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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历史文化名镇

重庆大足历史文化名镇
重庆大足历史文化名镇

理论导读:

政府组织,也叫行政组织或政府,是指人类社会各种组织中的一种,它是国家为有效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建立起来的公共机构。由职能目标、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全责分配、资金设备、管理方式、运行过程、法制规范等要素构成。按照性质可以分为领导机关、职能机关、直属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派出机关等。纵向可以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起的作用。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在一个特殊方面的体现。政府核子能和国家立法、司法等方面的职能相对称,表现为执行国家意志的管理方面的职能。政府职能是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时表现出来的职能。政府职能的实施者是政府组织体系。

政府是管理的主体,政府管理的客体可以分为经济事务、政治事务、社会事务和文化事务四个方面。经济事务方面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监督市场运行、监督国有资产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和完善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和管理。政治事务方面主要是保持政府政治的合法性、政府政治的透明性、政府政治的责任性、政府政治的法治性、政府政治的回应性和政府政治的有效性。社会事务方面主要是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建设、社会收入差距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文化事务方面主要包括文化的对外传播、文化市场的管理、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文化救助、公民文化权利保障和文化保护。

材料一:重庆古镇主动请摘历史文化名镇称号

自从3年前被评为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之后,重庆大足县铁山镇就陷入一个怪圈:一方面,捉襟见肘的财力难以承受古街危房改造的开支;另一方面,保护不力,相关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无奈之下,铁山镇要求摘掉“历史文化名镇”的帽子。

铁山镇的困局成为全国古镇保护中的普遍问题,专家认为在名镇保护上,国家提供更加积极的政策支持已刻不容缓。

3月23日,重庆市大足县铁山镇细雨绵绵。86岁的孙纪文老人坐在家门前的大步廊檐下,看着雨水从廊檐滴下。

大步廊檐是双河街上的特色建筑,而双河街是一条有200多年历史的古街。因了这条古街,3年前铁山镇被评定为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

但如今,孙纪文身后的那一排排木质古屋在风雨中已歪的歪,塌的塌,县建委的专家更称古街就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有成片倒塌的危险。

在铁山镇一些领导干部看来,如今古街成了一个包袱——靠财政拨款的铁山镇无钱对古街进行保护维修,而古街大多数居民也没有能力维修老屋。尴尬之际,近日铁山镇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摘掉历史文化名镇的帽子,并对古街进行拆除。

有人士认为,这实际是铁山镇领导的一种推卸责任之举。根据《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如果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不力,重庆市政府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区县、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而如果摘掉“名镇”的帽子,领导就不会再担保护不力之责。

铁山镇“摘帽”之举犹如投石入水。重庆市文物保护部门负责人拍案怒称“胡闹”,并欲追究铁山镇政府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长期关注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国内一些知名专家学者认为,铁山镇遇到的保护困局在全国已是普遍现象,国家对此如何提供政策支持已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居委会主任的两件法宝

双河街因地形而得名,250米长的古街夹在两条小河中间,两河在街道南端的双孔桥处汇合,滚滚向南流去。

古街两旁木质穿逗结构的房屋是颇具湘西特色的吊脚楼。房屋依河而建,有的基桩甚至打到了河里。

而双河街最出名的则是青石板路两旁的大步廊檐。“铁山镇之所以被选评为历史文化名镇,主要就是因为大步廊檐独具特色的建筑风格,这在重庆地区已十分罕见。”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工程师燕学锋说。

大步廊檐由108根红漆木廊柱支撑,廊顶覆盖青瓦向街心延伸,贯穿整条古街。古街上的居民讲,由于有廊檐遮盖,在街道行走,热天不晒太阳,雨天不淋雨,十分惬意。

双河街上的“铁山照相馆”老板蔡发良讲着一口地道的重庆话,却自称是江西人,语气还带着几分得意。

据县志记载,铁山镇原名铁山坪,修建于清朝嘉庆年间,江西丰城蔡氏家族搬迁至此,在铁山修建蔡家油坊,由油坊扩大为染房、槽房,逐步形成了如今铁山镇的古建筑风貌。

“我是蔡家第10代孙,如今的铁山镇就是由200多年前祖辈的油坊发展来的。”

蔡发良说,以前古街上还建有九宫十八庙,但慢慢的都被拆除了。

但蔡发良不愿过多讲述过去,他更关心自家的老屋什么时候能得到保护维修。“原来的磨油老屋现在已摇摇欲坠,邻居家的房子去年已经垮塌。”

街对面周玉俊家的老屋更是让人担忧:穿逗结构的木柱已经歪斜了30度,整个老屋全靠屋后四根木棍顶在一棵黄果树上勉强支撑。

古街共有居民223户,记者沿古街走访后发现,因这些老屋都为同一年代修建,房屋腐朽、歪斜、垮塌普遍存在。不少居民在家就如躲雨一般:临街的房子垮了,就住在后屋,临河的屋子塌了,就勉强住在前屋。

大足县建委综合科干部魏传成说,2003年4月,县建委组织人员对双河古街再次进行现场调查,并形成了一份《古街居民房危险程度的报告》。

“古街223户住户中,特别严重的22户已无法进行加固、维修,只能恢复重建,较严重的38户可以进行加固维修,对不太严重的163户可以进行一般性维修。”魏传成不无担忧地说,如今时间又过去了一年,铁山镇古街的情况估计变得更糟。

“古街有三怕。一怕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火烧连营;二怕风雨,风吹雨淋会将不堪一击的老屋泡塌;三怕连晴,老化的电线会起火星引发火灾。”在古街长大的双河街居委会主任陈齐正,对古街老屋了如指掌。

对付古街的“坏脾气”,陈齐正目前惟一的法宝是自家墙上悬挂的一面锣和一只扩音器。

“我每天都要听天气预报,遇到恶劣天气就要沿街敲锣警告,让古街居民离开老屋,转移到安全地带。”陈齐正说,前年铁山镇已闹过一次洪灾,古街侥幸保存了下来,如果今年洪灾再来,古街恐怕难逃一劫。

3年没有投入1分钱

“主动摘帽实属迫不得已,铁山镇政府已不堪重压。”3月24日,铁山镇副镇长谢贤政向记者摊开了双手。

谢贤政说,1999年大足县掀起了城镇化热潮,当时县政府提出了“三年不见一片瓦”的口号,要求各乡镇必须在三年内完成旧城改造任务,否则乡镇主要领导不但政绩扣分,还要在全县通报批评。

“镇里哪有钱进行旧城改造?何况是那么多老房子。”谢贤政说,2000年,恰遇重庆市要命名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当时的铁山镇领导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就将双河古街申报了上去,不想2002年就顺利申报成功。

评上了历史文化名镇,铁山镇政府从旧城改造的大任务中脱了身。但就在双河古街申报成功之际,铁山镇又陷入了如何排解古街危房隐患、老屋存留的难题。

2002年10月,也就是铁山镇刚刚评上“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称号不久,大足县政府有关部门到铁山镇双河街进行了实地鉴定:古街老屋属于C级危房。

一份铁山镇政府会议纪要显示:2003年4月16日,大足县政府首次组织相关人员针对铁山镇古街危房保护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2003年5月8日,县政府宋葵副县长组织县建委、国土房管局、博物馆等相关部门举行座谈会,就双河街22户特别严重的居民房屋如何排危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会议最后决定,对特别严重危险地段竖立警示牌,对22户居民以书面形式下达搬迁通知。当年5月10日,铁山镇政府成立双河街房屋排险领导小组。

当年5月20日是最后搬迁期限,尽管镇政府此后对住户进行了停电、停水的强制措施,但22户居民至今没有一人愿意搬迁。

据悉,为了让双河古街危房居民搬迁出来,铁山镇政府制定出了一系列减免费用的优惠措施,并在新区划出地皮供居民盖房。

“不是不想搬走,也不是不想维修房子,实在是没钱,只好将就过了。”只要谈到搬迁,古街上的居民都会这么说。

“让居民出钱,真的很难。”居委会主任陈齐正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双河街上的居民结构有了很大改变。有的房屋出卖了多次,有的外出打工去了,现在的住户不是老人就是经济特困户。

根据《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对于古屋的保护,个人有能力的,由个人修缮,个人没有能力的,由政府帮助。但古街的现实是,居民没钱搬迁,铁山镇对此也无力帮扶。

“我们算过一笔账,223户古街居民房重修、加固的费用全部加起来需要168万元。”大足县建委综合科魏建成说:“花168万元挽留一个古镇并不算贵,但这168万元,对铁山镇来说却是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

“镇财力十分困难,上面不拨钱,镇里更无力扶持保护工程。”副镇长谢贤政说,铁山镇是典型吃财政饭的农业镇,一年财政收入120万元,而财政支出却达480万元,大足县每年还要转移支付几百万元才能维持正常运转。

谢贤政同时坦承,自从取得历史文化名镇的称号后,除了2002年水厂支持安装了三处消防栓,对于古街的保护镇政府至今还没有投过一分钱。

镇领导的保护理念

3月25日,大足县建委规划科科长金正和说,目前县里对铁山镇提出的摘帽请求表示支持。

事实上,铁山镇摘帽风波来的并不突然,关于古街的拆留争议去年就已经开始。

2004年4月,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李明带领建委及文物部门对双河街已经进行过一次深入调查,最后形成结论:铁山镇古街具有文物保护价值,一定要保留下来。

李明在与铁山镇领导的座谈中,强调古街一定要纳入镇里的整体规划,保护应与经济发展协调起来。同时铁山镇政府应该拓宽保护思路,多方筹集保护资金。

但一份大足县《2004年规划目标责任书自检表》中,涉及铁山镇古街保护的内容已经全部用笔勾去。2004年重庆市规划局要求各历史文化古镇制定整体规划方案,铁山镇也交了白卷。

一个不得不提的细节是,铁山镇被评为历史文化名镇已有三年,但在古街上竟找不到一处有关历史文化名镇的标志和介绍。“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金灿灿的匾牌则悬挂在铁山镇副镇长的办公室里。

“政府从没有搞过旅游配套设施,也没有对外宣传过,前来观光的游客寥寥无几。虽然评上了历史文化名镇,但至今我们没有尝到一点甜头。”双河街上的居民抱怨纷纷。

3月23日晚,记者留宿铁山镇。四处打听才得知整个铁山镇只有两家旅馆,位于古街上的“铁山旅馆”一晚宿费3元,房间的两扇窗户没有安装玻璃,睡到半夜瑟瑟发抖。

铁山旅馆后院的一片菜地里,散落着精美的柱石、石基和青石碑文。旅馆老板告知,3年前这里还是一座叫“万寿宫”的庙宇,一直被镇粮站用做粮仓。2002年粮站搬迁时,庙宇被拆除,木料卖出了8000元。

当地居民同时还提到了古街上近几年才拆除的武庙和连溪祠,两座寺庙分别被修建成了商品住宅楼和中学,红砖、贴瓷与古街风貌格格不入。

孙纪文老人摇头表示不解,“万寿宫、武庙、连溪祠都属于铁山镇的九宫十八庙,不是要保护古街吗,干吗还要拆掉?”

3月23日,铁山镇副镇长谢贤政的一番话让人印象深刻——“如果铁山镇有钱,我们会把古街上的破房子全拆了,仿照大步廊檐的风格重新修建,搞得漂漂亮亮。”

众多古镇陷入保护困境

“前所未闻!没钱就不保护这不是理由。”重庆市文化局高级工程师吴涛拍案而起。他也是重庆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委会秘书长。

“根据《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如果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不力,重庆市政府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区县、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吴涛说,保护文物不但是公民的责任,更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申报和摘帽都不是儿戏。

“地方政府领导保护古镇一定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不管怎么说,首先要把古镇保存下来。”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说。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上世纪80年代以来,阮仪三努力促成平遥、周庄、丽江等众多古城古镇的保护。

罗茂才,重庆市政协学习及文史委员会主任,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由他带队的调研组走遍重庆市38个古镇,最终形成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建设》。

“目前绝大多数古镇的保护现状堪忧。”罗茂才说,一是自然风化的损毁,二是人为破坏,百年老镇面临双重劫难。

“古镇保护目前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资金问题。”罗茂才说,2003年重庆市政协曾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增加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资金的提案。全国政协也向国家财政部多次呼吁,但至今没有答复。

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透露,三年前,国家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用于保护的拨款为3000万元,其中财政部拨专项款1500万元,另一半则由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共同负担。

“但让人费解的是,三年前财政部却突然中止了1500万元的专项拨款。”阮仪三说,从3000万降到1500万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陷入寒冰。

除了资金,名镇的管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据悉,目前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没有一个主导部门管理,而分别由文物局、建委和规划局分头管理。

记者在对铁山镇摘帽风波的采访中,大足县建委、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和规划院三方出现了相互推诿的场面。

“有利可图,大家会争着管,遇到麻烦一个比一个躲得快。”罗茂才说,历史文化名镇的多头管理最终会导致什么都管不好。

“完善和细化《文物法》已迫在眉睫。”阮仪三说,严格说来,历史文化名镇不属于文物,所以针对名镇的保护责任问题在《文物法》中找不到相关条例,无法可依局面难免不造成管理的混乱。

材料二: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十条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问题:

1.你如何看待铁山镇申报和摘帽的动机?

2.你认为对保护古镇,在文中各级机关、部门分别负有什么样的职责?如果保护不力,谁承担主要责任?

3.保护古镇资金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4.你认为保护古镇的资金是否可以引入其他渠道?说说你的看法?

5.你认为开发旅游是否可以解决保护古镇的的问题,结合全国其他相关案例,谈谈应怎样做?

6.对政府这种前后“打架”的行为你作何评价?

扩展阅读:

1.相关案例:我国“国宝”单位的申报和管理、世界遗产的申报和管、文化遗产日

2.相关学术著作:

(1)《公共组织理论》,[美]罗伯特·B·登哈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公共行政学:概念与案例》,[美] 斯蒂尔曼二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公共行政的精神》,[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相关政策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2006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由2大类、13中类、24小类指标组成,是对历史文化村镇价值特色和保护措施的综合评价,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其填报的资料、数据、图片作为评价指标体系每项指标评定分值的必要依据。为做好《评价指标体系》和《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指标释义说明如下: 《指标体系》包括价值特色和保护措施2大类指标。 一、价值特色方面 价值特色是名镇(村)评价的基础和核心,由10个中类、17个小类指标组成,分别涉及名镇(村)的历史影响、古迹建筑、街巷景观、空间格局、文化民俗以及生活延续等方面。 (一)历史久远度 历史久远度反映名镇(村)历史形成发展的久远程度,具体评价由现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最早修建年代来确定。 1、现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最早修建年代 (1)是指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1,且当前尚1评价范围: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历史传统建筑、文物古迹均应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以下

存历史传统建筑、文物古迹遗址的最早修建年代(历史上经过部分或完全修复的,以尚能观察到和鉴别的建筑遗迹最早年代为准)。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的历史久远度。 (2)资料填报:注明古迹建筑具体名称、最早修建年代(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史志资料或文物行政部门的鉴定意见)。提供该古迹建筑的文字简介2、现状照片3。 (二)文物价值(稀缺性) 本项指标反映名镇(村)拥有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以及稀缺程度,具体评价由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来确定。 2、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 (1)是指位于现状镇区(村落)建成区范围之内,拥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最高级别,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 同。 2文字简介:包括古迹建筑的地理位置、历史形成、价值特色、修复保存等情况,定性与定量描述相结合,word格式编 辑,300字左右。以下同。 3现状照片:能反映古迹建筑价值特色、现存状况及周围环境的彩色照片2-3张,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在500kb左 右。以下同。

重庆抗战历史

重庆与抗日战争 一九三五年 一月十二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参谋团(以下简称“参谋团”),由主任贺国光率领,到达重庆。 二月十日改组后的四川省政府在重庆成立。主席刘湘,委员甘绩镛、刘航琛、郭昌明、杨全宇、邓汉祥、谢培筠,民政厅长甘绩镛、教育厅长杨全宇、财政厅长刘航琛、建设厅长郭昌明,秘书长邓汉祥。 二月十五日中央银行四川分行成立。 三月一日四川省政府宣布,从本日起,川中各军月饷,由四川善后督办公署统收统支。这是为打破防区制,整理四川财政采取的重大步骤。此前省政府已督令各军交还防区内的行政和财政。 三月二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由汉口首次飞抵重庆。三月四日他宣称:“四川应作民族复兴之根据地。” 三月五日中央银行重庆分行成立。这是国民政府为统一四川金融币制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三月六日蒋介石致电四川省主席刘湘,嘉勉川政统一完成。 三月二十三日蒋介石由重庆赴贵阳、昆明、成都、峨嵋,四月十日返回南京。 六月十五日川黔公路正式通车。 六月二十四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任命张必果任重庆市长。 七月九日四川省政府由重庆迁往成都,十三日正式办公。 八月国民政府责令四川善后督办刘湘整编川军。由参谋团组设点验委员会,分赴四川各军点验。在此基础上,按全国陆军番号,将川军整编为陆军第二十军(军长杨森)、第二十一军(军长唐式遵)、第二十二军(军长王缵绪)、第二十三军(军长潘文华)、第四十一军(军长孙震)、第四十五军(军长邓锡侯)、新编第六师(师长李家钰,旋扩编为第四十七军),共六个军一个师。

参谋团成立川黔公路监理处,开发四川交通。 十月三日奉国民政府之命,参谋团改组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重庆行营(以下简称“重庆行营”)。顾祝同为主任,贺国光为参谋长,杨永泰为秘书长。十一月一日正式成立。次年三月,贺国光升任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 一九三六年 重庆行营成立江防要塞建筑委员会,分别建筑宜昌、重庆间要塞。 三月十三日重庆市公安局发表全市人口统计:全市共有七四,三九八户,三三九,二O四人,其中男性为一九五,七二0人,女性一四三,四八四人。 四月十一日重庆市长张必果病死,四川省政府任命李宏锟代理。 六月十日成渝铁路工程局移渝办公。 一九三七年 三月二十一日成渝铁路正式开工。 四月十四日重庆行营代主任贺国光奉命到成都与刘湘会谈,要求川军让出重庆,停筑防御工事,十六日,刘湘接受;随后刘湘军撤出,中央军进驻重庆。 六月二十八日蒋介石电重庆行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特设川康军事整理委员会,以再次整顿川军,该会由军政部长何应钦为主任委员,重庆行营主任顾祝同、川康绥靖公署主任、第六路军总司令刘湘为副主任委员,贺图光、邓锡侯、刘文辉、唐式遵、杨森、潘文华、王缵绪、孙震、李家钰、范绍增、向传义、董宋珩、郭勋祺、许绍宗、张邦本、徐源泉、夏斗寅、李蕴珩、周浑元为委员,大体网罗了川康军队高级将领。 七月六日何应钦在重庆行营太礼堂主持川康整军会议开幕式。根据会议精神,川康各军于八月十日以前整编完成,计有; (一)川康绥靖主任直辖部队(辖三军、两独立师、七独立旅),(二)二十四军;(三)四十一军;(四)四十五军;(五)四十七军。 七月七日芦沟桥事变发生,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7.10.07 【实施日期】2017.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录(至2014)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2003)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2005)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2007)名单 1、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 2、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 3、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镇 4、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 5、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6、江苏省高淳县淳溪镇 7、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 8、江苏省东台市安丰镇 9、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 10、浙江省宁海县前童镇 11、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 12、浙江省江山市廿八都镇 13、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 14、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 15、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区上清镇 16、河南省社旗县赊店镇 17、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 18、湖北省监利县程集镇 19、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 20、广东省开平市赤坎镇 21、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 22、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 23、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黄姚镇 24、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兴坪镇 25、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 26、重庆市北碚区金刀峡镇 27、重庆市江津市塘河镇 28、重庆市綦江县东溪镇 29、四川省双流县黄龙溪镇 30、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 31、四川省合江县尧坝镇 32、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 33、贵州省黄平县旧州镇 34、贵州省雷山县西江镇 35、云南省剑川县沙溪镇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目录(2013)

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区) 我国已有12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整名单):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复增补,至2013年7月烟台列入为止, 先后增补了24个,总数达到123个。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22个。122个文化名城按省域分布,最多的是江苏,有11个;其次是山东9个;河南和四川则分别有8个;广东有7个。

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 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二十五个省份,包括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 区大社镇 (4) ;井陉县天长镇 (4) ;涉县固新镇 (5) ;武安市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 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 年 3月 10 日,共公布 6批 252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按地区分布,名单如下(括号内数字为对应的公布 批次) 北京市( 1 处) 密云县古北口镇 (4) 天津市( 1 处) 西青区杨柳青镇 (4) 。 河北省( 8 处) 蔚县暖泉镇 (2) ;永年县广府镇 (3) ; 邯郸市峰峰矿 反映 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 截止 2014 第一批, 2003 年 10 月 8 日公布,共 10 处 第二批, 2005 年 9 月 16 日公布,共 34 个 第三批, 2007 年 5 月 31 日公布,共 41 个 第四批, 2008 年 10 月 14 日公布,共 58 个 第五批, 2010 年 12 月 13 日公布,共 38 个 第六批: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布,共 71 处

冶陶镇(5) ;武安市伯延镇(6) ;蔚县代王城镇(6) 。 山西省( 8 处) 灵石县静升镇(1) ;临县碛口镇(2) ;襄汾县汾城镇(3) ;平定县娘子关镇(3) ;泽州县大阳镇(4) ;天镇县新平 堡镇(5) ;阳城县润城镇(5);泽州县周村镇(6)。 内蒙古自治区( 4 处)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4) ;多伦县多伦淖尔 镇(4);丰镇 市隆盛庄镇(6) ;库伦旗库伦镇(6) 。 辽宁省( 4 处)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2) ;海城市牛庄镇 (4);东港 市孤山镇(6) ;绥中县前所镇(6)。 吉林省( 2 处) 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4)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 镇(4) 。 黑龙江省( 2 处) 海林市横道河子镇(3) ;黑河市爱辉镇(4) 。 海市( 10 处) 金山区枫泾镇(2) ;青浦区朱家角镇(3) ;南汇区新 场镇(4) ;嘉定区嘉定镇(4) ;嘉定区南翔镇(5) ;浦东新区 高桥镇(5) ;青浦区练塘镇(5) ;金山区张堰镇(5) ;青浦区 金泽镇(6)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6)。 江苏省( 27 处) 昆山市周庄镇(1) ;吴江市同里镇(1) ;苏州市吴中

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概述

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历史、永续发展 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概述 何智亚 重庆是中国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中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建城3000多年,得名800多年,1986年国务院公布重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悠久的历史岁月中,重庆形成了包括巴文化、三峡文化、移民文化、民族文化、开埠文化、抗战与陪都文化在内的诸多地域文化要素。重庆江水环抱、山势起伏,山地和丘陵占到了重庆市总面积的95%,独特的地形地貌造就了重庆强烈的城市个性色彩和典型的山地建筑风貌。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工作也紧紧围绕着重庆城市特色和地域文化开展。 一、重庆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特色 (一)重庆城市母城——渝中半岛 渝中半岛位于长江与嘉陵江汇流处,是重庆母城和城市的发祥地(插图1),历史上先后称江州、垫江、楚州、巴州、巴郡、渝州、恭州、重庆。民国三十五年《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记述:“重庆城核心,从两汉至今,均在两江汇流处。最初时期,城市中心偏居今日之陕西路、林森路一带,以其接近江边,有航运和取水之便利,故居民聚集甚密,此为本市发展之第一期。嗣后城内外开辟公路,建立自来水厂,人口重心乃渐向城中转移,今之都邮街遂取城南之中心地位而代之。” 重庆历史上有几次大规模的筑城。第一次是公元前314年,秦国大夫张仪在江北嘴和现渝中半岛尖端修筑土城,史称“仪城江州”;第二次是三国蜀汉建兴四年(226年)筑城,城市范围向西扩大到大梁子、小梁子和较场口一线;第三次是南宋嘉熙四年(1240年),城池西移北

拓至今较场口、临江门一带,范围扩大近两倍,开通了千厮、洪崖、薰风、镇西四道城门;第四次是明洪武四年(1371年),重庆府指挥使戴鼎在宋代旧城基础上大规模修筑石城,形成九开八闭十七道城门的格局,城墙围合周长据清乾隆王尔鉴纂《巴县志》记载为二千六百六十丈又七尺(合8890米);第五次筑城在清康熙二年(1663年),四川总督李国英下令补筑城墙,修补长度达12华里。现在人们通常说的“重庆城”,指的就是明代戴鼎主持扩建、清代李国英主持补筑的十七道城门内的区域(插图2)。 1921年11月,川军总司令兼四川省长刘湘在重庆成立重庆商埠督办处,1922年8月改商埠督办处为市政公所。1926年6月,重庆市政公所改为商埠督办公署。1927年11月,督办公署改为市政厅。1929年2月15日,国民政府正式批准重庆成立特别市政府,潘文华出任首届市长。1929年7月颁布《重庆特别市市政府暂行条例》总则第一条明确:“重庆特别市依照国民政府公布之特别市组织法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为中华民国特别市行政区域,直隶于中央政府,不入省县行政范围。” 1927年至1935年,在潘文华担任重庆商埠督办和市长期间,用了6年半时间向城外扩展新城区,城区面积从原2.35平方公里扩大到近10平方公里。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发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之后,重庆由一个西部区域性商业城市,一跃而成为抗战大后方的政治中心、军事指挥中心和经济、金融中心。国民政府总统府设在渝中区。 重庆城近现代历史沉淀深厚,大量开埠至陪都时期的历史遗迹和抗战遗址、名人旧居留在了重庆城。 (二)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众多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歌乐山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构筑重庆抗战名城印象

歌乐山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构筑重庆抗战名城印象 一、规划区风貌区特征及现状问题 1.1历史沿革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上海沦陷,南京危急,同年11月,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1939年,蒋介石迁往重庆,正式确立重庆为陪都,开始了国民政府在重庆的中央工作。国民政府将歌乐山划分为“防空疏散区”,大批军政机关,如行政院、监察院、考试院、水利部、军政部、陆军大学等迁驻于此,国民党许多要员,如于右任、孔祥熙等一大批军政要员曾居住在此。此外,歌乐山林园还是当年“重庆谈判”的中心地点,曾经留下过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的足迹。 1.2规划区概况 歌乐山地处沙坪坝区中部,距重庆市中心16公里。因大禹治水,召众宾歌乐于此而得名,歌乐山以抗战时期的陪都遗迹而闻名素有"渝西第一峰,山城绿宝石"之美誉,是重庆市两大"肺叶"之一。歌乐山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集山、水、林、泉、溶洞于一体,植被红岩魂陈列馆葱笼,逶迤百里,树茂林密,四季长青,有"渝州第一氧吧"之称,历来为巴渝名胜风光游览胜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迁都重庆,歌乐山为政府及其军政要员居住的"迁建区"而盛极一时。陪都遗址,名人旧居,烈士陵园,"渣滓洞"、"白公馆"吸引海内外游人纷至沓来。本次规划区范围由歌乐山镇及山洞街道组成: 歌乐山镇坐落在歌乐山上,距沙坪坝中心区5公里,距重庆大学城8公里,幅员面积36.6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农村居民2.3万人)、3个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1.1万人),地区总人口8万余人。森林覆盖面积1677公顷,常年气温较市区低3-5度。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网络便利,社区服务体系成熟,辖区内有40多家社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金融、电信机构。 山洞街道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东南部,东经106.25°、北纬29.2°。东邻覃家岗新桥村,西南接歌乐山镇山洞村,北邻歌乐山镇新开寺村。东西最宽处900米,南北最长处约3000米,面积1.4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400余人,辖山洞路、平正、林园3个社区,办事处驻平正村5-2号。东高西低,群山环抱,海拔最高点沙坡顶(寨子山)595米,最低点龙井475米,平均高度在500米以上。成渝公路与山白路、山田路在此交会,是通往川北、川西、川南的必经之路。 1.3风貌特征概述 歌乐山自然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在抗战时期成为国民党众多军政机构所在地,许多国民政府要员和文化名人聚居于此,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陪都文化、抗战文化。同时,歌乐山承系了历史修就的巴人居民的生活劳动史,因而还有悠远的巴民族文化底蕴。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划,随着工业采矿业的发展,该风貌区内生态安全和历史肌理遗存受到了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委员会携手浩丰规划设计集团,对歌乐山抗战风貌区编制保护规划。 在规划时,我们旨在保护现存文物遗址,整合遗址本体空间,显现真实历史线索,同时保护区域风貌特征,来构筑重庆抗战名城的印象。

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拟公布为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拟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 1、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 2、山西省阳城县横河镇 3、山西省泽州县高都镇 4、山西省寿阳县宗艾镇 5、山西省曲沃县曲村镇 6、山西省翼城县西闫镇 7、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8、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博克图镇 9、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 10、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 11、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2、江苏省高邮市界首镇 13、江苏省高邮市临泽镇 14、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 15、浙江省平阳县顺溪镇 16、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 17、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 18、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 19、浙江省临海市桃渚镇

20、浙江省龙泉县住龙镇 21、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 22、安徽省东至县东流镇 23、安徽省青阳县陵阳镇 24、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 25、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26、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 27、福建省南靖县梅林镇 28、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 29、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 30、江西省修水县山口镇 31、江西省贵溪市塘湾镇 32、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 3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3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 35、湖北省当阳市淯溪镇 36、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 37、湖南省临湘市聂市镇 38、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 39、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福利镇 40、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 41、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

42、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 4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 4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 4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 46、四川省崇州市元通镇 47、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三多寨镇 48、四川省三台县郪江镇 49、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 50、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 51、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 52、四川省通江县毛浴镇 53、云南省通海县河西镇 54、云南省凤庆县鲁史镇 55、云南省姚安县光禄镇 56、云南省文山市平坝镇 57、西藏自治区定结县陈塘镇 58、西藏自治区贡嘎县杰德秀镇 59、西藏自治区札达县托林镇 60、甘肃省永登县红城镇

中国抗战史概述

中国抗战史概述 抗日战争是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中国人民进行的8年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也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反对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这场战争是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有社会各界、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抗日团体、社会各阶层爱国人士和海外侨胞广泛参加的全民族抗战。中国的抗日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蒋介石下令“绝对不抵抗”,东北军一枪未发,即让出沈阳城。日军得寸进尺,4个多月内,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全部沦陷。日本强占东北后,中国人民就开始了武装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但在1937年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前,未能形成全国性的民族战争。 1937年7月7日夜,日本侵略军在北平西南的卢沟桥附近,以军事演习为名,突然向当地中国驻军第二十九军发动进攻,第二十九军奋起抵抗。中国抗日民族解放战争从此开始。8月13日,日军又进攻上海,同样遭到中国守军的顽强抵抗。至此,中国结束了对日本侵略者步步退让的不正常状况,开始了有组织的全面抗战。 中国共产党面对民族危亡的严重形势,率先捐弃前嫌,主张国共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共同挽救中华民族。1935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发表了《八一宣言》,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并就此同国民党进行了多次谈判。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作为领导全国人民争取抗战胜利的根本方针。在中国共产党的倡议和督促下,1937年9月,国共两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抗日战争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到1938年10月广州、武汉失守,是战略防御阶段。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2013-10-10 13:13:5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第一-第六批)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二批)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 2、河北省怀来县鸡鸣驿乡鸡鸣驿村 3、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 4、山西省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 5、山西省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6、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 7、安徽省歙县徽城镇渔梁村8、安徽省旌德县白地镇江村 9、福建省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10、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乡下梅村 11、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12、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理坑村 13、山东省章丘市官庄乡朱家峪村14、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镇临沣寨(村)15、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大余湾村16、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 17、广东省开平市塘口镇自力村18、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 19、四川省丹巴县梭坡乡莫洛村20、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21、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云山屯村22、云南省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 23、陕西省米脂县杨家沟镇杨家沟村24、新疆鄯善县吐峪沟乡麻扎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名单 1. 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 2. 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 3. 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镇 4. 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 5.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本章共六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基本原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激励机制;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的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中体现,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一)关于《条例》的立法宗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1982年至今(注:2008年),全国共公布了10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8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量大面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由于对严重影响和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有的名镇、名村,从规划手法到建设模式,都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忽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地方文化传统特色等问题,简单生硬地建大广场、修宽马路,严重影响了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有的地方不注重真实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拆真建假,大搞“仿古街”等假古董,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却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随意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或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建规[2012]195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2.11.16 【实施日期】2012.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的通知 (建规〔2012〕19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规划委)、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保护工作开展,我们组织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2012年11月16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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