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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水城县阿戞镇杨家寨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水城县阿戞镇杨家寨煤矿瓦斯零超限目

标管理制度

进一步强化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落实“大风量、大断面、双回路、多钻孔、高负压、严封闭、长时抽”的瓦斯防治措施,加强瓦斯零超限制度建设,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系统管理

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场所的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2、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独立。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三分之二。

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5、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

构筑物,并保持完好。

二、抽采系统管理

1、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活动,完善抽采效果达到《煤矿完善抽采基本指标》要求。

2、矿井应及时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和适合矿井实际的突出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3、采掘工作面同时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判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

位置,距顶板不得大于300㎜,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3、监控系统按要求设置风速、风压、一氧化碳、温度、烟雾、设备开停、风门开关等传感器。

4、严格执行各作业点和其它必须检测瓦斯的地点

同时实现“瓦检仪、报警仪、瓦斯探头”三同时管理。

5、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甲

烷检测设备、甲烷传感器及报警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光学瓦检仪必须每月检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6、矿井必须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设置T1、T2甲烷传感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T0甲烷传感器。T1甲烷传感器设置于工作面上出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0m,T2甲烷传感器设置于距工作面回风上山10~15m处。

7、煤矿地面中心站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8、煤矿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排除隐患。

四、供电系统管理

1、煤矿每周组织人员对矿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时处理供电系统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可靠。

2、矿井必须实现双回路电源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3、煤矿必须制订对突发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停电,必须立即撤出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

4、煤矿必须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和用电制度,不得无计划停送电,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生停电、停风,必须立即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矿井恢复通风、排除瓦斯时送电的安全措施,只有在恢复通风后,所有安装电气设备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瓦斯浓度降到规定范围内,方可开启送电。

五、现场管理

1、煤矿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3、煤矿必须正常开展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4、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程,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

5、瓦斯巡检必须正常运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牌板和瓦斯日报表数据一致)管理。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规范填写交接班记录。

7、凡瓦斯浓度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的瓦斯积聚区进行瓦斯排放时,必须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水城县阿戞镇杨家寨煤矿

2018年1月5日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 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 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 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 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

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0.8%;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4%;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6%; 一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 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0%;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75%; 一氧化碳C6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 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A 0.7%;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9%; 一氧化碳C6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30mim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 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5、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2.0%4;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9%;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1.0%; 一氧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 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 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 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 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 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 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 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

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电站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站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根据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站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电站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电站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总体组织、管理电站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电站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电站行政部负责处理。 第五条电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并负责对电站员工(各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员由电站安委会任命。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职责分工7.1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7.1.1 总经理是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电站的安全主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7.1.2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改善劳动生产条件的办法和措施。 7.1.3 听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的有关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7.1.4 建立、健全本电站安全责任制,负责本电站安全职责的制定。在对电站的经济发展和生产建设进行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同时考虑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政策和措施。7.1.5 督促本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 组织制定本电站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7 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7.2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7. 2.1 对本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电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2.2 组织实施本电站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7.2.3 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电站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7.2.4 领导组织本电站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电站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7.2.5 领导组织本电站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7.2.6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电站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7.2.7 在电站安委会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7.3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7. 3.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电站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7号)、《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第一条“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浓度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中汇煤矿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供电安全、管理到位”,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供电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浓度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浓度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个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确保监控系统有效,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管理方面

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浓度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浓度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浓度超限的煤矿,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浓度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浓度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矿成立了“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领导小组:组长:赵吉文 副组长:陈晓华、王梅芳、宋全福、庞宝良 成员:韩继福、李耀生、岳希文、任宝奇、马俊伟、裴海民、孙矿生、祁连峰、陈文斌、单永祥、刘崇斌、张虹、董昌山、王伟、张文斗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岳希文担任。 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治理内容 (一)、矿井生产系统瓦斯“零超限”管理治理内容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1】、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责任“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矿配备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设专职通风工程师,通风队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采矿、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 A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 >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 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 l>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 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 > 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 、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4%;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6%; —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 1.0%;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75%; 一氧化碳CO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 被串 工作面局扇前CH4> 0.7%;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9%; —氧化碳CO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 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 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 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规范1997瓦斯抽放标准

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煤矿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标题】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 【颁布日期】19970417 【实施日期】1997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 【文号】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名称】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题注】 【章名】通知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名称】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标准参考文本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标 准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标准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确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目标的可测量性,并 能够实现。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名称安全生产目标的设立、沟通和 回顾方面管理。 三、职责 3.1、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目标,形成 《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并予以批 准实施,且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充足的行政人事、 财务资源、物力资源。 3.2、安全部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全企业安全

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并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沟通与回顾,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正与更新。 3.3、各作业场所、部室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目标,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 3.4、企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3.5、员工代表参与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四、工作程序 4.1、目标的制定依据 制定目标以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经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承受风险、已经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生产和过程中的安全绩效、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及业务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为依据。 4.2、目标的制定要求

18号关于印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宏泰煤业发[2017]18号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2 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通知》(川煤监函[2012]31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我矿瓦斯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组织技术和安全部门了制定了《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现印发各部门,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1日荥经县宏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2 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的通知》(川煤监函[2012]31号)文件精神,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落实“大风量、大断面、双回路、多钻孔、高负压、严封闭、长时抽”的瓦斯防治措施,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促进我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一是以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为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2、工作目标:达到通风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 %、监控覆盖率100 %、迅速处置率100 % ;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最终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 二、成立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君(矿长)、 副组长:李晓林(总工程师) 、龚先锦(安全矿长)、吴炳全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盂恒皇煤字[2014]36号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

最终版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汇总

瓦斯抽采泵站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非瓦斯抽采泵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瓦斯抽采泵站。 2、严格执行进入泵站检身制度,检查和参观人员必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相关人员带领,并经瓦斯泵房工作人员检身验证后,方可进入泵站,进入泵站后在“要害场所登记本”上登记。 3、进入泵站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点火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泵站内眼镜吸烟及手机接打电话。 5、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挪用机房内的一切设备(包括照明、各种开关、灭火器材等设施)。 6、参观和实习人员必须有关部门领队,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参观实习前要提出参观实习项目和内容。 7、进入泵房的非本岗位人员,严禁触动瓦斯抽采系统任何气门(阀门)、供水和停送电装置等设施。 8、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泵房内拍照,摄像。 9、以上制度要严格执行,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本泵站工作人员的责任。 10、泵站的文明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

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制度 1、瓦斯泵司机必须在岗位上交接,接班人员不到,本班人员不准离岗。 2、瓦斯泵司机必须把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内容向下班人员交接清楚。 3、瓦斯泵司机必须将备用设备能否随时运转、工具、器材、油质数量是否齐全、当班瓦斯泵运转情况、下班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全部交接清楚,并在交接班报表上互相签字。 4、瓦斯泵司机必须做好本泵房的各种记录交接,本管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的交接. 5、瓦斯泵司机必须在下班工作人员未到之前做好每班运行设备、备用设备及室内外卫生清扫工作。 6、交接班期间,如果设备出现问题,交接人员必须共同处理,直至问题解决、设备运行正常后,交接人员方可离岗。处理不了时,双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大全样本

安全生产目的管理制度 一、目 对市场安全生产目的进行控制 二、范畴 本制度合用于市场范畴内 三、管理职责 (1)安保部负责本制度编制、修订、督促、检查;(2)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目的和实行筹划;(3)总经理批准市场安全生产目的。 四、工作程序 (1)制定 安保部依照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成果、风险评价成果、原则系统评价成果及绩效状况,为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中局限性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的,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实行。 (2)实行 总经理为实现安全生产目的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的分解实行 安保部将安全生产目的和指标以安全目的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保证目的贯彻。

(4)实行成果考核 安保部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成果进行公示,做为安全奖惩根据。 (5)安全生产目的评审及修订 通过考核成果,分析安全生产目的适当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的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 建立健全、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在市场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保证市场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畴 本制度合用于市场全体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依照国内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和应当改进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我市场各级责任制。 2.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明确对市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白对安全生产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内容与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 (1)安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人员进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误报警、预警、超限事故的界定 (一)瓦斯误报警的界定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误报警的两种情形: 1、技术缺陷出现的误报警: (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时好时坏状态,传输某一种频率信号,出现报警; (2)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出现报警; (3)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频率400-1000赫兹时,出现报警; (5)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 (6)主传输线路接线盒接触不好,震动出现瓦斯值频率,出现报警; (7)当线路受到干扰的频率或次频率为400~1000赫兹之间时,出现报警; (8)瓦斯传感器距煤墙小于200mm。 2、凡出现下列情况为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 (1)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出现报警。 (2)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报警。 (3)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5)采用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出现报警。 (6)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出现报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应按瓦斯超限统计: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1.0%; 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 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 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1.0%;

5、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 6、移动抽采泵站排放口在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1.0%;移动抽采泵排放口在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0.75%; 7、有计划地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度≥1.5%; 8、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 (三)瓦斯预警浓度的界定 凡上述规定的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在此范围内的均属于瓦斯预警。 (四)瓦斯预警、超限次数的界定。 1、一次停电、停风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一处瓦斯涌出源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同一地点多次瓦斯预警、超限的要分别进行统计。 2、因监控系统技术缺陷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误报警,不作为瓦斯超限统计。但必须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瓦斯预警、超限汇报程序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系统出现瓦斯预警、超限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在接到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后,若发生超限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停止超限地点及影响区域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安排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超限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若发生预警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监控中心、调度室值班人员应作好记录,汇报及处理程序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时),调度中心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通防部、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 (1)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抽放设计要求及抽放 设备、管路情况。 (2)严格按照泵站操作规程上岗操作。 (3)上岗前要带齐瓦斯机、记录本等工器具,并每小班测定 记录一次抽放浓度、抽放负压、孔板压差等参数,确保 数据准确可靠。 (4)认真做好运转设备的循环检查工作,及时排放放水器 内的积水,保证管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负责保管泵站内的所有仪器仪表,做到现场交接班。 (6)瓦斯泵起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机与泵体之间的对轮是 否有阻力现象,只有无明显阻力时,方可做起动准备。 (7)起动前,必须先打开进气端管路的控制阀门。 (8)打开供水闸阀,观察泵体两端有无滴水现象,以成滴 为度。 (9)当泵体内的水量达到轴线高度时,方可送电起动。 (10)调节供水阀门,使供水量接近或满足要求。 (11)瓦斯泵电机发热时,严禁用水对其进行冷却。 (12)瓦斯泵运转时,不得用手、脚触摸泵体旋转部位,或

坐、靠在旋转部位。 (13)测量时,不得用嘴吸出测气胶管内的积水,当胶管内 的积水较大时,米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测量。(14)当瓦斯浓度测量完毕后,要将测气胶管放置正确、不 漏气。 (15)防止瓦斯机受潮和在井下打开瓦斯机进行检查修理。 (16)泵站放水器内的积水经疏放后,要关紧放水器的控制闸 阀。 (17)气水分离器端的放水管要放在水池(水沟)处,不得随 便挪移。 (18)停泵时,必须先停泵,后停水,再关闭进出气端的闸 阀。 (19)长期停泵时,必须将泵体内的积水放尽。 (20)值班司机必须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瓦斯抽放泵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拆除抽放管路。 3、负责井下抽放管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负责对各抽放系统管路进行定期防腐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参加抢救。 6、必须在泵房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运转情况,安全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7、每班要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及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8 、当班工作期间不得喝酒、睡觉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9、瓦斯抽放泵房必须装设负压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甲烷传感器,监测抽放泵工作是否正常。 10、抽放泵开关,各种仪表,传感器及抽放系统管路,每天由专人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1、运行中的瓦斯抽放泵若因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doc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使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职责 1.2.1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批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2.2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2.3部门负责人按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要求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下属各生产单位、各部门签订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各生产单位及各部门对目标责任书上所要求的具体事项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1.3规定内容 1.3.1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目标,各生产单位及各部门提出各自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3.2安环部负责汇总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建立的安全目标进行审查,审查其全面性和合理性,经审查合格后形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3.3集团公司安环部将形成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生产单位及部门。 1.3.4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通过考核各生产单位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来集中反应。 1.4目标的调整 1.4.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调整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对于各生产单位及集团公司各部门要求调整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需拿出书面材料并在安环部组织的安全管理评审会议上说明调整原因,经主管批准后交安环部备案并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1.4.2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本年度中不得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调整。 1.5目标的形成和分解(如下图) 1.5.1集团公司突破以事故伤亡为唯一的安全指标,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在各个方面建立全面的安全目标体系。 1.5.2对整体目标,特别是所管理部门的目标提出具体意见。 1.5.3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目标提出书面意见。 1.5.4根据讨论结果及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

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

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我矿对2017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 1、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2、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预防瓦斯超限,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要达到在线运行率100%、监控覆盖率100%、迅速处置率100%;管理方面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2、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要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

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7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指中心主任 成员:通风科长、安全科长、技术科长、地质科长、机电科长、通风队长及各采掘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科长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基本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

矿井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和 瓦斯超限调度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减少超限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瓦斯检查员未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罚款100元/次;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罚款100元/次。 第五条: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 (一)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三)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4%; (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0.4%; (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领导、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汇报调度室罚50元/次。 第七条: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或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未按规定处置,未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造成瓦斯超限的,罚100元/人.次。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降低瓦斯涌出量。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有效后,方可恢复作业。 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未停止作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施工队500元/次。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通风队必须立即对工作面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1、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依据国家、地方以及上级的要求与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目标与指标必须等于或高于上级的要求,不能低于上级的要求指标。 3、重伤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及重大事故(重大火灾、爆炸、倒塌等)必须严加控制,均应低于上级考核的指标要求。 4、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进步方面的指标。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曾分解。公司有指标,各分厂、部门、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6、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要与上级安监部门与评价机构的要求接轨,以便于上级和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与评价。 二、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1、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三、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1、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时与抓安全生产目标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2、每季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目标与指标的考核 1、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2、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进行考核,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3、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记录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整理、汇总、存档。

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哈拉沟煤矿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实现瓦斯零超限为目标,我矿对2016年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建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二字工作体系,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三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达到系统合理、可靠、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瓦斯管理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达到在线运行率100%、监控覆盖率100%、迅速处置率100%;管理方面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

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15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 成员:通风组、安管办、生产办、采掘队长、调度室、通风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组,主任由通风组长王晓荣担任。 四、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组,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瓦斯检查员、测风员纳入通风通风队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二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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