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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431.2-1998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GBT17431.2-1998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GBT17431.2-1998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1、 检测依据

1.1《轻骨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二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GB/T17431.2

1998) 2、 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适用于于粉煤灰陶粒和陶砂、粘土陶粒和陶砂、页岩陶粒 和陶砂、天然轻骨料等到多孔轻骨料

的检验。

取样

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初次抽取的试样不少于10升,其总料量应多于试验用料量 —81中表1)的1倍 初取试样可在下列场合中抽取。

① 对均匀料堆进行取样时,以每300m 3

为一批,不足一批亦以一批论, 试样再从料堆锥体

自上而下的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先10个点抽取,但要注 意避免抽取离析的及面层的材料; ②

从袋装料抽取试样时,应从10袋的不同位置和高度中抽取。

2.2.4

初次抽取的试样拌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减到试验所需的用料量 (按 GB2842 — 81 表 1 规

定)。

轻骨料各项试验的试样用量表1

试 样 用 量(L )

序号

2.2.1 2.2.2

(GB2842

2.2.3

轻砂

Dmax < 20mm

Dmax>20mm

颗粒级配

松散堆积密度 轻粗骨料的吸水率 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 轻粗骨料的软化系数 轻粗骨料的颗粒密度 轻粗骨料的坚固性 轻粗骨料的煮沸质量损失 有机物含量

10 30

20 40

10 4 2

10 4 4 4 4?10

2.3 需要烘干的试样,应在恒定温度105?110 C 的烘箱中进行干燥处 理、烘至恒定质量。

3、颗粒级配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筛分法测定轻骨料的颗粒级配。 主要仪器设备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 ± 5 C 。

台称:称量粗骨料用10kg 台称(感量为5g ),称细骨料用1kg (感量为1g ) O

标准筛:筛分用骨料用筛的规程如下:园孔筛孔直径为40.0、 16.0、10.0、和5.0mm 六种,附有筛底和筛盖;筛分细骨料的筛

3.1 3.2 3.2.1 3.2.2

的托盘天平

3.2.3

30.0、 20.0、

2.2

2.50 、 1.25 、 0.63 、 0.315 、 0.160mm 共 七 种 , 并 附 有 筛

3.3 操 作 步 骤 3.3.1

取粗骨料 料

最大粒径大于 20mm 试样, 分成二等 份, 分别称取试样重量。

筛子按孔径从大到小顺序叠置, 孔径最小 者置于最下层, 一份试样倒入最 上层筛

里, 加上筛盖, 顺序过筛。

3.3.2 细骨 料的筛分可用振动摇筛机振动过筛 30 分钟, 筛,直 至每分钟通过

量 小于筛余量 的 1%时即可,如 用手筛时, 通过量小于筛余量的 1%时即可。 称取每号筛的筛余量。

3.4 结果计算

3.4.1

粗骨 料的最 大粒 径— 以累计 筛余百 分率小于 10%的 该号筛孔尺 寸定为粗骨料的 最大粒

径。

3.4.2 计 算 分 计 筛 余 百 分 率 — 取 每 号 筛 上 的 筛 余 量 对 试 样 总 重 量 的 百 分率,

计算精确 至 0.1% 。

3.4.3

计算 累计 筛余百分率— 取每号筛上 的 筛余量对 试样百分率 加上 该号筛以上各号筛余百分率

之和。 计算精 确至 0.1% 。

细骨 料的细度模数按下式计算: —细度模数, 计 算精确至 0.1% ;

A 2, ........................... A 6 —分别为5.00 , 2.5 , 0.16mm 孔径筛上的累计百 分率。

3.5

取 两次 试验结果的算 术平均 值, 筛 分后 , 如每 号筛上的筛余 重量 与底盘 上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

总量相差超过 0.1% 时, 须重做。

4、松 散堆积 密度 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 轻骨料 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测定。 主要仪器设备

地秤: 最大称量 50kg ( 感量为 50g ); 托盘天平: 最大称量 5kg ( 感量为 5g ); 容量筒:

10L 、5L 、1L 各一只。粗骨料最大粒径 大于 20mm 时 ,

用 10L 的容量筒;粗 骨 料最大粒径小于或 等 20mm 时 ,用 5L 的容量筒。细 骨 料用 1L 的 容

量筒 ;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 ± 5 C 取样勺或铁铲等。 结果计算

式中:P g —松散堆积密度(kg/m 3)计算精确至10kg/m 3

;

m —试样和容量筒的重量(kg ); m 1— 容量筒 的重 量( kg ); V —容量筒的容积(L )。 4.5

结 果 评 定

取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如 其中 的最 大值与最小值火差大 于平均值的

5%时, 须重做 。

子规格为 10.0 、5.00 、 盖和底盘。

10L (骨料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20mm 时),或20L (骨 时 ), 细骨料 2L ,

置 于烘箱 中烘至 恒定重 量, 取烘干

附上筛底,将

取 下, 再用手 则 筛至 每分钟

3.4.4

式中:M x

A 1, 2, 结果评定

4.1 4.2 4.2.1 4.2.2 4.2.3

4.2.4 4.2.5

4.3 松散堆积密度按下式计算

5、轻 骨料的 吸水 率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测定干燥状态粗骨料的吸水率。 主要仪器设备 托盘 天平:最大称 量 1kg (感量 为 1g ); 烘箱: 筛子: 容器、 操作步骤 5.1 5.2 5.2.1 5.2.2 5.2.3 5.2.4 5.3 5.3.1 温度控制在105 ± 5 C 筛 孔 为 5.00mm 的 筛 子 过 筛 ; 瓷盘及毛巾等。 取试样4L ,用筛孔5mm 的筛子过筛,取筛余物烘至恒定重量备 用。 把试 样 拌合均匀,分 成三 等份,称 取每 份重量 。然 后放入 盛水的 容器中, 如有颗 粒漂 浮于水面上, 必须设 法将其压入 水中。 试样浸水1h 后,将试样倒入5.00mm 筛子中,滤水1?2分钟,然后倒 在 拧干的 湿毛 巾上, 用 手抓 住毛 巾两端 , 使其 成槽形 , 让 骨料在 毛巾 上往返 滚动四次 后 , 将 骨料 倒 入 瓷 盘里, 拧干 毛巾, 再重

复 上述 步骤一次, 然 后 称 量。 5.3.2 5.4 粗骨料的 1h 吸 水 率按 下式计 算: 式中:W a —粗骨料的1h 吸水率(%)计算精确至0.1% ; m 1— 浸 水 试 样 重 量 ( g ); m — 烘 干试样 重 量 ( g )。

5.5 结 果 评 定 取 三次 试验的 算 术平 均值作 为试 验的 结 果。 6、轻 骨料的 筒压 强度测 定 适用 范围: 适用 于 测定粗 骨 料 颗粒的 平均相 对强度 指标 。 主要仪器设备 承 压 筒

压力 机:根 据 筒压强度 的 大小选 择适合 规格的 压力 机,测 定 值的

6.1 6.2 6.2.1

6.2.2 大小宜位于所选 压力 机表盘读数的 20? 80% 的 范围。 托盘 天平: 最大称 量 5kg ,( 感量 为 2g )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 ± 5 C 操作步骤 筛取 10? 20mm 粒 级( 粉煤灰 陶粒允 许采用 10? 15mm 的粒径 ) 其中 10? 15mm 的 粒 径的 体积含量 应为 50? 70% 。 用 承 压 筒( 带 筒 底 )装 试 样 ,分 别 测 定 三 次 松 散 料 重 量 ,取 其 算 对天 然 轻 骨料 , 取 测得的 平均 松散重 量值 乘以 1.15 的 填充系数作 对其 它轻 骨 料乘以

1.10 的 填充系数作为试样量 。 按上 述试样量 称取 试样 ,装 入 承 压筒,先 用 木 锤沿筒壁四 周轻敲

6.2.3 6.2.4 6.3 6.3.1 的 试 样 5L 。 6.3.2 术平均值。 为试样量;

6.3.3 数次, 然 后 装 上导向筒和冲 压模 , 检查 冲压模 的 下 刻度线 是否与 导向 筒的 上 缘重 合, 如不重 合, 再轻敲筒壁四 周直至 完全重 合为 止。 把承压筒放 在压 力机的 下压板 上,以每 秒约 300 ? 500N 的 速度匀 速加荷。 当冲压模压入深 度为 20mm 时, 记 下压力值。 6.4 结果计 算 粗 骨料 的 筒压强度 按 下式 计 算:

式中:R i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MPa ),计算精确至0.1M Pa ;

D —压入深度为20mm 时的压力值(N ) F —承压面积(即冲压模面积F=100cm 2)

6.5

结果评定: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以三次试验结果为一组,取其平均 值。若三次试验结果中最大值与最

小值之差大于平均值的确良 5%时,须重做。 7 、 轻 骨 料 的 软 化 系 数 测 定

7.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定粗骨料浸水 1h 的筒压强度与干燥状态下筒 压强度的比值,用作评定粗骨料

软化程度与生烧程度的质量检验之用。

主要仪器设备 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粗骨料的吸水率”试验所需设备相同。

操作步骤 结果计算

粗骨料的软化系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K —粗骨料的软化系数;计算精确至0.1 ; R i —浸水1h 的粗骨料筒压强度值(MPa ); R i —干燥状态下粗骨料筒压强度值(MPa )。

7.5

结果 评 定 浸水试样和干燥试样的筒压强度的试验结果计算和评定方法与第 6.4、 第 6.5 条同。

软化系数取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8、轻 骨料的 颗粒 密度测 定

8.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定粗骨料的颗粒单位体积( 包括颗粒内部孔 隙) 的干燥质量,作为评定粗骨

料质量、计算空隙和设计砼配合比之用。

8.2 主要仪器设备

8.2.1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 ± 5 C 8.2.2 托盘天平:最大称量1kg (感量1g );

8.2.3 量筒: 容积为 1000mL 或 500mL ; 8.2.4 瓷盘:尺寸为40 X 30cm 左右; 8.2.5

取样勺和毛巾等

8.3 操作步骤 8.3.1 取试样4L ,用筛孔为5.00mm 的筛子过筛,取筛余物烘至恒定重

量备用。

8.3.3 将试样倒入 1000mL 的量筒里,再注入 500mL 清水。如有试样漂

浮水面上,可用已知体积(V i )的园形金属板压入水中,读出量筒的水位(V )。

8.4

结果计算

粗骨料的颗粒堆积密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P k -

—粗骨料的颗粒堆积密度(kg/m 3)计算精确至10kg/m 3

。 m — -试样重量(g )

V 1 —园形金属板的体积(mL )

V — -倒入试样和放入压板后量筒的水位(mL )。

8.5 结果评定

取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9、轻 骨料的 坚固 性测定

9.1 适 用 范 围 : 适 用 于 硫 酸 钠 饱 和 溶 液 法 间 接 地 检 验 粗 骨 料 的 坚 固 性 , 作

为评定粗骨料质量之用。

9.2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7.2 与

7.3

7.4

10、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 ± 5 C

托盘天平:最大称量2kg (感量为1g ) 搪瓷盆或瓷缸:容积不小于50L

带盖三角网篮:用铜丝网制成,其外径为100mm ,高为150mm , 铜丝的孔径不大于2.5mm 。

9.3 操作步骤

9.3.1

硫酸钠溶液的制备

取一定量的蒸馏水,加温至30?50 C ,每1000mL 蒸馏水加入无水硫酸 钠300?350g 或含10个结晶水的硫

酸钠700?1000g 。用玻璃棒搅拌使其溶 解并饱和,然后冷却至25?35 C ,并在此温度下静置两昼夜,其相对密度应 保持在1.151?1.174范围内。

9.3.2 试样制备

取被试验粒级的骨料2?4L 用相应的最大和最小筛孔的筛子过筛,取最 小筛子上的筛余物,洗净颗粒表面粘

附的碎屑和粉尘。烘至质量恒定,分成2 份备用。

9.3.3 称量试样 然后装入三脚网篮并浸入盛有硫酸钠溶液的容器中, 溶液的体积应不小于试样体积的5

倍,其温度应保持在25?35 C 范围内。三 脚网浸入溶液时间应先上下升降25次,以排除试样中的汽泡,然后静置于容 器中,网篮底面应距容器底面约3cm (由网篮脚高来控制),网篮之间距不小于 3cm ,液面至少高于试样表面3cm 。

24小时左右,从溶液中提出网篮,放在烘箱中烘4h ,至此为一个循环, 待试样冷却至25?35 C 后,再开始

下一个循环,从第二次循环开始,浸泡时 间为4h ,如此反复共经五个循环。

将试样置于60 C 的热水中涮洗数次后浸泡过程中,水温不低于25 C 。 其热水体积不应小于10倍试样体

积,如此浸泡5次后,将试样放入烘箱中烘 至质量恒定,然后取出,自然冷却至室温时,用孔径为试样粒级下限的筛子, 称取筛余试样重量。

9.4 结果计算

9.4.1

采用单一粒级试验时,粗骨料质量损失按下式计算

:Q i —试样质量损失(% )计算精确至1% ;

m 1 —试验前的试样干燥质量(g ); m 2 —试验后筛余试样的干燥质量(g )

9.4.2

采用混合级配试验时,粗骨料总质量损失百分率参照下式计算

:Q d —混合级配的粗骨料试验后总质量损失(

%),计算精确至1%;

/

m 1 -m ?

X i —相应的被试验粒级在混合级配中的质量百分率; n —粒级的数量; m i —试验前的某粒级试样干燥质量(g ); m 2 —试验后筛余的某粒级试样的干燥质量(g )。 9.5

结果评定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轻骨料的煮沸质量损失测定

9.2.1 9.2.2 9.2.3 9.2.4 —某试验粒级试验后的质量损失(%);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骨料中生石灰等易分解物对其安定性的

主要仪器设备

烘 箱 : 温 度 控 制 在 105 ± 5C

托 盘 天 平 : 最 大 称 量 1kg ( 感 量 为 1g ); 粗骨料用筛子一套; 带 盖带 孔 容 器 , 可 用 孔 径 不 大 于 2.50mm 的 金属 网 自 制 ; 电炉等。 操作步骤 试样制备与粗骨料坚固性相同。

将 试样 装 入 带 孔 容 器 里 ,放 入 盛水 的 容 器 里 浸 泡 48h 左右 ,再

将 盛 水 容 器 与 装 有试 样 的 带 孔 容 器 一起 放 在 电 炉上 加 热 至 沸 , 煮沸 4h

( 容 器 中 的 水 平 面 应 比 带孔 容 器 中 的 试 样 高 出 20mm 以 上 ) 拿 出 带 孔 容 器, 并 烘 至 质 量 恒 定 , 取 出 骨 料 , 用 孔 径 为 试 样 粒 级下 限 的 筛 子

过 筛 , 并称 筛 余 试 样 质 量。

10.4 结 果 计算

10.4.1

用 单一 粒 级 试 验 时 , 粗 骨 料 煮 沸质 量 损 失 按 下 式 计算 : 式 中 : Q i —

粗骨 料 煮 沸 质 量 损 失( %) 计算 精 确 至%;

m 1— 试 验 前 试 样 的 干 燥 质量 ( g ); m 2— 试 验 后 筛 余 试样 的 干燥 质 量 ( g )。 10.5 结 果 评定 取 两次 试 验 结果 的 算 术平 均 值。 11、有机物含量的测定

11.1 11.2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11.2.6

酸、乙酸等。

11.3 11.3.1

20mm 时 为 3

取 约 500g ,

粗 骨 料 约 1kg , 风 干 后 备 用 。

11.3.2 按 下 列 步 骤 制 备 浸泡 试 样 溶 液 。

11.3.3

比 较 试 样 上 部 溶 液 和 新 配制 标 准 溶 液 的颜 色,盛 标

准 溶 液与 盛

试 样 的 量 筒 容 积 一致 。

结果评定

若 试 样 上 部 的 溶 液 颜 色 比 标 准 色 浅 ,则 试样 的 有 机 物含 量 鉴定

如 两 种 溶 液 的 颜 色 接 近 ,则 应 将 试 样 和 溶 液 倒 入 烧 杯 中 ,放 在

70 C 的水溶锅中加热2?3h ,然后再与标准液比色。 10.1 影响。

10.2 10.2.1 10.2.2

10.2.3 10.2.4 10.2.5 10.3 10.3.1

10.3.2 适 用 范 围 适 用 于 比 色 法 测 定 轻 骨 料中 的 有 机 物 含 量 。 主要仪器设备及试剂 托 盘 天 平 最 大 称 量 1kg ( 感 量 为 0.5g )

工 业 分 析 天 平 最 大 称 量 100g ( 感 量 为 0.01g ); 量筒: 筛

子: 烧杯、

容积 为 10、 100mL 和 250 及 500mL 具 塞 量 筒 ; 筛 孔 为 5.00mm 和 20.0mm 筛 子 ; 玻璃棒等;

操作步骤

量 取 试 样 量 如 下 : 轻 砂 为 6L ; 粗 骨 料 最 大 粒 径 小 于 或 等 于 ? 8L ; 粗 骨 料 最 大 粒 径 大 于 20mm 时 为 4 ? 10L 轻 砂 用 5.00mm 的 筛 子 过 筛 ,粗 骨料 用 20.0mm 的 筛 子 过 筛 。 取

料 , 用四 分法缩 分, 轻

11.4 11.4.1

合格。

11.4.2 温 度 为 60?

试 剂 :氢 氧 化 钠 溶液( 氢 氧 化 钠 与 蒸 馏 水 之 质量 比 为 3:97 )鞣

11.4.3如溶液的颜色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则应按下法作进一步检

验:取一份试样用3% 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杂质,再用清水淘洗干净,直至试样用比色法检验时,溶液的颜色浅于标准色。然后,用经淘洗的试样分别以相同的配合比配成和易性基本相同的轻骨料砼或轻砂水泥砂浆,测定其7 天和28 天的抗压强度,如未经淘洗的试样制成的砼

强度或砂浆强度不低于经淘洗后的试样制成的砼强度或砂浆强度的95% 时,则此骨料可以采用。注:标准溶液配制方法:取2g 鞣酸溶液。溶解于98mL 的10% 乙醇溶液中,即得浓度为2%的鞣酸溶液。然后取该溶液10mL ,注放390mL 浓度为3%的氢氧化钠溶液中,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 即得标准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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