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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1、每批原材料进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进场材料检验。

2、工程开工前及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按月或按批量不定期的对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试验监理工程师确认。

3、监理接到承包人申报后12~36h内进行检查核实,并签证确认。

十四、质量检验

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技术性能、指标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或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各种原材料应有出厂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单。

3、水泥品质应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现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的规定。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和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试验室必须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依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化学分析。

4、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重新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5、橡胶止水带、保温板、聚硫密封胶、复合土工膜必须进行抽检。

十五、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石料、止水材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技术要求、有关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规定执行。

十六、试验监理工程师为进行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认证等,并不能减免承包人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十七、本制度未明确之处按相应现行规程、规范、技术要求执行。

质检员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8、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9、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并提出整改; 2、须以数据说话,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使质检专员在成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成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检验以及出货检查等。 第3条成品检验工作目标如下。 1.明确成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成品检验的作业流程,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成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提高质检专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2章成品检验规划 第4条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5条质检主管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成品检验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第6条质检主管应在进行成品检验前,对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检验作出选择。如果本公司不具备对某些项目的检验能力,而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则应在成品检验前进行申请说明。 第7条制订抽样计划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质检专员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特性,在成品检验前确定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有效。 2.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采用随

机取样的方法,但是,若群体批各成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所有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第8条列明检验结果处理办法。 在成品检验之前,质量管理部应明确成品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办法。处置办法应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进行制定。 第9条其他事项规划如下。 1.若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者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质检专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在成品检验规划中应明确记录的事项和保存时间等。 第3章成品检验规范 第10条质量管理部质检主管组织专人进行检验规范的制定工作。 第11条成品检验具体规范如下。 1.制定方式 (1)对每一类产品应制定一份成品检验规定供最终检验或者出货检验使用,将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予以明确,有差异部分也应予以明确,并标示出检验依据文件。 (2)最终检验允收水准一般应严于或者等于出货检验允收水准,而出货检验允收水准一般等同于客户允收水准。 2.制定依据 成品检验的制定依据包括国际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或者协会标准、产品设计要求、质量历史档案、客户质量要求和其他质量、技术文件或规范。 第12条免检处理规范如下。 1.质量管理部经过多次检验确定某类物品的质量可由生产部提

成品半成品入库检验管理规定

入库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所有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检验,确保入库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半成品的入库检验。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入库产品进行检验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结果跟踪。成品/半成品检验标准编制。 3.2 仓库负责入库成品/半成品的入库办理。 3.3 工程中心负责出货计划通知。 3.4 生产技术部负责入库办理,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4、作业流程 4.1 检验的依据:入库检验依据以下内容进行成品/半成品检验 (1)入库通知单 (2)特殊产品通知单 (3)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 (4)作业指导书 4.2 检验设备的维护和校验 4.2.1检验所用的量具设备按照校准单位的通知进行送校和保管。 4.2.2若发现无校准标识或校准过期、校准标签破损或设备功能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质量管理部经理确认,若良好则重新标识后使用,若不良则需要送校

准单位维修。 4.2.3检验员需要对使用量具设备定期清洁、保养。并在使用前进行点检。 4.2.4入库检验成品/半成品应在送检验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4.3、入库检验成品进行全检,半成品实施抽样检查。检验内容如下: (1)产品外观 (2)包装附件的完整性 (3)通电开机功能、性能测试 4.4 检验员填写《入库检验记录》,检验合格成品/半成品生产技术部人员安排入库,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检验员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完成返工处理,原则上成品不得影响出货,返工后成品/半成品须经质量管理部检验员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5 检验员针对不合格产品当天开立《质量异常反馈单》通知生产技术部。并跟踪产品质量异常处理结果,质量异常反馈单2个须在工作日内完成不良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最终由质量管理部跟踪确认回复的有效性并存档。 4.6 检验员检验完成后及时将判定结果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 4.7 检验完成后做出对应的检验标示,标示规定如下: (1)判定合格成品品在外箱上加盖合格印章。半成品在标示卡上加盖合格印章。 (2)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作出不合格标示,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处理。 4.8 检验记录每周统计汇总,并发至公司相关部门分析改善对策。记录保存质量管理部以备查阅。 4.9 检验合格的产品生产安排入库,产品入库后3天内没有发货的产品,生产发货时通知质量管理部再次进行出库检验。 5、流程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 成品检验制度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1、每批原材料进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进场材料检验。 2、工程开工前及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按月或按批量不定期的对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试验监理工程师确认。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检验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弥勒轨枕厂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分发日期: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4年6月25日实施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则 (3) 4、工序检验制度 (5) 4.1检验原则 (5) 4.2模具工序检验 (6) 4.3钢筋桁架检验 (8)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8) 4.5中间工序检查 (9)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0)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1) 5、成品检验制度 (11) 5.1质量要求 (11) 5.2检验方法 (14)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20) 5.4成品枕存放 (20) 5.5运输和装卸 (20) 5.6质保期 (22) 附表:轨枕成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表 (2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制造工程中的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涉及的检验项目、检验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云桂铁路SK-2型双块式轨枕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下简称轨枕)。 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归口管理部门为轨枕厂安质部。 2、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3、总则 3.1产品质量检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3.2厂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负责人,安质部质量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监督职能。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兼职质检员对轨枕厂的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明细如表3-1: 表3-1弥勒轨枕厂检验试验人员明细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1.目的: 对工厂内部的在制品、制成品、成品进行检验,以保证符合使用及技术要求,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同时起到及时纠正预防作用。 2.范围: 工厂内生产的所有半成品、制成品、成品等。 3.检验标准: (一)半成品部分(贴防火板前): 3.1开料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1.1对照开料申请单检验开料选材规格、型号,尺寸是否正确,被开板料的切割面是否平直、光滑,且与板面成直角或特定角度,有无黑边、崩边现象;不得有明显双重锯路和凹凸不平现象。 3.1.2开出板材净料1m以内时,误差≤2mm;1m以上时误差≤3mm,对角线误差≤1mm。 3.1.3防火板、有机板(保护膜不可撕掉)、三聚氰胺板、宝丽板表面不得划花、划伤。 3.2框架体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2.1对照设计原图检验框架的外形尺寸是否正确,框架稳固结实,正放、侧放、或反放不会摇晃,材料的使用是否正确。 3.2.2框架板材内外表面无破损、无断裂、无堆胶、无露钉等现象。 3.3内部结构的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3.1检验部件形状尺寸、村质是否正确,部件与框架相连接板材边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2mm。 3.3.2检验各部件的直角、圆角或斜角的接合处是否紧密、平整光滑,缝隙小于1mm。 3.3.3检验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固木、三角木等是否超出所在板材部件的范围。 3.3.4检验产品在各接合处(如是有胶接合)是否有溢胶,并检验各部分结合强度是否符合要求。 3.3.5检验板材是否枪钉、螺钉等金属材料裸露在表面(如不贴防火板可从宽处理),且板材无大的沟痕、损坏等缺陷。 3.3.6检验柜台对电器安装预留孔、预留位数量、位置的正确性和要操作性。 3.4柜台其余部分的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4.1检验柜台主结构、玻璃、金属相互接触的部位的吻合性,要求接合缝隙≤1mm;检验接合处是否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1mm;玻璃翘曲度≤5mm/1m,玻璃(金属)表面无划花、污点,且表面清洁干净。 3.4.2检验LOGO的位置是否正确,粘贴是否牢固,要求LOGO表面平整无划伤;检验LOGO字体、大小、数量是否正确。 3.4.3对照柜台尺寸检验抽屉、门等活动部分形状、大小、(如使用防火板)是否正确;检查抽屉面板、侧板、抽后板是否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0.2mm 3.4.4检验柜台的灯箱框、其它部分有机板等与木材接合紧密度,且组装位置是否正确;有机板无划伤、损坏、污点且整洁干净,有机板材料使用是否正确。 3.4.5柜台在贴防火板前,待粘贴防火板部分表面平整光滑,不可有凸起部分,基材各接合处缝隙不要超过1mm,不可有金属露出板材表面。

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半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半成品收发存管理,完善仓库保管,合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半成品的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和库存、安全管理。 第三条半成品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半成品入库和出库工作,并使半成品储存、入库、出库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半成品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半成品收发存实物台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标签、物相符。 (3做好半成品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 二、半成品的入库 第一条生产车间制造工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研发部给到的产品生产工艺生产半成品,制作完成后通知,质量部取样检验检测。 第二条质量部(收到样品后据产品相关标准检验各项理化指标,)检验后开具《半成品检测报告》,合格的半成品通知生产部门做入库工作,不合格的半成品追诉原因做进一步处理。 第三条生产部门据质量部开具的《检测报告》合格的半成品填列入库单,半成品正式验收入库前通知财务部做好品名编号,《入库单》和《检测报告》一式二份,自留一份,转至财务部一份。生产部门与财务部门做好同步入库工作。 第四条对于不合格的半成品需要及时查询原因,追究责任因果,做及时处理。 第五条《半成品检测报告》必须详细列明如生产批号批次品名,生产日期,检测结果等内容,《入库单》必须根据合格的《检测报告》内容填列日期、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内容。 三、半成品的出库 第一条生产工人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开具《半成品出库单》填列编号、品名、数量等详细内容后,生产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由工人到半成品仓库领用半成品,出货时核对包装物上的品名等生产要素,如有不同生产日期的半成品,以先进先出为原则。 第二条据质量部给到的各款产品的称量标准称量产品,每瓶产品灌装后均要过秤称量,已达到质量标准。 第三条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应合理算出半成品出库数量,并确认出库数量。如果测算与生产有差异,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 第四条《半成品退库单》填列必须与原出库单除了数量外其他内容一致。

成品检验制度

成品检验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所生产食品成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 本规程适合于本公司所生产食品(细白砂糖、粗白砂糖、单晶冰糖、生粉、水磨米粉、杂粮粉、玉米粉、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红薯淀粉)成品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在本规程编写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但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故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应定时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17 白砂糖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Q/JDCSP 0001 S 水磨米粉 GB/T 10463 玉米粉 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 GB/T 8884 马铃薯淀粉 GB/T 29343 木薯淀粉 3.检验规程 第 1 页共 4 页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质检员参照以下规定和化验室管理办法执行,型式检验由质检员送地方相关部门的检验或分析中心进行。 3.1.出厂检验 白砂糖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粒度、蔗糖分、还原糖份、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混浊度、不溶于水杂质。 单晶冰糖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蔗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色值。 食用玉米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脂肪(干基)、酸度(干基)、水分、灰分(干基)、蛋白质(干基、)斑点、细度、白度。 食用木薯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灰分、斑点、细度、粘度、白度、PH。 马铃薯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灰分(干基)、蛋白质(干基)、斑点、细度、白度、粘度、电导率、PH值。 食用小麦淀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酸度(干基)、灰分(干基)、蛋白质(干基)、脂肪(干基)、粘度、斑点、细度、白度。 水磨米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细度、灰分、净含量、标签。 玉米粉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粗细度、灰分(干基)、粗脂肪含量(干基)、脂肪酸值(干基)、含沙量、磁性金属物。 3.2.型式检验 按相应的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第 2 页共 4 页

公司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公司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半成品管理规定

半成品管理规定 审核:徐曼 DLHL-ZH630-XZ12批准:徐曼 半成品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提高半成品管理水准,产品追溯、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之半成品的各项管理作业。 1.3.权责 1)管代、车间主任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管代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定义 本规定指称之半成品,系指经过本公司加工、生产、装箱前的环节,尚未完成客户之所有要求,不能直接销售的产品,又称在生品。半成品之范围包括了除原材料与成品之外的所有物料状态: 1)各种规格的未装箱之前的产品品。 2)半成品,即仅烘干之后的未能完成之产品。 2.2.检验作业 对本公司各种产品(除最后包装部门外)之完成品,其流程如下: 1)加工期间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2)分批次由车间班长将本产品完工之前成品送化验部检验。 3)化验部依相关检验规定检验。 4)检验结果有合格(允收生产包装)、不合格(不可以包装)两种种。 2.3.入库作业 1)判定合格的半成品,由车间班长送往半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及待检卡上是否有化验员出具的合格签名。 3)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上的各项数据与待检卡是否一致。 4)仓管人员核对该车间生产的产品应入库数、已入库数,以确认本批物料可否入 库。 5)如入库产品尚属可入库数量范围,仓管人员与车间班长当面点收并办理入库手 续;如刚办理的入库产品数量多于可入库数量,则仅接收可入库数以内之产品。 2.4.保管 1)为方便各种半成品的保管,应尽可能将不同产品的完成品存入对应之不同半成 品仓库。 2)半成品入库并将产品名称、半成品批号、规格予以明确标示,以防混淆。 3)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整理和保管半成品。

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规定完整版

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 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半成品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doc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1 1. 目的: 为确保执行成品最终检验与测试活动,提供给客户良好的产品品质,并对产品及制程的改善提供迅速的信息回馈,作为持续改善品质的依据,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2.1适用于包装前成品的检验与测试及品质保证作业。 2.2产品入库前及出货前的包装检查和确认工作。 2.3为顺应客户要求及交期的需要,产品出货检验活动可在包装阶段藉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包 装后的检查来实现,不再做入库动作而直接出货。 3. 权责: 3.1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包装前成品的检验及测试和包装后及出货前的检验活动。 3.2生产中心:负责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及成品不合格之重工、重检、挑选处理等。 3.3生产技术部:协助成品检验品质异常之纠正和改善作业。 3.4仓储部:负责成品库存管理和出货作业。 4. 定义:

产品检验与测试:指产品所有制造工序均已完成,在成品包装前所进行的抽验和测试活动。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至第4页。) 6. 作业内容: 6.1成品制作及检验: 6.1.1半成品出库前经检验OK后,由制作车间领用加工成成品,在成品制作过程中需落实 自主检查和巡回检验,当检验过程发现质量异常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与 预防措施程序》处理,具体作业参照《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的规定。 6.1.2成品制作完成后,在成品包装前即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抽验,并将检验结果记 录于《出厂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方法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和《抽样计划作业办法》。 6.1.3成品检验合格后则由包装车间进行成品灌装,并实施包装标示。 6.1.4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则根据不合格的因素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杀菌或返工、重工处 理等。经由返工或重工处理的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员重检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贵州省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原料、半成品、成品管理制度 中冶交通紫望项目第二分部 编制: 审核: 二零一六年八月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内容 (1) 3.1、职责 (1) 3.2、入库 (1) 3.2.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1) 3.2.2、成品入库 (2) 3.3、贮存 (3) 3.4、发放 (4) 3.5、仓库内部管理 (5) 3.6、本制度由生产部、工程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 3.7、本制度由生产部、工程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7) 3.8、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7)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3 内容 3.1、职责 3.1.1、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3.1.2、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3.1.3、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3.2、入库 3.2.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3.2.1.1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3.2.1.2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11.10.23

目的: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不合格采购件、外协件、过程产品不投入使用,不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件、外协加工部件、过程产品的检验,最终产品的检验。 职责:总工、副总工负责产品检验的控制,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的控制; 质量管理部门是负责外协件检验、过程产品检验、成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主要职能部门; 相关部门负责保存相关采购记录及采购产品检验记录。 1. 检验依据 检验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技术文件、检验规程、合同、协议。 质管部门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2. 进货验证 2.1仓库管理员职责 对生产购进物资包括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 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验收报告》: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3. 生产过程检验 本公司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工序形成的产品都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3.1生产过程检验的依据为: a) 产品设计图样; b) 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c) 工艺规程等工艺技术文件; 3.2生产过程检验分为自检、互检和专检。 工件加工或组装完工后,生产操作人员应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自检。若自检发现不合格

品,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专职检验人员确认,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下道工序的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工序的上道工序的产品应进行认真核对和检查(互检),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若互检发现不合格品,互检人员应立即报告专职检验人员确认,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生产过程的专职检验实行巡回检验和完工检验制度。 凡未经检验或未全部完成本工序规定检验项目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例外放行时,应由主管生产人员负责办理例外放行书面申请,报总工、副总工批准。 对批准例外放行的产品,生产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标识,检验人员负责做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并且要边放行边检验。 4. 成品(整机)检验、试验 4.1成品检验、试验的依据: a) 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 b) 产品设计图样; c) 产品试验大纲; d) 产品验收规范; 编制的产品验收大纲、产品验收规范应符合相关产品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4.2成品验收程序 成品检验和试验前,检验人员应确认所有规定的检验(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人员要严格按照产品试验大纲、产品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及检验程序进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并按规定填写检验和试验记录。 成品检验和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检验和试验人员应进行标识和记录,生产部门负责隔离(可行时),并按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置。 成品检验和试验结束后,由授权的检验人员确认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有关数据和质量记录齐备,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签发产品合格证,准许产品出厂。 若有特殊情况,成品检验和试验未完成而需出厂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应得到顾客的同意,方可先放行产品出厂,然后再继续完成相关的检验和试验。 5. 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产品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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