马迁撰写的《 B 》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 A.左传 B.史记 C.论语 D.尚书 5.有“七绝圣手”之称的作家是( B ) A.李商隐 B.王昌龄 C.李白 D.杜甫 6.“海太大了,我太小了”这句话所包含的大海的性格是(C) A.温柔而沉静 B.超绝而威严 C.神秘而有容 D.乐观而深沉 7.朱自清《背影》中说:“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这里所用的方法是(D) A.动作描写 B.表情描写 C.铺垫手法 D.侧面烘托手法 8.有“七绝圣手”之称的作家是(B) A.李商隐 B.王昌龄. C.李白 D.杜甫 9.风格雄浑悲壮的作家是(B) A.曹操 B.陆游 C.辛弃疾 D.苏轼 10.《氓》中属于赋的句子是(C) A.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B.“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中央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中央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2012年5月) 注意: 下列选题仅供参考,学员完全可以根据专业要求自拟题目,而且下列选题中的绝大多数选题方向都比较大,不容易写好,故选题时务必要与论文指导教师多交流,慎重选择。在论文题目中,建议少用“研究”,改为“探讨”、“初探”、“浅议”之类的层面。 参考选题共分为10个方向,请同学们根据兴趣、自身研究能力、已有研究资料等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研究和写作。 为了增强论文的现实性和说服力,也培养同学们在调查实践中进行研究和论文写作的习惯和能力,建议同学们要把毕业论文写作和前端的社会实践统一考虑,保持连贯性。 本选题范围适用于中央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生。 综合性选题 1.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构建与研究 2.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初探 3.行政成本分析及其有效控制途径探索 4.充分发挥我国思想库(政策咨询机构)的应有作用的对策与建议5.咨询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6.行政环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7.论述行政领导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8.论述行政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9.新世纪行政组织变革方式的选择 10.影响行政组织设置主要因素分析 11.行政组织变革的动因分析

12.乡镇行政组织改革探讨 13.论行政组织中的非正式组织 14.我国县级市行政组织的效能分析 15.公职人员职务消费制度的改革与思考 16.网络经济时代的政府危机与再造 17.有关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 18.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9.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20.经济危机背景下就业问题和就业制度的分析及对策探讨 政治学 1.网络发展与政治现代化研究 2.党的执政能力研究 3.社会转型与政治稳定研究 4.公民文化与政治现代化研究 9.政治现代化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10.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11.村民自治制度与村务公开制度 12.村民自治制度与农民的决策参与方式 公共关系 1.试析组织成员形象对组织形象的影响 2.试析非企业单位(政府、事业单位、民间团体等)公关工作的特点 3.**组织公关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初探 4.网络时代的政府公关传播策略 5.企业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论文

电大行政管理本科论文 行政管理本科论文范文一: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论文 一、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优化对策 1.强化行政管理专业性,吸纳高级行政管理人才 当前高校承担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不具备行政管理及相关的专业背景,在 实际工作中没有组织进行行政管理领域新方法、新知识、新理念的学习,在专业素质上存 在一定的局限性。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工作人员吸纳丰富的管理经验,并根据实际情 况合理套用,行政管理人员自身的学识与素养直接影响着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 水平。为更进一步地提高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需要对行政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 进行优化。例如,高校图书馆可以尝试将企业人才管理模式引入行政管理工作当中,培养 或引入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行政管理人才,从企业的角度来审视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梳理关键环节,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2.加强行政管理经济支持,合理利用管理经费 经费的支持是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有研究中将 经费视作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的命脉。针对当前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 的经费短缺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大对高校图书馆的经费投入力度,可通过设置专项经费的 方式,将下拨经费直接作为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经费使用;另一方面则需要重视对经费的 利用管理,即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根据每年度高校图书馆经费的预算情况,对经费的使用及 其比例进行合理安排,例如需要按照图书馆图书资源的采集原则,结合以往年度的订购数 据以及需求数据,对本年度的图书资源采购方案进行合理设计。同时,还可以在对本图书 馆现有藏书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评估各个院系读者的需求,确定采购目标,减少采 购中间环节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将运行经费更多地投入到读者服务、信息推送、信息挖掘 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兼顾服务水平的发展。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管理依据 建立系统、完备的行政管理制度是图书馆完善行政管理工作、推动业务工作的重要保证。健全的制度源于广泛的参与,管理者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广泛征询一线工 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力使工作流程符合工作实际,人员管理符合工作需要和人性诉求, 这有利于规章制度的落实,有利于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4.转变行政管理工作模式,促进人员才能发挥 我国当前高校所处的基本体制环境是以政府为主导,以计划调节为手段的模式,指导性、计划性的管理模式对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尤其对于高校图书 馆而言,服务作为工作的核心与基础,将会直接受到高校图书馆行政管理人员素养及其工 作积极性的影响,而且,即使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较高,也不代表能够提供非常满意

(完整版)中央电大(现国家开放大学)课程安排

中央电大(现国家开放大学)课程安排 (一)行政管理(最低毕业学分76分) 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能适应社会需要的、面向基层的、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行政管理类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管理学基础、开放英语Ⅰ(1)、英语Ⅰ(2)、公共行政学、政治学原理、办公室管理、个人与团队管理、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监督学、行政组织学、应用写作(汉语) 选修课:西方行政制度、计算机文化基础、西方经济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秘书学、社会学概论、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法学概论、公务员制度讲座、社区治理、中国政治制度史 实践课程:毕业综合实训 (二)工商管理(最低毕业学分76分) 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现代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A)、基础会计、经济数学基础12、英语Ⅰ(1)、英语Ⅰ(2)、管理学基础、统计学原理(A)、市场营销学、资源与运营管理、经济法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关系学。 选修课:国家税收、数据库基础与应用、Visual Basic程序设计、经济应用文写作、贸易实务、西方经济史论、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文化、企业生产管理 实践课程:毕业综合实训 (三)物流管理(最低毕业学分76分) 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全面发展并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物流管理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计算机文化基础、物流学概论、英语Ⅰ(1)、英语Ⅰ(2)、物流管理定量分析方法、管理学基础、应链管理、仓储与配送管理、物流信息技术 选修课:统计学原理(A)、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概论、西方经济史论、贸易实务、西方经济学、电子商务基础、工商企业经营管理 实践课:社会调查、毕业作业 (四)建筑施工与管理(最低毕业学分76分)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建筑生产一线的施工与管理等职业岗位要求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等数学基础、英语Ⅰ(1)、建筑制图基础、建筑测量、建筑力学、建筑材料(A)、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管理学A》期末选择题库

行政管理学选择题题库 罗?威尔逊在《政治科学季刊》上发表了公共行政学的开山之作( ),它标志着公共行政学的度属于A.考任制 6.世界上第一个建立文官制度的国家D.英国7.为了弥补或完善决策而制定的决策方案,称为B.追踪方案 8.据考,“法治”一词是古希腊人( )最早提出的。C.毕达哥拉斯 9.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A.税法 10.目标管理方法是( )于20世纪50年代,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人际关系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管理方法。A.德鲁克 1.我国第一部行政学著作是() D《行政学的理论与实际》 2.里格斯认为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期间的一种公共行政模式是()A棱柱型 3.政府为公共服务的服务性特点首先表现在其()上。D非赢利性 4.典型的行政体地方政府是()国的地方政府 C德国 5.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是()D委任制 6.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它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始于()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A英 7.为了实现目标而制定的方案,称为( ),这是构思和设计的主要方案。A.积极方案 8.平行沟通是一种同级部门或同事之间的信息沟通,亦称C.横向沟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生效的日期是B.2003年1月1日 10.目标管理方法是( )于20世纪50年代,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人际关系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管理方法。C.德鲁克 1.伍德罗?威尔逊在《政治科学季刊》上发表了公共行政学的开山之作( ),它标志着公共行政学的产生。D.《行政之研究》 2.按照里格斯的划分,棱柱型是( )。 B.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期间的公共行政模式 3.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服务性特点首先表现在其( )上。D.非赢利性 4.对于一般的省、市、县、乡而言,实行民族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就是( )的行政区。C.特殊型 5.构成公共组织结构的基本要素是( ),它是公共组织结构的支撑点和联络点。D.行政职位 6.忠于政府,维护政府的声誉,忠于职守是( )的核心内容。A.行政道德 7.世界上第一个建立文官制度的国家C.英国8.为了实现目标而制定的方案,称为( ),这是构思和设计的主要方案。C.积极方案 9.( )沟通不宜采用命令或指示的沟通形式,而只能通过协商、合作的办法。B.平行 lo.从20世纪( )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开始进行行政改革,然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因为实行市场化也进行不同程度的行政改革。C.70

成人电大本科行政管理学(拼音排列)

城市管理学选择题(电大本科) 1、( A )大都市政府,成立于世纪末,是最早建立的大都府。开创了大都市政府的先例。PA伦敦 B迈阿密 C大温哥华 D巴黎1.( A )在整个城市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P A市人大 B市政府 C市委 D 市政协 2.( ABD )属于我国城市国家权力政治系统。A市人大 B市政府 C市委D市司法机关 3.( BCD )属于初级城市发展战略观。P A 营销导向 B需求型C供给型 D资源型 4.( C )社会大分工,是人类社会中城市形成的直接原因。A第一次 B第四次C第三次 D第五次 5.( C )是突发事件管理结构体系的支撑。A 执行系统 B信息系统 C保障系统 D决策系统 6.( C )是突发事件管理最为重要的功能要求,是重中之重,也是各个国家突发事件处理中最为关注的焦点。P A准备 B反应 C预防 D恢复 7.( D )城市的人口年龄比例中,幼年比例小,老年人口多。P A稳定型 B增长型 C 波动型D衰退型 8.( D )城市的人口年龄结构中,老年人的比例小,幼年人口比例大。P A稳定型 B衰退型 C波动型D增长型 9.( D )是突发事件管理结构体系的核心。 P A保障系统 B执行系统 C信息系统D决策系统 10.( D )在城市决策中处于核心地位。P A市政协 B市人大常委会 C市政府D 中共市委 11.(A)是最早面临“城市病”的国家之一,也是最早探索市政管理理论的国家,同时,也是首创多种城市市政体制的国家。A 美国 12.( A )在整个城市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 A市人大 B市政府 C市委 D市政协 13.( ABC )是未来区域中心城市行政区划改革的方向。P A撤市(县)设区 B撤村设街 C 人口农转非 D撤县建市 14.(ABCD )实行强调控模式。 A.法国 B.荷兰 C.日本 D.希腊 15.( ABCD )属于我国城市权力政治系统。A 市人大 B市政府 C市委 D市司法机关 16.(B)行政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仅应事实清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范围内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立法目的。 B 行政合理原则 17.( C )是处理突发事件的主要“舞台”。 P A准备 B预防C反应 D恢复18.( D )是城市化的后续动力。A农业现代化 B科技现代化 C工业化D信息化 19.(A)是世界上第一个城市人口超过总人口% 的国家。A 英国 20.A伦敦大都市政府:成立于世纪末,是最早 建立的大都市政府,开创了大都市政府的先例 21.A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城市人口超过总 人口%的国家。 22.(ABC)是未来区域中心城市行政区划改革 的方向。A 撤市(县)设区 B撤村设街 C人口 农转非 D 撤县建市 23.(ABCD)实行强调控模式。 24.(C )社会大分工是人类社会中城市形成的 直接原因。A 第一次B 第二次C 第三次 D 第 四次 25.(C)是城市化的内在动力 C 工业化 C 26.城市财政管理的内容包括( ABCD) A预 算管理 B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的管理 C 税收管理 D预算外资金管理 27.城市财政管理的内容包括(ABCD)。A预算 管理 B城市维护与建设资金的管理C 税收管理 D预算外资金管理 28.城市发展战略管理的理论支撑包括 (ABCD)。 A 范围经济 B 可持续发展理论 C 规模经济 D集聚经济 29.城市发展战略管理的理论支撑包括(ABCD)。 A 范围经济B可持续发展理论C规模经济D集 聚经济 30.城市发展战略通常由(ABCDE)组成。 A 战略措施 B 战略反馈 C 重点战略 D 战略愿景 E战略依据 31.城市发展战略通常由(ABCDE)组成。A 战 略措施B战略反馈C重点战略D战略愿景E战 略依据 32.城市发展战略依据主要通过( ABCD )获取。 PA竞争一合作分析方法 B历史分析方法 C 政经社技分析方法 D优劣机威分析方法 33.城市发展战略依据主要通过(ABCD)和获取。 A优劣机威分析方法B竞争—合作分析方法C 政经社技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 34.城市管理中存在的( ABC )问题是囚徒博 弈的结果和囚徒困境的表现。PA城市公共产品 供给不足 B城市公共组织效率缺失 C城市 区域之间竞争恶化 D城乡失衡发展 35.城市环境保护的手段中( A )是根本保 障。P A法制手段 B行政手段 C技术手 段 D教育手段 36.城市环境保护的手段中(AC)是日常管理的 必要条件。A 行政手段 C 经济手段 37.城市环境保护的手段中(AC)是日常管理的 必要条件。A 行政手段 B法制手段 C经济手段 D教育手段 38.城市环境的特征是(ABCD) A 脆弱性 B开放性 C人为性 D复合性 39.城市环境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 ABCD )。P-A治理方面的制度 B监督方 面的制度 C排污检查制度 D预防方面的制 度 40.城市环境管理治理方面的制(ABCD)。 A 谁污染谁治理制度 B排污权交易制度 C 奖励制度 D排污收费赔偿制度 41.城市环境管理治理方面的制度包括 ( ABCD )。P-A谁污染谁治理制度 B排污 权交易制度 C奖励制度 D排污收费赔偿制 度 42.城市环境管理治理方面的制度包括(ABCD)。 A谁污染谁治理制度 B排污权交易制度 C奖励 制度D排污收费赔偿制度 43.城市环境具有(ABCD)的特征。P- A脆弱 性 B开放性 C人为性 D复合性 44.城市基础设施的特性是( ABCD)。A地方公 共物品性与效益的外部性 B运行的协调性与 系统性 C经营管理的垄断性与多样性 D建 设的同步性与超前性 45.城市基础设施的特性是(ABCD)。A地方公 共物品性与效益的外部性B运行的协调性与系 统性C经营管理的垄断性与多样性D建设的同 步性与超前性 46.城市经济的一般功能是指城市总体的共同 性功能,主要是以( CD )为主导,为国民经济 服务。P A第一产业 B第四产业C第三产业 D 第二产业 47.城市经济的一般功能是指城市总体的共同 性功能,主要是以(CD)为主导,为国民经济 服务。A 第一产业 B 第四产业C 第三产业 D 第二产业 48.城市经济管理的方法包括( ACD )。P A行政方法 B社会方法 C法律方法 D经济方法 49.城市经济管理的方法包括(ACD )。 A行政 方法 B社会方法 C法律方法 D经济方法 50.城市经济管理具有(ABCD )的特征。P A综合性B两面性 C二重性D区域性 51.城市社区管理的主体组成包括( ABCD )。 P- A社区成员 B社团性组织C企事业组 织 D行政性组织 52.城市社区管理的主体组成包括(ABCD)。A 社 区成员 B社团性组织 C企事业组织 D行政性组 织 53.城市往往在一个地区的( ABCD )中居于主导 地位,代表和展示着人类文明的最新发展高度。 A文化 B政治 C社会 D经济 54.城市营销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A 产 品 B 城市营销主体 C 目标市场需求 D 目标市场 55.城市营销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A 产品 B城市营销主体C目标市场需求D目标市场 56.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包括( ABCD)的内容。P-A 市建制体制 B市政府构成体制 C市行政管 理体制 D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 57.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 C )年。 A B C D 58.城中村产生原因主要有( ABCD )。P-A投 资主体回避农村居民点以减少建设成本 B交 通轴的效益衰变规律和灰色区的形成C农民对 被动快速城市化的回避 D村镇经济发展方式 需要控制土地 59.城中村产生原因主要有:(ABCD)。A 投资 主体回避农村居民点以减少建设成本 B 交通 轴的效益衰变规律和灰色区的形成C 农民对被 动快速城市化的回避 D村镇经济发展方式需要 控制土地 60.从城市社区起源基础产业和功能的不同出 发,城市社区可以分为( AD )。P-A职业型社 区 B法定社区C自然社区 D居住型社区 61.从地域特征和管理角度考察,城市社区主要 有( ABC )。P A自然社区 B功能社区 C法定社区 D居住型社区 62.从地域特征和管理角度考察,城市社区主要 有(ABC)A 自然社区 B功能社区 C法定社区 D 居住型社区 63.从问题的相互关系不同,区域协调问题可以 分为( AD )。 A 纵向协调 D横向协调 64.从问题的相互关系不同,区域协调问题可以 分为(AD)。A纵向协调 B政府协调C民间协 调D横向协调 D 65.导致政府失灵的主要因素包括( ABCD)。P-A 政府的低效率 B政府赤字问题 C政府的 自我扩张倾向 D政府的行为动机 66.对于突发事件而言,其涉及的内在结构体系 并非单纯的线性逻辑抑或平面关联,而是一个包 含(ABCD)的构架体系。 67.对于突发事件而言,其涉及的内在结构体系 并非单纯的线性逻辑抑或平面关联,而是一个 包含(ABCD)的构架体系。A 保障系统 B执行 系统 C信息系统 D决策系统 F 68.发达国家区域协调机构的特点是( ABCD )。 P-A形式多种多样,且在不断调整 B在组织上 更多采用合作自愿参与和弹性的方式 C“政 府”与“非政府”两类协调机构逐步融合 D 受政党更替的影响大 69.发达国家区域协调机构的特点是(ABCD)A 形式多种多样,且在不断调整 B在组织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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