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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

开展

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将“黑钱”清洗为“白钱”的犯罪行为。另外,国际上被纳入洗钱的还有:把合法资金变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把一种合法资金变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侵占;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以逃避监管和税收。洗钱犯罪不仅影响到一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与信誉,也威胁到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全世界各国纷纷成立反洗钱机构,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反洗钱活动的合法地位和权威性,规范反洗钱活动。同时,为加大反洗钱的力度,国际社会反洗钱合作日益紧密,成立国际性和区域性反洗钱小组,联合打击洗钱犯罪。

近年来,我国日趋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和反洗钱检查、打击的力度。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四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XX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XX

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发生了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手段也更加隐蔽,技术更加先进。面对新的形势,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的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技术手段严重滞后于工作需要,严重制约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一、目前我国洗钱的主要方式

在一般人眼里,“洗钱”一直与黄赌毒、走私、贩卖军火等行径联系在一起,而时下我国的洗钱犯罪活动主要是把“自产”的黑钱洗白和资金外逃。有报道说,每年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中都有一、二百亿美元的“误差和遗漏”,表明我国已有大量的资金外流。有关专家也曾对中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每年的洗钱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大体上相当于中国经济总量的2%左右。另有报道说,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2,000亿元人民币中,走私收入约为700亿元,官员腐败收入超过300亿元,剩下最大一块竟然是一些洗“白”为“黑”的合法收入,即外资企业出于避税的目的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境外。那么,洗钱是怎样完成的?

贪官的“隐性收入”或“灰色收入”洗“黑”为“白”

1、存入银行。其特征:亲属代为出面。自从储蓄实名制实行后,把黑钱存入银行这种洗钱方式表面上看似乎有些困难,但贪官仍可用二种方法完成洗钱过程。一种是要其亲属出面去银行存黑钱,给亲属一点好处费就可以了。另一种方法就是用假身份证或“真的假身份证”,“真的假身份证”上的名字、号码、地址为其亲属或其他人,可照片却是自己的。腐败分子拿着这样的身份证去存钱,银行工作人员难以辨别真伪。

2、先捞后洗。一些贪官在位时拼命捞钱,捞了就办企业、开公司。这种洗钱的方式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下海后,一般都没有“呛水”。他们与有些唯恐露富的私人老板不同,无论是办企业还是炒股、期货,不管实际上是赚了还是赔了,一般都会宣传自己“大发特发”,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赚了钱,因为他们要给自己到手的黑钱找个“说法”。

3、边捞边洗。自己捞钱亲属经商,这种方式比较普遍,贪官自己利用手中的权力拼命捞钱,亲属则下海开娱乐场所、餐厅,办企业。如果不是与贪官本人非常熟悉,对贪官与其亲属的关系是不可能知道的,因而洗钱就显得更容易,案发的可能性就更小些。

4、连捞带洗。别人公司自己掌权。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但由别人代理,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

大权由自己掌握。这样既可以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自己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5、转移境外。目前最普遍的洗钱方式是将黑钱转移出去,或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一种是非贸易方式,一些领导干部把子女送到国外,用支付教育费、保险费、佣金等方式套购外汇,再汇到境外。另一种是贸易方式,高报进口,低报出口。一些腐败分子勾结国外公司,在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时,高报进口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境外进口商,再从其手中拿回扣,然后将非法所得留存国外。再一种是设空壳公司境外投资,即先在国外设空壳公司,然后利用手中职权将非法所得以对外投资的形式汇到境外。

其他洗钱

⒈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境外。如远华走私收入中的120亿元人民币,就是由其财务主管与晋江、石狮的地下钱庄联系后,派人开车押运到晋江化名“东石丽”家中的地下钱庄,再由“东石丽”通知香港合伙人支付外汇给香港的远华公司。

⒉贿赂金融高官将黑钱汇往境外。一般为走私、贩毒犯罪集团贿赂金融高官放松对资金结算的审查和管理,将黑钱转移出境。如XX年香港廉政公署捣毁了香港最大的跨境洗钱集团,洗钱金额高达500亿港元。罪犯在香港中银集团下属的宝生银行尖沙咀分行开设帐户,为了逃避香港法律监管,他们贿赂了该行一名高级经理,把黑钱以一般转账而非

汇兑的形式转移到不同的银行账户,再分别汇往香港和海外的有关银行账户。

⒊设空壳公司境内假投资。先在国内设空壳公司,然后将非法所得通过该公司的账户进行资金汇划,以假合法的交易将“黑”钱洗“白”。如浙江温岭最大的黑社会头目李某,在温岭独霸所有锡厂,利用这些并没有生产的工厂进行金融诈骗5亿元,并通过这些账户进行资金清算,洗“黑”为“白”。

⒋洗“白”为“黑”的合法收入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境外。一般为外资企业出于避税目的将合法收入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境外。中国每年因此流失的财税收入高达上千亿元。

二、目前我国反洗钱的现状

我国反洗钱尚处于起步阶段,体系不完善。一是法律体系方面,只是初步形成了由刑事立法、有关金融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成的反洗钱法律框架。二是在履行反洗钱职责方面,只有人民银行将反洗钱作为一项主要职责,制定了针对反洗钱行业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设立独立部门和专职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正规作战”。其他执法部门和行业,既没有将反洗钱作为本部门和行业的一项职责写进法律里,也没有针对反洗钱行业的规章。在反洗钱工作中,只是在案发时作为附属,或个别部门进行临时的专项打击洗钱犯罪,进行的都是“非常规作战”或“游击战”。各部门、行业反洗钱不能形成合力,进行“军团作战”,

缺乏有威慑力的打击手段。三是反洗钱在意识形态中,人们对“洗钱”的认识模糊,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洗钱”这个名词。

三、反洗钱存在的问题

反洗钱缺少一个权威的专门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银行“三定”方案虽然赋予了人民银行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但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人民银行承担反洗钱的工作职责、相关执法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及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应履行的反洗钱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反洗钱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实践中没有一个部门对洗钱犯罪活动的打击进行组织、领导,导致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很难形成合力,缺乏有威慑力的打击手段,对洗钱犯罪无法进行有效的打击。

反洗钱立法滞后

1、刑法已不适应洗钱犯罪发展。尽管我国《刑法》经1997年、XX年两次修订,在其第191条增加了洗钱罪及相关规定,但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反洗钱的规定比较原则,没有关于洗钱犯罪的界定、具体行为方式、严重程度以及具体量刑等方面的明确规定和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二是对于洗钱犯罪的上游罪,该条规定仅适用于毒品、黑社会性质、恐怖活动和走私四种

犯罪,外延过窄。洗钱犯罪已经从过去仅与毒品犯罪等少数犯罪有关,发展到与所产生经济收益的犯罪有关。尤其在我国贪污腐败、诈骗和偷漏税现象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对其犯罪所得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不纳入洗钱罪打击范围之内,无疑极大地纵容了洗钱活动的猖獗。由于《刑法》对洗钱在界定、量刑方面的规定的不明确,增加了反洗钱的难度。

2、没有专门的反洗钱法。反洗钱防范、监控涉及诸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如公安、税务、工商、海关、财政等执法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甚至工业、商贸等行业共同协作和参与。至今反洗钱只是在相关法律部分条款出现,主要针对是否为洗钱犯罪定性方面,比较原则。目前,急需一部专门反洗钱的法律对反洗钱的主体进行确认,对反洗钱的主体、相关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法律地位、应履行的义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对洗钱犯罪具体量刑予以明确。

反洗钱行业规则有待完善

目前反洗钱的行业规则只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他行业和部门还没有制定相关的反洗钱的行业规则。反洗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仅是银行业应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需要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共同协作和参与。即使“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也缺乏可操作性,

如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规定的内容比较粗糙,使得基层人民银行不知该要求商业银行做什么,商业银行也不知道怎么做。又如金融机构对存款人申请开立结算账户时提交的开户资料应审查其真实性,但由于技术原因难以做到这一点。

反洗钱技术手段落后

目前比较系统的开展反洗钱是人民银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报告的只能是大额的交易,对是否可疑根本不进行分析,而且普遍存在不能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大额报告表的现象。由于没有建立大额交易报告时时监督上报系统,大额交易报告是定期报告,即使发现可疑交易己时过境迁,资金已被转移,无法及时堵截制止。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标准比较原则,可疑报告完全依赖于临柜人员的审查,没有任何的技术进行支持,如储蓄实名制对身份证的鉴别只能是临柜人员凭经验进行识别。加之审查人员对反洗钱的知识不多,导致报告基本流于形式。

商业银行对反洗钱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和代价,却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因此导致众多商业银行只说不做,相关制度难以落实。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逐利性和避险性决定了其反洗钱中的“不作为”态度。目前,商业银行内控制度比较粗糙,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混同,形同虚设,岗位责任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如某市中心支行

对辖区商业银行反洗钱检查,各家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人员均是兼职,没有建立岗位责任制,没有建立完备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员工对反洗钱知悉程度和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不强,没有对员工进行反洗钱业务培训。另外,“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赋予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处罚手段少,罚款数额低,无法引起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真正重视。据业内人士透露,XX年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检查,全国只有深圳人民银行对违规金融机构进行了罚款。

反洗钱人才匮乏

人们对反洗钱的知识了解和掌握得甚少,专业反洗钱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对洗钱犯罪很难甄别。

四、反洗钱工作急待解决的问题

从以上洗钱的多样手段分析,洗钱中交易、转移、转换过程中采取的多种方式,只是在资金结算或转移的过程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进行,洗钱的主要过程还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从存在的问题原因层面分析,银行业也只能是从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分析、判断交易是否可疑,甄别其真假。至于法制建设、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完成。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来加强反洗钱工作:

基层央行应加强对反洗钱的调查,积极反映反洗钱存在

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由于没有制定法规和规章的权限,技术人才少,设备也比较落后,不可能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对一些高难度的技术手段无法解决。但基层央行处在反洗钱第一线,对在反洗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第一手资料,感性认识多,对在什么环境中能开展好反洗钱工作认识深刻,反映的问题翔实、准确。因此,只有基层央行加强调研,真实准确地反映反洗钱的情况,决策层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法规和政策,反洗钱工作才能更有效的开展。

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一是应明确除了主观上有洗钱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增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在犯罪的客观要件上,应拓展犯罪行为的范围,至少应将掩饰、隐瞒犯罪人或严重犯罪所获收益的行为纳入到洗钱罪打击之列。二是应适时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与有关国际条约相衔接,使清洗任何严重犯罪收益的行为都构成洗钱犯罪。三是加大对洗钱的量刑,明确洗钱罪的具体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洗钱犯罪。

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目前金融系统反洗钱主要依据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够。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针对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斗争需要,国家立法机关

也意识到出台反洗钱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洗钱法的制定纳入到立法规划。目前,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制定之中。专门的反洗钱法不但可以为洗钱犯罪的打击、惩处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够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反洗钱法应明确规定反洗钱主管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就应承担的反洗钱法律义务和应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明确反洗钱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赋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关执法部门足够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惩处手段,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制定、完善反洗钱行业规则。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开展不同类别业务时都能得到应有的指导;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也应该予以细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较原则的反洗钱内控风险评价体系标准,并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来指导本系统反洗钱工作;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对象、范围、程度,尤其要明确对从事高风险行业人员和政治人物的特别尽职调查义务,要强调发挥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应补充有关电子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内容;修改有关反洗钱的罚则,使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金

融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促使其重视反洗钱工作。二是要尽快制定相关行业特别是执行部门反洗钱的行业规定,形成一个较完善的反洗钱的行业规则。

加强对反洗钱专业人员的培训,推进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对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洗钱的常用手法和具体表现,提高反洗钱技能,尽快为基层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人员队伍,降低洗钱犯罪的成功率。

广泛宣传反洗钱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洗钱犯罪的认识。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街宣传、“反洗钱日”等形式宣传洗钱和反洗钱知识,洗钱对社会、对国家乃至个人的危害,引起全社会对洗钱犯罪的广泛关注,提高全民反洗钱的意识。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让科学技术在反洗钱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金融系统组织科技力量尽快研发一套实用、便捷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尽快实现支付交易监测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整合,提高对信息分析、甄别的能力和效率。实现银行与公安、工商、税务、海关等执法部门的联网,相关信息共享,特别是与公安部门的关于自然人情况信息共享,使银行能够准确判断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代表身份是否真实。

惩治腐败,关闭洗钱方便之门。严惩贪官,使贪官不敢贪污受贿,实行真正的财产申报制度,使贪官的犯罪收入无

可隐藏,建立贪官黑名单制度,使其无处藏身,惶惶不可终日,贪官就会减少,就会公正执法,对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就会加强,洗钱集团及其违法收入的生存空间就会大大减小。

我对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精)

我对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 利辛支行马纪虎 “洗钱”是指出于掩饰犯罪收入的性质、来源、处所之目的,故意利用现有法律制度的漏洞,通过财产权利或所有权的处置或转移,谋求或者谋求未遂该非法财产的合法化,包括参与、合伙、共谋以及帮助、教唆、便利和参谋等一切行为。洗钱是“犯罪的放大器”,是“自由市场体系最大的漏洞”。从定罪、量刑和惩治角度来看,洗钱是一个法律问题;从后果上讲,洗钱影响金融稳定,波及经济安全,动摇政权基础,危害全社会,因而可能从金融问题上升到经济问题乃至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 首先,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尤其是一线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 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指标体系,方便一线人员操作;其次,要进一步明 确金融机构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第三,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业务创新必须首先 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常进行自我评估,建议我们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社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我社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认真贯彻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为确保银行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 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在为客户开户时,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财务状况等有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应准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对自然人客户,在为其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 户的身份证件。 (三)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银行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银行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银行反洗钞票宣传活动总结 金融机构的反洗钞票活动,离不开社会公众对反洗钞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了全面推进江门市金融机构反洗钞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加深群众对反洗钞票工作的认知,结合今年警惕网络洗钞票陷阱,增强反洗钞票意识的宣传主题,我行反洗钞票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讨制订了切合实际的宣传方案,既保留了以往传统的宣传方式,又充分贯彻了人行的指引精神,争取创新、突出亮点。我行齐心协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反洗钞票宣传月活动,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行反洗钞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我行领导一向高度重视反洗钞票宣传月工作,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现金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的反洗钞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反洗钞票宣传月活动方案,小组成员认真讨论反洗钞票宣传月的具体工作部署,最后制订了以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为重点的《东亚银行江门支行关于20xx年反洗钞票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时刻、形式和要求进行了精心安排,确定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范围,各业务部门也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加强各部门反洗钞票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增进共识,确保活动按照预定方案进行。 二、注重成效,兼顾内外,创新宣传,形式多样 今年的反洗钞票宣传月活动,为使反洗钞票的观念深入人心,确保我行宣传形式和内容上有创新、有特色,在成果上有突破、见成效,我行采取了一系列既兼顾内外,又因地制宜的举措。 (一)对外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反洗钞票宣传 1、利用横幅悬挂或电子屏滚动播出警惕网络陷阱,增强反洗钞票意识的标语,增强社会关注度; 2、在营业大堂宣传架摆放反洗钞票宣传海报、折页、增强法制观念远离洗钞票犯罪及警惕周围的洗钞票陷阱远离犯罪等宣传小册子;将反洗钞票举报电话牌匾长期摆放在营业大堂的醒目位置; 3、通过营业厅的液晶电视,向职员、客户和公众广泛宣传反洗钞票工作人人有责的重要精神,营造全民参与、合力预防、协同打击洗钞票的良好社会氛围。 4、在我行总行合规处的策划组织下,紧扣网络宣传的主题,我行在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195143062.html,/shzr/inde_.shtml)上通过简洁明了的标语形式倡导反洗钞票意识,集针对性和教育性为一体,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5、11月10日,我行在江门市益华新翼广场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此次反洗钞票现场宣

银行支行营业室反洗钱工作总结

ⅩⅩ银行支行营业室ⅩⅩ年反洗钱工作总结ⅩⅩ年在总行及管理行的英明领导下,ⅩⅩ年营业室较好的推进我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我行信誉,保证支付的稳定,促进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就ⅩⅩ年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一、加强学习,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敏感程度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程度,我们以身作则,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第一,是加强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营业室多次通过班外时间学习反洗钱文件,并在平时业务办理中灌输反洗钱知识,普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意义,提示员工把好第一道关,既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熟悉也提升了网店业务能力。 第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充分熟悉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案例和文件学习及每月规定反洗钱学习,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 第三,加强日常对可疑交易的上报与筛选,营业室设立专人对进

行日常反洗钱工作,严格落实客户识别,可疑筛查,全年共上报。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ⅩⅩ年营业室应总行、管理行要求及自身需要,共进行了次反洗钱宣传工作,确保反洗钱宣传活动有序开展,还丛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治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周密组织精细安排。对宣传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安排和组织员工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准备。对辖区内客户群体进行分析,实行“走出去。请进来”形式,以网店为主战场,对进门办理业务的顾客进行宣传,并对走出营业室,对辖区内人流密集场所进行宣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宣传了反洗钱知识也提升宣传了青海银行的形象。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AB角色制度,A角全面、具体抓,B角辅助,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营业室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总行及管理行的专项检查提升反洗钱能力。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在营业室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

关于做好“政治公众人物”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反洗钱金融特别行动组 关于做好“政治公众人物”反洗钱工作的建议近期,反洗钱金融特别行动组(FATF)为加强反洗钱工作,专门制定了新“四十条”反洗钱建议,对进一步做好国内、国外、国际组织中具有显著公众职责的政治公众人物,及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或其它有密切关系人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建议。 建议提出了二十二项做好政治公众人物反洗钱工作的措施并认为,政治公众人物被委托行使其突出的公众职责,要以预防为主的。政治公众人物由于他们的地位和公众影响力,可能涉及一些潜在的风险活动,滥用职权,从事非法活动,或是不道德交易。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预防措施必须与政治公众人物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密切相关。为了加强风险意识,反洗钱金融特别工作组建议部分国家和地区确保金融机构和指定的非金融机构在执行相关规定时,要有效的阻止政治公众人物滥用金融系统和非金融企业进行相关的私人商业活动,对潜在的非法活动提高警惕。 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具体的建议和措施包括: 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系统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模式应与其经营管理模式相结合,包括客户信息,待转款项和其它风险因素等。当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与外国政要建立商务合作时,往往缺少第一手信息或是无法直接确定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无论是在账户开立的初级阶段还是在监测账户收付过程中,金融机构在获取收入信息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障碍。因此,有效地风险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测控不同阶段的风险指数。一旦这种可疑性存在,那么金融机构就需要开展更多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以来证明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外国的政治公众人物一直被视为是具有高风险的客户,因此需要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与国外政治人物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时,不应停留于普通的层次,要加强对商业合作关系的监管,包括:1)获取更多的客户信息; 2)获取有效的商业合作信息和相关合作的账务往来; 3)充分了解客户自己的来源和其资金的定向性; 4)加强对整个商业合作关系的监控力度,正确识别这些交易的模式,同时保证审查准确到位。 3、强化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3篇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3篇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范文1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普及反洗钱知识,营造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外部环境,加大对洗钱风险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宣传反洗钱活动的危害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制订我行20XX年度反洗钱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作用,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和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自觉性,起到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为进一步优化反洗钱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强市民反洗钱意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他们懂得反洗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宣传内容: 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反洗钱法》、《金融机构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集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等。 反洗钱基本常识:包括什么是洗钱,洗钱犯罪手段有哪些,客户身份识别应具备什么条件等。 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社会、机构和个人会产生哪些不良影响。

宣传横幅:"预防洗钱犯罪,营造和谐社会"、"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打击洗钱、人人有责"。 二、宣传时间:根据每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安排组织反洗钱宣传活动1—2次。如中国人民银行没有组织由我行自行安排在每年3—10月份进行宣传。 三、宣传方式: 1、利用横幅及板报进行宣传。内容主要是以反洗钱标语口号,对社会公众普及宣传,让社会公众易于接受,使社会公众树立"反洗钱人人有责"的意识。横幅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各网点必须在营业场所前悬挂反洗钱宣传横幅; 2、宣传折页和板报。宣传折页应详尽地阐释社会公众应该了解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折页应放置在网点柜台前,方便客户了解反洗钱知识;各营业网点定期更换宣传板报内容,宣传总部下发的宣传板报内容。 3、开展网点柜面宣传。要求各网点营业厅通过电子宣传屏24小时不间断宣传反洗钱口号;各网点在营业厅外悬挂宣传横幅、营业厅内张贴宣传标语及板报。 四、宣传总结: 对反洗钱宣传活动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前些阶段宣传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找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反洗钱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好准

【反洗钱】制定反洗钱法的背景和意义

【反洗钱】制定反洗钱法的背景和意义 反洗钱法的由来,是与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恐怖犯罪、跨国犯罪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同时是与这种犯罪所获得的财产的交换、转让,与金融业和特定非金融业密切联系。这种洗钱活动的特点是,具有掩饰、隐瞒,其来源、性质、危害性的情况。这种把“脏钱”洗清、把黑钱变成白钱的活动,具有扭曲社会资源配置,扰乱社会分配秩序,损害社会公平,破坏社会稳定的性质,其本质是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 进行反洗钱斗争,不仅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而且也是维护金融机构、财政机构的诚信和金融财政稳定的需要,它有利于挖掘埋下金融危机的祸根,并且也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它有利于反腐败和对国家社会财富明目张胆的侵占,以及维护我国在国际社会的伟大形象的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洗钱体系,使我国反洗钱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虽然目前已有“一规两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行政规章进行反洗钱活动的操作,但是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时至今日虽然也积累了反洗钱活动的一些经验,但也必须上升为法律制度。因此制定国家反洗钱法就成为十分必要的了。反洗钱法2003年12月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2004年已经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牵头,有18家单位参加的反洗钱法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按计划将反洗钱法法律草案于2006年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反洗钱法的制定,明确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方针的政策和原则、反洗钱主管部门及相关方面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权,规定金融机构、特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以及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国际合作,反洗钱的法律责任。 从而极大地推进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据统计,我国的洗钱数额不少于2000亿元,占国民收入的2%,2004年统计我国有3000名逃往国外的不法分子,带走了500亿元的资金。据统计,我国其资本外逃数量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和阿根廷,占世界第四位,这是对我国财政、金融资金一笔很大的流失,也是一个很不安定的因素。据统计,2003年以来的两年中间,我国检察机关共查办了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近5万人。检察机关专门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部门,在金融、建设、教育、卫生、公共采购等领域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尽量减少和预防腐败犯罪的发生。腐败犯罪国际化的态势严峻,迫切要求各国之间加强反腐败合作,建立腐败犯罪信息和情报交流机制,提高打击和预防跨国腐败犯罪的实效。因此,制定反洗钱法,已成为非常及时的了。

支行三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支行三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汇报 支行三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3号)》、《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银行令[]1号)》、《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号)》、《市分行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我行在开展反洗钱工作,建立起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反洗钱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此成绩。为利于下来反洗钱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行第三季度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 一、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的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反洗钱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我行建立了反洗钱组织机构,成立了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支行副行长同志任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人,总会计任副组长,各部门、各网点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在支行营业部设立反洗钱信息员岗位,负责对反洗钱工作汇总和报告;在每一个营业网点配备二名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监控、统计和

上报。反洗钱工作组每月采用邮件或坐谈的形式针对如何认真做好反洗钱监管工作进行学习和交流,通过学习和工作交流,进一步加强了支行反洗钱的监管工作。 二、我行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制订了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对每一笔业务都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筛选,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证尽职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还建立检查制度,每月对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抽查,确保调查信息的真实准确,严防个别网点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少填、漏填、错填、误填等。对反洗钱交易漏报、错报、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支行通过全行集中、各网点早读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以及总、省行的金融制度,尤其是反洗钱的各种规定,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自觉地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保证反洗钱规定的全面执行。 三、向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可疑交易情况。 支行的反洗钱岗位对网点反洗钱人员报告上来的可疑交易进行汇总并上报人民银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今年第三季度我行上报人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可疑交易共315户,3699笔,可疑交易金额82454.72万元,其中对公帐户70户,1169笔,金额35545.75万元;个人帐户245户,2530笔,金额46908.97万元。从今年第三季度上报可疑交易情况来看,我行的人民币可疑交易类型主要为“短期内累计一百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相同收付人之间频繁

加强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几 点建议 加强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几点建议2007-02-10 16:46:58 客户尽职调查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如何提高客户尽职调查的效率,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本外币业务的法规要求不一致。《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有客户的职业、经济收入、家庭状况等信息,而《人民币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则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业务经办人员在为客户开立多币别帐户时,只看客户开户时首次存入的币别,如开户时存入人民币即按《人民币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即使以后该帐户发生外币存取业务,也没有按《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使反洗钱尽职调查的质量大打折扣。 2、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对《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较小;部分临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缺乏工作主动性;同时,对客户的宣传不够,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部分客户甚至刁难,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3、客户信息来源渠道少,难以有效核实其真实性。当前,社会企业(公

众)信息系统及公布制度尚未建立。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想客户了解,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 4、有效证明文件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客户尽职调查中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几点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统一的本外币操作制度。反洗钱部门应根据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发展趋势,印制统一的客户尽职调查表,应包含涉及本外币信息的所有要素,使银行能够按照统一的操作规范来进行客户尽职调查,以免引起不

银行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银行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总结一: 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遏制洗钱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涉毒、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恐怖组织等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商业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我行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行上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 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成立后,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法,积极组织实施反洗钱宣传准备工作,向所属二级支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反洗钱知识问答》等有关反洗钱宣传资料,要求支行深入学习《反洗钱法》。在反洗钱宣传月准备阶段,我行定制统一了“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到总行领取《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并将宣传条幅和手册按时下发到支行,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学习反洗钱法,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在各营业网点营业厅内大屏幕内循环播放“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被用于洗钱活动”宣传标语,在网点营业场所柜台和大堂经理桌面摆放宣传册、页,向客户积极宣传反洗钱法。 201x年11月15日,我行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向客户及社会公众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开始进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支行反洗钱宣传小组对各支行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天津农商行相关领导给予我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大力支持和关怀,在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期间通过多次指导我们工作,201x年11月19日我支行风险管理部人员和行营业部反洗钱宣传小组在户外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本次户外反洗钱宣传活动主要是向镇附近街区居民进行一次反洗钱教育宣传,加强居民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重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基础知识、公民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工作人员分批在人流量大的街区派发宣传资料,形成宣传辐射效应。宣传当天,相关领导亲临我行营业部宣传现场,和营业部宣传小组人员一起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公共区域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向过往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洗钱的危害,呼吁社会公众自觉加入到反洗钱行列,活动中为过往群众提供咨询150人次,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260册,其他宣传资料420张。

(总结与计划)银行反洗钱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2篇

银行反洗钱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XX商业银行各上级行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我行扎实有效开展反 洗钱工作,现将我行201X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及201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X年反洗钱工作总结 (一)反洗钱制度建设 1.及时落实监管部门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各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布置。 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监管要求和我行的工作实际,我行按照市分行工作要求,转发并执行《XX银行XX市分行反洗钱工作细则(201X年修订版)》、《XX商 业银行XX市分行反洗钱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201X年修订版)》、转发省分行《关于修订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1.成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我行为做好反洗钱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县支行各部门、各网点和县邮政分公司金融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支行综合管理部门设立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室、各网点职责,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各项日常事务。 2.设立反洗钱联络员机制。为切实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和我行有关反洗钱的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实反洗钱工作职责,设立银行反洗钱联络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县支行在各部门和自营网点设立反洗钱兼职联络员,履行具体事务,负责反洗钱信息的采集和报告工作,并在反洗钱事务上与县支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和县支行反洗钱管理员保持联系。 3.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1X年,XX县支行在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分别召开了XX县支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XX县支行行长XX主持。在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会议期内监管部门和上级行反洗钱

银行反洗钱培训心得6篇

银行反洗钱培训心得6篇 【篇一】 随着社会开始逐渐进入电子化社会,所谓的传统纸币的流通量开始减少,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慢慢地减少用纸币去支付,更多的是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这使得洗钱犯罪行为有机可趁,各种电子支付手段的广泛使用,被不法分子利用充当其洗钱的工具,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交易方式的创新也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测的难度,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应首当其冲,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一、加强培训,强化反洗钱意识 作为银行一线柜员,时刻保持着反洗钱的思想,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自身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例如:《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等反洗钱法规,让人人心中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反洗钱城墙。 二、严把客户身份识别关,防范冒名办理业务的风险。 由于柜员是为客户办理业务的经办岗,因而与客户的接触最为直接频繁。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因为柜员疏于核实审查,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通过冒名开户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柜员要提高认识,利用操作系统提示和身份核查鉴别仪等优势条件,加强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核实,仔细比对客户身份证件,遇到难以辨别客户相貌与身份

证真伪时,可以同时一起辨别,并要求客户出具近期有照片的其他辅助证件。 三、加强反洗钱工作宣传,保护自身的利益。 为防止客户因各种原因潜在洗钱风险,营业网点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对社会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布标、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我们一线柜员应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客户有问题时积极解答客户疑问,以邀请客户解答问卷等方式,普及反洗钱知识,形成正确的、积极的舆论导向,向公众提示洗钱风险,要使社会公众意识到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危险,知晓如何参与反洗钱,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 柜面操作岗是反洗钱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维系前后台反洗钱侦查工作的纽带,同时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反洗钱培训力度,确保柜面操作这一重要环节。 【篇二】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转发2020年度XX省内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分类评级情况的通报,并下发预防洗钱维护金融安全的宣传手册。中煤保险驻马店市驿城支公司负责人冯剑黎首先对相关文件和宣传材料进行深刻阅读,认真学习反洗钱工作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政策要求和规范实践方法,全面领会反洗钱工作目的和重大意义,随后将相关文件精神对机构全员进行传达学习。根据多思多

银行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明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银行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明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今年,我行的反洗钱工作,根据省分行、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部署,在抓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尽职调查报告、规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今年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方面 1、及时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今年 2 月,调整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法律事务部经理为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今年 12 月,机构整合,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分行重新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确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共有 9 个支行因人事变动,相应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反洗钱工作。今年,分行按季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季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 各支行结合本行实际,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落实市分行反洗钱专题会议精神。 (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总行、省行及人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支行、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 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 5 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十三项制度,对分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各支行也根据省分行《实施办法》及分行《实施细则》,结合支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办法、考核制度、检查机制等。 (三)履行反洗钱义务方面 1、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的报送。今年度,我行上报人民币可疑交易笔数 65312 笔,859.94 亿元,其中:对公报送 5671 笔,251.31亿元;对私报送 59641 笔,608.63 亿元。外币可疑交易笔数 890 笔,23634.91 万美元,其中:对公报送 808 笔,23266.44 万美元;对私82 笔,368.47 万美元。 今年 10 月份,东城支行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 2 户 POS 个

浅析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浅析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亭湖支行—孙元宇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洗钱犯罪活动已经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有效开展反洗钱活动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商业银行的崛起,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同时商业银行也成为了洗钱犯罪的主要媒介,那么当前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着那些问题,商业银行如何做好反洗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是银行从业人员值得认真思考和探索的。 一、洗钱的概念 最早的洗钱概念出现在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 和精神病药物公约》里,该公约对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从金融角度将洗钱定义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为犯罪资金的转移或存储中介。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账户作支付和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此即常言之洗钱。” 尽管不同的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但洗钱实质上可归纳为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不同的组织对洗钱定义的差异主要是因其对“非法收入”和“洗钱的手段”规定不同而产生的。 二、现阶段不法分子如何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洗钱活动 (一)票据“虚拟交易”自行买卖 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各级上级行对下级行承兑汇票授权力度不够,为争取票源,各行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竞争比较激烈,经常出现为争取票源 而随意降低利率、不严格审查持票人与前手交易的现象,没有商品交易的票据转 让很容易实现,一些商业银行甚至为非现金票据提现。也有洗钱者将犯罪收益作

XX半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3篇培训课件

XX半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3篇 XX半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半年来,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遏制洗钱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涉毒、偷运、贪腐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恐怖组织等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商业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我行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行上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 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成立后,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法,积极组织实施反洗钱宣传准备工作,向所属二级支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反洗钱知识问答》等有关反洗钱宣传资料,要求支行深入学习《反洗钱法》。在反洗钱宣传月准备阶段,我行定制统一了"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到总行领取《反

洗钱法》宣传手册并将宣传条幅和手册按时下发到支行,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学习反洗钱法,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宣传条幅、在各营业网点营业厅内大屏幕内循环播放"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被用于洗钱活动"宣传标语,在网点营业场所柜台和大堂经理桌面摆放宣传册、页,向客户积极宣传反洗钱法。 XX年11月15日,我行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向客户及社会公众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开始进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支行反洗钱宣传小组对各支行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天津农商行相关领导给予我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大力支持和关怀,在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期间通过多次指导我们工作,XX年11月19日我支行风险管理部人员和行营业部反洗钱宣传小组在户外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本次户外反洗钱宣传活动主要是向镇附近街区居民进行一次反洗钱教育宣传,加强居民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重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基础知识、公民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工作人员分批在人流量大的街区派发宣传资料,形成宣传辐射效应。宣传当天,相关领导亲临我行营业部宣传现场,和营业部宣传小组人员一起在营业部

反洗钱工作的防范和重要性与必要性

反洗钱工作的防和重要性与必要性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反洗钱形势日益严峻。在我国,反洗钱不但是打击贩毒、腐败等犯罪活动的利器,而且对保障国家金融安全,降低银行经营风险,深化银行体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从政府机构到专家学者都在积极研究、探索应对国际国反洗钱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从国际国与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中不难发现,洗钱行为手段多样,但也有其在的规律可循。根据国际上已积累的几十年实践经验,洗钱者易在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国家和地区活动,并趋于选择成本低、安全性高、风险小、便捷性强的方式,例如目前在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已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本文通过结合在对我国商业银行审计中发现涉嫌洗钱活动线索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对商业银行审计进行反洗钱行为审计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现阶段,根据我国国情,国家审计机关在商业银行审计中进行反洗钱审计的审计目标应定位在:通过检查确认银行在反洗钱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缺陷,促进银行加强管理、降低经营风险;通过对银行交易数据的检查,发现洗钱等金融犯罪活动的线索,联合其他监管机构对此类围活动进行打击,以维护公众利益,保障金融安全。 在审计方式方法上,同其他审计事项一样,对涉嫌洗钱行为的审计同样是风险基础审计,即在对被审计商业银行进行反洗钱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测试的基础之上,对可疑账户、可疑交易、可疑活动进行实质性的检查,具体步骤包括: 一、在合规性审计方面 国际上,根据巴塞尔协议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建议,银行反洗钱的有效途径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一套有效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三是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也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国际上已积累的经验和我国的具体情况,建议审计人员在商业银行反洗钱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审计中应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汇报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汇报 为全面推进我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我分行信誉,促进我分行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我分行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建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一、注重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支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围绕20XX年我行反洗钱工作要点,扎实、持久、有效做好反洗钱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反洗钱工作任务。以开展反洗钱工作为契机,加强我行建设,做到合规合法经营,促进我行经营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二、周密实施,做到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强化柜面人员高度的反洗钱敏感度,加强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做好反洗钱工作,高度的责任意识非常关键。我分行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对反洗钱数据处理实行“通报”制,确保反洗钱数据报送的质量和时效。将反洗钱专项检查做到实处,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整改及责任人处理。 三、及时防范,加强对客户风险等级的管理 按照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和工作计划要求,按时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及标注工作。一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按照《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时联系客户更新证件资料,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认真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完整登记客户基本信息。要通过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对客户身份资料进行补充,特别是职业信息的补充。 二是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不

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建议2007-02-10 16:46:24 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了解客户制度” 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

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对本外币的监管存在漏洞。业务经办人员在为客户开立多币别帐户时,只看客户开户时首次存入的币别,如开户时存入人民币即按《人民币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若以后该帐户发生外币存取业务,没有明确的适用办法。反洗钱部门应根据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发展趋势,制定涉及本外币的统一的操作制度,以免引起不公平竞争,从而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工作

质量。 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宣传和培训的力度。部分临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敷衍了事,缺乏工作主动性;同时,对客户的宣传不够,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反洗钱工作不理解,部分客户甚至刁难。反洗钱部门可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客户了解反洗钱工作的主要意义,自觉配合反洗钱工作。同时,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柜台人员充分认识到洗钱的危害性,增强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反洗钱的有关法律法规,只规定了违反规定应如何处罚,却没有提及奖励的措施。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的激励机制,对反洗钱工作开展有力的机构,在拓展新业务方面给予便利,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

银行反洗钱工作总结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保持社会安定,促进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支行在反洗钱宣传活动中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反洗钱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注重网点员工的反洗钱知识学习,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网点员工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职责,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在此次反洗钱宣传活动中组织网点员工再次认真温习了《 * 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将反洗钱宣传录入LED电子屏,每天在网点滚动播出,以加深群众反洗钱意识,起到户外宣传的作用;制作反洗钱宣传展板摆放在网点大厅,便于前来办理各项业务的客户观展,起到直观的认识;同时网点在营业厅内、柜台宣传架内放置宣传折页,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宣传,增强了客户对反洗钱的了解。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社

会群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为拓宽反洗钱宣传活动的受众面,城南支行积极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深入商户、走上街头进行反洗钱宣传,重点宣传洗钱的基本特征、公民反洗钱义务、举报洗钱犯罪活动、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折页,进行反洗钱宣传与答疑,并就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金融知识,提醒大家如何防范金融诈骗进行反洗钱宣传。通过宣传,对提高了群众反洗钱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网点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在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有效 * 进行核实,并在开户前拨打客户 * 进行电话核实,对于代理开立银行卡的客户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都进行了客户身份识别,并留存有效 * 件的复印件。同时当知晓客户的身份变更后,及时进行了客户身份重新识别。 通过此次反洗钱活动的宣传,使群众认识到洗钱犯罪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危害,增强了群众的责任意识,使员工对反洗钱相关法规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增强了员工反洗钱责任意识及防范能力。反洗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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