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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2013-11-06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往日渐频繁。由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信息的传播更为快捷,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思想和信仰领域。宗教方面对外交往日益增加的同时,境外敌对势力加紧了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的活动,试图通过插手我国宗教内部事务,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组织,为“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图谋服务。因此,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是宗教工作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绝不能麻痹大意。

利用宗教对于我进行渗透是指境外团体、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各种违反我国宪法、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和宣传,与我争夺信教群众,争夺思想阵地,企图“西化”、“分化”中国。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打着宗教旗号企图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我国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一种是企图控制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在我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发展教徒。这两种情况有时也相互交叉。境外利用宗教的渗透活动渠道越来越多,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涉及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对我国一些地方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这些渗透活动的目的是企图搞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越是在扩大开放的形势下,越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越要做好抵御渗透的工作”。

我国政府对待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态度是什么?

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是指以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中国统一为目的的反动政治活动和宣传,以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为目的的活动和宣传,以及在我国境内非法建立和发展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而不是指宗教方面的友好往来。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受境外势力的支配。应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积极地正确地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坚决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控制我国宗教的企图。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在我国设立办事机构,建立寺观教堂,进行传教活动。对来自境外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和其他宣传品,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凡有煽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政府等反动内容的,要依法收缴。任何人不得接受来自境外的、以渗透为目的的宗教津贴和传教经费。我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宗教徒的大宗捐赠,要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或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宗教团体邀请境外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来访或应邀出访,需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或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重大涉外活动,需报国务院审批。非宗教团体邀请或接待有宗教背景的各种团体和有重要影响的宗教人士来访、旅游,要向宗教事务管理部门通报。经贸、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部门对外开展交流与合作,涉及境外宗教组织及其附属机构个人,签订有关合作项目,不得带有传教、设立宗教机构、建立寺观教堂等宗教内容的条件。

新时期境外宗教渗透及其对策思考

摘要:新时期境外势力对我国实施宗教渗透具有国际和国内两方面的背景因素。境外宗教渗

透主体主要源于西方大国、梵蒂冈及伊斯兰激进势力,渗透渠道和手段层出不穷。境外宗教渗透挑战“三自”原则,侵害意识形态安全,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干扰中外友好交往,多方侵蚀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目标和基础。应该从宗教政策、办好教会、依法管理、舆论导向、统一战线的国际化等方面强化措施,有效抵御外来渗透,维护国家安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文化多元化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基因,强化了多民族国家的意识。中国共产党遵循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建立了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我国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宗教界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对外友好的重要力量。新时期,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手段层出不穷,这种趋势日益严重威胁着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稳定。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境外宗教渗透的背景、手段、特点及其实质和危害,探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政策措施,对于宗教工作和统战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境外宗教渗透的背景分析

(一)宗教的复兴及其普世化、世俗化、现代化

全球化时代,文化多样性和世界多元化日益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宗教包括世界宗教和民族宗教都在复兴。这种复兴不仅表现在教徒的绝对人数的增加,教派组织层出不穷,宗教思想、信仰日益深入人心,向多元化和现代化发展”。宗教的普世化、宗教内部的国际联合日益深化。在现代科技以及全球公民社会的推动下,各大宗教呈现出面向世界、面向时代、面向社会、面向个人的发展趋势。“世界宗教已经培育了具有巨大权力和资源的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凭借其巨大的动员能力和跨文化认同构成了文化全球化的一种独特形式。在西方主导的文化全球化潮流中,境外宗教对我国宗教的影响和渗透势所难免。

(二)宗教极端主义、原教旨主义的扩张

当代宗教纷纷与政治结缘,成为一种解释政治生活、社会问题的意识形态。冷战结束后,国际竞争、政治较量已越来越多地以宗教纷争的形式来表现。全球化对传统秩序的挑战,在民族、国家之间造成隔阂和分裂,导致激进保守主义抬头,原教旨主义应运而生。这种运动往往煽起宗教狂热,走向极端。“世人关注及担忧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等也可能与宗教因素有着直接或间接、敏感而复杂的联系。”当代泛伊斯兰运动波及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地区。

(三)信息时代宗教传播的便捷性

互联网的出现扩展了流行宗教的活动空间,丰富了宗教的传播方式,增加了教徒参与的途径,并促使教会和信徒之间形成新的互动模式,而且使曾经被禁止、被压抑的宗教派别和宗教思想有了重新露面的机会。目前多数有影响的宗教机构都建立了复杂精致的官方网站,为网上传教和渗透提供了快捷而又很难控制的渠道。在这个无疆界的电子世界里,境外渗透暗流涌动。

(四)我国受境外宗教渗透的国情分析

首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客观存在。“文革”期间宗教受到压制。1982年党中央颁发的“19号文件”全面恢复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改革开放的宽松环境促进了宗教的蓬勃发展。其次,冷战后民族、宗教矛盾重新抬头,民族宗教问题国际化倾向日益发展。我国跨界民族(34个)和地缘因素使得周边地区民族、宗教的新动向容易对西北、西南、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产生影响。第三,对外开放带来的中外人员往来和宗教交流直接为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提供了便利。“三胞”人员到大陆工作、外来游客的宗教活动,留学人员在国外接触的宗教文化,外国专家的常规礼拜,对我国宗教的影响不可低估。第四,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之中,思想文化多元化、社会竞争加剧化、人际关系功利化、社会矛盾凸显等种种变化和压力直接反映到人们精神生活中来,一些人感到焦虑和迷惘,转向宗教寻求安慰和寄托。也有一部分人出于对特定宗教的教义发生兴趣而信教。第五,在“宗教热”的推动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干部“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立场客观上推动了宗教的非正常发展。政府部门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为境外宗教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第六,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还比较落后,精神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单调。贫困、愚昧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主要社会根源。这一薄弱环节为邪教的滋生和境外宗教渗透提供了土壤。

二、境外宗教渗透势力及渗透手段

(一)宗教渗透的概念

一般而言,宗教渗透包括传教渗透和政治渗透。本文中“宗教渗透”概念是指以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动政治活动和宣传,以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为目的的活动和宣传,以及在我国境内非法建立和发展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而不是指宗教作为一种单纯的思想信仰对外传播发展。宗教渗透的主要特征是:政治恶意性、文化侵略性、活动国际性、手段多样性、组织秘密性、破坏严重性。其中核心的特征是政治恶意性与文化侵略性。从宗教信仰到政治行动只有一小步距离。

(二)境外宗教渗透势力

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的反华势力公开利用宗教问题干预我国内政。罗马教廷是天主教最大的渗透组织。境外基督教差会或组织在我国的活动十分广泛。境外伊斯兰激进势力对新疆的渗透十分突出。达赖集团和境外的新疆分裂势力利用宗教破坏稳定、谋求独立。“五教”之外的宗教传人内地。境外邪教渗透。

(三)境外宗教渗透手段

第一,利用广播电视进行“空中传教”,传播宗教教义,进行思想渗透,攻击我国宗教政策和现状,进行反华政治宣传。通过网站,设立专题栏目或特定民族语言栏目,对我国宗教、人权、国家政权进行攻击诽谤,丑化中国形象。

第二,通过邮寄、携带、非法通关等方式,成批或零散地长期输送经书、书刊、音像制品等宗教宣传品进人中国大陆,作为宗教传播的原生教材。

第三,直接插手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或以提供经济资助为诱饵,用于修建教

堂寺观、印刷经书和解决生活困难,拉拢任命教职人员,培植代理人,争夺宗教事务领导权,支持国内外邪教、迷信活动,干扰我国宗教的正常发展。

第四,直接派遣人员进入我国内地非法传教,非法开办培训班、神学班、地下神哲学校,秘密建立非法宗教组织和聚会点;秘密捐赠经费,发展地下宗教势力,与爱国宗教组织竞争、对抗。

第五,利用教会学校和培训班吸引境内青年出境学习,非法招收宗教留学生,争取我出国探亲、朝觐、留学、经商、务工等人员入教,进而授意他们回国非法布道、发展教徒,企图在大陆建立骨干

队伍,并窃取我国各方面的情报。

第六,利用宗教交流、文化交流、学术交流的平台,到我国的宗教院校讲课,介绍境外宗教动态,宣传西方的宗教观念,物色渗透对象,暗中搜集我国宗教事务方面的情报。到高校散播宗教宣传品,宣讲宗教立场和政治主张,发展信众。

第七,以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经贸合作、慈善捐助等合法名义为掩护,派遣教师、学生、商人、专家进入我国,收集情报,秘密传教,发展教徒,建立与国外教会组织的联系,或恢复过去教会的隶属关系。

第八,利用跨境民族的天然联系,在边境地区举办大型宗教庆典活动吸引境内信徒,争取民众。利用边陲地区百姓生活贫困的现实,借经济援助入境传教。

第九,政府发表文件或表态,污蔑我国“迫害宗教自由”,指责我国的宗教政策,利用宗教问题干涉我国内政。近年来,美国每年都要发表《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对中国的宗教事务说三道四,鼓动中国国内的违法分子反对政府。

第十,利用宗教谋求“西藏独立”。境外敌对势力污蔑中国政府有意识地消灭宗教、毁灭西藏传统文化、迫害宗教人士,从经费和政治上公开支持少数人的分裂活动,图谋西藏问题国际化。流亡的达赖集团向我国藏区派遣一些“活佛”“僧侣”,指定代理人,争夺寺庙的领导权,干扰活佛转世认定,策划僧众闹事。他们吸引、煽动境内群众出境听经晋拜,借机灌输“西藏独立”意识。

第十一,利用宗教谋求“新疆独立”。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对我国西北地区进行政治渗透。中亚的“三股势力”渗入新疆,扶持“东突”等分裂势力,掀起地下学经习武风潮,煽动宗教狂热,制造民族纠纷,实施暴力犯罪。

第十二,“五教”之外的宗教及境外邪教渗透。

三、境外宗教渗透对我国的影响

(一)插手我国宗教事务,挑战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爱国宗教界人士坚持对宗教领导权的基础和关键,这种领导权又是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的保证。基督教的普世性诉求、罗马教廷树立“圣统”地位的努力、达赖对藏区佛教事务的争夺、泛伊斯兰主义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扩张,都与我国宗教本土化的方针对立,直接背离“三自”原则。我国宗教主权和独立办教的原则受到挑战。

拉拢宗教高层人士,分化统一战线队伍。罗马教廷一贯干涉我国宗教内部事务,培植代理人,分化我爱国宗教组织,妄图控制我国的天主教会。80年代以来,罗马教廷秘密委任地下主教,由这些地下主教晋升神父并操纵一些骨干分子,建立全国性组织。抵制“三自”方针,笼络部分信众与爱国会对抗。1992年以来,韩国基督教组织在吉林省培植传教骨干和代理人百余名。国外某伊斯兰组织对新疆叶城、和田的几位大毛拉,以“对伊斯兰敦贡献卓著”为名每人寄送数千至一万美元不等的奖金。一些教职人员对“三自”方针发生动摇,有的沦为境外势力的代言人。当前,与我党多年合作共事的各大宗教爱国贤哲们有的高龄、有的作古,出现了断层现象,宗教事业接班人的培养尤为紧迫。

建立地下宗教组织,争夺广大信教群众。一些境外基督教“差会”制订了长期规划,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秘密或公开在我国境内传教,大力发展教徒,建立聚会点和组织,与基督教爱国组织争夺群众。近年来,罗马教廷又提出了地下地上“合一共融”的策略。韩国基督教势力在延边地区的渗透活动逐渐由大城市向农村延伸,由朝鲜族向汉族发展,还提出了“福音西进”计划。

据调查,我国宗教信徒的70%-80%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入教的,其中青年信徒占到30%左右。基督教的发展势头最快,在大学生中信徒最多、影响最大。一些地区基督教徒的成分令人吃惊。例如,“鄂南地区教徒中不仅有一般村镇的民众,还有医生、教师以及少数干部和共产党员。干部教徒中有村干部、学校校长,通城林业局某副局长退居二线后信教,通城教委主任也信教。”

地下宗教势力向组织化、公开化、政治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日益显露,导致我国宗教界不和谐因素增加。“在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中,有些寺庙和宗教团体放弃民主管理制度,恢复到民主改革以前的由大活佛或大阿訇说了算;以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擅自组织大规模地区的宗教活动,干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了争夺教权而引发教派之间的武装械斗;不少地方的群众宗教负担加重。”沙特等国宗教组织先后提供了300多万美元资助新疆穆斯林修建清真寺3000座,借此方便民族分裂分子讲经习武和宣讲煽动。

(二)抢占文化舆论阵地,侵害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

意识形态体现为共同的价值观和社会秩序.是一个国家存续的根本。意识形态安全包括政治信仰安全与宗教信仰安全。“宗教是一种具有历史延续性的传统文化模式和具有现实渗透力的社会意识形态。”境外渗透势力鼓吹和推动基督教的普世化,对我国社会提出了“文化宣教”、“文化浸透”的口号。境外宗教网站以宗教语言掩盖着西方至上的理念及其核心价值观,侵蚀了我国信众的爱国意识和民族精神。一些网页直接攻击我国的宗教、人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境外势力推动基督教在我国传播,实质上是一种文化殖民和意识形态渗透。

从中国香港、马尼拉到首尔的半月形地带约有30个广播电台设有针对中国大陆的宗教

节目。一些西方国家的广播电视台开办了针对中国的多种语言的宗教节目,鼓吹“12亿中国人归主”,使中国“福音化”,或直接干涉我国宗教主权。

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势必削弱传统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控制。据《宗教与世界》刊载,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中文网站约有1040个,天主教160个,基督教380个,70%设在我国的港台地区。例如,葛培理福音协会网站首先通过各种手段全面宣传福音信仰,以塑造人们形成以温和福音信仰为核心的伦理和价值观念。接着,以宗教的手段来传播政治价值符号,适度影响人们的政治选择。“国际基督教关注”是美国一个有各教会参与的人权组织,它“致力于援助和支持那些为了实现自己的信仰而遭到迫害的基督徒”。该网站提供了大量对所谓中国“宗教迫害情况”的报道,形式分为“深度报道”、“简讯”和“新闻发布”。

我国信仰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发展使得信息控制和舆论引导愈发复杂。如何防止敌对势力的宣传误导群众,是对党和政府统战部门的一个新挑战。

(三)支持分裂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境外敌对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利用各种机会在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宣传,攻击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和民族政策,煽动民族情绪,扶植分裂势力,从事反政府活动。

达赖不时对国内藏族同胞发号施令,有些喇嘛仍然对达赖愚忠,一些藏族干部也对达赖怀有同情。少数高僧活佛与达赖勾结合谋,背叛祖国。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潮对我国新疆的渗透和破坏活动愈演愈烈。瓦哈比派渗入新疆引发了激烈的教派之争。境外势力资助出版宗教书刊和音像制品,私办经文学校,干涉教育、行政及计划生育工作。敌对势力向我国穆斯林号召“信仰安拉独一,不能相信共产党”,怂恿反对“异教徒”,帮助建立非法组织。宗教极端势力主张以暴力手段推翻社会主义政权。“三股势力”互信勾结,策划、煽动恐怖活动和暴力犯罪,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宗教与民族、政治交织,增加了反渗透的难度。

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其最终目的不仅在于控制宗教本身,而且企图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达到和平演变、肢解中国的政治图谋。

(四)利用跨境人员,干扰中外友好交往

中国的留学生累积总数达到了150万人。“去年的数据显示,归国留学人员却只有39万,滞留在海外的留学生已经超过百万。”西方社会文化、价值观和政治制度对他们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于我国的宗教政策和政治制度的认同存在差异。一部分在国外入教有意无意地成为境外渗透的中介。

规模巨大的来华外籍人员是境外宗教渗透的一个载体。据统计,2007年来华签证达813万人。《2006年全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成果蓝皮书》指出:外来信教人员的增加,考验城市宗教场所布局的承载力;外来信教人员的流动性,增加了政府依法管理的难度;流动信教人员管理的盲区,易成为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突破口和落脚点;外来信教人员的民族性,易导

致突发性群体事件增多;宗教工作部门的力量薄弱,难以有效覆盖外来流动信教群体。

华侨华人、归国侨眷中大多数是国外教会的成员,在大陆的信教行为也可能成为境外宗教渗透的一个途径。

四、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对策思考

中国的宗教事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和控制,必须强力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坚定地维护国家安全。

(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和中国国情,制订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统一战线理论,探索出了一系列原则,包括: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对宗教界人士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五大宗教平等,政教分离等,在新时期继续坚持和贯彻这些原则是促进我国宗教事业健康发展、抵御外来渗透的坚实基础,是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保证。

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五性”的基本特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各级党政干部要克服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条主义的僵化的理解,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和积极作用,警惕过去“左”的错误,不能简单地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或发展宗教,不要因为宗教成为敌我争夺的一个阵地就风声鹤唳,甚至压制宗教的正常发展。

(二)办好中国教会是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关键

我国现有信教群众一亿多人,教职人员约三十万人,有二十多个民族信仰宗教。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要关注本区域宗教发展的动态,加强联系,正确引导。对于广大信众,信仰上尊重他们,政治上团结他们,工作上信任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要鼓励他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他们以“四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基本行为准则,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特别要团结和教育藏族群众和新疆的少数民族群众,认清极端势力的政治图谋,从而自觉抵制境外宗教渗透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促进地区发展繁荣。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的桥梁,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支点。我国有全国性宗教团体7个,区域性宗教团体3000多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帮助地方宗教团体结合各宗教的特点,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支持宗教团体自主开展工作。要维护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化解内部矛盾纷争。

当前,培养一批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年富力强、深受信众尊重的教职人员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宗教场所和宗教院校建设,加强教职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形成分层次、制度化、规范化的教育培养体系。统战部门平时要做好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联谊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参政献策,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特别要重视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积极作用。要把政治素质好、经学造诣深的骨干力量推上

领导岗位,帮助他们提高管理水平,使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

(三)依法加强管理,形成协调联动的反渗透机制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教派国籍,切实维护我国法制的尊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宗教事务条例》,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规定。禁止非法传教活动,坚决取缔各种邪教,坚决打击任何借宗教之名从事反党反社会主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善于运用法律震慑犯罪动机,重点打击骨干分子。对于敌我矛盾,政府部门要立场鲜明,果断处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法律手段与对群众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做好日常防渗透工作。以预防为主,同时准备应急管理预案。

新时期的宗教工作要求统战部门、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加紧建设一支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策水平、善于处理实际问题的干部队伍,彻底解决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协调联动的反渗透网络。党委统战部门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研究和协调,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公安、司法部门要严厉处罚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海关要严格边防检查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实体机构要积极配合反渗透工作,支持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需要健全基层、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和管理体制,探索依法管理宗教的有效途径。新疆建立了地、县、乡、村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四级管理网络,值得借鉴。

(四)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宗教宣传工作要注意占领舆论阵地,发挥媒体的教育引导功能,公布事实真相,宣传正面形象,把握舆论导向,影响信众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要经常性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报道重大宗教活动及统战动态,还要推出专题报道,介绍工作成绩、先进典型,使广大信众了解统战,响应统战。新闻出版、文艺战线的从业人员更应该学习宗教知识,把握政策力度,减少工作失误。党委要加强对媒体的领导,引导它们传播正面信息,清除有害信息,澄清谎言谬论。对事件处置情况要做及时、透明的报道,用事实揭穿谣言。要强化对宗教网站的管理,督促自律,实行问责制,用先进技术防微杜渐。党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题调研,把握新动态,推进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要突破传统“正道”的视野,广泛开辟宣传阵地,通过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动活泼的立体宣传,排斥地下言论的空间。

加强宗教对外宣传,扩大中国宗教的国际影响。对于西方媒体片面的报道,我国通过新闻发布、发表白皮书和专题文章的方式起到了一定的反击效果。我国宗教界要主动增加对外交往,输出宗教文化产品,增强正面宣传,增进理解,争取支持。要精心准备,拿出精品,用生动的事例和详细的数据向外国解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介绍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及中国五大宗教和睦相处的局面,以交流抵御渗透。当前要加紧研究对外宣传的策略手段,建立高效的信息平台,消解境外媒体的负面报道,彻底改变对外宣传的被动局面。

(五)热情细致地做好统一战线国际化工作

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国际化涉及宗教的国际交流、对中国境内外籍人员和中国出境留学人员的宗教行为的管理,以及团结信教的华侨华人等的事务。

首先,要用辨证的眼光认识问题。一是要把境外宗教渗透与宗教国际交往区别开来,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二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扩大开放与抵御渗透之间的关系,防止忽视抵御渗透工作和对宗教交往杯弓蛇影两种偏向。三是要善于趋利避害,正确处理宗教信仰、政治原则和经济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其次,继续巩固和发展党的涉外统一战线。发挥宗教的独特功能,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我国宗教界要更多地加入公正的国际宗教组织,参加国际会议,争取话语权,扩大对海外宗教界的影响。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外上层宗教界人士,邀请他们来华访问,以消除误解,进而形成一个对中国友好的境外宗教人士群体。要尊重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满足外籍信徒的合理要求,以良好的沟通和法律规范解决涉外纠纷。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尊重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宗教感情,热心细致地做好联谊工作,争取他们发扬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为增进中外友好、反击敌对势力做出更大贡献。统战部门还要帮助归国人员解决思想上的困惑和生活中的困难,融入国内政治文化氛围,发挥特长。

第三,通过外交手段争取周边国家的配合。从策源地上看,针对我国的反动宗教组织主要分布在美国、德国、日本、沙特、伊朗、土耳其、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及中亚五国和俄罗斯等国。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外交磋商,争取这些国家政府的配合,以司法、行政手段遏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

第四,要抓紧宗教对外交流人才的培养,特别是让年轻干部走出国门,熟悉国外宗教状况,了解国际活动的组织和运作模式,培养深度观察和分析国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外交素质。建立一支“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善于沟通协调的宗教外事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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