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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

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

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

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

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

30

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十)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GB/T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

者、70.无业人员、80.退(离)休人员、90.其他。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十二)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状态。可分为: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十三)现住址:指患者来院前近期的常住地址。

(十四)户口地址:指患者户籍登记所在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

(十五)工作单位及地址:指患者在就诊前的工作单位及地址。

(十六)联系人“关系”:指联系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参照《家庭关系代码》国家标准(GB/T4761)填写:1.配偶,2.子,3.女,4.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5.父母,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7.兄、弟、姐、妹,8/9.其他。根据联系人与患者实际关系情况填写,如:孙子。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统一使用“其他”,并可附加说明,如:同事。

(十七)入院途径:指患者收治入院治疗的来源,经由本院急诊、门诊诊疗后入院,或经由其他医疗机构诊治后转诊入院,或其他途径入院。

(十八)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转科,用“→”

住院病案首页使用说明、填写要求、填写说明

天津现代女子医院 住院病案首页使用说明、填写要求、填写说明 一、病案首页使用说明 1、由病房接诊医生填写首页前五行内容,填写时,必须核实患者的身份证号及姓名,完成时间,要求在首次病程记录前先填写完毕。 2、病案首页其余项目均由主管医师在患者出院时填写完毕。 3、首页各项签字(如各级医师等等)必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替,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则予严肃处理。凡在此首页签名者,均对此份病历的质量负有责任。 二、病案首页的填写要求 1、首页各项不得空缺,确无内容时,须在该项内划一横线“—”,或注明具体原因(如身份证未发等)。 2、首页各项一律用蓝黑墨水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书写。(过敏药物栏除外) 3、凡需填写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4、年龄须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明“月”或“天”,不得写“老”、“成”、“孩”等。 5、联系人指家属、领导、同事等,不得写患者本人。 6、疾病名称应写全称。 7、入院后确诊日期指主要诊断确立的日期。入院诊断未经修正,填写入院诊断确立的日期;入院诊断已经修正,填写修正诊断确立的日期。 8、出院情况栏应在相应栏内打“√”,分别对主要诊断、其它诊断(并发症、合并症)及院内感染的疗效进行评定。 9、过敏药物栏内用红墨水笔填写过敏药物全称,无过敏史者用蓝黑墨水笔写“无”。

三、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一)住院病案首页应当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的规定书写。 (二)凡栏目中有“□”的,应在“□”内填写适当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三)医疗付款方式分为: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2、公费医疗; 3、大病统筹; 4、商业保险; 5、自费医疗; 6、其他。应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四)职业:须填写具体的工作类别,如:公务员、公司职员、医生、护士、学生(大、中、小)、教师、记者、煤矿工人、农民等,但不能笼统填写“工人”。 (五)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病人入院时要如实填写身份证号。 (六)工作单位及地址:指就诊时病人的工作单位及地址。城市地址应写至门牌号,农村地址应写至“组”、“号”。 (七)户口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 (八)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转科,用“→”连接表示。 (九)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只计算一天,例如:2001年6月12日入院,2001年6月15日出院,计住院天数为3天。 (十)门(急)诊诊断:指病人在住院前,由门(急)诊接 诊医师在住院证上填写的门(急)诊诊断。 (十一)入院时情况 1、危:指病人生命指征不平稳,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需立即抢救的。 2、急:指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急性中毒和意外损伤等,需立即明确诊断和治疗的。 3、一般:指除危、急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十二)入院诊断:指病人住院后由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所确定的

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规范

.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 (暂行)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工程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1 / 7 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 ICD-9-CM-3。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 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 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 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是指住院病人在院期间实施了中医临床 路径。 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指对住院病人使用经省级以上药 监部门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包括本院注册的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附件1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医疗付费方式:口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 〕286 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 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

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 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 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 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 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

新住院病案首页填写

附件1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姓名性别□ 1.男 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国籍 (年龄不足1周岁的)年龄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克新生儿入院体重克出生地省(区、市)市县籍贯省(区、市)市民族 身份证号职业婚姻□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现住址省(区、市)市县电话邮编 户口地址省(区、市)市县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单位电话邮编 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 入院途径□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入院科别病房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年月日时出院科别病房实际住院天 门(急)诊诊断疾病编码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入院 病情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 入院 病情 主要诊断:其他诊断: 其他诊断: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疾病编码 病理号 药物过敏□1.无 2.有,过敏药物:死亡患者尸检□ 1.是 2.否血型□ 1.A 2.B 3.O 4.AB 5.不详 6.未查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编码员 病案质量□ 1.甲 2.乙 3.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质控日期年月日

手术及操作编码 手术及 操作日期 手术 级别 手术及操作名称 手术及操作医师切口愈 合等级 麻醉方式麻醉医师 术者Ⅰ助Ⅱ助 / / / / / / / / 离院方式□ 1.医嘱离院 2.医嘱转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3.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4.非医嘱离院 5.死亡9.其他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 1.无 2.有,目的: 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入院前天小时分钟入院后天小时分钟 住院费用(元):总费用_ _(自付金额:) 1.综合医疗服务类:(1)一般医疗服务费:(2)一般治疗操作费:(3)护理费: (4)其他费用: 2.诊断类:(5)病理诊断费:(6)实验室诊断费:(7)影像学诊断费: (8)临床诊断项目费: 3.治疗类:(9)非手术治疗项目费:(临床物理治疗费:) (10)手术治疗费:(麻醉费:手术费:) 4.康复类:(11)康复费: 5.中医类:(12)中医治疗费: 6.西药类:(13)西药费:(抗菌药物费用:) 7.中药类:(14)中成药费:(15)中草药费: 8.血液和血液制品类:(16)血费:(17)白蛋白类制品费:(18)球蛋白类制品费: (19)凝血因子类制品费:(20)细胞因子类制品费: 9.耗材类:(21)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22)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23)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10.其他类:(24)其他费: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1、凡栏目中有“□”者,需要在“□”内填写适当数字。 2、付款方式:按病案首页反面下方的医疗付费方式共9种。 按真实情况选择其中1种填写。 3、性别:选择1(男)、2(女),不能出现第3种情况。 4、出生日期:按身份证填写。 5、出生地:籍贯,民族,按真实情况填写。 6、身份证号:按本人身份证填写,共18位,不能出错。 7、职业:须填写具体的工作类别: 如:公务员、职员、教师、记者、煤矿工人、建筑工人、农民等,但不能笼统填写工人。 8、婚姻:①未婚、②已婚、③离婚、④丧偶 按真实情况选择其中1项,不可不选。 9、现住地址:不可空缺。 10、户口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要具体到xx省xx市xx县xx乡(xx镇) xx村(xx街道xx组)。 11、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不能空缺。 12、入院途径,不可空缺(1、急诊 2、内诊 3、其它医疗机构转入、其它) 13、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入院科别,出院科别,转科情况,病房等按真实情 况填写。 14、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只计算1天。例如:2015年6月12日 入院,2015年6月15日出院,计算天数为3天,也就是算头不算尾,算尾不算头。 15、门(急)诊诊断:指病人在住院前,由门(急)诊接诊医师在住院证上填 写的门(急)诊诊断。 16、入院时情况:(①危重、②急症、③一般) 危重:指病人生命指征不平稳,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需立即抢救的。 急症:指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急性中毒和意外、损伤等,需立即明确诊断和治疗的。

一般:指除危、急情况以外的其它情况。 17、主要诊断:指本次医疗过程中对身体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精力最多, 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特别注意:外伤原因、中毒原因不能作为主要诊 断,例:自缢,自服农药,中毒,机动车撞伤等等。 18、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指造成损伤的外部原因及引起中毒的物质。 如:意外触电,房子着火,公路上汽车翻车,误服青霉素。不可以笼统填写车祸、外伤等。 19、血型:不能为空。 20:手术病人:一定要选择切口等级和愈合类别不可不选。 Ⅰ/甲:无菌切口/切口愈合良好。 Ⅰ/乙:无菌切口/切口愈合欠佳。 Ⅰ/丙:无菌切口/切口愈合化脓。 Ⅱ/甲:沾染切口/切口愈合良好。 Ⅱ/乙:沾染切口/切口愈合欠佳。 Ⅱ/丙:沾染切口/切口愈合化脓。 Ⅲ/甲:感染切口/切口愈合良好。 Ⅲ/乙:感染切口/切口愈合欠佳。 Ⅲ/丙:感染切口/切口愈合化脓。 21:做病理住院切片的,一定要填写病理诊断。 22:诊断符合情况:门诊与住院,入院与出院,不能为空;有手术的要填写手术前与手术后符合情况做病理的要有临床与病理符合情况。 23、抢救成功次数:如果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一次抢救失败而死亡的,则前 几次抢救计为抢救成功,最后一次为抢救失败。 24、出院费用不能为0。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 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 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 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

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格式

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格式 一、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练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和费用信息。 (二)住院病案首页是病案中信息最集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由经治医师于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三)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四)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五)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使用 ICD-9-CM-3。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 - 10 和临床版ICD-9-CM-3。 (六)凡栏目中有“口”的,应当在“口”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七)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等手写签名或按照《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17] 8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八)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首页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二、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 -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最新版】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新病案首页填写范例及填写说明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49101588-X)住院病案首页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在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

1...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

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 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 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 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 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 (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 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 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 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四)因某种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异常入院,出院时诊

病案首页填写规定_图文

病案首页填写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的要求,结合医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病案首页项目内容分工 (一)患者基本信息部分: 1.依据患方提供的信息由门急诊医师在门诊填写电子住院证时填写,并打印出住院证由患方签字确认。 2.若患者入院(或出院)后需补充或修改患者相关信息的,患方须填写《患者基本信息补充(修改)申请单》,经病区主管医师、主管护士同意并签名后,持申请单到病案科审批同意后盖章,并将申请单归入病历,病案科复印出院病历后,修改相关信息,在修改处加盖病案复印章以示修改。 (二)医疗项目部分:由经治执业医师填写,质控医师核对,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三)住院费用项目部分:由财务部门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归入患者住院信息。 二、病案首页填写基本要求 (一)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依据住院病历中的相关内容。 (二)不得空项:病案首页中所有栏目必须填写,有内容的填写内容(有可选项者必在其中选一),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三、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患者基本信息部分 1.“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我院诊治的次数。 2.病案号:指我院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我院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3.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1)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 (2)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3)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 4.地址: (1)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暂行) 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

一使用ICD-9-CM-3。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 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 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 (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

西医病案首页及其填写说明

\\ 住院病案首页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医疗付费方式:□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十)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GB/T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80.退(离)休人员、90.其他。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十二)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状态。可分为:1.未婚;2.已婚; 3.丧偶; 4.离婚;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十三)现住址:指患者来院前近期的常住地址。 (十四)户口地址:指患者户籍登记所在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

广东省新版病案首页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但必须按首页的费用分类提供电子数据。

附件1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机构代码由行政区划(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卫生机构(组 例:某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47000000-1,行政区划码为440103,经济类型为国有,机构类别为综合性医院,属非营利性医院,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为47000000144010311A1001。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医保号”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性别:对未知性别,性别不单纯为男或女的,按照身份证或户口簿上体现的社会性征填为男或女。 (七)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实际年龄。大于1岁的用“Y+周岁”表示,不足1岁大于1个月的用“M+月份”表示,不足一个月的用“D+天数”表示。如28岁写为Y28,3个月的婴儿写为M3,18天的新生儿写为D18。 (八)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九)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书

实用标准文案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

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 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15 30

最新病案首页书写规范模板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姓名性别□ 1.男 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国籍 (年龄不足1周岁的)年龄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克新生儿入院体重 克 出生地省(区、市)市县籍贯省(区、市)市民族 身份证号职业婚姻□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现住址省(区、市)市县电话邮编 户口地址省(区、市)市县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单位电话邮编 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 入院途径□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入院科别病房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年月日时出院科别病房实际住院 天 门(急)诊诊断疾病编码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入院 病情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 入院病 情 主要诊断:其他诊断: 其他诊断: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疾病编码 病理号 药物过敏□1.无 2.有,过敏药物:死亡患者尸检□ 1.是2.否 血型□ 1.A 2.B 3.O 4.AB 5.不详 6.未查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编码员 病案质量□ 1.甲 2.乙 3.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质控日期年月日

手术及操作编码 手术 及操作 日期 手术 级别 手术及操作名称 手术及操作医师切口 愈合 等级 麻醉 方式 麻醉 医师 术者Ⅰ助Ⅱ助 / / / / / / / / 离院方式□ 1.医嘱离院 2.医嘱转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3.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4.非医嘱离院 5.死亡他 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 1.无 2.有,目的: 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入院前天小时分钟入院后天小时分钟 住院费用(元):总费用_ _(自付金额:) 1.综合医疗服务类:(1)一般医疗服务费:(2)一般治疗操作费:(3)护理费:(4)其他费用: 2.诊断类:(5)病理诊断费:(6)实验室诊断费:(7)影像学诊断费: (8)临床诊断项目费: 3.治疗类:(9)非手术治疗项目费:(临床物理治疗费:) (10)手术治疗费:(麻醉费:手术费:) 4.康复类:(11)康复费: 5.中医类:(12)中医治疗费: 6.西药类:(13)西药费:(抗菌药物费用:) 7.中药类:(14)中成药费:(15)中草药费: 8.血液和血液制品类:(16)血费:(17)白蛋白类制品费:(18)球蛋白类制品费:(19)凝血因子类制品费:(20)细胞因子类制品费: 9.耗材类:(21)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22)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23)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10.其他类:(24)其他费: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关于新病案首页填写的说明

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管理集团 关于新病案首页填写的说明 一、填写任务分配: 1、病区护士填写内容: (1)病案首页前记部分--住院患者基本信息各项内容由病区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据实填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健康卡号、第N次住院、病案号、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国籍、出生地、籍贯、民族、身份证号、职业、婚姻、现住址、电话、邮编、户口地址、工作单位及地址、单位电话、邮编、Email、QQ、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入院途径、入院时间、入院科别、病房等。 (2)病案首页前记部分--(年龄不足1周岁的)年龄及新生儿入院体重由病区护士在患者入院时填写“-”。 (3)管理附页—前记部分(包括组织机构代码、病案号、第N次住院)、患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情况(在方框内填“1”)、患者入住重症监护室期间器械使用情况(在方框内填“1”)及患者护理相关情况由病区护士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 2、病区医生填写内容: (1)病案首页前记部分--新生儿出生体重由病区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后或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 (2)病案首页转科科别及其后面的各项内容由病区医生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 (3)管理附页--除“前记及患者护理相关情况”之外由病区医生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包括:手术操作补充填写表(除外麻醉的相关内容)、医院感染情况、标本来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 3、麻醉科医生填写内容: 管理附页--手术操作补充填写表中“麻醉开始时间、麻醉方式、ASA麻醉分级”由麻醉科医生在麻醉结束后据实填写。 二、病案首页部分内容的填写要求: 1、医疗付费方式: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2、患者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GB/T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学生、现役军人、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他。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3、联系人与患者关系:参照《家庭关系代码》国家标准(GB/T4761)填写:1、配偶,2、子,3、女, 4、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 5、父母,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7、兄、弟、姐、妹,8/9、其他。根据联系人与患者实际关系情况填写,如:孙子。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统一使用“其他”,并可附加说明,如: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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