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缴纳保险业务监管费报告单填报单位(盖章):缴费年度:
注:1、2012年和2013年的费率按照通知规定逐年递减10%。
2、应缴金额-实缴金额=差额。差额为正数即为清缴金额;差额为负数即为今后年度抵扣额度。
3、实缴金额中如含有上年多缴用于抵扣的额度,应在备注栏中说明。
填表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