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

务规范(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2008- - 发布 2009- -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省建设厅

DB37/T -2008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编制单位: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路灯照明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路灯管理处、枣庄市政工程管理处、滨州市路灯管理处、临朐县市政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善东、麻鹏飞、禹方烨、任锡智、唐元生、刘殿富、王佃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服务。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CCJ/T3067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3定义

3.1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本规范所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专用于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灯光、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附属设备等设施。

3.2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功能为目的的养护维修作业。

4道路照明标准要求

4.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分为机动车交通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4.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主要技术指标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并符合表1的要求。

注:(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

(2)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4.3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实行分时、分路段控制。

5道路照明设施运行要求

5.1 快速路、主干道亮灯率达98%,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96%,街巷亮灯率达90%。

5.2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5.3 城市道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结合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照度水平等情况,科学确定道路照明设施的启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并监督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机构按规定时间启闭照明设施。极端天气条件下,应及时开启照明设施。

5.4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应当采用集中控制、分区控制和单体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联网监控、管理。

5.5 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照明器具进行功能性检测和清洗。

5.6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物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米。

5.7 城市照明电杆、变压设备等各类照明设施应保持整洁干净,无乱贴乱画,符合环境卫生标准。

5.8 利用道路照明设施张贴、悬挂、设置的宣传品和广告,应当与道路照明设施及周遍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6养护维修时限要求

6.1 城市道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城市道路照明故障或者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嚗光后应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并立即通知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机构及时组织维护和抢修。

6.2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发生故障,应当于发现或者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及时率达99%。

6.3 自发现灯具损坏或接到灯具报修后4小时内,完成对损坏灯具的补装、更换。

6.4 除灯具更换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应当于24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修复。

6.5 发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有乱贴乱画的,应当及时组织清除。

6.6 对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由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机构与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协商后剪修;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机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剪修,并同时通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6.7 照明灯具清洗至少每季度一次;照明灯具功能性检测应当从灯具正常寿命前3个月开始实施。

7安全与文明作业

7.1 养护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围档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2 进入养护维修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发光功能的安全工作服和安全帽。

7.3 养护维修作业应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

7.3.1 避开交通高峰期,影响交通时应由专人疏导交通。

7.3.2 维修作业应根据交通条件,采取局部封闭。

7.3.3 提倡采用先进的机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设施养护维修时间。

7.4 维修作业用料、机械、工具应摆放整齐,临时设施设置规范合理。

7.5 作业现场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8管理责任

8.1 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照明设施类别、养护标准定期(半年、全年)制定养护维修计划,报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组织实施。

8.2 道路照明设施日常养护维修所需的资金,应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足额拨付,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8.3 城市道路照明养护维修由城市路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养护作业应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

9监督管理

9.1 城市道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动态巡查、检查考评、保养维护、应急抢修等责任制度,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优质服务,保证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9.2 路灯管理单位应建立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对城市照明服务质量进行分析,及时解决有关服务质量问题。

9.3 路灯管理单位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有条件的应与12319热线实行联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浅谈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重要性

浅谈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重要性 隨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对城市基础建设的投资,城市道路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载体,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道路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导致出现质量病害,需要进行养护管理。在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上,道路养护部门一直习惯待路面损坏严重后再进行养护维修,很少对城市道路沥青路面进行预防性养护维修。现代城市车辆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工作的重要性更加明显。 标签:城市道路养护维修重要性 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出行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道路功效日益加大,从而对城市道路养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再加上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道路养护成为关键一步。城市道路路面养护是指道路养护部门对城市道路路面其进行养护与保养,不让病害侵蚀道路,从而达到延长路面使用寿命、保持道路完好率和平整度、提高道路质量、降低道路寿命成本、延长中修或大修期限目的的作业方式和实用手法。 一、城市道路养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城市的道路是我们城市发展的基本保障,城市道路的好与坏,关键是道路的养护,路面养护的预防是行之有效的道路养护技术。新的《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正在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改变过去“坏了再修”的旧观念。在维护城市道路的过程中,我们要确保城市道路维修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其实就是要对城市道路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相应的道路养护,这也是对保障城市道路通畅、路面完整的有效保护。 对城市道路采取养护,有利于降低城市道路的全寿命成本。城市道路全寿命成本,不仅考虑初期修建费和该道路路面结构的使用寿命,还应考虑预定分析期内可能采用的各种维修方案所发生的费用,这些方案包括各种养护和改建措施的不同组合。一条质量合格的道路在使用寿命前75%的时间内性能下降40 %,这一阶段正是需要养护的阶段,如未得到及时养护,在随后12%的使用寿命时间内,性能将再下降40%,从而造成养护成本大幅度的增加。 通过大量的研究和养护维修实践,调查统计得出,每投入 1 元钱预防性养护资金,可节约3 -10元后期矫正性养护资金的结论。整个城市道路路面使用周期内进行3 - 4次的预防性养护,可节约养护费用45%-50% 。而传统的道路养护理念、方式与城市交通拥挤的现状不相协调。因此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科学养护非常重要。 二、当前的城市道路路面养护状况分析 1.交流量剧增,加快了道路的老化。客车量、货运车量大幅提高、重型车、

道路照明设计.

目录 一设计目的 (2) 二设计要求 (2) 三关键字 (2) 四设计内容 (3) 五具体步骤 (3) <1> 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 (3) <2> 道路照明的细节要求 (4) <3> 主干道照明的有关曲线图表分析 (6) <4> 次干道照明的有关曲线图表分析 (16) 参考文献资料

一:设计目的 通过对道路照明的设计首先应该学习道路照明光源种类、结构,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选择合适的光源;其次应用《光源原理与设计》中的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对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加强和巩固; 二:设计要求 1、学习DIALUX软件; 2、列出道路照明的国标,选择合适的光源及灯具; 3、道路级别有:快速路、主干路通向大型公共建筑的政府机关的 主要道路、次干路、支路,要求至少选择两种; 4、设计中应列出照明器具表、灯具的配光曲线图、渲染过后的效 果图、照度图等。 三:关键字 道路光源照度配光金属卤化物灯主干道次干道

四:设计内容 1:列出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 2:光源灯具的选择(选用金属卤化物灯作为道路照明光源,选用单排灯具布置作为道路照明光源的排列方式)。 3:道路光源的设计(选用欧司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HQI-BT 400W/D)。 4:有关参数的测试(光源的配光曲线、照度图,和每条道路的测光结果)。 五:具体步骤 <1>: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如表1) 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CJJ45-2006) 道路级别道路亮度(cd/cm2)路面照度(lx)炫光 限制 TI(%) 最大 初始 值环境比SR 最小值 平均亮度Lav(维持值) 总均 匀度 Uo最 小值 纵向 均匀 度Ul 最小 值 平均照 度Eav 维持值 (沥青 路面) 均匀度 Ue最小 值 快速路 1.5/ 2 0.4 0.7 20/30 0.4 10 0.5 主干路通向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的主要道路,市中心和商业中心的道路1.5/ 2 0.4 0.7 20/30 0.4 10 0.5 次干路0.75 /1 0.4 0.5 10/15 0.35 10 0.5 支路0.5/ 0.75 0.4 / 8/10 0.3 15 / (表1)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2008- - 发布 2009- -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省建设厅 DB37/T -2008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编制单位: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路灯照明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路灯管理处、枣庄市政工程管理处、滨州市路灯管理处、临朐县市政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善东、麻鹏飞、禹方烨、任锡智、唐元生、刘殿富、王佃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服务。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CCJ/T3067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3定义 3.1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本规范所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专用于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灯光、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附属设备等设施。

3.2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功能为目的的养护维修作业。 4道路照明标准要求 4.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分为机动车交通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4.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主要技术指标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并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城市一环道路养护实施方案

城市一环道路养护实施方案

第一节、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和设备、人员、 材料运到现场的方法 一、设备、人员调集、动员周期 1、设备、人员的调集 如能中标,我公司将派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优秀技术干部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承担该合同段的施工任务。大部分人员在公司基地休整、培训,机械设备在进行维护保养,随时可调往该合同段使用。 2、设备、人员的进场周期 本项目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劳动力及机械设备、各类仪器等一次性进场,进场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进场周期3天。 二、人员进场办法 所有人员在长沙集中后乘公司专用汽车前往项目驻地。 三、材料进场办法 材料按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从合格供应商处购买,采用汽车运输运至施工现场。 四、主要设备、仪器进场方法 机械设备、测量、检测、试验仪器采用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运至施工现场,并安排操作、维修人员随机到达,以保证设备安全、及时进场。

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财务科 质安科 机料科 工程科 第二节、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部门主要职能 一、施工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公司的管理经验,本项目将设置项目经理部一级管理机构,代表总公司全权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1人, 4个科室,4支施工队。 施工组织机构框图 沿线设施养护施工 队 路 基 工程 养护 施工 队 交通设施养护施工队 路面工程养护施工 队

二、各部门主要职能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要求执行的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工程相关文件和进行岗位培训,保证施工能安全有效地进行;严格按照ISO9001标准及程序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加强组织内部的团结协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以质创誉、以优取胜”的经营方针。 2、工程科:负责工程技术业务,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收集整理当月计量报表、汇集整理竣工资料、积极配合工区实施控制测量、处理一般技术问题,为项目经理提供可控资料。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和工程创优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查明原因,采取纠偏措施。负责各项试验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质安科:负责工程日常施工质量监督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内部控制,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安全生产的监控。 4、机料科:负责组织机械、材料进场、进行机械设备管理、保养、维修、对工区提出实用性指导意见、提供旬、月材料计划,使各生产环节有效运转。 5、财务科:负责整个工程的资金筹措、审计全过程资金流向、提出资金流动计划、做出成本核算,会同工程科进行成本分析,为项目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节、施工总体目标和施工总体计划 一、施工总体目标 质量目标:满足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合格。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CJJ 36-2016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众智建筑资源 1 总则 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 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 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 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 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道路照明施工方案

同周公路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说明 1.1、本《施组》的编制力求做到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尽量做到能用于指导实际施工。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从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1.2、我公司将按照业主的要求,高效、优质、安全、文明完成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任务。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和施工现场的总体规划部署,发挥我公司的技术、管理优势,以完整的管理组织机构,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劳动力、设备、材料、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优化,确保在合同工期内优质、高效的完成本工程。 1.3、按照业主、监理的要求,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调动全公司的力量,确保达到合同文件中对工程目标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编制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即将该项目工程建设成一流质量的原则编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采用我单位近年来在类似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先进施工方法、工艺设备。 2.2、调集我单位精锐的管理人员和最雄厚的技术力量,并组成一个强有力的照明工程施工队伍。 2.3、树立视优良工程为合格工程的标准。 2.4、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因素,在工期安排、人员设备配置、施工方法等方面综合考虑时留有余地。 2.5、针对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难点着重考虑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措施。 第三章编制依据

3.1、昆山市同周公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照明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 3.2、我公司施工类似工程所积累的工法成果、工艺方案以及所拥有的施工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 3.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以及国家交通部、建设部及地方颁布的最新的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规范、规程及标准(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第四章编制范围 昆山市同周公路照明工程。 第五章工程环境及施工条件 5.1、质量目标 本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2、工期目标 在保证完成业主下达的阶段工期目标要求,施工总工期计划2017年6月18日完工交付使用。 5.3、施工安排总体原则 根据工期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条件,确定施工部署的主导思想为:以确保实现工期及质量目标为前提,以照明管线、基础结构及电气安装施工为重点,

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 2017-07-26享受自由x...转自blueeyes_617 修改微信分享: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公告 第43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的公告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2006年5月18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 本规的主要技术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是: 1 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 2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 3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邮政编码:100097) 本规参编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员:树丛任明星晓光商国平高金礽任辉王德信叶蓁罗时柳董宝柱进篪新天列学白晓瑾祖勋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的养护。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CJJ 99的规定。 1.0.3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 2.1 符号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DB37/T938-200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等级及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道路 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持城市道路功能为目的而进行的修复、加固等施工作业。 4养护维修等级 根据各类道路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分三个等级: 一等养护的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二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 三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等级由各城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5养护维修要求

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整完好,无沉陷,无坑槽,无松散,无破损,无错台,不影响交通。 道路养护单位应当按照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周期和定期检测制度,对路面状 况进行评价,提出养护对策。 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道路养护维修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道路照明设计说明

道路照明设计说明 曹安菜场道路施工图设计道路照明设计说明图表号:S4-1 第 1 页共 3 页内容有,照明系统、照明平面布置图等的设计。10kV高压线路设计,未包括在本设计内。 1.0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 1.4设计原则 1.1任务依据 1、照明质量各项指标,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控制等均应满足现行规定指标。 1,昆山花桥中宇农贸市场内部道路勘察设计委托, 2、照明设施应有良好的诱导性、标志性和景观性。 2,昆山花桥中宇农贸市场规划资料, 3、提高照明电能的利用率和综合效益,经济节能。 3. 道路设计各专业提供资料。 4、运行安全可靠,便于维护管理。 1.2遵循的规范、规程 2照明设计标准及设置方案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2.1、照明标准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T16-2008,,城市支路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59-96,,平均照度 8/10(lx) 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0.5/0.75(cd 平均亮度 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m)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总均匀度 0.4 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眩光控制 G?5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维护系数 0.7 9、《供电营运规则》, 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2照明设置 11、《通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照明布置方案如下,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道路A、B、C、E、F、G标准路段路灯沿道路单侧布置,间距为30m,灯柱中心线距路牙 1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0.3米。采用12m高单臂路灯,悬挑长度为1.5m,截光型一体化灯具,光源为机动车道侧 14、《35kV及以下客户端变电所建设标准》,DGJ32/J14-2007,, 150W高压钠灯。 15、各专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平面图。道路D标准路段路灯沿道路两侧交叉布置,间距为35m,灯柱中心线距路牙0.3米。采 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 用12m高单臂路灯,悬挑长度为1.5m,截光型一体化灯具,光源为机动车道侧150W高压钠1.3 设计内容灯。 本次设计为曹安菜场外围道路,泗泾河至泗泾路,段道路照明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的 编制: 复核: 审核: 曹安菜场道路施工图设计道路照明设计说明图表号:S4-1 第 2 页共 3 页2.3照明控制具的光源室和控制室是分开的,光源室部分的灯罩必须是具有热稳定性的安全玻璃。 ,1,光源本道路供电配电箱置于E与F道路交叉路口,本道路电源由此引来。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 标签:分类:技术知识 常规车行道灯根据配光分为截光、半截光、非截光三种类型,截光型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是0—65°,半截光型的最大光强度是0—75°。在指定的角度方向上所发出的光强最大允许值,截光型车行道灯超过了90°,而非截光最大只能达到80°,快速路主干道及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枢纽等干道严禁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在次干道支路、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居住区道路不得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 截光型灯具 full cut-off luminaire: 最大光强方向在0°~6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 10cd/1000lm和30cd/1000lm的灯具。 半截光型灯具 semi-cut-off luminaire: 最大光强方向在0°~7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 50cd/100lm和100cd/1000lm的灯具。 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及光源 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及其分类 1.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分类 城市的道路照明通常采用悬臂式路灯。悬臂式路灯分为单叉式、双叉式和多叉式3种。为了控制光通的分布,灯具内部都装有反光罩。灯具常以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此类灯具的配光分为截光型、非截光型和半截光型3种类型。[1]

(1) 截光型配光较窄,光通分布主要集中在0~65°范围内,严格限制了水平光线,几乎感觉不到眩光,因此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2) 非截光型配光很宽(灯具横向),不限制最大光强方向。适用于要求明亮的繁华街道或城市支路。 (3) 半截光型介于截光与非截光型之间,适用于城市次干道、支路照明。 1.1.2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 灯具是用来固定和保护光源,并调整光源的光线投射方向,以获得照明环境的合理光分布。对灯具的要求主要包括:光学特性、机械特性以及电气性能。 (1) 光学特性:光束峰值光强、光束角度、截光角度、光束效率、光强分布曲线及被照建筑物的体形、被照面面积、要达到的效果及灯具安装位置、高度等选择合适的灯具。 (2) 机械特性:灯具应便于在水平及垂直方向进行调节,并具有牢固可靠的锁紧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室外灯具的防尘、防水等级应高于IP55。 (3) 电气特性:城市道路照明灯具都安装于室外,因而必须具有良好的防触电保护,使灯具与保护接地连接。 2 灯具的布置 2.1 路灯的布置形式及其相应适用条件 路灯布置方式有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相对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和弯道布灯等多种。对于道路照明要求不高的路面或者道路的宽度小于9m时,宜采用单侧布灯的方式;对于道路照明要求较高或路面的宽度大于9m时,宜采用两侧相对布灯或者两侧交叉布灯的方式;对于丁字路口根据实际情况可布置1~2盏路灯;对于十字路口可以布置四盏路灯或者直接使用高杆照明的形式,其杆高一般为15m以上;对于弯道则一般在其外侧布灯。 2.2 路灯布局形式 常见的道路有直接由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以及由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那么此两种不同形式的道路,其路灯的布局形式也相应不同。具体形式前者如图1,后者如图2。 2.3 灯具安装高度、道路宽度和灯具间距之间的关系

深圳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深圳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水平,提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功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除公路以外的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照明的专用变压器(箱)、配电房(室)、配电箱(柜)、灯杆、灯具、管线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政府主管、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检查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应范围为深圳市。 第五条检查考核内容包括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设备完好率、装灯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社会监督评价、技术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维护基地、经费投入、安全生产工作、职工培训、新技术应用与节能工作等。

第三章检查考核主体和对象 第六条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为全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市、区两级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对象:南山区城市管理局、宝安区城市管理局、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区管委会建管办、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第四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七条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制定道路照明设施监管办法,并建立规范、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根据管理范围、设施数量等设置专业机构和维护管理设备,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九条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根据管理的设施量,参照建设部《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编制年度道路照明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维修单价按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深圳市市政维修工程综合价格》(第二册排水、路灯维修工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设施日常运作指标

试述城市道路设施的养护与管理

试述城市道路设施的养护与管理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也在日益增加,城市道路作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对城市乃至国家的经济命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城市道路设施的养护与管理也逐渐受到广大市民的重视,本文就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养护与管理办法进行论述。 【关键词】城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 前言: 道路设施的养护与管理,反映着城市建设的完善性。城市建设逐渐发展,但是人们对于道路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意识并没有加强。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缺乏相应的设备管理体制。主要是由于国家法律中还没有针对道路设施的规范,因此没有引起政府及人们的注意。但是,道路设施能够为人们提供便捷的服务、方面人们生产生活,有利于城市建设。因此,对于道路设施的管理与养护工作必须切实落实,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严格规范道路设施的管理,大力宣传设备养护工作,提高人们对于道路设施的保护意识。对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及人们生活的高效性有着很大的影响。 1.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在的道路设施经常出现的情况是路面上经常会出现裂缝,或者钢筋腐蚀现象严重,城市道路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服役期限与钢筋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给道路安全留下了安全隐患。这种现象有很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例如,有的施工队伍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价格便宜的材料,而忽视了这些材料的质量,这就导致在道路工程完成之后,经过几年的风吹雨打,这些道路就开始出现一些问题,变成了所谓的豆腐渣工程。有的道路凸凹不平,损坏极其严重,只能重修,带来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造成的,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导致没有使材料达到最高的性价比,造成了材料的浪费,也为后期养护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在将来的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施工质量,保障人们的出行安全。 1.2养护管理体制落后在实际的道路管理体制中,相关单位既是道路建设的监督者,又是道路设施养护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约束力,即使道路出现一些问题也没有人能对他们进行监督,就助长了工作上的一些恶习。在这种没有压力的情况下,他们就没有动力和压力,很多部门都没有做好道路设施养护管理工作。除此之外,每个养护管理部门为了应对养护资金的不足,均成立了施工企业,造成冗员过多,这种情况制约

道路照明设计

目录 一设计目的 .............................................. 2 二设计要求 .............................................. 2 三关键字 ................................................ 2 四设计内容 .............................................. 3 五具体步骤 .............................................. 3 <1> 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 (3) <2> 道路照明的细节要求 (4) <3> 主干道照明的有关曲线图表分析 (6) <4> 次干道照明的有关曲线图表分析 (16) 参考文献资料

1 一:设计目的 通过对道路照明的设计首先应该学习道路照明光源种类、结构,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选择合适的光源;其次应用《光源原理与设计》中的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对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加强和巩固; 二:设计要求 1、学习DIALUX软件; 2、列出道路照明的国标,选择合适的光源及灯具; 3、道路级别有:快速路、主干路通向大型公共建筑的政府机关的主要道路、次干路、支路,要求至少选择两种; 4、设计中应列出照明器具表、灯具的配光曲线图、渲染过后的效果图、照度图等。 三:关键字 道路光源照度配光金属卤化物灯主干道次干道 2 四:设计内容 1:列出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 2:光源灯具的选择(选用金属卤化物灯作为道路照明光源,选用 单排灯具布置作为道路照明光源的排列方式)。 3:道路光源的设计(选用欧司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HQI-BT 400W/D)。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 6.1.2做好养护维修及技术改造,必须系统地掌握桥梁隧道的技术状况。发生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流冰、风灾等),超限载车过桥,桥梁被撞坏,隧道内撞车或起火爆炸后,应及时进行特殊检查。检查周期应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部位确定。汛前应加强检查。 6.1.5车辆通过时应有限载、限速和限高的要求。批准限超重车辆过桥,必要时应采取防护加固和观测措施。 6.1.7文件性桥梁,应按照文物保护原则和文物管理的要求进行养护维修,以保持原桥风貌。6.1.8应特别重视隧道的排水系统、通风、照明、防冻、消音、通讯和防火设施的检查和养护,以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6.1.9人行桥必须保证行人安全(尤其是节假日),应防止人群荷载超过设计标准,以防桥梁倒塌。 3.2 结构及其他设施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90 6.3.5圬工拱桥发生裂缝、孔洞、剥落和缺角,应及时修复。拱圈或侧墙有变形及错位,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修复。 6.3.11对钢结构桥及其检修设备除经常检查保养外,还必须每两年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发现节点上的铆钉或螺栓松动或损坏脱落,应用油漆标记并作记录。在同一节点,缺少、损坏、松动或歪斜的铆钉超过1/10时,应进行调换。当焊接节点有脱缝,焊缝处有裂纹,应及时修补完好。对有裂纹及

表面剥落的杆件,应仔细观察其发展,做出明显标记,注明日期,以备考察;必要时予以补焊或更换,并应特别注意受压杆件(上弦杆及部分腹杆)的弯曲。要求杆件弯曲率不超过下列规定:压杆为其长度的1/500:拉杆为其长度的1/300。对于超标弯曲杆件,必须及时校直。 6.3.16各种支座必须经常保养。其主要内容为: 一、支座各部位应保持完整、清洁、不积水,要扫除杂物,冬期清除冰块和积雪,保证梁体伸缩自如; 二、在滚动支座的滚动面上要定期(每季一次)涂一层润滑油; 三、除钢辊和滚动而外,支座其余各部分都应涂刷防锈漆保护; 四、固定支座的锚拴应坚固,支承垫板要平整和紧密,接合螺栓要紧密牢固。 6.3.17支座有缺陷或产生故障时,应设法修理或更换。 一、钢支座类: 1 滚动面不平整,轴承有裂纹和切口以及个别辊轴大小不合适,必须更换; 2 梁的支点承压不均匀,应进行调整; 3 支座座板翘起、扭曲及断裂时,应更换或补充,焊缝开裂应修复。 二、其他材料支座: 1 油毡支座老化失效应改换成其他类型支座; 2 橡胶支座老化变质应予更换。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 务规范(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2008- - 发布 2009- -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省建设厅

DB37/T -2008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编制单位: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路灯照明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路灯管理处、枣庄市政工程管理处、滨州市路灯管理处、临朐县市政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善东、麻鹏飞、禹方烨、任锡智、唐元生、刘殿富、王佃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服务。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CCJ/T3067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3定义 3.1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本规范所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专用于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灯光、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附属设备等设施。 3.2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功能为目的的养护维修作业。 4道路照明标准要求 4.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分为机动车交通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4.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主要技术指标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并符合表1的要求。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要点总结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要点总结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却面临很多问题,如土壤板结硬化、土质差、植物生长空间受限,浇水、打药等日常管理受空间、时间限制,人为破坏严重。如何让道路绿化表现出较好的景观效果,为美化城市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中绿化养护管理显得尤为突出。 修剪行道树修剪一般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剪除病虫枝、干枯枝、重叠枝、内膛枝,调整枝条伸展方向,使树冠更优美,达到复壮老树,防治病虫害,增加通风透光的目的。修剪时必须注意安全,要有专人维护现场,设置警戒线,做到边修剪边清理。同时,要考虑树线矛盾,影响线缆枝条要着重修剪,将植物生长高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高压线附近修剪时,应协调电力部门配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补植道路两旁绿化植物容易受施工、交通、病虫害影响而死亡,缺株、死株时有发生,为保证绿化景观,补植工作基本一年四季都在进行。道路绿化补植必须及时,及时清运受损苗木,及时补植规格相近植株。其次,养护管理要加强,尤其是非适宜植树季节,必须进行遮阴,喷雾等措施,防止蒸腾作用过剩导致树体水分严重流失。另外树穴覆膜,缠绕树干也是提高成活率的有效手段。道路两侧补植大树时,应采取四角支撑,同时加固支撑点,防止因树体摇晃导致新生根系断裂,造成植株死亡。 浇水、施肥道路绿化进行浇水通常借助水车。人、车在路上作业时,需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播放警示录音,人员佩戴反光背心,保证人、车安全。行道树树穴狭小,每次承载水量有限,浇水时可通过减小流量,延长浇水时间的手段,给树木足够时间吸水,浇透水。道路绿化植物蒸腾量大,在干旱少雨季节,切记及时浇水补墒。每年的返青水和封冻水必不可少,而且要掌握好时机。封冻水宜晚不宜早,浇返青水解冻后开始,在缺雨少雪的年份,应至少浇透两遍水。高大乔、灌木施肥时,在树穴四周打孔,直接将肥送到植物根部,既能避免浪费,又能保护环境。对地被植物施肥,可以在浇水时将肥料混于水中,将两项工作合并一起进行。喷灌、滴灌的广泛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 病虫害防治行道树树种单一,受小气候多样性和人口密集影响,病虫害发生不易防治。防治过程中要考虑对人和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天敌的保护。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是不错的选择。如周氏啮小蜂防治美国白娥,灭幼尿防治尺蠖都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如果必须打药,打药前做好宣传,避免打药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打药后,做好警示告知,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步骤

道路照明设计步骤 说明:本设计步骤适用于初学者入门参考之用,实际图纸应经专业负责人、校核、审核审定人等进行审核方可出图。 遵照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一、外部资料收集 业主方面 a、电源要求 b、灯具、电缆等要求 c、控制方式 二、内部互提条件 a、道路等级 b、道路形式 三、专业内设计 a、选择标准 b、计算照度 c、选择灯具 d、选择照明方式 e、复核功率密度及照度 f、设计回路即电气保护和控制 具体如下: 1、确定道路等级 此由道路设计决定,同时应明确道路路面材质(沥青or混凝土)。 2、计算平均照度 据道路等级查设计标准,表3.3.1,确定照度标准值。 再按下式计算平均照度,计算平均照度须大于照度标准值: E av =Φ·N·U·K/(S·W eff ) 式中:E av ——平均照度维持值(lx) Φ——灯具光通量,120*功率 N——路灯为对称布置时取2,单侧和交错布置时取1 U——利用系数,0.6 K——灯具维护系数,0.7 S——灯杆间距(m)

W ——道路有效宽度(m) eff 3、选择灯具 根据设计标准,选择功能性灯具,一般选截光型、半截光型灯具,灯具光源无特殊要求一般选择LED光源,功率因数cos?≥0.95(广州市要求)。 4、选择照明方式 根据设计标准,5.1款,选择照明方式。灯具的布置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可按表5.1.3经计算后确定。 5、复核功率密度 选择好灯具和照明方式后,根据表5.1.2调整高度和间距,以满足表7.1.2功率密度(LPD)的要求。功率密度一定要满足,这是国家强制性条文。功率密度值按下式计算: LPD =1.1·p /(S·We) 式中:LPD——照明功率密度值(W/m2) p——单灯功率(W) S——灯杆间距(m) W ——道路有效宽度(m) eff 其中1.1是调光驱动电源等的能耗系数。 6、确定照明回路数及箱变数量 据照明方式及照明控制要求,确定道路照明回路数和照明箱变数量。按每1000m为1个回路(即每回路长度不大于1000m),每2000m(半径小于1000m)设1个箱变的原则确定箱变数量。当然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应综合功率、电缆型号、现场实际等因素考虑。主要考虑压降问题。 7、选择路灯专用箱变 据路灯总功率选择供电的路灯专用变压器,变压器选择D,yn11的三相配电变压器。变压器利用率为70~80%,包括功能性照明和景观照明、交通、广告灯箱及支路照明等预留负荷。 8、选择照明电力电缆及灯具连接线 据每个回路的数据,计算选择各回路照明电力电缆,一般选4芯铜芯电缆,YJV-0.6/1kV-4×n。灯具连接线统一选用RVV-3×2.5。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

景观灯光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1 范围 为促进本市景观照明行业发展,规范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养护,提高维护保养管理水平,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规范,维护项目,维护周期,应急保障以及维护文档及台帐管理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景观照明设施及与之关联的供配电设施(含线缆)。 景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的维护、保养,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上海地区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7000.1-2007 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B31/T316-2004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亮灯率 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实际亮灯数与应亮灯数之比的百分数。 3.2 等电位联结 为达到等电位,多个可导电部分的电连接。 3.3 避雷器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电器,它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元件。 3.4 光衰 指电光源经过一段时间的点亮后,其光强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 3.5 动态照明

通过控制照明装置的光输出变化,形成场景明、暗、色彩等变化的照明方式。 3.6 色温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 4 设施养护 4.1 一般性规定 4.1.1 设施巡查 景观照明设施养护主要通过例行巡查方式完成,并应根据景观照明区域的重要性进行调整,养护周期见下表。 4.1.2 养护目的 设施养护主要通过对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进行外观检查、仪表检测等方式,检查照明、供配电设施是否有污损、故障或者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完好。 4.1.3 养护内容 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的养护主要针对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生产安全两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景观照明灯具养护,包括灯具外观检查、支架牢固度检查,光源光衰检测等; 2)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养护,包括配电箱的外观检查,内部电气回路,防雷接地可靠性检查等; 3)景观照明供电电缆养护,包括对供电电缆的连接紧密度检查,电缆绝缘检查及外观检查等; 4)景观照明灯具、供配电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等; 4.1.4 养护记录 1)在进行养护操作期间应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工作,对景观照明设施的外观、安全性、亮灯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及时对巡查记录比对及归档。 2)当发现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改变以及发生其他状况时,应及时更新养护记录。 4.1.5 设施大修 1)应定期对景观灯光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定期进行统一大修作业,大修宜每5至8年开展一次。 2)大修过程中对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照明、供配电设施应重点检查,对存在损坏、腐蚀及其他质量问题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更换。 4.2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及养护 4.2.1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