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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

I C S65.100

B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15670.12 2017

部分代替G B/T15670 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

毒性试验

T o x i c o l o g i c a l t e s tm e t h o d s f o r p e s t i c i d e s r e g i s t r a t i o n

P a r t12:S h o r t-t e r mr e p e a t e dd o s e28-d a y i n h a l a t i o n t o x i c i t y s t u d y

2017-07-12发布201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 B/T15670.12 2017

前言

G B/T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霍恩氏法;

第3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序贯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

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第6部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8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9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

第10部分:短期重复经口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3部分: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14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第15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7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8部分: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第1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2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第21部分: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 N A合成(U D S)试验;

第2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D N A损害与修复/程序外D N A合成试验;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第24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

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第26部分:慢性毒性试验;

第27部分:致癌试验;

第28部分: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

第29部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三

本部分为G B/T15670的第12部分三

本部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部分部分代替G B/T15670 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三

本部分与G B/T15670 1995的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改命名为‘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验“;

修改和调整了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

增加或细化了一些章节的内容(第1章二第2章二第3章二第5章二6.1.1二6.1.2二6.1.3二6.1.4二第7章和第8章);

G B/T15670.12 2017

修改了对实验动物的要求(见6.1.5,1995年版的10.3);

在反复吸入染毒暴露的实施描述之中,将染毒时间修改为: 除有特殊要求之外,一般每日吸入染毒6h,每周7d,连续染毒28d三考虑到实际工作情况,也可每周染毒5d (见6.2.1.2,1995年版的10.6)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三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日高二张宝真二陶传江二张丽英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 B/T15670 1995三

G B/T15670.12 2017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

毒性试验

1范围

G B/T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二方法和要求三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验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三

G 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三

3.1

短期重复吸入染毒毒性s h o r t-t e r mr e p e a t e dd o s e i n h a l a t i o n t o x i c i t y

在短于实验动物寿命的10%期限内重复吸入受试物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三

3.2

吸入剂量i n h a l e dd o s e

动物单位体重所吸入受试物的量,即:

(1)

D i h=c t R T vα

W

式中:

D i h 吸入剂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 g/k g);

c 吸入气中受试物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 g/L);

t 吸入持续时间,单位为分(m i n);

R 呼吸频率,单位为次每分(次/m i n);

T v 受试动物的潮气量,单位为升每次(L/次);

α 与受试物反应性和溶解性相关的保持系数;

W 体重,单位为千克(k g)三

3.3

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n o o b s e r v e da d v e r s e e f f e c t l e v e l;N O A E L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之下,用现有技术手段和检测指标,未观察到与染毒有关的有害效应的受试物最高剂量或浓度三

1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

I C S65.100 B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15670.11 2017 部分代替G B/T15670 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 毒性试验 T o x i c o l o g i c a l t e s tm e t h o d s f o r p e s t i c i d e s r e g i s t r a t i o n P a r t11:S h o r t-t e r mr e p e a t e dd o s e28-d a y d e r m a l t o x i c i t y s t u d y 2017-07-12发布201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 B/T15670.11 2017 前言 G B/T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霍恩氏法; 第3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序贯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 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第6部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8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9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 第10部分:短期重复经口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3部分: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14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第15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7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8部分: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第1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2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第21部分: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 N A合成(U D S)试验; 第2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D N A损害与修复/程序外D N A合成试验;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第24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 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第26部分:慢性毒性试验; 第27部分:致癌试验; 第28部分: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 第29部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三 本部分为G B/T15670的第11部分三 本部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部分部分代替G B/T15670 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三 本部分与G B/T15670 1995的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和调整了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 增加了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见第2章); 增加了 术语和定义 (见第3章); 增加了 试验概述 (见第5章); Ⅰ

食品添加剂的毒理学实验范文

?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毒理学评价与食品安全性 ?2010/1/3 16:55:37 ?食品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色香味,对于食品原料乃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于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对于食品加工工艺的改善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极为积极的作用。由于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成为食品工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对食品添加剂的毒理学的评价是正确认识和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础。 一.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概念 FAO/WHO在1962年所提出的食品添加剂的国际定义为:“国际食品标准计划中的食品添加剂,是指其本身通常不作为食品消费,也不作为通常食品的典型成分使用的物质,所以,不论有无营养价值,在食品的制造、加工、调制、处理、装填、包装、运输或保管的过程中,出于技术目的(包括调味、着色、赋香等)而有意识地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这些物质本身或其副产物直接或间接地成为食品的一部分,或给食品的性质以影响,或者可以充分造成预结果。它们不包括污染物质或者是为了维持或改善食品营养价值的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同时规定,“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称为“营养强化剂”。因此,营养强化剂显然也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 在食品加工和原料处理过程中,为使之能够顺利进行,还有可能应用某些辅助物质。这些物质本身与食品无关,如助滤、澄清、润滑、脱膜、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和发酵用营养剂等,它们一般应在食品成品中除去而不应成为最终食品的成分,或仅有残留。对于这类物质特称之为食品加工助剂。 二.食品添加剂分类 根据GB12493-19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规定,按其主要功能作用的不同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和其它共21类。 因食品用香料品种太多单独列出,见GB/T 14156-1993《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分类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香料共22类,并以附录

食品毒理学实验bk

食品毒理学实验指导 食品毒理学实验 (一)毒理学实验的目的和要求 食品毒理学实验的目的是通过实验掌握有关的毒理学实验技术和方法,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提高实验效率,特作如下要求: 1.课前预习实验指导,对实验目的、方法、步骤应有充分了解,明确本次实验的目的和理论根据,作到心中有数,避免实验中出现忙乱和差错。 2.进入实验室后,首先检查实验桌面上的仪器、器皿、药品等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及有无损坏。 3.实验时务必安静,不能喧哗,作到整齐整洁,有条有理。严格按照实验指导的步骤进行操作,准确计算用药量,注意爱护实验动物,节约实验材料和药品。 4.仔细阅读实验指导,根据实验指导进行小组分工,尽可能每人都有操作机会。 5.及时地、准确地将观察到的数据和反应如实记录。实验完毕,根据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 6.实验后整理实验器材,作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须保持安静、整齐和清洁。 2.实验完毕将实验台、桌、仪器、用具等擦洗干净。仪器、用具如有损坏,应报告老师,各组轮流打扫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源及电源。 3.节约实验用品,爱护器材及动物。 4.随时注意安全操作。 实验一、食品毒理学实验基础 常用实验动物的捉取方法 小鼠:用右手提起尾部,放在鼠笼盖上或其他粗糙面上,向后上方轻拉,此时小鼠前肢紧紧抓住粗糙表面,迅速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捏住小鼠颈部皮肤并以小指和手掌尺侧夹持其尾根部固定手中。 兔:捉拿时一手抓其颈背部皮肤,轻轻将兔提起,另手托其臀部。 二、实验动物的选择毒理学中研究外源化学物的基础毒性主要是进行体内试验,常选用大白鼠和小白鼠、家兔。根据不同实验目的,可选用不同实验动物。例如,皮肤刺激实验,可选用家兔,因为家兔为皮肤刺激实验的敏感动物。 动物应注明来源及品系。除特殊要求外,动物年龄一般选用初成年者:大白鼠、小白鼠为出生后2~3个月左右,体重分别为180~240g和18~24g;家兔为2~2.5kg,猫为1.5~2kg;狗为出生后一年左右。实验中一般均应采用两种性别动物进行试验。所用动物进入实验室后,于实验开始前应观察一周以上,以删除不健康的动物,并使实验动物适应环境。 三、染毒途径和方式 1、经口染毒 ①灌胃灌胃体积依所用实验动物而定,小鼠一次灌胃体积在0.1~0.5ml/kg体重,大鼠在1.0ml/100g体重之内,家兔在5ml/kg体重。 ②喂饲喂饲方法染毒是将化学物溶于无害的溶液中拌入饲料或饮用水中,使动物自行

农药残留分析

名词解释 农药残留:由于农药的应用而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亲体及其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代谢转化产物和反应物等所有衍生物的总称。(P1) 农药残留毒性:因摄入或长时间重复暴露农药残留而对人、畜以及有益生物产生急性或慢性中毒。(P2) 可提取残留:可提取残留是农药残留分析的对象。(P1) 残留半衰期:农药初始残留量至消失降解一半所需的时间。(P2) 固相萃取(SPE):指液体样品中的分析物通过吸着作用被保留在吸着剂上,然后用一定的溶剂洗脱的过程。(P27) 衍生化:一种利用化学变换把化合物转化成类似化学结构的物质。 最大残留限制(MRLs):指由食品营养标准委员会推荐的,食品或动物饲料中允许的农药残留物的最大浓度(mg/kg)(P3) 可接受的日摄入量(ADI):指在一生中,对消费者健康没有可感知危险的日摄入量。单位为:mg/kg/day。溶剂萃取:根据溶解性差异,选用对残留农药溶解度大的溶剂,将分析物从样品基质中提取出来的方法。(P23) 净化(纯化):是指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除去提取物中对测定有干扰作用的杂质的过程。(P38) 实验室样品:从群体采集的送达残留分析实验室的样品材料 测定:把通过参照比较农药标准品的量(外标法和内标法)测算出试样中农药残留的量(P5) 结合残留:农药亲体或代谢产物与土壤中的腐殖质、植物的木质素、纤维素通过化学键或物理结合作用,牢固结合形成的残留物。(P2) 检测样品:实验室样品经过缩分减量或经过精制后的样品。 固相微萃取法:它实际是利用固相提取的方式实现对样品的分离和净化,但所用的固相材料及其分离机制不同。(P44) 单残留方法:是定量测定样品中一种农药的残留量的方法。 农药残留动态:农药残留动态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表现:农药本身物理化学性质,使用方法,施药时期,作物、土壤的类型和性质及环境条件.(P10) 多残留方法:是在一次分析中同时测定一种以上农药残留的方法。 浓缩:通过减少样品溶液中的溶剂或水分而使组分的浓度升高。 富集:利用液-固萃取的方法浓缩某种组分。 填空 1、气相色谱的特点:分析速度快、分离效率高、选择性高、适用范围广 2、固相萃取的操作程序:活化吸附剂、上样(吸附)、洗涤(去除杂质)、洗脱和收集

柑橘残留田间试验操作实例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Standard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ZAAS 柑桔残留田间试验 操作实例 浙江省农科院质标所:李振 1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Standard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ZAAS 实例 ?以80%克菌丹水分散粒剂在 柑桔上的残留试验为例 2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Standard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ZAAS 第一步,查询相关背景资料 ü克菌丹纯品为无色晶体,熔点178℃,蒸汽压<1.3mPa(25℃),密度1.74,溶解度水中3.3mg/L(25℃),二甲苯20g/L,氯仿 70g/L,丙酮21g/L,环已酮23g/L,苯21g/L,甲苯6.9g/L,异丙 醇1.7g/L,乙醇2.9g/L,乙醚2.5g/L(26℃),不溶于石油,中性溶 液中缓慢水解,碱性环境中水解迅速。 ü防治对象:可防治果树、蔬菜、作物上的多种病害,也可作为种子处理剂或灌根防治茎枯病、立枯病、黑斑病。对苹果和梨的某 些品种有药害,对莴苣、芹菜、蕃茄种子有影响。 ü作用机理:克菌丹属于广谱保护性杀菌剂,对真菌和细菌都有毒杀作物。主要作用机制是①影响丙酮酸的脱羧作用,使之不能进 入三羧循环。②抑制α-酮戊二酸脱氢酶系的活性,阻断三羧酸循 环。 3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Standard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ZAAS ?推荐MRL:未查到克菌丹在柑桔中的MRL值。?克菌丹在其它作物中的MRL值如下: ?中国:15mg/L(梨果类水果) ?CAC :25mg/kg(梨),15mg/kg(桃), 3mg/kg(油桃) ?ADI:0.1mg/kg体重(1995年),资料来源于GB 2763-2005。 4

农药登记毒理学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1 范围 GB/T 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毒物动力学toxicokinetics 研究化学物质在体内量变规律的科学。它从速度论的观点出发,研究化学物质在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排泄过程中随时间发生的量变规律,用数学模式系统地分析和阐明化学物质在体内的位置、数量与时间的关系,探讨这种动力学过程与毒作用强度和时间的关系。 3.2 速度rate 机体或机体某部位在单位时间内转运或消除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变化,用dx/dt表示。对恒速过程,可用平均速度△x/△t表示。单位是mg·h-1或μg·min-1。 3.3 速率常数rate constant 机体或机体某部位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与该部位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比值,即(dx/dt)/X。单位是时间的倒数h-1或min-1。 3.4 零级速度过程zero order rate process 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与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零次方成正比,即(dx/dt)=KX0。因为X0=1,所以(dx/dt)=K,即零级速度过程就是恒速过程,与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无关,可用速度来衡量。 3.5 一级速度过程first order rate process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报告编写格式要求

1. 试验声明 本试验是按照《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准则》(NY/T788-2004)的规定,由我单位完成,报告内容是对原始试验数据真实准确的反映,试验行为和试验记录符合《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试验结果仅对委托方提供的封样号为××××××的试验样品负责。 参加试验人员:×××、×××、×××、××× 报告编写人:(签字)年月日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单位签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2. 委托单位及样品信息 委托单位:××××××××××××× 试验样品名称:50%伊克马威?汉倍磷可湿性粉剂 封样号:×××××××× 产品信息:关于产品开发、登记、使用等方面的信息摘要或综述,施药背景调查和试验样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3. 实验进度安排及说明 为确保伊克马威和汉倍磷的安全使用,评价其在辣椒上的消解趋势、残留水平以及对环境的污染情况,受×××××××××有限公司委托,经农业部农药所审批,××××-××××年由××××××××承担了50%伊克马威?汉倍磷WP在辣椒上的残留动态及最终残留水平的两年三地残留试验,实验地点分别是陕西省汉中市×××乡、四川省巴中市×××乡、湖南省长沙市×××镇,具体进度安排见试验实施方案。

4. 有效成分简介 4.1 伊克马威 中文通用名:伊克马威 英文通用名: 化学名称: 化学结构式: 化学分子式: 分子量: 理化性质:应包括外观、熔点、闪点、相对密度或比重、蒸气压、溶解度、水及有机溶剂、辛醇-水分配系数(Kow)、酸(碱)稳定性、光和热稳定性等。4.2 汉倍磷 中文通用名:汉倍磷 英文通用名: 化学名称: 化学结构式: 化学分子式: 分子量: 理化性质:应包括外观、熔点、闪点、相对密度或比重、蒸气压、溶解度、水及有机溶剂、辛醇-水分配系数(Kow)、酸(碱)稳定性、光和热稳定性等。 5. 田间试验 5.1 试验时间: 试验时间应该具体到日期。 5.2 试验地点: 试验地点应该具体到乡镇级。 5.3 试验农药: 样品的组成、含量(混剂应分别标明)和剂型等信息 5.4 试验作物: 具体到每一个试验的品种,作物名称应该遵照农业部公告的《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的作物分类》的规定。 5.5 试验方法

农药残留分析复习题

名词解释: 1.农药残留:是指由于农药的应用而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亲体及其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代谢转化产物和反应物等所有衍生物的总称。 2.初始残留量:在农药施用结束或暴露停止时发生的农药残留程度称为初始残留量。 3.残留半衰期:即农药初始残留量至降解一半所需的时间来表示。 4.农药残留毒性:因摄入或长时间重复暴露农药残留而对人、畜以及有益生物产生急性中毒或慢性毒害。 5.最大残留限量:最大残留限量是指农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法定最大允许量,其单位是mg/kg。 6.提取:指通过溶解、吸着或挥发等方式将样品中的残留农药分离出来的操作步骤,也常称为萃取。 7.超临界流体的定义:物质处于其临界温度和临界压力以上状态时,向该状态气体加压,气体不会液化,只是密度增大,具有类似液态性质,同时,还保留气体性能,这种状态的流体称为超临界流体。 8.净化:是指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除去提取物中对测定有干扰作用的杂质的过程。 9.标准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确定了的特性值,用以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 质。 10.有证标准物质: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标准物质一般分为两级: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 11.农药纯品:是指目前对农药提纯和鉴定技术最高水平所能达到的条件下,纯化出的能够真正反映农药化合物本身特性的高纯度物质。 12.吸附容量:指单位质量吸附剂所能吸附有机化合物的总质量。 13.穿透体积:指在固相提取时化合物随样品溶液的加入而不被自行洗脱下来所能流过的最大液样体积。 14.分配系数K:分配系数是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组分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之间分配达到平衡时的浓度之比值。 15.分配比k:分配比又称容量因子,指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组分在两相间分配达平衡时,固定相和流动相中的组分的质量比。 16.检测限:检测器能产生2倍于噪声的信号时,组分随载气进入检测器的量为检测器的检测限。 17.全扫描离子检测:对在离子源室产生的在记录槛值以上的离子检测的一种方式。适用于定性分析 18.选择离子检测:选择离子检测技术是对混合物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常用方法。选择能够表征该成分的一个或几个质谱峰进行检测。这种方法的灵敏度高于常规方法,相当于气相色谱的选择性检测器,多用于痕量成分的测定 19.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的原理:在测定过程中,样品提取液中的农药与已知数量的酶联剂竞争有限数量的抗体吸附位点。 20.抗体:动物机体某些活性细胞在某些物质(抗原)刺激下产生,并能与这些物质特异性结合的一类活性物质。 21.生物传感器:指由一种生物敏感部件与转换器紧密配合,对特定种类物质或生物活性物质具有选择性和可逆响应的分析装置。 22.每日允许摄入量:是根据对一种化合物已有数据的评价,消费者一生之中每天摄入这种化合物不会对身体健廉造成可见风险的量。 23.再残留限量:是指一些残留持久性农药过去曾经在农业上使用,现已禁用,但已构成了对环境的污染。来自环境中累积的这些持久性农药残留物,再次造成对农产品的污染,在农产品和饲料中形成的残留。 24.活体生物测定法:利用指示动、植物来测定基质中农药残留量的方法。 25.风险性评价的构成:危害鉴定、剂量一反应评价、人群暴露评价、风险性特征 填空: 1.农药残留分析方法:单残留方法和多残留方法。 2.多残留方法:选择性多残留方法和多类多残留方法。 3.农药残留的分类(根据使用有机溶剂和常规提取方法能否从基质中提取出来):可提取残留和不可提取残留。 4.不可提取残留:结合残留和轭合残留。 5.农药残留的来源:直接来源、间接来源 6.气相色谱法的特点:分析速度快、分离效率高、灵敏度高、选择性高、适用范围广。 7.残留农药常用的提取方法:溶剂提取法、固相提取法及强制挥发提取法 8.高效液相色谱法的特点:高效、高速、高灵敏度、高度自动化。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附件: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是为评价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而进行的试验(详见附件1)。 第三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委托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具备A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全部试验,具备B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第一、二部分试验,具备C级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担附件1中第一部分试验。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试验机构可以自愿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得到独立法人的授权,具备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工作条件的科研和教学等单位。 (二)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的实验室应符合《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NY/T 718)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技术人员应熟悉《农

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GB 15670)。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单位概况和实验室基本情况; (二)实验设施; (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主要试验人员情况,包括职称、学历、专业、培训情况、工作能力和简历等; (四)动物使用和动物实验室合格证书; (五)相关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情况; (六)近五年相关工作总结和典型试验报告; (七)管理制度及其它参考资料; (八)自身诚信情况申明。 第六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初审。对资料齐全的,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对资料不全或不具备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考核 第七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聘请相关领域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建立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专家库。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考核领域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与被考核机构有利害关系的考核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技术考核按照组织机构、人员、设施、仪器设备和试验系统、质量管理、试验工作等内容分为若干单项,分项打分。考核合

最新食品毒理学试题答案

四、简答题 1、毒物是怎样被排泄出体外的? 答:毒物及其代谢产物从机体排出的主要途径是经肾脏随尿排出和经肝、胆通过肠道随粪排出。其次,可随各种分泌液如汗液、乳汁和唾液排出。 2、影响毒物毒性的环境因素有哪些? 答:(1)、气温、气湿和气压 (2)、季节和昼夜节律 (3)、生物节律即生物钟是生命进化过程中长期历史形成的基本特征,包括季节和昼夜节律。 (4)、动物笼的形式、每笼装的动物数、垫笼的草和其它因素也能影响某些化学物质的毒性。 (5)、毒物的联合作用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外来化合物对机体的交互作用。 3、急性毒性的实验目的是什么? 答:(1)、确定受试物使一种或几种实验动物死亡的剂量水平,即定出LD50,以初步估计该化学物对人类毒害的危险性。 (2)、阐明一种化学物的相对毒性、作用方式和特殊毒性表现,找出其剂量—效应和剂 量—反应关系。 (3)、确定机体在环境中接触的受试物侵入机体的途径,研究受试物在机体内的生物转 化过程及动力学变化。 (4)、研究受试物急性中毒的预防和急救治疗措施。

4、如何对慢性毒性实验的结果进行评价? 答:(1)、慢性毒性试验所得的最大无作用剂量(以mg/kg体重计)小于或等于人群的可能摄入量的50倍者,表示毒性较强,应予以放弃。 (2)、在50~100倍之间者,需相关专家共同评议。 (3)、大于或等于100倍者,则可考虑允许使用于食品,并制定卫生标准。 (4)、慢性阈剂量和最大无作用剂量越小,卫生标准要求越严格。 5、食品中的植物性毒素主要有哪些? 答:(1)致甲状腺肿物(2)生氰糖苷 (3)蚕豆病毒素和山黧豆(4)外源凝集素和过敏原 (5)消化酶抑制剂(6)生物碱糖苷 (7)血管活性胺(8)天然诱变剂 6、简述生物转化的毒理学意义。 答:化学物生物转化是一个连续的动态变化过程,同时具有两重性,既具有减毒灭活作用(2分)又具有增毒和代谢活化作用。一种化学物对机体损害作用可能是化学物本身,更主要的是其活性中间产物或其代谢产物(1分),由于代谢转化连续性、系统性、复杂性,因此评价其毒理作用时必须了解其代谢过程、代谢产物,才能全面评价化学物的毒作用,否则仅在某一时点、仅对化学物本身去研究和评价其毒作用,就可能得出错误或片面的结论(1分) 五、综合题 1、安全性评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答:(1) 实验设计的科学性 化学物质安全性评价将毒理学知识应用于卫生科学,是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因此不能以模式化对待,必须根据受试化学物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的相关资料,讲求实效地进行科学的实验设计。 (2) 试验方法的标准化

农药残留与分析考试复习题

农药残留复习题 1.农药残留:是指由于农药的应用而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亲 体及其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代谢转化产物和反应物等所有衍生物的总称。 2.初始残留量:在农药施用结束或暴露停止时发生的农药残留程度称为初始残 留量。 3.残留半衰期:即农药初始残留量至降解一半所需的时间来表示。 4.农药残留毒性:因摄入或长时间重复暴露农药残留而对人、畜以及有益生物 产生急性中毒或慢性毒害。 5.最大残留限量:最大残留限量是指农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法定最大允许量, 其单位是mg/kg。 6.提取:指通过溶解、吸着或挥发等方式将样品中的残留农药分离出来的操作 步骤,也常称为萃取。 7.超临界流体的定义:物质处于其临界温度和临界压力以上状态时,向该状态 气体加压,气体不会液化,只是密度增大,具有类似液态性质,同时,还保留 气体性能,这种状态的流体称为超临界流体。 8.净化:是指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除去提取物中对测定有干扰作用的杂质 的过程。 9.标准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确定了的特性值,用以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10.有证标准物质: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标准物质一般分为两级: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 11.农药纯品:是指目前对农药提纯和鉴定技术最高水平所能达到的条件下,纯化出的能够真正反映农药化合物本身特性的高纯度物质。 12.吸附容量:指单位质量吸附剂所能吸附有机化合物的总质量。 13.穿透体积:指在固相提取时化合物随样品溶液的加入而不被自行洗脱下来所能流过的最大液样体积。 14.分配系数K:分配系数是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组分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之间分 配达到平衡时的浓度之比值。 15.分配比k:分配比又称容量因子,指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组分在两相间分 配达平衡时,固定相和流动相中的组分的质量比。 16.检测限:检测器能产生2倍于噪声的信号时,组分随载气进入检测器的量为检测器的检测限。

食品毒理学课程教学大纲食安

《食品毒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 课程类别:专业主干开课单位:生命科学学院 总学时:56其中(理论学时:32;实践学时:24)学分:3.5 适用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开课学期:5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要求 食品毒理学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一门专业主干课程,其主要任务是阐明环境中有害因素对机体损伤作用的一般规律、作用机理及评价和管理损害作用的方法。食品毒理学的教学目的是通过理论课教学、实验课操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掌握毒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真正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生产实践。 二、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本课程作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一门专业主干课程,主要研究内容为食品中化学性毒物的来源、毒作用机制及危害预防等内容,并对其引起的毒性作用进行评价,与《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化学》、《食品安全与卫生学》、《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免疫学》知识互通、互为支撑。 三、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 第一章绪论(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食品毒理学发展趋势,理解食品毒理学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掌握食品毒理学定义、研究对象、研究任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2.本章重点食品毒理学定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难点为食品毒理学研究方法。 3.本章教学方法(讲授式、讨论式、案例式、互动式) 教学内容 第一节食品毒理学概述 第二节食品毒理学研究任务、内容和方法 一、任务

二、研究内容 三、食品毒理学研究方法 第三节食品毒理学和食品安全性 第四节食品毒理学发展及展望 第二章食品毒理学基础(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理解食品毒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常用俗语,掌握食品毒理学的基础知识。 2.本章重点毒物概念、毒性、毒性作用及分类、生物学标志、剂量、剂量-反应关系、联合度作用、毒性参数和安全限值,难点为剂量-反应关系及据此判断化学物毒性大小。 3.本章教学方法(讲授式、讨论式、互动式) 教学内容 第一节毒性和毒性作用 一、毒物 二、毒性、毒性作用及分类 三、毒作用生物学标志 第二节剂量与剂量-反应关系 一、剂量 二、效应、反应和剂量-反应关系 第三节联合作用 一、联合毒作用分类 第四节毒性参数和安全限制 一、毒性参数 二、安全限值 第三章食品中化学物资在体内的生物转运和生物转化(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生物膜的基本功能、外源化合物在体内通过生物膜的方式及食品中化学毒物的来源,理解影响外源化学物在体内生物转运和生物转化的因素及意义,熟悉和掌握生物转运的基本概念及其毒理学意义,外源化学物在机体内生物转运的过程及各种转运方式的特点,生物转化的概念,I相反应、II相反应的概念、类型。 2.本章重点为生物转运的基本概念及其毒理学意义,外源化学物在机体内生物转运的

食品毒理学总结

一、名词解释 1、原癌基因:调控细胞生长和增殖的正常细胞基因,突变后转化称为致癌的癌基因。 2、化学致癌:由外源化学物引起正常细胞发生恶性转化并发展成肿瘤的过程。 3、生殖毒性:外源化学物对雄性和雌性生殖功能或能力以及对后代产生的不良效应。 4、性腺毒性:外源性化学物质对性腺的损害作用 5、食品毒理学:是研究食品中外源性化学物的性质、来源与形成以及它们的不良作用与可能的有益作用和机制,并确定这些物质的安全限量和评定食品安全性的一门科学。 6、毒物: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生物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化学作用并导致生物体器官组织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害性变化的化学物质。 7、毒性:外源性化学物质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内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包括一般性的损害、正在发育胎儿的损害(致畸胎)、遗传密码改变(致突变)、引发癌症(致癌性)的能力等。 8、生物转运:化学毒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过程称为生物转运。 9、生物转化:指外源化学物在机体内经过多种酶催化的代谢转化。

10、被动转运:外源性化学物质在体内由高浓度想低浓度自动转运的过程。 11、主动转运:在载体和ATP的参与下,外源性化学物质体被有选择行的被运输的过程 12、首过效应(first pass effect):未被代谢的化学物原形和代谢产物,不经体循环就被肝脏代谢和排泄的现象。 13、血脑屏障:指脑毛细血管壁与神经胶质细胞形成的血浆与脑细胞之间的屏障和由脉络丛形成的血浆和脑脊液之间的屏障。 14、胎盘屏障:由位于母体血液循环系统和胚胎之间的几层细胞构成,是胎儿胎盘与母体胎盘之间的屏障。 15、生物半衰期:进入机体的外来化学物由体内消除一半所需的时间称为生物半衰期。 16、肠肝循环:化学毒物及其代谢物由胆汁进入肠道。一部分可以随粪便排出,一部分由于肠液或者细菌的酶催化,增加其脂溶性而被肠道重吸收,重新返回肝脏,形成肝肠循环。 17、绝对致死量或浓度:指能引起一群机体全部死亡的最低剂量(浓度)。 18、半数致死量或浓度:在急性毒性实验中能引起一群个体50%死亡所需的剂量(浓度),也称致死中量。 19、最小致死剂量或浓度(MLD,LD01):指一组受试实验动物中,通过实验和观察仅引起个别动物死亡的最小剂量或浓度。

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及具体步骤

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及具体步骤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农药登记、制定农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 )标准以及制定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 有关规定均以充分的残留资料为科学依据。规范化的残留试验是取得完整、可靠的残留评价 资料的保证。为确保残留试验设计科学、合理,数据完整、可靠,特制定本准则。 农药残留试验包括田间试验(或模拟试验)和农药残留量检测两部分。 一、农药残留田间试验 (一)试验设计原则和要求 科学的田间试验设计是提供足够数量和具有充分代表性残留检测样本的基础。田间试验设计 包括农药在植物体(农作物)内和环境(土壤、水)中消解规律、各施药因子与最终残留量水平相关性试验。它是根据某种农药产品防治某种农作物病、虫、草害的施药需要,再按残 留试验原则和要求而设计的试验,而防治对象存在与否,并不影响试验方案的实施。 1供试农药 对每种农药剂型(产品)都要做残留试验。试验前应了解该农药产品的有关资料,如有效成分、剂型、含量、理化性质、毒性,并记录农药产品标签中农药通用名称(中、英文)、适用作物、防治对象、作用特点、施药量(或浓度)施药次数、施药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以及生产厂家(公司)、产品批号等,必要时还应对农药产品实际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检测。 2、供试作物 原则上应在每种作物上都做残留试验,由于作物种类繁多,若对每种作物都做残留试验,则工作量太大,而且也没必要。因此,一种剂型用于多种作物的农药产品,可在每类作物中选 择1-2种作物进行试验。试验前应了解该作物的品种名称、生育期和栽培、管理等有关情况, 作物分类如下: 稻类:水稻、旱稻等; 麦类:小麦、大麦、燕麦等; 杂谷类:玉米、高粱、谷子等; 薯类:甘薯、木薯等; 叶菜类:白菜、甘蓝、小油菜(青菜)、菠菜、韭菜等; 果菜类:黄瓜、西红柿、茄子、青椒等; 豆菜类:扁豆、豇豆、豌豆、蚕豆、荷兰豆等; 块茎菜类:马铃薯(土豆)、萬苣、芥菜等; 块根类菜:萝卜、胡萝卜、山药等; 瓜菜类:冬瓜、南瓜(倭瓜)、节瓜、丝瓜、西葫芦等; 鳞茎类菜:大葱、洋葱、蒜、百合等; 梨果类水果:苹果、梨、桃等; 柑桔类水果:桔子、柚子、柑子、橙子、柠檬等; 瓜类水果:西瓜、甜瓜、黄金瓜、白兰瓜、哈密瓜等; 小粒水果类:李子、樱桃、杏、枣、杨梅等; 坚果类:核桃、胡桃、板栗、棒子等; 其它各为一类,如棉花、大豆、花生、油菜、芝麻、向日葵、甜菜、甘蔗、亚麻、烟草、茶叶、香蕉、菠萝、芒果、木瓜、荔枝、龙眼、枇杷、葡萄、草莓、猕猴桃、柿子、可可、咖啡、啤酒花、蘑菇、芦荀、花椰菜(菜花)、牧草等。 中草药:可参照以上作物视情况而定。 3、试验点 应在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栽培方式、土壤类型等差异较大的代表性作物产区选择两个以上试验点,

农药残留分析潘灿平老师考试重点

1农药登记的定义、目的、农药生产者在登记中的主要责任、建立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基本资料要求 定义是指在政府部门对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的评审和批准的过程。 目的就是确保农药根据登记批准的标签正确使用能够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 生产者的主要责任首先是要使其产品能达到政府部门的要求,从而保护公众的利益。生产者必须有充足的科学实验资料来满足药效和安全评价的要求。 资料农药的理化性质、作物及动物体内的代谢、化合物毒性试验(急性、慢性、亚慢性等) 储藏稳定性试验、良好农业规范(GAPs)监控下的试验、食品加工研究 5中国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物理化学性质举例(外观(颜色、物态等)、气味、酸/碱度或pH值范围、熔点、沸点、溶解度、密度、辛醇/水分配系数、蒸气压、稳定性(对光、热、酸、碱)、水解、爆炸性、闪点、燃点、氧化性、腐蚀性、比旋光度(对有旋光性的样品))、产品质量控制项目指标确定的意义(是满足其对用途适应性的要求、标准。在企业内是生产活动的主要依据,在企业外则是表示产品质量的水平和尺度,是用户验收、贸易洽谈和质量仲裁等的技术依据。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产品化学资料的结构(要求原药按有效成分

的识别、有效成分的物化性质、原药的理化性质、控制项目及其指标、检测方法及方法确认、控制项目及其指标确定的说明、原药5批次全组分分析报告、产品质量检测和方法验证报告、生产工艺、包装、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安全警示、验收期等共10部分。)、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或称作“规范残留田间试验”)的内容(农药残留田间试验应该在监控条件下进行(Supervised Residue Trial),是在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 )和良好实验室规范(GLP)条件下,为获取推荐使用的农药在可食用(或饲用)初级农产品和土壤中可能的最高残留量,以及这些农药在农产品、土壤(或水)中的消解动态而进行的试验)(FAO 对监控田间残留试验的定义为,用于评估最大残留水平的监控试验是一项科学研究,在研究中农药在作物上的施药是按照特定的反映生产实际的条件,即是根据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 )进行的残留田间试验,良好农业生产规范是由官方推荐的或由国家认可的、有效防治有害生物的实际条件下,农药的安全使用并使其残留量达到最低水平,是在考虑对一般人群和职业人群的健康、环境安全等情况下推荐的。JMPR承认各国农药登记使用的按GAP 进行的监控田间残留试验及其数据,但为了比较田间试验中农药的使用模式,在提交的报告中应该将有关剂型、使用剂量、喷洒浓度、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等资料列出。) 6确定残留物定义需要的基本资料、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残留定义的资料:农药及其衍生物、如转化物代谢物反映副产物以

农药登记毒理学细菌回复突变

农药登记毒理学细菌回复突变 1 范围 GB/T 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回复突变试验reverse mutation test 利用一组鼠伤寒沙门氏菌和/或大肠杆菌检测引起细菌碱基置换或移码突变的化学物质所诱发的需要某种氨基酸的菌株(分别为组氨酸或色氨酸)成为不需要外源性供应氨基酸的菌株的突变,即是由营养缺陷型回变到野生型。 2.2 碱基置换型致突变物base pair substitution mutagens 引起DNA分子中一个或多个碱基对置换的物质。在回复突变试验,此改变可能发生在细菌基因组的原突变部位或另一个部位。 2.3 移码型致突变物frameshift mutagens 引起DNA分子增加或丢失一个或多个碱基对的物质。 3 试验目的 检测受试物的诱变性,预测其遗传危害和潜在致癌作用的可能性。 4 试验概述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利用鼠伤寒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来检测点突变,涉及DNA的一个或几个碱基对的置换、插入或缺失。原理是通过观察试验菌株在缺乏所需要氨基酸的培养基上的生长情况,检测试验菌株是否恢复合成必需氨基酸的能力,评价受试物诱发突变的能力。 5 培养基和试剂 注:培养基成分或试剂至少应是化学纯,无诱变性。避免重复高温处理,选择适当保存温度和期限,如肉汤保存于4℃不超过6个月,其他详见下述各培养基及溶液说明。

5.1 营养肉汤培养基 牛肉浸膏 5 g 氯化钠 5 g 胰胨10 g 磷酸氢二钾(K2HPO4·3H2O) 2.6 g 加蒸馏水至1000 mL 加热溶解,调节pH至7.4,分装后0.103 Mpa,20 min灭菌,保存期不超过6个月。 5.2 营养肉汤琼脂培养基 琼脂粉 1.5 g 加营养肉汤培养基至100 mL 加热溶解,调节pH至7.4,0.103 Mpa,20 min灭菌。 5.3 底层培养基(即最低营养培养基) 5.3.1 Vogel-Bonner(V-B)培养基 柠檬酸(C6H8O7·H2O) 2.0 g 磷酸氢二钾(K2HPO4)10.0 g 磷酸氢铵钠(NaNH4HPO4·4H2O) 3.5 g 硫酸镁(MgSO4·7H2O)0.2 g 加蒸馏水至200 mL 逐个将化学物在少量蒸馏水中单独溶解后,硫酸镁水溶液在最后缓慢加入,加蒸馏水至200 mL。 0.103 MPa,20 min灭菌,4℃保存备用。 5.3.2 20%葡萄糖溶液 葡萄糖20.0 g 加蒸馏水至100 mL,0.055 MPa,20 min灭菌。 5.3.3 1.5%底层琼脂培养基 琼脂粉15 g 加蒸馏水至700 mL V-B培养基200 mL 20%葡萄糖溶液100 mL 配制:首先将前两种成分于0.103 MPa下高压灭菌20 min后,再加入后两种成分,充分混匀倒底层平板。按每皿25 mL(相对于90 mm平皿)制备平板,冷凝固化后倒置于37℃培养箱中24 h,备用。 5.4 顶层培养基 5.4.1 顶层琼脂 琼脂粉 3.0 g 氯化钠 2.5 g 加蒸馏水至500 mL 0.103 MPa,20 min高压灭菌。 5.4.2 0.5 mmol/L组氨酸-生物素溶液

农药残留分析复习题(2012.7.1)

第一章绪论 1.农药残留的定义 农药残留(pesticide residues)是指由于农药的应用而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亲体及其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代谢转化产物和反应物等所有衍生物的总称。凡具有毒理学意义的这些农药杂质和降解产物不仅包含在农药残留的定义中,同样也包含在农药残留分析和管理的范畴内。 2.农药残留的分类 农药残留根据使用有机溶剂和常规提取方法能否从基质中提取出来,分为可提取残留(extractable residues)和不可提取残留(unextractable residues)。可提取残留是农药残留分析的对象。不可提取残留又分为结合残留(bound residues)和轭合残留(conjugated residues)。 3.农药残留的来源:直接来源、间接来源 4.初始残留量:在农药施用结束或暴露(包括转移)停止时发生的农药残留程度称为初始残留量。 残留半衰期:即农药初始残留量至降解一半所需的时间来表示。 5.农药残留毒性:因摄入或长时间重复暴露农药残留而对人、畜以及有益生物产生急性中毒或慢性毒害,称农药残留毒性(pesticide residual toxicity)。 6.构成突出残留毒性的农药:高毒农药;化学性质稳定、难以生物降解、脂溶性强、容易在生物体富集的农药;农药亲体或其杂质或代谢物具有三致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 7. 最大残留限量(MRLs,maximum residue limits)。最大残留限量是指农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法定最大允许量,其单位是mg/kg。 8. 农药残留分析的目的和特点 农药残留分析是应用现代分析技术对残存于各种食品、环境介质中微量、痕量以至超痕量水平的农药进行的定性、定量测定。 主要作用和目的:①研究农药施用后在农作物或环境介质中的代谢、降解和转归,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以满足政府管理机构对农药注册以及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管理的需要;②检测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残留的种类和水平,以确定其质量和安全性,并作为食品和饲料在国际国内贸易中品质评价和判断的标准和依据,满足政府管理机构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的需要;③检测环境介质(水、空气、土壤)和生态系生物构成的农药残留种类和水平,以了解环境质量和评价生态系统的安全性,满足环境监测与保护的管理的需要。 农药残留分析是分析化学中最复杂的领域,其原因是以下几个特点所致:①残留分析需分离和测定的物质是在ng(10-9g)、pg(10-12g)甚至fg(10-15g)水平,一次成功的分析需要有对许多参数的正确理解。例如提取和净化方法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残留分析人员对操作条件的正确选择和结合。②样品使用农药历史的未知性和样品种类的多样性,造成了分析过程的复杂性。③农药品种的不断增多,对农药多残留分析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技术适应性要求。 9.农药残留分析方法:①单残留方法(SRM,single residue methods),定量测定样品中一种农药(包括其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或降解产物)残留的方法。这类方法在农药登记注册的残留试验、制定最大农药残留限量(MRL)或在其他特定目的的农药管理和研究中经常应用;②多残留方法(MRM,multiresidue methods),根据分析农药残留的种类不同,可分为选择性多残留方法和多类多残留方法。前者分析同一类的多种农药残留,后者一次分析多类多种农药残留。多残留方法经常用于管理和研究机构对未知用药历史的样品进行农药残留的检测分析,以对农产品、食品或环境介质的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和判断。 10.农药残留分析程序:一般包括样品采集、样品预处理、样品制备以及分析测定等程序。但农药残留分析的操作程序因试验目的而不同。以研究农药安全性为目的,则操作程序包括:田间试验设计—采样—样品前处理—检测—报告;以研究食品安全性为目的,操作程序则包括:样品初筛—采样—样品前处理—检测—报告。 11. 新有效成分农药正式登记时,对残留分析资料的要求: 残留资料是在中国2个以上自然条件或耕作制度不同的省级行政地区、2年以上的田间残留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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