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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印法规

第一部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管理法 劳动法 反垄断法 建筑法 社会保障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T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地方法规
3、效力原则: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新法优于旧法
4考点:裁决适用: 1\ 法律之间有争议,提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 裁决
2\地方法规跟部门规章不一致,提请 国务院 裁决;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法规的那么就地方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裁决
3\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提请 国务院 裁决
P8:案例核心掌握: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依据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T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不是人,是组织)
1、条件: 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 企业法人———公司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私立学校要办理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
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P12页案例要点:施工单位要让发包单位签字,要找其授权人,如果发包单位变更授权人,应该要求发包单位完成变更手续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2 T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分类:

委托代理:(陈印:一般选项出现”委托代理”基本是正确答案)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 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有法定资格的组织.具备三个条件:1、营业场所、相应资金2、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3、专家库
委托代理终止情况:1、届满或任务完成2、取消委托或者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假定:A是被代理人 B:代理人 C:第三方
1、责任承担: 一般代理—————A承担
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有权代理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前提:无权代理,后果:合同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属于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

★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考试判断要点:谁有错谁承担
BC串谋———BC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
3、连带含义:找谁赔偿都行

●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3 t
1、物权分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土地;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不设立)、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不登记也设立)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是对自己的财产)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2、、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变动:交付为准,买母鸡,鸡到你手上下蛋,蛋归你,鸡在送到你手上前下蛋,归卖方
一般物——占有和交付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登记也设立)
(3)

继承——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
用益物权:特别注意:是对他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让 互换 出资 赠与或者抵押要满足下列规定:1、书面形式订立合同2、申请变更登记3、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处分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T
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关于侵权的理解:以陈老师的例子结束
1、大楼瓷砖脱落砸到你,你可以告这个楼所有的人 (推定过错)
2、大楼倒塌砸到你,告 建设、施工单位(连带责任)---无过错责任
3、大楼扔出一个石头砸到你,你可以告按照常识判断告比如(南面2-3层的所有住户)--(推定过错)


●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2)T
▲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特征—— 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2、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
1、专利权—— 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不予延期
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现有技术
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外观专利需要: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美感、工业应用(五性)
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
申请日:1、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文件日2、如果邮寄,按寄出的邮戳日
2、商标权—— 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
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可以续期~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
3、著作权—— 单位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 特点: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
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
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
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期限——终生及死后50年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
买正版软件的权利 :1、装入电脑2制作备份3必要的修改
▲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损失计算4种办法:1、实际损失2、侵权人获得的利益3、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KTV)4、人民法院综合考量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3T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1、担保方式——保证(最常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保证:(必考一题)
(1)书面保证合同
(2)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
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
★如果双方约定不明——视为:连带保证
(3)保证人—— 国家机关 不能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 不能
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不能(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
(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
(5)★(陈老师押题点)保证期间内:1、,债权人依法把主债权转给第三人(不需要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2、债务人转让债务,要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同意的--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债券债务人协议更主合同的,应让保证人书面同意,没书面同意--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在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抵押:
(1)质押权到齐为受清偿的处理办法:1、与抵押人协议折价、拍卖受偿2、协议不成,法院起诉
(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不得抵押的: 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抵押权的生效—— 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
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
(4)清偿顺序—— 1、规定登记生效按登记顺序优先2、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合同生效的时间优先
3、质权:(区别)(记住一句话:动产可以质押+抵押;不动产可以抵押不能质押)
(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
(2)质物——动产、权利(仓单、提单、票据、股票、知识产权)
4、留置权:(是法定的,施工合同不适用) 只对动产适用
(1)动产——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30.26(05单)
(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5、定金:陈老师说:必考一题
(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
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
(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3)★定金≤总标的的20%
P38案例精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及(4)太长不例了
●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2T
1、当事人——保险与、投保人
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被保险人宽——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分包人
技术顾问
(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 意外事件
(3)除外责任——(专保天灾人祸) 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 P41(上面例的这些不都赔。。)
(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5)赔偿金额≤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
(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
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期限 ≤3个月 如果大于,加保费 ——考核期

●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分
▲1Z304093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双方有合同约定,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
侵权责任——违法行为、侵犯绝对权(财产和非财产)
▲1Z304093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行政处罚7种——外部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停产、扣照、其他
2、行政处分6种——内部行政行为——警告、记过、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记住是体制内的,就是公务员那群人内部)


▲1Z304093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考点:下面5+4跟上面的6+7的区别,特别注意划线部分
1、刑罚种类—— 主刑———管制、拘役(不等于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不等于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不等于没收违法所得)、驱逐出境
注意:刑罚————拘役、罚金
行政处罚——拘留、罚款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

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
4、串通投标罪

第二部分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t
▲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施工许可证—— 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 10.3(09单)
不办理———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 或 建筑面积300㎡以下
抢险救灾工程
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
军用
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
另行规定———军用
2、批准开工报告—— ≠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
陈老师记忆点:除了安全事故和噪声措施是施工单位报意外,其他都是建设单位报
▲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T
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
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不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招标或合法发包)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查)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5类情况在P53页自己看。。
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已审核
全国人大及常委、国务院规定√ 其他×

▲1Z3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0-1)t
1、许可证—(最多9个月)建设单位——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废止
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

2、开工报告—— 中止、延期——向批准机关报告
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不予延期)

▲1Z30201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停止施工 + 罚款(工程合同价款的1%—2%)

●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2)分
▲1Z302021 企

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1、施工单位——应取得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2、法定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
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的工程业绩
3、资质序列等级—— 施工总承包——12个资质类别——3-4个资质等级(特级、1、2、3 或 特、1、2)
3个序列 专业承包———60个资质类别——1-3个资质等级 或 不分等级
劳务分包———13个资质类别——2个资质等级(1、2) 或不分等级
4、资质许可——建设部门负责
5、资质申请—— 申请多项资质,以最高的资质为主项资质
合并后的企业可承继合并前的较高资质;外商投资的企业要做工程必须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6、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在期满60天内申请延续,条件:1、守法2、无不良行为记录3、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1Z3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1、禁止无资质承揽——挂靠、个人承揽×——无效合同,(包工头可以告业主)
实际施工人损失——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赔付
2、禁止越级承揽——联合体承包——按资质低的
违法分包——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的单位
劳务分包企业——单项业务合同额≤注册资本的5倍
3、禁止借用资质
4、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没分包,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安全管理人不是本单位的 等于 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

●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2T;3分
▲1Z302031 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
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考核或考试——资格证书+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注册管理机构—— 一级——建设部
二级——省级建设部门
3、注册程序:
(1)申请
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建设部门申请注册——报国务院建设部审批
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证书有效期3年
延续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申请
增项注册:增项要注册
(2)不予注册情形 P73
65岁以上——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受聘2单位——继教——刑罚3、5年——吊销证书2年——事故3年
(3)证书和印章失效情形 P74
人不在了、单位不在了、65以上、没证书了、解除合同的

▲1Z302033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1、执业范围——项目经理——全国——特级、一级等执业——10个范围
其他施工活动的管

理工作
不得担任2家企业的项目经理,★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P75
原则不更换项目经理——任职期内
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施工期内

▲1Z30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道多选题 考试时要看清问的是权利还是义务
1、权利——用名称——范围内执业——签章——保管使用证书——继教——报酬——解释——申诉
2、签章: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建造师签章
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
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质量合格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 总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签章
3、禁止行为——违法的都禁止

▲1Z30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虚假注册——未注册的——不予受理或注册 + 警告 +1年内不得申请注册
已注册———撤销注册 + 3年内不得注册 + 罚款1万或3倍—3万
2、继教违法——未取得的——不予注册
已取得的——取消继教记录 + 公布
3、无证————警告 +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 罚款1-3万
4、其他————警告 +责令改正 + 罚款1万或3倍—3万
5、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吊销,5年不予注册

第三部分 1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制度7分
●1Z303010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1Z303011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同时满足) 1T
1、必须招标的范围——3类: 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
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施工——单项——200万↑
满足一项即可 重要采购——单项——100万↑
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
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



4、可不招标的规模标准: 国家安全、抢险救灾(不等于灾后重建)
扶贫;以工代赈
专利
自建自用
在建工程追加的小型 或加层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国家重点项目
地方重点项目(省重,实务案例有一年考了这个点)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项目
邀请招标—向3人↑—应公开招标但可以邀请的 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自然环境限制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但不宜公开招标
费用不值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标的

▲1Z303012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法发包的规定 2-3t (记住84页的几个大标题—先编文件再发公告)
1、资格审查——预审或后审
2、开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4、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 + 专家 ——5人以上的单数(朝廷人员不能做)
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
5、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过程肢解发包
6、几种情形: ★废标============ 不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没密封、没签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
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
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
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
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
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重新招标后还是少于3人--不再招标
★ 补充陈印老师上课内容: 1、招标人对已发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文件至少卖5天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要订立书面合同(案例经常出现,必背)4、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1Z303013 招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1-2)T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至 中标通知书签发日
投标保证金:(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1)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
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1Z303014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1T
1、禁止——串通投标、行贿、低于成本价竞标、弄虚作假 P92页串标一、二、书本再浏览一遍
▲1Z303015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1t ★
1、联合体——2人共同投标——1个承包合同——连带责任——不是法人
2、联合体确定资质标准——由同一专业组成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
3、保证金缴纳——联合体各方名义或牵头人名义
▲1Z303016 中标的法定条件 1t
1、中标——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
2、阴阳合同——无效——按备案的中标合同计算工程款
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意愿
4、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推荐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低于成本——设有标底——低于标底一定幅度
未设标底——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
5、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1Z30302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3T
▲1Z302021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P99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下面三段通读,陈老师说考一题
1、所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
2、工程总承包方式——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采购(E-P)
采购——施工(P-C)
3、总承包单位——可承担项目管理业务(代表建设单位管理,不具体勘察设计施工)——
不得再同一项目上同时担任总承包和项目管理——
不得与总承包或项目管理的另一企业有隶属或利害关系
4、总包、分包单位——连带责任
▲1Z30202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1T
1、共同承包——1、大型建筑工程2、结构复杂工程
2、资质——按等级低的资质
3、★责任——连带责任
▲1Z302023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1T
1、分包类型——专业分包————总承包企业发包
劳务作业分包——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发包 11.16(07多) 
2、分包的要求——总承包协议中约定可分包 √
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直接指定×
违法分包—— 个人承揽分包业务——无资质——包工头×
合同未约定(建设单位不认可)——实施分包的
必考 再分包×——但,专业承包企业把劳务作业分包√
主体结构未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
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不办理社保——视为
4、禁止转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工程没分包,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安全管理人不是本单位的===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视为转包

●1Z303030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必考
1、分类——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2、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施工单位:资质、承揽业务、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和工资 5类
建造师——违法的都是
3、公布——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月—3年

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个月
良好记录———————————————————建设部——公布期3年
最长3年,不良的最短也要有 3个月
4、同步推进政府守法诚信评价 + 中介综合信用评价
P112案例建议看下

第三部分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30分
●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Z304011 合同的分类特征和订立原则 2T
1、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确定风险分配,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合法
2、建设工程合同——有名合同(承揽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主合同
单务(赠与) 实践合同(保管) 从合同(担保合同)
定金、质押、民间借款
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不包括:监理合同(委托合同)

▲1Z3040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2-3t
1、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
2、要约—— 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 有使合同成立的全部主要条款 符合条件可认为是要约
(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邀请(只有单价的)—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要约生效——到达
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同时或先
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
不得撤销之要约—— 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
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
MY78770提醒: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判断需要借助例子,我没有陈老师的水平,所以大家找几个例题看下吧。要约是所有东西都完整了。要约邀请只有单价之类的
3、承诺—— 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
承诺方式——通知、行为
承诺生效——达到生效
实质变更===新要约——8大条款
承诺的最大判断特点:不改变,不增加交易条件 ★
4、招标公告==要约邀请
投标======要约 ★重要考点,管理法规实务都考,必须记住~
中标======承诺
P117页案例精要:事实合同 成立
▲1Z304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0-1)t
1、形式——书面、口头、其他
2、内容——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合理的都选
▲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1-2)T
1、★竣工

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竣工日;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竣工日
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竣工日

2、工程款的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按合同约定
结算程序——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28天内审核——
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14天内交付工程
承包人未在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可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不要求的,承包人有保管责任
3、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的合同未结算依据
4、争议解决:
(1)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价
(2)工程量的计算——以签证为依据
无签证的———以其他证据认定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3)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利息计算时间——有约定的——应付工程款之日
无约定的——工程已交付的———————交付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
工程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
工程未交付+价款未结清——起诉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

(4)垫资本金——有约依约,无约按拖欠工程款处理
垫资利息——有约依约,无约按无息处理
(5)偿还顺序:全款或大部分款的购房人——→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债权
2010年建工实务考点: 材料款、工人工资√
违约损失×
竣工之日6个月内行使优先权
▲1Z30401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0-1 t
1、损失赔偿范围——直接损失 损失赔偿=直接损失+可得利益
间接损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2、违约金低于、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裁量增加、适当减少
3、发包人、承包人的损失赔偿——违约、违法的都要承担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Z304016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1、无效合同:1T 违法
(1)自始、绝对无效 (从起点开始就没法律约束力)
(2)无效合同5类型——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

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
(4)★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 无资质、超越等级
借用资质
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转包、违法分包
(5)★无效合同的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
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修复费归承包
修复后验收不合格——不付工程款×
关注下P129的最高法司法解释和案例的分析内容


2、可撤销合同:(违心不违法,起点即无效)
(1)自始、相对无效——必须启动撤销权才无效
(2)★可撤销合同3类型— 重大误解(理解错误——较大损失)
订立时显失公平——订立时,利用优势或没有经验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个人利益
(3)★撤销权消灭——1年没行使撤销权——知道或应当知道
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3、效力待定合同:
(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2)效力待定合同的3个情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
无处分权人
2个例外——限制能力人——纯获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有效,不用追认
表见代理、表见代表

▲1Z304017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陈印上课判断技巧:1、合同变更:主体不变内容变 2、合同权利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该通知债务人:1、不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通知后不管同意不同意都可以
但是债权人转让义务的,要债务人同意才可以
1、履行——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法人代表等改变而不履行(劳动)合同
2、债权转让—————————————通知
其他任何变动(债务转让、变更)——同意
3、终止—— (1)终止情形—— 履行
解除
提存
抵销
混同
(2)解除——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解除
★法定解除的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
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

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内仍未履行——————一般违约
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
解除程序: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施工合同解除—发包人解除—— 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迟延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
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承包人解除—— 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
上面2个考一个,多选题,新增内容必考

▲1Z304018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 2T (当场翻脸)
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可以与其他方式并用,具有惩罚性
采取补救措施
停止违约行为 赔偿损失——以损失存在为前提
违约金———不以损失存在为前提,有无损失都要支付(填补损失,不是让你发财)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降低违约金
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
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
2、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的——择一适用
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可并用
3、违约责任免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例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 (通俗的说,你已经工程延误了发生地震,就不免除违约责任)
4、示范合同——参考作用
具有引导性、参考系
没有法律强制性


●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1Z304021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1-2 T
1、订立:
(1)种类: 固定期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连续工作10年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企改制的——连续工作10年 + 距退休不足10年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合同 + 续订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2)书面合同——全日制用工——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
1个月—1年未签订——2倍工资

1年以上未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 11个月内的2倍工资
违法不签无固定期合同——2倍工资
口头合同——非全日制用工——4小时/天,24小时/周↓
劳动报酬约定争议:1、重新协商 2、协商不成,集体合同 3、没有集体合同,同工同酬
(3)★试用期—期限——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的———2个月
3年以上、无固定期的———6个月
3个月以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工资不低于约定或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
1人1次试用期
(4)集体合同——工会 与用人单位签订——报送劳动局,15日内异议即可生效--工会起诉

▲1Z304022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解除:1T
(1)协商解除
(2)劳动者单方法定解除: a.辞职——提前30天通知解除——试用期内要提前3天通知
b.单位违法——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缴社保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无效合同(欺诈等)
(3)单位单方法定解除:a.随时解除——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兼职,给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欺诈签订的无效合同
b.预告解除——提前30天通知或多给1个月工资立即解除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c.裁员
(4)不得解除: 职业病、工伤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
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连续工作15年 + 距退休不足5年

2、劳动合同终止: 退休
期满
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死亡
企业破产、吊销执照等倒闭
3、经济补偿金——正常

解除——N—— 不补偿的情形——开除、辞职、人死、退休、期满(维持或提高除外)
违法解除——劳动者可选择——继续履行或2N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
N——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Z304023 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1、包工头———×
2、★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派遣公司(50万注册资本——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劳动者 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派遣协议
3、劳务分包——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动事宜——连带责任

▲1Z30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 1t
1、工作时间——8小时/天,44小时/周
2、★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自然灾害,交通运输、公共设施不受上述限制
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加点150%——假日150%——节日300%
4、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女职工保护:从事矿山井下;4级劳动强度(怀孕3级);经期:高处、低温、冷水作业 怀孕7月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和安排夜班
▲1Z304025 劳动争议的解决 0-1 T
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2、仲裁诉讼时效——1年——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3、诉讼——收到裁决书15天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1Z304025 工伤处理的规定
1、工伤认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先去单位再去向社保部门申请
4、工伤保险待遇—— 停工留薪期≤12个月——原工资福利不变
●1Z304030 相关合同 2-3t
▲1Z304031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无成果不买单)
1、权利义务——合理的都选
2、承揽合同解除—— 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定作人迟延,经催告在合理期内仍未履行的
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主要——交由第三人完成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没有原因,随时解除,但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1Z304032 买卖合同
4、风险转移—— 一般——————交付转移
违约时—————违约之日转移
在途货物买卖——签订合同时转移
未约定地点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特殊规定—— 交付日==所有权转移日==风险转移日==孳息转移日——但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转移
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
分期付款——未付的1/5时——出卖人有权解除或要求支付

▲1Z304033 借款合同
1、金融借款(书面)——自然人借款(可书面,可口头)
2、金融借款(诺成)——自然人借款(实践==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
2、自然人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无息
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
3、不得预扣利息——否则按扣除后的实际金额计算
▲1Z304034 租赁合同
特别注意P173的案例分析第二段答案
▲1Z304036 运输合同
1、双务、有偿、诺成
2、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货物毁损——承运人——不赔偿
3、不可抗力——货物毁损——已收运费的——应返还
未收运费的——不收取
P178页有一个陈印老师注明必考的考点,在案例分析的 第二段答案:主要考察 在途货物买卖——签订合同时转移
大家要去看看

第五部分 1Z3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Z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2分
3、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排放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
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申报
★禁止夜间施工——例外—— 抢修、抢险、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
有县级以上政府或环保部门的证明+公告居民
政府监管部门现场检查

●1Z305020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1-2分
▲1Z305021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关系
1、节能的一般规定——合理用能、循环经济
2、固定资产项目——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3、设计、施工、监理环节——按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
施工单位——查验进入现场的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不用
监理单位——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告建设单位,报告主观部门

▲1Z305021 施工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的规定
1、节能激励措施—— 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
税收优惠

信贷支持
价格政策
表彰奖励

●1Z305030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分
▲1Z303012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
1、全国——建设控制地带——省级政府批准 +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划定和公告
地方——建设控制地带——省级政府批准 + 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划定和公告
2、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的单位——(文物主管部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建设部门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3、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除外)
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经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1Z303013 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1、任何人发现文物——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文物主管部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24小时赶赴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部分 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Z3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t
▲1Z306011 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矿山、建筑施工等5类企业)
2、取得许可证的条件: 与生产有关的人、财、物都是
有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
有资金
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管理人、专职管理人——建设部门——考核合格
特种人员——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 取得特种证书(电工,架子,高处作业吊篮等)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1次培训并考核合格
工伤保险
机器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有预防、应急、救援方案
注意:没有一般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1Z3060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
1、证书有效期3年、提前3个月
2、不需审查的特殊规定:守法;未发生死亡事故
●1Z3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Z30602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t
1、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全面负责
2、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专职人员的配备— 总包企业—————特级6人↑——一级4人↑——二级及以下3人↑
专业承包企业——————————一级4人↑——二级及以下2人↑

劳务分包企业——————————————————————2人↑
分公司—————————————————————————2人↑
上课补充: ★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1、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2、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3、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Z306022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0-1)T
1、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
2、交底制度: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向班组、作业人员——讲解、说明——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等——双方确认签字(技术负责人+接受任务的负责人) (建工实务考过,记住啊)
3★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1、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4、组织指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隐患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Z306023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T
1、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统一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上报安全事故
自行完成主体机构的施工
对分包工程——与分包人——连带责任
2、★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1Z306024 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T
1、作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和建议权
防护用品获得权
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权:有权拒绝:1、违章指挥2、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意外赔偿权——施工单位应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请求民事赔偿权:作业人员。。。。。。。。。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作业人员的义务— 遵章守法,正确使用护具
教育培训——未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报告:1、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本单位负责人
▲1Z306025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1T
1、 3类管理人员考核———————建设部门——考核合格——任职
3类——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专门培训 + 取得证书
作业

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进入新岗位、新现场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新技术设备、消防
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每年至少1次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1、施工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2、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3、对明火作业人员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特种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起重信号工、登高假设作业人员
★P226的案例分析1-4,陈印老师划的必考的考点,大家一定要去看下
●1Z306030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t
▲1Z30603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编制的文件——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程序
(1)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包单位编制
(2)审核——不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需要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包单位组织论证会——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
(3)实施——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督
注:有总包单位的,由总包人签字
★陈印老师要求掌握:P230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和实施两段内容。题型:多选,太多了,大家自己看了
▲1Z30603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2t
1、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爆破物、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仓库需要设置警示
不同施工阶段采取不同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设施——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注意办公区、生活区不需要分开,可以在一起)
其他合理的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1、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包、分包、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Z30603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1t
★本目第一段,陈印老师划的必考内容,内容很多来不及列出来,大家自己对着书看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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