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
下限指标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2-5-8 11:15:55 阅读次数:11874)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
处
苏工价〔2012〕5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
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构:
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原市建设局苏建设规〔2009〕4号文)和补充规定(市住建局苏住建规〔2012〕7号文),结合市场变化情况,现对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
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整后的各专业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详见附表一。
二、调整后的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详见附表二。
三、本文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
指标,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2012年5月8日附表一:各专业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
注:各专业招标控制价为标底价乘上表系数(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
整)。
附表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