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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发2004 78号

关于加强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发2004 78号
关于加强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发2004 78号

关于加强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管

理严格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发[2004]78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市直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企业执行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及规范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1号)精神,决定对全市企业执行特殊工种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核定,并对核定后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实行统一登记和备案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原执行国家规定行业特殊工种的企业,从即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继续列入执行特殊工种岗位范围的申请,并以文本信息和电子信息两种形式报送《企业执行特殊工种范围申请表》(见附件1)。

区、市、县属企业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市属以上企业,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二、企业经改进工艺或提升生产手段、使用新技术及新设备等,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后,现已不符合原执行规定标准的特殊工种(如原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为主已改变为机械或自动化生产为主的工种),不再列入特殊工种的执行范围。

三、与其他行业企业已明确的特殊工种具有相同生产方式方法、生产作业条件等标准的工种,除国家已有规定列入可参照其执行特殊工种范围外,其他一律不得参照执行。

四、原未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的企业和新建企业,此次均不得列入执行特殊工种的范围;原已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的企业,因改制等原因在原生产基地新组建成立的企业并生产原执行特殊工种范围的产品,可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但工种岗位不得新增或扩大。

五、原属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因企业停产、半停产期间未从事生产作业(如下岗、离岗休养期间),虽发放

了生活费和继续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也不得记入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作年限。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对各行业特殊工种范围规定,对提交继续执行特殊工种的企业进行核准,并下达企业执行特殊工种核定通知书。

七、经核定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的企业,2005年6月30日前要认真组织填写《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见附件2),并以文本信息和电子信息两种形式同时报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由企业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其存入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数据库。

八、对2004年9月30日前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因档案中对特殊工种岗位记录不清楚或无法确认的,在填报《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时,企业要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文本(上岗协议)、历年岗位工资原始分配表、岗位保健津贴标准原始发放表等史实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未能提供确实可靠资料的,不能认定其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

九、从2005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将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在岗作业情况如实在《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上做好记载,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年度审核,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填报增减变化表,以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时调整信息数据库记录。

十、军队三军装备部直属企业列入特殊工种执行范围的工种目录,分别由各装备部按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十一、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申报退休时,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据《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并对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信息库所存信息核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对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特殊工种认定通知书》,经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表》准予办理退休。

市属企业,由单位或档案委托管理机构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职工本人身份证、职工档案、《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和《公示认定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特殊工种退休资格。

县、市、区属企业,由单位或档案委托管理机构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职工本人身份证、职工档案和《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特殊工种认定通知书》,经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集中提交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特殊工种退

休资格,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表》,准予办理退休。

十二、对2004年12月31日前曾在原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岗位作业的失业人员申报退休的,由其档案委托管理机构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职工本人身份证、职工档案或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作业的原始相关材料按上述

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今后,企业与曾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作业的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将其《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装入本人档案。

十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有特殊工种岗位的企业,未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和未填写《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的,不得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核定企业执行所在行业的特殊工种种类目录,对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是强化养老保险管理,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客观需要,是一项政策性强、操作复杂的重要工作。各企业单位要认真负责,主动配合,支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抓好特殊工种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政策,依法行政,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企业执行特殊工种范围申请表》

2、《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特殊工种退休规定

楚天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邓龙通讯员廖潘腾子刘小俐)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具体规定了15种将被问责的行为。《办法》出台后,我省对公务员的问责有章可循,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职责行为,保证其正确行使权力。《办法》共五章32条,具体规定了15种将被问责的行为。问责形式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从给予批评教育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不等。其中,一年内问责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公务员,将从重问责。 五种未完全履行职责情形 (一)对依法依规或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二)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应付或者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三)因工作质量不高或者服务态度不佳等原因,被服务对象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四)经评议或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五)未完全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根据情节轻重问责方式分为以下十种 (一)批评教育;(二)诫勉谈话;(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通报批评;(五)责令公开道歉;(六)调离现工作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十)免职。 五种不履行职责情形 (一)对依法依规或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推诿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三)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的;(四)违反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五)不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种不当履行职责情形 (一)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的;(二)不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三)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让当事人逃避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四)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向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的;(五)不当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张阳 12:08:18 解读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 日期:2009-06-29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近来,有部分参保人员咨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现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解读如下: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及办理流程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及办理流程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 【承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事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即可。具体办理手续依据各地方实际情况执行。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同时符合) 1、从事工种符合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目录; 2、从事特殊工种达到法定年限;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 三、特殊工种退休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人事档案; 4、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 5、其它所需资料。 四、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XX县(区)社保局:(或:XX厂劳资科:) 我叫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为XX厂工人,连续工龄已达X 年。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本人在塑料制品车间担任一线操作工X年。由于较长时间接触有害气体和物质,对本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种给予照顾的规定,特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08年X月X日【详细】 ○办理退休的手续 1 、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 2 )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 3 )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5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6 ) 2 寸照片一张。 2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 1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 2 )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3 、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 1 )劳动鉴定书面申请; ( 2 )与病情有关的详细病历资料,包括:住院、门诊病历、x 光片或ct 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 ( 3 )一寸照片三张,劳动鉴定费及服务费200 元(代收)。

4 、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后,本人到社保部清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开出清算单,档案管理中心依据清算单计算退休金。...[详细] ○失业可否办退休 我1970年参加工作,当时是在一家大型国企。1983年,单位安排我从事经审批认可的有毒有害特殊工种,这一干就是10年。1993年底,经过我本人申请,领导考虑我的身体状况,同意将我调到销售科工作。 1997年,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我一个亲戚办企业要我去帮忙,于是我就和单位“买断”了工龄。可好景不长,去年初,亲戚的企业开始不景气,我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只能另谋职业了。像我这样的年龄工作很难找,我只好办了失业登记,开始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详细] ○特殊工种退休有关规定 一、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职工需符合一下条件: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4、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大货、大客司机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5年。 二、工种退休的,必须本人档案有...[详细] ○特殊工种退休的手续 1 、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 2 )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 3 )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5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6 ) 2 寸照片一张。 2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详细]

关于严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

关于严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 1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工作的管理,规范企业及职工办理退休行为,保持退休政策的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缩小养老保险金收支矛盾。现就我县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且符合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特繁满10年、高温高空满9年、有毒有害满8年)的职工,可以从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与正常退休年龄之间的任何一年办理提前退休。并非绝对比正常退休提前5年。 二、要严格对档案及特殊工种的审核。对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一律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对档案记载不清、有涂改现象和特殊工种年限*网站:*知音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同时要对特殊工种范围进行严格审核,对国家没有列入特殊工种范围的工种不得按特殊工种呈报提前退休。

三、对因转产、工作调动、企业改制等原因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是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县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但不再增发月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 四、对生产经营正常,职工按时发放工资且有缴费能力而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单位,暂停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防止谁退休给谁缴费的现象,关闭、停产的特困企业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将应退休人员所欠保险费补缴后方可办理。 五、今后各单位办理职工退休,要由劳资人员办理,对退休审批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清楚、全面,对个人携带档案及退休审批表填写不清、不全的,一律不予审批。 1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范文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范文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范例 xx县(区)社保局: 我叫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为xx厂工人,连续工龄已达x年。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本人在塑料制品车间担任一线操作工x年。由于较长时间接触有害气体和物质,对本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种给予照顾的规定,特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

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 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XX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XX 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因工作需要,可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对象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 一、返聘原则 1、按需返聘原则。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严格控制,不进行人员返聘。 2、岗位管理原则。坚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控制、岗位管理原则,返聘科室人数未达到医院制定的编制数,方可返聘退休人员。返聘岗位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或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返聘条件 1、返聘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等条件。 2、返聘人员本人自愿,并向单位提交申请。 3、返聘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全日制工作。 4、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 5、未在院外其他单位兼职。 三、返聘人员管理 1、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与在院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未经医院审批同意,不得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3、返聘人员由返聘科室按在职人员管理,需完成本科室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工作量,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4、返聘人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聘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重新报批同意后可以续聘。 5、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 6、返聘人员违反医院关规定的,医院有权解聘。 四、返聘人员待遇 1、返聘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退休工资。 2、医院按返聘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发放返聘工资:中级职称2000元/月,副高级职称2500元/月,正高级职称3000元/月。 3、返聘人员返聘期间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 4、其他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及待遇【新版】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及待遇 【导读】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从事特殊工种行业的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因为退休养老金是按年限来算的,所以提前退休在待遇上肯定比正常退休要低点。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怎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 (二)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参保人员档案,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清、不全的,还需提供确能证明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相关原始材料; 3、《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核准表》; 4、《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核准表》; 5、《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2、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4、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5、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6、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种须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2、男年龄满55周岁、女年龄满45周岁; 3、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3、《职工劳动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4、如档案材料中未包含如下资料的,必须补充提供: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类等,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有效原始资料; 5、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 四、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五、办理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 (二)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四)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五)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 (六)劳动保障部有关各行业工种目录;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养【2003】1号)。 六、办理程序 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前3个月,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在职职工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2、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3、市属单位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区属单位由区劳动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无档案管理权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向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提出申办申请,并由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4、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

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1 目地与适用范围 1、1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担任中高层管理岗位人员的技术专长与管理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管理。 2 参考文件《员工退休解聘试行办法》《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九州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3 术语 3、1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原担任中高层管理岗位人员的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总部 4、1、1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向子公司推广实施; 4、1、2 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4、1、3 负责集团各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1、4 负责组织集团各公司拟返聘的人员进行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1、5 负责组织集团各公司拟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对体检结果负责; 4、1、6 负责组织集团各公司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1、7 监控集团各公司退休返聘工作。 4、2 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 4、2、1 根据集团退休返聘相政策,完成所在公司退休返聘工作; 4、2、2 负责所在公司拟返聘人员资料的申报工作; 4、2、3 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对所在公司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负责; 4、2、4 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组织所在公司拟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对体检结果负责; 4、2、5 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完成所在公司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6 负责所在公司返聘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5 返聘范围与对象 5、1 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质管类、物流类、基建类及医务类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 返聘对象: 5、2、1 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2 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国家劳动局规定特殊工种范围

国家劳动局规定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由于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特殊付出,国家对于他们给予了政策上的特殊照顾,让他们享受比较优惠的退休条件和待遇。也正因为此,特殊工种人员的提前退休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为制止一些企业的违法操作,国家曾经明令一度暂停办理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提前退休手续。1999年3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恢复办理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提前退休手续。为规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制定了《关于本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手续,作了具体的规定。

退休返聘员工管理规定

北京和协生物制品厂 返 聘 退 休 员 工 管 理 规 定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1.目地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的管理。 3.概念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退休返聘申请进行审批。 4.2人事行政部 4.2.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推广实施; 4.2.2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4.2.3负责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2.4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4.2.5负责对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2.6负责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7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料的存档。 4.3各部门战略性员工关系管理

4.3.1负责对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提出书面申请。 5.返聘范围与对象 5.1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技术类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返聘对象: 5.2.1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2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5.2.3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返聘条件 6.1年龄要求:男性在65岁以下,女性在60岁以下; 6.2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有被公认的特长; 6.3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等疾病。 7.返聘程序 7.1外部公司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1.1空缺岗位需求分析:当返聘范围内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7.1.2退休返聘申报: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所在用人部门应填写《返聘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 7.1.3退休人员招聘:根据《招聘制度》,人事行政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并依据综合成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政策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国发〔1978〕10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 3.????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4.????劳动人事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劳人护〔1987〕7号) 5.????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74号)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 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 8.????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26号)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10.?????????????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 社〔2002〕136号 〔78〕劳护字第36号p这个文件更有效

?2?、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国发〔1978〕10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 3.????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4.????劳动人事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劳人护〔1987〕7号) 5.????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74号)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 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 8.????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26号)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10.?????????????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 :〔78〕劳护字第36号p这个文件更有效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人员管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经相关单位会签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返聘人员,是指离开原工作岗位,已按国家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工作急需,在一定期限内暂时由公司聘用的人员。 第四条各单位返聘人员工作应坚持“一事一聘”的原则。用人单位属以下情况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请: 一、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难题、技术攻关等所需人员无法在集团范围内调剂解决的; 二、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的; 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 第二章返聘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返聘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经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符合工作要求; 二、被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60周岁; —1—

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需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第六条聘用审批程序 一、各子公司因生产、工作急需,计划使用返聘人员时,原则上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报《返聘审批表》。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符合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应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出聘用人选、聘用期限、聘用待遇等事项,并将最终结果反馈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据审批结果与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二、股份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需使用返聘人员时,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写《返聘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返聘协议》由人力资源部与聘用人员签订。 第三章聘用期限及薪酬、协议管理 第七条返聘人员的聘用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两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聘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时间长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量核定。 返聘人员聘用期满或工作任务完结后,各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均不得继续聘用。确因工作需要,应继续使用时,各用人单位须重新填写《返聘审批表》,由人力资源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返聘人员在聘期内劳动报酬支付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聘用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核定,原 —2—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现状及问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国家为了保护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职工利益而设立的,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对产业工人的保护,深得广大职工拥护,对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利益主体的变化,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违反政策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改革的成本强加给社会,造成企业之间、职工之间的不平衡,这种状况如不及时遏制,会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大量流失,影响社会稳定。同时,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生产的产品要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以及新行业是否应增加特殊工种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一)权力和义务相对等是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是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各行业、企业及职工在缴纳养老保险费上实行了统一费率,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缴养老保险费。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及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并没有额外缴费。因此,按社会保险权力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基金无义务承担提前退休一段时间的费用。(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是企业劳动保护行为。计划经济年代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住房等所有福利待遇均由国家负担,企业技术改造要靠国家计划投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劳动保护是企业自身行为,企业要靠自身的力量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工作环境的质量,减少对其身体的伤害,劳动保护的责任应由企业承担,所以,应把职工享有的福利待遇和后来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区分开。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给养老保险基金加重负担。由于企业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既要少缴五年养老保险费,又要提前支付五年的养老金,直接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减少,加剧了基金的负担和风险。据初步统计,重庆市近年每年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近15000人,占退休总人数的30%,若按全市2002年职工平均工资9864元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加个人缴费比例为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精选多篇)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精选多篇)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范例 xx县社保局: 我叫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为xx厂工人,连续工龄已达x年。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本人在塑料制品车间担任一线操 作工x年。由于较长时间接触有害气体和物质,对本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种给予照顾的规定,特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 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 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 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 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 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 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满10年,1993年以后参 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满15年,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继续发挥退休人员,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实现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传、帮、带的目的,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司或集团系统内到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原则上不再返聘,确因工作需要,经聘用部门申请,公司批准,同意聘用,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返聘范围与对象 1、返聘岗位范围:原则上以公司生产经营一线岗位为主。特殊岗位需要的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2、返聘对象:在公司或集团系统内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人员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返聘岗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考虑返聘: 1、原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暂时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 2、公司内某项技术或管理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完全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能力时。 3、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需要指导时。 4、能帮助公司解决业务、公关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时。

5、经公司讨论需要返聘的其他特殊岗位。 第四条返聘人员条件 1、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具有拟聘专业技能和特殊专长的。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3、管理、技术岗位:年龄男性一般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60周岁以下;一般员工岗位:年龄男性一般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申请,公司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返聘期限 1、返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一年一聘; 2、临时聘用能帮助公司解决有特殊需求的返聘人员时,一事一聘。 第六条返聘程序 1、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预计返聘期限等,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办理返聘手续。 2、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公司与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书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劳务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4、《劳务协议》签订后,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岗工作。 5、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返聘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名目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国发〔1978〕10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 3.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4.劳动人事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劳人护〔1987〕7号) 5.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74号)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 8.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26号)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10.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 第二部分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 一、煤炭 1.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 2.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

3.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 4.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 二、冶金 1.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 2.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 3.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 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 5.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 三、机械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 2.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 四、化工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 2013年是公司成立20周年,2014我们已经跨入第三个十年的行列,公司员工人数逐年扩大,现已发展成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配置趋于成熟的专业设计企业,为使公司技术和行政人员配置更规范,结构更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继续发挥退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依据国家相关劳动用工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务院2014年退休条件规定,一般情况下,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及各子公司到龄退休人员原则上办理完退休手续,不再返聘。对于公司急需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返聘的可以按本办法来执行。 第二条返聘原则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退休的、身体健康且具有独特专业技术及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办研究同意后可以返聘。 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返聘人员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返聘岗位必须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时无合适的替代人选。返聘人员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及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且是岗位较适合的人选。同时,聘用部门及子公司应尽快培养在职员工上岗以替代返聘人员。 2、坚持返聘人员年度审查的原则。返聘人员聘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返聘人员一年一聘,特殊岗位或人才返聘任期可超过

一年。凡聘期超过一年,或聘期在一年以内但跨年度的,要进行年度审查。 3、坚持自愿的原则。返聘退休人员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第三条返聘范围与对象 1、返聘范围:退休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确因公司发展需要返聘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和作用的人员。 2、返聘对象:已于公司总部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与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且身体健康,个人素质良好。 第四条返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考虑返聘: 1、对某个项目或原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公司内暂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可考虑返聘。 2、公司内某项技术或管理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完全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能力时,可考虑返聘。 3、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需要指导时,可考虑返聘。 4、能够帮助解决工程项目和科研攻关等工作的疑难问题时,可考虑返聘。 5、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高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或在某项技术有特殊专长。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6、年龄一般男性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60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种须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2、男年龄满55周岁、女年龄满45周岁; 3、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3、《职工劳动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4、如档案材料中未包含如下资料的,必须补充提供: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类等,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有效原始资料; 5、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 四、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五、办理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 (二)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四)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粤劳社【2002】(五)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36号); (六)劳动保障部有关各行业工种目录;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养【2003】1号)。 六、办理程序 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前3个月,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在职职工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2、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3、市属单位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区属单位由区劳动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无档案管理权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向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提出申办申请,并由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4、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对资料不全的,劳动行政部门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单位或职工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单位或职工补充资料后,劳动行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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