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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会议上的讲述性语言稿

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会议上的讲述性语言稿
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会议上的讲述性语言稿

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会议上

的讲话稿

严格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关于清欠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积极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把为进城就业的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工依法讨回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营造优良的法律保障环境。据统计,****年全受理农民工案件600多件,追回欠款和赔偿金

990多万元,受援农民工人数达2万人;咨询代书近5万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厅已经为农民工工资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年全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决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扩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广大农民工中的影响力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落实,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农民在进城务工前就

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过激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重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盛、县(、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内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动法律援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乡镇或重点厂矿企业内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实施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时要采取和落实以下有关措施:1、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民工有问必答;2、公示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及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制度,让农民工走进援助机构便对法律援助有关内容一目了然;3、公布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通网上、电台服务,使农民工随时随地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WTT整理,供大家参考选择。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的督查报告1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再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的督查报告 1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再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6日 14日,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420多人。其中包括远洲国际城小区、许屯镇龙馨宾馆、九龙街道吴店村、复州城镇盛世豪庭、西杨乡小学、太阳街道佳田服装厂、太阳街道潘大村、中拥塞纳城、大连昱显矿业、谢屯香洲田园城、香洲花园老年公寓、松树镇松林一品小区、复州城镇盛世豪庭小区、九龙街道夹板沟村的农民工。 香洲田园城于13日、14日两天共发放农民工工资670多万元,近期还将陆续发放。

大连昱显矿业有限公司拖欠的18名农民工工资32.75万元,单位承诺于1月17日前支付。 远洲国际城拖欠的400余名农民工工资1000余万元, 1月13日,部分农民工到大连市信访局上访,开发商承诺先支付400万元,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负责支付。 复州城镇盛世豪庭住宅小区拖欠的15名农民工工资48万余元,经调查,无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已转到劳动争议仲裁院处理。 钻石经典开发有限公司共核实1393名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5,193,543元。目前已发放1096人,工资额为21,993,021元,还有297人未发放,资金缺口1320万元。 太阳街道潘大村缘海佳都拖欠的30名农民工工资13万元,建筑公司将于1月20日发放。 许屯龙馨温泉宾馆拖欠的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0多万元,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 长兴花园小区拖欠的24名农民工工资33万元,项目经理及开发单位负责人均无法联系,目前正在调查中。 二、工作建议 1、各责任部门务必坚持值班值守,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尽责,第一时间汇报、协调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集体访行为,市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及时摸排了解,避免因大规模上访导致的突发事件以及由此带来的恶劣影响。

工资发放会议纪要.doc

工资发放会议纪要 20XX 年 1 月 13 日下午 ,学院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在管理楼615 室召开 20XX 年度商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技术岗位科研与科技产业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管理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教师出国 (境)研修管理实施办法》、《湖南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学岗位考 核表》等文件精神 ,结合商学院实际 ,经会议讨论 ,形成如下决议 : 1.科研考核执行准则 : 按学校和学院考核标准同时执行 ,但不叠加。具体来说 ,未达到学校标准科 研工作量时 ,执行学校文件 ;达到学校标准科研工作量 ,但未达到商学院标准科研工作量时,执行商学 院文件。 2.年度未完成标准教学工作量者,按学校规定和商学院文件执行。即未完成工作量的扣款额 =(1 -实际工作量 /标准工作量 ) ×绩效工资。 3.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绩效工资按同职级平均标准发放;三个月以上的,绩效工资分段计算 ,超过三个月的期间 ,先行发放绩效工资的 70% ,余下部分待按期回到原工作 岗位后再补发。 4.在读博士可以在两种绩效工资发放方式中选其一 :第一 ,无工作量要求 ,全额工作量算超工作量 ,基本工资全发 ,绩效工资不发 ,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500 元 ;第二 ,按正常在岗老师要求 ,完成工作量 ,获取绩效工资。 5.计划内国内课程进修、访学等,期间不要求工作量,绩效工资全发。 6.员工享受法定假期休假,在法定假期上课全额计算超工作量; 7.20XX 年《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两门理论课程的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标准为 100 元 /课时 ,补助交通费400 元。 8.教务办曹毓能老师完成了教务秘书的全部工作职责,按学校下拨的 1 个缺编补贴标准发放其工资。 9.继续保留2%项目标时。 10.在商学院双肩挑且带编的人员,完成了标准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根据商学院二级教授 的绩效工资标准补齐其差额部分。 11.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按学校和学院文件执行。 出席人员 :汤腊梅、郭白泉、罗放华、孙倩、郭美兰、张卫枚、王纲、刘文斌、王莉 记录人 :王莉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 作实施方案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标本廉治,综合治理,切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⒈××××年月底前,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⒉到年底,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杜绝发生新的拖欠现象。 三、组织领导:成立河东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组长:顾兆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波市城建局局长 成员:吴吉林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郑国柱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赵英华市人民银行行长 孙大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王德军(市城建局局长助理) 四、职责分工: ⒈市城建局:负责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情况通报,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在发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房地产证照以及企业资质年检复查等方面进行把关。 ⒉市劳动保障局:协助城建局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工资争议仲裁以及劳动合同纠纷仲裁。 ⒊市发展计划局: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在工程项目立项方面予以严格把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行为。 ⒋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本级财政应偿付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并在土地出让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等方面予以协调把关。 ⒌市人民银行:协调各专业银行在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贷款方面予以支持,并在新项目贷款上予以协调把关。 五、工作要求: ⒈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对策建议

-----------------------------------精品考试资料---------------------学资学习网-----------------------------------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投资项目减少,拉动经济增长效应减弱,发展态势明显减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拖欠工资导致的不稳定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倘若解决不好,轻则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发展,重则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民生问题,也是化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课题。 本文通过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和谐社会的危害,来探讨今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策,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一)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农民工辛辛苦苦付出劳动而得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需要政府出面为他们做主,依法追回应得报酬,但在追欠工资过程中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时,就会引起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1、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为引起重视,经常采取爬塔1吊、跳楼、封桥堵路等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引起重视。

这样的做法往往会引来市民围观,同情弱者的朴素思想使群众降低了对政府的信任。 2、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频发,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程序和秩序,也增加了上级政府的工作压力,导致上级政府质疑地方政府的做法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通过跳楼、爬塔吊、封桥堵路等手段讨薪事件频繁,仅今年6月份,我市开发区就连续发生3起农民工爬塔吊讨薪事件,最后虽都得到有效处理,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地方政府预防机制的缺失,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1 / 8 (二)影响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程序和秩序。 在处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有关部门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员去调查取证及查处,这不仅影响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程序,而且还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如我市锦绣澜湾工程,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方推卸责任,将矛盾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怂恿农民工集体上访,封堵马路,围堵开发区政府,部分农民工情绪失控,高喊口号,冲击政府大门,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程序和秩序。 (三)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民工讨薪上访案件恶性循环。 政府在处理农民工上访事件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往往动用行政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 冀政办〔2008〕6号2008年3月28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工程建设各主体方的合法权益,建立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省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防范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 (一)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工作,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各级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和水利等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对擅自超规模和标准的,不予办理规划、土地使用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对因超概算产生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审计机关或中介机构审计(审核)后,同意调整概算的,报原审批机关,按批准资金来源安排偿还工程款;不同意调整概算的,可通过资产变现或转让产权等方式偿付工程款。 (二)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不落实和未能提供有效资金来源证明的不予审批;对企业投资项目资本金达不到规定比例和不能提供有效资金来源证明的不予批准。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开工报告时,不能提供有效资金来源证明或资金到位率不符合要求的,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开工报告。项目涉及财政性资金以外其他资金的,金融机构要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建设单位挪用或抽逃资金。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项目批准后抽逃、挪用资金以及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并将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建设单位,未偿清拖欠工程款前,发展改革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三)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建设单位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投标条件。社会投资项目确需施工总承包企业带资施工的,建设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列出带资的数额、偿还方式和期限、利息标准、违约责任等。 (四)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发包、承包和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及时将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录入建筑市场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对有拖欠记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招标资格;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施工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合同执行、工程进度款拨付、工程变更等环节的监督,发现拖欠的,立即责令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超过约定期限1个月的,施工企业应停止施工,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应立即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在拖欠工程款未支付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如擅自继续施工,由施工企业对因此新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责任。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施工企业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实行商品房预售的项目,要在银行设立预售资金专用账户,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款支付。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预售资金使用的监管,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偿清拖欠工程款前,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核准新的开发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允许其参加新开发项目用地的招标或拍卖,不得为其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等部门不得为其新开发的项目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 (七)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时,须有施工企业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或施工企业未出具工程款支付证明的,建设单位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XX〕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XX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 第 2 页共 8 页

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XX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XX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察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XX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察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XX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 第 3 页共 8 页

北京市建委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建委关于解决建设领域 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2003年4月14日京建经[2003]185号)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几年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增大,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建设,首都人民的生活环境有了极大改善。但同时,建设单位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的问题也已相当严重,不仅影响了工程建设,也造成了施工企业拖欠国家税款、拖欠材料设备款、拖欠民工工资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和整治工作。现 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 认真做好清理工程款拖欠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工程款拖欠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大局出发,在法律和国家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切实履行职能,严格坚持建筑工程的法定建设程序和法定批准程序,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工程款支付的管理,从源头抓起,重点堵塞环节漏洞,建立预防和制止工程款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程拖欠款的清理力度,为此,市建委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清欠办公室,负责清理拖欠工程款的组织、协调、联络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县建委也应成立专门机构,做好审批权限内所批开工建设项目拖欠款的清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工程拖欠款的清理力度 1、对于竣工已结算但至今没有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在2003年6月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确有困难的,必须于今年6月1日前与债权施工单位签订还款合同。在此之前已经签订还款合同的仍可执行原合同,还款合同要向市、区县清欠办公室备案。总的还款期限是,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的工程,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1999年12月31日之前竣工的工程,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还款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工程欠款,如果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当年未能按约定比例支付欠款的,从次年起停止批准其新开项目,并暂扣其它已开工程施工许可证;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同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开发资质进行降级或注销处理。 2、鼓励施工企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程拖欠款。按照《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施工企业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施工企业优先受偿。 3、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拖欠、施工企业与建材生产厂家之间的材料设备款拖 欠可参照本通知进行清理。 4、施工企业收回的工程拖欠款应首先用于支付劳务企业的劳务费用。 三、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最新-公司会议纪要标准范文

最新-公司会议纪要标准范文 标准版的公司会议纪要如何写?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会议纪要标准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公司会议纪要标准范文1xxx年12月15日,xxx西安分部由总经理唐xx先生在会议室主持召开12月份营运管理会议。会议讨论了《员工带薪休年假管理规定》、《xxx年12月份营业任务汇报》、《各店FSC检查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程维修部更名》等事宜。现纪要如下: 参会人员:唐xx 文xx xxx 主持人:唐xx 一、关于《员工带薪休年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带薪休年假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公司实际人事部起草经总经办批准对《员工带薪休年假管理规定》进行了研讨。经由会议决定,自xxx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带薪休年假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带薪休假的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均享受带薪休假。 2、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待遇。 二、员工带薪休假天数的确定

1、入职之日起至每年12月31日,入职满半年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3天,每年7月2日之后入职员工不在此列。 2、入职满1年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1年以上,入职每增加1年,带薪年假增加1天,满10天封顶。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 1、员工无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天)的;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3、员工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请病事假累计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 4、员工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请病事假累计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 5、员工工作满十年以上,请病事假累计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 四、休假规定 1、各门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休年假,若员工放弃休年假,工资不予计算;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年假的,需提前十天向门店店长报告,经门店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分部人员、门店店长、技师申请需提前十五天在人事部备案向总经办领导报告,经总经办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未按规定天数上报休年假的情形公司有权拒绝审批,不予安排休年假。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 实施方案 导读:本文是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您! 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标本廉治,综合治理,切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2005年6月底前,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到2006年底,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杜绝发生新的拖欠现象。 三、组织领导:成立河东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兆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波市城建局局长 成员:吴吉林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郑国柱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赵英华市人民银行行长

孙大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王德军(市城建局局长助理) 四、职责分工: 1、市城建局:负责拖欠情况的调查摸底,情况通报,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在发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房地产证照以及企业资质年检复查等方面进行把关。 2、市劳动保障局:协助城建局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工资争议仲裁以及劳动合同纠纷仲裁。 3、市发展计划局: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在工程项目立项方面予以严格把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行为。 4、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本级财政应偿付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并在土地出让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等方面予以协调把关。 5、市人民银行:协调各专业银行在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贷款方面予以支持,并在新项目贷款上予以协调把关。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 2、城建局要将拖欠情况摸准查实,及时通报,并定期召开联

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农民工由于知识文化接受水平较低,难以保障自身权益,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需要进行自查报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参考阅读。 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篇【一】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的通知》(社明电〔〕2号)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 2018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 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 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

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18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 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 使用。2018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 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18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第六条对未执行分账管理或者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区(施工地)就近同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或“法人名称+工资专户”。与开户银行约定配合实施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工作。 专户的开设、使用和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按项目仅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工前将工资专户相关信息和委托协议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月报送分账支付情况; 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日常监管,发现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要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确保专款专用。

工资调整会议纪要范文三篇

工资调整会议纪要范文三篇 本文是关于工资调整会议纪要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工资调整会议纪要篇一 一、阳平 1、认真套改。 2、规范发放:除教学考核外的发放,须先请示局里,同意才可发放,否则都暂停,年终发放、高考奖励县政府会做相关安排。 3、厉行节约。 二、焦连青 1、绩效工资由人均2万元增加2.4万元,30%考核发放由6000元/年增加到7200元/年,义务制教育学校补发20XX年上期奖励性绩效工资600元/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非义务制教育学校由校长决定是否补发。 2、返岗、新录入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进入时间。 3、借调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借调单位,只造表不发放补发工资。 4、辞职人员(刘胜文、周静)、死亡人员(谭石甦、周建湘)补发到辞职或死亡该月。 5、在11月5号前将电子文档发至陈新海邮箱,交纸质文档3份,并要加盖公章和校长签名。 6、套改后的教职工绩效工资须在学校公示。 7、1-10月份增加的绩效工资,在11月份全部补发到位 8、初中生义务教育保障金由700元/人.年提高到800元/人.年,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补差0.33万元暂时维持原状。 三、陈新海 1、这次套改按新职称造表,从2月份补起,其中新晋级的工资表上还未体现,但晋级名单文件已发到各学校办公室。 2、造发以9月份工资为准。

3、死亡、辞职增减要及时上报。 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资套改事项收尾。 四、管志刚 (一)、学校旱厕申报。 (二)、项目结算: 1、工程完工后60天内完成结算; 2、5万元以下的项目,不要走程序,但需这些资料:工程资金预算、合同、结算清单、税务发票(校长要签字),交校安办直接结算; 3、5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审批、招标、结算等要走程序。 (三)、建设项目结算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预算资金,不然很难进入结算程序,如实际需要工程增加,必须要先向建设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申请,批复后才能动工。 (四)、工程现场签证人员一定要实事求是,隐蔽工程要拍照、绘图,所签证材料不符合实际,要负法律责任。 五、周志刚按实际填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用床课桌质量检查统计表。 工资调整会议纪要篇二 20XX年12月20日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调整职工工资问题。参会人员:王学亭、王景泉、宁传林、李建新、王海花、吕全亭,经反复讨论,研究决定: 一、基本工资: 1、普增100元/月; 2、制度考核工资(制度以公司备案为准)增100元/月。 调整后基本工资:800元+100元(制度考核工资)。 二、未参保职工:在执行正常工资的基础上,从20XX年算起,工作每满一年(全年出勤达到300天,公司统一放假除外)再增加1200元/年,两年后增加到2400元/年封顶,长期执行,由公司凭考勤支付,年底兑现。年初未参保人员和新增人员必须到公司备案批准后录用。 三、退休返聘人员:在执行正常工资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执行1200元/年(全年出勤达到300天,公司统一放假除外),长期执行,由公司凭考勤支付,年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时下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社会的一大诟病,各级政府为解决农民工被欠薪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来制止欠薪问题,诸如对《劳动法》出台针对性的配套法规、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等,尽管如此,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新闻仍然屡见不鲜,这固然与民工“先干活、再要钱”有关。但对漠视法律和责任感的开发商,难道执法部门就听之任之丝毫没有办法?对这样黑心老板为何不强制执行?国家有保障农民工的法律,政府有监管开发商履行义务的执法人员,为何,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工讨薪事件仍在持续、加温上演! 笔者认为:一是我国就业难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劳动力供过于求将是一个长期的现象,用工单位和个人就可以在劳动力市场中居于强势地位,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压低劳动者的工资甚至欠薪就有了客观基础。二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效稳定的付薪保障机制缺乏,导致对欠薪问题预防、约束不力,难以从制度、监管上规制欠薪行为。三是由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设置不合理,成本过高,致使大多数被欠薪的农民工不得不放弃权利诉求,采用过激方式来讨薪。 讨薪难,来自于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目前政府的工程款给付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我国目前的不少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工程,一般采取先建后补,也就是你先把路、楼等工程修好了,然后钱才给施工方。施工方先垫付制度是属于目前的财政拨款制度问题,虽然大家屡屡呼吁,但却一直难改。这个制度不改,农民工欠薪估计永远解决不了。还有些项目年初开始但却在年末财政拨款才能到,财政部门是有责任的。 据我们所知,近年来,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各地已经重视农民工讨薪问题并采取了一些事前设立关口预防、事后建立追讨补偿等机制。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等也对欠薪企业加大了追讨和惩罚力度。但遗憾的是,这些工作在一些时候往往流于形式,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被拒付的现象仍旧极其普遍。 应该讲,如今的农民工今非昔比,在连续多年遭遇讨薪难之后,农民工已增强了维权意识。当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定要从机制和法制上着手,既要有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手段的讨薪模式,又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及司法机关采取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手段的讨薪模式,也就是说要从以下十方面着手:一、投拆渠道要畅通,完善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投诉举报是农民工讨薪的主要手段,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劳动监察

拖欠项目工程款及其民工工资问答

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 近年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愈演愈烈,成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顽症之一。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既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式上有一定联系,许多施工企业均将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作为拖欠农民工 工资的理由,但从经济法律制度的角度研究,这两者并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前者更不能构成后者的免责缘由。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不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是施工企业的债权;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施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是施工企业的债务。这两个关系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影响也是不同的。拖欠工程款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建设工程实施的资金链中,施工企业只是其中的一环。工程款不到位,施工企业只有三个途径维持施工的进行:一是通过银行的流动资金借贷,二是拖欠其他企业的材料、设备款及劳务报酬,三是用自有资金垫付。由于施工企业的资本积累水平低,因拖欠工程款而形成的工程资金流主要是通过前两种途径实现的。巨额的工程款拖欠,推动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进一步膨胀。据初步统计,20xx年

底全国建设工程累计拖欠工程款约4000亿元,从业主支付的角度,这个数额意味着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中业主的资金缺口,相当于当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25%。拖欠工程款是固定资产投资膨胀的一个重要实现方式。20xx年与20xx年相比,金融机构对建筑业的短期贷款净增31%,银行流动资金的借贷,使银行短期信贷资金凝滞在建设工程上,扩大了信贷规模,增加了金融风险。拖欠其他企业的材料、设备款,产生相关产业效率低下的连锁反应。工程款的拖欠,使施工企业支付劳务报酬的能力减弱,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个重要经济原因。但最根本的是,市场信用机制退化。尽管由于建筑市场施工能力远大于建设量的需求,而使施工企业与业主的市场关系上处于劣势,但相对于劳务企业和农民工,施工企业处于市场强势地位,以债务来抵消债权对经营活动的压力,或者尽量扩大债务,成了施工企业惯常的做法。即便并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者拖欠工程款并未严重到入不敷出、无法支付劳务报酬,拖欠工资仍然大量发生。当市场以“尽可能欠钱”为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时,市场秩序就被完全破坏了。而在权益受损的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中,在建设工程资金流程中处于末梢的农民工,已经不可能转嫁损害了。从这个角度上讲,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仅是一个债权问题,而且是一个人权问题,它侵害了农民工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维持生计的基本权力。解决建

工资会议纪要

工资会议纪要 工资会议纪要一一、阳平 1、认真套改。 2、规范发放:除教学考核外的发放,须先请示局里,同意才可发放,否则都暂停,年终发放、高考奖励县政府会做相关安排。 3、厉行节约。 二、焦连青 1、绩效工资由人均2万元增加2.4万元,30%考核发放由6000元/年增加到7200元/年,义务制教育学校补发20XX 年上期奖励性绩效工资600元/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非义务制教育学校由校长决定是否补发。 2、返岗、新录入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进入时间。 3、借调人员在备注栏中注明借调单位,只造表不发放补发工资。 4、辞职人员(刘胜文、周静)、死亡人员(谭石甦、周建湘)补发到辞职或死亡该月。 5、在11月5号前将电子文档发至陈新海邮箱,交纸质文档3份,并要加盖公章和校长签名。 6、套改后的教职工绩效工资须在学校公示。 7、1-10月份增加的绩效工资,在11月份全部补发到位 8、初中生义务教育保障金由700元/人.年提高到800元/人.年,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补差0.33万元暂时维持原

状。 三、陈新海 1、这次套改按新职称造表,从2月份补起,其中新晋级的工资表上还未体现,但晋级名单文件已发到各学校办公室。 2、造发以9月份工资为准。 3、死亡、辞职增减要及时上报。 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资套改事项收尾。 四、管志刚 (一)、学校旱厕申报。 (二)、项目结算: 1、工程完工后60天内完成结算; 2、5万元以下的项目,不要走程序,但需这些资料:工程资金预算、合同、结算清单、税务发票(校长要签字),交校安办直接结算; 3、5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审批、招标、结算等要走程序。 (三)、建设项目结算资金不得超过项目预算资金,不然很难进入结算程序,如实际需要工程增加,必须要先向建设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申请,批复后才能动工。 (四)、工程现场签证人员一定要实事求是,隐蔽工程要拍照、绘图,所签证材料不符合实际,要负法律责任。 五、周志刚按实际填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用床课桌质量检查统计表。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方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280号)文件精神,同时也为保障我部农民工人基本权利,能按期拿到足额工资。根据监理及业主单位下发文件的指示,也结合我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实际,特成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我部全线各个班组通过走访询问、约谈施工队、检查台账、设置奖惩制度等形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总书记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根据福建省各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文件。同时项目部加强自身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类治理、逐年推进。运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偿还欠款与杜绝新的拖欠并重,突出项目部带头清欠,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正确处理好清欠与项目施工进展的关系,维护农民工的

自身利益。通过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我部项目施工任务能按期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如期发到工人手中,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能持续有效进行,特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具体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小组成员在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收集、汇总、疏理、总结等。 三、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措施 1、走访询问。我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将会定期和不定期对我部全线桥梁、隧道、路基施工队伍随机进行现场询问施工人员关于工资标准及发放情况,并记录在册。如有发现工资未及时发放或拖欠的,我部将约谈相应的施工队负责人,询问详细情况,并要求其必须如期全额的发放农民工工资,做到无一拖欠。 2、约谈施工队。针对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施工队伍,我部将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详细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可先向项目部报备,项目部将先预付部分工程计量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无如特殊情况,我部将对该施工队负责人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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