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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以民为本工作汇报

民政局以民为本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县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化

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

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

1、认真做好灾害救助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建

立了灾情信息快速收集和报告制度,确保灾后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医等

基本生活。今年,我县遭受暴雨、风雹、山体滑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受

灾人口达65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7340万元,共下拨救灾款129万元。

4、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共接收退伍兵231人,继续实行岗位安置与自

谋职业相结合,加大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使培训率达90%以上,自

谋职业率达80%以上。足额列支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一次性自谋职业

补助费和职业技能培训费,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的长效机制。

5、扎实推进了殡葬改革。强化以提高火化率,规范墓地建设为重点的殡改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的殡改工作机制,把公益性墓

地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墓地建设,加大整治乱

埋乱葬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服务,使火化率提高到38.26%。

6、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围绕转换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调整了县城所在地

冰溪镇的居委会规模,并民主选举社区委员会成员。落实了社区经费,由财政预

算35万元作为社区工作经费和干部工资。加强了社区硬件建设。同时在积极推介

镇“民情恳谈”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村落社区建设新路子。

7、完善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新当选村委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

了57名新当选的村主任到市委党校培训。进一步完善了村委会的民主决策、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积极探索村党组织领导和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8、积极开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实行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严格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待对象医疗保障等各

项政策。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大力实施“优抚安居”工程,认真解决好随军

家属安置、军人子女入学入手,住房优待等难点热问题。扎实搞好科技拥军科技

助民,双拥宣传,军民共建等创建活动,大力拓宽双拥工作领域,提高双拥工作

水平。8月1日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10、大力推进“三院”建设。在县福利院新建了一栋儿童住宅楼,填补了我县福利

院无儿童部的空白,改造了、敬老院。加大了五保对象的供养力度,使集中供养

率达到60%以上;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使集中供养人员人均达1200元,分散供养人均达800元。

12、社团、民间组织管理及其他社会事务工作。重点发展服务创业主体的民间组织,着力培育发展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自律性和服务性的新型行业协会和商会,

着手创建省级示范协会。积极稳妥地抓好了2个撤并乡镇和20个撤并村(居)的

后续到位工作。全面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了建制镇驻地地名设标和全

县地名数据库建库工作,制定地名标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地名工作,成功

举办了部分新建街道、小区的地域冠名权拍卖,对地名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民政局优化优抚安置工作报告

年优抚安置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民[]17号”、《州民政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怒民通[]19号”要求,以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

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为根本任务,以依法维护

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立足多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妥善安置退

役士兵,进一步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优

抚安置工作的途经和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优抚安置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双拥工作

1、年“元旦”、“春节”期间,结合我州实际,全州共成立慰问小组10个,走访慰

问驻军部队22个站点,走访慰问部分重点优抚对象112人,共支出慰问经费43

万元。在“八一”期间,全州组织了军民联欢文艺晚会6场次。各县精心组织开展

了各种军地“联谊、联欢”活动,召开多层次,多形式的双拥座谈会,倾听驻军部

队和优抚对象的心声,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战备训练,基础设施,物资

供应,生产生活等等实际困难。一年来,为支援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帮助部队解

决实际困难等安排资金512.8万元,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安排随军家属44人,有

力地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为社会稳定和军队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优抚工作

1、全州共有优抚对象1909人,为确保全州优抚对象及时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拥

军优属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做到不挤占、不挪用,及时、足

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种定期生活补助和抚恤金,使全州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和

定补面达到100%,年共下拨各县中央和省财政下达的优抚抚恤经费万元。通过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年共解决重点

优抚对象住房难户,为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医疗难给予了救济,全年共支出

经费达万元。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年

共审核上报伤残新评残2人,调整伤残等级1人,退役伤残军人抚恤关系转移人。

3、为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精

心组织,统筹安排,按时完成普查工作,全州共有散葬烈士墓85座,烈士纪念碑

6个,四个县级公墓(州没有烈士陵园)。

4、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110号)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严格

按照政策规定,认真核查登记,按时完成了核查登记工作。经各级民政、财政会

审认定,全州农村籍老退役士兵符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634人,其中:当

年满60周岁的有556人,次年满60周岁的有78人。

5、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处理

及时,年内共接待优抚对象上访4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给予了圆

满的答复,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年无上访赴省进京现象。

4、为切实解决我州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积极探索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费“一

站式”即时结算方法和门诊补助两种新型优抚医疗服务模式,目前,已实行优抚

对象住院医疗补助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其他三个县已基本完成实行“一站式”即

时结算工作的前期工作。

(三)安置工作

1、退役士兵安置。年全州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42人。通过“双考”在城

镇安置就业60人,自谋职业1人,安置回农村81人。

2、军休干部安置。根据省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下达年军队离

退休干部交接安置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有关政策、程序规定,于年10底接收了二名军休干部,按时完成了年度军休干部交接安置任务。

3、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干部的各项待遇落到实处。一是认真贯彻

落实军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政策,及时兑现军队休干部新增的各种津贴补贴,及时、足额下拨各项经费,年共下达各县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经费340万元;二

是积极组织军休人员参加滇西八州市门球邀请赛等各种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军休

干部的物质文化生活。

二、当前优抚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州双拥工作蓬勃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

发展和部队全面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宣传力

度不够,个别相关部门双拥意识薄弱,对双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全州双拥工作

发展还不平衡,双拥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干部队伍业务水平与日益繁重

的双拥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双拥办日常工作没有行成制度化等等。

2、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水平的上涨,国家逐年在提高优抚

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但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的制约,州、县级财政没有

按国家规定将优抚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造成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偏低问题

日益突出,特别是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偏低。

3、各县没有按照国家有关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规定时间发放抚恤金情况普遍存在,致使一部分优抚对象未能按时领到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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