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某改造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0页)

某改造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0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2003113

项目名称:沈阳五爱市场东区二期改造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沈阳五爱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1.受沈阳五爱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为沈阳五爱市场东区二期改造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地下1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5层为不设支撑的框架式钢结构;建筑总高度2

3.65米(自东侧室外地坪计至五层屋面);总建筑面积100,53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16,8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钢结构施工图深化设计;地上1~5层钢结构工程制作与安装,其中包括楼板及屋面板的制作与安装和现浇混凝土楼板的施工。

4.投标人资格条件:

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⑵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03年9月8日9时30分,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6.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3年9月29日9时30分。

7开标时间:2003年9月29日9时30分;

8.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沈阳市建筑交易市场四楼开标室。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联系电话:024-********)

9.辽宁工程招标公司驻沈阳市建筑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024-********

联系人:姚志良杨大波

所有款项递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行:建行铁路支行帐号:580-221500171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邮编:110005

电话/传真::024-******** 23389068 23388575

联系人:黄旭姚志良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OO三年九月

总目录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协议 (3)

第一章投标须知....................................................... . (4) 第二章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 . (17) 第二卷技术规范...................................................... .. (19)

第三章技术规范 (20)

第三卷投标文件 (28)

第四章履约保证部分.............................................. . (29) 第五章技术部分. (43)

第六章商务部分 (44)

第四卷初步设计 (49)

第七章初步设计 (50)

第五卷评标办法 (51)

第八章评标办法 (52)

第一卷投标须知

合同协议

第一章投标须知

目录

前附表 (7)

一、总则 (8)

1、工程说明 (8)

2、资金来源 (8)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8)

4、投标费用 (8)

二、招标文件................................................................ . .. (9)

5、招标文件的组成……………………………….…………. . . . ..(9)

6、招标文件的解释 (9)

7、招标文件的修改 (9)

三、投标报价说明 (10)

8、投标价格 (10)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9、投标文件的语言 (10)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1、投标有效期 (12)

12、投标保证金 (12)

13、标前会、勘察现场 (12)

14、投标文件的份数 (1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3)

16、投标截止期 (14)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六、开标 (14)

18、开标 (14)

七、评标 (15)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5)

20、资格审查 (15)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15)

22、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15)

23、错误的修正 (15)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5)

八、定标 (16)

25、定标方法 (16)

26、中标通知书 (16)

九、授予合同 (16)

27、合同授予标准 (16)

28、合同协议书的签暑 (16)

29、履约保证 (16)

30、注意事项 (16)

31、税金 (16)

前附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办理招标手续,并得到沈阳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至少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3.3.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完成钢结构建筑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 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以及投标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并编制组织框图。

3.3.4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包括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复印件)。同时必须保证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和在施工现场的上述人员。

3.3.5按规定的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6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协议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四章履约保证部分(综合资料)

第五章技术部分

第六章商务部分

第四卷初步设计

第七章初步设计

第五卷评标办法

第八章评标办法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认为必须解答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

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

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8.1投标价格

8.1.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

8.1.2投标人应依据最新的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及辽宁省单位估价表,编制投标报价。

取费以辽宁省丙级取费标准为依据。其中,贷款利息、技术装备费、不可预见费不计取。适当考虑风险系数。

附单价构成细目和投标报价的编制说明。

8.1.3投标人应根据初步设计认真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并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对没有编入工程量清单中的项或错误计算的工程量等,招标人认为这些漏项或错误计算的工程量已经包含在其它项或工程量中,且中标后不作调整,除现场变更签证外,中标价格为最终价格,并不再另行追加。

8.1.4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含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每一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1.5结算价为最终合同价格即中标价格加上设计变更签证价格,其中设计变更签证价格以投标的同等的价格计算进入竣工结算。

8.1.6某投标人如果中标,中标人应在2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其设计的施工图纸,中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需经设计院审核,如果施工图纸设计无法满足结构要求和规范规定,必须按审核后的图纸进行施工,但投标报价不作调整,也不能作为设计变更进入结算。其工程工期不能因审核改动图纸而推延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工期。

8.2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履约保证部分(综合资料)

投标书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营业执照(2003年已年检,副本内页复印件,能清晰反映企业年检情

况并加盖公章)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复印件)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类似业绩(类似规模及结构形式,投标文件内装订合同复印件)

企业信誉、荣誉证书

投标人投标综合情况说明

投标人与其他施工队伍的配合计划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第二卷技术部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附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质量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劳动力计划表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附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及进

度保证措施

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

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现场用水、用电计划

其他

第三卷商务部分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的报价表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即使延长了投标有效期,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12.3如果投标保证金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的,那么支票或银行汇票必须在递交时是有效的,否则将视为无投标保证金。

12.4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核准后5日内退还(无息)。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12.7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7.1陪标、弄虚作假、违反交易行为的;

12.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2.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的。

13、标前会、勘察现场

13.1投标人派代表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标前会、勘察现场。

13.2标前会、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

13.3投标人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4.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水打印,并按规定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商务报价书中每页必须盖章并签署。

14.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14.4每个投标人对此招标工程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不允许任何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参加同一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第一卷(履约保证部分)、第二卷(技术部分)、第三卷(商务部分)这三部分内容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相应注明“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

15.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包封,并在包封上分别标明相应部分的名称;然后,再将它们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15.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字和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5.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16.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8、开标

18.1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举行,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应在场并签名报到。

18.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8.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18.2.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

18.2.3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鉴的;

18.2.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18.2.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18.2.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8.2.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8.3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布投标文件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

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9.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0、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须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审,只有在投标人资格复审合格时,评标委员会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1、投标人的投标答辩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答辩;

答辩人应为该工程项目经理。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错误的修正

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3.1.2当单价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23.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4.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施工图深化设

计、技术能力、钢结构制作工艺及工艺装备、钢结构工程制作能力与安装能力,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报价、工期、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企业信誉及类似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4.3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议法。

八、定标

25、定标方法: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择优选择,决定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

26.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复核批准后的中标通知书发送给中标人。该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的中标标价,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6.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29、履约保证

29.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形式为银行支票或汇票,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项目竣工合格后一个月。

30、注意事项

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或第29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1、税金

31.1投标人如果中标,其交纳的有关税费必须在沈河区税务部门缴纳,并由业主代扣代缴。

第二章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

{建设单位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和招投标文件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规定(包括经批准认定的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方案、会议纪要等)共同商定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条款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协议。

2、本合同价款按照中标价即合同价一次包死。

3、工程款的支付

3.1 签订合同后,按形象进度付款。付至合同价80%时止付,

3.2 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决算完成后1个月内付至决算价的95%。

4、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或决算价的5%。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和监理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5.2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和监理有权随时对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与合同及投标文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可随时要求停工改正直至合格为止。如仍不能达到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照乙方违约处理。

6、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全部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需委派专业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及全部施工工作应有足够的、有经验的技工进行,以便及时协商,对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修改不得要求追加费用。

8、本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因承包方的原因拖延了进度,每拖延一天竣工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一给予处罚。

9、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业主、监理单位关于现场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且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10、其它未尽事宜,待乙方中标后,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再另行补充签定。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三章技术规范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