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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二)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三)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四)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二、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中央直属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审批。国务院各部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国管局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三、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二)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三)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四)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五)部门和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六)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四、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部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制度,并结合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供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013年9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按系统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汇总后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视情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通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领导干部是指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总结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总结 篇一: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 ××××××××× 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学习,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号)标准,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我部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并成立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自查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现办公用房为××××××总共使用面积为××××平米。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 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无已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和无退居二线、转任人大或政协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 ×××年×××月×××日 篇二: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中心小学 达川梯小发〔20XX〕第3号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导读:本文是关于办公用房整改方案,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一) 为落实中央两办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相关要求,我院严格对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清理现有办公用房,并于12月13日之前整改到位。 一、我院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院领导4名,院长由***兼任(在我院未设办公场所),常务副院长(由国防科技大学选派),2名专职副院长由副厅长级干部担任,正处长2名,副处长1名,出纳1名,会计1名,其它工作人员8名。 二、我院办公场所使用和整改情况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解决的要求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精神,我院领导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查找突出问题,边查边学边改,整改活动推进扎实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我院在装修时注重办公用房简洁适用,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现有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918.8平方米,可使用面积550平方米,目前已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50平方米,未出现超标情况,对于暂未使用的房间,都已上锁以备未来所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在业务不断扩展和引进新团队的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以实事求是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最大限度使用现有办公设备和利用现有办公用房,做到合理调配,不增加另外开支。同时,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办公用房和办公机具配备方面不攀比、不摆阔,对多余的办公用房收拢上交,确保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取得成效。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二) 根据分析评议阶段委机关各部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办公室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2条。经过分析、归纳和梳理,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服务工作的问题(9条);二是关于内部管理的问题(5条);三是关于综合协调的问题(6条);四是关于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4条);五是关于财务管理的问题(3条);其它有5条。 二、整改的目标 通过整改,使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在理想信念,服务观念,自

2021年办公用房清理方案

办公用房清理方案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 ___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 ___》,要求和部署,我办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清理整改 ___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___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局党支部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综合股、财务股、资产处置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 我办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层,局在职人员6人,合同工作人员2人,共9人。一楼办公用房共5间(人均面积16平方米),其中小会议室1间,库房1间,档案室2间(面积均为24平方米)。 我办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xxxxxx办公室 二Oxx年x月x日 XX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 ___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标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二章建筑分类与面积指标 第九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其适用对象见表1。 表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类别划分 第十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 4

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分类 第十一条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第十三条设备用房使用面积应根据地理位置、建设规模以及相关设备需求确定,宜按办公室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9%测算。 第十四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合理确定门厅、走廊、电梯厅等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5%,高层建筑不应低于60%。

第十五条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食堂: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停车库:总停车位数应满足城乡规划建设要求,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辆, 7

可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平方米/辆;电动车、摩托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平方米/辆。 3、警卫用房:宜按警卫编制定员及武警营房建筑面积标准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4、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本着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的原则,在平时可以兼作地下车库、物品仓库等。 第十六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可按下式计算得出:S=[A+B+(A+B) ×9%]/K+C 式中:S—总建筑 面积; A—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总使用面积;B— 服务用房总使用面积;K—基本办公用房 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C—附属用房总建 筑面积。 第三章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十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第十八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在城市中的布局宜相对集中。联合建设时,其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等应统一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应遵循功能组织合理、建筑组合紧凑、服务资源共享的原则,科学合理组织和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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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第二篇:办公室用房清理整改措施第三篇:清理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汇报第四篇: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第五篇: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 一、办公用房区域建筑标准 各校办公用房(学校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校长:6~9个平方米,副校长6~9个平方米,财务处18平方米、教务处(含档案室)6~9平方米,政教处6~9平方米,教师每人6~9平方米。总务后勤人员办公用房、教辅人员办公用房为6~9平方米)占用的建筑面积人均标准是6~9平方米,不得超过10个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每

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超标办公用房整改标准 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及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时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必须整改。 第二篇:办公室用房清理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现就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准确掌握全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依规处置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清理整改范围 局机关、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各环境管理所。 三、清理标准 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20〕59号)的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为:

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汇报

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汇报 篇一: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三、清理结果 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23人,临聘人员5人,共28人。二楼办公用房共17间(人均面积16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1间;三楼办公用房共11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5间(正厅非领导干部1间,面积24平方米。正县级2间,人均面积22平方米;副县级3间,人均面积24平方米),小会议室1间,库房1间,档案室及阅览室1间(面积均为24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XX市XX局 20XX年1月28日 篇二: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情况的报告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通行费管理处 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情况的报告 市局监察室: 按照市局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我处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对本单位办公用房存在的领导干部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整改,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我处系市局直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5人,实有16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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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办公使用功能的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第四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适用为主、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建设。 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的办公用房,应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六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 第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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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超标整改方案 篇一:超标办公室整改方案 超标办公室整改方案(一) 为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着力破解和制约卫生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年满意机关评议意见和近期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现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力争取得实效,让群众满意。 一、关注卫生民生,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反映的问题: 看病难,医疗条件差、水平低、就诊时间短。 看病贵,药价高、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整改意见: 1、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质量。 2、全面推进“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畅通投诉渠道,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 3、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规划准入和宏观调控,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实施和推进医院之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等。

4、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滥检查、大处方等行为。 5、加快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和人均筹资水平,增强群众抵御疾病风险能力。 责任处室:医政处、计财处、社卫处 二、加强卫生监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反映的问题:市卫生监督要重在指导、预防和监督;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和监督检查;对非法行 医查处不力。 整改意见: 1、推广餐饮“五常法”管理,推行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限期整改→到期验收→逾期处理的步骤开展小餐饮的整治,提高卫生监督监管和处置能力。推行卫生许可“一站式”服务。 2、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切实履行赋予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使80%的小餐饮达到卫生标准,加大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落实餐饮业的索证索票制度,重点加强食用油的监管。 3、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全市60%的中小医疗机构实施依法执业分级监管;制定《台州市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整治执业许可、人员资质、诊疗科目、医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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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办公用房算帐自查报告参考范文 办公用房算帐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算帐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算帐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用。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正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分外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6㎡,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318.86㎡。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6㎡。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党政机关发布办公用房标准

2016年党政机关发布办公用房标准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篇一: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

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

办公用房整改措施.doc

办公用房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现就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办公用房整改措施,欢迎参考! 办公用房整改措施篇一 为落实中央两办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相关要求,我院严格对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清理现有办公用房,并于月13日之前整改到位。 一、我院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院领导4名,院长由***兼任(在我院未设办公场所),常务副院长(由国防科技大学选派),2名专职副院长由副厅长级干部担任,正处长2名,副处长1名,出纳1名,会计1名,其它工作人员8名。 二、我院办公场所使用和整改情况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解决的要求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精神,我院领导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查找突出问题,边查边学边改,整改活动推进扎实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我院在装修时注重办公用房简洁适用,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现有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918.8平方米,可使用面积550平方米,目前已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50平方米,未出现超标情况,对于暂未使用的房间,都已上锁以备未来所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在业务不断扩展和引进新团队的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以实事求是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最大限度使用现有办公设备和利用现有办公用房,做到合理调配,不增加另外开支。同时,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办公用房和办公机具配备方面不攀比、不摆阔,对多余的办公用房收拢上交,确保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取得成效。 办公用房整改措施篇二 根据分析评议阶段委机关各部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办公室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2条。经过分析、归纳和梳理,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服务工作的问题(9条);二是关于内部管理的问题(5条);三是关于综合协调的问题(6条);四是关于车辆的管理

办公用房清理的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的自查报告 范文一: 根据达川委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人。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办公,以教研组和

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范文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排等,财政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第二章权属管理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应当登记在行政主管部门名下。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权属的登记主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可以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 因历史资料缺失、权属不清等问题无法登记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公用房权属备案,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六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分台账,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确保总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分台账信息账账相符,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方案一: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根据分析评议阶段委机关各部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办公室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2条。经过分析、归纳和梳理,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服务工作的问题(9条);二是关于内部管理的问题(5条);三是关于综合协调的问题(6条);四是关于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4条);五是关于财务管理的问题(3条);其它有5条。 二、整改的目标 通过整改,使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在理想信念,服务观念,自身素质,自我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提高;使办公室的服务、协调、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明显的进步和增强,工作效率更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更好。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树立“五个”服务思想。即为领导、为离退休老、

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服务、为机关各部室和全体同志服务的思想和“能办的事,要不讲条件马上办;可能办得到的事,要创造条件尽快办;在目前的条件下办不到的事,要耐心讲明情况,待条件成熟后立刻办”的服务思想。 2、确立“四个到位”的工作原则。即“工作到位、服务到位、态度到位、语言到位”。 3、处理好“一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按规章制度办事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在不违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做到服务工作的“人性化”。 4、加强与机关党委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机关党委做好为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1、实行问责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程序的人和事,严格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使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对机关现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清理,编印《机关党务工作文件汇编》;编印《机关党建工作通讯录》。 3、制定和完善《劳务工管理暂行规定》、《党工委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

篇一: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相关链接申伯装饰设计新闻:正部级办公室设计面积每人不超过54平米 篇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 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和17号文件精神,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按如下原则整改: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及时安排整改。副省级城市、副部级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参照市(地、州、盟)级正职标准执行。 二、关于领导干部两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按照17号文件精神,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占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办公用房的,须严格审批后,由领导干部兼职单位提供小于标准面积的适当工作用房。其中,省区市和中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批;其他相关负责同志由省区市和中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各地市州和各司局级以上单位参照执行。 三、关于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问题 1.在立项批复中已明确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的事业单位,可继续使用行政办公用房,但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原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进行核定。 2.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及实际情况,对其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做如下处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和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需求进行核定,超出部分应予以清理腾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原则上予以清理腾退,确有困难的,由上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整安排,实行有偿使用,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其他事业单位应将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及时清理腾退。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措施(完整版)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第一篇: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 一、办公用房区域建筑标准 各校办公用房(学校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校长: 6~9个平方米,副校长6~9个平方米,财务处18平方米、教务处(含档案室)6~9平方米,政教处6~9平方米,教师每人6~9平方米。总务后勤人员办公用房、教辅人员办公用房为6~9平方米)占用的建筑面积人均标准是6~9平方米,不得超过10个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县级正职: 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 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 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 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超标办公用房整改标准 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及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时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

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必须整改。 第二篇: 办公室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现就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准确掌握全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依规处置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清理整改范围 局机关、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各环境管理所。 三、清理标准 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办法》的工作思路,本着从实际出发,以少花钱、不花钱为原则,杜绝形式主义和整改过程的二次浪费。具体可采用以下方案:办公室用房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时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须及时安排整改。 已经完成装修尚未投入使用的办公室用房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且受设计结构、采光、采暖通风等影响确实无法隔断,目前也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时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

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专题会议上讲话稿

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专题会议上讲话稿 同志们: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下发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文件,州上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清理和整改楼堂馆所的相关工作。上个月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办发电〔2014〕9号文),州委、州政府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办发电〔2014〕3号),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清理范围、相关要求规范等方面,对停止楼堂馆所建设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我县去年9月,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了全面排查清理,今年1月10日至12日再次按照要求开展了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排查清查,全县87个单位和部门自查清理整改工作全部结束。但是,从目前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情况看,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参差不齐,特别是个别乡镇和一些部门上报的材料、数据不符合要求,丈量不准确,存在虚报、漏报现象。根据

2月12日全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下面我作四个方面的强调: 一、切实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不仅是中央、省、州的要求,更是推进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富宁发展的实际需要。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党政机关停建楼堂管所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还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进行了曝光。虽然督查组前段时间没有到我县进行督查,但从省的通报情况看,在全国、全省其他地方发现的一些问题,我县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下一步,国家和省将开展回头看抽查。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中央、省、州的部署要求,将单位的实际情况统计上报,在县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做好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清理和整改工作,迎接国家和省、州的检查。 二、认真落实措施,保障整改到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要求以及《党政机关

山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办公需求,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物业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管理、统一配置调剂、统一维修管理、统一处置管理、统一物业规范。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省机关事务局负责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投资安排等,省财政厅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 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市、县(市、区)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实施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第二章权属管理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均属国有资产,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 第六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 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工作,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权属登记在行政主管部门名下,并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目录 第一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 第二篇:办公室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第三篇:清理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汇报 第四篇: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 第五篇: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标准 一、办公用房区域建筑标准 各校办公用房(学校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校长:6~9个平方米,副校长6~9个平方米,财务处18平方米、教务处(含档案室)6~9平方米,政教处6~9平方米,教师每人6~9平方米。总务后勤人员办公用房、教辅人员办公用房为6~9平方米)占用的建筑面积人均标准是6~9平方米,不得超过10个平方米。 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

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超标办公用房整改标准 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及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时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必须整改。 第二篇:办公室用房清理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现就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准确掌握全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依规处置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清理整改范围 局机关、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各环境管理所。 三、清理标准 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浙委办发…XX?59号)的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为: 1.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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